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师 赵晨光
人与自然,本是天地共生、和谐相处,而一个“笼子”却隔离了人与自然。虽然,“笼子”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人的安全,但也锁住了人类对自然的亲近和向往,锁住了天性的自由。
古往今来,笼子大大小小,有实有虚,功能不尽相同,一定程度上,笼子为人类提供了安全的保障。例如马戏团或野生动物园的观赏笼,保障了游客的人身安全;饲养家畜的鸟笼、鼠笼,为饲养者提供了便利。
而“笼”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安全和秩序的重要保障。放眼人类社会,虚拟之“笼子”几乎无处不在: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之“笼”,学校是保障学生学习之“笼”……回顾往昔,“笼子”是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君变法,设法治之“笼”,为秦国强大提供了支撑;科举之制,又为读书人设“笼”,扩大了统治基础和选人出口。由此观之,“笼子”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秩序,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而人与自然,人与万物本是和谐共生、相辅相成的,不管是实质之笼,抑或虚拟之笼,都一定程度上切断了这种和谐关系,甚至成为束缚人类自由、阻碍人类进步的枷锁。人与野生动物,不一定通过笼子的方式互动,一位法国女孩曾在非洲居住数年,在自我防范的前提下与野生动物进行了近距离的互动,并写下了《我与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一书,所以人与自然不能仅仅以笼子为障碍和隔离,更需要适度的互动。而在人类社会中,一些制度性的“笼子”也锁住了人类的天性,魏晋时期礼教之风盛行,形成人的思想和精神的“笼子”,一群群魏晋名士只得寄情玄理空谈,饮酒高歌;明清时期的海禁,闭关锁国,更是锁断了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使中国以天朝上国自居,闭目塞听,逐步落后世界之潮流;而当今社会,一些年轻人正在把自己的青春和精力锁进手机的“笼子”里,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的枷锁,一种自由的桎梏?由此观之,“笼子”若运用不当,反而自取其害,危害人类社会,阻碍人类的进步。
笼”本无害,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保障,但笼子的滥用,使得身处笼内者深受蒙蔽,深受其害;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也被“笼子”生生切断,使人与万物彼此隔离,退缩成一个个孤立的个体。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听,远处是陶渊明旷达的歌声,“笼子”只是人类利用的工具,要趋利避害,合理运用,莫让笼子成为人类的主宰者。
指导教师评语:
辩证思维是认识世界常用的思维方式,它让我们对社会中的很多现象能有更全面的认知,至少避免简单化的一元论,从而发现世界的复杂性。本文便是以生活常见的“笼子”为观察对象,展开一定的联想,从形而下的“笼子”到形而上的“习惯”“法则”多领域地进行分析。既认识到其存在的合理性,又剖析了弊端,展现了作者的独特观察视角与思考能力。
同时,论述过程又涉及古今中外的具体事例和现象,从历史、人文的角度挖掘分析,眼界可谓宽广。核心的“法自然”,主张“和谐共生”亦是当代核心价值观的要旨所在。
当然,限于篇幅,短文的论证分析过程若能再深入一些似乎更有说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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