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二年(759)十月,杜甫携家自秦州出发,前往成州同谷县(今甘肃成县)。《元和郡县图志》载:“同谷县,本汉下辨道地,属武都郡。故氐白马王国。后魏宣武帝于此置广业郡并白石县,恭帝改白石为同谷县。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县属康州,大业初属凤州,贞观元年属成州。”此时,成州下辖上禄、同谷、长道三县,州治在上禄县。同谷县位于上禄县东南,较为偏僻。杜甫在《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中讲述了“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的凄惨遭遇,这也是诗人一生中最为困顿的时期。杜甫虽然只在同谷停留了不到一个月,却留下了不少杰作,后人在登临杜甫同谷诗中所描绘的地点时,无不肃然感怀。宋人在寻访杜甫同谷草堂原址的基础上建祠祭祀,留下了不朽的诗圣遗迹。
一、成州杜甫故居方位考辨
杜甫在同谷寓居时间虽短,但其故宅的方位却一直为后人所关注。自晚唐至今,学者皆有考证研究。(一)唐人赵鸿所指杜甫茅茨
杜甫在同谷的寓居之所,唐人赵鸿已有纪念题刻。钱谦益《钱注杜诗》载:“唐咸通十四载,西康州刺史赵鸿刻《万丈潭》诗,又题《杜甫同谷茅茨》曰:‘工部栖迟后,邻家大半无。青羌迷道路,白社寄杯盂。《大雅》何人继,全生此地孤。孤云飞鸟什,空勒旧山隅。’鸿曰:‘万丈潭在公宅西,洪涛苍石,山径岸壁,如目见之。’”唐懿宗咸通十四年为公元873年,此时距杜甫离开同谷已有114年,故赵鸿《栗亭》诗又云:“杜甫栗亭诗,诗人多在口。悠悠二甲子,题记今何有?”赵鸿时任西康州刺史,此西康州即在同谷县。《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四·山南道》载:“同谷,中下。武德元年以县置西康州,贞观元年州废,来属,咸通十三年复置。”由此可知,就在同谷再置西康州的次年,刺史赵鸿为杜甫树立了纪念题刻,并作诗立石缅怀杜甫。依赵鸿所言,万丈潭在杜甫茅茨以西。南宋祝穆《方舆胜览》卷七〇《同庆府》则载:“万丈潭,在同谷县东南七里。《旧经》:‘昔有黑龙自潭飞出。’”。这就是唐宋文献对杜甫故宅方位的记载。
清乾隆《成县新志》则在唐宋文献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其他地标:“万丈潭,在凤凰山下、飞龙峡中,距县东南七里。相传有龙自潭飞出,洪涛苍石,其深莫测。杜甫祠在其口。有诗云‘龙依积水蟠,窟厌万丈内’,即此。”那么,凤凰山、飞龙峡又在何处?《方舆胜览》载:“凤凰山,在州东南十里。下为凤村溪,中有二石如阙。……相传汉世有凤凰栖其上,号凤凰台。”下引杜甫《凤凰台》诗。据此,凤凰山在万丈潭东南方,与万丈潭邻近。但同书又载:“飞龙峡,在仇池山下。氐杨飞龙者据仇池,因得名。”而仇池山则在“郡西百里”,与凤凰山、万丈潭相去甚远。这显然与乾隆《成县新志》中凤凰山和飞龙峡同在一处的记载存在矛盾。不过《成县新志》对此另有解释:“飞龙峡有二,一在仇池山下,晋氐杨飞龙据仇池,因名。一在县之东南七里,河水经流,相传有龙飞出,故名。峡口有杜甫草堂。杜诗:‘徘徊虎穴上,面势龙泓头’,即此。”可知,成县有两处飞龙峡,与杜甫故宅相关的是后者。这便可以解释万丈潭、凤凰山、飞龙峡的位置关系了。即自同谷县城东南行七里,入飞龙峡,峡口为万丈潭,再行三里,有凤凰山,山上有凤凰台。赵鸿所说的万丈潭在杜甫茅茨以西,则杜甫茅茨位于万丈潭与凤凰山之间。
(二)宋人晁说之因宅兴祠
北宋宣和五年(1123),成州知州晁说之作《成州同谷县杜工部祠堂记》云:“祠望凤凰台,而临百丈潭,皆公昔日所为诗赋之所也。公去此而汗漫之游远矣哉。而此邦之人思公,因石林之虚徐,溪月之澄霁,则尚曰:‘公之故庐,今公在是也。’予尝北至鄜畤,观公三川之居,爱之矣,而此又其胜也。不知成都浣花之居,复又何如哉?信乎!居室可以观士也已。同谷秀才赵惟恭捐地五亩,县涑水郭慥始立祠,而属余为之记。”由此记述,成州杜工部祠介于凤凰台与百丈潭之间,是在“故庐”的原址上兴建的祠堂。宣和六年(1124)晁氏又作《发兴阁记》,再次说明:“予始因子美之故居而祠之,距祠堂而南还十步有万丈潭。”显然,“百丈潭”就是“万丈潭”,宋人因故居所在而选址,已是非常了然。成州杜公祠建成后,再未出现迁移改建的情况。今杜公祠内有南宋成州知州宇文子震诗碑,诗云:“燕寝香残日欲西,来寻陈迹路逶迤。江涛动荡一何壮,石壁崔嵬也自奇。鸡犬便殊尘世事,蛟龙长护老翁诗。草堂歘见垂扁榜,却忆身游濯锦时。”碑末跋:“右赋龙峡草堂。绍熙癸丑(1193)□□十七日,郡守□都宇文子震题。”,由宇文子震诗及题跋可知,此地就是自唐以来人们认定的杜甫茅茨所在。其所谓“龙峡”,《元一统志》亦载:“杜少陵故居。在同谷县龙峡之东。天宝末避乱居此,所为‘面势龙泓头’是也。”明代陕西提刑按察司副使李昆《访杜少陵词》亦云:“侵晨入龙峡,杳霭足云雾。”可知“龙峡”即后代文献所说的“飞龙峡”,这也说明了明清时人亦认定杜公祠所在地就是杜甫同谷茅茨所在。
