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是一个贼。
那时候我是一个比时迁还要刁钻古怪的偷书贼,偷桃贼。
那时候我也是村里最让农民老俵们恨之入骨的偷鸡贼。
我偷书纯粹是为了精神需要,因为学校里突然宣布要停课闹革命了。我不喜欢那样所谓的革命,且不说那样的革命将社会搞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的,而且那样的革命完全剥夺了我的虚荣心。我回忆革命前的美妙时光,想起了美丽芳香的语文老师杨丹丹。她上课时一般都不提我的问——虽然我右手高举直插云霄,而是提张国荣李国荣王国荣的问题,回答不出就让他们一个个电线杆子一样竖立在那里。最后,全班都站齐了,杨丹丹老师才唉声叹气提我的问。结果可想而知,我回答得无比正确。老师将双手软绵绵地往下一摁,同学们才如逢大赦纷乱坐下——桌椅板凳一片交响,如同倒下一片森林。每逢这时,我就像六月天喝了一碗凉粉,心里美滋滋的非常受用。只可惜,革命了,美丽芳香的杨丹丹老师就像古希腊传说中的缪斯女神一样飞天而去,我们所有的课本也作为什么“封、资、修”黑教材统统付之一炬。缪斯女神飞走了,天也就塌下来了,同学们好像每天都在参加政治局会议,跟着牛头马面们鼓噪起来了,不但封了图书馆,还将社会上的“封、资、修”能抢能拿的都统统搬运到学校的一个破庙里去了。没了精神食粮,我饿得脸小了,眼睛变大了。幸亏是鲁迅先生帮了我,将高智慧、高情感的孔乙己先生推荐给了我,才使我醍醐醒脑,明白了一个最朴素无华的真理——窃书不算偷!呵,窃与偷原来还有这么重要的联系和区别呀?虽然有这么多的好,可不知道怎么搞的,还没有付诸行动我就冒汗了,腿肚子也有点抽筋。直到天都黑透了,我才鬼一样出了门,虽然窃不算偷,却仍然扮成个贼的样子。沿小巷、过断桥、钻狗洞,战战兢兢钻进了堆四旧的那个破庙里。到庙外才发现门口有两把梭标在月光下游来移去泛着青光,才知道这简直是在拿性命开玩笑,一不小心就会被梭标活活捅死。我学习老鼠爬在书堆上轻轻柔柔地摸索着,好像是鬼子偷地雷。因为当时伸手不见五指,就摸了几部硬梆梆的精装本塞在怀里,然后边摸索边观察,直到确信没被发现,才钻进下水道逃了出去。总觉得后面有人追,直到阒无人迹的小巷,才凑在路灯下检查偷来的“地雷”。却没想到全都是外文造的,一个字也看不懂。气得我不住地顿足,高高地举起,狠狠地扔进阴沟里,啪地一声爆炸了。
后来,又转移到父母所在的大学里去了。那一天大学生都造反去了,只留下个近视眼拿把破枪在守株待兔。我和一个嗜书如命的死党蓝毛捧着个没有胶卷的照相机谎称是到阳台上照相,轻而易举就上五楼去了。到了五楼尽头的大教室——听说里面有许多宝贝,门上加了一把大锁,不敢弄出太大的动静来,我们决定从这边窗口外墙凌空跨到那边窗台去。这就和惊险故事片差不多,万一失足,摔下去肯定做肉饼了。蓝毛显然是惯盗,哧溜一下就跨了过去;而我本来就比较胆小,这时就咬牙切齿地念着语录“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湿了裤裆才终于跨了过去。进去一看,犹如四十大盗发现了阿里巴巴大宝藏,乐得在地上直打滚。老天开眼,上万册书像座尸山一样横陈在那里!