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到从前的光景,女人爱的姿态都那么低,再是夭夭艳艳终归低眉顺耳,俯拾男人的一切。然而今非昔比,一个女人的心里只给一个人高高挂起的尊荣,那多余的一个,是自降姿态的浅笑了。
Vitas喜欢LadyGaga
2009年,全世界都在流行LadyGaga的蝴蝶发饰。包括麦当娜,包括尚雯婕,包括全美富家女帕里斯﹒希尔顿,包括苏小媚,也包括我。
我在东大街的旗舰店看见苏小媚的时候,她挽着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娇娇媚媚,做作至极。我转作没看见扭头就走,却被她逮个背身,扭了一个狼狈的转身目光就陷在她雷人的发型里了。
我说苏小媚,你能不能正常点,你傍了个老外也就算了,你干嘛土成一堆蝴蝶结,你以为你引领时尚,其实你就一时尚村姑。
苏小媚娇嗔地用歪了吧叽的英语跟老外讨价,别的单词我听不懂,Channel我听得清清楚楚,你这个小妖精,男人对她来说,就是永远不会失业的VIP信用卡,只要男人心甘情愿,这个世界上的信用卡就绝不会通货紧缩。
苏小媚明明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还装作微笑圣女般纯洁。
亲爱的,明晚Vitas举办新品庆贺的晚宴,记得来哦!他喜欢LadyGaga,所以,你一定要够Gaga,像我这样,不过明晚我会走波西米亚风情,等着我明天打扮你好了!
Vitas当然不是会唱海豚音的Vitas了,但我的Vitas有着像Vitas一样的英俊飘逸,他是玉石界的Vitas,我前生后世,听禅道义佛化羽仙修炼而得的Vitas。
我不得不相信苏小媚的话,她是Vitas的表妹,我的大学同学兼闺房密友,她说Vitas喜欢LadyGaga,那么我就要成为LadyGaga。
转角遇见海明威
如果说Vitas是我命中注定的王子,那么周正凯就是被王子呼来唤去的侍卫,且每次都奉旨前来履行一切王子的命令,不由分说,周正凯开着那辆专属于Vitas的奔驰洋洋自得,每当他驾着车驰骋在三万英尺高的歌声中,我都会受虐似的被人误会为香车美女的不归夜。所以,我真是恨极了周正凯那副自得的嘴脸,可是我不得不小心翼翼我的Gaga蝴蝶发饰,心里想着甜蜜的Vitas,眼里披着鄙夷和不屑。
苏小媚帮我化好妆,挑了一件猩红的大露背,我说亲爱的你要让我半裸于众人眼光之下,我可是Vitas的专属品。她顶着鬼魅的紫色烟熏妆,杀气腾腾地说要占有一个男人的心先占领其他男人的眼。随即在我的眼角描了一只呼之欲飞的黑色翅膀,妖冶之极。将我推至车便溜之大吉。苏小媚再媚也蒙不过我的眼,她去找她的美国情人,接下来要唱哪出戏,我可不敢设想。
车子行驶在高速路上,晚宴时间逼近,周正凯把车子开的飞快,我有些不寒而栗,好似我眼角的黑色蝴蝶欲震动双翅,挣扎扑走。我只听见尖锐的刹车声和剧烈的晃动,随即车子稳稳当当落在草丛里,像个暴怒的孩子刚刚被痛揍一顿,久违一脸的委屈。
我和周正凯都没有受伤,应该说受惊大过受伤。周正凯踢了车门,冲向车前。这小子真是贼胆中的VIP,终于在车伤人怒的情况下给了对方坐骑一脚而不是平日毕恭毕敬的轻拉慢推。不过,对待肇事者,就应该凶神恶煞一把。先将他吓的留神无主,魂游四海为上策。
周正凯的这招完全出乎意料,他竟然一声下去再没有了蚊子丁点的声音。那个肇事者将我的车门打开,请我坐上他的车送我参加晚宴。我正欲推辞,他惊讶地大声尖叫:
付桑子,你是桑子。
对,我是桑子,他就是曾经的海明威。
我不是你的玉
苏小媚说她要和美国情人去夏威夷度假,叫我好好享受没有人打扰的自由时光,她还说所谓的美玉无瑕其实只是瑕疵太过微小,小石粒夹在里面都看不到而已。对呀,再好的玉也是石头,就如我这般,任我再爱的死去活来还是一颗石头,顽固不化。
