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波拉导演的电影《教父》三部曲被称作美国黑帮史诗,对今天的观众来说,它在扫黑除恶、依法治国方面恐怕没什么警示意义,因为黑帮只是它的外壳,人心、人性才是它的内核。《教父》对这个内核给出了文学级别的描写,与一般类型电影或通俗小说不同,《教父》并没有让每个人物简单认领一个性格,然后兢兢业业地做这个性格的注脚,而是精心呈现了每一种人格的来龙去脉,人何以至此,最终又导向何种命运,电影都给出了令人信服的推演,加上人物众多,关系复杂,最终交织出一幅宏大的人心人性运算图。这一点足够严肃,值得所谓“严肃文学”的作者们研究和学习。
作为一名小说写作者,我对《教父》的研习采取了最笨拙的办法:撇开理论、时代等一切外在因素,直奔人,紧贴着人,一刻不敢离开人,用近似转述的方式将这些人的故事重讲一遍,即使有所结论,也尽量建立在再次叙事与亲自叙事的基础上,先有叙事,而后有所悟;叙事充分了,有没有明确成文的悟,甚至都不重要。
有关《教父》的文本当然汗牛充栋,其中专业人士多关注摄影、剪辑、表演等技术环节,以及所谓美国梦、黑帮史、移民本土化、战后西方社会的乱与治等较宏大的主旨,影迷则执著于片中人物关系的梳理与经典对白在家庭、商界的应用,总之,多从人物外部与局部入手。与之相对应,我试图从内部和整体上去理解片中几个主要人物,为自己的文学与人生汲取营养。说到底,评价一部文艺作品的重要标准就在于:作品中的人能否穿越时空,与现代人、自己人心意相通。
我试图从内部和整体上去理解片中几个主要人物,为自己的文学与人生汲取营养
教父胜在对人的研究
《教父》第一部有一个经典桥段:斩马事件,因画面过于惊悚,常被影迷津津乐道。事情是这样的:教父的教子、好莱坞演员强尼因为得罪了某著名导演,丢掉了一个志在必得的大好角色,教父于是派出另一位养子、同时也是他的军师汤姆去搞定此事。汤姆是律师,西装革履,讲话文质彬彬,不是那种动刀动枪的人,他到了好莱坞,与那导演摆事实讲道理,拉关系套近乎,希望为强尼争取到这个演出机会。导演知道汤姆的后台是教父,面上不敢怠慢,邀请汤姆来家里共进晚餐,还带他参观豪宅,但是对汤姆的诉求,导演可是一点不买账,晚饭饭桌上就把汤姆赶走了。镜头一转,天蒙蒙亮,影史上著名的那一幕上演了:导演梦中惊醒,发现满身是血,连忙掀被子找伤口,结果发现自己毫发无损,是他最心爱的一匹马被斩首了,马头在他被窝里。从教父听完汇报,到下令斩马,又隔了三四天时间,这三四天教父只做了一件事:研究导演这个人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强尼得到了那个角色,重回事业巅峰。
年轻时看电影,对这段情节有两个误解,一是时间,因为转场紧凑,晚餐接着黎明,我误以为斩马就发生在晚餐的第二天凌晨,感叹黑帮办事效率高,真可谓阎王叫你三更死,不敢留人到五更;二是主使人,因为从头到尾都是汤姆在周旋,并且汤姆前脚刚走,马就被杀,所以我一直认为这是汤姆的主意,感叹这家伙真不可貌相,满口法律正义,内心如此阴狠,还虐杀小动物。然而我错了。
马里奥·普佐的小说原著披露了更多细节:斩马并不是汤姆想到的,汤姆被导演赶走后,马不停蹄返回纽约家中,第一时间向教父汇报,因为教父有一个重要纪律叫“坏消息必须第一时间汇报”。从教父听完汇报,到下令斩马,又隔了三四天时间,这三四天教父只做了一件事:研究导演这个人。
研究素材来自汤姆带回的一手资料。
教父不可能亲自去找导演,他是黑帮大佬,导演是台面上的光鲜人物,二人不能有公开交集,贸然去了,万一谈不拢,也没有回旋余地,所以教父派出一个同样有光鲜身份的心腹:律师汤姆。汤姆如果直接以光鲜手段搞定此事,当然更好,但大概率搞不定,搞不定也要去,因为汤姆可以在光鲜身份的保护下尽情地观察导演,为教父带回宝贵的一手资料。
教父详细询问了汤姆对导演的观察,导演家中如何陈设,导演如何说话做事,导演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导演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不厌其烦。接下来的几天里,教父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反复设计手段。按说黑帮是最不择手段的,不然黑从何来?但教父不是一味的黑,而是从至黑到纯白,为对方量身订制一款最恰当的灰——对方是好莱坞呼风唤雨的人物,这手段既要有足够的威慑力,又不能太过火而捅了娄子,度最重要。他最后祭出斩马的手段,基于这样几方面考虑:
首先当然是震慑,堂堂好莱坞大导演的豪宅,众兵把守的私人马厩,我的人可以随便出入,随便割下马头塞你被窝里,你怕不怕?我今天可以杀你的马,明天就可以杀你的人,你能不怕?