一看都是好尸体,古今中外应有尽有,脚下踩着的就是约翰克利斯朵夫和高康大、包法利夫人等著名僵尸。我大喜过望,张口就吐出了狂言:“他妈的我要拥有了这些书将来一定能成为世界级的大文豪,等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毛泽东也会和我握手的,江青也肯定为我夹馅饼,林彪恐怕也不得不在我面前频频挥动语录本子。”我闭着眼睛,张开双臂,怀里正拥抱着一个遥远的梦。
再四处扫描,在另一个角落里还码着一堆精致的锻面小盒。打开来一看。天哪!尽是金戒指、金耳环、金币、银元,还有几块金砖之类的罕物。第一次看到金就知道肯定是金,簇新的黄,黄得眉花耀眼,不是上帝造的就只能是魔鬼才有的,于是被毒蛇咬了似地慌忙扔了它,一盒一盒赶紧扔了它,任它们在地上金光闪闪,欢欣雀跃,划弧转圈。两只金戒指转来转去又转回我们脚边来了,滴溜溜在脚边转着转着,就唉声叹气倒了下去。两个毛贼的脸都吓白了,赶紧挟着书,又顺手牵羊牵了一部价值不菲的小提琴怆惶出逃。出大门时,近视眼正抱着破枪在钓鱼打瞌睡,这才蹑手蹑脚逃出了虎口。
为了感谢蓝毛的大恩大德,那天晚上我还去大学果园里为他偷了一次桃——王母娘娘的大蟠桃哩!
去到那里时,发现果园里的水蜜桃丁丁吊吊坠满了枝头,地上熟透的果子三三两两地躺在那里睡大觉。我顺手拣了一颗塞进了嘴巴,嚼着嚼着便想到要捡拾几个感谢我亲爱的死党蓝毛。噗的一声,我停止了咀嚼,一颗奶子大的樱桃重重地砸在我的头顶上。
抬头一看,隐隐绰绰的“奶子”累得筋疲力乏,不住地向我点头哈腰。
我猴牯一样哧溜一下就爬到了树上。爬了这棵攀那棵,吃了这个拣那个,不理他三七二十一,也不管他四七二十八,口齿留芳地大嚼起来,还在嚼着又叼住一个,腾出手流星赶月般匆忙往口袋里塞。
正要往下跳的时候,已经太迟了。走来了两个一高一矮,一横一窄,穿着军装,扎着腰带,套着袖套的警卫团战士。两个战士就站在桃树底下说悄悄话。头上长着马尾巴的那个女的便倚靠在桃树上;长着两个招风耳的那个男的就面承芳颜,将一只手撑在桃树上,贴得很近很近。两人便有了温柔的话语,谈起革命恋爱来了。
谈来谈去,男的嘴唇就凑上来了,女的便嗯的一声扭开了头,打开了他的手,吃吃吃地笑了起来。女的边笑边伸出另一只手往头上摘桃叶,掐一片揉了,揉了一片又掐,那玉手,几次都险险地差点碰到我的脚趾头。
桃树上纷纷乱飞着许多小绿蛾子,肯定都是些雌性的绿蛾子。因为穿着短裤衩,不要脸的蛾美女便千方百计往我的裤裆里钻。她们很愉快、很潇洒、很骚情,却不知我痒得呲牙咧嘴,冷汗涔涔,鸡皮爆满。尽管痒不胜痒,也只有咬碎钢牙,一动也不敢动。
唉,早不偷迟不偷,偏偏这时候来偷什么鬼蟠桃哟!
实在忍不住要跳的时候,才有了转机。男的牵着女的走了,女的却还不想走,又在头上摘了一片桃叶揉呀揉的不停地揉。男的便一用劲,搂着女的走了,走进黑洞洞的教室里去了。
可怜我鬼一样跳了下来,边跑边挠,边挠边跳,欲将裤裆里、胳肢窝里、浑身上下十万八千处的痒痒全都挠尽。没想到,这痒也会痒死人的哟!
我跳进了草丛里,惊起了一条“草上飞”——肯定是一条大毒蛇。忽地从我脚面上飞了过去,一股寒气突然从脚底直寒到了头顶的百汇。自然,那几个美丽芳香的大蟠桃全都喂养了那条孙悟空变的大毒蛇!