Vitas送我的和田玉手镯,我当成神物一般顶礼膜拜。玉镯本是龙宫的王子,有一次他游戏人间,碰巧遇见了一位女子,王子为了追随于她,得到她的爱恋,便将自己变成玉镯,呵护在女子的皓腕间。玉镯成为女子平安、吉祥、幸福的护身符。我一直相信,Vitas就是我的玉镯。
可是一块钻石越过玉石直接跨至我眼前,耀的我眼睛睁不开,这份光芒,令我不能正视周遭。
如果我被海明威的凯迪拉克收买,被他的殷勤和玫瑰打动,被他钻石海明威的称号吸附,那么,今天你看到的付桑子绝不是今日的付桑子,而是昨日的哈德莉。
如你所想,我是海明威的第一任妻子哈德莉,准确地说,海明威是我的学长,英俊、浪漫,有才华,他拿着我的钱讨好我,我被他征服的一塌糊涂。我迷恋他,深深被他吸引,可是当我在22岁那年患了暴食症,体重飙至65公斤时,他毅然抛弃了我。当我的面和别的女人调情,我默不作声,转身成全了他的背弃,带着他给的自卑,开始了我炼狱般的生活。
海明威依旧多情浪漫,惟一不同的是他比其他人多金。除了Vitas,我区分男人的标准就是钱。有钱的男人和没钱的男人是两班同时驶出的列车,永远不可能有交集,但永远有臆想的结局。我就是海明威臆想的结局,他以为我应该落寞地搭乘示意男人的绿皮火车,我却装起贵小姐登上了他这辆豪华列车。
是,我是一个伪贵小姐,可是,海明威你不也是一个虚伪的贵公子吗?
从65公斤到45公斤,我去做美容而不去彻底整容,我在想有一天海明威你看到熟悉的面孔,惊异的眼神还会不会推开我的温柔初夏。可是当我顶着LadyGaga的新款发饰,眼角呼出一只黑色尾翼时,我便知道,我不是你的玉,永远不可能是。
王子回龙宫了
当我以为顺利地摆脱了海明威,自此也彻底解开了多年的心结,我以为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阻止我做玉镯套住的女子时,王子却回龙宫了。
我打他手机、家里座机、公司电话,上msn,统统找不到他。我一下子急了,将电话打到苏小媚那里,苏小媚说了一句,宝贝,我缠绵完毕回你电话啊!然后就听见“嘀嘀”的忙音。夏威夷的沙滩、海水、椰子树,最重要的是美国佬。你那里是温存软语,夏威夷几千公里的海啸提前海运至广州,我已经卷至海底,随时侵袭登陆。
苏小媚没有回我电话,而是在24小时后的白云机场叫我去接她。我哪里熬得住,丢丢接接地人至机场,却魂飞魄散。见到苏小媚的第一句话就是Vitas到哪里去了。
苏小媚并不理睬我的话,粉嫩的小脸上绽开一朵酒窝花蕊,她的情意正醉,凑上来第一句就是亲爱的你看我滋润的怎么样。热恋中的女人走到哪里男人都是她的舌头,嚼烂了舌根都要碎碎念男人的一毫一毛。
我大声问,Vitas在哪儿呢,Vitas到底在哪,Vitas不见了。我的尾音劈裂了苏小媚的糯语风情,她不可置疑的大眼睛平静起来比撒娇时好看百倍。
Vitas真的消失了,他像人间蒸发一样被某个不明飞行物带走仙游了五天。我疯了一样找我们曾经约会的星巴克,去香格里拉询问,新品发布会也没有他的身影,我甚至在巴黎春天希望能够捕捉到他和别的女人购物的身影,哪怕他被我撞见搂着别的女人,我想我也不会暴怒。我看我真是发疯了,竟然会臆想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这些统统都无所谓了,见到他我只想说,我不能没有你,Vitas。
谁是谁的红色高跟鞋
在我寻找Vitas的一周里,周正凯那个讨厌中的VIP大大发扬了一番任劳任怨、誓死效力的为人民服务精神。他作为Vitas的助理兼司机兼保镖,除了打理Vitas缺席的一切事务,还要抽空陪我一起昏天暗地地寻找Vitas。
也许我注定就是哈德莉,我的天杀的断念居然毫发不差的被丘比特当成爱箭射穿了我的心房。我说付桑子你才是贱人中的VIP,那个脸涂的象鬼一样白,嘴唇是糊状的血膏,睫毛一扇能吹倒一幢楼的美国小妞,居然和我穿着一模一样的红色高跟鞋。
