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注与他注是两种不同的诗歌注释形式,前者是作者本人的阐释说明,而后者则出自他人。诗歌自注在南齐时期才出现,时间上明显晚于他注,而诗注主流也一直是他注而非自注。尽管如此,由于出自诗人之手,自注作为解诗的钥匙甚至了解时人时事的线索,自然具有极其珍贵的一手资料价值。此外,作为一种独立的解诗途径,诗歌自注从产生之时,便逐渐形成持续完整的发展历程,与各时代诗歌如影随形,成为一种很难被忽视的现象。就诗歌自注发展的整体进程而言,唐代处于首次发力勃兴的阶段,有230位诗人的2258首诗歌使用了自注,数量之多显而易见。而单就唐诗自注来看,中唐达到发展巅峰,但盛唐则是巅峰之前的重要铺垫期,诗人使用自注的自觉度、自注诗的数量乃至自注对诗歌阐释的深入程度都有明显突破。而在奠定盛唐诗歌自注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杜甫的贡献及影响力无疑是最大的。在学界对唐诗自注的现有探讨中,杜诗自注是较受重视的个案,相关成果主要围绕两个基本问题展开:一是伪自注的辩证,二是就自注充分发挥深度阐释诗歌情志内涵的功能进行论析。但这并非杜诗自注研究的尽头,杜诗自注无疑是盛唐诗歌自注的典型代表,但其典型性的判定依据是什么,除了最直观的自注数量优势,是否还有其他因素?相较于同时代其他诗人对自注的使用,杜甫的确更善于利用自注作为开拓诗歌境域的手段,明晰诗歌的情旨内蕴,从而使诗、注的内在黏合更加紧密。但自注到底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延伸到诗歌的情感意境维度,其阐释重点向诗歌内涵偏移又有怎样的意义?除了内化诗歌文本与自注的关联,杜诗自注是否还有其他重要的突破与价值?以上将是本文重点思考、阐述的问题。
一、杜诗自注是盛唐诗歌自注的里程碑
盛唐是唐诗自注走向繁荣的开端,使用自注的诗人有30位,诗歌共计300首,与初唐诗歌自注零星散在的局面明显不同。盛唐诗歌自注的蓬勃发展虽是诗人们共同助推的结果,但其贡献却有大小之分。在这些诗人当中,杜甫对盛唐诗歌自注的推动最大、影响至深,他的诗歌自注可以看作是盛唐诗歌自注发展史的里程碑。之所以如此定位杜甫,主要基于以下两点原因:其一,从数量上看,杜诗自注是盛唐诗歌自注之最。杜甫有129首诗使用了自注,占当时自注诗总数的43%,占其自身诗歌总数的9%。换言之,盛唐有将近半数的自注诗都出自杜甫之手,而在他的个人作品中,平均约每10首诗中就有1首用到自注。可以说,杜诗自注是盛唐诗歌自注的关键组成部分,前者的数量是后者规模格局形成的基础,前者的突破贡献也基本决定了后者的面貌走向。
其二,就各类自注运用的全备性与倾向性而言,杜甫是唯一一位既能兼用不同类型自注又能有所侧重,从而体现当时诗歌自注发展新趋势的诗人。唐代诗歌自注,以阐释的内容为依据,可分为三类:交代创作时地、动因及诗歌相关人事信息的背景类自注,说明诗歌体裁、用韵、字数、仿效诗体的体式类自注,以及阐明诗句情意本事、典故来源内容、字词义的意义类自注。一般而言,体式与背景类自注属于对诗歌的整体说明,位于诗题之下;意义类自注是针对具体诗句的注解,位于相应的诗句之下。而一诗多注现象的出现与重意义类自注的使用,则是盛唐诗歌自注较之初唐诗歌自注的两点重要新变。所谓一诗多注是指一首诗歌中出现多处(至少2处)自注,与之相应的是一诗一注。初唐时期的26首自注诗均为一诗一注,而在30位盛唐诗人的300首自注诗中则有4人的11首作品属于一诗多注,数量虽不可观,却由之形成了一种新的自注现象并延续至中晚唐时期。再从意义类自注的使用情况看,初唐26首自注诗中,出现意义类自注的仅8首,占比30.8%。而盛唐300首自注诗中,使用意义类自注的诗歌则多达105首,占比35%,在绝对数量及比例上均比初唐有较为明显的增长。这意味着盛唐诗歌自注的阐释重点开始呈现聚焦诗歌意蕴层面的趋势。
