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痴”是理解《红楼梦》的重要概念。在《红楼梦》中,基于“痴”与疾病、情感的互动关联,又形成“痴病”“情痴”等范畴及相关叙述,而这些皆可视为明晚情感话语的延伸与回响。在晚明通俗文学的情感书写中,有关“情痴”的叙述以“情欲有别”“情有真伪”为观念基础,致力于演绎“去欲从情”的情感故事。《红楼梦》中宝黛共犯“痴病”的设定以及对“情痴情种”的叙述,包含了对晚明通俗文学传统的继承与突破。《红楼梦》对“情”“病”关系的重组,对“真情发泄”困境的思考,迥异于晚明富于戏剧性的情感奇观,蕴含着曹雪芹对“真情”的全新认识。
引语:“病也比人家另一样”
作为贾府中的最年迈者,贾母在很多场合显得比年轻一辈更有活力,也不止一次提及年轻一辈的体弱多病。而在体弱多病的年轻一辈中,与其他姊妹患病情形不同,宝黛钗三人的病是与生俱来的。其中,如贾母所言“偏是这两个玉儿多病多灾的”( 第八十三回),作者对宝黛二人的病又着墨尤多。小说前八十回从未正面写过宝钗发病,但据其自述可知,她的病乃是“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所致,发病的时候“也不觉甚怎么着,只不过喘嗽些”( 第七回) 。黛玉先天有不足之症,气弱血亏,常年服药,自长住贾府以后,病情不断发展,最终因病殒命,但她的不足之症和宝钗的热毒之病一样,还可以在传统医学经验框架内加以解释。唯有贾宝玉的病——“痴病”,如湘云打趣他的话“病也比人家另一样”( 第五十八回) ,已经溢出传统医学的解释框架,也超出了疾病叙事的范畴。在学界已有的研究中,与“情痴”相关的讨论基本上集中于对宝玉之“痴”的阐发。这些研究多将“痴”视为理解宝玉这一人物形象的核心概念,从情感视野、心理学等角度分析其艺术内涵。最近几年也有不少学者从翻译学的角度探讨“痴”这一概念的转译现象。相较而言,对“痴病”这一概念的关注与相关的讨论则较少,主要从疾病叙事的角度将“痴”作为一种疾病隐喻加以论述。因此,已有的研究总体上沿着“情感”与“疾病”两条路径分别触及有关“痴”的分析,但却未能在“情感”与“疾病”的同构框架中阐释“情痴”与“痴病”的互生关系,而这一点,正是本文论述的起点。
一、同“病”相怜:宝黛的“痴病”
如果说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头号病人”,那贾宝玉便堪称“二号病人”。黛玉因为多病,被贾府下人悄悄唤作“多病西施”( 第六十五回) ; 宝玉因为经常发病,贾府中人也多以“宝玉之病亦非罕事”( 第五十七回) 。小说前八十回叙及宝玉发病共三次,均与黛玉有关:第一次,初见黛玉,得知天仙如黛玉竟然没有玉,因此“痴狂病”发作;第二次,黛玉探望烫伤的宝玉,二人正在密谈之际宝玉突然发狂;第三次,紫鹃戏言黛玉日后当返苏州老家,宝玉信以为真而病发。尽管这三次发病诱因不尽相同,但发病时都有失魂落魄的症状。因此,虽然后两次发病并未明确提及病名,但前后比照可知仍是宝玉旧病——“痴狂病”——发作。宝玉第一次发病时,狠命摔玉,尽管情绪失控,但仍未丧失理智。后两次发病,则近乎失常。
贾宝玉三度发作的“痴狂病”,仍是传统医学可以应对的疾病。清人张璐《张氏医通》收录专治各种疾病的医方,其中“胜金丹”,专“治痴病狂怒叫号,远年近日皆效”。其中,第三次发病,惊动了贾母,请太医、用秘方,才暂时治好。这一次发病的影响深远,小说后四十回多次提到宝玉“旧病”,均指的这一次。
《红楼梦》中与宝玉有关的“病”,除了上述“痴狂病”,还有“痴病”、“呆病”( 第四十七回) 、“昏愦的病”( 第九十七回) 。当然,“病”的语义有轻重之分,有时指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有时则泛指一种毛病或习气。“痴狂病”“昏愦的病”,属于前者,“呆病”“痴病”属于后者。值得一提的是,“痴病”并非“痴狂病”的省称而另有所指。
小说前八十回中,仅第二十八回、第二十九回提及“痴病”。《红楼梦》首次提及“痴病”一词,是黛玉葬花时因闻悲叹之声有感而发:“人人都笑我有些痴病,难道还有一个痴子不成?”( 第二十八回) ,之后又由叙述者道出宝黛共犯“痴病”:
