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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曹雪芹写《红楼梦》的地方——写在蒜市口十七间半曹雪芹故居纪念馆复建工程完成之际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楼梦学刊 热度: 15315
张庆善

  据悉,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曹雪芹故居纪念馆复建工程基本完成,有望年内开馆,这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广大《红楼梦》研究者、爱好者多年的期盼,因为这里是唯一有可考文献记载的伟大文豪曹雪芹故居,是曹雪芹长期生活的地方,也是文学巨著《红楼梦》诞生的地方。

  清雍正五年丁未(1727)十二月,曹頫(曹雪芹的父亲或叔叔)因骚扰驿站等罪名,被革职抄家,从此,赫赫扬扬近六十年的江南曹家一败涂地。雍正六年戊申(1728)春夏之交,曹雪芹随祖母回到北京。曹雪芹一家回到北京后住在什么地方?很长时间人们并不清楚。1982年10月22-29日,第三届全国《红楼梦》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师范学院(即今天的上海师范大学)举行,在这次研讨会上,著名红学家、第一历史档案馆研究员张书才先生,公布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新发现的一件满汉文字合璧的刑部移会——《刑部为知照曹頫获罪抄没缘由业经转行事致内务府移会》,全文如下:刑部为移会事。江南清吏司案呈:先据署苏抚尹咨称:奉追原任江宁织造曹寅名下得过赵世显银八千两一案,随经饬令上元县遵照勒追去后。今据该县详称:“县详织造隋批开:前任织造之子曹頫已经带罪在京,所有家产奉旨赏给本府,此处并未遗留可追之人。等情。”查曹寅应追银两,原奉部文在于伊子名下追缴。今一年限满,即据查明伊子曹頫现今在京,又无家属可以着追,上元县承追职名似应邀免。等因咨部。本部以曹寅名下应追银两,江省既无可追之人,何至限满始行详报,明属玩延,行文该旗作速查明曹頫是否在京,并江省有无可追之人,咨复过部,以凭着追。仍令该抚将承追不力职名补参,并知会办理赵世显事务之王、大人等在案。今于雍正七年五月初七日,准总管内务府咨称:原任江宁织造、员外郎曹頫,系包衣佐领下人,准正白旗满洲都统咨查到府。查曹頫因骚扰驿站获罪,现今枷号。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妇无力,不能度日,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除此,京城、江省再无着落催追之人。相应咨部。等因前来。据此,应将内务府所咨曹寅之子曹頫京城及江省家产人口,俱经奉旨赏给隋赫德缘由,知会办理赵世显事务王、大人等可也。

  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据张书才先生研究,这件刑部移会,是在审追赵世显贪污案的过程中形成的。赵世显曾任河道总督十三年之久,贪赃枉法被查办,在查案中牵扯到曹雪芹的爷爷曹寅(得过赵世显银八千两),因曹寅早已去世,故奉文在曹寅的儿子曹頫名下追缴。又,根据《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十一册第六九五条《江宁织造隋赫德奏报追办曹頫所欠财物等事折》(雍正六年三月初二日),说得更清楚: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产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

  可见蒜市口十七间半这个地方是遵照雍正皇帝的旨意给曹家留下的,这与雍正处理李煦的情景有很大的不同。作为江南三织造之一的苏州织造李煦,与曹雪芹家关系极为密切,正如《红楼梦》中所说,四大家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曹雪芹的奶奶(曹寅的妻子)就是李煦的堂妹。李煦一家的命运显然比曹家惨的多,雍正一上台,就抄了李煦的家,财产全部抄没,家中仆人卖掉,还把70多岁的李煦发配到东北的打性乌拉,以至于李煦惨死在那里。但他对曹家的处理似乎手下留情,曹頫只是“枷号”,还拨给曹家部分房产,以资养赡,这确实是“皇恩浩荡”了,其中原由,值得深入研究。不管怎么样,当时曹雪芹家是获罪之家,在江南和北京的房产都被没收了,只有这一个地方是雍正皇帝格外开恩“赐”给曹家居住的,因此曹雪芹家只能住这里,而且住的时间不会短,因为这是皇帝“恩赐”的地方,曹家是不能随意搬走的,曹家也没有别的地方去。