就自注类型使用的全面性而言,30位盛唐自注诗人中,能在诗歌中兼备题下体式、背景自注与句下意义自注三种类型的,只有王维、孟浩然、李白、岑参、高适、杜甫6人,其使用体式、背景、意义三类注释的诗歌数量,依次为:王维2首、7首、1首,孟浩然2首、2首、1首,李白6首、31首、15首,岑参41首、20首、8首,高适3首、5首、7首,杜甫26首、67首、47首。由上可见,盛唐诗人对自注的运用整体上还远不够充分自如,其中大多数诗人尚未全面使用三种不同的自注类型以实现对诗歌不同维度的阐释。相较而言,以上6位诗人在采用诗歌自注的全面性及熟稔性上实属少数的突出者。而杜甫又是其中兼用不同自注类型最为自觉的一位,其使用各类自注的诗歌数量在6人之中明显占优。如果说从上述可以看出盛唐诗人开始具有兼采并用不同类型自注的意识,那么杜甫无疑是最积极的践行者。
而在盛唐诗人中,不仅能尽用三类自注,而且还能由此体现自注发展新趋势的诗人,则只有杜甫与岑参。两人都是盛唐一诗多注现象的推动者。岑参有3首多注诗,分别是《梁园歌送河南王说判官》《稠桑驿喜逢严河南中丞便别》《送刘郎将归河东》;杜甫有5首多注诗,分别是《同李太守登历下古城员外新亭》《承沈八丈东美除膳部员外郎阻雨未遂驰贺奉寄此诗》《王竟携酒高亦同过》《八哀诗·故著作郎贬台州司户荥阳郑公虔》《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在自注使用的灵活度及新途径探索上,岑参是不逊于杜甫的。但杜甫更高一筹之处在于其对意义注的积极使用更能反映盛唐诗歌自注的新特征。前文已经提到,在岑参的62首自注诗中,使用体式类自注的诗歌41首,使用背景类自注的诗歌20首,使用意义类自注的诗歌8首。这种体式与背景注占绝对优势而意义注明显薄弱的自注类型格局,与初唐诗歌自注的整体状貌比较一致。但杜甫诗歌自注的情况则截然不同:129首自注诗中,用到体式、背景、意义类自注的诗歌分别为26首、67首、47首。体式类自注的边缘化、意义类自注比重的显著上升,是杜甫诗歌自注呈现的突出特点,而这也更能代表盛唐诗歌自注的发展趋势。再者,前述盛唐诗歌自注的新变之一便是以意义类自注激增为显著标志的注释重点向诗歌内蕴层面的倾斜。而在盛唐105首使用意义类自注的诗歌中,杜甫就贡献了47首,占比44.8%,他无疑是推动此时期自注重点转变的决定力量。可见,无论是从自注数量、对各类自注的兼容度还是从突出自注阶段发展新特征上看,杜诗自注都远胜于盛唐诸家自注,是该时期诗歌自注规模及新趋势的核心奠定者,足以作为盛唐诗歌自注发展的里程碑。
二、杜诗自注拓展诗歌自注的内容
各类自注的阐释对象更加多元丰富是盛唐诗歌自注的显著特点之一。如体式类自注突破初唐时期仅说明诗歌用韵的传统,开始将诗歌体裁、仿效情况等作为新的关注点;意义类自注则在继续以揭示诗句中本事为重点的同时,逐渐拓展解读诗歌文本的新空间,增加了三个比较主要的释解事项:典故、词义及风俗民情。上述彰显盛唐诗歌自注特性的变化诚然是这一时期诗人们合力推进的结果,但这股合力的中坚则是杜甫。在推动盛唐诗歌自注内容更趋多元化的过程中,杜诗自注有其特殊的贡献,这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说明。一方面,杜诗自注提供了新创诗体的信息,为体式类自注增添了新的注释内容。
唐代体式类自注的内容基本分为三类,一是提供诗歌用韵情况,二是交代诗歌字数及体裁,三是说明诗人仿效或新创的诗体。三类内容中,第一类最为常见,是体式类自注的主体;第二类次之;第三类出现得最少,在整个唐代体式类自注中第三类自注只有21条。其中1条出自初唐任希古的诗歌,12条出自中唐皇甫冉、崔侗、白居易、刘禹锡和李绅的诗歌,2条出自晚唐曹邺与温庭筠的诗歌,其余6条则来自盛唐李白和杜甫的诗歌。这21条自注在数量上虽然不算多,但毕竟构成了体式注中的一类内容。盛唐与中唐是该类自注内容集中出现的两个高峰时期,这21条自注奠定了仿创类内容在体式注中的数量基础,而这其中便有杜甫的贡献。当然,杜甫以说明仿创对象为内容的体式类自注并不以数量取胜。仅与同时代的李白相比,其该类内容的体式注只有1条,而李白则有5条。但值得注意的是,杜甫的这则自注,即《愁》诗题下注“强戏为吴体”,是盛唐甚至整个唐代唯一一条交代自创诗体的诗注。换言之,在21条说明仿创信息的唐代体式类自注中,只有杜甫的这条自注是对其新创诗体的说明,其余自注则均是诗人对所仿诗体的交代。
