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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晚年( 1949—1962)对红学的关注及推动——以“关注新成果”“红学交游”为中心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楼梦学刊 热度: 22549
宋广波

  内容提要:晚年的胡适,在红学方面新建树并不多,但极为关注新成果的产生。胡适的角色,似已由20 世纪20年代新红学拓荒者的形象,转变成为一个守成者:他严格地以新红学的“家法”来评判红学界的各种新成果,因而也无法超越新红学而开拓出一片新的红学学术区宇。1958 年后,胡适在台湾红学界发挥着无人替代的作用和影响,通过与台湾红学界尤其是中青年学者的交往,影响了一大批人。从红学学术史的角度,主要运用挖掘出来的新材料,从关注新成果与红学交游两个方面分析胡适晚年对红学的关注与研究,以期得出接近历史本真的看法。

  当1949 年中国政局发生天翻地覆之巨变时,胡适已近耳顺之年,无论年龄、健康,还是心境,这位“新红学的开山鼻祖”都已步入晚年。晚年的胡适,在红学方面新建树并不多;偶有新见,也主要是因回应新成果而产生的。胡适的角色,已不似20 世纪20 年代开创新红学时那种开宗立派的拓荒者形象,而更像一个守成者: 他严格地以新红学的“家法”来评判红学界的各种新成果。受制于个人的学术训练,胡适实无法超越新红学而拓出一片新的红学学术区宇。1958 年胡适回台定居。1961 年,胡适影印了珍藏30多年的甲戌本《石头记》,这是红学史上的一件大事,是胡适晚年对红学的一大新贡献,对此学术界已有较多且深入的研究,本文将不再涉及。本文主要运用新材料,从关注新成果与红学交游两个方面对胡适晚年的红学活动展开论述。

  一

  20 世纪50 年代,新红学有大突破,仍处在红学的主流地位。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产生了一批影响深远的新著作,如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 棠棣出版社,1953) 、俞平伯辑《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上海文艺联合出版社,1954) 、吴恩裕著《有关曹雪芹八种》( 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 、俞平伯校订《红楼梦八十回校本》( 王惜时参校,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等等。二是新红学的学术资料得以大量影印出版。1955 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以及《绿烟琐窗集》《四松堂集》( 附《鹪鹩庵笔麈》) 《懋斋诗钞》《春柳堂诗稿》等。新著作的问世,不仅解决了早前一些悬而未决的老问题,还得出了一些新认识。同时,新成果和新材料又引领着后来者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以当时最有影响的《红楼梦新证》为例,因该书使用并研究了1948 年抄自胡适藏甲戌本《石头记》上的脂批,故引发很多人对甲戌本的兴趣,有位邓文珍女士就曾致函胡适说:“……借到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读过,据他举出许多理由说,‘脂砚斋就是史湘云’,故增加了我们要读‘脂砚斋评本’的好奇心……”当时有不少学人向胡适提出借阅、研究甲戌本的请求。至于庚辰本、《懋斋诗钞》等书的影印对红学的推动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红学家赵冈当时还是刚涉足红学,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 “最近已从香港买来十几本有关的书籍,其中包括影印本脂评红楼梦,曹楝亭诗文集,敦敏敦诚兄弟的诗集等。每读一遍,就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新发现,我现在已经动手写第四篇了。同时我也在推敲后四十回的作者问题。”半个多世纪以后,我们必须承认: 当时的文化部门组织出版这些学术资料,是新中国对文化、学术事业的大贡献,是有必要特别表出的。

  当时,尽管海峡两岸已隔绝,但胡适依然能迅速得到上述出版物( 主要是友人从香港或海外购买后寄赠的) 。因其在知识界的地位,他甚至能及时得到一些稀见信息和资料。如曹聚仁就曾将介绍新发现程甲本的剪报函寄:

  适之先生:

  北京图书馆近十多年间收藏增加了十倍以上,善本书更多……他们最近收购了一部程甲本型的石头记,左是寄了一份介绍内情的材料给我。我就先在报上刊出,也剪了一份给先生,好货卖给识货人也。……

