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痛与逆
——西夏文、徐冰的天书与流沙河的复繁
刘 火
先说西夏文
宋景佑三年(1036)即大夏元年,西夏王朝开国帝王李元昊命大臣野利仁荣(党项族野利部人)效仿汉文,创造夏字。经三年,共创夏字六千余字。蒙古人于1227年灭了西夏,西夏文因西夏王朝被灭而灰飞烟灭,永远沉入历史的深处。从人工创制到人为“灭门”,西夏文总共存活两百年左右(这可能是文字史上最短暂的文字)。如果我们不是以殖民者的观点看待历史和看到不同的文化,我们会看到,每一民族,大约都应有与之相匹配的文化及文明。而文化与文明的传承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文字是重要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虽然至今仍有一些民族没有文字)。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伴随西夏的灭亡,西夏的文明也就灭亡了,至少被埋藏在历史的深处。如果不是后来地下的发掘,即使如此,我们现在知道西夏的历史依然很少。元人写前朝史,有宋史、有金史、有辽史,但独没有夏史。我们知道,南宋(1127-1279)、金(1115-1234)、夏(1038-1227)曾经三足鼎立,为什么元人写前朝史没有夏史。在笔者看来,其中原因之一,一定是文字的障碍。到近现代,拿极有影响的钱穆的《国史大纲》来讲,《国史大纲》里提及西夏只有两处。一处是“那时中国分为三部分:一宋、二金、三夏”;一处是“元人用兵,亦分三大步骤。先取金黄河以北地,灭夏”。除此之外,一部皇皇《国史大纲》再无西夏信息。此前,一部芜杂而又庞然大物的《宋史》,记叙和论及西夏的地方也少得可怜。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夏的文字,作为一种人工“定制”的文字,不仅在国与国交际中障碍多多(《宋史·志·第七十二卷》写道,宋见夏国来使需要“通事”即翻译来交际),而且在本国使用中也因字体繁琐而影响了交际(今天发掘出来的有关西夏文的遗存,几乎看不到如敦煌悬泉汉简、居延汉简那般极具民间生活文字记载的遗存,而只有像《大藏经》、《吉祥遍至口和本续》和官方文书的遗存)。西夏王朝,不仅官制礼乐沿用唐制套用宋制,而且文化也尊孔崇儒。也就是说,在李元昊建夏时,汉文化依然是夏的国家主流文化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但是,仅仅是为了民族一己的利益与虚荣,却生生地抛弃了汉文化得以支撑的汉字,把文字改制成了西夏文字,即“元昊自制蕃书,命野利仁荣演绎之,成十二卷,字形体方整类八分,而画颇重复”(《宋史宋史·列传·第二百四十四卷》)。我们今天得知,西夏文字本是高仿的汉字即高仿的方块字,但远比汉字繁琐复杂。问题还在于西夏文字几乎完全抛弃了汉字本身的表义和声音。西夏文的创制与使用,除了它生生地割断了历史,还生生地与它所承载的文化(以唐及唐之前的汉文化)格格不入。问题还在于,由于它的生造,它没有资源、资历和资格承担起自然语言符号文字所能承担的能力。换句话讲,西夏文字天生就预备了它的短命(它与半造的蒙文和自然语言的满文是完全不同的语言系统),就如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创制的国际语一样。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我们之前忽略了,那就是,汉字在西夏建立王朝和存活王朝时的北宋南宋,正是中华文化高度繁荣发展时期。汉字也在这一时期出现重要现象,那就是汉字加快了它的简化进程。西夏文字却反其道而行之,走上了比汉字更加繁琐的道路。西夏文很少有十画以下的字,大多数都在十五画以上。如汉字“大”仅三划,“大”义的西夏文“ ”则有十五划。元人写的宋史当时就直指西夏文字“画颇重复”(也许,元代也无人识得西夏文)。日本20世纪最知名的历史学家宫崎市定《中国史》一书中指出,西夏文字一是“在汉字原理上创造出来的异体字”;二是西夏文字“没有与汉字相通之形”。只要翻开如天书般的《夏汉字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我们就会知道,面对西夏文,我们属于另一个星球上的人(事实上,西夏文脱离了西夏王朝就成了死文字)。