再回头说说我和蓝毛偷来的那些书吧。偷回来书没处躲藏,就统统高升到父母那架老古式喜床的顶板上。后来又在附中偷了几回,一来二去的,将喜床的顶板压迫成了一轮上弦的“月亮”。面对冰轮满月,我就操弓持琴,天天演奏《敖包相会》和意大利的《小夜曲》。
好,同学们,现在来说说我偷鸡的故事吧。我偷鸡的时候,父母的问题已经子虚乌有了,后来我们就下放在一起了,算得上是劫后重逢。按母亲的话说,唉,这年月,一家人,就是死也要死在一起呀!
我偷鸡不光是为了自己,也为了母亲和朋友。这个朋友是个落难公子,他叫宋京波。他爸爸叫宋任穷,当年“刘邓大军”的政治部主任,文革前任东北局第一书记,文革后曾任中央组织部长。他们家最出名的还是他姐姐宋彬彬,她是第一个给毛主席戴上“红卫兵”袖章的传奇人物——在天安门城楼上,毛主席微笑着问这个梳着“马尾巴”、戴着白边眼镜、皮肤白皙可爱的湖南老乡,你叫什么名字呀?她回答说,我叫宋彬彬。毛主席意味深长地说,要武嘛!第二天,《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就刊登了一篇署名为“宋要武”的大文章。哦,扯远了,扯远了,别怪,别怪,不吐不快嘛。还是说我偷鸡的故事吧。我偷鸡不仅仅是因了垂涎鸡的美味,也尽情享受偷鸡时那种难于言表的乐趣。至于我到底偷了多少只鸡,谦虚地说,实在记不清了。批发一两次座山雕的百鸡宴,应该是绰绰有余吧。
时迁同志偷鸡是不上档次的,他的专业是打家劫舍替天行道,偷鸡只不过是插科打诨塑造人物而已;而且常被人发现,弄得天塌地陷血溅一方。而本君后来偷鸡,从来是鸡不鸣狗不叫,神不知鬼不觉,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去了。封我作研究生应该是小瞧了我,当博士嘛——中国第一偷鸡博士,头上戴一顶博士帽,哈,正合适正合适。
母亲一生生了八个孩子,她诉苦说,从来没有完整地吃过一只鸡:头道汤让你爸偷偷喝了(他当时是大右派,特别特别的口馋),二道汤又让你们这些饿鬼给喝了(当时你们饿得三根筋挑着一个头),到了我这里,天老爷,清汤寡水的,都成了鸡渣子了。母亲的话激发了我大无畏的偷鸡勇气,我发誓,今生今世,一定要让母亲吃上一只完整的鸡。
偷第一只鸡是一次伟大的思想革命,一旦沾上鸡毛,我就由人变成贼了。(以前纯是小打小闹,偷书窃桃的算个鸟,不都是小儿科嘛?)不过不要紧,我偷的是“四类分子”家的老母鸡。“四类分子”就是地,富,反,坏!他们能算人吗?说她的鸡吧,老母鸡经常被地主婆搜蛋,手指伸进屁眼去,有球物状的东西,自然就抿了嘴角偷笑,赶紧关进鸡笼里。老母鸡常被她搜,便习惯成了自然。我潇洒地走近它,用手一指,它以为要搜蛋,赶紧松开双翅蹲下让我抓。抓了放进人造革包里,拉链一拉,它以为在窝里,动都不动一下。母亲因此平生第一次痛痛快快地喝了一次头道汤。喝完才问,哪里来的。我说是农民朋友送的。母亲知道我的农民朋友多如牛毛,也就心始泰然。后来听说,那个地主婆竟然很嚣张,哭哭啼啼得差点一头撞死。