周正凯说桑子你真的是个好人。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的泪水和委屈,他倒好,用这样一句天谴的好话安慰我,拱手相让心爱的男人就是一个好人?我看你周正凯真是脑袋被浆糊粘住了。我更气愤的是那个美国小妞长成那样竟然和我的品味一样,我才不屑于和她站在一起。
天地作证,我说那句话的时候不知有多么心痛,十万只蚂蚁啃噬都不能和我的悲痛相抗衡。金发碧眼,她怎么可以长的那样完美,如此尤物哪个男人不动心,可是我一直以为,就算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男人出轨,只有Vitas不会对我不忠。
因为我是Vitas用生命换来的,我以我的生命去爱他,我以为他亦如此。
五年前海明威和我分手,我悲痛欲绝,一个人跑到南海驱除失恋的痛苦。可是美丽的恋人,湛蓝的海水反而使思念悠长,剧痛被清粹的风景逼仄至无路可走,我头一懵,倒向海水,任海浪在浮沉间将我带走。正当我渐失知觉,意识浅淡时,一只宽厚的掌紧紧扣住我的手腕,身体被用力拖拽。醒来时,我已躺在白色的医院,身旁是一位陌生的男子。医生告诉我,是他救了我,可是他不会游泳,用游泳圈将我拖至岸,他的肺部因呛到太多的海水而感染。我嚎啕大哭,责怪自己竟然为了一个人自杀结果连累了另一个人。从那时,我发誓,我不会做保莉娜,我要做玛莎,勇敢坚强,抛弃海明威的玛莎。
Vitas最终挺过来了,谢天谢地,那一刻,我的生命便与他绑住了。我不可遏制地爱上了Vitas,他亦如此。
可你还不了解我呀!
那我就用我的一生去了解你。
这是Vitas对我说的第一句情话,他吻住我,说我就用我的一生去了解你。
炒掉老板来爱你
周正凯说苏小媚要和山姆大叔结婚,Vitas要与美国小妞订婚,他们家现在正洋洋洒洒布置新房呢。我说周正凯你还真八卦,都三个月了你都不知道找份工作接济你一穷二白的单身生活。他说只要付桑子在身边就没有单身的权利。
周正凯被Vitas炒掉三个月了,我不明白我和Vitas分手怎么会牵连到周正凯。总之,当我看到Vitas和美国小妞在街头疯狂接吻时,他就不再是我的Vitas了。
我从Vitas送给我的公寓搬出,行为上抵制Vitas的一切,思想上随他日夜翻涌。《爱情解严》里说你可以重复着后悔,却不可以重复着最爱。我真不懂小野的这句歌词,日思夜想,守着电话分寸不离是不是就是重复后悔的最好印证。
周正凯在我无路可走时收留了我,彼时他也无路可走,我们两个弃味相投的人挤在一间破旧的两室一厅的公寓,他失业,我失恋,被弃的臭味加起来好比刚出锅的臭豆腐,捏着鼻子吃香喷喷美死了。
那天周正凯做了一桌子的菜,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兜转,活脱脱一个铁臂阿童木,他熬了乌鸡汤,说亲爱的桑子,乌鸡大补,对自己要卯足了牛劲的好。我笑,前俯后仰的笑,你以为我十月怀胎生小孩坐月子,你把我当女王一样侍候啊。我的笑突然就淹死在周正凯专注而热切的目光里了。他说:
你就是我的女王。
我没有喝乌鸡汤,我们喝酒,易拉罐和瓶装的啤酒,没有醉。我从周正凯的鞋柜子里找出一瓶茅台,这家伙指不定是在Vitas哪次宴请贵宾时偷偷私藏的。一杯酒下肚,白酒与啤酒的猛烈撞合,酒精迅速进行化学反应,麻醉了神经。我在倒下的最后一秒,被周正凯揽在怀里,他说,桑子,你爱我吧,那个Vitas有什么好呢?我把他炒掉来爱你。
离开地球表面
我从周正凯那里搬走了,不管他说的话是真是假,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归不好。我想我暂时没必要经历高烈度的爱请了,在心底灼烧成一块疤,用手抚平胸口只是杯水车薪。
强弩之末,我不打算再经历了。
Vitas给我的安逸富贵的生活一下子被打翻,我突然不知道该向何处去。父母不是给不起一套房子,只是我想过离群索居的生活罢了,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和重新开始交上好朋友。