杜甫关于“吴体”的自注,是其探索诗体创变的生动诠释。作为杜诗集中仅有的一条提出“吴体”这一全新诗歌样式的自注,其具有重要的诗体学意义。已有研究者对该注进行过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指出其价值在于折射出杜甫对传统诗体的创新与突破意识,及其对非正统诗歌样式的兼收包容态度。此论诚是。笔者将对此论阐释未备之处做一点补充。这条自注不仅是杜甫诗体革新精神的实证,而且使《愁》诗成了吴体诗的首个创作范本,进而成为后来者仿效及探究这一诗体的重要依据。“吴体”作为一个正式的概念被提出,是在宋代方回的《瀛奎律髓》中。杜甫的《愁》诗及自注虽未对“吴体”诗进行专门的概念界定及特征描述,但采取了以例代论的方式,呈现出吴体诗在形式、韵律等方面的基本创作规则。换言之,杜甫在自注中将《愁》诗称为“吴体”,那么该诗的创作规范及形式特征便是吴体诗的样板,其中包含着对该诗体写作规则的限定。《愁》诗题下自注特别指出此诗为吴体,具有开宗明义的意味,是诗人对一种新诗体及其创作范式的宣告,之后的同体诗作均遵循与其相同的形式、格律。因此,杜集中虽有若干“吴体”篇目,但仅于开篇之作《愁》诗中以注声明。后世学者意识到杜甫吴体诗的存在并对此进行分析探讨,也有赖于此诗关于“吴体”的题下自注。如北宋蔡宽夫《诗话》云:“文章变态固亡穷尽,然高下工拙亦各系其人才。子美以‘盘涡鹭浴底心性,独树花发自分明’为吴体……虽若为戏,然不害其格力。”其所举诗句即出自杜甫的《愁》诗。蔡氏称此诗为“吴体”并注意到其对七言律诗声律规范的突破,就是因为杜诗自注的提点。再如杨伦在解读《愁》诗时,同样是从该诗题下关于“吴体”的注释入手,指出这一诗体在声律上的突破性及其对诗人非常情态表达的辅助功用:“戏者明其非正律也。《杜臆》:公胸中有抑郁不平之气,每以拗体发之。”当世学者对杜甫吴体诗及后续仿吴体之作特征的辨析归纳,也大多遵循从总结《愁》诗的诗体特征入手而再以之观照其它同体篇目的思路,并进而以诗体特征为准绳,明确杜甫吴体诗作及后世仿作的数量与具体篇目名称。可以说,由于《愁》诗自注起到了推介、强调吴体诗这一有别于一般七言古、律的新诗体样板的作用,对该诗体形式、格律特征的勾勒归纳才有了最初也是最基本的依据。
另一方面,杜诗自注首次将地方风土民俗介绍引入自注中。
对地方风土民俗的介绍是杜甫在诗歌自注内容上的又一突破。初、盛唐时期并不缺少书写地域风情土俗的诗句甚至诗歌,却几乎没有以此为解读对象的自注。仅沈佺期《七夕曝衣篇》与岑参《使交河郡》自注略具风土民俗介绍的性质。沈佺期诗自注云:“按王子阳园苑疏,太液池边,有武帝阁,帝至七月七日夜,宫女出后衣曝之。”这虽是对七夕节女子曝衣活动的说明,但七夕曝衣属于无明显地域色彩并且仅发生在特定时间点的节俗,与地方性、常态化的民间生活习俗不同。而岑参诗对交河郡“苦热无雨雪”这一气候特点的说明,确实带有鲜明的地域色彩,然而也只限于对物候的介绍,却未涉及民俗方面。杜甫则在4首诗歌中使用自注以详解一地的民俗风貌。《闻斛斯六官未归》中“荆扉生蔓草,土锉冷疏烟”句下注:“蜀人呼釜为锉。”《火》诗题下注:“楚俗,大旱则焚山击鼓,有合神农书。”《雨二首》其二“殊俗状巢居”句下注:“巴人都在山坡架木为居,自号阁拦头。”《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中“市暨瀼西巅”句下注:“峡人目市井泊船处曰市暨,江水横通山谷处,方人谓之瀼。”四首诗中,除第一首为上元二年(761)杜甫寓居成都时作,其余三首诗均作于大历元年至二年间(766-767),诗人初至夔州时期。而四条注释也分别涉及到对巴楚地区驱灾、居住方式及方言语汇的交代解释。