(三)杜甫故宅方位异议考辨
对杜甫同谷故宅所在地,后人也存在不同意见。《方舆胜览》卷七〇《同庆府》载:“飞龙峡,在仇池山下。氐杨飞龙者据仇池,因得名。其东乃杜甫天宝避乱居此,有龙湾、虎穴。杜甫诗:‘停骖龙潭云,回首虎崖石。’又《寄赞上人》诗‘徘徊虎穴上,面势龙泓头。’”认为杜甫曾避居仇池山飞龙峡。但杜甫避居仇池山的说法并不可信。首先,“停骖龙潭云,回首虎崖石”二句见杜甫《发同谷县》,题下原注:“乾元二年十二月一日自陇右赴剑南纪行”,可知此诗是一首纪行诗。此二句之前二句云:“忡忡去绝境,杳杳更远适。”之后二句云:“临岐别数子,握手泪再滴。”由诗意分析,“停骖龙潭云,回首虎崖石”二句,写的或是同谷寓所之地标,或是旅途中所见景物。从地理方位与交通路线看,杜甫自同谷赴剑南,诗中景物应与远在同谷县西百里的仇池山无关。其次,此飞龙峡在仇池山下,仇池山则在上禄县境内。《元和郡县图志》载:“仇池山,在(上禄)县南八十里。”按前引《方舆胜览》,仇池山在同谷以西百里。因此,杜甫无论是自秦州至同谷,还是自同谷赴剑南,沿途绝不会经过仇池山,更不可能避居于此了。再次,《寄赞上人》诗云:“一昨陪锡杖,卜邻南山幽。……茅屋买兼土,斯焉心所求。近闻西枝西,有谷杉黍稠。……徘徊虎穴上,面势龙泓头。柴荆具茶茗,径路通林丘。与子成二老,来往亦风流。”可知杜甫此诗是为感谢赞上人陪同寻找栖身之所。“徘徊虎穴上,面势龙泓头”二句应是对赞上人所居环境,或是对备选居处“西枝西”周边景物的描绘;杜甫又说愿与赞公为邻,可见赞公的居所与“西枝西”相邻。但依据宋代以来的旧说,除《大云寺赞公房四首》作于长安之外,普遍认为《宿赞公房》《寄赞上人》《西枝村寻置草堂地夜宿赞公土室二首》均是杜甫移居秦州时与赞公交往所作,属“秦州诗”之列。这自然就否定了杜甫避居仇池山的可能。明人王嗣奭则指“成县有杜甫故居,注引‘虎穴’、‘龙泓’之诗为证,则居在西枝村之西;然公似未曾居西枝,恐当以同谷为是”。按此说,杜甫与赞公应相遇于同谷。近年亦有学者据宋人《舆地碑记目》卷四“成州碑记”所载:“大云寺石碑,在凤凰山上。去州七里。创始莫考。殿后崖上有刻字云‘汉永平十二年’,又经阁崖上刻云‘梁大同九年’”,指同谷凤凰山亦有大云寺,且杜甫与赞公交往诗歌皆与同谷环境相合。此不可定论,但可备一说。若赞公确居同谷凤凰山大云寺,亦可证杜甫意欲卜居凤凰山麓,与赞公毗邻居于飞龙峡中,仇池山便更不可能有杜甫寓所了。
杜甫隐居仇池山飞龙峡之说,应当是根据其《秦州杂诗二十首》之十四“万古仇池穴,潜通小有天。神鱼人不见,福地语真传。近接西南境,长怀十九泉。何时一茅屋,送老白云边”演绎推想而来。因《秦州杂诗二十首》最末首有“藏书闻禹穴,读记忆仇池”,朱鹤龄据此注曰:“前诗闻东柯谷之胜而欲卜居,此述仇池穴之胜而欲卜居也。观卒章‘读记忆仇池’,则前六句皆是引记中语。”此说甚是。杜甫因读仇池文献,想仇池山之胜景,故而发出“何时一茅屋,送老白云边”的感慨。秦州地近仇池山,但杜甫未至仇池山,更未隐居仇池山下之飞龙峡当为定论。
另一位对杜甫同谷旧居所在地提出间接质疑的是严耕望先生。严耕望根据《杜诗详注》卷八自秦州赴蜀诗,对杜甫自秦州入蜀行程作了详尽考证。他认为“《杜集》编次,此诗(指《凤凰台》)次《积草岭》《泥功山》之后,《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之前,似当在成州东南至同谷道上作。然地在同谷东南十里,杜翁自成州南来之旅似不应先绕经同谷东南。今检各本标题下皆有原注:‘山峻,人不至高顶’一句。按通道所行,例不经高顶。杜翁此段行程诸诗皆无此原注,惟此题有之,似为杜翁寓居同谷时游览之作,作于七歌之前,故次于成州东南来最后一诗《泥功山》之后,而实非旅程中所作也”。针对《万丈潭》一诗,严耕望又云:“《同谷七歌》之后,《发同谷》之前又有《万丈潭》一诗。……是万丈潭与凤凰台为同一地区,惟台又在潭东南三里耳。此诗亦游览时作,非行旅中作也。”