突然有一天门铃被摁响,我想着没有人知道付桑子住在这里,除了房东大妈。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头发爆乱成雷霆弹筒,追风赶上《非常完美》中的姚晨,打开房门,门外站着周正凯,他扬了扬手中大小十个便利袋,连推带挤进入我狗扒式的房间。
我说周正凯你用了卫星导航探测到我的闺房,真是有损人格。周正凯纠正我的错误,不,你错了,我使用的是SOS,你现在就是海地大地震后被拐卖的少儿,急需国际警察叔叔的援助。周正凯不顾我张牙舞爪的阻挠,夹着十袋东西冲进厨房,在我五平方米的厨房开始了战斗。香肠、面包、奶油、果酱、牛奶、培根、芝士、牛肉、排骨、红枣、莲子、枸杞、燕窝。我那老式的美的冰箱被周正凯提来的食物塞的要撑破肚皮。
亲爱的桑子,从今以后我和你一起离开地球表面。首先听我今日文摘: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寻找我的精神伴侣,得之,我命,不得,我等。我说周正凯徐志摩那么美的一句话怎么到你这儿就跟过了牛嘴似的,不忍苟同。周正凯沾满面粉的手突然从身后环住我的腰肢,
桑子,如果你愿意,我想好好爱你。
不,周正凯,你知道的。我的每一次爱情都汲尽生命,我不能忍受粗糙的爱就如同手镯不能戴在沾满泥巴的腕间。你要爱我,既要爱我的不顾一切,也要爱我的离群索居。你要爱我,你就要纯净透明的瑕瑜可见,我不能忍受我爱的人在跟我接吻的时候想着别的女人。你要爱我,就爱到牙齿脱落、头发掉光、眼睛瞎掉、拄着拐杖还要对我说“我爱你”。你要爱我,就用你的全部来爱我,包括生命。
我说周正凯你不会爱我,也没有人再来爱我,因为我的爱情特立独行在月球。
会有天使替你降临
三月份的时候,苏小媚给我打电话,约我去Dior陪她买新品。我说小妖精你真行,姐姐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就等着买五十块钱一打白T恤了。一个小时后苏小媚到达我的公寓,软磨硬泡,给我套上雪纺吊带和牛仔短裙,生拉硬拽将我拖出阴郁的房间。
亲爱的,阳光就像你水蜜桃的脸蛋一样熠熠发光。苏小媚今个儿是吃了大白兔奶糖了,甜糯发腻。我说你有美国佬床前屋后的伺候,水灵的不像样了,还在这儿取笑我徐娘半老。
亲爱的,你这就后知后觉了,我和美国佬吹了,最近我交了新男友,时装界的新秀王子。苏小媚咬着玉米粒的小玉齿,馋味十足。
正当这时,周正凯的每日文摘准时报道: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你生气,我当出气筒;你饿了,我给你煲汤;你冷了,我当你的棉袄;你一个人时,让我来爱你。
苏小媚问我干什么,我说周正凯的专栏,只限在付桑子的手机里出版发行。苏小媚说你真行,才几个月就另觅新欢了。我说你表哥还不是照旧,跟你一样就喜欢洋货。苏小媚顿时花容失色,说Vitas从来都没有什么外国女伴,他就爱你一个人啊!
这可从何说起呢?
我带你去找他。苏小媚拦了一辆计程车,和我去找Vitas。我的自尊就这样全线崩溃,我总认为我的眼睛看到的就是事实,Vitas就是我身体里的毒刺,只能砍断,不能拔除。
找到Vitas时,偶然遇见了苏小媚口中的新秀王子。我已经妒火中烧了,想跟Vitas要一个恰当的理由。Vitas莞尔一笑,看着我的眼睛。
桑子,你所看到的都是事实,不过我并非和美国小妞订婚,是要和钻石工艺女王——金秀媛订婚。对不起了,我以为我可以用所有来爱你,可是没有男人能够做到这点。如果一个女人自尊、敏感又痴缠,另一个女人优雅、聪明、多金又善解人意,那么,我选择后者。亲爱的,感性女王我实在承受不起。
这就是Vitas的理由,合理的无懈可击。
也许,会有一个天使替你来爱她吧!
