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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有关曹振彦和包衣曹家研究的重要材料——王鼎吕“得归民籍”考析

时间:2023/11/9 作者: 红楼梦学刊 热度: 16539
刘上生

  内容提要:考索明清宝坻战事期间,清包衣佐领曹振彦“护持指示”被俘抗清志士后裔王鼎吕“得归民籍”的史实,进而揭示曹振彦的民族同胞情怀与义勇精神以及包衣曹家深隐的为奴之痛与“归民籍”的世代梦想。 王鼎吕“得归民籍”这一条材料对于探讨曹振彦思想性格和包衣曹家精神传承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曹寅与王煐的关系引起人们注意①,曹寅逝世后王煐的《挽曹荔轩使君十二首》被披露。 其中第十二首涉及曹振彦,这是对现存极为稀少的曹振彦史料的重要补充。 可惜人们大多只关心曹寅,并没有充分发掘和重视这一材料的隐含信息。 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份对研究曹振彦生平思想和包衣曹家精神传承有着重要意义的材料。 笔者愿意陈述浅见,以就教于方家同仁。

  一

  王煐(1651-1726),字子千,号盘麓、南村等。 直隶宝坻(今属天津市)人。 康熙时诗人,有诗集十余种。 曾任刑部郎中、惠州太守、四川按察副使等。 大约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与曹寅相识于知交曹鈖寓所,成为数十年好友。②曹寅逝世后作诗十二首,回忆两人交谊。 最后一首特别追叙两家世交之因缘,乃在曹寅祖父曹振彦对其父王鼎吕的救助之恩。

  这首诗全文及作者自注如下:

  三世论交七十年,君家祖德古名贤。 感知未报虚先命,徒来生刍哭几筵。 (注:国初先大人患难中获交令祖,转运公护持指示得归民籍。 其详见己丑病后寄公诗注中。)

  诗注极为重要。 遗憾的是,找遍作者十几个诗集③,都没能发现他所说的《己丑病后寄公诗》及注,未知其详。 不过仅仅从这首诗及注,人们已经可以大体了解事件的原委,即曹寅的祖父曹振彦(后任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盐运使,故诗称“转运公”),曾经在“国初”于“患难”中救过王煐的父亲王鼎吕,使他“得归民籍”,王煐父子感恩戴德,这成为两家“三世论交七十年”的起点。

  那么,王煐诗中所述的“祖德”是一回什么事情呢? 他的父亲王鼎吕遭遇到怎样的“患难”? 曹振彦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王鼎吕“护持指示得归民籍”的呢? 这样一件事对于王家和曹家各意味着什么呢?

  史料阙如。 笔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考索,发现此事发生在清崇德元年,明崇祯九年(1636)的明清宝坻之战,因为这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所以身在清朝的王煐称为国初。④

  据《清太宗实录》卷三十“崇德元年”条,这年五月,皇太极命武英郡王阿济格等率兵伐明,九月己酉,阿济格遣使奏捷(原文略),随后,皇太极给在宁锦待命的多尔衮和多铎的上谕对此有详细叙述:

  乙卯,上谕奉命征西和硕睿亲王和硕豫亲王等,近者往征燕京武英郡王有捷音至,赖上天眷佑,威声大振,克获城池,所在敌兵,无不披靡,我国出征将士俱无恙。 朕心甚为慰惬,故令尔等知之。 总计捷攻克十二城,败敌五十六次,或有获马甚多者,或有获五六匹以上者,共俘获人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辎重等物无算。 除粗恶外,已令人籍之以归矣。

  其叙具体战役略引如下:

  两黄旗两红旗镶蓝旗满洲蒙古共十旗攻定兴县,谭泰所领一旗兵,先登取之。 拜尹图一旗兵独克安永县。 叶臣一旗兵独克安州。 两黄两红两白及镶蓝旗步兵及汉军共十旗兵合攻宝坻县,叶臣一旗穴其城,取之。 ……大军所向,在在成功,尔等闻之,自为欣悦。特谕。⑤

  王先谦《东华录》对宝坻之战的叙述是:

  两黄两红两白镶蓝旗白奇超哈乌真超哈满洲蒙古汉人十固山合攻宝坻县,叶臣穴其城,取之。⑥

  白奇超哈(《满文老档》第28 册此处作“博奇超哈”)、乌真超哈都是满语音译。 “白奇超哈”,张书才谓即为步兵。 “乌真”满语意为重的、沉重的;“超哈”即“士兵”。“乌真超哈”即“重兵”,因初建时与炮兵建立有关而得名。后成为“汉军”之名。 《清史稿》志一〇五:“旧汉兵为乌真超哈。”“乌真超哈曰汉军。”《满文老档》记前方信使报告战事,关于宝坻之战叙述道:

  宝坻县城四周皆放水,水渠不能攻。 见敌毁桥处水浅,遂入壕内。 沿壕掘洞,以毁其城。 叶臣之孙戴萨喀先登。 胡西(此处残缺)扬盖继之。 城内游击一员,知县一员,千总一员,时满蒙汉九旗兵攻克其城。⑦

  满洲蒙古汉军十支部队合围攻宝坻。 可见抵抗之激烈。 计六奇《明季北略》则记载了知县被杀之事。 该书卷十二“清兵入塞”条记载:明崇祯九年即清崇德元年(1636),是年七月“初六丁未,清兵深入,掠山西,初八己酉,间道过昌平,降丁内应,城陷。 ……十六丁巳,攻宝坻,入之,杀知县赵国鼎。 二十二癸亥,入定兴,杀家居少卿鹿善继,又入房山。 都城戒严”⑧。

  据有关资料,宝坻城被攻破,城内官员和民众被杀数千人,是为宝坻历史上死于战乱人数最多的一次,史称“丙子之难”。 奇怪的是,《满文老档》对于此次入侵各地的战果,包括杀死、俘获人畜的情况记叙相当详尽,而于宝坻未置一词。 使人怀疑是否对屠杀有所隐讳?⑨由于当时明王朝中央政权仍然存在,而清兵的入侵,并非“解民于倒悬”,主要是为了掠取人畜,并且进行破坏和屠杀,因而遭到当地官民抵抗是必然的,也是完全正义的。 这是对这场战争的基本性质的判断。

  二

  之所以需要了解这场战事,是因为事件的双方各在战场的一边。 曹振彦在攻城的阿济格镶白旗麾下,而王鼎臣和他的父亲王溥则在协助县令赵国鼎守城。

  关于王鼎吕在这场战事中的遭遇,主要有以下三条记载:一条是乾隆十年《宝坻县志》关于其父亲即王煐祖父王溥协助知县赵国鼎抗清全家殉难的记载:

  (王溥)字德涵,万历己酉乡举。 甫读书即慨然以忠孝自命。 垂髫失恃,哀毁如成人。 ……崇祯九年,大兵猝至,溥助县令赵国鼎死守。 城破,或劝溥去,溥曰;“奈何负赵公?”但挥其子鼎吕去,曰:“先人一脉汝延之。 吾毕命于此矣。”阖门男女凡殉者二十余人。 事定,鼎吕归,乃号哭营葬。⑩

  一条是《宝坻县志》关于王鼎吕逃出的记载:

  (鼎吕)字翼明,溥之子也。 明丙子(1636)城破,溥举家死于兵。 鼎吕年十七耳,独与从侄烈得免。 号哭营葬,并期功(按:指伯叔亲戚)诸暴骸瘗之。[11]

  另一条是姜宸英为王鼎吕写的《翼明王君墓表》,其中关于王鼎吕出逃的过程写得较详细:

  ……及明末被兵城陷,公一门自父通判公以下,数十口尽罹其难,而王氏几不祀。 独公与其从侄烈跳身得免。 ……当城陷时,公母李孺人先殁矣,通判公急命公出,公哀恋不忍,固遣之,不得已携幼弟缒城,遁伏潴田中三日,免,而幼弟竟失。 归则号哭,营葬事。 自通判公下,旁及期功,诸暴骸无不就穴者。 时齿尚十七……[12]