严耕望认为《凤凰台》《万丈潭》二诗并非作于自秦州至同谷途中是极为准确的,但认为二诗仅是游览所作,理由却并不充分。严耕望只考虑了杜甫行程所经,而未考虑到杜甫寓居于此的问题。杜甫《木皮岭》诗云:“首路栗亭西,尚想凤凰村。”前引《方舆胜览》载:“凤凰山,在州东南十里。下为凤村溪。”清杨伦《杜诗镜铨》卷七引“朱注”亦认为“凤凰村当与凤凰台相近,在同谷。”则杜甫想念之凤凰村,确实可能是寓居之地。严耕望认为:“诗云:‘尚想凤凰村’,似此行未经过台村,只是回想前次登临赋诗耳。”如果将杜甫回想赋诗之地改为杜甫回想同谷茅茨,同样是可以说得通的。
总而言之,唐咸通年间,赵鸿即认为杜甫同谷茅茨在万丈潭以东。后代文献引入了凤凰山、飞龙峡等地标更加明确地标明了杜甫故宅的确切位置。宋人晁说之在故宅原址创建了祠堂,此后历代皆在此地祭祀杜甫。仇池山飞龙峡有杜甫故居之说并不可信,严耕望仅将凤凰台、万丈潭当作杜甫游览赋诗之地,也并不确实。在没有更多文献证据的情况下,杜甫同谷故居“望凤凰台,而临百丈潭”是切实可信的。
二、成州杜公祠建祠缘由
北宋宣和五年(1123),成州知州晁说之在杜甫同谷故宅处兴建了杜工部祠,并作《成州同谷县杜工部祠堂记》。今人多以此文作为晁说之建祠的历史依据引用。然而,晁氏文中叙述杜公祠创建经过的文字极少,只在文末提及了因宅兴祠,同谷秀才赵惟恭捐地五亩,同谷县知县涑水郭慥主持兴建等情况。该文的大部分笔墨则花在了论述建祠因由以及杜甫的地位评价之上。深入分析此文则可发现,前文所述的“因宅兴祠”,仅仅是晁氏建祠时的选址理由罢了,并非其建祠的真正原因。晁氏到底因何建祠?建祠一事又与杜甫的地位评价有何联系?这是前人未曾在文章之中深入发掘的。(一)晁说之“欲扬先抑”带来的悬念
晁说之认为历史上被后代祭祀的人物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往今来的帝王将相,他们为后人祭祀是由于“乘时奋厉,冒败虎狼,死守以身,为天下临冲;或岩廊嚬笑,以治易乱,即危而安”,此类人是乱世豪杰或治世能臣之属,因此“其在鼎彝之外,而人有奉焉”;第二类则是有功德于一方的地方大员,他们“为民之父母,斯民谣颂之不足,取其姓以名其子孙,久益不能忘”,此类人是古时被称为父母官的地方主政官员,因造福一方,“则一郡之邑祠之”;最后一类则是“躬德高隐,崇仁笃行,若节妇、孝女,有功于风俗者”,此类人是百姓身边德行高洁之人,理应“一乡一社祠之”。上述三项标准,杜甫显然都不符合。这就为晁说之讲述真正的建祠缘由设下了巨大悬念。晁氏行文至此,欲扬先抑,就此评价道:“顾惟老儒士,身屯丧乱,羁旅流寓。呻吟饥寒之余,数百年之后,即其故庐而祠焉,如吾同谷之于杜工部者,殆未之或有也。”总而言之,为杜甫建祠祭祀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情况。晁氏随即进一步指出,杜甫得到祠祀并非“名高而得之”,“当时王维之名出杜之上。盖有天子宰相之目,且众方才李白而多之也”,更何况唐天宝年间“人物特盛”,高适、岑参、孟浩然、崔颢诸多诗人“粲然振耀于世,未肯少自屈,而人亦莫敢致之也”。既然在诗人辈出的天宝年间,时人认为杜甫之名高不如王维,诗才亦不及李白,那么如今为其建祠的原因就需要大书特书了。
至此,晁氏才引出杜甫区别于盛唐其他诗人之处:“然有良玉必有善贾,厚矣!韩文公之德吾工部也。自是而工部嶷嶷绝去,一代颉颃,不可揉屈之士而岳立矣。”显然,晁氏将韩愈对于杜甫的充分肯定,视为杜甫可以获得崇祀的重要条件。这在今天看来,理由并不充分,然而放在晁氏当时的语境中,却隐含着诸多深意。
(二)儒家道统观引发的建祠动机
众所周知,与韩愈同时期的白居易虽然对杜甫的评价高于李白,但总体上持“李、杜交讥”的态度,元稹则在《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中对杜甫评价极高,但对李白则极力贬斥。韩愈对元白二人的观点颇为不齿,并在《调张籍》中指出“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很明显,韩愈的观点是李杜并尊,皆不可谤伤。晁说之作为杜甫的仰慕者,虽然认同韩愈尊杜的观点,但对韩愈李杜并重之说颇有微词,遗憾道:“然犹惜也,何庸李白之抗邪!昔夫子录秦诗而不录楚诗。盖秦有周之遗俗,如玉之人在板屋,则伤之也。楚则僭周而王矣,沧浪之水既以濯吾缨,虽浊,忍以濯吾足哉!李则楚也,亦不得与杜并矣,况余子哉?”