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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学刊》投稿须知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楼梦学刊 热度: 15995
《红楼梦学刊》是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学术刊物,1979年创刊,迄今已历四十余年,现为双月刊。《红楼梦学刊》一直是红学的主要阵地,被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等收录。如“创刊词”中所说,“创办本刊的目的,就是为专业的和业余的《红楼梦》研究者提供一个园地,通过彼此交流,互相切磋,共同探讨,提高《红楼梦》研究的学术水平。”自创刊以来,《红楼梦学刊》深蒙学界厚爱,编辑部全体同仁表示由衷感谢,并将秉承办刊初心,继续为推动红学发展而努力,欢迎学界同仁惠赐稿件。为提高本刊学术质量,规范编排水平,编辑部对来稿作如下规定:

一、投稿方式

本刊接受电子投稿,具体格式请遵照本刊文稿格式(详细内容请参见《红楼梦学刊》文稿格式),投稿专用邮箱:hlmxk1979@126.com,邮件标题请设置为投稿+作者姓名+文章标题。投稿者请注意,电子投稿即为有效投稿,不必再邮寄纸质稿件,请务必投稿至投稿专用邮箱,学刊工作邮箱只处理工作事宜,概不接收稿件。

二、投稿范围

本刊为综合性《红楼梦》研究集刊,主要发表涉及《红楼梦》研究各领域的原创性学术论文,如《红楼梦》的作者家世、版本与文本研究、红学史研究、比较研究、翻译研究、传播改编研究等,关于《红楼梦》常识类、知识类的普及性短篇小文亦欢迎投稿。

三、投稿要求

来稿必须未曾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体发表,稿件字数一般请勿超过一万五千字,以八千字左右为宜。在不违背作者基本观点的基础上,编辑部保留对稿件进行删改的权利,不同意者请在投稿时予以说明。

  本着文责自负原则,所发稿件的观点不等同于本刊观点,稿件若有引用他人论文、著作或其他形式的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学术成果的,必须详细标明来源,对于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录用情况

收到投稿后,编辑部将尽快开展稿件审看工作,在收到稿件三个月内,编辑部将联系可用稿及可修改稿的作者,跟进稿件的具体录用或修改事宜,修改稿逾两个月不返回编辑部者,将视为自动撤稿。作者在投稿三个月后未接到编辑部通知,即可自行处理,恕不另行通知。本刊概不退稿,请自留底稿。请勿一稿多投,如须另投,请事先联系编辑部撤稿。

  本刊已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等,凡随刊入编稿件,不再另付稿酬。如作者有异议,请来稿时说明,本刊将另行处理。

  编辑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学刊》编辑部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813287

  投稿专用邮箱:hlmxk1979@126.com

  学刊工作邮箱:hongloumeng19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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