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有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幼时和黛玉耳鬓厮磨,心情相对; 及如今稍明时事,又看了那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所以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故每每或喜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那林黛玉偏生也是个有些痴病的,也每用假情试探。因你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我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如此两假相逢,终有一真。其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第二十九回)
“痴病”一词,源出佛典,起初为“愚痴病”的简称。北凉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总结众生三病,分别是“贪欲病”“瞋恚病”和“愚痴病”。到了南宋景德寺僧法云编《翻译名义集》中,“愚痴病”就被简称为“痴病”: “佛知众生有三种病,一者贪病,二者嗔病,三者痴病。”众生“三病”中,“痴病”指因无明、未闻四种真谛而生之烦恼、执着,以“病”称之,本是一种比喻义,意味着佛家智慧对愚痴的启迪发蒙,如同医患之间的拯救与被拯救的关系。然而,“痴病”的涵义在后世进一步泛化,泛指“迷恋于世情而不知自拔者”,也因此区分于“生理上的低智或癫痫”。
《红楼梦》中的“痴丫头”傻大姐,其“心性愚顽,一无知识,行事出言,常在规矩之外”( 第七十三回) ,其“愚顽”即为佛典所谓“愚痴”。傻大姐的“痴”,用的是本义。《说文解字》解释“痴”为“不慧也。……痴者,迟钝之意。故与慧正相反。此非疾病也,而亦疾病之类也,故以是终焉。”值得注意的是,“痴”虽“非疾病也”,但又属“疾病之类”,这就为“痴病”在《红楼梦》中的模糊化处理创造了可能。宝、黛的“痴病”及其“痴”,显非本义,而应另有所指,但其既是病又不是病的模糊性质则源自本义。宝玉被叙述者称为“痴公子”( 第七十八回) ,被警幻仙子称为“痴儿”( 第五回) ,他的意淫被称为“痴情”( 第五回) ,他说的话被旁人视为“痴话”( 第七十七回) ,他看龄官画蔷是“痴看”( 第三十回) ,听黛玉吟唱《葬花吟》“不觉痴倒”( 第二十七回) 。周汝昌先生指出,“痴”是理解宝玉其人的核心概念,而这一概念在《红楼梦》中的内涵承袭自六朝传统,即“从它的本义引申成为不懂事、昧于人情世故等方面的意思”,“逐渐离开了‘生理’的‘低智’,而走向了思想、品德、器量等方面来了”。
然而,仅仅从雅文学的概念史角度梳理、诠释“痴”在《红楼梦》中的内涵,显然是有所欠缺的。因为《红楼梦》中有关宝黛之“痴”的叙述,乃是在具体情境中呈现的,而这一叙述情境又是在与晚明话语的对话关系中确立起来的。
二、以情为病:“痴病”与“情痴”的同构
诚然,“痴”是理解宝玉的关键概念,而宝玉也是诠释“痴”之内涵的重要对象,但是,要获得对“痴”的全面周到的认识,就必须将书中具有统领意义的表述纳入考查视野。小说第一回空空道人向石头提出书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根据“小才微善”的用法可以逆推“或情或痴”的“情”与“痴”是同类互参、相互界定的关系,“有情”即“痴”,谓之“情痴”。“情痴”一词最早见于《世说新语》,其本义“全指天伦骨肉之爱,与男女之情真是风马牛之不相及”。但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更多地是在晚明以来的情感话语传统中使用这一概念,即仍旧将“情痴”限定于男女之情。由于“痴”与“情”可以相互指称,“痴病”与“情痴”之间也便可以相互指涉,而这正是晚明通俗文学中情感话语的延续。
在元代戏曲小说中,才子多自称“多情”或以“多情”代指娇羞佳人。“痴病”一词,始见于万历后的小说戏曲,如《醉乡记》《花阵绮言》《有情痴》; 明末清初的戏曲小说中,如《梦花酣》《醉乡记》,才子佳人多以“情痴”或“痴情”自矜自诩,而这正源于晚明对“情”的推崇。例如,晚明神仙道化剧《有情痴》,讲述一位名为“有情痴”的书生被度化的过程。书生甫一上场,便与此后度化他的道士展开一段颇有象征意味的交谈:
【末】贫道有个痴病。
【生】(笑介)怪也,却与小生同病相怜也。师父这病可医的好么?
【末】医便好医,俺等待个有情人来才可下药哩。
【生】(异介) 又奇了,竟指着小生身上来,他怎晓得我唤做有情痴? 难道是个神仙不成?