  函中所提剪报题名《一部红楼梦新钞本》,作者玉言。我们都知道,玉言即胡适最得意的红学弟子周汝昌。胡适当时只是在剪报上做了很多画线。

  胡适见了以上新成绩,自然极为高兴,因这都属于他开创的新红学的范畴之内。从某种角度上说,这是他三十年前种因,三十年后收获的成果。更重要的是,这些新成果同时也成了刺激他“重拾旧好”、重新思考一些老问题的动因。本来,在20 世纪50 年代的前几年,胡适对红学并无涉猎,虽有老学生卢逮曾热心筹划将其《红楼梦》考证文章结集为《红楼梦考证集》,但此事也一波三折,最终不了了之。此事大体经过如下:卢氏抵台后不久,即向胡适提出这一计划,并拟在其经营的六艺出版社出版。但到了1953 年6月,因种种原因,乃决定暂缓付印。半年后,又提出将胡适的文章连同孟森、方豪等人的考证文章汇集在一起,名之曰《红楼梦汇考》出版,这就意味着此书已不再是胡适考红文章的专集。但此事未及进行而卢氏于1954 年6 月病殁。1955 年初,胡适乃向六艺出版社函询此事进展,但直到是年末才又由卢逮曾夫人刘宗怡委托吴相湘等人重新运作。但又不知何故,该书终未出版。胡适关注其考红文章结集出版的时间,恰是“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运动之时,胡适此时重印其考证文章,显然有回应的命意。对这场批判运动,胡适极为关注,他搜集、研究了几乎所有的批判文章,做成剪报;对四大本《红楼梦问题讨论集》,胡适也逐一点读。至于胡适对这场运动的评价,笔者在拙编《胡适批红集》的前言中已有论述:胡适对这场运动的判断是准确而又深刻的。尽管这场运动对新红学有重创,但毕竟该流派提出的作者、版本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因此,60 年代初围绕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又引发关于曹氏卒年的讨论。而在此前后,每有新的本子出土,也都会有深入研究,这都属新红学的实绩。

  胡适总是认真点读这些新成果,而且还就一些具体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比如对所谓“曹雪芹小像”的追索与考证,对曹雪芹卒年的新思考等。胡适晚年有一个很“外行”也备遭诟病的观点“《红楼梦》的文学价值不高”,也是回应高阳要从文学批判角度研究《红楼梦》才提出来的。所以,本文特别强调:假如没有这些新成果,是不会引出胡适的这些新思考的。

  总之,从50 年代红学的大背景下考察当时胡适的红学活动,不仅有利于认清那时红学的全貌,更有利于认识胡适研红的来龙去脉。

  二

  从1949 至1958 年,寓居美国的胡适虽极关注红学,但与海峡两岸的红学界并没有直面交流。1958 年回台定居后,胡适对台湾的红学界又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影响。作为红学领袖,很多与红学有关的事都会找到他。如台湾“中国广播公司”要播《红楼梦》,就请胡适做顾问给予指导,胡适也担当了顾问的角色。再如,有红学新书问世,作者常希望胡适能撰文推介,朱虚白在其《红楼梦人物评传》出版后就函请胡适“写一篇短文,……藉以引起读者的注意”;又比如,有的红学新人就《红楼梦》研究的具体问题请教胡适,其中亦不乏新见者。

  胡适晚年的红学研究,依然围绕“作者”“本子”两个问题打转。研究的方法,依然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他因不同意潘重规的方法和观点而拒绝与其讨论,他说:“方法不同,训练不同,讨论是无益的。”在生命的最后三年多里,胡适和台湾的红学界尤其是年轻学人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与胡适探讨红学的有苏雪林、高阳、赵冈、翁慧娟、严明、韩镜塘( 即胡天猎) 等人。胡适影响了这其中的不少人。他曾剀切建议苏雪林不要研红,因为苏没有比勘“本子”的耐心,苏也接受了胡的建议。这里以高阳、韩镜塘为例,略述胡适与他们的红学交往。