已有相关研究成果从杜甫对诗歌语言的改造与开拓的角度切入,注意到上述诗歌中的语言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俚俗性;而以方言代替雅正的书面语入诗,正是杜诗语言的创新之处;自注则发挥了翻译转化作用,有效地服务于方言化诗歌的跨时空传播,从而使这一诗歌语言革新能够顺利推进。但以上与方言相关的三首诗歌自注的意义并不限于对杜诗语言表现功能的助推。如前所述,在此之前的唐代作品中不乏对风俗民情的书写,但辅之以自注进行同步阐释的却寥寥无几。杜甫是这方面的拓荒者,他将民俗风土的内容植入自注,为其开辟了新的阐释领域,实现了地域民情风貌在诗、注中的双重进深式呈现。民俗风土类内容的自注虽然是在中唐白居易、元稹、李绅等人手中走向繁荣,而源头实在杜甫。可以说,杜诗自注最早将具有地域性与日常化的民间生活状貌与习俗纳入阐释的范围,为此类内容的诗歌自注在中唐获得进一步充实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杜甫在自注中引入对民俗风情的关照,也预示着一种新的文学观念的形成。对异域空间中陌生习俗的阐释,实则是以消解新奇的方式来彰显新奇;对诗句中一地风土民情的注解,是诗人以自身所属的地域文化圈理解并表述另一地域背景下人们的习俗状貌,是不同文化与生活系统的碰撞对话。因此,这类阐释本身就具有因强调并放大“他者日常”而产生的奇特生新的效果。而一地的民俗风情说到底不过是居于特定空间的人群在心理、文化、生活等层面久积延续的习惯和传统。稳定与持久所构成的常态是其底色。杜甫诗注中对地域民俗的呈现,其实就是对一种常态的关注。这与诗歌自注产生之初便形成的承载非常态的、具有特殊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或个人深刻经历的传统截然不同。由此可见,尚怪奇、好平俗的创作理念在杜甫的诗歌自注中已有所显现,中唐诗人在此道路上掀起的风潮,实乃对杜甫的接续。
三、杜诗自注助推诗歌情旨内蕴的表达
诗歌自注是诗人对其作品进行旁白式的阐释解读,以期为阅读者提供确解诗篇的线索与依据。因此,诗歌自注也便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增加诗歌文本的客观信息量,为读者扩充更丰富的知识性内容;二是传递诗篇的情蕴意旨,为读者呈现更为清晰可信的作品情感世界。但在唐诗自注的实际情况中,这两种作用往往不是同步实现的。换言之,并非所有的自注都能同时兼顾知识信息与情旨意蕴信息的输出。一般来说,诗歌自注均能提供与作品相关的客观信息,如创作背景、诗句本事、字词意义等,只是信息量大小有别。但若要完成对情蕴信息的传递,则需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充分使用意义类自注和背景类自注。这是自注得以揭扬诗歌情蕴信息的前提。三种自注类型之中,体式类自注与诗歌内容层面几无关联,而背景类自注与意义类自注则与诗文内容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意义类自注,由于其直接以具体诗句为阐释对象,对其中的本事、典故、词义等进行说明,故而与诗文内容的关系也最为密切。因此,意义与背景类注释使用越充分,意味着诗歌被深入剖解的可能性越大,居于诗歌深层的情旨意蕴也越有可能被阐发。其二,意义或背景类自注要针对承载诗歌情旨意蕴的关键句进行阐释,彼此扣合对位,这是自注能够助推诗歌情蕴彰显的关键。诗歌中各诗句包含的信息量是不平衡的,作为诗句信息构成部分的情旨意蕴,自然也不会平均分布于所有诗句中。其中被着重赋予情蕴信息的句子往往是全诗的命门所在。因此,若意义或背景类注释并未以关键句为释解对象,其明情达意的功能也无法充分发挥。将初、盛唐诗歌自注置于上述条件下加以审视可以发现,初唐时期,体式类自注被大量使用,在26首自注诗中有11首采用该类注释,占比42.3%。而背景与意义类注释大多缺乏对寄托诗歌情旨关键句的对位阐释,仅李适《饯唐永昌赴任东都》与张敬忠《戏咏》两诗的意义类自注真正发挥了助力诗歌情旨表达的作用。总体而言,初唐诗歌自注在对作品情蕴的解析传递上明显发力不足。盛唐时期,自注的明情达意功能开始增强,而杜甫则是充分发掘并发挥自注助推诗情诗旨呈现的第一人。其践行过程即是不断满足自注传递情蕴信息的上述两个基本条件的过程。
