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歌手重读路遥《人生》
张晓琴
王安忆在路遥生前来过陕北,她在文章中忆及一个细节,当她和友人听闻陕北的贫困闭塞后对路遥提出一个建议:把人们从黄土高坡迁徙出去。路遥说:“这怎么可以?我们对这土地是很有感情的啊!初春的时候,走在山里,满目黄土,忽然峰回路转,崖上立了一枝粉红色的桃花,这时候,眼泪就流了下来。”四月,残忍的季节,桃花刚刚整理好自己的嫁衣就匆忙奔赴死亡。这片黄土上,桃花的生命更加不易,她的绽放让四周的黄土更加苍凉。于是,桃花的灼灼其华就显出了悲壮的意味。
路遥七周岁时第一次出远门,从清涧王家堡到延川郭家沟,赤脚而行,用了两天时间随父亲步行一百六七十里路。深秋的路上,少年路遥看见了什么?他明知要被父亲送给伯父家了,心里难过,眼泪直流,却咬着牙没有跟父亲回家,就是为了在伯父家里能上学。一个从少年时期就为生存而隐忍的人,对他生长的这片黄土会有多深的感情?对人生会有着怎样深刻的理解!
走清涧,重读这部诞生于三十多年前的《人生》,分明看见荒凉厚重的黄土上生命的力量,它们远远超出了文学本身,成为古老的神话与悲伤的传奇。
高加林是《人生》的主角,他被人们一说再说。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强健的体格,天然的才华,天生要将自己的未来交给城市的一个人。然而,他却生在农村,虽然极力奋斗,却一再地被迫回到黄土地。高加林是《人生》中第一个出场的人,小说一开始因为同村的人高明楼有权势而“下”了高加林的民办教师,他为此而悲伤和愤怒。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知道在这贫瘠的山区当个农民意味着什么。路遥忍不住让高加林感慨:“农民啊,他们那全部伟大的艰辛他都一清二楚!”这句话让人想起柳青《创业史》第一部开头的话:“庄稼人啊!在那个年头遇到灾荒,就如同百草遇到黑霜一样,哪里有一点抵抗的能力呢?”这种抒情方式在今天看来或许太过直接,但是念及路遥走过的人生路,这样的抒情简直就是顺理成章了。路遥曾经将柳青当作自己的人生楷模,《人生》扉页上就引了柳青的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高加林怀才不遇,不甘认命,以至于把劳动当成了反抗命运的途径,手上鲜血直流也不停歇。高加林决定在精神上,在社会面前和高明楼他们比个高低。然而,唯一的机会来自他的叔父,叔父并没有要刻意帮助他,他却因为叔父而进城工作。
从路遥在《人生》中对高加林的不惜笔墨可以看出他对高加林的欣赏。高加林进城后立刻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他的各种才能很快在这个天地里施展开了。他能文能武,堪称县城里的一颗新星,许多陌生的姑娘也在一些场合给他飘飞眼,千方百计想接近他。然而,与黄亚萍的恋爱是建立在拆散了黄亚萍和张克南的爱情的基础上的,张克南的母亲不依不饶,查出高加林是走后门进城工作的并告发了他,高加林一无所有地回到了农村。那时的社会现实与今天不同,没有进城打工的说法,所以,高加林没有别的选择。高加林因为身世的原因有着强烈的难以克服的自卑,并且表现出过分的自尊。这种自卑源自他的出身,源自他无法改变的农村故乡。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高加林无法改变他的血脉。
爱情在《人生》中是紧紧被现实追赶的。即使在县城生活的浪漫因素不多,张克南为了让黄亚萍开心,请她看电影。黄亚萍心不在焉,但是听到电影的名字是《永恒的爱情》,就答应了。而《人生》中永恒的爱情又在哪里呢?
