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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对“爱而不得”的复调叙事*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楼梦学刊 热度: 14219
杨子彦

  内容提要:《红楼梦》“大旨言情”,其中贯穿全书、带有共性的是“爱而不得”,各种不同的表现构成多声部共奏。按照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书中人物大致可以分为世俗型、自然型、超越型三种。世俗型人物是主体,以荣宁两府第四代妯娌王熙凤、李纨、尤氏、薛宝钗为代表,她们行为方式不同,但都有着不幸的婚姻和命运;自然型人物以林黛玉为代表,追求诚挚的感情和人生的诗意,不谐于俗而青春早逝;超越型人物则以贾宝玉为代表,无视门第、财富等世俗差别,由色悟空,遁入空门。在所有人都“爱而不得”的背后,是末世所呈现的道德沦丧、社会失序、体系崩溃。

  《红楼梦》称“大旨言情”,书中也展现了各种各样的“情”,其中贯穿全书、带有共性的乃是“爱而不得”。在文学的情爱主题中,相较于“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以及“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决绝和美满,“爱而不得”更像是留了大片空白的图画,是雾里花、水中月、梦里人,迷离朦胧,拥有更大的想象空间。

  中国文学作品对于“爱而不得”有各种精彩描述,从“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诗经·蒹葭》)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 ,到“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蘋洲”( 温庭筠《望江南》)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李之仪《卜算子》) ,“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陆游《钗头凤》)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李清照《一剪梅》) ……古代诗文多以相思来表现“爱而不得”。而戏剧如元代王实甫杂剧《西厢记》所说的“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也至今广为流传。这些都印证了“爱而不得”存在的普遍性。

  对于“爱而不得”的表现,诗文不如小说形象丰富; 小说之中,则没有一部作品可与《红楼梦》相媲美。它围绕这一主题,反复咏叹,形成复调共奏;《红楼梦》中的“爱而不得”,也超出了男女情爱和具体时空,成为末世社会和无望人生中带有普遍性的隐喻。

  德国哲学家马丁·布伯在其名著《我与你》中,认为关系世界分为三种境界:与自然相关联的人生,与人相关联的人生,与精神实体相关联的人生。《红楼梦》中的人物按照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大致也可以分为世俗型、自然型、超越型三种。世俗型人物是主体,可以荣宁两府第四代四位妯娌为代表:王熙凤言行离不开“我”字,贪财好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李纨言行往往落到“你”处,客观上有维护礼义、公道的特点,实际也在保护自身利益; 薛宝钗则通过强调“我们”,不断同化异己力量,扩大自身声势;尤氏最为逊色,丧失主体性,一切都由着“你们”。自然型人物以林黛玉为代表,作为“草木之人”,注重自然本真,追求诚挚的感情和人生的诗意,最终夭亡于残酷的现实。超越型人物则以贾宝玉为代表,率性而为,无视门第、财富等世俗差别,最终由色悟空,遁入空门。

一、世俗型人物: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相同的婚姻悲剧

“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这是第三回王熙凤出场说的第一句话。她说的第一个字是“我”,接下来说的四句话也处处离不开“我”:

  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道:“正是呢! 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他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竟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 可也上过学? 现吃什么药? 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 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 带了几个人来? 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

  这四句话中,前两句是明赞林黛玉,暗中奉承贾母,尤其是“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直说到贾母心里去; 第三句是转,一连串的询问,重点却落在反复强调的“只管告诉我”;第四句承第三句,落实到“我”如何管——“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短短几句话,再配合相应的动作表情——携手上下细细打谅,送至贾母身边坐下,笑着说话,接着拭泪,再转悲为喜,携手问话,安排家事,可以说是增之则长,减之则短,一举一动无不恰到好处。

  林黛玉和贾府众人相见本是一幅忧伤的亲情图,王熙凤一来便变成热闹的团圆戏。这一经典场景之中,最光彩夺目的是王熙凤。她个性张扬,明艳如火,言语不离“我”字,不仅拉近与林黛玉的距离,取得贾母的欢心,无形中也显现了自己在贾府的地位和威势。她利用管家之职,放印子钱,插手官司,都跟她以自我为中心、夸耀手段有关。

