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戈麦作为一名当代诗人,其诗歌具有强烈的个人特征和审美价值,时至今日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和人类情绪表达息息相关的色彩,在戈麦的诗歌中频繁出现,通过梳理、统计不同色彩在戈麦诗歌中的运用情况,并以数据的形式进行呈现,可以较为直观地了解诗人对于各种色彩的偏好,从而更深层次地体会诗歌情感与窥视诗人心理以及性格特征。
关键词:戈麦诗歌表达诗人性格色彩矛盾
戈麦,作为一名已逝的当代诗人,其作品的民间反响与艺术价值并不成正比,即使在今天,戈麦与其作品也不像同时代诗人海子一样,能引发足够的批评与关注。可能因其短暂而丰富的创作生涯(人生也如此)所带来的复杂、多样甚至矛盾的语言风格,戈麦的诗歌总是显得峻峭而凛冽,使人不易从简单的文本角度理解其情感。但正如戈麦自己所言:“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够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一定会显现出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照亮人的生存。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夠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能够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a 对戈麦而言,其诗歌中各种矛盾突兀的词汇排列,便正是劈开平庸感受的利斧。
色彩,作为诗歌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也参与到了戈麦对词汇的排列组合当中,其对戈麦在诗歌中表现情绪提供了重要支撑。目前,戈麦研究尚待发掘,在已有文献材料中,仅有孙佃鑫《戈麦诗歌色彩论》 b 对戈麦诗歌进行了色彩运用方面的大略探讨,论者对戈麦的色彩使用情况作出了简要概括,提出了一条戈麦研究的新路径,但因为缺乏数据支撑,论者的个别判断与真实情况仍有出入。笔者尝试以相对详尽的统计数据为研究切入,分析戈麦对于不同色彩的偏好,并从中发掘色彩与诗人情绪、性格等方面的深层关系,为戈麦研究注入新思路。
一、色彩在戈麦诗歌中的嵌入书写
“色彩就是生命,因为没有色彩的世界在我们看来就像死的一般……色彩就是力量。”c 从人类文明诞生起,色彩就参与到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历史风格,这种色彩风格又将折射在人们的生产生活当中——文学领域亦不例外。在文学领域,不论古今中外,色彩对于营造环境氛围、表现作品主旨乃至反映作者思想都有重要参考意义。而伴随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等艺术概念的提出与兴起,并随着传统概念的瓦解,色彩的社会整体意义背后又逐渐嵌入更多的个人表达,这为包括文学在内的艺术发展提供了新的生命力与更多的可能性,并形成了独特的审美价值。
对戈麦的诗歌而言,色彩在其中的体现是较为明显的,非常具有诗人鲜明的语言烙印,并且,这种颇具个人特点的语言风格呈现出与传统色彩审美背道而驰的趋势。鲜明、对立的色彩与戈麦矛盾锋利的语言风格相得益彰,而色彩在戈麦诗歌中的频繁使用,也标志着其在诗歌文本当中的特殊地位和所承载的重要意义,各类色彩对于渲染环境、抒发情感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此,笔者以《戈麦诗全编》为参考,对收录在其中的257首诗歌(译诗除外)逐一统计,借以说明色彩与诗人、色彩与诗歌之间的相互关系。