十五年前,一支舞的自传
这世界小的像火柴盒,走到哪里都撞墙。我的情敌,不,过去式情敌金秀媛是金在勋的亲妹妹。那金在勋又是谁,且看十五年前的电影放映室。
十五年前,我12岁,金在勋10岁,我们同在少年宫的舞蹈队,我学民族舞他学街舞。有一次庆贺元旦老师排了一支中西合璧的舞蹈,在扭脖子的新疆舞里加入嘻哈的街舞。金在勋是其中年龄最小的领舞,恰恰我是跳新疆舞的女孩子里最不会扭脖子的。老师说我脖子里钉了一枚钉子,我就每次在跳错之后摸着后脑勺想要把钉子给拔出来。结果金在勋跑到我面前对我说,你可以跳街舞,这更适合你。我被他的话激怒了,我觉得我这么大一个小孩怎么可以轮到他这个小屁孩指点我的未来呢。我不信,偏偏拗住新疆舞使劲地扭脖子,没想到一不小心扭伤了脖子,那天的演出自然与我无关。
病好后我每次练舞的时候会偷偷留意透明玻璃房对面的金在勋,看他柔软的手臂,旋转的漂亮姿态,机器舞似软似僵真是潇洒的一塌糊涂。我躲在墙角悄悄照着他的动作模仿,我发现自己真是一块跳街舞的料,随性而热烈的舞蹈真是跟我太合拍了。正当我一个人自在舞蹈,金在勋过来了,他一口温柔,坚定地说,姐姐,我教你跳舞,好不好。
自此我开始了假小子的帅气凌厉,我在民族舞的班里装模作样扭着小腰肢,背地里和金在勋疯狂地恋上快乐的街舞。他跳杰克逊的舞蹈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直至半年后妈妈发现我的书包里塞的不是红舞鞋而是男孩子穿的宽大的T恤,怒不可遏,我乖乖招了实情,妈妈随即将我的舞蹈生涯截断在13岁的春天。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金在勋。
可是十五年后的一个下午,在背叛我的人的面前,拉起我的左手走出华丽的玉石苑的正门,千真万确是金在勋。
我真是被突如其来的天使吓成木偶匹诺曹了。我是上辈子欠了金家的债,先是被金在勋调教成非主流的街舞狂孩,又被她妹妹拐走我的第二条生命。金在勋说,让美妙的缘分尽情咆哮,我们只需坐享其成。
我说鲍鱼是不会随海浪翻卷到沙滩的,除非生不出珍珠的贝壳才会迫不及待的冲到你的脚边。金在勋问我什么意思,这像一句自吹自擂连带蔑视他人的话语。我说不是,凡是有内容的东西都需经过飞檐走壁、上天入海的磨练,你见过天上掉下的白天鹅吗?
金在勋说我见过,你就是天上掉下的白天鹅。
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更讽刺的话了。当我最爱的人抛弃了我后,我不仅没有变成黄脸婆,反而晋升为战争场上英勇的女记者“玛莎﹒盖尔霍恩”。多金、体贴、有男人味的金在勋,我凭什么要放过。
37℃还是39℃
苏小媚和我翻脸了,原因是我抢走了她的男朋友。可是金在勋跟我说他只在自己的服装店见过苏小媚一次,而且还是和Vitas一起去的,他没理由在见了一次面后就成为她的男朋友,这可真是名份上的强盗。
我相信金在勋的话,苏小媚交的几个男朋友都是瞄准了立马射击,从来不会给别人捷足先登的机会。她没有想到会在自己的好姐妹那里翻船,可是苏小媚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金在勋确实不是我抢的。她自己一脚踩空了就把怨气撒到我头上,真是憋屈的没话说了。
当周正凯第15次出现在我的门口时,我没有让他趁机溜进房间,而是堵在门口,隔着防盗门说,周正凯,我有男朋友了,以后你可以不用来了,谢谢你对我的照顾。
桑子,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个答案。
对于周正凯我只能说不,不是我对他无情,他在我最伤心的时候陪着我,感动和心动的频率有时相似,却差了一点温度。
那么,我对金在勋的温度是37℃还是39℃。说实话,我也不清楚我对他是否发烧。
金在勋是个极富有情调的男人,他每天送我不同的礼物价值从不会超过100元。我说你的浪漫完全抄袭《爱情呼叫转移》里的古巨基。他说不,任何东西都可以雷同,只有一颗真心在宇宙之间无法找到同卵双胞胎。
当我收到金在勋的的第29件礼物时,投递礼物的人不是金在勋,不是邮递员,而是周正凯。
看来一个月前的苏小媚和我翻脸那天说的话,果真应验了。
两个男人的决斗
如果两个男人之间决斗,必定是女人坐收渔翁之利。可是我是个反例,我注定承担两败俱伤的惨痛。
2010年3月的某天,苏小媚的一番论断让我做好了蒙着眼睛向前奔跑的姿势。对于结果我想这是未来的事,在还未到最惨烈的结局我还是难得糊涂享受过程吧!
金在勋不再给我100元以内的Surprise,而是送我CK的白金卡,雅诗兰黛的新款防晒霜,LV的手提袋,百丽的简约细高跟,牛皮短靴,99朵玫瑰,百朵百合,一束郁金香,他送我自己的新品时装“夏冶之蓝”。
与此同时,周正凯也展开了“不自量力”的进攻。他将美的智能电饭煲搬进我的厨房,在我的床头装一台空气加湿器,他把我厨房的煤气罐换成无污物的电磁炉,他在我的家门口堆满了吃食和广告策划的书以及言情小说。他每天早上在我的公寓门口骑着一辆破电驴,笑成一朵黑桃花叫我,“嗨,宝贝,上马吧!”