  林黛玉进贾府一节,其他人都被王熙凤映衬得失去颜色,贾珠之妻李纨更是黯淡无光。林黛玉初来,贾母为她介绍身边的几个人,“这是你大舅母; 这是你二舅母; 这是你先珠大哥的媳妇珠大嫂子”,这个珠大嫂子就是李纨。贾母命三个姑娘来见客,书中对三人仪容有所描述; 邢夫人、王夫人因带林黛玉去见两个母舅,也各自有所展开;唯独李纨,仅在吃饭时提到“贾珠之妻李氏捧饭”“李、凤二人立于案旁布让”。李纨和王熙凤在贾府身份相同,王熙凤还要尊李纨一声大嫂,但在此节两人差异之大令人吃惊。

  李纨在诗社成立之前毫无存在感,第四回林黛玉开始在贾府生活,才有关于“寡嫂李氏”的介绍,“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直到第三十七回倡办诗社,李纨整个人才鲜活起来。探春提议起社,李纨进门笑道: “雅的紧! 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我想了一想,我又不会作诗,瞎乱些什么,因而也忘了,就没有说得。既是三妹妹高兴,我就帮你作兴起来”——这里说到“我”,却是要“帮你作兴起来”。说话往往落到“你”上,是李纨说话的特点。以第四十回中的一幕来看,这是书中李纨第一次和贾母说话:

  正乱着安排,只见贾母已带了一群人进来了。李纨忙迎上去,笑道:“老太太高兴,倒进来了。我只当还没梳头呢,才撷了菊花要送去。”一面说,一面碧月早捧过一个大荷叶式的翡翠盘子来,里面盛着各色的折枝菊花。贾母便拣了一朵大红的簪于鬓上。因回头看见了刘姥姥,忙笑道:“过来带花儿。”一语未完,凤姐便拉过刘姥姥来,笑道:“让我打扮你。”说着,将一盘子花横三竖四的插了一头。贾母和众人笑的不住。

  李纨说“我”,是相对贾母说,“我”在其中处于服务和服从的位置。李纨撷花做好铺垫,才有王熙凤给刘姥姥戴花。王熙凤说“让我打扮你”,从言语到行为都是“我”占据主动和优势,和李纨形成对比。

  李纨言语强调“你”,少了以“我”为中心的主观和偏私,因此为人慈和,处事公道。李纨被贾府下人叫作“大菩萨”,视为“第一个善德人”,是她为人慈和的体现。李纨处事公道在贾府也是最突出的。在诗社中,宝玉说:“稻香老农虽不善作却善看,又最公道,你就评阅优劣,我们都服的”。李纨评菊诗时特别强调“等我从公评来”,以潇湘妃子为魁之后,宝玉喜得拍手叫“极是,极公道”。诗社之外,李纨也往往能够对人和事予以公允的评价,如第三十九回中说平儿:“可惜这么个好体面模样儿,命却平常,只落得屋里使唤。不知道的人,谁不拿你当作奶奶太太看”,称平儿是王熙凤的“一把总钥匙”。

  不同的语言习惯,背后是不同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王熙凤是王夫人侄女,家世显赫,又掌管家务,深得贾母欢心,因此在哪里都是众星捧月式的存在,她习惯于成为中心人物。李纨则不同,她是以贾珠未亡人和贾兰寡母的身份存在。作为一名寡妇,“我”的私人性在礼法社会已变成不可言说的内容,她青年女性的一面被自动忽略。她能做的只能是压抑个人性情,清净守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李纨言行的指向只能是向外的,围绕“你”来展开。

  和王熙凤、李纨构成对比的,还有她们的妯娌薛宝钗和尤氏。和王熙凤突出“我”、李纨强调“你”相比,薛宝钗突出“我们”,尤氏惯用“你们”,又是两种不同的处世风格。

  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进入贾府之后,很快和众人打成一片,赢得上下赞誉。这跟她的处世方式直接有关,即不断拉近自己和他人的距离,将“我”变成“我们”,引发共情。像薛宝钗第一次说话是和周瑞家的,说到生病,扯出冷香丸来;第二次说话是和宝玉,看通灵宝玉,并念了两遍上面的字,引出丫鬟莺儿说宝钗项圈上的字,宝玉看了,说出“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这样的话来。冷香丸和项圈本都属于薛宝钗个人私事,现在为他人所知,“我”的事变成了“我们”的事。薛宝钗待在房内还未出门,已经给自己做了很好的宣传,对形象塑造和未来发展都有所铺垫。此后,薛宝钗和人来往,都体贴人情,避免冲突,消除界限,和贾府众人建立亲密友好的关系。像第二十回中贾环耍赖,莺儿争辩,她不去判定是非,而是从贾环的角度劝他:“好兄弟,快别说这话,人家笑话你”。