  但“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的具体位置到底在哪里,人们一直没有搞清楚。张书才先生经多年研究,于1991年《红楼梦学刊》第2辑发表了《曹雪芹蒜市口故居初探》一文,首次考析论证了蒜市口16号院“应该就是曹雪芹故居,或者说至少要比其他几个院落具有更大的可能性”。他的观点得到绝大多数专家学者的认可。张书才先生根据什么认定蒜市口16号院就是曹雪芹故居呢?他说:我之所以认为蒜市口16号院应该是曹雪芹故居遗址,概而言之是三条:一是该院在乾隆《京城全图》上是一个三进院,总计有房十八间,与“十七间半”相近,且历史沿革及房屋变迁情况较为清楚;二是该院的房屋方位及地域环境,与曹寅《南轩种竹》等诗中“西堂南辟市为邻”“古寺凉风挽鹿车”及“近市”“衡门”诸具体描写相吻合;三是该院的后院古井、“端方正直”“韫玉怀珠”的匾额等遗迹、遗物,适与《红楼梦》中荣国府嫡系人物贾政父子的人品、命名及“脂批”中提到的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曹雪芹家中之“矮 舫”“谢园”等,有着某种关联,揭示了该院与蒜市口曹家旧宅之间的渊源关系。

  后来蒜市口16号院遗址的挖掘,进一步证明了张书才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

  说蒜市口十七间半就是曹雪芹故居,因为这有无可争议的文献史料证明,尽管在具体地址上还有一些争议,但当年的蒜市口不过一二百米长,再怎么争议,曹雪芹故居也离不开蒜市口,也离不开今天复建的“故居”有多远。但要说这里就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地方,有人就会反驳了——不是说曹雪芹在西山写的《红楼梦》吗?怎么可能是在蒜市口写的《红楼梦》呢?这些年这个说法流传很广,影响很大,说什么曹雪芹最后十年在西山的黄叶村写了《红楼梦》,到后来书没有写完,曹雪芹就病死了等等。这其实是一个误传,顶多是一个“传说”。

  著名红学家蔡义江先生多年前在《〈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一书中,就令人信服地回答了“曹雪芹在黄叶村著书了吗”这个问题。他说: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黄叶村著书,这好像没有什么疑问,还有画家专就此题材作过《黄叶村著书图》的画,怎么现在却提出疑问来了呢?我不是故意要标新立异,不过是尊重事实而已。在我看来,曹雪芹确实没有在黄叶村著书,尤其是没有再继续写《红楼梦》。《红楼梦》已在雪芹迁往西山前写成了,还写什么呢?

  蔡先生说曹雪芹在迁居西山前《红楼梦》已经写完了,真的吗?这有根据吗?确如蔡先生所说,曹雪芹在去西山居住之前已经完成了《红楼梦》的创作,是有确凿的根据的。要论证这个问题,只要弄清楚两个关键性时间点就行了,一是曹雪芹什么时候写完《红楼梦》的?二是曹雪芹什么时间迁居西山的?

  现存《红楼梦》早期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上,有一段关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十分重要的交代:“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衩》。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诗后有一行文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而在甲戌本的“凡例”结尾,亦有一诗:“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痴情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披阅十载”和“十年辛苦不寻常”,都清楚地告诉我们,曹雪芹写《红楼梦》用了十年的时间,而到甲戌年脂砚斋抄阅再评时,《红楼梦》已历经“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可见已经是基本写完了。为什么说是基本写完了,我的意思是说《红楼梦》已经基本完成了全稿,包括八十回以后的情节以致到全书结尾的“情榜”等等,但在一些地方还需要修补,如十七、十八的分回问题、林黛玉的眼睛该怎么写等等。乾隆十九年甲戌即1754年,由此往前推十年或十一年、十二年(因为甲戌年是“再评”,而每一次评阅的时间差不多二年),那就是乾隆七年、八年或九年,即1742年、1743年或1744年,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应该是从1742年、1743年或1744年动笔的。有一种说法认为曹雪芹在生活非常凄苦的境遇下,接受他的朋友敦诚敦敏兄弟“不如著书黄叶村”的劝告,于乾隆六、七年(1742、1743年)就举家迁往西山,开始了《红楼梦》创作。这个观点没有任何文献支持,是主观臆测,是不能为据的。敦诚生于雍正十二年(1734),到乾隆六、七年也不过虚岁八、九岁,他那时根本不可能认识曹雪芹,而且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又如何能劝曹雪芹“不如著书黄叶村”呢?敦诚写诗劝曹雪芹“不如著书黄叶村”,是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而他在乾隆九年(1744)入的右翼中学,在这之后的几年里他才与曹雪芹相识相聚,曹雪芹怎么可能在去右翼中学之前就举家迁居西山了呢?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曹雪芹是在离开右翼中学以后,才移居西山一带的。