晁氏认为孔子整理《诗经》,有《秦风》而无《楚风》,是因为秦继承了西周“遗俗”;而楚国国君自称楚王,是周礼的破坏者与僭越者。《秦风·小戎》有:“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之句,读之感伤,而《楚辞》则不然。屈原流放于江潭,有渔父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此歌孔子也曾听过,《孟子·离娄上》云:“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晁氏据此认为孔子明明听过此歌,却不收入《诗》中,足见孔子对楚歌,乃至对楚国的态度了。
晁氏以此论为基础,进而引出了杜甫类秦、李白类楚的观点。李白曾因加入了永王集团而遭到贬谪流放。晁氏将李白比为“楚风”,是类比“楚则僭周而王”,将李白视为唐王朝统治秩序的破坏者与僭越者。反观安史之乱中只身奔赴行在的杜甫,则是忠君爱国的典范,自然是“秦风”了。正因如此,晁氏才认为韩愈李杜并重的观点存在问题,需要予以纠正。
耐人寻味的是,元、白、韩等人对于李杜高下的品评无论公正与否,大抵还是从文学标准出发的,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晁说之看似持论与元稹相似,同样尊杜贬李,但二者的出发点却截然不同。晁说之完全是出于政治标准,即韩愈创立的儒家“道统”说,其《原道》云:“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荀与扬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由周公而上,上而为君,故其事行;由周公而下,下而为臣,故其说长。”韩愈的学说后为宋儒继承发展,最终成为“道”或“理”,为万事万物的本源。晁氏论李杜优劣,考量标准就是杜甫符合道统要求,李白则不符合。
这就解释了为何晁氏明明在观点上与元稹相似,但却一定要越过元稹,引出韩愈对杜甫的看法来说明杜甫有无资格被后人建祠祭祀,而后又费尽心思试图纠正韩愈李杜并重的看法。果不其然,晁氏在后文中立刻与元稹划清界限,并解释了自己无视元稹的理由:“彼元微之,谗謟小人也,身不知裴度、李宗闵之邪正,尚何有于李杜之优劣也邪?”这便是告诉旁人,他本人虽然与元稹都尊杜贬李,但却有本质区别:自己尊杜贬李,是占据了道统大义的行为;而元稹身为“谗謟小人”,连品评李杜高下的基本资格都不具备,当然也就更不配与自己持相似观点了。
晁说之的一系列论断,看似强词夺理,却又能环环相扣,在其话语体系之中形成逻辑自洽。晁氏从道统观出发,认为杜甫符合道统,而李白不符合,所以要尊杜贬李。但创立道统的韩愈虽然尊杜,却同样尊李,所以需要纠正。纠正的最佳方式便是在贬李的同时全力突出杜甫,显然,建祠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与此同时,晁氏还需要与同样尊杜贬李,却“人品卑劣”的元稹划清界限,体现二者在“尊杜”这件事上的本质区别。如此一来,为杜甫创建祠堂便有了足够的动机。
(三)杜甫“一发忠义之诚”提供的建祠理据
除了道统观引发的建祠动机外,晁说之对杜甫的敬仰也的确发自内心。他认为唐代中后期有很多学杜的诗人。“然前乎韩而诗名之重者钱起,后有李商隐、杜牧、张祜,晚惟司空图,是五子之诗,其源皆出诸杜者也。”入宋之后,“本朝王元之(王禹偁)学白公,杨大年(杨亿)矫之,专尚李义山(李商隐),欧阳公(欧阳修)又矫杨而归韩门,而梅圣俞(梅尧臣)则法韦苏州(韦应物)者也。”但这些都不是正途,学杜才是正宗,“实自王原叔(王洙)始勤于工部之数集,定著一书,悬诸日月矣。晁氏进而推崇道:“唯知其为人,世济忠义,遭时艰难,所感者益深,则真识其诗之所以尊,而宜夫数百年之后,即其流寓之地而祠之不忘也。工部之诗,一发诸忠义之诚,虽取以配《国风》之怨、《大雅》之群,可也。或玩其英华而不荐其实,或力索故事之微而自谓有得者,不亦负乎!”杜甫生平艰难,仍不忘忠义。蕴含“忠义之诚”的杜诗,在晁氏看来,已非仅止于继承《风》《雅》,而是直接可与《风》《雅》相比,评价可谓至高。与此同时,晁氏亦不忘提醒后学,应当透过杜诗得其本质,而不是“玩其英华”“力索故事之微”,关注那些无关宏旨的细节,因为杜诗的本质特征就在“一发忠义之诚”。
显然,在晁氏看来,杜甫既是儒家道统的代表人物,其诗文又具备“忠义之诚”,如此人物,当然应该景仰至极。在自己治下为杜甫建祠祭祀,既能够弘扬杜甫的“忠义”,教化一方;又可以让文人认识到学杜才是诗学正途。这不仅增加了晁氏建祠的主观意愿,也为建祠一事提供了充足的理据。