  由于涉及所处时代的敏感话题,各条记载事有隐现。但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悲壮动人的满门忠烈的抗清志士故事。 年仅十七岁的王鼎吕在父亲的催促下“跳身得免”,留得一命。 然而王鼎吕并没有能逃出虎口,他被清兵俘获。应该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王鼎吕遇上了曹振彦。 如果没有遇上曹振彦,他可能也会成为武英郡王带回盛京的“俘获人畜十七万九千八百二十”中的一个。 至于从被俘到曹振彦使他“护持指示得归民籍”的经过,也许同样由于涉及敏感话题,甚至涉及曹振彦的安全,各种记载均避而不提。 幸好他的儿子王煐不忘救父之恩,特地在悼念曹寅的诗中叙及,否则,曹振彦的可贵义举就完全湮没了。 现在,发现了儿子自述的第一手材料,事情的真实性就是绝对可靠而无可怀疑了。 王煐把这一重要信息披露的时间点选择在曹振彦及其儿子曹寅逝世后的康熙五十一年,而不是父亲王鼎吕逝世后姜宸英作《墓表》的康熙三十六七年[13],也意味深长,似可窥见这一事件的特殊政治性质,和刻意保护当事人的用心。

  这显然牵涉几个问题:第一,曹振彦必须在宝坻战场,他是怎么以什么身份来到宝坻的? 第二,他为什么能够救助王鼎臣,如王煐所述“护持指示得归民籍”,像这种事情,没有一定的职权是做不到的;第三,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在敌对的明清战场,这是有相当风险的事情,他敢于如此做,说明了什么?

  在崇德元年(1636)之前,人们熟知的有关曹振彦的正式任职材料,是《清太宗实录》天聪八年(1634)的记载:“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属下旗鼓牛录章京曹振彦有功加半个前程。”单纯凭这一条材料,人们很可能以为曹振彦就只是多尔衮麾下的仪卫亲兵(旗鼓)头目,或曰包衣佐领。 就旗主的领属关系而言,这种说法大体不错。[14]但事实上的领属关系层次可能更为复杂。 多尔衮任镶白旗旗主是在天聪二年,在此之前,旗主是其兄阿济格,这年三月,皇太极以“贝勒多铎欲娶国舅游击阿布泰之女,贝勒阿济格不奏请于上,又不与众贝勒议”等为由,夺了阿济格旗主之职,“上命罚阿济格……仍革固山贝勒任,以其弟多尔衮代之”。[15]至于阿济格何时开始任镶白旗旗主,学界尚无定论。[16]可见包衣曹家原是阿济格部属,后来旗主换了,但与阿济格的部属关系仍然未变。 即阿济格虽然已非旗主,却还是包衣曹家的府主。 崇德元年,皇太极下令,改旗鼓之名:“皇帝敕令驾下旗鼓及王贝勒旗鼓,今后俱不许称旗鼓。 驾下旗鼓,满洲称凡担章京,汉人称旗手卫指挥。 王、贝勒旗鼓,满洲称摆塔大,汉人称长史。”其职责,出征时率仪卫亲兵,平时则为管家。 今存史料表明,崇德年间,曹振彦(或译作曹谨言、曹金颜,甚至邵振筵)确任镶白旗下长史,武英郡王下管家。[17]这才能够说明,为什么旗主多尔衮并未出征,而曹振彦却随阿济格出征。 只因为他是府主阿济格的长史,统率一个半牛录(应为450 人)的包衣汉人佐领。 前引《清太宗实录》表明,宝坻之战有两白旗(正白、镶白)参加,作为镶白旗长史的曹振彦所以到了前线,这才有见到王鼎吕并施救的机会。