这种收礼收到手软,讨好讨到讨厌的日子维持了不到半个月我就几近崩溃了。金在勋绅士又阔绰,让我陶醉朦胧的不像正常人。周正凯体贴和唠叨让我像个更年期的女人专横又跋扈,我想贴近金在勋可是他对我就像弟弟对姐姐毕恭毕敬,我想和周正凯疏远却不知不觉在他的嘘寒问暖式的话痨中完全沦陷。我溃不成军,仓皇出逃。
我在一个无人知情的下午,逃到了若水的周庄。青黛眉间,屋瓦白墙,冷色石桥,朱红栏杆,时光在水里泛一个漂儿,恍然几百年依稀在昨日。褪到从前的光景,女人爱的姿态都那么低,再是夭夭艳艳终归低眉顺耳,俯拾男人的一切。然而今非昔比,一个女人的心里只给一个人高高挂起的尊荣,那多余的一个,是自降姿态的浅笑了。
我逃离了整整一个星期,回到那个温暖又逼仄的小屋已是深夜。手机里的短信息和座机的留言足有几百条。正欲翻看,周正凯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我掐断了通话随即走进卧室倒头昏睡。
第二天早上7:00,门像一个变态的Dancer疯狂舞动,我知道除了周正凯不会有第二个人更没有教养了。我不想那么快下床开门,敲门无回应是令寻访者最沮丧的事,周正凯你让我很混乱,这点苦头算是五指山下的一颗小石子,有点耐心吧!
比我预期的敲门声短了些。十分钟后我打开房门,看见门上有一张便利贴,门口有一大包东西,我的照片、小布熊、化妆棉、钥匙扣,甚至还有未喝完的速溶咖啡。这些是我的东西周正凯怎么会有。
便利贴上写着:记忆物归原主。
还没有准备好,走入你的世界中心
苏小媚找上门兴师问罪的时候,我正在做一份婴儿奶粉的企划案,她在办公室几十号人的眼光之下冲我大吼:付桑子你听清楚了,你赶紧跟我回去,摆平金秀媛那个骚婆娘。我一向视苏小媚惊为天人,这狗急跳墙的事恐怕也只有苏小媚能够如法炮制了。
一把鼻涕一把泪,咬红唇掐白指,苏小媚可真是恨的咬牙切齿。大抵怨妇都是这样光鲜诞生,光辉历数锅碗瓢盆、芝麻绿豆的“大事”。
桑子,你不知道那可真是个绵里藏针的女人。她把我的表哥从你身边抢走,她知道你跟我关系好,拿你没辙反过来就咬我。她跟我抢白金卡,让表哥送她最精致的和田玉,她故意讨好我的姑姑、姑父,以便迅速加入豪门,她将客户介绍给表哥,其实是想拉拢表哥的生意。桑子,你说这样的女人,我敢让她留在我们家族吗?
桑子,我想通了,当初我是因为嫉恨你抢走了我喜欢的人才没有反对我表哥,现在你还是回来吧!相对于食钱、食肉的女人,你这样食草的人最适合我表哥了。
我说亲爱的小媚,你认为金秀媛是一个一心只想进豪门的“准媳妇”。可是你要知道她是小豪门的“富二代”,人品、相貌、能力在圈里顶呱呱,我说苏小媚你没必要“损人利己”。
苏小媚蔫成一朵水中花了,说付桑子还是你厉害,下了这么大的圈套都能被你识破。我说不是我识破你的损人计,而是我知道,天地良心作证,你舍不得我这个十好姐妹。
我们约上金在勋,苏小媚一声嗲另一个帅哥调酒师以火箭发射的速度赶到三人组案场。按苏小媚的话说,情感混乱案发现场,需要有警察及时仲裁。拜托,是心理疏导师吧,你整一个帅哥分明是双宿双飞嘛!