综合以上三点可见,晁说之在成州为杜甫建祠祭祀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首先,他就任成州知州,其辖下有杜甫故宅,这是建祠的前提条件;其次,晁氏认为杜甫虽然不符合一般祠祀的三个原则,但完全符合儒家道统。想要纠正韩愈李杜并重的观点,便需要全力突出杜甫的地位;同时也想将自己与同样尊杜贬李却有人品问题的元稹区别开来,这两个目的皆可通过建祠来实现,这便具备了直接的建祠动机。最后,建祠既能表达晁氏本人对杜甫的尊崇,又能以杜甫的“忠义之诚”教化一方,还能宣扬诗学正途,这些益处都为建祠提供了充足的理据。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晁氏为杜甫建祠之事也就理所当然了。
三、明清时期成县杜公祠“以诗代文”传统
成州杜公祠在文化传统上也很有独到之处。成州杜公祠历史上仅有晁说之一篇篇幅较长的碑记,这与别处杜公祠创建、重修碑记众多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尤其在明清两代五百余年中,成县(明洪武十年改州为县)杜公祠数次重修,多以诗纪事,仅存有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管应律《重建杜少陵祠记》一篇简短记文。有趣的是,管氏碑记上半部分镌刻着当时倡建之人知县赵相宇的题诗一首。由此可见,碑记鲜少并非失传所致,而是古人有意以纪事诗代替碑记。在这样的风尚下,杜公祠内题诗数量很多。据统计,成县杜公祠现存前代诗碑十三通,“其中南宋1品、明8品、清3品、民国1品”。如果再将乾隆《成县新志》中收录的杜公祠题诗计算在内,数量更为丰富。就目前所见,自南宋成州知州宇文子震在此题诗刻碑以来,后人修葺杜公祠或到此瞻拜杜甫时,形成了皆以诗歌纪事绘景、表情达意的文学传统。这种文学传统或许可以称之为“以诗代文”,它不仅造成了成县杜公祠碑记少而题诗多的情况,由此也形成了成县杜公祠的独特文化现象。明清两代的成县杜公祠题诗数量既多,内容也十分丰富。其主要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介绍明清成县杜公祠的重修情况
由现存文献可知明代成县杜公祠曾有两次重修。明正德五年(1510)八月,陕西按察司佥事李昆升任陕西按察司副使,分管提调陕西学校。作为陕西教育的最高负责人,李昆的职责是巡察辖区内的科举考试及学校教育工作。正德八年(1513)六月,李昆与陕西按察司佥事分巡陇右道李璋同游杜公祠。此时的杜公祠“萧条翳榛莽,摇落伤指顾。两楹盖数瓦,垣毁门不具。四壁绘浮屠,讹舛更堪怒。拂藓读残碑,字漫不可句”,建筑残破不堪,李昆等人见此情景感慨道:“东渠台中彦,感此激情愫。创始伊何人?兴仆吾可作。抗手进县令,兹亦岂末务?我当力规画,尔宜亟举措。会使道路人,从知古贤慕。予闻重叹息,因之资觉悟。”李昆、李璋二人特命成县知县重修杜公祠。这是目前所知明代首次重修杜公祠的基本情况。明代第二次重修杜公祠是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二月(仲春),由成县知县赵相宇主持。成县儒学教谕管应律《重建杜少陵祠记》载:“嗣是栋宇倾圮,风景依然,谒祠者每愀然发孤啸焉。我赵侯奉命尹是邑。春日修常祀,登堂拜像,赏鉴殊绝。乃捐俸命工经营之。不日落成,祠焕然一新。……侯,三晋世科也,讳相宇,字冠卿,号玉铉。太原之狼孟人。”清乾隆《成县新志》卷二《官师·明成县知县》载:“赵相宇,山西太原人,举人。”
清代重建、重修杜公祠的情况不甚明晰,可以确知的有两次,分别为清初顺治年间宋琬重建杜公祠,以及清末光绪年间叶公重修杜公祠。清初著名诗人宋琬于顺治十年(1653)至十四年(1657)间任陕西按察司佥事分巡陇右道。陇右道道署在秦州(今甘肃天水),地近成县,宋琬仰慕杜甫已久,曾三度来到成县,专程拜谒杜甫草堂。其《题杜子美秦州流寓诗石刻跋》云:“余小子备官天水,拜先生之祠宇(此处指秦州天靖山李杜祠)而新之。尝两登成州之凤凰台,其下有飞龙峡,先生之草堂在焉。群峰刺天,怒涛飞雪,酹酒临流,未尝不慨然想见其为人。”宋琬首次来到成县杜甫草堂应是冬季,飞龙峡内风雪弥漫,宋琬内心凄怆,祭拜杜公祠,作《祭杜少陵草堂文》,文中说:“某海陬之竖子,奉哲匠以为师。偶省风于下邑,敬酹酒于荒祠。抚寒流以淅淅,怅衰草之离离。溯音徽于遗址,宛风流其在兹。爰周咨于茂宰,将再筑夫堂基。庶以永庚桑之社稷,而慰邦人伏腊之哀思。”该祭文已经明确指出杜甫草堂经历明末清初战火洗礼,鞠于荒烟蔓草之中的破败情景。
