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谈的清初“拟晋唐”小说固然不包含章回小说,但章回小说《红楼梦》等也都有着明显的“拟晋唐”痕迹。前者与清初拟晋唐小说的三个类别,即“《聊斋》体”“《阅微》体”“《虞初》体”三者之间互有异同。其中最根本的异同之处,表现在《红楼梦》把以上三个类别在叙事主体或叙事客体两个层面分别走向精英化或通俗化而呈现出来的不同程度的矛盾进一步凸显,提出了以“荒唐言”写“辛酸泪”,即借俗言而表雅意的一整套方法策略。《红楼梦》与“拟晋唐”小说之间的密切联系显示了清初“传奇之风”的深刻影响,也说明了前者“作奇传”诉求的时代意义。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第22篇《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追溯明代中后期小说盛行的原因时,阐述如下:
唐人小说单本,至明十九散亡;宋修《太平广记》成,又置不颁布,绝少流传,故后来偶见其本,仿以为文,世人辄大耸异,以为奇绝矣。明初,有钱唐瞿佑字宗吉,有诗名,又作小说曰《剪灯新话》,文题意境,并抚唐人,而文笔殊冗弱不相副,然以粉饰闺情,拈掇艳语,故特为时流所喜,仿效者纷起,至于禁止,其风始衰。迨嘉靖间,唐人小说乃复出,书估往往刺取《太平广记》中文,杂以他书,刻为丛集,真伪错杂,而颇盛行。文人虽素与小说无缘者,亦每为异人侠客童奴以至虎狗虫蚁作传,置之集中。盖传奇风韵,明末实弥漫天下,至易代不改也。
其中所讨论的明显是文言小说,尤其是受唐传奇影响较深的传奇类文言小说作品。《中国小说史略》(以下简称《史略》)本篇标题虽然是“拟晋唐”,其实侧重讨论“拟唐”,即清初小说所受“传奇”之风的影响。
引文所述,自唐至明嘉靖间,传奇单本绝少流传;明嘉靖间,坊间刺取《太平广记》中传奇文字,杂以他篇,刻为流行;以往不关注小说的某些文人,也开始为平民乃至虫蚁作传奇。以上描述隐含了对小说史上几个节点的重要判断,大体上都为后学所接受认可。引文所作判断主要并不针对章回或话本小说,但后者却同样存在“传奇风韵”“弥漫天下”的类似情况。本文拟以《红楼梦》为例,谈其所受“传奇”“拟晋唐”之风影响的基本情况。
一、明末清初“拟晋唐”小说的几个主要类别及其特征
引文提示我们注意的是明末“以小说为古文”的写作风气。正如沈廷芳在《书方望溪先生传后》一文中记述方苞评论当时古文创作风气所说:“南宋元明以来,古文义法不讲久矣。吴越间遗老尤放恣:或杂小说家,或沿翰林旧体,无雅洁者。”清人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评论明末清初文章各家,也有谭元春文“多类稗官”,王猷定文“太近小说”,黄宗羲“文鲜持择,才情烂漫,时有近小说者”,侯方域文“根柢太浅,不学无术,多近小说家语”,毛奇龄“文笔警秀,而时堕小说家言,其碑志、记事之文,往往景饰,不可尽信”等语,指的就是类似方苞所说的“或杂小说家”“以小说为古文”等现象。当然,鲁迅在《史略》中所说的“传奇之风”或“拟晋唐”,与方苞等古文家的着眼点不同。方苞等谈的是“以小说为古文”,而鲁迅讲的是“以古文为小说”。从《史略》该章内容看,鲁迅所说的“拟晋唐”小说主要有两个范型,即“《聊斋》体”与“《阅微》体”。而引申一步,如果我们把明末清初“为异人侠客童奴以至虎狗虫蚁作传”及“以小说为古文”的一类文字也当作小说,其实此时已经出现“拟晋唐”的一个类别。事实上,研究者也早已将清初张潮《虞初新志》这本收录了不少明末清初小说体古文的集子,称为“《虞初》体”的祖本。
古文家与小说史家所谈的“拟晋唐”及“传奇之风”之所以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概因“刺取《太平广记》”在此时所产生的影响,超出了清代古文家所讨论的“以小说为古文”的范畴。那么影响所及,表现在不同领域,究竟有哪些现象或共同特征,值得引起我们注意?