灯红酒绿下,有多少个宿醉的灵魂飘荡,酒吧真是个奇妙的地方,让醒痛的心暂时麻醉,停在高脚杯或音乐里暂时迷醉。可我偏偏是个与酒吧格格不入的人,当别人享受跳舞的兴奋我却瞪着眼睛脑子清晰的如一张简单的素描。
调酒师为苏小媚调制成一杯“怒海千颜”,苏小媚微微熏红的脸已经揭示了她醉酒的征兆。我想苏小媚真是简单快乐的令人疼爱,她是蝶舞莺飞的季节里一枝红玫瑰,吸引游客的注意力,她回赠他们恰好的花色芳香,还不忘始终如一抬起她高傲的头颅。男人们是喜欢苏小媚的,性感、妖娆、甜蜜又不会粘腻着男人。她会把暧昧和喜欢拿捏的恰到好处,就像黄金分割点横亘在两个人之间,让男人为若即若离的苏小媚倾倒疯狂。
而我现在和金在勋的距离是20公分,我们的话语被手中的红酒代替,我的余光扫过轮廓分明的金在勋,他沉默不语的样子和Vitas实在太像,而他的一切行为修养也与Vitas几乎不二。
他突然拉过我的手,我不知所措。
你的手镯?金在勋的双眼紧紧盯着我腕间的玉镯。
他将我拉出酒吧,紧紧抱住我。我欲挣扎却在酒精的作用下双手勾上他的脖颈。这一刻我并没有准备好。我们的拥抱天昏地暗。
遗失的玉镯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已是中午,我并没有全醉,在金在勋的怀里更加清醒。我并没有放不下谁,只是找不到爱的出口。
洗漱、换衣,出门购物,想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我买了红酒、牛排、牛肉酱,本来想亲手做一顿牛排餐,可是翻箱倒柜找不到菜谱的时候,牛排冒着兹啦声我突然想起周正凯,想起他围着围裙,一只手拖着碟子,将七分熟的外焦里嫩的牛排端至我面前,绅士地鞠一躬。我很想念他,想念他在我这里留下的很多回忆。
我真的很恨周正凯。
他不该在我碰到海明威时,为我和他大打出手,让我在那时太过清醒地记起旧情人的背叛,他让我更加铭记曾经的痛苦。
他不该把Vitas交代的事情做到事无巨细,他用车载我来回穿梭,却不知道我的心漂泊不定,忧忧郁郁。
他不该跟Vitas叫嚣,辞掉高级助理的工作,转过身收容我这只落寞的晚秋孤雁,我折断了翼本是自生自灭,他硬是将我抱回家,悉心疗伤。他不该做那么多好饭好菜,拎着大包东西叫我的门,明明关心我却总是骂骂咧咧、嬉皮笑脸,总让我感觉他对我是嘴皮得罪,行动上理所应当的赔罪。
他不该在煮着莲子粥的厨房从后面抱住我,他不该每天给我发那些酸掉牙的周正凯文摘,他不该在我出游的时候发疯似的找我,他不该将我的东西偷偷藏起,占为己有,他不该送我大堆大堆太过实用的东西却从未送我玫瑰、巧克力。
周正凯,你有太多的不该,最最不该的是就是让我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你。
我照着周正凯的记忆,熬了一锅红枣莲子粥。眼泪就掉到了粥里融化了。那么坚强的眼泪还是砸下来,义无反顾。
我想我还是将玉镯还给已经不能再爱的人吧!
王子不可能为一个人间的女子变成手镯,呵护她一生。至少Vitas不会为我这样,金在勋也不会。他们都是太相似的人,女人只有瞻仰的份儿,还轮不到变成被守护的幸福女子。
我猛然发觉,戴在腕间的玉镯不知哪里去了。
命中注定不能爱你
Vitas要结婚了,本来打算在他结婚前将手镯还给他的,可是我将手镯弄丢了。也许弄丢了反而更好,少了一份物是人非的信物,我可能会更加轻松的面对未来。
苏小媚说你要是觉得难为情就不要来了,我说不,只有旧情未断的人才会躲躲藏藏,我的好朋友结婚我为什么不去。
我出现在Vitas的婚礼上,黯然无光,因为我实在没法和Vitas的美娇娘平行而论,她让我知道了曾经和Vitas在一起的爱情总是谦逊和卑微甚多。
我的手心被传递了沸腾的温度,来自金在勋。他就这样一直握住我的手直至婚礼完毕。吃饭的时候他凑到我耳边,说后天的时装发布会他想邀请我当他的Model。我想这怎么可以,我除了有瘦长的手和腿,气质一点都不符合Model,更何况我也没有高档化妆品女主角的美丽容貌。金在勋示意我不要说下去了,他灿然一笑,事情就这么定了。