在宋琬的授意与支持下,成县杜公祠得以重建。完工后,宋琬再度来访,作《同欧阳介庵拜杜子美草堂》:“少陵栖隐处,古屋锁莓苔。峭壁星辰上,惊涛风雨来。人从三峡去,地入七歌哀。欲作招魂赋,临留首从回。”又有《同欧阳令饮凤凰山下》二首等诗作,吟咏凤凰山,追怀杜甫。顺治十四年(1657)二月,宋琬奉调直隶永平道,临行前,又前往杜公祠祭拜辞行,作《丁酉仲春夜拜别杜少陵草堂因讌于有客亭》:“最爱溪山好,因成五夜游。碧潭春响乱,红树晚香浮。橡栗遗歌在,蘋蘩过客修。先生如何起,为我听吴讴。”宋琬在任四年,三度来访,可见对成县杜公祠感情之深。
清代另一次重修杜公祠则在光绪年间。光绪九年(1883),湖南益阳人李焌出任成县知县。光绪十一年(1885),其子李炳麟至成县省亲。适逢杜公祠重修竣工,征集诗篇,李炳麟作七言诗四首,刊刻诗碑一方。诗序云:“家君治成邑三年矣,麟亦需次西安,久疏定省。光绪乙酉(十一年)冬,奉差赴汉中,绕道省亲。适叶公补修同谷草堂征诗。落成,麟依韵和酬,嘱同补壁,聊成一时鸿印云耳。”此叶公不详何人,或为知县李焌的同僚。此次杜公祠仅为“补修”,规模并不大。

(二)描摹成县杜公祠的风物景观



(三)展现多元化的杜甫形象
明清成县杜公祠题诗中体现出的对杜甫形象的认知并非是单一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总之,在明清诗人笔下,杜甫有时是忠义的化身,有时是诗才绝伦的先贤,这两种形象虽然相互交织,但在不同人笔下,仍然要分个先后。而那些将杜甫作为有求辄应的神祇或引杜甫为人生知己、欲与之神交的诗人,立意就颇为有趣了。这些不同的侧面,不仅丰富了成县杜公祠的祭祀内涵,也使杜甫形象在后人心中更加鲜活。
四、结语
杜甫同谷故宅所在地,历史上确有异说。但自唐以来的主流观点及文献支撑皆将杜甫同谷故宅定于飞龙峡凤凰山麓,他处皆不可信。故厘清源流,辨明真伪,对研究成州杜甫遗迹乃至研究杜甫本人行踪都具有一定意义。成州(县)杜公祠是传承时间最悠久的杜甫祭祀场所之一,依托于杜甫同谷故宅而选址,又经历代不断修葺,最终保存至今。这座祠堂的创建原因复杂,展现了创建人晁说之多方面的意图和丰富的内心活动。或许正是由于晁说之等人对杜甫及杜诗非同一般的推崇,激发了后人的诗歌创作热情,在此地留下了大量题诗。这些诗歌从不同侧面展现了杜甫的形象,歌颂了杜甫的精神品格。悠久的历史,传承有序且丰富的文化内涵,使这里成为现存最重要的杜甫遗迹之一。(本文是在笔者博士学位论文《杜甫遗迹研究》的基础上修改而成)
注释:
①?(唐)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二
《山南道三》,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72-573、第572页。
②??(唐)杜甫著,谢思炜校注:《杜甫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514、第418-419、第1653页。
③④(清)钱谦益笺注:《钱注杜诗》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98、第99页。按,赵鸿题刻已无存,初见钱谦益《钱注杜诗》著录。《钱注杜诗》收录赵鸿诗《杜甫同谷茅茨》《栗亭》二首,分别见杜诗《万丈潭》《发秦州》注释。(宋)祝穆《方舆胜览》卷七〇《利州西路·同庆府山川》“泥功山”又录赵鸿诗一首。以上赵鸿三诗《全唐诗》卷六〇七均收录。
⑤(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四·山南道》,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36页。
⑥⑧?(宋)祝穆撰,祝洙增订,施和金点校:《方舆胜览》卷七〇《利州西路·同庆府·山川》,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224、第1222-1223、第1223页。按,同庆府即成州。《方舆胜览》同卷载:成州“皇(宋)朝属陕西,寻以秦、陇、凤、阶、成州、凤翔府自为一路;中兴隶利州路,升同庆府。”