在这场富于戏剧性的对话中,书生通过煞有介事地询问,将道士所患“痴病”之“病”的比喻义还原成本义,即作为一种医学意义上的疾病; 针对书生的询问,道士超越“痴病”的疾病本义而用比喻义回应如何医治“痴病”,即用“有情人”“下药”。这一问一答,完成了“情”与“病”的同构对话,即“痴病”的本质是情病,因此“痴病”的医治需由“情”入手,而“有情人”便是治病的药。因此,“有情人”是对身患“痴病”之“情痴”的拯救。这样的话语逻辑,发端于《西厢记》。《西厢记》中张生罹患相思病,崔莺莺手书药方命红娘授予张生,尔后又以己身为“药”治愈了张生之“病”。金圣叹评《西厢记》时,也用病与药的关系隐喻张生与莺莺的情爱关系:“譬如药,则张生是病,双文是药,红娘是药之炮制。”李渔所谓“一心钟爱之人,可以当药”,同此情理。
对于像“痴病”“情痴”这样有着晚明背景的情感话语以及“情”“病”的同构关系,曹雪芹既信手拈来,又有所保留。在《红楼梦》中,“痴病”与“情痴”都不再值得自我标榜,而被叙述者模拟世俗口吻贬为“下流”。“痴病”的发生,总是与暧昧“心事”相始终。第三十二回贾宝玉错认袭人为林黛玉,遂向其剖明“心事”:
宝玉出了神,见袭人和他说话,并未看出是何人来,便一把拉住,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 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
宝玉所说的“心事”,无疑是指他和黛玉的“情事”。但是,这番“心事”告白无一字提及“情”,反而通篇说的是“病”。“一身的病”“你的病”“我的病”究系何病? 前文所述之病,无论是黛玉的不足之症,还是宝玉的痴狂病,均不至于让听完此番话的袭人“魄消魂散”“可惊可畏”。如果联系晚明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主人公惯犯“相思病”的故套,我们便不难看出,这是对“相思病”的变形书写。尽管曹雪芹一再通过叙述者和人物之口声明对才子佳人小说的拒斥,但在实际写作中,才子佳人小说的许多方面构成他创作的前文本,也成为他对话的潜在对象。
当然,曹雪芹没有让宝、黛罹患才子佳人式的“相思病”,宝玉所言“一身的病”“你的病”“我的病”始终暧昧不明;“痴病”取代“相思病”,为宝、黛“同病相怜”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情境。“痴病”也正是在这样一个语境下产生并被赋予特定内涵的。“痴病”不同于“相思病”,虽然冠名为“病”,却是语义较轻的“病”,并不是医学意义上的疾病,可以视为对宝、黛生命情境的隐喻,“先验地暗示着不可逆转的人生大患”。前引第二十八回中,黛玉出于“同病相怜”之故,将“痴子”宝玉视为知己。而在第二十九回中,叙述者通过“痴病”这一“共病”,在宝黛之间建立起非同寻常的联结,确认了二人对彼此而言的唯一性与排他性。
从情感书写的角度看,曹雪芹用疾病或类疾病表达情感状态、促成人物彼此的认同与联结,实则与“邪书僻传”等才子佳人小说中用“相思病”写爱恋一脉相承。然而,二者之“情”“病”互动,却是沿着不同的逻辑展开的:“邪书僻传”等才子佳人小说中先有“情”才生“( 相思) 病”,而《红楼梦》则沿着先有“( 痴) 病”再生“情”的逻辑展开。因此,“相思病”为“痴病”所取代的背后,是曹雪芹在情感认知上的根本性转变。
在曹雪芹所面对的文学传统中,才子佳人式的情感书写是极富戏剧性的,“相思病”的描写便属于戏剧性的一部分。爱情是一个突发事件,爱情的萌发与实现意味着向外寻找另一个客体,甚至被简化为“偷香窃玉”的一系列事件,而“相思病”不过是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端而已。但在《红楼梦》中,爱情成为一个日常过程,宝黛的相遇相知被置之于日常情境中,宝黛甚至不用出门去寻找、发现彼此,戏剧性也因此被消解。“曹雪芹正是在存在的根底处把握到了宝黛之爱最深刻的内涵”,“痴病”是宝黛情感萌生之前既已内在于他们自身的,是对他们生命忧患的隐喻;也正是基于这一共同的生命情境——对自我存在的忧患及其自觉,他们的情感才得以同频共振。于是,主体性先于爱情而存在,爱情不再只是对外界的探询,爱情是完成主体认知的一个环节。正如宝玉“悟禅机”“识定分”那般,爱情从主体向外寻找客体的过程,转变成主体自我向内的认知与体悟过程。也正是在这个维度,曹雪芹重新界定了一种自我完成的“真情”,而如此的“真情发泄”是“邪书僻传”所没有的。
三、凡情皆痴:“情痴”话语的晚明背景及其叙事范式