其次,震慑的力度,要刚好达到让导演敢怒而不敢言、心痛又说不出口的程度。有钱人都爱收藏点什么,教父从汤姆口中得知,这位导演专爱收藏马,其中一匹汗血宝马更是重金从俄国贵族手中买来,是导演心头至爱——要杀就杀这匹马,否则你刮他的豪车,他根本不在意,搞不好还会招来交警;同时,导演又是极好面子的人,爱马被杀在被窝里这种事,他纵使再恨,也不好意思嚷嚷出去,太丢人。斩马之后,教父特意叫人留意近期报刊电台,有没有报道这起事件——果然没有,导演把这桩家丑捂得严严的,结结实实吃了一个哑巴亏。
最后当然还有法律上的考量,这一点教父可能咨询了汤姆,在那个年代的美国,杀马构不成刑事案件,也没有什么动物保护者协会一类的出面谴责,法律风险和道义成本几乎为零。
教父和导演这番斗智斗勇,我读得非常有同感,因为多年前我也曾扮演过导演这一角儿,那时我刚在上海买房,我和家人都没经验,和中介起了冲突,中介要给我们点颜色看看,但是我一介书生,不打架斗殴,家里也没养宠物马,中介从何下手?答案很快揭晓,有一天我回到家,钥匙插不进锁孔了,仔细一看,锁孔里插了三根牙签。
撇开其中的法律和道德不讲,单看技术层面,这三根牙签让我敬佩至今,它充满想象力,又将度拿捏得恰到好处。首先这三根牙签破坏力极大,我打电线杆子上的开锁电话,找来一个专注开锁三十年的师傅都没办法,最后是用大铁锤把防盗门砸烂,才进了屋;其次,这个事不大不小,既震慑了我,又不至于招惹到警察,事实上我当晚就去辖区派出所报了案,但是连警察都笑我:你说中介堵你锁眼,你有什么证据? 这么好的素材,我甚至连微博都没发一条,因为太丢人。至于后来这件事被我改头换面写进小说里,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
所以说我们也不要盲目崇拜美国黑帮,本土黑帮对人,尤其对我这一类人的研究其实也非常专业了,搭眼一看,就知道我这种戴眼镜的人的短板:脸面薄,胆子小,怕麻烦,遇事爱找警察,警察忙得很,不大会为了三根牙签立案,何况无凭无据。塞三根牙签与斩马异曲同工,电影与人生相互印证。
有些人死于被人研究
反过来讲,终生研究别人的人,最怕被别人研究。很不幸,这个反例发生在教父的大儿子桑尼身上。 桑尼在公路收费站被乱枪打成蜂窝的场景堪称《教父》系列的名场面,也是黑帮电影史上的名场面,引得多少后作争相模仿。表面上看,桑尼死于内奸出卖,究其根本,则是他未得父亲一生精髓,不小心被人研究透了。“二战”结束,百废待兴,黑帮也蠢蠢欲动,待要重整江湖,以索拉索为代表的新兴势力意欲染指贩毒业,拉拢教父一派入伙,双方骨干约谈,教父听完索拉索的入伙方案后,礼貌地回绝了,这时候,坐在教父身后的桑尼坐不住了,隔着教父插话:索拉索,你刚才说的是不是分给我们三成利润?