对《戈麦诗全编》内所收录诗歌进行统计、甄别后可以得出,戈麦主要使用了白(银)、黄(金)、红、绿、黑、蓝、青、灰、褐、紫共10种颜色。d 这10种颜色出现的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格内统计数据可知,不同色彩在戈麦诗歌中出现的次数由多到少分别为白、黑、红、黄、灰、绿、蓝、青、褐、紫。其中,戈麦对白、黑、红、黄四种颜色的使用尤为频繁——对白色的偏好更为突出。由此可知,学者孙佃鑫“戈麦在诗歌中对颜色的使用,除白色以外,主要是红色、绿色和蓝色”e的表述并不完全准确,因为蓝色和绿色在戈麦诗歌中出现的频率并不是很高,且戈麦对于这两种颜色的使用较为贴合现实生活与传统审美,其中并无太多戈麦个人意识的呈现,这点笔者将在第二节中进行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戈麦在257首诗歌当中对于10种颜色的使用高达429次(算上重复的色彩会更多),但他并不热衷于描绘彩色。在《戈麦诗全编》中,“彩色”的概念仅仅出现4次,即“人们不舍昼夜地/作着各自五彩的梦”(《隆重的时刻》)、“这个日子/需要一朵燃放到空气中的/彩色气球”(《这个日子》)、“我不会忘的/这张色彩斑斓的兽皮”(《记忆》)、“三条彩色的飘带在天边飞舞/哦,极光;极光闪过”(《北风》)。“彩色”这样一种自带暖感、迷离乃至具有朋克特点的概念,之于戈麦冷峻、清晰的语言,可能显得并不是十分契合,所以诗人便极少使用彩色——尤其在1990年戈麦的诗歌走向成熟之后,彩色在其诗歌中便几乎绝迹了。
由此可见,戈麦使用的色彩种类虽高达10种,且暖冷色系兼备,表面上显得较为全面,但其中仍展现出诗人极为强烈的个人偏好。当然,这些被广泛嵌入戈麦诗歌当中的丰富色彩,经过诗人的文学加工,仿佛成为一幅幅醒目的壁画,带来了更加具有情绪性的阅读体验,为诗歌带来了更多张力,也为读者走近、理解诗人本人提供了一条可循之路。
二、色彩表现与戈麦诗歌的审美特征
色彩的审美特性,往往是通过与其他色彩的对比、与所绘物的搭配而形成的。在戈麦的诗歌中,色彩不单是构成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在《戈麦诗全编》里出现的10种色彩中,既有约定俗成的传统审美体现,也有极具戈麦个人色彩的新内涵。不同颜色在诗歌中或是不断组合,或是频繁重复,都是诗人为创作诗歌、表达自我而作出的主动选择,也是其“凌厉的语言意识和卓异的想象力”f 的重要体现。通过对不同颜色进行具体分析,也许可以对发掘戈麦诗歌语言乃至新诗语言的“可能性”g进行新的有益尝试。
在戈麦的诗歌中,白色占据着重要位置。白色出现次数高达145次,将近黑色出现次数的两倍,其在所有颜色中出现次数占比高达33.9%,由此可见戈麦对于白色的喜好与偏爱。在色彩审美中,白色有着极端对立的双重象征,其背后也是东西方审美的差异体现:在西方传统审美中,白色是光明、纯洁、正义的象征色,多运用于教堂、婚礼、神殿等场所,而在东方尤其是中国传统审美中,白色又代表着虚无、死亡、奸诈等消极意义,例如我国丧事用白、京剧脸谱用白等现象。可以说,白色体现了人们色彩运用的平衡状态,其在不同甚至对立场景中的广泛运用,正是其色彩包容性的体现。白色的这种特征,也在戈麦诗歌中完全体现了出来。
白色在戈麦诗歌中的运用,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由白色构成的简短词汇,例如“白日”“白发”“白夜”“白昼”“白帆”“白塔”等,在这类词语中,戈麦又非常喜欢使用白色来形容动物,例如“白马”“白蚁”“白蛾”“白象”……这些由白色构成的二字词语本身并无过于深邃的语言内涵,但它们的大量出现却有助于营造诗歌的整体氛围。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白色词汇”所出现的诗歌,更多表现出的是诗人平和、稳定的状态(但不意味着积极),这不同于诗人用红色描绘事物时的心情。例如“南半部天空/我看到一匹风烈的白马/在浓雾中疾速地奔跑”(《南极的马》),“羊群从这里经过/像草地伸出白蚁的群落”(《九月诗章》),“一只白象迎面而来/像南亚的荷花”(《浮云》),“把你刻着文字的皮肤/制成一本精致的游记/放诸水边白塔”(《黄太平》),这些诗歌中的白色是轻柔舒缓的,诗人在这些诗歌中的情感虽然也呈现出消极意味,但是文本流出的心理状态却是相对平和舒缓的,这与戈麦部分激烈的诗歌形成强烈对比。
