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恻隐之心”最早大约是孟子提出来的,可见《孟子·告子上》:“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所谓“恻隐之心”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同情心”,对他人的不幸表示同情。也就是说同情的对象是“人”,“恻隐之心”是对“人”而言的。那么,对于动物该怎么样呢?在《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里的“恻隐之心”无疑已被及动物了。但孟子说这话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借梁惠王不忍看见牛被宰杀之前“觳觫”为由,将王的行为上升到“是乃仁术也”的高度,以便说服对方施行“仁政”,最终的落脚点依旧在“人”上。那个年代,孟子似乎还不具有“保护野生动物”抑或“不能虐待动物”的意识。
时至今日,“保护野生动物”和“不能虐待动物”已经提到日程上来了,我们以孟子说的“恻隐之心”来加以阐述也未尝不可。虐待乃至虐杀动物,无疑是一种残忍的行为,是不可忽视不能原谅的。比如,前些年网上电视上都曾曝光过的虐猫或虐狗,还有在活熊身上取胆汁等等。这些行为不仅是对活生生动物的残害,同时也会导致人的心理变态。把残忍当作乐事,“是可忍孰不可忍”?通过法律来限制和杜绝此类恶行,当然很有必要。
不过,倘若动物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了,那又怎么办呢?也应该为了“保护动物”,而听任动物残害人的生命?在网上看到一篇题为《我们为什么不能虐待动物》的文章,作者在宣讲完孟子的“恻隐之心”,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后,竟然说“只有彻底到连老鼠都能同情,才真正是有‘恻隐之心”。即便“威胁到人的生存”了,“也要善待”;“即便万不得已,比如出现了鼠疫、鼠灾,也不可虐杀”。如此高论,实在令人匪夷所思,难道学术明星就是以这种故作惊人之语的方式,来博取明星效应的?老鼠对人类有害,这是众所周知的。1958年“除四害”固然枉杀了麻雀,但苍蝇、蚊子和老鼠绝对应该消灭,因为它们严重影响人的正常生活,传染各种疾病,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老鼠所传播的鼠疫、出血热、斑疹伤寒等都不是小病,都可能造成大范围的传播。莫非有人或者其家人染上了鼠疫,他还得善待老鼠,否则就是没有“恻隐之心”,就丧失了“人性的天良”“道德的底线”?
也许有人会说,这里说的是不能“虐待”,不能“虐杀”。可您家里一旦有了老鼠(某些人养的“宠物鼠”除外),您要不要灭,怎么灭?灭鼠惯用的方法,一是投放鼠药,一是安放捕鼠器。这两种方法都无法保证老鼠在没有痛苦的情况下“安乐死”。鼠类中唯一对人类有用的,大约是实验用的小白鼠了。用小白鼠做实验,岂不是很残忍么?可人类为了消除疾病,又不能不拿动物做实验。总不能“因为虐杀即虐待,虐待即残忍。不仅是对别人或动物的残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我们就放弃这些为防止疾病,为保障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实验?地球上毕竟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人都没了哪还有“恻隐之心”呢?我们保护动物首先是为了保持地球的生态平衡,其目的仍然是为了让人类能够生活在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里。
以用“不能虐待动物”来进行道德说教,实在有些失当。所谓“恻隐之心,要从善待动物开始”,充其量只是一厢情愿。爱动物者未必爱人,这中间并无必然的逻辑联系。比如,纳粹党人就颇懂得善待动物,不仅把动物福利作为宣传的中心主题之一,还把希特勒描述成一个关爱动物的人。希特勒对他的爱犬布隆迪更是钟爱得无以复加,整天让布隆迪待在自己身边,甚至让它睡在地堡中他自己的卧室里,这是一项连希特勒的情人爱娃都享受不到的殊荣。可这丝毫也没有阻止他们疯狂地屠杀犹太人和其他欧洲各国的人民。试问,他们的人性他们的道德底线又在哪里?可见,善待动物了,未必就有了“恻隐之心”;而自以为言说一下善待动物,就占上道德制高点了,则难免有些虚伪。就像前面提到的梁惠王,不忍看见被杀的牛“觳觫”,可他也没少吃牛肉呀!孟子居然还创造出一个“君子远庖厨”的理论,为这虚伪的道德辩护!
以人为本,还是多关心一下人吧!当社会存在太多的不公,当弱势群体随时都可能遭遇侵害和凌辱时,我们的一些学者作家却视而不见不置一词,顾左右而言什么“从善待动物做起”。这算得上“恻隐之心”么?不说是逃避现实,至少也有些矫情吧?
恻隐之心,理应从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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