  宝钗之所以能由“我”扩大到“我们”,在于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对各种关系洞若观火,因此能够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薛宝钗了解别人的各种信息,自己的却是丝毫不露,喜怒不形于色。所以刘姥姥在大观园引发众人大笑之时,丝毫未提宝钗。第五十五回王熙凤评宝钗说:“拿定了主意,‘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最能显现宝钗扩大声势,化异己为“我们”的,是对林黛玉、贾宝玉、邢岫烟等人的说教。

  对于王熙凤、李纨等人,她没有说教的资格;对于迎春、湘云等人,用不着说教,她的体贴友善已得到她们的认同。她说教的对象主要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贾宝玉是贾府的中心,林黛玉则是贾府唯一跟宝玉关系更亲密、而对她有所嘲讽的人。他们两个可谓是薛宝钗营建的和谐世界的不和谐之音。薛宝钗在贾宝玉那里碰了一个钉子,但是在说教和赠送礼物之后,林黛玉的态度有了根本改变: “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 第四十五回) 。改变林黛玉的态度,将时时的讥刺变成由衷的友爱;让一心念着林妹妹的贾宝玉娶了自己为妻,这些充分显现了宝钗化异己为“我们”的过人之处。至于邢岫烟,乃是薛蝌的未婚妻,薛蝌又是薛家顶门立户的人,他的妻子直接关系到宝钗的家庭和生活,这大概也是她加以说教的原因。

  宁府尤氏不在十二钗之中,人物也远不如王熙凤等人鲜明和重要,但作为族长贾珍之妻,贾府第四代四妯娌之一,尤氏有她的特点和价值。尤氏出现于第五回,宁府梅花盛开,尤氏治酒请贾母等赏花,此日的重点是秦可卿和贾宝玉,尤氏居间将二者联系起来;第七回王熙凤和贾宝玉到宁府做客,尤氏道出焦大,再从焦大口中说出备受关注的“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 秦可卿身死,作为女主人的尤氏却“犯了旧疾,不能料理事务”,贾珍只得请王熙凤张罗丧事。这些场景中的尤氏,几乎没有存在感。然而贾母给王熙凤过生日时,负责张罗的是尤氏;第五十八回按爵守制,“两府无人,因此大家计议,家中无主,便报了尤氏产育,将他腾挪出来,协理荣宁两处事体”。由此看来,尤氏能力可能并不弱,只是为人风格不同于王熙凤。

  以尤二姐嫁给贾琏为妾一事来看,“尤氏却知此事不妥,因而极力劝止。无奈贾珍主意已定,素日又是顺从惯了的,况且他与二姐本非一母,不便深管,因而也只得由他们闹去了”( 第六十四回) 。王熙凤得知后闹到宁府,“把个尤氏揉搓成一个面团,衣服上全是眼泪鼻涕,并无别语”,当面骂她“你又没才干,又没口齿,锯了嘴子的葫芦,就只会一味瞎小心图贤良的名儿。总是他们也不怕你,也不听你”。尤氏哭道:“叫我怎么样呢,怨不得妹妹生气,我只好听着罢了”( 第六十八回) 。这就是尤氏的处境——任由你们折腾。在宁府,是参与者,也是旁观者,这是尤氏在小说中的意义。

  王熙凤、薛宝钗、尤氏、李纨代表了世俗社会中四种主要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相较而言,王熙凤和薛宝钗更积极主动,不断打破已有的平衡和边界,谋取更大的利益;李纨和尤氏则相对保守,努力维持平衡,巩固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她们之间似乎还有高低之别,即王熙凤和尤氏始终生活在物质世界,所知不超出见闻;薛宝钗和李纨还拥有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比如创作和欣赏诗歌。

  虽然四人风格各异,但她们作为贾府儿媳的悲剧命运是共同的。尤氏本是贾珍继室,娘家无势,未生育子女,处事一味隐忍退让,王熙凤说她“表壮不如里壮”,尤氏可谓表里都不壮。荣府中李纨是寡妇,丈夫早死,唯有幼子贾兰,远不及王熙凤得贾母和王夫人的欢心。王熙凤和薛宝钗两人处世圆滑,外表风光,然而同样不能避免婚姻和命运的悲剧。