桑尼不聋,现场谁都不聋,桑尼多此一问,是要提醒父亲:这么好的生意干嘛不做?
教父罕见地发作了,当着所有人面训斥儿子:不好意思,我没管好自己的儿子,让他这样乱讲话。送走索拉索一伙,支走身边人,教父把桑尼留下,拍打着他的脸提醒他:永远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在想什么。
桑尼坏就坏在他让对手知道了他在想什么,他想做这门生意,他对分成有兴趣,他和他的父亲在这件事上意见不尽相同,他们家族内部有分歧。一句插话,桑尼之心路人皆知。
接下来,教父被刺,汤姆被拘,双方大开杀戒,直到桑尼被乱枪打死,对方这一波狠毒操作,都建立在对桑尼的成功研究上。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以教父家族的实力,如果全家上下同心,坚决对毒品说不,索拉索未必真敢动手。桑尼看似忠勇,实则是整个家族的漏洞和不稳定因素,因此成为僵局中对方的一子活棋,他只是不小心暴露了一次,一秒钟,就被对方抓住,无限放大,终于不可收拾。柯里昂家族由盛转衰,始于桑尼这一句插话。
桑尼不是唯一的反例,论“管不住嘴”,二哥弗雷多只能是大哥桑尼的加强版。都说老教父治家有术,教子有方,堪称黑帮界的傅雷,教父金句堪称简装版的曾国藩家书,容我斗胆驳一句:老大老二真没教好。也许那几年正值老教父事业上升期,无暇家教吧。但是与索拉索谈判前,教父这个“一辈子只学会了小心”的人,会前没有统一自己人的口径,明知桑尼脾性,没在会前下死命令让他闭嘴,有什么意见会后单独说,这是教父的失职,更是一个父亲的失职,他在会上当场表示“我没管好自己的儿子”,不只是在外人面前的自谦和自保,更是肺腑之言。
然而一切都晚了,失职的后果是一场人间大悲:父亲丢了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
当然,每个人的性格都是先天后天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不能一出事就搬出“子不教,父之过”,但是不管怎样,老大老二都在某种意义上长成了老教父的反义词,尤其老二弗雷多,全方位的转基因了。
弗雷多充当了下一轮黑帮大火并的那个漏洞,被对方死死捏住,反复使用,已经不只是一枚活棋,而是对双方都致命的决胜棋。这一点弗雷多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他做小人物做惯了,不知道木桶的最短板也是木桶最关键的一块板,不知不觉做起了双面间谍,双面露马脚,外人、内人面前都管不住嘴,这样的人,真该远离一切职场,专心钓鱼就好了,偏偏生在黑手党家里,真也不幸。逼得三弟迈克最后丢卒保帅,断臂自救,则是人间至惨,不幸中的不幸。
同样是死,桑尼喋血街头,死得壮烈,死了也能上黑帮英雄榜;弗雷多死得卑微,丑陋,不明不白,连个工伤都算不上。(弗雷多包括妹妹康妮的人格嬗变之路另有一条线索,下文详谈) 。
迈克晚年领悟:敌人对你动手,总是从你最亲近的人开始下手。这里的下手,不只是下杀手,也可能是收买、利用、和平演变、将性格悲剧推演到极致,但最终都难逃一死——多么痛的领悟!
