愉悦,《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喜悦。逾,《辞海》释义为:越过。《论语·子张》:“大德不逾闲。”《晋书》:“越检之行,情理俱亏。”闲、检,都做规矩法度解,旧谓不守礼法,越出规矩为“逾闲荡检”。
某些腐败分子由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扭曲,因过度愉悦而逾越法度红线,从而撞高压线者屡见不鲜。纵观贪腐官员的犯罪心路历程,普遍存在虽高官厚禄却仍铤而走险、大贪特贪的“悖论”。
不久前,从网上看到某贪官搂歪财超三亿,他把受贿所得的上百万元现金当床垫,每天躺在钱上睡觉,享受巨富(腐)之愉悦;终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罪获刑18年。新华社记者曾对浙江省依法惩处的三名正局级干部腐化劣迹予以曝光。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罗鉴宇在接受调查时曾吐“心声”:“我其实并不缺钱花。尽管如此,每次看到钱我心里还是挺高兴;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会有一种‘愉悦感。”此言可作为上述“悖论”的注脚。
因获合法报酬而喜,德未逾闲,行未越律,光明正大,无可厚非。反之,损公肥己的私念,为其插上妄为的翅膀;见钱眼开的“愉悦”,进一步激活敛财的欲望,就會超越道德界限,逾越法律绳墨,踏入“欲而不知止,有而不知足”的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
由某些贪官因对不义之财产生“愉悦”,导致肆无忌惮“逾越”雷池,我们不由得联想到少数蜕变“公仆”更加丰富的“愉悦”:骄奢淫逸揽佳丽,尽享风流的“愉悦”;权力寻租易“宝马良车”,尽享乘高级坐骑兜风潇洒的“愉悦”;出卖国家利益换豪华别墅,尽享富豪舒适的“愉悦”;开关放私赢得华南虎皮当座椅,尽显威风霸气的“愉悦”;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尽享合家欢“赂”的“愉悦”……某些不法官员的“愉悦”取向虽然形形色色,各有“千秋”,但其共同点是:以逾德枉法为手段,必然以飘飘然的“愉悦”始,以萧萧然的“哀乐”告终。
一位哲人说过:“追求正当幸福的人,绝不为一时欢乐而违反道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公《岳阳楼记》中的千古名句值得为官者铭记。为官正愉悦,不能当财色利的俘虏;党员干部慎独愉悦,忌逾越政治规矩、法度红线;为人做事享愉悦,不能当素质的矮子,忌逾越光明正派界线。如果人人都能对那道看不见却触手可及的道德法规“线”心存敬畏感,则善莫大焉。
吕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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