虽然我对自己走T台没有半点自信,但是金在勋邀请我当他时装发布会的Model,我还是激动的不能自已。这两天我跑到模特培训班学了五个课时,每晚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跟着电视机里的超模“亦步亦趋”。苏小媚要找我聊天,我讲她的行为提早扼杀在电话里,她说你真是闷骚女,背着我在学调情秘笈。我说是啊是啊,已经练到玉女心经的最高境界了,今晚莫要打扰杨过和小龙女。
终于等到发布会那晚了,金在勋早已让司机在家门口等候我。到达发布会的时候,别的模特都在换装,化妆,我却独自被安排在一间小小的化妆间,有专门的化妆师和服装师替我打理。不知过了多久,等到我上场时,才发现自己与别人是如此的不和谐,我就像时尚另类的发型别着一枚扎眼的发簪。我看着身边各色轻扬的裙角,“凤穿牡丹”的旗袍裹在身上犹如被无数的目光高温烫伤,极其难堪。
金在勋在T台的中央,他转过身,潇洒走近,牵住我的手缓缓向镁光灯下靠移,我被他握着,将一身的柔媚和清雅尽绽,缓至T台尽头,金在勋掏出一只手镯,环扣上我的腕间,我定睛一看,那正是我的玉镯,只是上面多镶了玛瑙、白金和细小的钻。
他开口说话:这是我本次“夏冶之蓝”的意外收获,美丽的付桑子小姐与这副手镯的完美配合,以及传统刺绣的工艺旗袍,是这个沁凉清爽的夏季一抹陶醉的中国红。
所有人站起来为我,为金在勋的演绎报以掌声,鲜花、灯光、赞美之词令人眩晕。可是此刻我只是他的模特,仅是他口中所说的“意外遇见的中国模特”,除此之外,别无任何多余的身份。
我真是,自作多情了。
王子归来
金在勋履行了他的承诺,那只被镶满现代工艺品的手镯物归原主。而我,不再是他的专属,更不会做什么中国模特了。
我真够笨的,居然搞不清楚先做朋友还是先恋爱,哪些人只能做朋友哪些人会来电。有些人一旦触雷就会爆炸,有些情等到树叶掉光才开花,比如玉兰,比如木棉。
我的世界只剩下自己时,我适时的拥抱住久违的单身自由。
我等着徐静蕾的《杜拉拉升职记》,等着张艺谋的《金陵十三钗》,可我就是不去看那些书。我等了一年还未开机的电影,我的生活已经被别人导演。我说付桑子你没必要和未上映的电影较劲就像美妙的生活不能在等待中虚度。于是,在我恢复美丽单身的第27天,在书城里寻找这两本书时,遇见了不肯承认的等待。
桑子,有人叫我。周正凯,我说周正凯,你怎么会在这里,他说来搜集曼妙的文字,好继续他的每日文摘。我看了他一眼,转过身笑得很难看。周正凯说,可以再来吗?我说什么啊。他说可以给你煲汤熬粥吗?我说不可以啊,因为我得像杜拉拉一样向升职看齐。
周正凯听话的像个孩子,我们在书城门口分手,走完同一座书城,回到两个世界,没有回头向他说再见,心里怪怪的,樱桃花开的瓣争先恐后的迎风落下,有一片花钻进脖子,痒痒的怪难受的。
我也数不清楚究竟是多少日子之后,总之我手机里的每日文摘已经多的必须删掉很久之前的美丽话语。当我删掉周正凯给我的第一条窜味的徐志摩的话,我的心如一颗掏空的气球,除了能呼吸什么都没有。
我说周正凯,你爱付桑子吗?一生一世爱她,爱到天荒地老、牙齿脱落。你可以做到吗?会,我会,周正凯爱付桑子,比任何人都爱。
我去找你,我确定自己说了这句话后穿着睡衣蓬着头发跑出门,我确定我见到他要对他说“我爱你,付桑子也爱周正凯“。我确定自己想立刻见到周正凯,迫不及待,一分钟也等不了。
可是,当我到达周正凯的房子我才记起他早就不在那里住了,在我对他关上了门的时候他就已经搬离并且消失。如果不是在书城遇见他我想我是不会再见到他的。让我最可恨的是我什么都没带,尤其手机。
我想这下惨了,他肯定也找不到我。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凉嗖嗖的冷。猛然间被人从后面紧紧抱住,我说周正凯是你吗?他答是。我转过身,在凉意满夜的街边,我们热烈的拥抱。
周正凯说,亲爱的,我不能给你奢华的生活,可是我会给你高贵的爱情。
我说这是你今天的文摘吗?他说不是,是周正凯的心里话。
亲爱的桑子,我不会制造玉镯,可是我能让你坐拥书城,像个阔太一样瞬间晋升为杜拉拉的终极目标。
我说什么意思。
他说,那一场意外的相遇是我亲手导演,而那一座书城将成为我们的书城。
亲爱的桑子,那是我老爸留给我的遗产,命运让我在丢了工作,丢了亲情,没了爱情,转了个身,又加倍的补偿给我。现在,就请跟我一起创造幸福生活吧!
可不可以当你的玉镯?
喂,醒醒,亲爱的,咱们去看《杜拉拉升职记》吧!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