没有人知道迈克想什么
所以,等到迈克继承大统,成为二代教父,他永远地记住了父亲那句“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在想什么”,并将这句话贯彻得更极致。我统计了一下,《教父》第二部,迈克前后五次暴怒,五次都是对自己人:一次对保镖,一次对家族前辈弗兰克,一次对二哥弗雷迪,一次对妻子凯,一次对汤姆。但是一旦面对敌人他从不失态,从来都是不苟言笑,几次和大 BOSS 海门·劳斯当面交锋,迈克都极力按压情绪,时刻管理好自己的表情和肢体,他第一次登门拜见海门·劳斯时,在门口紧张地翻动手指,翻动手指已经成了他面见对手前的习惯性动作,我想他在努力松弛肌肉,将脸上身上残留的一点内心信息抹得干干净净。
《教父》第一部里,迈克面见拉斯维加斯大佬莫格林谈收购,手上不停摆弄打火机和烟盒。那时他大权初握,局面混乱,他面上强硬,底气还不足,手上动作出卖了他。要等到第二部面见海门·劳斯时,他才学会进门前先翻动手指,翻好了,心情平复了,再进门见人。
迈克对人的研究,也还比不上父亲那样精准和确信。第一部结尾,迈克先清剿五大帮派头领,再锄内奸,内奸也有先后顺序,先清理父亲曾经的左臂右膀泰西欧,再清理自己的妹夫卡洛,这一波操作称得上逻辑清晰,但最后一步清理卡洛时,对于卡洛是内奸这件事,他其实没有十足的把握,放在最后清理,是要借前面的清理事实,先从心理上击垮卡洛,再逼出真相。迈克对卡洛说“不要告诉我你是无辜的,这会羞辱我的智商”,不是宣判,而是诈他。当然卡洛不是什么狠角色,一吓一诈,也就全招了。迈克拿到口实,这才下达杀令,这一瞬间的犹疑,是迈克和父亲的区别。
饰演迈克的阿尔·帕西诺是我非常喜欢的演员,一举手一投足都在为迈克这个人物服务,完全将角色内化成了自己。肢体语言最不会撒谎,单看迈克的走路姿势就能看出,他是一个时刻隐藏自己的人。有一次和朋友聊起当前屏幕上流行的霸道总裁,个个昂首挺胸,气宇轩昂,我说:霸总们应该好好学学迈克的走路姿势,一个时时在计算、时不时还要躲子弹的人,腰不可能直。
《教父》第三部里有一位Joey Zasa,倒真是这样一位气宇轩昂的人物,此人天生一副老干部相,头发梳得油亮,大衣穿得笔挺,据迈克说,他还曾被评为衣品最佳的黑帮头目,照片登上时代周刊封面,妥妥的纽约靳东。然而这人过于外露,时时将“上位”二字写在脸上,穿在衣服上,恰恰做不了霸总,开场没多久他就被迈克的侄子文森特当众咬了耳朵,又过了没多久,直接被文森特一枪毙命。
没有人知道迈克在想什么,迈克成也在此,败也在此。第二部结尾,迈克纠结于要不要断臂自救时,曾罕见地与母亲交心——《教父》系列满满全是男人戏,女人似乎不重要,其实不然,男人的每一步选择,其实都有女性的作用,只是电影刻意表现了硬币的一面——那时母亲垂垂欲老,黑暗的内室,温暖的火炉旁,与母亲贴面相对,即使冷硬如迈克,此时一定也柔软下来,试着放下一些戒备,他对母亲说:妈妈,告诉我,爸爸那时的内心是怎么想的……如果我想保护家人,最后却害了家人,怎么办?