如前文所述,宝黛因“病”生“情”,在《红楼梦》中“痴病”与“痴情”可以相互指涉。如果考虑到“痴情”与“情痴”互为表里,那么“痴病”“痴情”与“情痴”则共同构成晚明以来情感话语在《红楼梦》中的变奏。综览《红楼梦》一书的用语习惯,“痴情”可作动词用,即痴迷于情感之意;也可作名词用,指令人痴迷的情感;“情痴”是名词,指痴情之人,即痴迷于情感之人。无论是“痴情”还是“情痴”,都由更小的语义单位构成,即“痴”与“情”的语义组合,同时又属于更大的情感话语。而把握“情”与“痴”的内涵演变,晚明通俗文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对“情”与“痴”分别展开的讨论中,二者与晚明的关联虽然已被较多地提及,但主要着力点还在于观念层面。至于观念如何影响叙事,又如何演变成一种叙事逻辑,进而作用于《红楼梦》的情节设计与人物命运,这一类的问题却未见论及者。
在晚明诸多富于创造性的文人话语中,“癖”与“痴”颇能代表晚明文人精神追求的新方向。张岱在《祁止祥癖》一文开头用一种不可辩驳的口吻断定: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这个如宣言般的论断,不妨视为张岱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晚明文人主体性的自我确认与总结。“癖”与“疵”的本义都指向生理病症,后来分别引申为嗜好、习惯与瑕疵、缺点之义,象征某种对正常、健全状态的偏离,这种偏离可能是过度,也可能是匮乏。在张岱围绕友人祁止祥展开的情感叙述中,“癖”甚至被升格为一种毫无保留的、无关利害得失甚至超越生死的主体情感投入。在提倡“过犹不及”的儒家文化中,“癖”是危险的耽溺,是奉行中庸之道的士人要加以警惕的。但是,在以张岱为代表的晚明文人中,“癖”“疵”是“深情”与“真气”的担保,是更为深沉、真挚的生命体验的起点。从这个逻辑出发,我们就不难理解,何以在《红楼梦》中唯独宝黛二人先天有“痴病”,这“痴病”正是曹雪芹为“发泄”宝黛之“深情”“真气”而设。
张岱在《自为墓志铭》中试图通过一生的癖好整合曾为纨绔子弟的自我形象:“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桔虐,书蠹诗魔”,每一个癖好都包含一个具体的对象,或人或物,均为可供享乐的客体。文人主体性被一系列客体所界定,文人主体和客体之间通过“癖”即一种把玩、欣赏、沉溺的态度或行动被联结起来。尽管关于“癖”的话语实践,始终有一个明确的意义指向,即情之真、情之深,但“情”本身在张岱笔下从来没有成为“癖”的对象。
而只有在“情痴”的叙事中,“情”才真正代替“美婢”“娈童”等具体客体,成为文人确立主体性、投射认同感的对象,所谓“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痴”是“癖”的深化,正如李东阳《济医马图》一诗所戏言,“王郎爱马癖成痴,病马情多手自医。马病只应医便得,不知医癖更须谁?”( 《怀麓堂集》) 如前文所述,“痴”或“情痴”作为一种观念出现得很早,但作为一种主题并与特定的叙事逻辑、情感观念相结合,则主要归功于晚明文人。
就对情感书写的敏感和自觉而言,冯梦龙的《情史》无疑是一个集大成之作。在为《情史》所作的序言中,冯梦龙从自我经验“现身”说“情”:
情史,余志也。余少负情痴,遇朋侪必倾赤相与,吉凶同患。闻人有奇穷奇枉,虽不相识,求为之地。或力所不及,则嗟叹累日,中夜辗转不寐。见一有情人,辄欲下拜;或无情者,志言相忤,必委曲以情导之。无论是“情痴”“有情人”“无情者”之“情”,都指广义的“情”,即包含且不限于男女之情。但是,在一些具体的主题类型下,则往往比较清晰地指向男女之情,比如《情史》卷七的“情痴”类。
这一类共收录了二十则故事,如其在《老妓》一则中所言“天下事尽有不可解者”,其中所载多为挑战世俗价值观的古今情事。虽然冯梦龙所界定的“情”,不局限于男女之情,但这一类故事所涉之“情”实则不出男女之囿。在这一类中,冯梦龙尝试通过“情”重新评价古今人物。在他一手构建的“情榜”中,市井小民与帝王将相“平起平坐”,并且按照“情痴”的程度深浅而在“情”的世界中获得或高或低的位置。获得最高评价的是尾生,由于他的殉情被冯梦龙称之为“万世情痴之祖”。次一等的,是为所爱而自残的,冯梦龙称其“此岂特童心而已哉”。然而,冯梦龙对这一类极端做法的态度颇为复杂,一面极力推崇、褒奖,但另一面又不无警惕与反省。如《洛阳王某》叙一男子为见所爱而净身,冯梦龙大发感慨: “相爱,本以为欢也,既净身矣,安用见为? 噫! 是乃所以为情也。夫情近于淫,而淫实非情。……情之所极,乃至相死而不悔,况净身乎! 虽然,谓之情则可,谓之非痴则不可。”冯梦龙既肯定情的超越性,即情是超越欲望、超越生死的,又对极致之情的破坏力持保留甚至否定的态度。冯梦龙的矛盾态度在他评价普通人的情与帝王将相的情时体现得尤为明显。他认为,在对待“情”的态度上,有必要区分评价公共人物与普通人的标准。因此,在这一类的总结性评价中,冯梦龙再度重申其对“情”的态度,尤其突出对君王耽溺于情的危害的反思:
情主人曰:“人生烦恼思虑种种,因有情而起。浮沤石火,能有几何,而以情自累乎? 自达者观之,凡情皆痴也,男女抑末矣。……死者生之,而生者死之,情之能颠倒人一至于此。往以戕人,来以贼己,小则捐命,大而倾国。痴人有痴福,惟情不然,何哉?”