  高阳涉足红学,实受胡适的启示。在1960 年初的一次演讲中,胡适把他的《红楼梦》考证定位为“排除障碍的工作”,又说赵冈那样的考据是“做不得的”。这两点,令高阳感悟尤深。高阳认为,赵冈、严明的考据文章都是“支离破碎”的,又有感于红学研究中史学重于文学的现状,故主张“以文学的观点来评定《红楼梦》的价值”。《曹雪芹对红楼梦的最后构想》是其第一篇研红文章,文章通过对《红楼梦》第五回主要人物“册”“曲”的研究,来追索“原来曹雪芹对后四十回的情节的构想”。这极有类于后来梁归智、周汝昌提倡的探佚学。这本是新红学的课题之一:因认定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所以才考求曹雪芹的原意。高阳运用史学考据的方法,考索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这三个人物的结局,认定通行程本的描述与曹雪芹的原意并不一样。顺此而推之,自应得出结论:后四十回著作权非曹雪芹。倘如此,则与新红学派完全一致。但他又列出理由,论证高鹗不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也不是赵冈提出的另一满人,而是曹雪芹自己。显然,这是个自相矛盾的结论。不过,高氏无论是研究的问题,还是运用的方法,均属新红学范畴。因此,当高阳以此文就教于胡适时,胡适除认同他“红学的内容,一直是史学的重于文学”这一判定外,乃着重指出:此文“还不是‘文学的’批评,也还是‘史学的’成分居多”,也并没有“走上‘文学的’批评的‘红学’”。

  诚如胡适所说,高阳力图从文学角度评价《红楼梦》的尝试不成功。但是,伴随着研究的深入,他越发认识到“排除障碍”的必要。在撰写第一篇研红文章时,他就“感到对曹雪芹的一切,所知太少,有些话终不能畅所欲言”。因此,他也自觉不自觉地走上了“排除障碍的工作”,走到胡适开创的“新红学”的老路上来了。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胡适的影响也极为重要。胡适读罢高阳的第一篇文章后,提出了一个新观点: 《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儒林外史》和《老残游记》;因此,自己“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高阳接受了这一观点。他读胡函后,反省第一篇文章不成功的原因是: “对于曹雪芹身世及《红楼》版本的历史所知远不如目前之多,因而低估了考证工作在‘红学’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得到胡适关于《红楼梦》文学价值的观点后,更进而表示:“我现在不轻言‘文学的研究’,只是想照先生的方法,从最基层的工作做起,先了解曹雪芹的身世背景,创作动机和过程,特别是旗人的生活和思想。”

  高阳要考证的第一个问题是“曹雪芹的年龄和生父”。该研究缘起于他“几乎完全不能同意”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的观点,他尤其反感周氏力攻胡适提出的曹雪芹存活四十五岁之说,而主张曹雪芹只活四十岁。高阳申明,他用的方法,是胡适指示的“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 研究的内容有三:证周汝昌四十之说不可信; 证曹雪芹幼年“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在南非北; 证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生在康熙五十四年。关于第三点,高阳举出的证据有四:

  

  (二)宝玉年龄错误颠倒,只在最初几回,第十八回至五十四回,记宝玉十三岁一年的生活,事无可疑……按曹雪芹十三岁时,为雍正五年,这年年底抄家,故所记正是曹家由盛而衰,亦可说是乐极生悲的那一年的情形。

  

  

  总之,我所能找到的证据和想到的理由,都证明周汝昌是穿凿附会,而您的“四十年华”的“四十”不可死看的说法,实具卓见。我亦不过跟在您的大纛后面,先做一份清道夫的工作……

  ……我觉得自己最堪欣悦的是,我学会了使用您教给大家的方法。但是,我的发现和探索,在整个红学的范畴中,将会得到何等样的评价? 殊觉茫然,我希望能得到您的指示。同时,在材料方面,我亦觉得不够,尤其是脂评的分析,极其重要。如果您认为我的研究工作可以做下去,我亦希望您告诉我,如何搜集材料,向何处搜求?