京波在养猪场工作,是我一生中最为敬重的朋友。他父亲那时幸好得了“糖尿病”,才被周恩来总理保护了起来。儿女们便走的走溜的溜,飞鸟各投林,他因此下放到我们这里。我们经常在一起精神会餐,他说他爸爸当年有七个保险柜,那七个保险柜里的故事都是些闻所未闻的天方夜谭。很多人听了都捂着耳朵逃走,生怕沾上了政治麻风。而我却少见多怪,欢喜得不得了,大大开了眼界。很显然,这是一个见过大蛇屙屎的人,也可以说是一位落难公子。他常被我盛情邀请,硬拖着在我们家吃饭。我发现他尤其喜欢吃鸡,却又羞羞答答不肯下筷子,老是咕噜咕噜地咽口水。我因此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多偷几只上档次的鸡——小母鸡甚至鸡囡子,让他狠狠地过一回鸡瘾!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回风险大,要走远一点。偷鸡也要舍得一把米,我把精贵的米放在脚上,咕咕咕地将鸡引诱到僻静处,然后像后来的足球明星马拉多那一样一个脚尖倒踢,小母鸡跳了起来,便刀劈华山一样狠狠一掌劈去,将鸡劈晕,扔进袋子里,锁了就走。到了养猪场,便约了小波,在山坡上挖了坑,放进佐料,用黄泥巴糊了做黄土包鸡,烤了给小波吃,比起猪肚包鸡来别有一番风味。小波吃了满嘴流油,连骨头髓子都吸了个干干净净,连说好吃好吃,一辈子没吃过这么好的鸡。小波后来留学法国,成了博士。多年后我们再次聚首,他虽然记得起我们家每一个人的名字,可惜却忘记了那只黄土包鸡。
也有几次差点失手。鸡也许像猫一样有九条性命,明明见它晕死过去了,没走几步竟然挣扎个不停,于是抓出来,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将它弄死。当然不能用刀,鸡血就是罪证呀,若是被人发现了,跳进黄河也洗不干净了。于是死命拧鸡的脖子,左拧右拧,拧成了麻花卷子,塞进包里半天没有反应,这才松了口气,以为彻底死了。没走几步,包里又挣扎个不停。拉开包一看,猛地伸出个涨红的鸡头,拼命叫唤:“救命呀,救命呀,狐狸要偷我,快来救命呀!”那回就这样被发现了,老俵们高举着锄头扁担恶狠狠地追赶过来,只得走兔为逸,三蹦两跳没了踪影。幸好不是本村的鸡,否则唤救命的就不是鸡而是我了。虽然脱逃,却被村狗扯烂了裤子,吓得屁滚尿流,有好几天躲在屋里,不得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偷鸡上瘾,自然精益求精。回想起来,最难偷的莫过于鸡囡子了。鸡囡子也就是没有下过蛋的鸡——处女鸡。一般人也许不知道,公鸡吃多了上火,母鸡吃多了败胃,而处女鸡则不但营养丰富,且清心带补,是鸡的上品。到市场问一下,就知道价格也要昂贵许多。月婆坐月子的时候,一般都要买鸡囡子补身子,这是千百年来遗下的古训。如果花了鸡囡子的价而买回来下过蛋的母鸡,那就大大地赊了本了。赊了本还不敢说出去让人笑话,骂你是孱头。
偷鸡入化境,就得仔细辨识真假鸡囡子。对鸡囡子研究到了研究生的生平,就知道鸡囡子和真正的处女一样,道理深入而又浅出。鸡囡子最易受惊,动辄蹿栏上屋甚至凤凰一样高栖在树上,鸡冠冲血,又羞又怒,骂骂咧咧,半天不肯下来,实在是太敏感了。如果抓鸡在手让你辨析,都是过来人,你想都想得到,最敏感的部位应该是鸡屁眼。把鸡翻过来,两手指扒开屁眼周围的绒毛,噗地吹一口气,屁眼立时就像眼睛迷了沙土一样眨巴眨巴地眨个不停,如此敏感,不是鸡囡子是什么?!下过蛋的鸡,尤其是老母鸡,任你怎样吹去,都一眨不眨,毫无反应。鸡和人,不同样是一个道理吗?阿弥陀佛,为了母亲,难怪第一次能轻而易举偷个老母鸡回来。我的亲娘,下次一定偷只鸡囡子给你,让你不枉一生生了八个苦命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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