很遗憾,一个封锁自己太久的人,偶尔敞开心扉,别人未必反应得过来。迈克的心走得太远太深了,即使在母亲面前,他也早已变成一个陌生人。果然,母亲误解了他第二句话的意思,给出了错误的因此也是无效的安慰。迈克彻底无助,只有拼死一搏。
一个封锁自己太久的人,偶尔敞开心扉,别人未必反应得过来
我也是一个儿子,人到中年,越来越变成母亲的陌生人,这种体验刻骨铭心。这个世界上,如果连母亲都不再了解自己,便是彻底的孤独。
物极必反,迈克最终是被海量秘密压垮,成为一个完全闭锁的人,这样的人让敌人畏惧,也让家人远离。遥想当年,年少的迈克擅自报名参军,大哥气得不睬他,一帮人在外间热闹庆生,将他一人丢在餐厅抽烟。迈克的孤独终老,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伏笔。从第一部结尾处保镖那个经典的关门,到第二部后半段迈克亲手对妻子凯关门,直到最后一部,那些通往至亲者的门,都被他一扇一扇地关上了。
有一种平庸叫报复式平庸
还是回到迈克报名参战的那一天。那一天日本偷袭珍珠港,老教父过生日,这一天父亲仍然健康、强大,儿女也正年轻,兄弟姐妹济济一堂,欢声笑语,妹妹康妮和帅哥卡洛第一次相见,一段姻缘初露端倪。正是在这样一个难得的家族太平时光里,迈克冷不丁抛出重镑消息,将众人的喜悦浇灭:他私自报名参军,即将和当时的众多热血青年一起奔赴太平洋战场,与日本决战。迈克一脚站到了家族的另一面,成为一名光荣的叛徒;并且他成了一个地道的美国人,代表美国参战,交战方有日本,也有他的母国意大利。
可想而知这个消息在兄弟间引起的强烈反应,火爆的大哥桑尼直接要动手打他,汤姆则照例对他摆事实讲道理,至于康妮,先被桑尼勒令闭嘴,紧接着就和卡洛一起被支走,人群中,只有二哥弗雷多一直盯着迈克看,眼神复杂,然后,像是终于找到插话机会,也鼓足了勇气,他的手伸向迈克,“太好了迈克,祝贺你”。兄弟二人隔着餐桌握手,被主座上的桑尼一手打开。随后,弗雷多也被桑尼支走,房间里只剩下桑尼、汤姆和迈克。
这一幕极富象征性,每个人的性格及未来命运走向昭然若揭,弗雷多连同康妮,这两个家庭权力结构的末梢人物,好像只在生日、婚礼这类全家团聚的时刻出现,一遇大事、正事,立刻被支走。这一天他俩先后被桑尼支走,一看就不是头一次,所以他们两人走得很熟练。桑尼支走他们的理由分别是“带卡洛去看圣诞树”和“去给我倒杯酒”,这理由朴素得近乎羞辱,而康妮全无抵抗,立刻乖乖带着卡洛去看树,卡洛是谁?第一次造访他们家的一个外人,这意味着康妮和外人被归入了一组。餐桌上不谈工作、女人不问政事,这是柯里昂家族多年的规矩,康妮大概不觉得受辱,她的前半生甚至一直是这套规矩的极力维护者,几次在餐桌上制止大哥谈工作和战争便是明证,可是弗雷多呢?他可是家族响当当的二公子,被大哥支去“倒酒”时,镜头没有给到弗雷多,只听到话外音,大哥又补了一句“快去”,可见他在接到大哥第一命令时多少反抗了,至少怠慢了一下下。
这稍稍怠慢和反抗的一下下,便是弗雷多全部的尴尬与悲剧所在,他是整个家族最不上不下的一个人,当众人一致声讨迈克参军时,他敢独自与迈克握手,其中饱含着他对自身处境的考量:连那个看上去比自己还文弱的三弟都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我呢?他送给迈克的那句祝福,有羡慕,有委屈,有嫉妒,有自叹不如。