如果承认此说,我们便会看到,西夏文字看似高仿汉字实则是对汉字的反动。说到底,一种逆潮流而动的人造产物。文化会因地域、历史、宗教原因而呈现出蒙昧与文明之分。而文明则作为智慧生物即人向前一种积累所形成的“场”,着力远离蒙昧、抛弃蒙昧走向进步。文明,总是向前的(尽管也曾出现过如欧洲中世纪、二战时纳粹时代等那样的黑暗),也就是通过人的不断试错、不断纠错而表明大多数人接受而又感受之后会带给人益处的“场”。文化的多元性,是文化本身的历史与现实,当然谈不上贵/贱、高/下、尊/卑。文明则是在集合不同的文化的长处益处向更有益人的心智和物质享有方面的“场”。尊重不同的文化,是世界进入20世纪的重要标识,也是世界进步的标识。但是,尊重不同的文化,并不表明我们对文明的逆向行为可以放行。事实上,西夏文字的创制是对汉字的不信任,或者对汉字的反叛。虽说它是西夏文不是汉字,但就方块结字来讲,我们或许可以把它看成就是汉字的痛,即对汉字的逆向行为。
再说徐冰的天书
抛开艺术表达形式,或者抛开在西方取得的声誉,就观念及植入技术来说,显然,艺术家徐冰的天书,来自西夏文的灵感。天书创造出了一种将拉丁文字(具体是英文文字)固化成汉字笔划并按英文读法强行装入汉字的方块字型之中。作为艺术,本文的重点不是要讨论它的艺术位置和它的艺术价值,本文讨论的是,这种完全将不同于方块字的别一文字强行纳入方块字的行为,是顺应文明的进程还是逆向行走。显然,徐冰的天书制作是后者。英文词汇:NEW ORIENTALISM,译作汉语大概就是“新东方”。天书的制作者徐冰,首先把没有汉字特点的英文,改造成汉字笔划特点,即只有汉字(日语文字里借用的一千余个汉字,虽然字型与汉字大致一样,但字义、语音及语法系统则完全不一样)的“点、竖、横、撇、捺、折、提、弯、勾”等;再按汉字的方块形状进行组装拼贴。一个汉字字型不够,就用多个汉字字型,譬如“NEW ORIENTALISM”就用了四个汉字字型。从文化的多元到文字的多种的历史事实上看,徐冰的天书,是一种极端的反文明行为。 “天书”的制作和成品,无论怎样申明和辩护,其表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成品(或艺术品),它的“能指”与“所指”都指向:认为方块字是世界最优秀或最美丽的字(估且不论汉字是否就是世界上最优秀最美丽的文字系统),于是便将非方块字生硬地强暴地纳入其中。这不但强行将一种语言系统纳入到另一种语言系统之中,而且将完全不同的语言(徐冰的天书具有词汇、短语句子、文章即具有语法系统)文字改造拼贴组装后形成的“天书”。说徐冰的天书是汉字的“沙文主义”也未尝不可。对汉字的迷恋到了将别的文字纳入其彀中的极端意识和行为,难道还不表明其旨其义吗?这样的天书不仅不能形成大众的认知对象,甚至不能形成精英的认知对象。显然,作为语言及作为语言的符号,它就是一种极端的反智行为。事实上,“天书”在西夏文上获得的灵感,完全建立在语言优越的傲慢之上。说重了,“天书”的制作者对其他非汉语汉字的歧视溢于言表——把拉丁字母的圆润和线条无端地拉直、拉折、拉弯和拉方。我们知道,以斯拉夫语系(英语、俄语等)和拉丁语系(法语、西班牙语等)为主要代表的拉丁字是靠声音而不是靠字形表义的。印欧语系与汉藏语系最大的不同,前者以语音表义,后者特别是后者里的汉语是以字型表义,这就决定了两大语系的字形在语言系统里承担的“责任”的不同。非要把两者混杂在一起,而是以汉字字形作为主元素混杂在一起,显然是一种语言对另一种语言的歧视和强暴。这不是给“天书”戴帽子,只是指出一个我们忽略了的事实:一个语言学界、一个艺术界,甚而一个思想界不愿意承认的事实罢了。于是,到了“地书”,徐冰走得更远。把人类不知经历过好多年才把图画似的象形标识,不断地自然地演变成了表义的汉字和表音的拉丁字的文字符号,反其道而行之,重新回到象形的图形符号上。如果说“天书”仅仅将拉丁语音文字纳入到汉字表义文字,还最多算作文字孰优孰劣的观念上,那么“地书”,则完全退回到人类原始的、蒙昧的认知上。尽管“地书”直观(而且,公众场所也在广泛地使用图形符号),就人类的进程看,具体到人类发明和使用语言看,更是一种反智行为。当然的,是一种逆文明行为。
三说流沙河先生的复繁