  王鼎吕奉父命缒出城逃命,并非如姜宸英所言,潜伏在潴田(潴,积水之地)中三天逃脱,而后被清军俘获了,并且送到了曹振彦跟前,这才有王煐诗注所叙之事:“国初先大人于患难中获交令祖,转运公护持指示,得归民籍。”“护持指示,得归民籍。”这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八个字。 它包含着异常丰富的信息内容和意义。 从字面说:“护持”,保护扶持照料;“指示”,具体指点教导。 由此四字,可知曹振彦对王鼎臣的态度和作为。 “得归民籍”,四字极为重要。 “奴籍”和“民籍”,对于王鼎吕是除了生死之外的人生命运界限。 而对于曹振彦,使王鼎吕免于为奴,回归家乡,就是他努力的目标和结果。 虽然王煐未能提供更多的细节,无法还原彼时彼地的场景,但这一目标的最终实现,使我们有可能做一些合乎逻辑的推想。

  这次清兵入关,意在骚扰、破坏和掠夺。 从阿济格奏捷和皇太极上谕内容就可以看到,获取人畜财富是其最重要的战果目标(《满文老档》对此记叙均详尽到个位数)。 它反映了相对落后的满洲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要求。 掠取人口,就是为了增加劳动力和战斗力。 所以,皇太极在前述上谕中特别提到,“除粗恶外,已令人籍之以归”。 “籍”,就是登记造册。 对于所俘获人口,就是进入“奴籍”,而后再作为战利品,分配给贵族将士作为奖赏,成为“佐领下人”“辛者库”,或其他庄奴。 像王鼎吕那样当时十七岁的年轻男子,尤为奴役之亟需。 由此可以想见,王鼎吕被俘后,进入奴籍的可能性有多大,而一旦最终进入奴籍,要摆脱厄运“得归民籍”又会多么困难(甚至不可能)。 而要使年轻男子王鼎吕逃脱为奴的命运,与当时满清政权和此次用兵的掠夺目标完全背道而驰。 《大清律例》规定:(俘囚)“放纵者,不分官役,各与囚之徒、流、迁徙、充军同罪。”[18]在清初亟需补充战斗力和劳动力的时代私纵俘囚肯定罪罚更重。天聪元年,有生员岳起鸾上书,请求“与明和应将汉人速行放还,否则亦当归其绅士”,遭到皇太极痛斥:“至俘获士民之所与,岂可复送还敌国耶?”并传谕众汉官议,结果是“群臣力请曰:‘此等之人,蓄谋向敌。 不可不诛。’上从之。”[19]这位被杀的生员只不过提了不合时宜的建议,就被扣上可怕的罪名。 而曹振彦更需有所行动,这样做要冒着多大的政治和个人风险,弄得不好将给自己和全家带来怎样的灾祸。 而从王鼎吕那面说,被俘之后,他不但担心自己的未来命运,更有眼前父母及殉难全家尸骨暴露在外,无人营葬掩埋,可以想见,他会多么着急和痛苦!

  这就是曹振彦和王鼎吕面对的严峻现实。 在当时情况下,曹振彦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无疑困难重重。 按照“得归民籍”语意分析,似乎是王鼎吕曾经一度已入奴籍,而后才“得归民籍”。 那么,这一“得归”的解救究竟是在宝坻当地完成的,还是被清军押到盛京(沈阳)以后才实现的? 按照前引有关史料的记载,王鼎吕后来“号哭营葬”及其他亲人的“暴骸”,这就不可能离开宝坻太久或太远,而清兵此次行动是并不占领而只掠取人畜的,大军随行。 所以这一切解救过程只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实施完成。 我们无法推知过程的细节。 也许曹振彦是利用了自己作为一位包衣汉人头目,阿济格统帅府长史的职权,以及通晓满汉两种语言的方便,来克服这些困难。 例如,找出某种理由,将鼎吕列入皇太极所排除的“粗恶”,不堪使用者,使其不入籍;或者在入籍之初,尚未押送回程之时,让他得以脱逃;或者在入籍大局未定之时,为其巧妙改易,使其“得归民籍”……不论怎样做,都不难想象时间的紧迫和处置的艰难甚至风险,因为随着清军撤回关外,俘囚剃发易服,入籍已定,就一切难以挽回。 而在这一过程中,王鼎吕也许还可能遇到种种虐待伤害,是曹振彦的”护持指示“,才让他受到保护指点,得以渡过难关,并且回归乡里,“号哭营葬”。 从今天回想,在当时明清严重敌对形势和满清政权严酷奴籍政策下,曹振彦能够使王鼎吕“得归民籍’,简直是一个奇迹。 难怪王煐会在父亲去世数十年后,仍念念不忘,要称颂曹振彦此举为“君家祖德古先贤”。 而崇德元年(1636)至曹寅逝世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历振彦、玺、寅三代,正合“三世论交七十年”之意。