  王熙凤没有文化,不能把握大势、权衡轻重,盲目地依仗声势,肆意妄为,在钱财上专利,在情感上专制,最终一败涂地。“利者,众人所同欲也。专欲益己,其害大矣。欲之甚,则昏蔽而忘义理; 求之极,则侵夺而致仇怨。”王熙凤在贾府专利,引发众人忌恨,放印子钱成为一大罪状,名誉扫地。在婚姻中,王熙凤的醋妒引发贾琏反感,在外不断拈花惹草;贾府获罪后王熙凤受到贾琏厌弃,病悔而死。

  薛宝钗同样无法避免悲剧的命运。贾府被抄,宝玉出家,她苦心经营的豪门婚姻转瞬成为泡影。张载指出:“有意为善,利之也,假之也”( 《正蒙·中正》) 。胸有城府而不动声色,是宝钗过人处; 成心私意而冷酷无情,是其令人生厌处。作者对于这样的宝钗,含蓄地暗示她不幸的婚姻和命运:贾母的丫鬟鸳鸯姓金,王夫人的丫鬟叫金钏,宝钗的丫鬟叫黄金莺,贾府三代女主人的大丫鬟姓名中均带一个“金”字,这很难说是巧合。鸳鸯被贾赦看中,拒绝作妾,贾母过世之后悬梁自尽;金钏因和宝玉调笑受到王夫人打骂,不甘被逐而跳井身亡。鸳鸯、金钏的死,都跟情爱、婚姻有关,而身份近似的黄金莺基本是衬托薛宝钗而存在,最初即是黄金莺道出宝钗刻字的金项圈,且从字面看,宝钗和金钏才是正对,回目中也出现了“白玉钏”对“黄金莺”,所以鸳鸯和金钏的自杀,有可能是在讽刺金玉良缘,喻示宝钗婚姻的不幸。

二、自然型人物:不谐于俗与以死抗争

世俗型人物依附和服从于外界,追求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共存;自然型人物则不甘庸常,勇敢追求美好的生活和人生的诗意。《红楼梦》中自然型人物林黛玉、晴雯等人也无一例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林黛玉的前身是绛珠仙草,此生身世飘零,自称“草木之人”,绝假纯真,任性纵情,至死都没有改变“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的品格。被薛宝钗的大度端庄衬托得格外小性儿、刻薄的林黛玉,对世俗关系不屑一顾,所以明知周瑞家的是王夫人的陪房,是贾府有权势的仆妇,在周瑞家的送宫花时,她依然冷言冷语,挖苦讽刺。宝玉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转赠,她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 我不要他”,掷而不取。作为寄居的孤女,林黛玉缺乏与世俗观念抗衡的财富权势,孤高自傲、目无下尘的后果,便是越发地不谐于俗,“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饱受煎熬而无力改变现状,婚姻成为泡影而为亲人欺骗,林黛玉最后死于心碎,真成了“锦囊收艳骨,净土掩风流”。

  为情而死的不止有林黛玉,小说苦心孤诣地安排了一众陪衬反复咏叹。

  首先是晴雯。被视为黛玉之影的晴雯,眉眼有些像林黛玉,性情上也有敏感自尊、任性刻薄的特点。她嫉恶如仇,和周围人屡屡冲突,终致夭亡。“晴雯”本意为自然之景。《广韵》:“雯,云文”,《集韵》: “云成章曰雯”,云因日成彩,所以有“彩云易散”之说。晴雯说话耿直,暴炭脾气,无视尊卑,对同级的袭人挖苦讽刺,不留情面; 讥讽奉承王熙凤的小红:“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得”( 第二十七回) ;对于晚上来找宝玉的宝钗,也出口抱怨:“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 第二十六回) 。晴雯不媚上不虚荣,在贾府的环境中难能可贵,所以青山山农评价晴雯,“雯也,具不降不辱之志,表独清独醒之风,可亲可爱而不可玩,可敬可畏而不可欺,殆所谓出水芙蓉,一尘不染者”。晴雯一生固然短暂,却流光溢彩,令人难忘。

