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很小的时候就听闻中国有位极其伟大的作家,弃医从文,对社会现状有着极其深刻的思考力和反省力,凡拜读过他作品的人没有谁不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笔头像刀,划开虚伪和自欺的皮肉,把血淋淋的真相裸露示众,他的思想似剑,直击腐败残象,挑出最戏谑又细思恐极的过往,警示和唤醒世人不再迷离。鲁迅二字似是“深度”的代表,不谙世事的人绝不会略知一二,也绝不可与之共情。中小学语文教材收录了许多先生的名作,从节选自《故乡》的《少年闰土》,《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到《藤野先生》、《社戏》、《祝福》。过去对先生的文字背后潜藏的思索并无共鸣,甚至无法理解,于是轻易而草率地将其归分到“难懂作家”一类,而如今随着认知和感悟的增长,似乎多少也能捕捉到先生笔下社会的影子,更如醍醐灌顶般了解先生百年前何出此言,懂他愤怒,懂他无奈,懂他抵抗与召唤。
一、语言之细腻和讽刺
提起鲁迅,浮现在脑海里的永远是特写黑白照。短寸头,一对浓黑的剑眉,双眼深邃,上唇两撇有力的八字须,看得出那是一件立领的长褂——读书人的标识。外形这样一板一眼的先生,笔下的人物、景致可谓细腻生动,独到见解且耐人寻味。头戴小毡帽,脖套明晃晃的银项圈,紫色圆脸在瓜田里叉猹的闰土;被打折腿后,穿着破夹袄,用草绳挂着垫坐的蒲包,又黑又瘦在生命尽头前来店里喝酒的孔乙己。生机盎然的乐土百草园,严厉但有墨香气的三味书屋……对鲁迅留下的最初印象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写道的那句:“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至今运用到更式篇章中都得心应手。乍一看是不必提及、再常见不过的小生灵,实则先生把童年的百草园中陪伴自己成长小虫小鸟全都给介绍了个遍,司空见惯却又新奇满满。《孤独者》中,“我”在魏连殳谋到差事能“好好活下去”后去到他离开的小屋,看着眼前稀拉的布景脑海中闪回他从前怀才不遇和孩子们吵闹的画面,写法颇具蒙太奇风味,立体而饱满。花费如此之多笔墨刻画他眼中所见的社会底层人民的形态、所留恋的美好过往、老友变化前后的言语状态,字里行间总能流露出先生暗自的怜惜和怀念。此般细腻的丝缕情愫往往让人心头一颤,是如此注重历史文化审思的严肃笔者兼备的可贵气质。
先生在《从讽刺到幽默》一文中提到,“讽刺家,是危险的。他讽刺的是社会,社会不变,讽刺便跟着存在。要打倒这样可恶的讽刺家,只好来改变社会。非倾于对社会的讽刺,即堕入传统的‘说笑话’和‘讨便宜’。”“讽刺”是鲁迅习作的重要表现工具,即用讥刺和嘲讽笔法描写敌对的、落后的事物。对于讽刺手法的运用,先生熟而不滥,恰到好处。在《孔乙己》里,讽刺手法随处可见。但凡孔乙己到店,店内外总充满了快活的空气,无论是他被捉住偷东西,还是仅仅进店喝一碗酒,孔乙己常作为被挖苦的对象。作为店里穿长衫的稀客,本是半个知识分子的他竟大多被短衣帮嘲讽取笑,日久也成了唯一个站着喝酒穿长衫的人。对于这样一个走哪都是“之乎者也”的“科举人”而言,读书为仕是他在封建社会不被地主阶级剥削消费并趁势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但由于穷困麻木和迂腐终也没能摆脱被封建制度吞噬的深渊巨口。起初会在人们取笑他时气急败坏地反抗,之后折了腿不再看到翻身希望后便任由被“吃”,任由自己的灭亡。孔乙己死后人们生活的一如过往,酒馆掌柜牢记他的欠帐数额,于众人来说孔乙己不过恰似跳梁小丑的存在。人们的冷酷和漠视毕露无遗。对此所看到更多的是作者对加速孔乙己死亡的“消费者”的批判和讽刺,对于本就被封建科举制腐蚀的知识分子而言,社会对他一口一口的“切分”和“食用”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孩子是最大的愿景
孩子是鲁迅作品中最想赋予其美好的存在。即使身不由己处在被封建制度裹挟的历史浪潮中,也无论先生眼中的社会多么污浊,人性多么糜烂,他总义无反顾地相信孩子未被玷污,最为纯洁,于是常将最值得期待的希望寄托给孩子。闰土是鲁迅心理最理想的少年。闰土和“我”分享偷瓜的猹,领“我”在雪天捕鸟,邀请“我”夏日去海边捡五色贝壳,告诉“我”潮汛来临时鱼是跳着扑棱的,分别临走前护送礼物……“我”的童年因为闰土不再是守着四面砖壁的无趣过往。多年后即使两人再见面时生分不少,之间隔着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但各自的后辈——“我”的侄子宏儿,闰土的儿子水生仍旧一见如故,相处起来松松爽爽,惦记着下次再回到故乡仍要相约碰面。曾经称兄道弟的好友终因封建等级之分而具高低之别,在瓜田月色下一起憧憬未来的挚友多年后竟成了以“老爷”相称的恭敬拘谨之士。水生和宏儿是他们的过往,鲁迅也通过两人后代的交际保留了对孩子不被世俗所污的纯真向往和美好祝愿。