巧珍在《人生》中有强烈的符号性。她美丽善良,为了爱情不惜牺牲一切。她对高加林的爱慕中也有对现代文明的向往,因为自己不识字,她对有文化的高加林有爱,有崇拜。为了高加林,她可以做任何事情。她说:“加林哥!你如果不嫌弃我,咱们两个一搭里过!你在家里待着,我给咱上山劳动!不会叫你受苦的……”然而,这一切在高加林进城后全成了梦。
多年前第一次读《人生》,读到巧珍刷牙一节,眼泪就落了下来。因为高加林一句话,她开始刷牙了,刷得血沫子直流。而当时的农村,有文化的人才刷牙。为此,她遭受村人的嘲笑,遭受父亲的打骂,但一切都动摇不了她对高加林的爱。《人生》中显然有鲁迅笔下看客的影子。巧珍刷牙时的被看、高加林和巧珍一起骑车时的被看,都让人想到鲁迅笔下的看客。但路遥笔下的看客多少有着善良的心,当刘巧珍被高加林抛弃,他们都是同情巧珍的,当高加林一无所有地回到家乡,他们又同情他安慰他。
让人不忍卒读的还有巧珍去县城看望高加林的情景,她说什么高加林都很不耐烦,因为高加林刚刚和黄亚萍海阔天空地讨论过,而面对巧珍所说的狗皮褥子、水井、老母猪下了几个猪娃的事情,不免烦躁。巧珍发觉自己想叫他喜欢却又不知道怎样才能叫他喜欢。她拿出自己的钱,让高加林用。这时候,鼻子发酸的不是巧珍而是高加林了。
巧珍的心就像金子一样。她单纯善良,但在高加林的眼里也很单调。她对高加林的爱是无私的,无条件的。但这样的爱容易失衡。当她说让高加林在家里,她在外面干活的时候是真诚的,但是这样的爱难免会让被爱的人产生强大的压力。她认为自己配不上高加林,原因是自己没有读过书,而这恰恰是她自己所不能决定的,无法改变的。她被高加林抛弃后迅速地嫁给马栓,她的生活表面上是平静的,既没有新嫁娘的喜悦,也没有受伤后的悲痛。她自己遭受了这样深的伤害,心里却仍然深爱着高加林,仍然不愿意高加林受一丝一毫的伤害。
高加林在刘巧珍和黄亚萍之间的抉择其实也是不甘命运安排的抉择,刘巧珍的生活是他所不愿意过的,极度想摆脱的。黄亚萍显然代表了一种高加林向往的生活,虽然《人生》中的城只是县城,但已经让他无比热爱。他到县城工作的第一天晚上,长时间坐在东岗上看县城的全貌,天黑后才下东岗,一路上,他忍不住狂热地张开双臂,面对灯火闪闪的县城,嘴里喃喃地说:“我再也不能离开你了……”他与黄亚萍的交往多半是因为她身上有来自南方都市的独特气质,她有文化,生活中充斥着强烈的现代气息,连穿衣打扮也要从上海来的才行。在高加林和黄亚萍的交往中,黄亚萍的那首小诗是至关重要的,其一,她是高加林生活中遇到的唯一会写诗的姑娘;其二,诗里将高加林比喻成一只大雁,要自由地爱蓝天,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的土壤。这样的理解和爱情显然是高加林想要的。这个时候的他和黄亚萍已经有各自的恋人了,于是,一场内心的艰难抉择在所难免。
黄亚萍虽然也爱高加林,她把自己的工资全花在了他身上,把高加林打扮成个华侨的样子,给高加林买当时县委书记都不常吃的东西,买三接头高级皮鞋。但是她任性虚荣,行事高调不计后果。为了考验高加林是不是听她的话,竟然让高加林在工作期间请假冒雨去找一把根本没有丢失的水果刀,这让高加林火冒三丈。她对高加林的爱是有条件的。当她指责高加林与巧珍相恋是自我毁灭时,高加林极为愤怒,他对黄亚萍发火,说自己那时黄尘满面,平顶子老百姓一个,你们哪个城里的小姐来爱我?而巧珍对他的爱则是无条件的,当他抛弃巧珍后,他双手蒙面像个孩子一样大声号啕起来,对自己仇恨而且憎恶!因为他知道他失去了最爱自己的人。此后他和黄亚萍在一起时,只要他想起巧珍,心顿时像刀割一般疼痛。当他失去工作后,他知道他和黄亚萍没有任何希望了,他脱下了黄亚萍给他买的三接头皮鞋,穿上了巧珍给他做的布鞋,泪水止不住从眼睛里涌出来。而这时的巧珍已经嫁作他人妇了。
《人生》的故事并不复杂,其中的人却让人难以忘怀。除了高加林和刘巧珍,最出彩的是德顺老汉。他一生未婚,原因是他心爱的人被父亲嫁到远方去了,从此他孤独一生,他的幸福就是种树让孩子们吃到他栽的树上结出的果子。他为巧珍和加林的爱情而高兴,他开心地唱信天游。当巧珍被弃时,他和高加林的父亲一起到县城去劝说高加林。当巧珍嫁给她不爱的人时,全村的人都去参加婚礼,只有德顺老汉一个人躺在炕上流眼泪,他为巧珍伤心,为加林难过。这个人的重情义与无私的品质在《人生》中很显眼,这样一个善良、专情的人却孤老终生,没有后代。小说结尾处,他开导高加林的话里面有几句象是从路遥口里说出来的:“就是这山,这水,这土地,一代一代养活了我们。没有这土地,世界上什么也不会有!”
