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怪异,记事儿起,我就喜欢和大几岁的孩子玩。等到了十几岁,我就喜欢扎在成年人堆里。到了二十岁,我又喜欢上和老年人交流,更多是听他们讲以前的事。我生命里密切接触过三个女性长辈,我太姥姥、姥姥、奶奶。姥姥岁数最小,她是大脚;奶奶比她大十来岁,是开明地主的孩子,也是第一批敢于不裹脚的民国女子;只有太姥姥是小脚,她身体硬朗,走起路一拧一拧的。在她的手臂上我第一次看到了刺青,是用绣花针穿上线沾墨汁缝的。我永远无法知道她为什么缝出那些凌乱的黑点,但我猜一定是有意义的,那一定是她记日记的方式。她不会写字。
作家毕飞宇说:虚构是小说家的的权利,也是小说家的骄傲。我深以为然。这篇小说的原型是太姥姥,但故事里的人不是她。我要给那一代人,那一代女人写一点东西,要的不是现实的真实,而是文学真实。就如王安忆所说:现实真实永远是干瘪的,令人失望的。那些令人唏嘘的清末民初的女性,她们也会期待我为她们赋予些形而上的东西吧?
我亲眼见过被裹成残疾的脚,这个画面一直刺激着我,于是我开始写了。
写接近一百年前的事情,无论如何不是标注一个年代就解决了的事,基本的功课必须做充分。比如小说里提到的钱,我为此阅读了民国时期的东北货币简史。读了这些史料,让我下笔的时候能对那个时期有一个温度的把握;为了写胡子抢劫一段,我特意找到一位特殊的朋友,他对那个时期的土匪黑话很在行,这些黑话一直流传下来,现在还有人使用。我忽然发现当年我和那些老人的聊天开始起作用了,这些不刻意的准备或许就是冥冥中的安排,让那些百年前的人物在我眼前可以自由走动、说话、奔赴自己的结局。
感谢《短篇小说》发我这篇稿子,在这个纸媒圈子时代,还有这样的质量说话的刊物很不容易。曾经有一个简历很漂亮的作家和我聊天,他说他上过很多大刊物,唯独《短篇小说》上不去,问我有没有办法。其实办法是有的,就是扎扎实实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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