  这里所引的片段,足可证明高阳“更是回到考证的路上去了”( 胡适语)。至于拿历史上的曹家与红书里的贾家互相比附,更是新红学派的惯用方法。这种比附,来源于“自传说”,因为认定《红楼梦》是作者自传,所以曹雪芹就要和贾宝玉对起来。这是新红学最大的不足,但这一派的学人似乎都不能免。

  胡适答复高阳的,主要是他关于曹颙遗腹子的那一点。胡适详列了李宗侗、吴恩裕等人关于这个问题的先行研究,但表示:曹雪芹乃曹颙遗腹子之说,“缺乏最后的证据”:“第一,我们不知曹颙的妻子马氏生的遗腹孩子是男是女。第二,我们不知那个遗腹孩子长大了没有。第三,我们不知那个孩子——如果是男孩,如果长大了——是不是名霑,号雪芹。因为没有法子得着最后的证实或否证,所以你的第( 一) 点至多只是一个假设。”这里,最可体现胡适在文史考证中一再强调和秉持的“跟着证据走”,“一分证据,只说一分话”的治学态度。

  高阳对周汝昌本极反感,他对胡适说:“我不知道周著是不是‘清算胡适思想’的工具。”胡适乃特别指出: 周书决不是“清算胡适思想的工具”; “他在形式上不能不写几句骂我的话,但在他的《新证》里有许多向我道谢的话,别人看不出,我看了当然明白的……他的功力真可佩服”。同时,叮嘱高:发表此信时,务必删去表彰周氏的这段话,因他虑到这可能给周招祸。高阳表示:“您对周汝昌的爱护,实在令人感动。”此点也影响了高阳,他后来提到周时,就和以前不一样了:“说起周汝昌,我跟他的考证结果正好相反,然而我不能不佩服他,搜罗之富,用力之勤,都不可及。这位可敬的学人,……我真惦念他不知道今晚上吃些什么东西?”由此可见胡适对高阳影响之深。

  韩镜塘曾用名胡天猎,是一位小说收藏家,胡适与他的交往,主要是积极帮助、推动他影印收藏的《红楼梦》。胡、韩本不相识,1959 年6 月26 日,韩氏首次致函胡适,谈到他几十年间搜集明清善本三万余卷,但1949 年带到台湾的仅有20 余种( 其中包括初印本《聊斋志异》、乾隆壬子木活字排印《红楼梦》等) 。想到世事无常,韩氏想影印这些旧小说,以便学人研究。因虑自己非小说研究专家,乃冒昧请教胡适:( 一) 乾隆壬子程高用木活字排印之《红楼梦》是否为胡适昔年鉴定之程乙本,该书是否有影印流传价值?( 二) 倘有影印流传价值,希胡适能在书首题字。( 三) 其他数种如认为有影印价值者,希代排定印行先后次序。胡适接到信时,恰逢他将到夏威夷大学开会,乃于动身前交代秘书胡颂平:“胡天猎先生信上说的几种小说,都有影印的价值,你先替我覆信道谢,并且把他的信和小说样本寄到檀香山来给我。”得此鼓励,韩镜塘顿感“胆子已壮了不少”,即决定先印《红楼梦》及《万历本三国志演义》两种,并再度恳请胡适“代题数字”。胡适也爽快答应: “为他写几句话。”但在其后的一年半里,胡适因忙一直没有再与韩镜塘联系;直到1961 年1 月24 日,胡适才又致函韩氏,询问小说的影印情形并略谈韩藏四种本子的流传本,又邮寄自己的有关著作给韩参考,又表示: “如有我可以帮您的地方,请您不吝指教。”在胡适看来,这是他“最应该帮忙提倡的事”。事实是,韩氏因不知他收藏的《红楼梦》是否就是真正的“程乙本”,“故迟迟进行,一年半光阴中仅印出五册( 全书四分之一) ”。他得胡函后,即写长信给胡适,详谈其收藏的古本小说版本概况及印书进度,并希望能当面请教三个问题:请帮忙鉴定他的《红楼梦》是否真正程乙本; 程序开始第一句文字做如何解; 关于印本体裁之改善等等。胡、韩首次见面,是在2 月12 日,胡适指出韩氏收藏即是“程乙本”。谈话中,胡适得知韩氏印书,都是自己照相,自己装订,又没有发行的地方,实在很辛苦。因而向韩提出:如果他愿意,可以介绍启明书局代为影印发行,因该书局主持人沈志明系胡之学生,不会让韩吃亏。也是在这一天,胡适写就《胡天猎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本活字版百廿回红楼梦”序》。在序文中,胡适首先举第二回宝玉的出生年一例证明此书即是由他命名的“程乙本”,然后又略述自1927年以来程乙本的排印情形,又指出程乙本本身“只有极少的几个人曾经见到”,而今影印此本,可“使世人可以看看一百七十年前程伟元、高鹗‘详加校阅改订’的《红楼梦》是个什么样子”。因此,“这是《红楼梦》版本史上一件很值得欢迎赞助的大好事,所以我很高兴写这篇短序来欢迎这个影印本”。并向韩氏定购十部以分送海内外红学朋友。