首先是文体层面的跨文体写作现象。无论以小说为古文,还是以古文为小说,其实都是跨文体写作。推而广之,以传奇为戏曲(如明传奇多取材唐传奇故事),或以戏曲为传奇(如《马伶传》等以优伶为传主),也有跨文体的类似表现。
其次是内容层面“为侠客童仆乃至鸟兽虫蚁作传”的取材风格,有“关怀下潜”乃至通俗化、平民化的价值导向。
最后是创作主体层面的精英化倾向。如《史略》所言:“文人虽素与小说无缘者,亦每为异人侠客童奴以至虎狗虫蚁作传,置之集中。”足见这种风气覆盖面之大。
“传奇之风”在以上三个层面的主要表现,让我们看到此时的小说创作一方面在学习、模仿晋唐基础上积极创新、创造,展开着模仿与创新的双飞翼;另一方面又兼顾市场娱乐与文人“立言”的不同诉求,交织着通俗化与精英化的二重奏。
而从模仿对象看,“传奇之风”对清初小说的影响主要是所谓“拟晋唐”,具体可分为“拟晋”或“拟唐”。
《史略》所总结的“拟晋”,即志怪类作品,主要有两个特点:其一,“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这主要指题材。其二,“其叙人间事,亦尚不过为形容,致失常度”“事极简短,不合于传奇之笔,故数行即尽”,这是指叙事检束,文笔雅洁,与一般唐传奇笔法不同。
而所谓“拟唐”即传奇化笔法,也具体包含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叙事细腻、完整,真实感强。即《史略》所说:“描写委曲,叙次井然”“独于详尽之外,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二是笔触时而跳跃或出现“鹘突”,造成陌生感,造成较强的传奇性。即:“别叙畸人异行,出于幻域,顿入人间”,“偶见鹘突,知复非人”。
认真品味,以上“拟晋”或“拟唐”两种笔法各自包含的两个特点之间,其实都有着内在矛盾:其中“拟晋”因取材于“野狐禅”而不能免俗,但叙事上则追求雅洁;而“拟唐”的两个特点之间也表现出在日常叙事的基础上兼顾传奇性的努力。之所以出现以上矛盾,盖因为无论“拟晋”抑或“拟唐”,叙事主体在文化立场上都经常有着既要从俗、亲民、尊重现实,又要超常规、精英化、固守理想的双重诉求或“野心”。
为什么要有这种双重诉求?为什么此时连各种“制举”“经济”“著述”文字都要放下身段,“以小说为古文”,想尽办法去“拟唐”或“拟晋”?
于慎行曾这样描述:“先年士风淳雅,学务本根,文义源流皆出经典,是以粹然统一,可示章程也。近年以来,厌常喜新,慕奇好异……子史又厌,则宕而之佛经;佛经又同,则旁而及小说:拾残掇剩,转相效尤,以至踵谬承讹,茫无考据,而文体日坏矣。原其敝始,则不务经学所致尔。”从描述中可以看到,模拟晋唐小说或类似文字,这种事情吸引着越来越多优秀文人的参与。
黄宗羲在《论文管见》中,也曾直言不讳地为“著述”家“乞灵”于小说明确张本说:“叙事须有风韵,不可担板。今人见此,遂以为小说家伎俩。不观《晋书》《南北史》列传,每写一二无关系之事,使其人之精神生动?此颊上三毛也。史迁伯夷、孟子、屈贾等传,俱以风韵胜。”小说俗事,自此反以“风韵”争胜。创作主体的这种变化,为通俗小说走向雅化开辟了道路。
二、《红楼梦》等章回小说“拟晋唐”的主要表现
如上所述,“传奇”或“拟晋唐”之风,在文体、内容、主体各层面分别表现出跨文体、平民化、精英化等主要特征。而笔者在此,想重点讨论清初以《红楼梦》为代表的章回小说在以上各个层面的表现,借此探讨所谓的“传奇”“拟晋唐”之风对章回小说的影响。首先,清初章回小说同样存在文体层面的跨界写作现象。这突出表现在类似作品中“拟晋”与“拟唐”经常并存乃至不时交融,表现出“书兼二体”特征。
《红楼梦》《儒林外史》等都非志怪题材,但都着力于讽刺、揭露世情之“怪”,写无“怪”之所以为“怪”。《儒林外史》在叙事检束、文笔雅洁方面颇有晋风,尤其是其集锦式的结构,颇类笔记小说集。而《红楼梦》中某些精怪情节,如贾瑞病死,家里欲烧毁“风月宝鉴”,和尚突然出现来抢救“风月宝鉴”;秦钟弥留,央求勾魂无常放自己回来与宝玉告辞等,有时笔触下会出现像《史略》批评明末志怪群书的常见弊病,即“多荒怪,诞而不情”,似乎已逾越“常度”,让对《红楼梦》叙事水平高度认同的读者怀疑此类“荒怪”情节为反讽之笔。后者类似表现,似可视为“拟晋”的某种尝试。