  其次是司棋。司棋是迎春的大丫鬟,在琴棋书画四大丫鬟中最为泼辣任性,形象也最饱满。司棋派人向厨房要炖鸡蛋不成后,便率人砸了小厨房。王希廉评价说:“司棋逞性,不但伏后文败事之根,且以见迎春素日不知约束下人”。做事直率勇猛的司棋在爱情方面也出人意表。她和表弟潘又安相恋,便大胆在园中幽会;被发现后也只是低头不语,并无畏惧惭愧之意。被逐出归家,潘又安上门,司棋之母要打时,司棋拦下,说道: “一个女人配一个男人。我一时失脚上了他的当,我就是他的人了,决不肯再失身给别人的。我恨他为什么这样胆小,一身作事一身当,为什么要逃。就是他一辈子不来了,我也一辈子不嫁人的。妈要给我配人,我原拚着一死的。今儿他来了,妈问他怎么样。若是他不改心,我在妈跟前磕了头,只当是我死了,他到那里,我跟到那里,就是讨饭吃也是愿意的。”( 第九十二回)其母不肯,司棋便当场撞死,潘又安让人抬了两口棺材来,也自杀而死。

  书中正写司棋和潘又安之死,略写张金哥和守备之子之死。张金哥和守备之子已经订婚,婚姻为权势所阻,张金哥知义多情,自缢身亡; 守备之子不负妻义,投河而死。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相知相恋虽过程曲折,但与上面两对情况近似。司棋和潘又安也是姑表亲,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所以司棋和潘又安的悲剧,是黛玉、宝玉爱情悲剧的另一种表现方式。爱而不得,以死抗争,于是有黛玉泪尽而死,司棋血尽而亡。她们的死亡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张金哥为略写,不曾出面;林黛玉是高门贵女,无法直言,只有作为丫鬟的司棋能够说出这样铿锵有力的话来。所以她的言行不光是为自己,是将黛玉、张金哥等所有女性爱而不得的愤怒表达出来,将她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以死抗争的勇气表现出来。尤三姐和柳湘莲的婚恋又有所不同,但最终尤三姐自杀,柳湘莲出家,在对爱情的追求和爱而不得的决绝上,他们又是一样的。他们的死,是对情的执着,也是对世俗权势的蔑视和反抗。

  守备之子投河,潘又安自尽,宝玉出家,柳湘莲出家,四人也构成复调。王熙凤听闻司棋之事后评价说: “那有这样傻丫头,偏偏的就碰见这个傻小子! 怪不得那一天翻出那些东西来,他心里没事人似的,敢只是这么个烈性孩子。”这是说司棋,也是在说尤三姐,说林黛玉,说所有勇敢追求爱情的女性。

  再次是香菱。写晴雯是突出黛玉之性灵,写司棋是突出黛玉之痴情,写香菱则是突出黛玉悲剧性的一生。和晴雯、司棋相比,香菱才是全面映衬黛玉的人物。

  香菱最初名英莲,是小说最早出现的女性,其人生的第一个噩梦是五岁被拐; 第二个出场的女性则是黛玉。两人在三岁时都遇到了和尚要求度其出家,要黛玉不见外姓亲友,对英莲则称其“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五岁之后,由贾雨村将英莲和黛玉联系起来。前四回的核心人物就是这两位女童:黛玉进入贾府,从她的眼中展开贾府众生相,上至贾母,下至仆妇,从建筑居所,到饮食日用,是由内来写贾府全貌;英莲则是以被拐卖的官司过程,从外来写贾府等四大家族的社会关系。正是借助于英莲和黛玉,将贾府内外进行了全面展现,才会有第五回全书的总预言。

  同在贾府,同样无父无母,无兄弟姊妹,黛玉是亲戚客居,香菱是丫鬟妾侍,身份、境遇不同的两个人在诗歌方面有了交集。黛玉教香菱学诗,是《红楼梦》中富有诗意的一节。感受到自然之美,主动追寻人生的诗意,这是香菱难能可贵之处。然而,人生无望,热血渐枯,现实生活一点点磨去她的热情和诗意,于是香菱变成秋菱,最终飘零。

  黛玉和香菱像是一个人的灵与肉。香菱突出身体的方面,饱受摧残,血干而死; 黛玉突出性灵的方面,孤傲抑郁,受到精神和情感的折磨,泪尽而亡。她们合写的是草木之人的一生,草木之人的痛苦。她们始终离不开水的滋润:绛珠仙草需要仙露灌溉,黛玉所居总在水边;香菱则无论是名为英莲还是秋菱,俱表明其水生植物的本义。她们都无根无基,漂泊无依;都在现实社会中受到打击,而在诗歌中得到安慰。这样的黛玉和香菱越是美好,越有诗意,生活的打压就越显无情,她们的凋零就越具有悲剧性。