恢复繁体字,扔掉简化字,看起来是为了恢复传统,或者如复繁者的口号所说,是为了防止中华传统因简化字的使用而被割裂。复繁弃简,好像与西夏文的创制与徐冰天书的制作,风马牛不相及,但在反智与逆文明上却有共同之处。1. 正体字与非正体字。流沙河先生《正体字回家——细说简化字失据》时讲,汉字通过行、草特别是通过草书得来的简化字不是正体字,应当废除,还楷书的正体样式。就汉字而论,汉字通过甲、金、籀、小篆、隶、行、草、楷多个阶段,倘若我们要在这些阶段里来定义何为正体,何为非正体,显然是一个历史笑话。因为,汉字的发展,是从甲骨文开始(就现在的发掘的资料看)的,而且从现在我们得知的,即便是甲骨文也有多种写法(不然不会“书同文”)。这些写法,在今天看来,除专业读者,对于一般读者,近乎天书。这一现象一直延续到秦的“书同文”的篆。李斯写的小篆通过国家行政法令推行的标准篆字,对于当时可能是“大众体”,但过去两千多年后的当下,对于今天的大众来说,已成为天书。而且就在当时,即使是篆字,也有不同的写法。由此我们看到的是,不同的写法未必就是非正体。到了(据现在的资料看)两晋时出现的草(《平复帖》3世纪)、行(《兰亭帖》4世纪),主要是行书(郭沫若甚至认为《兰亭帖》是唐人伪作,在郭氏看来,两晋时还没有出现行书),其字体与篆、隶有了相当大的不同。从两晋到唐是汉字书写发展史的重要阶段。汉字的草书在张旭、怀素等的带领下达到顶峰。他们同样写的是汉字,谁能说虞世南、欧阳询、冯承素、颜真卿等人写的汉字是正体字,张旭、怀素等人写的汉字就是非正体字(请记住,那时还没有标准的印刷体)?行、草字不仅在书法上让汉字成为艺术的重要关节, 同样地行、草在汉字书写发展史特别是汉字简化史上起着重要关节作用,如“為”在《平复帖》和怀素的《自序帖》(9世纪)里已经写成“为”。用“正体字回归”一语来为繁体字鸣锣开道,可以说,连汉字的书写史都完全不顾了。
2. 读书人与识字。流沙河先生在释“谷物”的“谷”时说,“穀/谷二字本来都是正字,穀是稻穀,谷是山谷,风马牛不相及。如今把穀撤职了,派谷字来顶替,欺我们中华之读书人,太霸道了”。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稻谷的“穀”与山谷的“谷”不能混用。想来流沙河先生一定读过《论语》。《论语》首句即“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说”通“悦”。造字六法之一叫假借。假借在古汉语里是常见的事(为此后来专门成为一门学问)。既然古人能以彼字替此字,为什么今人不能以彼字替此字?这是其一。其二、说到“霸道”,不是“谷”替了“穀”,而是说这话的人。而且还拿“中华读书人”来做挡箭牌。难道,汉字只配读书人读,不配“读书人”(不知流沙河先生命名的这个“读书人”是秀才、还是举人,抑或进士、翰林院学士)之外的中华人读。如果,汉字只配读书人读的话,那么其“所指”显而易见,那就是,除了极少部分读书人(精英)能识的话,大多数中华人只配做文盲,只配做“下愚”的愚民。“书同文”是为了在大一统的秦帝国之下,各国(诸侯)的居民都能识一种大致统一的文字,以求文化的、族别的和第一次中华大一统国家的认同。简化字与繁体字,从字的发展来讲,如同小篆于籀、隶于小篆一样,是汉字书写的重要变革。简化字的大规模兴起,源于两宋文化的宽容和两宋经济文化的繁荣。五四之后新文化的兴起,作为启蒙的重要工具,汉字的简化顺势而行。如果不是戴季陶死硬保繁体字要诈死在总统府门前,国民政府1935年就通过了与后来共产党新政1955年的大致相近的简化字方案。霸道的不是“谷”替代了“穀”,而是一些读书人能识几个繁体字,便自以自己有知识,或者便认为不识繁体字的没有知识。顺便一说,周有光、裘锡圭等都是当代语言文字大家,但他们写的书和上课的黑板板书用的都是简化字。如果按照流沙河先生关于读书人的定义,周、裘二先生大约也算不得读书人的。复繁弃简,从骨子里完全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启蒙背道而驰。同样的,是一种反智行为。钱玄同、刘半农、陈独秀、鲁迅、胡适等辈废除汉字的主张,一是认为汉字承载的文化已经腐烂不足以支撑新的文化,二是认为汉字与拉丁文字相比太繁琐,普罗大众不易于接受新的文化。今天看来,第一条过激,第二条尽管仍然过激,却是新文化运中最重要的素质,那就是通过文化的变革与更新包括文字的变革与更新以启蒙大众。复繁者们,忘记了才过去一百年的新文化运动中最激动人心的举动。也就是说,上智与下愚,在读书识字上,难道真的如孔夫子所说“不移”吗?