费雷多当然软弱、没脑子、不堪大用,这一点估计连柯里昂家族新入职的小喽啰都看出来了,但弗雷多的平庸有多少是天生的,多少是后天环境一点点造就的?他成长的年代,正是父亲事业上升期,一个近乎完美的教父形象正冉冉升起,无论血缘还是精神意义上,这个碾压一切的父亲都过于高大和遥不可及了;这还不够,还有一个桑尼生在他前面,这位大哥孔武有力,自小喜欢打架,十几岁就在街头杀人,早早纳了家族的头名状,在这样强悍的大哥面前,弗雷多还能怎样?迈克参军、教父生日那一天,寿星还未到场,桑尼用手指抹蛋糕上的奶油吃,又顺手从桌上拿起一样吃的,被康妮和弗雷多制止,康妮说:“爸爸回来前不要偷吃”,弗雷多则伸手打掉桑尼手中的食物,兄弟二人立刻模拟了一场拳击,虽是玩笑,但是强弱分明,桑尼拳拳有力,弗雷多的回击软塌塌的,近乎安抚与讨好。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这样的打闹发生过无数次,其中有真有假,弗雷多是永远的输家。
迈克出生后,弗雷多处境更糟,迈克还在襁褓中,父亲就公然宣称最爱迈克,康妮婚礼上,父亲在公事繁忙的间隙,几次扒着百叶窗往外看——他在等迈克,迈克一来,他脸上表情立刻不同,迈克不来,他坚决不肯拍合影。父亲对迈克的偏爱路人皆知,大哥大概不会嫉妒,毕竟年龄相差大,况且大哥自身强大,似乎不太需要父亲的宠爱,只需要父亲的敲打。弗雷多不同,他需要父亲的爱与赏识,可他偏偏是掉在父爱夹缝中的那个人,既没有得到足够的爱,也没有得到足够的敲打,反而时刻活在残酷的兄弟对比,以及由对比所引发的自卑中。
中国有句老话:老大傻,老二奸,调皮捣蛋数老三。虽说过于绝对了,多少也有一定代表性,其中既有先天生育的原因,更有后天家庭角色与家庭关系的塑造。老大的傻,其实是有勇无谋,忠勇有余,灵活不足;老二夹在中间,间于齐楚,从小会察言观色,在强者中间求自保,自然显得奸;老三最受宠,爹妈“最喜小儿无赖”,当然就助长了老三,调皮捣蛋其实是聪明伶俐的表现,也暗含着对家族基因的叛逆。柯里昂家的三兄弟正是如此,世界各民族的民间传说与文学作品中都不乏这类三兄弟故事,《卡拉马佐夫兄弟》也可看作俄国三兄弟的故事,三位卡拉马佐夫的性格也基本没逃出这句中国老话。
弗雷多的弱者角色在迈克掌权后达到了极致。迈克的成长跨度太惊人,他曾是家族的异类,大哥口中的大学生、书呆子、“爱因斯坦先生”,教父遇刺,家族元老克莱门扎教迈克烧菜,因为他觉得“有一天你可能要同时给二十个人烧菜”,虽是玩笑,但看得出那时家族对迈克的大体定位;桑尼排兵布阵,调集全体家族力量准备与敌人决斗时,迈克分到的任务是“在家接电话”。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比自己还不重要的人,一跃成为家族领袖,二代教父——没有人比弗雷多更受伤。
弗雷多展开了报复,报复的办法是让自己加倍地平庸,以至沉沦。既然大事、正事都不找我,那我就更加沉迷于声色,既然你们都娶了相夫教子的贤女子,我偏偏要娶风骚的败家女,既然你们都不赏识我不重用我,那么谁赏识和重用我,我就跟谁亲,哪怕这个人是家族的敌人。
差不多二十年以后,迈克与弗雷多最后一次长谈,弗雷多瘫倒在躺椅上,贡献了最具爆发力的一场表演。兄弟二人彻底决裂,弗雷多由唯一支持迈克的人,变成迈克口中“不是我的兄弟,不是我的朋友,再也不想见到”的人。我们可以说他们都变了,也可以说他们其实都没变,是手足间巨大的不平衡摧毁了他们。
我们可以说他们都变了,也可以说他们其实都没变,是手足间巨大的不平衡摧毁了他们
手足间巨大的不平衡摧毁了他们
我父母是“五零后”,兄弟姐妹众多,其中总有几个“吃里扒外”者,最为家人所不齿,他们成年后怨怼父母,敌视姊妹,外人面前却变得嘴巴很甜,哥哥姐姐张口就来,比亲的还亲,婚后更是嫁鸡随鸡,我有个小姑,连口音都跟了夫家,别人家训孩子“不学习,就知道玩儿!”她训孩子“就知道玩!”把北方人的儿化音都丢了,被娘家人耻笑多年。我的观察,这几个所谓“吃里扒外”的人,都是原生家庭权力结构中的边缘人物,比如小姑,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又是女孩,她出生的时候,前面众多哥哥姐姐早已站牢了各自的位置,她的到来完全是多余的,在那个饥饿的年代,家里需要的是男劳动力,而她只能把原本就不够的口粮又分掉一些。