三、超越型人物:尽性知天与情同不情

《红楼梦》中最能代表和体现末世的人物,不是林黛玉,而是贾宝玉。反叛人格每个时代都有,林黛玉等人感受最多的是压抑和忧郁;贾宝玉作为超越型人物的代表,他感受最多的是直面现实价值体系崩塌的绝望和迷惘。

  贾宝玉是中国文学史上从来都没有过的形象,也是最难把握的人物之一。他看似前生今世都来历清晰,性格鲜明,实则形象中有很多模糊不定之处。林黛玉自称草木之人,薛宝钗具有世俗理性,她们的言行思想总是清楚的,贾宝玉却很难定位和归类。元代刘诜曰:“石者,天地阴阳之核也,故蕴神毓异,无所不有。”和石头相关的小说人物最突出的是孙悟空和贾宝玉。孙悟空上天入地,腾云驾雾,但还在社会之中,是由自然逐渐融入社会主流的人物;贾宝玉不是,虽由石化玉,出生于富贵场,活动于温柔乡,但始终未融入世俗之中。可以说,孙悟空是自然之心逐渐转变为社会之心的形象,贾宝玉却是超出自然社会之外,是天地之心的幻化。

  从孙悟空形象来看,无论是战天斗地,还是降妖伏魔,除了讽刺统治无情、社会不公、吏治腐败等内容外,聚焦于心性情欲之间的冲突,所谓的妖魔往往是心魔,将人的情欲加以妖魔化。明代的其他小说《牡丹亭》《金瓶梅》等突出的也是心之情欲,但是清代小说有了很大不同:孙悟空为心猿,头上戴着金箍,时时受到紧箍咒的钳制; 贾宝玉则不存在正邪是非的对立,是一个尽性而为的人物。

  尽性不是放荡,更不是放纵,薛蟠那样的行为是肆意妄为,是草菅人命,其迹近乎禽兽。宝玉的尽性是摆脱世俗羁绊,自然而然,率性而为。他不在乎身份地位、等级秩序,没有世家子弟的矜持傲慢,真正平易近人,这是他行为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便是处事荒唐,言语怪诞,肆无忌惮地去做各种不合世俗礼法之事,比如当众摔玉,吃丫鬟口上的胭脂,亲近戏子……他人有所顾忌的各种事情,宝玉都做得极其自然。这样的行为,在周围人看来,不可理喻,所以认为贾宝玉奇怪难懂,“成天家疯疯癫癫的,说的话人也不懂,干的事人也不知”( 第六十六回) 。

  兴之所至,心之所安,这是贾宝玉的尽性。所以他看到贾环不高兴,就告诉他: “这里不好,你别处玩去。你天天念书,倒念糊涂了。比如这件东西不好,横竖那一件好,就弃了这件取那个”( 第二十回) 。这是贾宝玉教导贾环如何尽性。在第三十一回晴雯担心打破了盘子,宝玉说:“你爱打就打,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一声响,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他出气。这就是爱物了。”这里出现“爱物”,实则是讲人要尽性,亦要尽物之性。

  贾宝玉的特点“情不情”,从尽性的角度看,大概即是“情同不情”。《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张载《正蒙·大心》也指出:“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尽性知天是极高的境界,贾宝玉经历了一个逐渐开悟的过程。从喜欢亲近天真自然的女孩子,到欣赏一切美好之物,这是一个递升的过程; 他对世俗中虚假丑恶的容忍度则是一个递减的过程,到最终开悟,由色入空。对于贾宝玉而言,社会不同等级,人我之别,人与鸟兽虫鱼,真的美人和画上的美人等等,它们之间是没有界限的。当他用齐一的态度对待万物,就会显现出不合世俗、不近人情的奇异和怪诞:以对待有情之生命的态度对待无情之物,如担心画中美人寂寞,恐怕脚步践踏了落花,这些行为就显得格外多情;但是当他用对待无情之物的态度来对待有情之生命,比如抬腿踢在袭人肋上,抛弃父母妻子出家为僧,就会显得格外无情。

  同理,林黛玉的特点“情情”即是“情同情”: 作为草木之人,外界如何待她,她即报以同等态度。所以神瑛侍者有灌溉之恩,她以一生泪水报之; 周瑞家的轻慢她,她以讽刺待之;薛宝钗让她感受到友爱,于是以友爱待之,……身处美好的环境如诗社,黛玉便神采飞扬; 处于压抑的环境,黛玉就病弱抑郁;环境恶化则疾病加重,宝玉娶亲则黛玉吐血而亡。