其中“死者生之,而生者死之,情之能颠倒人一至于此”,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对汤显祖深情之论的积极响应,但实际上,通过具体叙事情境,冯梦龙重新诠释了这一观点。“死者生之”“生者死之”分别被挪用来概括“情痴”叙事中的特定人物或情节,前者指为所爱而苟延残喘,后者则指为所爱而自残献身。前者在“情痴”类叙事中仅有一则,而后者则几乎构成“情痴”叙事的主体。汤显祖笔下可以超越生死、沟通生死的情,一旦失去“还魂”的担保,就徒余“贼己”“戕人”的破坏性力量。那些为情所累乃至危及性命的人被视作“情痴”,成为冯梦龙笔下需要加以同情之批评的对象。
由此可见,早在晚明时期,通俗文学作家已经通过具体叙事情境,开启了对情的超越性的反思与批判,这比鼎革之际思想界的反应要早得多。同时,晚明通俗文学中关于情的超越性话语,并没有随着改朝换代而中断,也没有因为思想界对晚明文化的批判而退出文学舞台,而是延续到了清代的通俗文学创作中。清初烟水散人《女才子书》卷十一《郑玉姬》的“引”中自称“余情痴人也”,又于《合浦珠》第十回借人物钱生之口,道及何为“有情”何为“深情”:
余情痴人也。每阅稗史,至君虞之负小玉,王生之负桂英,未尝不掩卷三叹,而尤其孤恩薄倖。然世上又有一等,入秦楼而窃玉,过芝馆而迷香,情欲摇摇,而歆彼羡此者,则亦好色淫乱之徒耳,而非所谓深情之士也。若夫信誓旦旦,终始不渝,生而可以死、死而可以生者,方谓之有情耳。作者托钱生之口所发表的这一番“有情”论,尤其是对情的超越性的强调,上承《牡丹亭》与《情史》,仍是在晚明以来的情感话语脉络中进行的。作为生死不渝的“深情之士”的对立面,“情欲摇摇”“好色淫乱之徒”的“迷香”“窃玉”被视为与“情”无关,甚至有辱“情”名。
对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的“情”“欲”/“淫”之辨,曹雪芹的态度是比较复杂的。一方面,通过警幻仙姑所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可知,曹雪芹反对主张“好色不淫”“情而不淫”的假道学,肯定了“情”所包含的“悦其色”的成分,但是同时又借由“意淫”这一创造性的概念赋予“淫”以脱离“欲”的新内涵,因此,宝玉的“意淫”便可与黛玉的“痴情”相互界定、相互补充;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只是简单地将警幻仙姑视为曹雪芹的替身的话,那么根据小说情节可以逆推曹雪芹在“情”和“淫”“欲”之间还是作出了区分。这两个方面,实则正是冯梦龙在《情史》里所主张的“夫情近于淫,而淫实非情”这两个层次。
《红楼梦》不止一次批评明末清初风月故事里的“偷香窃玉”者( 第一回) ,理由是他们的“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举,玷污了“真情”,“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因而有违于《红楼梦》的“谈情”之“大旨”。但是,去“欲”从“情”的呼声,也出现在这一时期。正是基于对“情”与“欲”的区分,曹雪芹笔下的“情痴”才得以更为纯粹地呈现何为“有情”和“深情”。
四、耽溺与反思:《红楼梦》“情痴”叙事的展开
与晚明文人以“情痴人”自诩一般,曹雪芹也通过叙述者之口自称“千古情人独我痴”( 第五回) 。同时,基于“情”“欲”之辨,曹雪芹通过警幻仙子之口否定了“世之好淫者”,而将他的目光聚焦在“情痴情种”上。贾宝玉无疑是“情痴情种”的代表,但却不是曹雪芹塑造的唯一“深情之士”。除了贾宝玉“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之外,尚有三个人物被叙述者认定为“痴情”之人: 第二十九回回目“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中的“痴情女”直指林黛玉( 第五十七回“慈姨妈爱语慰痴颦”、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也多以“痴”形容林黛玉) ;第六十六回回目“情小妹耻情归地府”中的“情小妹”即尤三姐,而她死后托梦柳湘莲时亦以“痴情”自许;第六十七回叙述者称柳湘莲“见尤三姐身亡,痴情眷恋”。这两对“痴情眷侣”,共同演绎曹雪芹对“真情”表达困境及其出路的思考。即便是在《红楼梦》中,“生者死之”仍然是对“痴情女”施之有效的叙事逻辑。早在宝黛之爱萌发之前,“木石前盟”已经预言了黛玉终将为宝玉泪尽而亡的情感命运。尽管“还泪说”为宝黛之爱蒙上了一层浪漫色彩,但终究无法掩盖黛玉为情殒命的残酷事实。在黛玉自尊自爱的背后,是孤注一掷的奋不顾身,表现为其对身体健康近乎自弃的刻意回避与忽视。黛玉在这一段亲密关系中的投入程度,与她患病的严重程度是成正比的。投入越多,病得越深;只有病之深,才能印证情之深。尤其是在后四十回中,黛玉对情感的投入与依赖,被渲染为一种完全失去自我的病态,正如紫鹃所透露的: “我们家的那一位越发痴心起来了,看他的那个神情儿,是一定在宝玉身上的了。三番五次的病,可不是为着这个是什么!”( 第九十四回) 情与病相互隐喻,痴情如同绝症一般,或长期折磨消耗青春,或突然发作夺走生命。