⑩按,蔡副全《成县杜甫草堂历代诗碑考述》一文认为赵鸿所说万丈潭在杜甫宅西与后世所说杜甫故宅在飞龙峡之东存在矛盾,进而认为二者并非同地(《杜甫研究学刊》2009年第1期,第82页)。这是未弄清历史文献所载万丈潭、飞龙峡、凤凰山三者关系造成的误解。
??????(宋)晁说之撰:《嵩山文集》卷十六《记》,第36b、第28b、第34a-35a、第35a-35b、第35b、第35b-36a页,《四部丛刊续编》影印南宋抄本。
?见(民国)张维《陇右金石录》卷四《宋下》,影印民国三十二年甘肃省文献征集委员会校印本,《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考古文献》第3册,第568页。按,此诗有碑刻在杜公祠内,但已残损。原碑跋文共四行,分别存留“右赋龙峡草堂”“绍熙癸”“十七日郡守”“都宇文子震题”。
?(元)孛兰肹等撰,赵万里校辑:《元一统志》卷四《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成州·古迹》,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479页。

?参见(唐)杜甫著,(清)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407、第714、第716、第720页。
?(明)王嗣奭撰:《杜臆》卷三《凤凰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11-112页。
?(宋)王象之:《舆地碑记目》卷四,影印清《粤雅堂丛书》本,《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年,第24册,第18578页。
?参见蔡副全:《杜甫与赞上人交游在同谷考》,《前沿》2009年第7期,第181-184页。
??严耕望撰:《唐代交通图考》卷三《秦岭仇池区》篇二二《仇池山区交通诸道》,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836页。
?(唐)杜甫著,(清)杨伦笺注:《杜诗镜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第302页。
?(清)方世举著,郝润华、丁俊丽整理:《韩昌黎诗集编年笺注》卷九,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517-518页。
?程俊英、蒋见元著:《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340页。
?蒋天枢校释:《楚辞校释》卷八《渔父传第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401页。
?(清)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卷十四《离娄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98页。
?(唐)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8页。
?蔡副全:《成县杜甫草堂历代诗碑考述》,《杜甫研究学刊》2009年第1期,第82页。
?《明武宗实录》卷六六“正德五年八月己酉”载:“命河南按察司张琎、陕西按察司佥事李昆俱提调本处学校。”(台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勘本,1962年,第1460页)嘉靖《陕西通志》卷十九《名宦·按察司副使》有题名。正德十年七月,李昆由陕西左布政使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地方”(《明武宗实录》卷一二七“正德十年七月己丑”,第2535页),故嘉靖《陕西通志》卷十九《名宦·巡抚甘肃都御史》载:“李昆,山东高密人。弘治庚戌进士。官至侍郎。”影印嘉靖二十一年(1593)年刻本,《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3册,第33页。