首先,杜甫充分使用背景、意义类自注。杜甫的129首自注诗,体式类自注仅出现在26首诗歌中,占比20.2%,是三类自注中数量与比例均最少的一类。而背景与意义两类自注则呈现与之截然相反的强劲势头:采用背景、意义类自注的诗歌分别为67首、47首,占比分别为51.9%、36.4%。在153首使用背景自注与105首使用意义自注的盛唐诗歌中,杜甫同类自注诗分别占43.8%、44.8%。从一系列数据中不难看出杜甫在增加背景、意义类自注上做出的努力。这意味着其自注重点向诗歌内容层面的转移,而这种转移为自注助推诗歌情旨的强化外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注意背景或意义类自注内容与诗情诗旨的衔接扣合,使其强化充实或明晰落实诗歌的情感意图,从而成为诗歌情蕴空间重要的构成板块。试以数例论之:
如《戏题寄上汉中王三首》题下注:“时王在梓州,断酒不饮,篇中戏述。”诗云:
西汉亲王子,成都老客星。百年双白鬓,一别五秋萤。忍断杯中物,只看座右铭。不能随皂盖,自醉逐流萍。
策杖时能出,王门异昔游。已知嗟不起,未许醉相留。蜀酒浓无敌,江鱼美可求。终思一酩酊,净扫雁池头。
群盗无归路,衰颜会远方。尚怜诗警策,犹记酒颠狂。鲁卫弥尊重,徐陈略丧亡。空余枚叟在,应念早升堂。
汉中王为让皇帝李宪第六子李瑀。宝应元年(762),杜甫于梓州适逢因反对收群臣之马以助战之事而触怒宪宗、被贬蓬州的李瑀,遂作此诗。三首诗实为一组组诗,以“劝饮”为核心,分别从彼此久别方聚、蜀地酒肴佳美、故人耽酒之心理应得到满足三方面连续展开,在貌似情理兼备的严肃口吻中充满着逗引的姿态。而激起诗人戏谑之意的正是自注中所指出的李瑀“断酒不饮”的立誓,对方戒酒态度的坚决,反倒激发了作为老友的诗人调侃、试探的欲望,使“断酒”与以酒相诱之间具有博弈游戏般的轻松刺激感。总之,该诗自注不仅清楚交代了作者的创作动机,而且准确简洁地呈现诗人与好友李瑀,一“戏”一“断”的迥然态度,诗歌则以铺叙的方式强化两种态度之间的反差所形成的喜感氛围,从而实现了自注与诗歌文本在情感上的呼应。
再如其《送元二适江左》:
乱后今相见,秋深复远行。风尘为客日,江海送君情。晋室丹阳尹,公孙白帝城。经过自爱惜,取次莫论兵。元尝应孙吴科举。
该诗最耐人寻味的莫过于诗末的两句叮嘱,充满极力克制却终难掩饰的战兢不安。而引起这种复杂情绪的根由,很难从诗歌的字里行间探得。只有将诗作的背景与自注相结合,答案方能浮出水面。此诗作于广德元年(763)九月,时吐蕃大举犯唐,已攻陷包括泾州在内的九个州郡。当时身处梓州的杜甫,自然能深切感受到王朝所面临的危机。元二将赴的江左之地,亦在两三年前刚经历过淮西节度副使刘展及农民起义军领袖袁晁发动的叛乱。据谢思炜先生推测,元二至江左当是投奔浙西节度使兼丹阳刺史季广琛,希望在其幕中谋求职位。季氏曾是永王李璘阵营中的成员,现又兵权在握,而诗末的自注“元尝应孙吴科举”,则道出友人在兵法作战方面的特殊才能,显然这是其奔投季广琛幕府的资本,亦是季氏日后所能大加利用之处。至此,杜甫对元二“莫论兵”叮嘱背后的深意才露出眉目:诗人深知元二的军事谋略与才能是把双刃剑,与其个人乃至社稷的命运紧密相连。其所献之计将为何人、何事所用,是否会再度将国家推向危难,是诗人希望友人三思的,这大概也是仇兆鳌诗注所言“嘱其前途慎密”的真正含义。由上可见,杜甫对元二的切切嘱托,不仅仅是对友人前景的关切,更是对其所负之才将如何影响国家命运的忧虑。而将这两重忧患之情推向台前并将其连接起来的,正是诗末的自注。自注以诗歌话外音的形式,对诗歌中留置的潜台词进行补充说明,使隐含于诗句字里行间的真实情感意图得以透彻呈现。