  当然,由于王煐诗注过于简略,上述论述仍不免于推想。 那么,是否可能作其他推想,例如此事或发生在顺治初年,因曹家在宝坻有授田,王鼎吕欲带地投充(投充即为庄奴),而曹振彦助其归“民籍”? 然据《宝坻县志》记载,鼎吕脱难后“流寓京师,数年乃归,理旧业,并为(从侄)烈完其家室,抚从兄弟子女逾于所生,王氏复振”,及“于顺治丁酉(顺治十五年)拔贡,亦痛父终身不仕”等经历[20]。 既王氏家业复振,则无“患难”可言,更不必投充旗人以自存。 所以,就王煐诗注“患难”语意,还应以宝坻之战获救的推论为当。 虽然这个问题还有待材料的进一步发掘考证,但不论怎样,曹振彦“护持指示”使王鼎吕“得归民籍”的基本事实及其意义是无可怀疑的了。

  三

  曹振彦的义举对于王煐一家的意义显而易见,对于王煐与曹寅数十年交谊的意义已有人论述。 然而,这一史实对于曹振彦和包衣曹家的意义何在? 却是人们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它为我们揭示了曹振彦思想性格的一个重要方面。 要分析曹振彦为什么能这样做,了解他的心理动机和过程是困难的,但却是有迹可循的。 一个素昧平生的被俘获的宝坻年轻人的命运,甚至是敌对的抗清志士的遗孓,为什么能引起一位入满已久的包衣汉人头目曹振彦的深切关怀和同情,以至于使他敢于冒着风险给予救助?他们的情感契合点在哪里? 王煐的诗注可以给我们提供答案。 这个答案就是“得归民籍”所包含的信息内容。 我们可以想象,这位十七岁小男孩为抗清全家殉难的身世,一定很深地触动了曹振彦的隐痛,因为十几年前后金天命六年(1621)努尔哈赤攻破沈阳城时,二十来岁的振彦正是同样被俘,与父亲和全家一起成为满洲包衣,而且世世代代无法改变其奴籍。 虽然天聪三年皇太极选拔人才,“诸贝勒府以下及满汉蒙古家所有生员,俱令考试,……得二百人,凡在皇上包衣下,八贝勒等包衣下,及满汉蒙古家为奴者,尽皆拔出”。[21]他也因此有幸成为“教官”,但他一家的奴籍也并未得到改变。 可以说,“得归民籍”正是包衣曹家的心结和梦想。 他不忍也不愿这位年轻人遭受他自己和包衣曹家受过的为奴之苦。 如果真如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包衣奴才与主子亲信密迩,可以享受种种自由民没有的旗人特权和好处,他为什么不把王鼎吕带回去享受幸福,而要冒着风险给予救助呢? 事实是:无论王鼎吕还是曹振彦心中,出奴籍,归民籍,都是当时脱离苦海的唯一抉择。 尽管民籍并不意味着幸福,但对人的基本生存需求而言,人身自由乃是高于一切的价值。 也许正是自己和全家浃骨沦髓的为奴之痛,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情怀,以及血脉命运相连的民族同胞情感,驱使他做出了救助王鼎吕“护持指示”“得归民籍”的勇敢义举。