至于“拟唐”,《儒林外史》《红楼梦》作为“讽刺小说”“世情小说”,在笔法细腻方面固然都无例外,“常以三言两语,使人物‘穷形尽相’”;而在笔触的跳跃灵动上,两部章回小说也都有突出表现。《儒林外史》能“驱使各种人物行列而来,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去俱迄,虽云长篇,颇同短制”,结构处理趋向于神韵化。《红楼梦》叙事也多“偶见鹘突”之处。比如刘姥姥讲抽柴火的故事,而外面突然“走水”(即失火);卍儿的母亲产前梦见佛祖示以“卐”字不断头的锦缎,等等。
其次,《红楼梦》等章回小说的“拟晋唐”,还表现在其处理题材过程中为“异人侠客童奴以至虎狗虫蚁作传”,即平民化或通俗化的命意或兴趣。
《红楼梦》的写作主旨如叙事者所陈述,在于“为闺阁昭传”,而其中的闺阁女子们,也是来自“薄命司”的“一干风流孽鬼”。而《儒林外史》不仅为科场举子写心,也写了逃婚的才女、纳妾的盐商,写了冒牌侠客、水货隐士,写了找不到心上人的世家子弟、寻不着老父亲的孝顺儿郎……林林总总,形形色色。
最后,之所以说《红楼梦》等章回小说有“拟晋唐”特征,原因还在于,作为通俗小说,这些作品也表现出鲜明的精英化倾向。甚至,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通俗小说创造性地解答了“言俗而意雅”的时代难题。比如,“三言”“二拍”等拟话本小说强调“无奇之所以为奇”,其中两个“奇”分别侧重于叙事客体或主体,前者强调叙事客体的平常性、日常性,后者则突出叙事主体的超卓性(见微知著的认识能力)。这个有些自矜的宣言,所谈的意思,无非自认为能兼顾叙事客体与叙事主体两方面不同的价值取向,并使二者相互凸显,这个提法在兼顾世情小说的市场和品质方面,无疑很具有建设性。而《红楼梦》所提出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其中的“荒唐言”“辛酸泪”分别可对应于“无奇之所以为奇”的前后两个“奇”字,具有类似的内涵和价值。
三、《红楼梦》与清初“拟晋唐”小说三种主要类别之间的异同
如前文所述,清初“拟晋唐”小说主要包括“《聊斋》体”“《阅微》体”“《虞初》体”三种类别。《红楼梦》与以上各种类别之间主要又有什么异同呢?首先,与“《虞初》体”之间的异同。“小说九百,本自虞初。”《虞初周说》是中国小说的鼻祖,后世更以“虞初”为小说命名,使其成了小说的代名词。所谓“《虞初》体”小说,就是“传布奇文”的志怪、传奇小说选集,明清时期最为流行,共出现了十几种。清初张潮编选的二十卷本《虞初新志》在“《虞初》体”小说中最为著名。
张潮,字山来,号心斋,安徽人,生于清顺治八年(1651)。其《虞初新志》多收集明末清初人的文章,其中多为真人真事。
该书编选原则和体例对其后的“《虞初》体”小说影响很大,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所收文章的作者多为由明入清的遗民。其二,按编者所说,“文多时贤,事多近代”,即作者、编选者、读者大致同时,三者有着相近相似的观念或情绪,容易产生惺惺相惜或同道之感。其三,所收作品大致讲的多为真人真事,纪实性较强。如王思任的《徐霞客传》、吴伟业的《柳敬亭传》、侯方域的《郭老仆墓志铭》等。
就以上三点对照来看,《红楼梦》在其中第三点上似乎更接近:《凡例》中作者提出此书来自亲身经历,书中的女性多是作者亲历亲见的几位女子。当然,小说中隐去了作者亲身经历的故事,这与“《虞初》体”的《徐霞客传》《柳敬亭传》等直接呈现主人公经历的书写方式不同。后者是“以小说为古文”,前者则是“以古文为小说”。
而“《虞初》体”的前两个特点,看上去虽与《红楼梦》不相干,实质上却也有一定内在联系。《虞初新志》所收文章作者多为明末清初文人,有过家国兴亡的切身经历,对现实环境容易有疏离或边缘化之感;《红楼梦》作者以及书中主人公贾宝玉也曾经历过家族兴衰,相对于“明末清初”这个特定历史时间,《红楼梦》所设定的家族兴衰的故事情境更具有普遍性或典型性,也因此更容易唤起读者共鸣。事实上,有关曹雪芹家世乃至《红楼梦》所谓“真实作者”的种种猜测,经常聚焦于明末清初的某些人士,这也与《红楼梦》阐发情感的某些方式,跟“《虞初》体”等类文章有些相似之处有一定关系。
其次,与“《聊斋》体”之间的异同。正如前文所分析,二者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都有着“书兼二体”的跨文体写作风格。兹不赘述。而如前文所述,无论“二体”中的“拟晋”抑或“拟唐”,叙事主体在文化立场上都经常有着既要从俗、亲民、尊重现实,又要超常规、精英化、固守理想的双重诉求或“野心”。