诗句言外之旨往往通过修辞技巧被藏匿,自注则直击诗歌潜台词,将其推向台前。借助自注透露诗歌内蕴情旨乃杜甫首创。他是第一位以自注为桥梁勾连文本修辞系统的表述与实际指涉的对应关系,从而直扣诗歌修辞背后本事真意的诗人。其《喜雨》诗中的自注使用,便是对诗歌文本深层内蕴进行透露的典型:
春旱天地昏,日色赤如血。农事都已休,兵戎况骚屑。巴人困军须,恸哭厚土热。沧江夜来雨,真宰罪一雪。谷根小苏息,沴气终不灭。何由见宁岁,解我忧思结。峥嵘群山云,交会未断绝。安得鞭雷公,滂沱洗吴越。时浙右多盗贼。
此诗为杜甫宝应至广德年间寓居梓州、阆州所作。开篇六句为总起,直陈巴蜀百姓面临的两大苦境——春旱与战乱,前为天灾,后为人祸。按照诗歌先总后分的谋篇思路,自“沧江”句始,应当围绕旱灾与战争分别展开细述。而诗人貌似只表达了目睹春雨缓解蜀地旱灾时的欣喜之情,几乎未涉及战争一事。但结合篇末自注看,却并非如此。自注所谓“浙右多盗贼”,是指宝应元年台州袁晁谋反攻陷浙东诸州郡之事。诗人通过自注陈述史实,则诗末四句话外音全现:诗句中的“群山云”“鞭雷公”“洗吴越”,并非实为吴越之地求雨,而是将能够平息战乱的勇士比作还百姓安宁生活的“鞭雷公”“及时雨”,希冀其如大雨浸透巴蜀春旱一般,荡平吴越贼寇以解兵祸。自注一语道破诗句的真实意旨,将“叙兵乱”这条暗线明朗化,从而使喜雨与止战两重情思交织呼应,实现了情感表达的丰富与圆融。
综而言之,构建背景、意义类自注内容与诗歌文本情旨内涵的呼应关系,使自注扣合承载诗歌内蕴的关键语句进行对位阐释,是杜诗自注能够成为推动盛唐自注阐释重点向诗歌内部转移的关键力量的重要原因。而自注明情达意功能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诗、注关系的深化。
四、结语
综上所论,杜诗自注在盛唐诗歌自注发展历程中的代表性与影响力,不仅来自“量”的绝对优势,更是由于“质”的胜出:杜诗自注类型最为全备,且最能体现盛唐诗歌自注的发展新趋势。而杜诗自注的突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首次对新创的诗歌体裁进行标举,从而为后续相应的仿效创作及诗体研究明确了范本;其次,最先突破自注侧重对诗歌所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阐释陈述的传统,而开始将诗句中充满地域色彩且更加日常化的土俗民风描写作为新的注释点,并由此显现出尚怪奇、求平俗的诗歌创作追求;最后,充分发掘并发挥自注彰显诗歌情旨意蕴的能力,从而使自注与诗歌的关系更趋内化。杜诗自注不仅拓展了唐诗自注的注释内容,而且成为推动诗、注关系进一步深入的关键力量。杜甫在诗歌自注方面做出的突破与贡献,既代表着盛唐诗歌自注新的发展方向,也成为中、晚唐诗歌自注学习借鉴的宝贵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杜诗自注作为唐诗自注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当之无愧的。注释:
①文中所示唐代自注诗人及自注诗的总数,初、盛唐时期自注诗人及自注诗数量的统计,以(清)彭定求编《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版)与陈尚君辑校《全唐诗补编》(中华书局1992年版)所录诗人为线索;各自注诗人的诗歌版本选择,遵循以下原则:有整理校注本别集者,以其中所录自注诗为数据统计依据;无整理校注本别集者,则以《全唐诗》《全唐诗补编》所收自注诗为数据统计依据;并参照《全唐诗重篇索引》(河南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及佟培基编撰《全唐诗重出误收考》(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核实诗歌重出真伪。由于篇幅所限,无法将所据诗歌版本尽数列出。后续注释中将会列出文中所涉重点诗人自注诗统计所据的具体诗歌版本。