如果说林黛玉的香消玉殒是在意料之中的,那么尤三姐的自刎殉情则是出人意表之举。“绰约风流”如尤三姐,一旦受到真情的感召,便改过守分,矢志不渝。可是,她为柳湘莲守候五年,却换来怀疑与嫌弃; 为了不玷污、不辱没这一份真情与痴情,她最终用性命担保其情之真与情之深。从贾珍眼中“无耻老辣”的风月女子到柳湘莲口中“可敬”的“刚烈贤妻”,尤三姐完成了一次戏剧性反转。而正是戏剧性反转,创造了晚明以来情感叙事的种种奇观。尤三姐之死,再度演绎“真情”令“生者死之”的超越性力量。在尤三姐身上,“真情”构成了人物主体认同的基础,一旦“真情”遭受质疑,便意味着主体自我蒙受羞耻,因而,为了捍卫情的纯粹性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通过尤三姐,我们可以窥见情感奇观叙事在《红楼梦》中的延续; 反过来说,晚明的“情痴”叙事以及情感话语,仍适用于对尤三姐之情及其死亡的理解。
但是,“生者死之”的叙述逻辑却不适用于柳湘莲与贾宝玉这两个男性人物,因为他们都“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 第一回) ,成了觉悟的“情僧”。而恰恰是“情痴”如尤三姐与林黛玉的死亡,为情僧们的“觉悟”提供了契机。在这两段情感叙述中,无不倾注着作者对亲密关系中情感表达的关切。“真情”“发泄”之难以及个体在亲密关系中的终极困境,是贯穿这两段情感关系乃至整部小说的一个主题,也构成了两位男性人物觉悟的基础。宝黛的“心事”受制于内外因素,“不好说出来”,只能用“假意”相互试探,以至于“其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 第二十九回) 。面对这些“琐琐碎碎”的“口角之争”所带来的烦扰,黛玉经常是耽溺其中、越陷越深的,而宝玉在不胜其苦之际会短暂抽身,并距离化地审视自我及周遭一切。这些亲密关系中的烦恼、孤独与痛苦,在宝玉身上转化为其日后觉悟的情感基础。在宝黛亲密关系的叙述中,真情表达的困难更多地来自宝黛内部,而在柳、尤的情感叙述中,困难更多地来自外部。
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因喜串风月戏文而被薛蟠误认为“风月子弟”“优伶一类”并试图加以轻薄,结果是薛蟠反遭戏弄。在贾府中,柳湘莲与宝玉最为相厚,却对其他人横眉冷对,便不免招致贾府其他男性成员的不满,称其“最是冷面冷心”“无情无义”( 第六十六回) 。与柳湘莲的处境相似,尤三姐也被贾珍、贾琏之流误认为风情女子而试图加以轻薄,但最后贾珍、贾琏反遭尤三姐戏弄。此外,二人表面上“放浪形骸”,但内心都有“爽侠”气概。柳湘莲虽然也“眠花宿柳”,但精神上却高度洁癖,作为一个冷眼旁观者,曾称“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第六十六回) 。尤三姐虽是风情万种,但认定柳湘莲后便矢志不渝。他们都属于作者要塑造的“正邪两赋”之人,均为“情痴情种”。他们之前都曾短暂地沾染欲望,但最后因为真情又完全地背离了之前的欲望。尤三姐的去“欲”从“情”如此坚决,乃是基于她对柳湘莲的惺惺相惜之情,以及基于相惜之情而生发的对柳湘莲势必能报之以同情理解的信心。然而,受到世俗浅见的困扰,柳湘莲未能领会尤三姐的相知相许,最终辜负了尤三姐的慧眼识珠。在将情看得比生命更重的尤三姐面前,柳湘莲的“冷面冷心”与“无情无义”无疑成了生命难以承受之轻。在被尤三姐的“刚烈”所洗礼的同时,柳湘莲也感到前所未有的虚无。情之所至,可令“生者死之”,如果情的纯粹与真挚只能通过死亡来加以检验的话,那么本该最为尊贵的生命本身便沦为至上之“情”的工具。而正是柳湘莲委婉的拒婚,将尤三姐推上了自证其情的审判庭上。既然情从根本上无法言传,那就只有付诸生死了。晚明以来情的超越性叙述中所包含的对个体生命的暴力性压迫,在尤三姐的自刎殉情中得到了极致的体现。而柳湘莲的断发出世,也使尤三姐的殉情变成一出宗教剧。情感叙述被嵌入到自我觉醒的框架中,从而寄托了曹雪芹对情的超越性叙述的批判性反思。
综上而论,《红楼梦》中对“儿女之真情”与“痴情”的叙述,主要沿着两个方向同时展开: 一方面,延续晚明以来的“情痴”叙述,即耽溺于情,推崇极致之情; 一方面,反思晚明以来的极端情感叙述,试图借助宗教话语矫正超越性情感叙述。在上述两对“情痴”的情感叙述中,曹雪芹展开了对真情表达与情感叙述困境的思考。真情不仅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同时还受到性情差异带来的隔膜、世俗浅见的干扰。为“情”所感召的男女,不仅不能畅通无阻地交流,反而经常陷入更加孤独、绝望的处境。归根结底,这种困境源于人和人之间的不透明性,而这本质上是一个哲学问题。正是这样的哲学思考,支撑起《红楼梦》的“情痴”叙事。