  曹雪芹是什么时间迁居西山的呢?这就不能不提曹雪芹与敦诚敦敏兄弟在右翼中学相识的时间及离开右翼中学的时间。

  敦诚生于1734年,乾隆九年甲子十一岁时入右翼中学,当时他的哥哥敦敏也在右翼中学,年十六岁。乾隆二十二年丁丑,敦诚在喜峰口替他的父亲做松亭关税的差事,他在秋天写了一首诗《寄怀曹雪芹霑》,这首诗对论证曹雪芹到底在什么地方写《红楼梦》的,至关重要,不妨全诗照录: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扬州旧梦久已觉雪芹曾随先祖寅织造之任,且著临邛犊鼻裈。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 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樽。时余在喜峰口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这首诗告诉我们这样几条重要的信息:(1)敦诚这首诗写于乾隆二十二年,证明这个的时候,曹雪芹已经移居西山了;(2)曹雪芹在西山居住的地方很荒凉,生活贫穷;(3)曹雪芹在西山的生活如同临邛卖酒的司马相如,很可能是靠卖字画谋生;(4)敦诚极为敬佩曹雪芹的才华;(5)敦诚很怀念当年在“虎门”(即右翼中学)与曹雪芹朝夕相聚时的快乐时光,尤其是曹雪芹喝酒后那种傲世狂态、不拘礼俗的形象历历在目;(6)敦诚劝曹雪芹再贫穷也不必发牢骚,乞求富人,看人家的脸色,不如像以前那样去写书吧(“不如著书黄叶村”,即写《红楼梦》)。

  那么,敦诚诗中所说的“当时”,即他与曹雪芹在右翼中学相识是什么时候呢?我们前面说过,敦诚是十一岁入右翼中学的,但让曹雪芹与一个虚岁十一岁的小孩“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 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吴恩裕先生认为:十一岁的敦诚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欣赏三十岁的曹雪芹那种“接 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的风度的我认为这“当时”应该是指乾隆十三、四年左右。那时敦诚年已十五、六岁;……我估计曹雪芹却是早就可能因故在乾隆十五、六年左右就离开了右翼中学而不久就搬到了西郊去住了。

  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则认为,曹雪芹移居西郊当在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前后,他的根据是:雪芹何时迁居山村,不可确考;唯去年敦诚犹在宗学岁试优等记名,而明年敦诚赠诗已有“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之句,可知其时盖有宗学卸职,寄居亲友一类生活阶段而转入山村僻处之交关也,颇疑迁入村居当不出本年前后。

  我认为吴恩裕先生、周汝昌先生生的分析很有道理,曹雪芹与敦诚在右翼中学相识时,极可能是乾隆十三、十四年。而曹雪芹移居西山的时间,不会早于乾隆十五、十六年,也不会晚于乾隆二十二年。根据甲戌本的文字,曹雪芹早在乾隆七年、八年或九年就开始《红楼梦》创作了,因此不管是乾隆十五、十六年,还是乾隆二十一年曹雪芹移居西山,都足以证明《红楼梦》不是在西山写的,因为在曹雪芹开始创作《红楼梦》的时候,他还不认识敦诚敦敏兄弟,还没有去右翼中学,自然谈不上离开右翼宗学,更谈不上移居西山。按吴恩裕先生说法,曹雪芹与敦诚兄弟“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是乾隆十三、十四年,又说曹雪芹是乾隆十五、十六年离开了右翼宗学,他们相处只有两年左右时间,我认为这与“数晨夕”不甚合,我个人更倾向于曹雪芹离开右翼中学的时间极可能在乾隆十八年、十九年,甚至是乾隆二十年。那时,曹雪芹基本完成了《红楼梦》,他把稿子交给了脂砚斋、畸笏叟等亲友抄阅,又因处世难、生活困难等原因移居西山。吴恩裕先生认为,曹雪芹离开右翼中学以后,生活无着落,“曹雪芹离开右翼中学不是‘善’离,而是有些‘文章’的,并且他自乾隆十五、六年离开宗学之后,生活一下子就成了问题”。这可能就是促使曹雪芹移居西山的主要原因。