②关于杜诗自注中伪注辨证的重要文章有谢思炜《〈宋本杜工部集〉注文考辨》(《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1984年第5期)、徐迈《杜甫诗歌自注略论》(《杜甫研究学刊》2010年第3期)。探析杜甫如何通过自注拓展诗歌情蕴内涵的文章有徐迈《杜诗自注和诗歌境域的开拓》(《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③杜甫自注诗数量统计的版本依据为《杜诗详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
④王维、孟浩然、李白、岑参、高适四人自注诗数量统计的版本依据依次为:(清)赵殿成笺注《王右丞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佟培基笺注《孟浩然诗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瞿蜕园、朱金城校注《李白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廖立笺注《岑嘉州诗笺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刘开扬著《高适诗集编年笺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
⑤岑参62首自注诗中,有7首诗歌同时使用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自注,它们分别计入相应类型的自注诗数量中,但在诗人自注诗总数中不重复计算。
⑥杜甫129首自注诗中,有11首诗歌同时使用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自注,它们分别计入相应类型的自注诗数量中,但在诗人自注诗总数中不重复计算。
⑦(唐)杜甫撰,(清)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599页。本文凡引用杜诗,均出自此书,后文不再一一出注。
⑧关于杜甫《愁》诗自注体现的诗人诗体革新意识,详见徐迈《杜诗自注与诗歌境域的开拓》(《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第37页)。
⑨郭绍虞辑:《宋诗话辑佚》,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87页。
⑩(唐)杜甫撰,(清)杨伦笺注:《杜诗镜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739页。
?(清)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卷九五,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027页。
?(唐)岑参撰,廖立笺注:《岑嘉州诗笺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42页。
?关于杜诗自注对杜诗语言革新观念的诠释,详见徐迈《杜诗自注与诗歌境域的开拓》(《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第37-38页)。
?谢思炜先生原句云:“时季广琛为浙西节度使,丹阳尹疑指其人。元二当往其幕下。”(唐)杜甫撰,谢思炜校注:《杜甫集校注》卷一二《送元二适江左》注释2,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20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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