余论——引觉情痴:“痴病”的“治愈”
“痴病”的本质是“情痴”,而“情痴”之所以被视为“痴病”,乃是基于以“情”为“病”的文化逻辑。既然“情”被视为一种“病”,那么医治和疗愈就成为“情痴”叙述的方向。从医学和宗教的层面对宝、黛二人的“痴病”和“情痴”加以疗愈和救赎,是《红楼梦》后四十回展开的一条线索。有趣的是,“痴病”的内涵和表征在后四十回中被扭曲了。通过词频对比,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宝玉状态的变化。“痴痴的”一词,在全书共出现3 次,分别出现于第二十三回、第三十六回和第八十一回,均用来描写宝玉;“痴痴呆呆的”出现1 次,在第七十九回;此外,叙述者还用“痴顽”( 第二、第五回) 、“憨痴”( 第二回) 、“呆痴”( 第十七回) 等词来形容宝玉。“呆呆的”1 次,前八十回中出现了3 次,后四十回出现了14 次,仅第九十二回就出现了2次、第一百十六回出现了3 次。另外,在后四十回中也出现了用“呆呆的”( 第八十七回1 次,第八十九回2 次) 形容黛玉的情形,这是前所未有的。这就不难解释何以“痴痴的”宝玉到了后四十回变成了“呆呆的”宝玉,连他的“痴话”( 第七十七回) 都变成了“呆话”( 第八十五回) ,“痴看”( 第三十回) 变成了“呆听”( 第一百十三回) 。尽管基于不同版本的统计,结果会有一些出入,但是就前八十回与后四十的总体而言,“相比之下,曹雪芹更强调‘疾’( 心病、痴病) 的隐喻性,‘疾’作为一种深刻的修辞手法、一种覆盖身体的‘形式主义’被曹雪芹所用,可惜续书者则更看重‘疾’对身体机能的破坏性、对生命能量的攫取性”。
尽管延医救治的情景反复出现于《红楼梦》中,但医学手段在治疗宝黛的“共病”上最终宣告失败。第九十七回贾母从袭人处探知黛玉病情,不无失望地说道: “我方才看他却还不至糊涂,这个理我就不明白了。咱们这种人家,别的事自然没有的,这心病也是断断有不得的。林丫头若不是这个病呢,我凭着花多少钱都使得。若是这个病,不但治不好,我也没心肠了。”令贾母欲说还休的“心病”,是“相思病”的一种别称。在既往的才子佳人小说中,“心病”因情而起,是情痴之症,非医家所能疗治,有效的拯救之道是“以情治情”。因此,依照这一叙述逻辑,对于情路受阻的黛玉而言,就只剩死路一条了,而续作者也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将黛玉的死亡浪漫化的。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如回目所示,黛玉的“痴病”非但没治愈,反连同她的“痴情”也随着燃烧的诗稿一同化为灰烬,归于虚无。黛玉死后,宝玉大病一场,此后“虽然病势一天好似一天,他的痴心总不能解,必要亲去哭他一场。贾母等知他病未除根,不许他胡思乱想,怎奈他郁闷难堪,病多反复。倒是大夫看出心病,索性叫他开散了,再用药调理,倒可好得快些”( 第九十八回) 。在这两回中,宝黛共犯的“痴病”都被更加明确地称为“心病”,退回到元明以来通俗文学中“相思病”的模式和传统中去了。
同样的叙述逻辑,重现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前半部分。宝玉与宝钗成婚之后,又对小红想入非非,为宝钗察觉之后,“未免赧颜抱惭。宝钗看他这样,也晓得是个没意思的光景,因想着:‘他是个痴情人,要治他的这病,少不得仍以痴情治之。’”( 第一〇九回) 然而,宝钗并非“痴情人”,她的“痴情”终究未能治愈宝玉的“痴病”。“以情治情”的叙述逻辑在贾宝玉身上失效了,取而代之的是“引觉情痴”的新路径。在接近小说尾声的一次夫妻私话中,宝钗向宝玉推心置腹,百般劝谏,无意中唤醒了宝玉“跳出迷人的圈子”的意识:“我们生来已陷溺在贪嗔痴爱中,犹如污泥一般,怎么能跳出这般尘网。”( 第一一八回) 续作者重返“痴病”最初的佛教语境,并将这种对自我境况的觉察意识纳入到佛教的框架内,为“情痴”指出了一个新方向——觉悟。
注释
① 例如,第七十一回贾母八十寿辰,南安王妃前来祝寿,问及众小姐们,贾母笑道:“他们姊妹们病的病,弱的弱,见人腼腆,所以叫他们给我看屋子去了。”第七十六回中秋赏月,贾母兴致最高,品酒听曲,直至四更,除了探春之外,年轻一辈都熬不过,散去睡了,贾母笑道:“也罢。你们也熬不惯,况且弱的弱,病的病,去了倒省心。”
② 本文中的《红楼梦》引文均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年版。此版《红楼梦》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为底本,后四十回以程甲本为底本,并参校诸本而成。下文随文标注回数,不再一一出注。