最后,与“《阅微》体”之间的异同。表面看来,“《阅微》体”边界感较强,与《红楼梦》或“《虞初》体”“《聊斋》体”都有明显歧异。而“《阅微》体”之所以反对“书兼二体”,是因为后者突破了纪实或传奇的界限,容易造成荒诞失真的效果。
我们都熟悉纪昀所说的一段话:“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今燕昵之词,嬫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又所未解也。”
引文中纪昀所讲的“理”,首先指的是真实感,即小说的叙事主体过细描摹叙事客体,会显得失真。其次,不仅有可能失真,还会因转述人物之间的“燕昵之词”“嬫狎之态”,而显得过俗失当。概言之,纪昀认为对叙事主客体之间应该保持适当边界,不能越界。而晋唐小说,尤其是唐传奇,都曾经常出现越界现象。在此,纪昀对“拟晋唐”容易蹈入的误区,做了较准确同时也较保守的描述说明。相形之下,曹雪芹也颇富洞察力地发现了类似问题,但他的态度更积极,并提出了解答方案。
先看真实性问题。在这一点上,曹雪芹明显有着相似而更深刻的思考,所以才提出了“假作真时真亦假”的著名论断。
对于拟志怪(拟晋)或拟传奇(拟唐),我们不妨发问,传奇与志怪“二体”之间相比,孰真孰假?从叙事客体角度判断,传奇显然比志怪现实性、真实性更强。这点容易理解。而从叙事主体角度着眼,志怪真实性更强。为什么这么说?盖因为六朝志怪多从“著书人”角度叙事,边界感强,叙事者很少“越位叙事”;而传奇“逞才”,则容易逾越边界。
问题在于,如果不能使叙事客体“细微曲折,描摹如生”,不仅叙事主体的客观性会受损,而且将反过来使其主观能动性受限,这对叙事主体显然都将产生不利影响。这也是纪昀的小说观虽然有些合理因素,被鲁迅等小说家部分地加以接受或改造;而其斥唐传奇等“妖妄荧听”“猥鄙荒诞”,将其摒弃于小说主流之外的做法,却与小说史的实际发展逆向,不能得到认可的根本原因。不难发现,曹雪芹强调“假作真时真亦假”,对叙事主客体之间的间距问题思考得更加深入而辩证。
同时,看雅俗问题。叙事主客体之间的间距不仅会带来所谓的“虚实”或“真假”问题,也会引发有关雅俗文化立场问题的思考。换言之,边界感不仅可保证叙事主客体双方的客观可靠性,而且可以避免小说的叙事主体(精英)被叙事客体(大众)所同化。正像前文所分析的,《红楼梦》提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用“言俗而意雅”的方式对叙事主客体之间的间距所带来的雅俗矛盾进行了消解。
综上,与清初“拟晋唐”小说的三种主要类别相对照,《红楼梦》对当时小说发展所面对的模仿与创新、通俗或向雅的种种抉择,从处理叙事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角度提出了更富创造性、系统性的解答方案。
四、《红楼梦》的“作奇传”诉求及其对“拟晋唐”的超越
不得不说,拟晋唐小说所面对的真假、虚实、雅俗等问题,经常缠夹不清。对比而言,志怪的“虚实”主要表现于叙事客体(内容、题材)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而传奇的“真假”则侧重于叙事主体(手法、立场)的完整性、生动性或超越性。概言之,真实性可分为叙事客体的真实性与叙事主体的真实性,而二者分别又可再分为主观性或客观性的真假问题。这与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等各层次都有关联,复杂而深刻。在实际创作活动中,对于“言俗而意雅”的小说作者而言,要推出一本真正的传世之作,每一步都更需要榨出自己骨头缝里的“庸俗”出来,而高难度、精英化的写作必然要求高难度、精英化的阅读,因此我们才看到曹雪芹反复发出“作奇传”“谁解其中味”的感叹,似乎对一般读者不抱太高期许。
这已经成为具有足够诱惑力的智力游戏。只有从当时“拟晋唐”风尚出发,凝视小说文体在通俗化与精英化的夹缝中攀升的背影,我们才能理解明末清初文言小说、章回小说、话本小说同步出现经典化高潮,推陈出新、佳作迭出的真正原因。
为了“传世”,为了迎接精英化的挑战,为了超越一般的拟晋唐小说,《红楼梦》具体是怎样做的呢?