  得胡适如此之首肯与赞助,韩镜塘表示:“今既承胡先生坚定确为稀见之书目,自当加紧前进。盼本年尾或明年初一定完成。”在胡颂平的安排下,韩镜塘也与启明书局洽商,但因销路问题启明书局未承印。因此,这部书还是由韩镜塘自印。韩氏本拟将这部新印本分装成二十册,六月底前末完成前五册,但因最初印之二册纸料不同,本子太薄,与他册不配合,又重印过一次; 又第五册内有多页脱字太多,又补印一批掉换等种种关系,故未能按预订时日完成。不过,每印好一部分,韩镜塘即先寄送胡适。其间,胡适也曾给印者指出错误,韩氏亦热望胡适能不断给予指导,他在给胡适的信中曾说: “……塘虽收集不同板本《红楼梦》若干种,但始终未看过一次即程甲本与程乙本之区别,亦未明了前印封面内附介绍词,如非先生指出,几于闹出笑话,现已改过了,不想还有错误否? 并尊序文之格式( 因保存真迹又急于印成未能加以修整) 如有尊见便望多多指教,是所至盼。”其后,韩镜塘继续印其《红楼梦》,每印出一部分,即寄赠胡适一部分,但直到胡适逝世,亦未全部印完。

  要之,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确定,在20 世纪50年代,海峡两岸在红学方面的信息交流还是畅通的。通过对胡适晚年红学交游方面的考察,也可以看出胡适终生坚持的,都是他在1921 年开创的新红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观点。

  注释

  ① 邓文珍致胡适函,1957 年1 月8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US01-016-015。

  ② 可参考房兆楹致胡适函,1954 年5 月21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US01-032-007。

  ③ 赵冈致雷震函,1959 年5 月4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048-003。

  ④ 当时海峡两岸在红学领域也是有互动的。对批俞运动,港台报刊都很关注,发表了不少评论文章。此外,两岸的学术资料也能互通有无,如庚辰本影印出版后,台北的文渊出版社即于1959 年将此本翻印; 胡适1961 年影印甲戌本后,也迅即被大陆翻印。

  ⑤ 曹聚仁致胡适函,1961 年8 月27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5-077-008。

  ⑥ 卢逮曾致胡适函,1953 年6 月1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US01-066-004。

  ⑦ 1953 年11 月1 日,卢逮曾致函胡适云:《红楼梦考证集》经李宗侗、吴相湘把稿子收齐,本预备整理后付排,但是毛子水及吴相湘诸位均认为不如把有关考证文都收集到一起出一本《红楼梦汇考》,就是把孟森的《董小宛考》以及方豪、俞平伯诸人的作品都放进去。卢氏询胡适是否赞成此意,并附上胡适以外其他人的文章目录:方豪《红楼梦新考》、陈定闳《关于红楼梦中之钟及其他》、方豪《红楼梦考证之新史料》、严敦杰《红楼梦新考别编》、严敦杰《跋红楼梦新考内的洋时刻与中国时刻之比较》、俞平伯《红楼梦讨论集序》、孟森《董小宛考》。卢函又云:“其编排的顺序拟为:孟、胡、方、李、吴、陈、俞等,不知可否?”(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US01-066-009)