  具有“情情”特点的林黛玉敏感,以“情不情”为特点的贾宝玉同样敏感:黛玉敏感于自身,宝玉敏感于一切。像黛玉葬花,哭泣的是花,也是自身;宝玉看黛玉葬花,伤感的是世间一切美好和生命的消逝。这是相近又不同的境界。他们都欣赏天真自然,反感一切形式的刻意和造作,因而对于礼法制度心怀抗拒。林黛玉人在深闺,表现在不谐于俗;贾宝玉作为男子,体现于对仕途功利的反感。袭人说忠臣良将出于不得已才死时,宝玉道: “那武将不过仗血气之勇,疏谋少略,他自己无能,送了性命,这难道也是不得已! 那文官更不可比武官了,他念两句书汙在心里,若朝廷少有疵瑕,他就胡弹乱谏,只顾他邀忠烈之名,浊气一涌,即时拚死,这难道也是不得已! 还要知道,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也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可知那些死的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 第三十六回) 。贾宝玉两次强调“这难道也是不得已”,是要把尽性和沽名钓誉的做法区别开,认为选择权在个人手中,名节只是借口。

  宝玉看到永恒不变的是逝去和毁灭,荣华富贵、如花美眷都如浮光泡影,转瞬即逝。所以他不愿投身其中,以美好的生命去换取有限且丑陋的仕途经济。学界将他对仕途经济的反感解释为对礼教的反叛,这一说法不见得错,但对于贾宝玉来说,却也是小看了他,贬低了他。

  世俗之人以我观物,物物带有我之色彩;自然之人以心观物,事事带有情之意味; 超越之人却是以物观物,物我两忘,万物共生。所以当食尽鸟归林,大地惟余苍茫,宝玉亦飘然逝去。

  《红楼梦》从多方面对“爱而不得”进行了咏叹,形成了悲剧人生的合奏。然而,真正优秀的小说不仅将人间美丑彻底展现给人看,也从来不让人失去希望。《红楼梦》虽强调末世,但还是在小说中点燃了希冀的灯火,塑造了两个安于穷达的少女形象,即邢岫烟和薛宝琴。宝琴富而有礼,爽直达观;岫烟穷而自尊,贫而好学,她们是近似黛玉、宝钗,结局却美满的两位人物。其中薛宝琴尤其值得关注。琴、秦同音,既然普遍认可秦可卿之秦为情,那么琴也可以同理视之,宝琴即宝情。以此可以解释宝琴与黛玉的亲近,以及作者何以将薛宝琴作为书中最为理想化的人物。正所谓“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薛宝琴作为一个完美符号的出现,更加反衬了众多人物“爱而不得”的悲剧性。

  *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项目“中华思想通史”子项目“中华文艺思想通史”清代卷阶段性研究成果。

  ① 周汝昌认为鲁迅先生所题“清代人情小说”,是“正解‘大旨言情’一语的原创名言”; 对于“人情”的解释是:“人是以感情而相互交际的‘万物之灵’。故人之情,贵在有情,情即‘通灵’的灵性,所谓‘灵心慧性’,是为人的精神方面的精华表现。”(《红楼十二层》,书海出版社2005 年版,第24 页)。

  ② 关于《红楼梦》复调的特点,论文主要有:张洪波《〈红楼梦〉之“复调结构”与“浑成事体”》(《红楼梦学刊》2004 年第2 辑),梁扬、谢仁敏《一声而两歌,一手而二牍——〈红楼梦〉人物语言的复调性》(《明清小说研究》2006 年第1期),贝京、王攸欣《大钧无私力万理自森著——论〈红楼梦〉的复调性》(《红楼梦学刊》2008 年第5 辑)等。

  ③ [德]马丁·布伯著、陈维纲译《我与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 年版,第20—21 页。

  ④ 引文依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年版《红楼梦》。

  ⑤ 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917 页。

  ⑥ 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4 年版,第214 页。

  ⑦ 护花主人、大某山民、太平闲人评《红楼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版,第1002 页。

  ⑧ 刘诜《端溪石序》,《桂隐文集》卷一,清钞本。

  ⑨ 参见张云《薛宝琴论》,《红楼梦学刊》1999 年第3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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