?李昆有诗碑现存成县杜公祠内。诗前有小序云:“正德癸酉六月暇日,与东渠访杜少陵祠址有述。东渠吾台长,燕山李公德方也,时分巡至成县。”燕山李公德方即李璋,李璋于正德六年十二月,由刑部署员外郎为陕西按察司佥事(《明武宗实录》卷八二“正德六年十二月己卯”,台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勘本,1962年,第1767页),次年到任。此时起于正德三年的巴蜀寇乱持续蔓延,李璋安抚徽州百姓,多所兴复。正德九年迁陕西按察司副使整饬洮岷兵备道。李璋事迹见明人张潜《分巡李君祠记》(见(清)费廷珍修,胡釴纂: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卷十一《艺文中》,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刻本)。(清)马呈图纂修:宣统《高要县志》卷二三《金石篇二》收录明人王洙《一壶亭记》,文载:“主人谓谁?曰‘东渠李公’。……东渠名璋,字德方。古燕籍,浙之景宁人,前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中国地方志集成·广东府县志辑》,影印民国二十七年铅印本,上海书店2003年版,第47册,第351页)亦可证与李昆同游成县杜公祠者为李璋。
?按,汪超宏考证:宋琬顺治十一年“与人游杜甫草堂。重修草堂,作祭文。”此处将秦州天靖山李杜祠与成县杜公祠两地混为一谈。参见汪超宏著:《宋琬年谱》,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9页。
??(清)宋琬著:《安雅堂文集》卷二,《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05册,第76、第71页。
??(清)宋琬著:《安雅堂诗》不分卷《五言律》,《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4册,第568、第571页。按,宋琬修祠后来访时间不详,据“古屋锁莓苔”,当在顺治十三年及此前某年的春季。
?(清)叶恩沛修,吕震南纂:光绪《阶州直隶州续志》卷二一《职官表·成县国朝知县》,清光绪十二年(1886)刻本,《中国地方志集成·甘肃府县志辑》第10册,第364页。
?按,《清高宗实录》卷八一八“乾隆三十三年九月癸巳”载:“陕西学政。着刘墫去。”(《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8册,第1096页。)同书卷八四六“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庚辰”载:“谕:据明山参奏,成县知县汤尚箴徇纵蠹役、索诈滋事。阶州知州汪沁毫无觉察,请旨分别革审。再镡壮聚众案内,有生员镡克仁等附和随行。训导白士钧平日不能训饬士子,请革职。学政刘墫,失于觉察,请交部察议,并自请议处等语。汤尚箴着革职,交与该督严审,定拟具奏。汪沁、白士钧俱着革职。刘墫、明山著一并交部分别议处。”(《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9册,第327页。)
?按,(清)宫懋讓修,李文藻纂:乾隆《诸城县志》卷二二《选举下》载:刘埘,为雍正十三年举人,“字敬庵,綋熙子。第六十九名。现任福建盐课大使。”(影印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刻本,《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38册,第168页。)其任成县知县事未见光绪《阶州直隶州续志》等志书记载。(清)毛永柏修,李图纂:咸丰《青州府志》卷四七《人物传十》载:刘棨孙“埘成县知县”(清咸丰九年刻本,第16a页)。(清)刘嘉树修,苑棻池纂:光绪《增修诸城县续志》卷十三《列传一》载:“(刘)埘,字静庵,举人,为成县知县,有清名。岁饥,大府属发仓庾贷民,民不能偿,埘代偿之。以劳致疾,卒于馆舍,贫不能归榇。布政使赀助以归。”(《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清光绪十八年刻本,第38册,第394页。)但任职时间不详,与《清高宗实录》所载成县知县为汤尚箴有矛盾。尚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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