  曹雪芹移居西山一个小山村,具体什么地方,已不可考。但有一点是“可考”的,就是住的山村很偏僻,人烟稀少,生活很贫穷。敦诚诗中说“于今环堵蓬蒿屯”(《寄怀曹雪芹霑》);“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何人肯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赠曹雪芹》)敦敏诗中说:“碧水青山曲径斜,薜萝门巷足烟霞。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赠芹圃》)张宜泉诗中说:“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题芹溪居士》)敦诚、敦敏、张宜泉的诗中都描绘了曹雪芹晚年居住山村的偏僻荒凉,生活极为困难。曹雪芹居住的地方是“环堵蓬蒿屯”,是“衡门僻巷”,是“寂寞西郊人到罕”,是“庐结西郊别样幽”。而他生活的状况是“举家食粥酒常赊”,是“卖画钱来付酒家”。无论是生活的环境、生存的条件以及心情,住在西山的曹雪芹都根本无法去创作《红楼梦》,他在那样的生活环境中,吃饭都成了问题,又如何去写“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红楼梦》呢?更何况,《红楼梦》明明在他移居西山之前就已经基本写完了,他到西山还写什么呢?

  那么,曹雪芹移居西山后,会不会继续“修补”《红楼梦》呢?也不可能。蔡义江先生说:雪芹最后十年左右迁居西郊某山村后,吟诗、作画、出游、访友、饮酒、哭歌、高谈、题壁、留僧舍、悲遇合、举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资料依据,唯独找不到一点著书、改稿的迹象。脂评中虽有“书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话,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写书而来不及写成的证据。那只是表示书稿残缺后,没有去补成它,遂使这些耗费半生心血写成的文字,最终却不能成书的憾恨。

  确如蔡义江先生所说,“不如著书黄叶村”,不是“著书黄叶村”。正是因为曹雪芹晚年生活困顿潦倒,心中愤懑,他的好朋友敦诚才劝他:“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蔡义江先生指出,从甲戌(1754)重评后的己卯、庚辰本的情况就可以看出,甲戌后诸本,虽有文字上的一些差异,但均非作者自己的改笔,这足可证明作者自己根本没有再审改过已写成的书稿。其他明显漏误,破损或批“俟雪芹”等语的,均无回应,可知说雪芹死前一直在写书是不符合实际的。

  曹雪芹不是在西山写的《红楼梦》,那么他是在哪里写的呢?当然是在他家里写的《红楼梦》了——他的家就是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这样的判断,是有依据的:

  (1)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是唯一有可靠文献记载证明的曹雪芹的家,是根据雍正皇帝的谕旨“恩赐”给曹家的,不是一般的居住地。

  (2)曹雪芹家当时在北京除了这里已经没有其它房产了,因此曹雪芹在这里居住的时间不会短,甚至是大半生都是住在这里,直到最后十年左右迁居西山一带。

  (3)《红楼梦》有关情节透露,崇文门外蒜市口这里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经历,对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有一定的影响。

  (4)据《内务府奏将应予宽免欠项人员缮单请旨折》记载:“曹頫等骚扰驿站案内,原任员外郎曹頫名下分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交过银一百四十一两,尚未完银三百二两二钱。”从雍正六年六月审结催缴,到雍正十三年十月,仅交过银一百四十一两,曹家被抄家后,确实是败落了,连几百两银子都拿不出来了,由此可见曹家当时生活状况之一斑。根据甲戌本的记载,曹雪芹是从乾隆七年、八年或九年开始创作《红楼梦》的。在曹雪芹开始写《红楼梦》的时候,曹家根本不可能再置房产,也不敢置房产,曹雪芹只能住在这里。

  曹雪芹在蒜市口十七间半写《红楼梦》,是张书才先生最早提出的,他认为:

  (曹家)全家败回北京后,即住蒜市口,就近访游诸寺,日久与寺僧交契,又爱寺院雅静清幽,或在贫穷难奈凄凉之时,一度寄寓卧佛寺中,甚至在此始作《红楼梦》之构思乃至初稿,自有可信之处。试看《红楼梦》第一回便写一寄居葫芦庙的穷儒贾雨村,说他“自前岁来此,又淹蹇住了,暂寄庙中安身,每日作文卖字为生”,而蒙古王府本在此处有一条批语,特地点明:“庙中安身,卖字为生,想是过午不食的了。”作者如此写,批者如此批,似非偶然,盖“隐”有作者雪芹、批者脂砚的一段亲身经历,即寄寓萧寺,作文卖字、过午不食的落魄生涯。

  张书才先生的这个分析是很有道理的。蔡义江先生也说过:1999年6月初,我与友人们访问了当年雍正发还给曹頫赡养“两世孀妇”的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老宅。我想,这里是有清档案可查的确确实实的曹雪芹故居。雪芹从幼年随家自南京回到北京后,就住在这儿。到他三十岁左右独自迁往西郊某山村居住前,是否还搬到别的地方去过,因资料缺乏,难以推断。《红楼梦》的创作既开始甚早,作者还不满二十岁,必定还住在这里。所以,我十分感慨地写了一首小诗说:“曹家馀此宅,春梦了无痕。泣血书成后,独迁黄叶村。”

  坊间传说,曹雪芹流落无衣,寄食亲友家,每晚挑灯写《红楼梦》,没有纸,就用日历纸背写书。还有的说,曹雪芹素放浪,至衣食不给,其父执某,钥空室中,三年时间,《红楼梦》写成。这种种传闻,可以给“曹雪芹故事”“曹雪芹传奇”增添谈助,但因没有任何文献依据,对研究曹雪芹不足为证。试想,曹雪芹要写出几十万字的《红楼梦》,如果没有比较安定的生活环境和必要的生活条件,没有大量的素材积累,没有大量的阅读(《红楼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多方面的知识,不大量的阅读,知识从哪里来?),他怎么能写出“传神文笔足千秋”的《红楼梦》呢?因此,根据《红楼梦》成书的时间,根据曹雪芹家当时的生活状况,根据蒜市口十七间半是雍正皇帝“恩赐”给曹家的唯一房产,这就决定了曹雪芹在这里生活的时间不会短,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地说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就是曹雪芹写《红楼梦》的地方,至少他是在这里开始了《红楼梦》的创作。

  当年虽然绝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蒜市口16号院就是曹雪芹故居,但因16号院处在两广大街的施工路段内,最后被拆除了,最终确定在崇文门外大街十字路口东北角,按照广渠门内大街207号(原蒜市口16号院)曹雪芹故居遗址的占地面积,及其在乾隆全图上的形状、房屋布局,复建一座具有康雍时期外城居民风貌的三进院落,建立曹雪芹纪念馆。我认为保留原址自然是最好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北京市政府决定在原址附近重新复建,仍是值得肯定的。再有争议,这里也是蒜市口,蒜市口也就一二百米长,现在复建的曹雪芹故居离“蒜市口16号院”很近很近,这里当然就是曹雪芹的故居了。

  今天崇文门外蒜市口十七间半曹雪芹故居复建工程终于基本完成,在人们的期盼中,年内有望开馆了,我们衷心地庆贺曹雪芹故居的复建,我们期待到曹雪芹的“家”,在《红楼梦》诞生的地方,向伟大的文学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注释① 转引自张书才《新发现的曹頫获罪档案史料考析》,《曹雪芹家世生平探源》,白山出版社2009年版,第44—45页。②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十一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808页;此折又称《江宁织造隋赫德奏细查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雍正朝),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88页。③ 张书才《曹雪芹蒜市口故居初探》,《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辑。④ 张书才《〈京城全图〉是不能随意分割拼合的——就曹雪芹故居回应张秉旺先生》,《曹雪芹生平家世探源》,白山出版社2009年版,第163页。⑤[17][21] 蔡义江《〈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第197、198、199页。⑥⑦ 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6、5页。⑧[12][13][14][15][16] 转引自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78—479、478、482、493、500、501页。⑨[11] 吴恩裕《曹雪芹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90、97页。⑩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史事稽年》,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第717页。[18] 蔡义江《〈红楼梦〉答客问》,龙门书局2013年版,第123—124页。[19]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01页。[20] 张书才著《雪芹旧居 京华何处》,《曹雪芹家世生平探源》,白山出版社2009年版,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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