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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碰瓷”是“精致作恶”

时间:2023/11/9 作者: 杂文月刊(选刊版) 热度: 14711
张博令

  近日,某实名认证律师在微博发布“李娜退出中国国籍”的消息,还附上了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签发的带章证明,并很快登上热搜。随后,李娜团队、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媒体等先后辟谣,李娜本人也被迫出面澄清。

  遭遇“被移民”的名人,李娜并非头一个。此事微妙之处在于,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是一个以“律师”身份实名认证的博主。如果发帖者真是律师,则意味着他为了“碰瓷”名人博流量,利用职业性的“知法懂法”,精准地规避了法律风险,堪称“精致碰瓷”的典型。

  诚然,原帖并没明确说退出中国国籍的“李娜”,是公众熟知的网球名将李娜,但他的“爆料”所造成的舆论效果,应该在博主精准预判中。正是通过这种模棱两可的文字游戏,博主“收割”了可观的流量。

  有一个被诸多网友诟病的细节是,尽管已经有多方辟谣,发帖者仍没有删掉那条有严重误导性的微博。他新發了两条辟谣信息,而且还专门带上了热搜话题词,对相关话题展开了二次炒作。

  或许在一些人的价值天平上,与“话题制造者”身份带来的虚妄快感相比,舆论风波给当事人造成的困扰、对公共资源的浪费,都轻到不值一提。他们想方设法去撩拨网友的情绪,将网友善良的爱国情怀转换为炒热话题的“燃油”。

  不仅如此,该“律师”发帖时附上他人护照号、领事证明图片,如果未征得当事人同意,还涉嫌侵犯隐私。作为法律从业者,做出这种践踏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不也是知法犯法?有网友更爆出,该“律师”似乎还有“前科”,曾就“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发布过一些惊人言论,后被警方通报辟谣。

  无论是造谣,还是“碰瓷”名人赚“名声”,都是扰乱社会秩序,耗费大量公共资源,有关部门理应让博主付出代价。如果涉嫌违法违规,还应给予惩戒,而不是轻飘飘地说一句“此李娜非彼李娜”就完事。

  当然,这件事成为舆论热点,一些平台的不作为或为了流量明里暗里的纵容,也是“帮凶”。平台作为内容展示方,有责任及时核实热点事件,对于那些来源含糊、危言耸听的信息应加以限制。特别是权威的总领事馆已出面辟谣,平台更应屏蔽容易误导网民的发帖,而不是只简单打个“标签”,任由其继续误导公众。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2021年1月7日? ?童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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