  我们绝不应低估王鼎吕“得归民籍”事件对于曹振彦和包衣曹家的研究意义。 可以说,在包衣曹家家世材料极其缺乏的今天,救助王鼎吕“护持指示”“得归民籍”是一个重要的补充和突破口。 它揭示了曹振彦隐秘的精神世界和人格修养的一个重要闪光点。 过去,人们只看到曹振彦这位前明生员,入清后,历任教官、佐领,以贡士任州府官员,直到从三品盐运使忠心耿耿步步上升的一面,曹振彦救助王鼎吕“得归民籍”的事件被发现,把他长期压抑掩埋的痛恨奴籍、向往民籍、痛恨奴役、向往自由的隐秘内心追求和敢作敢为的义勇精神推向了前台,闪耀出真正的人性光辉。按照这种思路,可以推想,也许曹振彦救助的并不止一人一事,可惜留下的历史记录太少太少,王煐诗及注的发现,已经弥足珍贵了。

  王鼎吕“得归民籍”的发现和解读,也填补了包衣曹家精神传承研究的一个重要空白。 本人在曹寅和曹雪芹研究中,发现了祖孙一脉相传的反奴情结和自由心性追求。 本来,在满清王朝“严主奴之分”“严满汉之分”的基本国策下,世代为奴的包衣曹家的反奴情结和自由心性追求是一个完全合乎逻辑也合乎事实情理的人性命题。 然而由于曹家一度享有的荣华富贵掩盖了这一基本事实,人们并未给予足够重视。 而且,当试图把这种精神传承链条向上延伸时,还遇到了困难,出现了空白和断裂。 空白和断裂带主要就是曹振彦一代。 笔者曾经越过这一空白,寻找到前明武官曹锡远,从他被俘后的拒绝出仕的倔强个性和不合作态度(这也许是其家族成为辽东曹氏唯一沦为满洲包衣的重要原因)发现家族传承渊源。[22]但曹振彦的政治转向却使证据薄弱的探索遇到了困难。 现在,王鼎吕“得归民籍”事件的发现和解读,使这一传承链条得到了完整的链接。 原来,救助王鼎吕实现的“得归民籍”乃是被俘的曹振彦父子和全家的终世梦想,也是它后来得以延续的起点。 往后,是曹玺开始的与明遗民密切交往所隐含的民族回归情感。 再往后是曹寅的“身心相悖的双重人格”,特别是他的奴性忠诚与反奴人格并存的复杂状态,他年少侍卫时期反复感叹“尘役苦无厌”“辕辙何时休”的无法摆脱的行役之苦,他对亲友倾吐的“莫叹无荣名,要当出篱藩”“身世悲深麦亦秋”的身世之感,他通过病鹤、羁马、笼鹰、圈虎等系列隐喻形象表达的羁囚之愤,他的爱石情结和作品石头意象表达的自由心性追求[23],他对老友姚潜(1624-1709)侍养终身,不仅因为姚是气节高尚的明遗民,也还因为姚氏“值其妹家被祸,没入戚里为奴,不惜罄毁家赀,走京师,极尽谋虑,赎妹氏及孤甥以归”,在这种义举里,我们依稀看到其祖父振彦救助王鼎吕“得归民籍”的义举影子[24]……直到曹雪芹,由于家庭变故,时代滋养和个性发展,祖辈的双重人格向“嶙峋更见此支离”的叛逆性人格转变,并通过《红楼梦》进行伟大的反奴艺术创造:他借助补天顽石隐喻“天不拘兮地不羁”的自由本性哲理,借晴雯、鸳鸯、龄官等形象奏出的身为下贱、心比天高的反奴强音,“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为健仆走卒,甘遭庸人驱制驾驭”的人格宣示,通过贾宝玉“全放出去,由本人父母自便”传达的解放奴婢的理想,对等级奴役制度和奴性人格的揭露批判,等等,以及曹雪芹晚年“出旗为民”争取人身自由的努力[25],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传承发展创新轨迹。[26]可以说,《红楼梦》不但凝聚着数千年的民族文化文学传承创造,也凝聚着作者及其包衣曹家为奴的百年辛酸和反奴的百年梦想。

  笔者认为,在曹雪芹家世研究中,存在着重材料考证、轻意义诠释,重血缘关系、轻精神传承的偏向。 考证是基础,但没有意义诠释,材料的隐含信息就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掘和显示。 王鼎吕“得归民籍”就是一个例子。 当然,对包衣曹家精神传承的研究的意义远不止于弄清其自身的线索脉络,更在于加深对《红楼梦》博大深邃内涵的理解,并为曹雪芹著作权奠定无可置辩的内证基础。 因为只有走近曹雪芹,才能走进《红楼梦》。