③ 后四十回对宝钗之病的叙述颇为不同,第九十一回宝钗犯病,竟至于“不能说话,手也不能摇动,眼干鼻塞”,凤姐打发人送了十香返魂丹来,连治了七八天,终不见效,后来还是宝钗自己想起冷香丸,吃了三丸,病才见好。这一情节对宝钗犯病症状、服药细节的描写,与八十回前迥异。
④ 第七十回中宝玉因受到一连串刺激( 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 ,兼之仲春天气,“弄得情色若痴,语言常乱,似染怔忡之疾”。但这一回染病不甚严重,袭人百般逗他顽笑,最后病情得到了缓解。
⑤ 第二次虽病起于马道婆魇魔法,但发病前一刻宝玉正欲对黛玉倾诉肺腑之言:“宝玉拉着林黛玉的袖子,只是嘻嘻的笑,心里有话,只是口里说不出来。此时林黛玉只是禁不住把脸红涨了,挣着要走。”
⑥ 张璐《张氏医通》,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5 年版,卷十四“狂门”,第381 页。
⑦ 第九十七回、第九十八回、第九十九回、第一〇八回、第一〇九回、第一〇三回、第一〇五回、第一〇六回、第一一八回均有提及。
⑧⑨⑩? 周汝昌《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中华书局2009 年版,第110、111、112、116 页。
? 沈泰编《盛明杂剧》,中国戏剧出版社1958 年版,据民国十四年董氏诵芬室刻本影印,二集卷十六《有情痴》,第3 页。
? 金圣叹《金圣叹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年版,第三册,第17 页。
? 李渔《闲情偶寄》,江巨荣、卢寿荣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年版,第384 页。
?? 胡传言《吾之大患,为吾有身——〈红楼梦〉的疾、癖、痴》,《红楼梦学刊》2006 年第4 辑。
? 李鹏飞《不灭的真情——说“宝黛之爱”》,《文史知识》2013 年第11 期。
? 例如侯会《〈红楼梦〉与张岱》( 1989)、梁归智《前卫与先锋——论李贽思想对曹雪芹的影响》(2000)、李希凡《〈红楼梦〉与明清人文思潮》(2004) 以及张蓉《晚明“情本观”与〈红楼梦〉“大旨谈情”》( 青海师范大学2015 年硕士学位论文)等文,均侧重从思想观念的层面,或钩沉晚明文人及思想与《红楼梦》的关联,或梳理晚明思潮对曹雪芹及《红楼梦》创作的影响。过常宝、郭英德《情的探险:从汤显祖到曹雪芹》( 1997)、邹自振《汤显祖与〈红楼梦〉》(2007)则将晚明与《红楼梦》的广泛关联聚焦到汤显祖与曹雪芹及其创作这一点上。
? 张岱《陶庵梦忆 西湖梦寻》,夏咸淳、程维荣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版,第72 页。
? 张岱《琅嬛文集》卷五,栾保群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57 页。
?????? 冯梦龙《龙子犹序》,魏同贤主编《冯梦龙全集》,凤凰出版社2007 年版,第七册,第1、221、226、232、224、232 页。
? 烟水散人《女才子书》,春风文艺出版社1983 年版,第143 页。
? 烟水散人《合浦珠》,《古本小说集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年版,第1 辑第92 册,第288—289 页。
? 上述提及“痴”的诸回回目或文字表述中,唯第二十九回回目存在版本差异。其中,上半句各个版本并无差异,下半句各版本存在差异。庚辰本作“斟情女情重愈斟情”,戚序本、蒙府本、列藏本作“痴情女情重愈痴情”,甲辰本作“惜情女情重愈斟情”,梦稿本、程甲本、程乙本、舒序本作“多情女情重愈斟情”。其中,梦稿本“多”覆盖“痴”字,可知原抄为“痴”。舒序本目录页作“痴情女”,而正文页的回目又改作“多情女”。
? 尤三姐从“淫奔女”到“痴情女”的戏剧性转变及其形象塑造,体现了曹雪芹创造过程中艺术构思的变化。参见刘上生《试论曹雪芹的尤三姐形象构思——兼解“误被情惑”“耻情而觉”》(《曹雪芹研究》2019 年第3 期)。
? 参见萨特《论人和人之间的不透明性》,《他人就是地狱——萨特自由选择论集》(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年版,第165—16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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