首先,《红楼梦》突破了传统小说的“转述体”,用通俗小说来写心、传“味”。
无论拟晋还是拟唐,抑或话本、章回小说,都强调自己在转述“街谈巷语,道听途说”,都强调叙事主体相对于客体的超越性或边界感。而这种强调本身,就显示了主体间性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由笔记、传奇到话本、章回的小说史脉络中,一方面,叙事主客体之间的间距逐渐缩小;而另一方面,叙事主体被迫不断增加其主体性,以保持主客体二者之间的间距。二者之间的互动,形成了传统小说通俗化与精英化两种张力并存的历史规律。能否在顺应通俗化大潮的同时,凸显精英化的实力,这大概是决定作品、作者、流派或门类能否代表乃至超前于时代的关键因素。唐传奇相对于六朝志怪,表面看来叙事主体更多“越位”描摹,边界感变弱;实则还以史才、诗笔、议论等增强了叙事主体性,加深了雅文化立场。纪昀将传奇之后的作品清除出“小说”,而只保留所谓“丛谈、辨订、箴规”,实质上是在消极对抗叙事主客体间距缩小和小说走向通俗化的客观现实;而《红楼梦》大胆、“无底线”的跨界写作方式,则不失为积极应对如上客观现实的一种尝试。
《红楼梦》的跨界写作本身缩小了叙事主客体之间的间距,但同时,其叙事主体也采用多种方式,自觉拉开了与客体之间的间距,其中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讲述自传。
传统小说叙事主体定位于“转述”故事者,这就基本排除了讲自传的可能性。传统小说很少有自传性因素,与自居为“转述者”的主体定位观念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红楼梦》则不然。
据《红楼梦》凡例首句:“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这就明确了此书的自传性及其叙事主客体的一致性。但《红楼梦》同时又与一般意义上的自传体小说不同。其凡例、第一回由作者、说书人、石头、空空道人、曹雪芹,勾勒出不同层级的叙事者。这就导致其所渲染的自传性成分,某种程度上带有一定的游戏色彩。概因其所设置的不同层级的叙事者或不同侧面的叙事客体,在确定了此书有所谓自传性的同时,也一层层地推迟或隐去了“作者亲身经历的真事”的在场。这种做法与传统小说的主客体定位方式近似,依然是在试图扩大主客体之间的间距。而从接受美学理论看,这种做法强调了作者“本意”的不可求、不在场,具有突出的现代性。这种兼具传统性和现代性的做法,表现出发掘传统以建构现实与未来的勇气,无疑有着超卓的创新价值。
其次,《红楼梦》有着超阶层的精英观。
明末之所以会有“传奇风韵,弥漫天下”之状,也与当时“传世”意识及精英精神的被广泛认同有关。所谓的拟晋唐,并不只是文体或叙事层面的模仿,同时也是精神与境界层面的承传。
晋唐名士之风、才子之气,在明末清初小说(包括历史小说、时事小说、英雄传奇、讽刺小说、世情小说、才子佳人小说)中时见表达演绎,主要有以下不同方式:其一,借助人物形象。如《聊斋志异》《儒林外史》乃至一干才子佳人小说中的名士形象。其二,借助叙事者或人物的议论。如《梼杌闲谈》《豆棚闲话》等。出于对精英精神自觉或不自觉的主体性思考,以上作品的有关演绎经常传达出某种反讽特征,从而体现或推动着思想的进步。
《红楼梦》所标榜的精英,是来自“正邪两赋”(超道德)“易地而同”(超阶层)的“小善微才”(超功利):“……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引文所表达的精英观,以个性是否独立、人格是否自由作为区分雅俗的根据,而忽略道德、阶层、功业的差异。从某种意义上看,这可以视为曹雪芹打通一般雅俗观念的一种尝试。
最后,为给来自“正邪两赋”的主人公作“奇传”,《红楼梦》借鉴发展了唐传奇的“文备众体”笔法。
参照前文所议,“文备众体”本质上就是跨界写作。我们需要再次强调,清初之所以会出现拟晋唐的几类小说,出现《红楼梦》等有着跨文体实践的范本,原因如鲁迅所说,是受《太平广记》等大型类书广为流行的影响。具体成因应该有二:其一,兼收众体原本就是类书特点,这一特点对其学习或模仿者可能有所启发暗示。其二,《太平广记》收录了不少唐传奇作品,后者的“文备众体”笔法同样会启发或暗示模仿者。
唐传奇为什么有“文备众体”的特点?《红楼梦》的跨界写作与唐传奇的“文备众体”有何异同?