  包含曹振彦在内的包衣曹家的精神传承研究,正是走近曹雪芹的重要通道。

  2020 年元月写,9 月改定于深圳

  注释

  ① 参见高树伟《王南村·风木图·曹寅——两份关于曹寅的新材料》,《红楼梦学刊》2012 年第2 辑;顾斌《曹学文献探考——有关曹学考证方法的检验》,阅文出版社2019 年版,第194—197 页。

  ② 参见宋健《发现清初著名诗人王煐》及所附资料,王煐原著,宋健整理《王南村集》,天津古籍出版社2015 年版,第11 页。

  ③ 《清代诗文集汇编》收有王煐《忆雪楼集》《少作偶存》《田盘纪游》《磵上草》《蜀装》《芦中吟》《秋山吟》《 衡游草》《并乡》《前后写忧》《还庚》等十余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至2012 年影印版。 今人宋健整理有《王南村集》。王煐《挽曹荔轩使君十二首》载《芦中吟》。

  ④ 清人称“国初”,指1644 年顺治入关之前。 如福格《听雨丛谈》卷一“满蒙汉旗分”条云“汉军乃辽东、三韩、三卫人民,国初称乌真超哈”;“笔帖式”条云“国初都沈阳时,未备文学翰林之职”等。 福格《听雨丛谈》,中华书局1984年版。

  ⑤ 《清太宗实录》卷三十“崇德元年”条,《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 年影印本。

  ⑥ 王先谦编《正续东华录》崇德一“九月己酉”条,撷华书局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年影印本。

  ⑦ 《满文老档》第十五函,第26 册,中国第一历史博物馆,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译注,中华书局1990 年版。 “白奇超哈”解,据张书才2020 年9 月9 日给笔者的微信。

  ⑧ 计六奇《明季北略》,中华书局1984 年版。

  ⑨ 参见《宝坻话古今:宝坻城的演变》,微信公众号“宝坻微生活”2019 年3 月23 日;《满文老档》第十四、十五函,第22—28 册。

  ⑩[11][12] 宋健《王南村年谱》,天津古籍出版社2017 年版,第6、6、7 页。 另有《光绪顺天府志》等记载,大体相同,兹不赘引。

  [13] 参见宋健《王南村年谱》,第240、328 页。

  [14] 张书才、李一鹗编注《曹寅全集·奏疏卷·前言》,未刊稿,张书才提供。

  [15] 《清太宗实录》卷四“天聪二年三月庚寅”条,《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 年影印本。

  [16] 黄一农认为,至迟在天命八年前,阿济格已任镶白旗旗主。参见黄一农《二重奏:清史与红学的对话》,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9 页。

  [17] 参见黄一农《二重奏:红学与清史的对话》,第46—55、59 页。

  [18] 《大清律例》《捕亡》篇“徒流人逃”条,参见杜军强《私放在押人员罪法律适用探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年。

  [19] 《清太宗实录》卷二“天聪元年三月己巳”条,《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 年影印本。

  [20] 乾隆十年《宝坻县志》,转引自宋健《王南村年谱》,第6 页。

  [21] 《清太宗实录》卷五“天聪三月”条,《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 年影印本。

  [22] 参见刘上生《走进曹雪芹——〈红楼梦〉心理新诠》,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第170—174 页;《曹寅与曹雪芹》,海南出版社2001 年版,第11—18 页。

  [23] 参见刘上生《曹寅与曹雪芹》,第163—188 页。

  [24] 参见方晓伟《曹寅评传》,广陵书社2010 年版,第205 页。

  [25] 参见刘上生《走近曹雪芹——〈红楼梦〉心理新诠》,第187—203 页。

  [26] 参见刘上生《论曹寅童奴生涯和红楼梦的反奴文化创造》,《红楼梦学刊》2018 年第1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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