3. 恭敬与自主。流沙河先生在举证龟/龜时说,“龟字简成龟字。古今观念不同,见于正字龟。此物大受先民崇拜,尊为介虫之长,因为长寿。龟字象形,须侧视之。笔划复杂,就是教你恭敬书写,绝不可能一挥而就”。这样来看待繁体字与简化字,更无道理。我们当下离造字时代,不知已经过去了多少年月了。那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下已经进入“云时代”。没有哪一个人可以坐享其成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还不是主要的,其一、汉字对于汉族当然是极其重要的,也应当崇敬汉字。但是崇敬的方式有多种,如果只是“侧视之”,如果一个简化字如“旧”字只有五画,非要写成繁体字“舊”(其实“舊”一字,已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简化为“旧”)十八画,那就根本就谈不上崇敬不崇敬的问题;其二、所谓“读书人”的话题,其实这一“崇敬”地书写汉字,依然是贵族与平民、上智与下愚区分的话题。而且,即使如流沙河先生举的这一例,早在古人就已经不是这样的了。“龟”字在清代已经简化了,至少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75年版,该书出版说明,此影印版是曹雪芹生前的抄本)里“龟”已经简化。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呆香菱情解石榴裙”里有多个“阄”字,“阄”不是写作“鬮”而全部写作“阄”。“鬮”二十六画,“阄”十画。如果按流沙河先生的意见, 写二十六画“鬮”的叫读书人,写十画“阄”便是非读书人。再举一例,“礼”字。“礼”在繁体字时,为一象形与会意合璧的字,表达了对某种图腾的崇拜。“礼”,《说文解字》释“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段玉裁注,“礼字从示,丰者行礼之器”。说文也好,段注也罢,无非想表明此字:“示”会意,“豐”象形。但此字在唐人写经里已经简化为今天熟悉的“礼”了。简化了的“礼”,既不具备如流沙河先生所说的“须侧视之”的观念,也不具备慢慢地“恭敬书写”,恰恰符合“一挥而就”(请注意,唐人翟迁的这一抄经本不是草书、不是行书而是地道的楷书)。举此例,无非是表明,汉字繁体字与简化字的恭敬书写,不在于汉字的笔划多少,而在于写字者的心态和心境。在《正体字回家》里,饶有意思的是对“法”的解读。“法”于当下是一个使用率相当高的字,它的古体字为“灋/ ”(二十一画)。《说文解字》释,“刑也。从之如水,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今文省;佱,古字”。此释,基本义有三:一,“刑也”表明此字的字义为“刑(法)”;二、“从水”,表明此字义应为公平(水平);三、“灋”在当时已经省简为“法”。《说文》“法”没有列入“水”之条目,而列于“ ”条目。《说文》释“ ”为“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从豸”。因此,“法”之古体“灋”,既是指事与象形混合的字(从兽),又是形声字(从去,方乏切)。《正体字回家》对其“灋”及“ ”的释义与解字,基本抄自《说文》,而且批评道,薦“简成荐,这种关系就断了”,但《正体字回家》却故意忽略了“法,今文省”。事实上,按照许慎的提示,“灋”省为今文“法”,表明了汉字简化即“省”有可能已经在汉时成为汉字书写的重要现象了。“灋”二十一画、“法”八画、“佱”八画。
4. 简化字的源流。今天复繁者们认为,简化字是20世纪的产物,尤其是1955年国家行政行为的产物,并认定这一产物罪行累累(主要认定简化字割裂了中华文化)。事实上,这种观念和论调与汉字的发展史完全不相干。汉字自秦篆向汉隶的演变中,简化字就已经开始了。文物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简牍书法系列”里,就清楚地见证了这一由繁向简的过程。其中一册《甘肃敦煌汉简》里,我们就不难发现,即便是隶书,已经有了今天的简化字。“马”有时写作“馬”有时写作“马”(“马”在甲、金文里至少有六种写法)。写作“马”时,“馬”象形的头与鬃发写成了今天的“马”之外,“馬”象形的四条腿的四点,全部写成了一横。在这册汉简中,“贵/貴”、“门/門”、“当/當”、“麦/麥”、“与/與”、“军/軍”、“师/師”等字已经简化成今天我们熟悉的模样(当然更多的时候还是繁写)。从汉到魏晋五百年间,汉字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即完全摆脱了象形、指事、会意,特别是摆脱了象形造字的准则和羁绊。由此隶、草、行、真(楷)成为汉字的主要书写样式(尽管汉字因地域不同所造成的方言在读音甚至在语法上有所不同,但汉字的字义却在汉语区内一致)。《正体字回家》的一百余个汉字的所谓正体,几乎还建立在象形、指事和会意上。再则,从统计学观念,在常用字三千个汉字总计四万至五万个汉字的数量里(按《康熙字典》计),一百余个可以忽略不计。