  ⑧ 1955 年11 月12 日吴相湘致函胡适说:年初胡适函询红楼梦考证事,以卢太太新遭大事,颇有仍由六艺出版社刊行以全卢逮曾遗志之意,故迄未有决定。又云:“上月初卢太太将该稿交生收存(其中包含先生之《红楼梦考证》、李宗侗先生文及生撰《故宫档案中所见曹雪芹先世事迹并附故宫档案》),并与子水、从吾两先生商定决由他家书店印行。盖自力印刷费用太多,欲求贯彻素愿已力不从心矣。当时决定请子水先生函陈先生请求授权签订出版合同,并请先生作一长序将此一公案作一断结。……世人正注意先生之意见,故此时印出销行必多,惟其时正值子水先生准备赴日考察,事极繁杂,虽再三确言一定抽暇寄函先生,但究不知已陈先生否? 又子水先生嘱生代洽接印行处所,经生洽商务印书馆赵叔诚经理,彼一口应允,愿为精印,故如先生同意,拟恳授权子水先生代表与商务签合同,并将序文速寄来台,以便早日付印为祷……”( 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US01-080-005)

  ⑨ 宋广波编《胡适批红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

  ⑩ 对此笔者曾有专文讨论,见宋广波《胡适与红学》,中国书店2006 年版。

  ? 魏景蒙致胡适函,1959 年5 月28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146-006。按:《红楼梦》播出后,反响不一,李宗侗就认为效果不好。他致函胡适说: “《石头记》电台已于上月十五日播出,弟感觉播的不好,比如宝玉题大观园联匾皆一一读出,使听者毫无兴趣。程淮贤秘书说:已看过这书的方能懂得,未看过这书的仍听不明白。这话诚是……此书的白话已经老了,除对话尚可外,其余描写处仍嫌过文雅。曹雪芹复生,当改的浅近些,可见白话也逐渐演变。先生当亦以然也。( 李宗侗致胡适函,1959 年8 月12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5-031-018)

  ? 朱虚白致胡适函,1961 年2 月6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5-015-004。

  ? 如当时台湾师大国文系二年级学生黄庆萱曾致函胡适表示,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的“玺”字疑为“尔玉”二字之误,理由是:一、玺代表皇室的权威,为臣的似不敢以之为名;二、曹玺的弟弟名曹尔正,依我国取名习惯,兄弟名大都相近,如“颙”“頫”“颀”皆单名,且都从“页”。为什么曹玺与曹尔玉兄弟,会一人单名,一人双名呢? 三、古书无标点,且字的疏密无定,故尔玉易误为玺,现在试将“玺”改还为“尔玉”,那么与他的弟弟之“尔正”,名字都是双名,而且中间都是“尔”字,似较为正确些( 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197-028)。

  ? 胡适致臧启芳函,1951 年9 月7 日,见宋广波编校《胡适论红楼梦》,商务印书馆2021 年版,第346 页。

  ?? 高阳复胡适函,1960 年11 月28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5-072-003。

  ???? 高阳致胡适函,1960 年11 月15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226-020。

  ? 高阳《曹雪芹对红楼梦的最后构想》,《畅流》第廿二卷第二、三期。

  ??? 胡适致高阳函,1960 年11 月24 日,见宋广波编校《胡适论红楼梦》,第429、429、429 页。

  ? 高阳致胡适函,1960 年12 月23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226-021。按: 此函只记月、日,未记年份。胡适纪念馆将其归在“年份不确定的信”。但此函作于1960 年,甚易判定。

  ? 胡适复高阳函,1960 年11 月19 日,见宋广波编《胡适批红集》,第417 页。

  ? 高阳《红楼人物与曹家亲戚》,见高阳《红楼一家言》,联经出版公司1977 年版,第74 页。

  ? 胡天猎致胡适函,1959 年6 月26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196-001。

  ? 胡颂平复胡天猎函,1959 年7 月4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196-002。

  ? 胡颂平致胡适函,1959 年8 月8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5-051-008。

  ? 胡适复胡颂平函,1959 年8 月27 日,《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八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 年版,第2993 页。

  ?? 宋广波编校《胡适论红楼梦》,第435、441 页。

  ?? 胡天猎致胡颂平函,1961 年2 月21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196-015。

  ? 胡天猎复胡适函,1961 年2 月7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196-010。

  ? 胡天猎致胡适函,1961 年7 月11 日,台北胡适纪念馆藏档,档号:HS-NK01-19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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