唐传奇所备的众体(史才、诗笔、议论)大多归属于高雅文学范畴,无疑会提高传奇的文学地位,这是唐传奇采用史才、诗笔、议论等“三笔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不能忽略“三笔法”之说,与有关唐人三个“梦想”的表述有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隋唐嘉话》载:“(唐高宗时)薛中书元超谓所亲曰:‘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世家大族)女,不得修国史。’”所谓的“三恨”,即未曾得到的通往成功的三大捷径与际遇。这说明唐传奇的“文备众体”,是其追求精英化的一种手段。
相对于唐传奇的精英观,《红楼梦》的精英观如前文所述有跨阶层的特征,故事中多数来自“正邪两赋”的主人公们并不追求成功。正如唐传奇中的“风尘三侠”能各有功业,而《红楼梦》中的柳湘莲、倪二等,不过是难免于世俗恩怨的普通人;李娃能扶持荥阳生读书仕进,成就一段姐弟情缘,而宝姐姐的苦心箴规,却并非宝二爷所乐意领受;柳毅能拯救落拓的小龙女,“怡红公子”宝玉却无力帮助身边的任何女子……至少从精英观的角度看,《红楼梦》更像一部“反传奇”的叙事文本。
抛开具体情节,从较抽象的笔法层面着眼,也可以辨识《红楼梦》学习唐传奇而又超越于唐传奇的痕迹。比如在“史才”方面,《红楼梦》一方面“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一方面却又将“真事”隐去,留下诸多鹘突、烟云模糊之处乃至断点;在“诗笔”方面,《红楼梦》一方面反对才子佳人小说“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一方面又刻意营造出大观园的诗意时空,极力拉近叙事主客体之间的距离;在“议论”方面,《红楼梦》一反史家或才子的客观超然立场,改由“亲历者”表达反思内省的主观心态。
要言之,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谈的清初“拟晋唐”小说虽然不包含章回小说,但章回小说《红楼梦》等也都有着明显的“拟晋唐”痕迹。前者与清初拟晋唐小说的三个类别,即“《聊斋》体”“《阅微》体”“《虞初》体”三者之间互有同异。其中最根本的异同之处,表现在《红楼梦》把以上三个类别在叙事主体或叙事客体两个层面分别追求精英化或通俗化而呈现出来的不同程度的矛盾进一步凸显,提出了以“荒唐言”写“辛酸泪”,即借俗言而表雅意的一整套方法策略。《红楼梦》与“拟晋唐”小说之间的密切联系显示了清初“传奇之风”的深刻影响,而跨阶层的精英观又为其超越于“拟晋唐”或“传奇之风”奠定了思想基础。
①⑧⑨[12]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65、168、166、166页。
② 钱仪吉《碑传集》卷二十五,《清碑传集合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402页。
③④⑤⑥⑦ 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970、993、990、992、996页。
⑩ 于慎行撰,吕景琳点校《谷山笔麈》卷八,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86页。
[11] 黄宗羲著,陈乃乾编《黄梨洲文集》杂文类《论文管见》,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81页。
[13] 盛时彦《〈姑妄听之〉跋》,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11页。
[14] 曹雪芹《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19页。
[15] 刘餗《隋唐嘉话》,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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