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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两个“不给”

时间:2023/11/9 作者: 杂文月刊 热度: 11197
张达明

  金庸于1959年和一位朋友共同创办了《明报》,为了将《明报》,办成一份拥有独立报格的知识分子报刊,他除了自己创作武侠小说外,还开辟专栏邀请诸多知名作家撰写稿件,林燕妮和亦舒就是曾经受邀撰写专栏稿件的两位著名香港女作家。

  金庸曾如此赞赏林燕妮:“在所有女作家当中,只有林燕妮写得最好,每篇文章都不可省掉一个字或增加一个字,如果说要省掉一个字,那就省掉那个‘女字。她写稿有个习惯,每次动笔之前,必然要焚香沐浴一番,在纸上喷上香水,编辑收到她的稿件是香的,我因此送了她一个美称,‘用香水写作的女人”。

  写专栏稿件很辛苦,每天需要写一篇,还必须按时交稿。林燕妮写了一年后,读者反响很好,金庸提出要和她续约,她趁机提出涨稿酬的要求,金庸笑著说:“你那么爱花钱,给你再多也是要全花光的,不给!”既然被金庸拒绝了涨稿酬的要求,林燕妮也就不好再坚持,只是假装嗔怒道:“如果换了别人,我也会以牙还牙,不再续约的,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

  听说林燕妮找金庸要求涨稿酬,亦舒也想搭“顺风车”提出涨稿酬的要求,同样被金庸拒绝,理由是:“你那么节俭,给你再多你也舍不得花的,不给!”亦舒也无话可说,与金庸开玩笑道:“越是好朋友,你就越吝啬,真服你了。”

  金庸后来回忆说:“林燕妮和亦舒都是很优秀的女作家,更是我的好朋友,我之所以拒绝了她们涨稿酬的要求,是因为当时报纸经营比较困难。在局面渐渐好转后,我立即为她们涨了稿酬,我不能做对不起朋友的事,毕竟关键时刻她们是帮了《明报》大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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