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在于,这种把汉字造字与发展割裂的作法,实为一种反文明的作法。把一种已经使用六十多年并在汉语区(除台湾与香港之外)并被普遍接受(包括计算机输入的变现)的简化字,生生地想要拉回去的想法和行为,事实上已经不可能。从汉字化繁入简的历史看,行、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复繁者把楷书与行、草对立起来,认为只有楷书才是“正体字”。《平复帖》与《兰亭帖》,一草一行,一个诞生在3世纪、一个诞生在4世纪。比唐人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等的楷书,要早三四百年。除了行、草,即使是楷书,到了唐,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汉字化繁成简的历史。在一册《唐人写经》(全为楷书)上,“号/號”、“庄/莊”、“尔/爾”、“无/無”、“隐/隱”、“礼/禮”、“属/屬”等字时尔简写时尔繁写。汉字的简化到了宋,由于城市扩大,商品增多,文化繁荣,交际变得更为密切和广泛。白话的口语写作开始滋生,汉字简化的书写加快其步伐。《宋元明尺牍名品选/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品》(共六册),除了“师/師”、“当/當”、“于/於”、“劳/勞”、“门/門”、“军/軍”等简化字巩固下来,“爱/愛”、“数/數”等已经简化, “门”、“言”、“丝”等作为偏旁的简化已成为习惯。化繁成简,从汉到唐,从唐到宋元,从宋元到明清,再到千年巨变的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直到20纪的30年代至50年代,从来没有停止过。由于象形和会意对汉字的造字和汉字的演变与发展“有很大的局限”。因此“形声”造字成为汉字造字、演变和发展的主要动力。据《细说汉字——1000个汉字的起源与演变》(左民安著,陆宗达、李学勤序)前人的统计和作者的统计指出:汉代的《说文解字》共收九千三百十三个,其中形声字七千六百七十九个,约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宋代的《通志·六书略》共收字两万四千二百三十五个,其中形声字两万一千三百四十三个,约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八;清代的《康熙字典》共收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其中形声字四万两千三百个,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九十。这统计可以表明汉字演变发展的如下事实:一、象形造字从开山工具的前台退到了历史的后台;二、形声造字代表了汉字造字的主流;三、形声字成了汉字使用的主体;四、象形字不再是汉字使用的主体。因此,“在现在通用的新的简化字中,形声字也占绝对多数”。这是汉字造字以及以此由繁化简的规律。《正体字回家》释“荣/榮”时讲“荣”“简成草字头更错”。殊不知,在元一代,书家赵孟頫楷书《道德经》,“知其荣、守其辱”的“荣”写作“榮”,但同为元人书家鲜于枢的楷书《道德经》已经把“榮”写作“荣”了。汉字的简化,自秦之后,每一时代都在自觉与不自觉间发生。硬给简化字安一所谓“找不到故乡”的“罪名”,除了莫须有,便是缘木求鱼。
化繁成简成为汉字书写发展的自由之路,本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现在以“亲要相见,爱已无心”这种蛊惑人心的顺口溜来弃简入繁;还拿是否写繁体字来表明是否恢复中华传统来吓人,一种逆文明的观念和行为倒变成了冠冕堂皇的理由。笔者写此文时,与友人梁胜交谈,梁胜说,“恢复繁体字的确有种文字的原教旨主义”。此话说得相当好,要补充的是,对于复繁者来说,简化字就是异教徒,在原教旨主义看来,异教徒都应清除——难怪复繁者们说简化字不讲理,并声称“简化字自然应该被废除”。时间的主要特质是不可逆。我们虽然不敢说不能说,未来一定比今天更适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这当然也包括语言的存在与发展),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过去的一定只能留在过去(尽管过去对今天依然有着它的惯性),或者说今天已经不能重返过去。《回到正体字》里坚守的所谓“先民智慧”,不是“胶柱鼓瑟”就是“厚古薄今”。从“书同文”始,汉字已经有两千多年的简化史,怎么还能要求它回到甲骨文时代或回到仓颉时代?
编辑/张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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