先生笔下的人物总在其接触孩子后立马变得柔软起来。魏连殳是个挣扎着的孤独者,他冷冷的,也迂,但在接触孩子时眼里常有欢喜的光芒。脏孩子、丑孩子,吵吵闹闹,讨零食,他都喜欢。一人买一个小口琴;看待孩子性命比自己还重;辩驳“我”孩子性本善,没有先天的坏……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是保管先生童年记忆的最佳场所。文章里先生以孩子的口吻向着所有人炫耀这些生长在后院的无忧过往。曾经因拔何首乌弄坏了泥墙,恶作剧抛砖头到隔壁梁家去,跳下石井栏……这些种种调皮捣蛋都成了先生小时候被送去最严厉的私塾读书认字的揣测依据。在一个不受社会纷扰安静蹲在草丛看遍蟋蟀黄蜂的年纪,回想长妈妈讲述美女蛇的故事,和读书先生一起对课、读书的日子最是甜蜜绵长。孩子们围住孔乙己不因他可笑,也不因他是连半个秀才都没捞着的穷书生,只因为他有好吃的茴香豆,讨完零嘴又纷纷散去,从不掺合成人的嬉笑怒骂。甚至《狂人日记》中,在迫害妄想恐惧症如此严重的主人公看来,他坚定地相信那些在前面扎堆议论自己、睁着怪眼睛盯住自己的小孩都是之后被他们的娘老子教坏的,本性纯良,未遭腐朽文化侵蚀的小孩本身并不知何谓“吃人”、如何“吃人”。
先生让孩子承担起对糟糕现实社会的斧正和乌托邦的幻想寄托,过滤掉封建礼教、高低贵贱的滤镜,用最原始和纯净的瞳色凝看这个社会。
三、“吃人艺术”的完美践行
在鲁迅眼中,“吃人”从古至今是中国历史上的普遍现象,作为封建礼教虚伪的面具,堂而皇之的“仁义道德”包裹下的吃人行为显得尤其合情合理,两者互为表里,吃人历史也就此被掩盖。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从易牙到徐锡林,无论是献军、孝顺父母或是当事人道德败坏,杀人吃肉剔骨都变得无可厚非。吃人同样不分高下贵贱,受压迫之人也免不了“吃”与“被吃”的宿命。于是便有了精神分裂的狂人。《狂人日记》里所见狂人的抓狂和恐惧,小序作为日记连载的客观现实依托证实他的“胡思乱想”其实有所依据而并非一派胡言。先生将赵家的恶狗和食人者相提并论,世人怕他同时又想害他,不敢直接杀人但盼望着他的灭亡,于是连络一起布满落网逼其自戕。这是吃人社会惯用的排除异己的隐秘杀人手段。哲学家福柯曾在《疯癫与文明》中说道:“疯癫是一种文明的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癫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狂人同样是在吃人社会和食人者的威逼利诱下几近癫狂。本作为一个先进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思想启蒙者试图劝说周遭停止吃人行为,但最终意识到自己也曾在无意识情况下吃人,于是觉醒者在道德上所有的清高和优势被击碎,启蒙他人、挽救社会的可能也在随之分崩离析。狂人畏惧、大笑、辩驳、劝转,终发现兜兜转转他也成了是被枷锁束缚的其中之一,同样陷入吃人的怪圈,自己与吃人社会的对抗性和同一性,两者品质的不兼容使他分裂,癫狂。
魏连殳亲手制成了“独头茧”,茧丝自然由吃人社会“吐”出,将其一丝一线地永久缠裹在其中。愿意期待先驱者带领下的新社会的人诚然活不久,不久便被老旧思潮淹没窒息,直到最后众人的屈服和退让激起先驱者的倔强。魏连殳后坚定地认为不能因自己的死成全旧世界,即使头破血流也要毅然对抗,于是坠入更深的精神深渊——在旧时的客厅又有了新的宾客,新的钻营,新的磕头和打拱,也有了新的冷眼和恶心,失眠和吐血。小说末尾点出“我”像一匹受伤在深夜旷野中嗥叫的狼,夹杂愤怒和悲哀,这是对吃人社会重压的抵抗,要继续抗争、继续生存下去。孔乙己四体不勤穷困潦倒,靠小拿小偷勉强度日,酒馆里人逢便取笑他脸上被打的新伤疤,偷丁举人家东西被打折腿后用手走来店里喝酒仍旧是被取笑偷窃并催促还账。品行不坏的孔乙己原是从不拖欠赊账,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吃,极力辩解窃书不算偷,兴奋地教“我”写字。仅是一个被科举制毒害的懒人,残废后仍有倔强和自尊,但终被消费致死,被吃人社会推进了死亡的漩涡。