白色的另一种使用情况则与“白色词汇”相反——由白色构成的词组,有着比简短词汇更加丰富的意义,比如“灰白的行人幽灵一样”(《无题》)、“白亮而无耻的冬季”(《我的告别》)、“惨白的骨屑”(《在春天的怀抱里去世的人》)、“白碱一样的海面”(《死亡诗章》)……它們对语段乃至整首诗歌带来的张力更加明显,部分“白色短语”更包含有诗人强烈的个人情感,例如“酒徒沉悒在最后的酒血中/腥红的嘴唇涂抹白炽的天空”中,“猩红”与“白炽”都有着无关联但却相互对立的语义理解,词汇排列产生的所谓“异质感”,便体现着诗人对自身、对外在一切的复杂理解。
除了白色,黑色也是戈麦使用频率相当高的色彩。与白色不同的是,黑色所给人的视觉印象呈现出压抑、厚重、神秘的特点,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对于黑色的使用都比较谨慎,因为其“代表死亡和绝望,也象征着永恒和神秘”h。如此看来,戈麦高频率地使用黑色,与其对待生活的绝望心态和奉行神秘主义i不无关系。事实上,戈麦在诗歌中确实在用黑色表现自己压抑、窒息的情绪,诸如“七月抹尽黑森林里所有的野兽”(《七月》)、“辉煌的宫殿把我展平/我走入文字的黑暗”(《星期日》)、“我刚刚把廉价的手掌伸出/大片的黑云就涌上伙伴们的头”(《生活有时就会消失》)等,都潜在表现出诗人否定自己、否定生活的消极、绝望情绪。戈麦对于黑色的使用不同于白色,他使用白色形容了包括动物在内的大量事物,所表达的情感具有多样性;然而黑色却显现出压抑情绪的单一指向——这点在戈麦使用黑色组词时显而易见。在戈麦的“黑色词汇”中,出现最频繁的便是“黑夜”“黑暗”,这与它们的反义词“白昼”“白日”“白天”相比,频次要高出许多。
由表2可见,相较阳光充盈的白天,“黑夜”“黑暗”成为戈麦在诗歌中愿意选取的表现对象。它们的出现并非巧合——如果说这是戈麦的有意为之,恰说明他对于“黑夜”所代表的神秘性、抑制性事物的选择倾向;如果说这是戈麦的无心之举,更说明在诗人的潜意识中,“黑夜”成为他无法逃避的精神牢地。所以说,“黑夜”“黑暗”等相对“白天”而言的消极词汇,有时正是隐藏诗人负面情感的不二之选。
红色在戈麦诗歌中的频次排行第三。作为一种鲜亮的暖色,红色在世界范围内都被视为一种正向色彩——象征着勇敢、忠诚、正义,而戈麦诗歌中的红色却有着不同于传统色彩审美给予的定义——它们多伴随着血腥、扭曲、疯狂与混乱。仅计算“红色词汇”,这种带有鲜明残酷意味的词语便出现11次,占红色出现量的18%。而诗人使用红色来增强诗歌效果的文段更是数不胜数,例如“囚犯习惯了火红的鞭子/弹片的回忆从暮色里飞出”(《星期日》)、“一块备受虐待的大幅红布”(《秋天的呼唤》)、“你就是那些乳房和钩子/渴望火红色而冰凉的火”(《在春天的怀抱里去世的人》)、“劫走整个夜晚暗红的火焰”(《游泳》)、“它健康而沉痛/满目黑红的血污”(《深渊》)、“火红的云端/一团烈焰将光滑竹兽皮洗染……夜晚,发亮的血癌/红野鸡嗪子在火光中溅出烈焰”(《红果园》)等,无一不是戈麦亢奋丧颓情绪的真实写照。至于戈麦为何选择使用大量激烈的红色来增强诗歌效果,或许和他一直处在矛盾对抗状态有关系。
至于对黄色的使用,戈麦则显得比较温和。黄色作为一种比较柔亮的暖色,能够给予人温暖感,帮助缓解焦虑状态,其视觉特点在戈麦的诗歌中得到了较为合理的印证。在戈麦的诗歌中,凡出现黄色的篇目,其语言大多不激烈局促,而内容场景也相对不压抑恐怖。戈麦用黄色形容过灯、麦子、云彩、地毯甚至是奶油蛋糕,除此之外,戈麦最爱用黄色代表一种时间状态——黄昏,它是戈麦诗歌中最为重要的意象之一。黄昏总共在戈麦的诗中出现21次(不包括题目),它成为戈麦的一种特殊意象,一种囊括、隐藏戈麦负面情绪的背景,而不单再是一个时间概念。以《献给黄昏的星》为例,在“黄昏”里,戈麦诗歌那种与生俱来的紧张感并非消失,而是被黄昏所掩而不发了。除了白、黑、红、黄,其他颜色在戈麦诗歌中的使用相对符合传统色彩审美,此处不再叙述。虽然它们的出现频次相对较少,但作为组成诗歌整体感受的一部分,它们同样也不可或缺。