并且她小时候最爱哭——“爱哭”很可能也是家人对她的歧视性概括,饿了困了不舒服了,哪个孩子不哭?哭是婴儿表达诉求的唯一方式,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哭的小姑却只招来反感——在所有的报复行为中,报复家人成本最低,效果最好,小姑日后的种种“吃里扒外”便是对家人的下意识报复:我就要和外人好,我就要好给你们看。她与外人交好,其实也是对家人间接地示好,其中有撒娇,也有威胁:你们再不对我好点,我就跟别人好去了!想想《教父》系列那个华丽的开场,正是康妮和卡洛的婚礼,他们二人却是婚礼中最不起眼的角色,好像他俩结婚只是为了给那些主角们提供一个轮番登场的舞台
康妮的报复性平庸,乃至沉沦,也大体相似。她与卡洛一见钟情,结婚生子,孩子认迈克作教父的当天,卡洛以家族内奸身份被处决,从此教父取代亲爹,接管了一切,这让康妮怎么想?卡洛这个男人,来的时候是被家族带来的(桑尼把卡洛介绍给康妮),走的时候也是被家族带走的,来来回回都是家族决定的,我算什么?这可是我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啊,怎么就被你们这群男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想想《教父》系列那个华丽的开场,正是康妮和卡洛的婚礼,他们二人却是婚礼中最不起眼的角色,好像他俩结婚只是为了给那些主角们提供一个轮番登场的舞台。丈夫死后,康妮开启了她的报复之路:找一个与家族相反的男人,然后抛家弃子,和他私奔。迈克曾当着这个男人的面对康妮说:我不知道这个男人是干什么吃的,他根本不爱你,他只是贪图你的钱——康妮当然知道这一点,可她偏要找这样的男人,只因为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并且只有这个选择才能伤到迈克。
弗雷多和康妮,家族的难兄难妹,就这样走上了同一条道路。《教父》第二部开场,弗雷多带着他的妻子、康妮带着她的男友齐聚家族盛宴,儿媳妇和准女婿在众人面前丑态百出,教母——整个《教父》系列几乎都没说几句话的这位母亲,突然贡献了最刻薄的一句毒舌:我怎么总觉得他俩才是一对?
因此,康妮日后的回归,只能也必须发生在母亲去世后。那一天,母亲的遗体尚在灵柩中,在那间装满阴谋和秘密的黑暗船屋里,康妮跪在迈克面前,吻着他的手,形同父女(康妮与情郎私奔那一天,同一个房间里,康妮曾大声驳斥迈克:你又不是我的父亲!)。康妮回归家族,有对浪荡薄情生活的厌倦与悔悟,有对已成孤家寡人的迈克的理解与同情,有母亲去世给她留下的巨大的亲情空缺,更有交换条件:保弗雷多。
人人都知道,迈克对二哥的暂时保全,只在母亲生前,母亲去世日,便是弗雷多的死期。康妮赶在这个生死时刻扑倒在迈克面前,流着眼泪,宣布停止对迈克的报复,帮助迈克照管孩子和家族内部事务,将余生献给家族。康妮知道,迈克对她仍有情面,她要试一试,能不能用自己脸上这点薄面,再给弗雷多争取一条生路。
这是迈克最艰难的时刻,也是他与父亲的最大不同:父亲从小就死了哥哥,只身一人闯美国,终其一生,父亲的所有敌人都在家族外部;而迈克一出生就有两个哥哥,他接盘的时候,也顺带接下了“手足巨大不平衡”这个事实,并因为接盘而将这个事实进一步做大,却无法从父亲那里继承到关于解决这个难题的任何一句遗言。没有人能苛责他们中的哪一个,在这场巨大不平衡所导致的撕裂中,没有谁是真正的赢家。
对电影的一次文学复写