“吃人”是鲁迅对现实的隐喻,不仅指吃人肉,也指人间苦难的事实和产生苦难的根源,狂人、魏连殳、孔乙己均是吃人社会象征的缩影和牺牲品。
四、死亡与所谓之运命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能接受并正视死亡的人也许早已被众人冠名为“冷漠之徒”和“犯罪”。在一个如此相信运命的年代,对于死亡,人们似是拒绝也排斥的。即使治病也依旧更愿意相信巫术驱邪能治本。但鲁迅在《父亲的病》中明确地记录下了他对于至亲的死亡持何种思考,也有过否定,但反复确认过后依旧认可自己。“轩辕时候是巫医不分的,所以直到现在,他的门徒就还见鬼,而且觉得‘舌乃心之灵苗’。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相信巫邪之术能治百病的同时却又很少很“坚信”,在迷信方面,自然是有信的,但中国人常在信与疑之间来回游走,一面四处求医,一面拜佛相信神明,就连对诊金一元四角的全城名医陈莲河开据的“败鼓皮丸”和原配蟋蟀一对儿到底是真有神能伏鬼之“信仰”还是故弄玄虚、草菅人命之说都难以判定。
两位“名医”先后高额问诊、开据无用的“独特”药方最终均因父亲的病未能好转而借故相继辞去,“我”其实也未曾没有为父亲争取。对于两位“名医”误诊,这一“误”即“耽误”,当事人是有过新旧思想斗争的。看着父亲在庸医的捉弄下病情逐日厉害,愈加痛苦,“我”曾想着父亲许是快些喘完气不再受病痛折磨要好,可旧思想礼节马上跳出“重击”令他意识到自己思想的错误性,等同于犯罪。可转念一想,正是因为爱父亲,这样的思想是正当的,与其被庸医消费,不如缓慢安详、没有痛苦些离去。那位住在一门里精通礼节的衍太太是让“我”对父亲离去产生更深忏悔的又一位。她督促先生将纸锭和《高王经》烧成灰给父亲攥在拳头里,并让“我”大声叫唤临终的父亲,试图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拖拽些回来,但“我”的吵闹终归是扰乱了他最后的平静,甚至神色紧张有些痛苦,直到他咽了气喊名也没停。先生在文末写道:“我现在还听到那时的自己的这声音,每听到时,就觉得这却是我对父亲的最大的错处。” “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这是“我”对于父亲死亡的正视,也是对临终者的最后宽慰和理解,更是透过主人公反映出来的鲁迅对死亡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和示范。
孔乙己的死一定是触动了先生。在群嘲攻击下,对如此穷苦懒惰却又有着极强自尊心的底层知识分子投去的是莫大同情。孔乙己被打折腿后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店里喝酒,鲁迅这样描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文末最后一句这样写,“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我”不愿相信孔乙己的死亡,他是平日酒馆里的乐子,无论怎样都能为大伙儿提供笑料和一丝轻快的氛围。这样悲剧的人的死去似乎会带来更大的冲击,站在悬崖边的孔乙己,“我”也是从背后将他踹下谷底的“死缓执行者”中的一个,“我”笑,“我”不耐烦,“我”旁观,“我”也冷漠。但孔乙己确乎是死了,他不再来酒馆,他的生活已经不大能自理,他黑瘦,他衣着单薄,多半没有人能在此般气温的严寒和人情的冷漠中顺利生存下去。鲁迅经由酒馆柜台帮手的视角刻画了孔乙己的死,他反思,他同情被封建思想文化压得直不起身、抬不起头的受害者。于是他直视、感悟、召唤,以笔杆代号角,试图从惨死人民的案例中“提取”出能够唤醒国人劣根性和沉睡、围观并逃避在老旧文化舒适圈里的韵脚,激发觉悟和共鸣,推波助澜激起更多人的清醒、抵抗和变革。
鲁迅的语言功底、思想深度与外加卓越的远见真知都是引领时代的先锋。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力量,他的不懈努力唤醒了一大批青年学子,点燃了他们变革旧社会、创造新时代的昂扬斗志。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以笔为枪,深刻洞察,跳脱隔离旧环境以第一视角审时度势,批判和劝转,如此的清醒,如此的情怀,这便是为民请命、救亡图存的中国脊梁。幸得有他,中国得以浓墨重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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