三、诗歌色彩与诗人性格
色彩是一种隐藏在语言背后的信息,“在色彩中,风格和感情来自选择,而选择来自性情”j,包括歌德、波德莱尔、野村顺一、约翰内斯·伊顿在内的许多心理学家都对色彩之于人类心理影响有所研究。虽然在戈麦的诗论与其他文字材料中,我们无法直接了解到他对于各种色彩的偏好选择,但戈麦自言“在戈麦的方方面面,充满了难以描述的矛盾”k,这样的矛盾在《戈麦自述》中多次出现,更在戈麦的诗歌中显而易见,当然,这也为探索其投射在色彩上的性格特征提供了重要依据。
色彩与性格、情绪确有联系,但也存在着个体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对戈麦而言,其对红色的运用便是一个反例——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证实其矛盾对立的心理状态。
通过表1可以发现,戈麦对白色、黑色、红色、黄色的使用次数远远超过其他色彩,而白色又远远超过黑色、红色与黄色。探究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白色作为包容性最强的一种色彩,其对于不同情绪的表达都可以实现,只是强度不及其他色彩而已。使用次数排名第二的黑色,内部隐藏着戈麦巨大的负面感情,要比白色更易体现诗人内心冲突的强度。一黑一白,色彩的两极,在戈麦所有的色彩中担当领跑者的位置,矛盾色彩的背后正是诗人的矛盾心理。同时,互相对立的黑白二色,可能也是戈麦极强的道德感的体现,西川曾言:“在黑与白之间存在着广大的灰色地带,这里集中了世界的全部复杂性。”l 但对戈麦而言,他不愿去触及世界的复杂,他选择了“非黑即白”的世界观。
从另一个角度讲,黑色与白色之间也可能隐藏着“绝望—希望”的关系。如表3所示,一天内不同时间段在戈麦诗中出现的频次是不一样的,越接近夜晚的时间出现次数越多,而“白日”“白昼”“白天”三个词汇加起来也不及“黄昏”与“黑夜”的多。人们常以“朝阳”“清晨”来比喻青年人,而对于正值青年时期的戈麦而言,他对于阳光的态度似乎是抗拒的,这当然与他自身封闭、矛盾和充斥着悲剧意味的性格联系甚密——但是处在矛盾之中的戈麦并非不想拥抱阳光与希望,他在白与黑之前反复徘徊,在希望与绝望之中品尝生活的痛苦——于是便选择拥抱黄昏,一个可以同时容纳阳光与黑暗的中间地带。所以一定意义上,黄昏是戈麦性格的避难所,在黄昏的晚霞中,戈麦的情绪得以舒缓并释放,而这可能便是他青睐于书写黄昏的理由之一。可黄昏也不是万能的,当“黄昏消失的时刻也是黑暗来临之际,黄昏的美好也只是昙花一现”m 。戈麦走不出心灵的黄昏,于是当笼罩着黑色的晚夜来临之际,戈麦只能伴随着生活的无限痛苦与精神的无限矛盾,走向北京城边那冰冷的万泉河。
四、结语
戈麦所选择的颜色,既闪耀着他诗歌的斑斓,又透露着他性格的斑驳。这些透露着异质感的色彩组合,通过对既定语言规则和传统色彩审美的破坏,从而形成诗人独树一帜的审美体验。复沓的色彩旋律、冷暖的色彩对比、阴暗的色彩画面,使戈麦的诗歌画面丰富立体,而这些充满刺痛感的色彩背后,是戈麦用痛苦书写的心声。他用生命的色彩,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可能性的世界,进入一个想象的自由世界”n 。
作者:张一帆,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 2021 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辑:康慧 E-mail : 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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