《教父》系列,我先看电影,后读小说,读小说时我发现电影中的所有精彩桥段基本都在小说中写到了,小说内容远多于电影,电影中的诸多不解,也能从原著中找到解答。但是,与许多原著党不同,我仍然觉得电影优于小说,刨掉其中先入为主的成分,我觉得小说有些松松垮垮,拉拉杂杂,电影则用力拧紧了这个故事的发条,边角料纷纷脱落,只剩下最精干劲道的那一部分。影像由于无法像文字那样直接呈现内心活动,只能把全部精力放在对人物神情、肢体与语言的精心打磨上,反而逼出了对人心、人性更具文学性的描写,可以说,《教父》的电影比小说更小说,至少更符合我心目中好小说的样子。电影因为时长和影像语言限制而选择忽略一些情节,这不只是导演的无奈之举,更是一种高级的留白,既给电影腾出了抒情的时间,也留下了巨大的解读空间,网上有影迷宣称把这个系列电影看了六十遍,或许夸张,但也从侧面说明这个电影经得起反复观看与咂摸。相比之下,小说更像是为电影准备的一部素材与半成品,又像是电影成品的说明书,电影中一晃而过的,未及解释的,尽可以到小说中找答案,但谁是作品,谁是作品的说明书,高下立判。我对《教父》系列电影的解读更像是一次文字的复写。这电影过于丰富和精密,近乎无懈可击,在这样的作品面前,那些理论和概念的拐仗都显得多余,技术或意义层面上的阐释也早被人说尽,我能做的,只是用自己的文字,将电影中那些难忘的画面一帧一帧复写下来。电影原本就有小说原著,也有剧本,我的复写近似于拿橙汁来想象橙子,用番茄酱来培育番茄,似乎更加多余,但是,作为一个文学写作者尤其一个小说作者,这是我能想到的最负责任的做法——如果我们有幸拿到《兰亭序》真迹,那么还有比一遍遍临摹更好的做法吗?
小时候看黄建新导演的电影《黑炮事件》,边看边嫉妒:这故事要是我写的就好了,哪怕假装是我写的也好。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有复写电影的想法,然而还未实施,就发现人家原本就有小说原著:张贤亮的《浪漫的黑炮》。后来看了杨德昌的《一一》,表达欲爆棚,各种人生感悟不吐不快,然而真要落笔,发现怎么写都是在重复电影,再高明的观点都无法高出电影本身一厘米,于是复写的念头又起,并且真的动手写了一些场景,同时深感文字的无力,复写就是无底洞,穷尽笔墨,不及屏幕上一帧。
《教父》的电影比小说更小说,至少更符合我心目中好小说的样子
如今,有了比较丰富的叙事写作实践后,我不再羞于这项工作。量子物理学家玻尔说过:谁不惊异于量子力学,谁就没有真正理解它。我想,如果我不能顺利地复写一部电影,我就没有真正地看懂它。这让我想到功夫或是瑜珈,动作到位了,心意与精气神也就有了。前几年我迷恋安·比蒂的短篇小说,又每每困惑于她的无情裁剪与节制,我后来也用了类似复写的方法来接近她:用我自己的语言和自己最舒服和信服的方式,将她的故事重写一遍,能写下去,就算是一次抵达,写不下去,再读再写。为了更好地共情,我还把她故事中的汤姆吉米替换成中国的老张老王——能不能无缝替换人名,可能也是检验作品成色的一个好办法。这样的工作当然称不上什么二次或三次创作,只是一场笨拙的阅读理解,也是一次虔诚的写作拉练,有时候,只有亲自叙事才能理解另一场叙事。也曾追悔:如果我提早二十年开始这项练习,或许我的文学童子功会更扎实一些。
所幸有《教父》这样的电影,有对人性的丰富研究与复杂运算,本质上仍是夸张和直白的,内外冲突都写在脸上,铺展在大起大落的情节中,是可视的。复写这部电影就像是一次看图说话,或者将一篇量子力学的论文用日常语言译写一遍,虽然不是自己的发明,但跟着那些神奇的公式演算一番,也足以受益,这是我能想到的,一个文学写作者对一部经典作品的最大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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