陕北的黄土高原,路遥生于斯,长于斯,黄土上的一切都是他珍重珍爱的。信天游在《人生》里是黄土高原上的文化因子,更是表情达意的文本结构因子。当巧珍对高加林有爱而不能表达时,她站在玉米地里唱信天游:“上河里的鸭子下河里的鹅,一对对毛眼眼了哥哥……”1984年,吴天明导演的电影《人生》上映,这首歌曲一时之间传遍中国大陆。德顺老汉回忆自己年轻时的恋人时也是通过信天游《赶牲灵》、《走西口》来表达心境,加林和巧珍的爱情让他由衷高兴,他就唱:“哎哟!年轻人看见年轻人好,白胡子老汉不中用了……”当高加林被除职,从县城回到农村时,突然有个孩子在对面山坡上唱起了信天游:“哥哥你不成材,卖了良心才回来……”高加林知道这古老的歌谣是唱给他听的,歌声中有深沉的遣责力量,虽然出自孩子之口,仍然让他惊心动魄。他在悔恨中回来,古老的黄土和其上的人无条件地接纳了他,他背叛过的巧珍仍然力尽所能地保护他,去求高明楼让他再去做民办教师。所以,在小说最后,高加林扑倒在德顺爷爷的脚下,两只手紧紧抓着两把黄土,沉痛地呻吟着,喊叫了一声:“我的亲人哪……”这是小说的结尾,但不是故事的结局。《人生》一共二十三章,其他章节都没有标题,路遥只在最后一章加了一个带括号的标题:并非结局。《人生》,只是个人生的开头,有关人生的许多话,路遥还没有说。
《人生》是热烈而悲凉的,高加林和刘巧珍这些人仿佛都生错了地方。那么,作者路遥呢?有人读《人生》后产生了一种深切的怀疑,路遥写得这么动情,这么抵达人物内心,是不是在写自己,高加林的身上是不是就有路遥的影子?从某种程度上说,作家写人物就是写自己,歌德写维特、福楼拜写爱玛、托尔斯泰写聂赫留朵夫,这样的例子不少,作家写人物时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影子。路遥写《人生》就是写自己的人生,生活、往返在城乡交叉地带的黄土上的人生,只不过高加林、刘巧珍身上都有他的影子。高加林的出身、才华都可谓是现实中路遥的化身,但是现实中的路遥却遭遇了与刘巧珍相似的命运。厚夫在《路遥传》中写到路遥二十出头时曾经深爱过一个北京女知青,两人的恋爱昏天黑地。1970年,国家首次在知识青年中招工,这也是“文革”开始后的第一次招工,路遥把原本给了自己的指标让给了女朋友,并倾囊为她做了新被新褥送给她。有人善意提醒,路遥却说:“为了她,死也值得!”但是这位女知青工作后很快给路遥寄来绝交信,当时的路遥正经受着前途的担忧,这样的打击对他可谓是雪上加霜。此后路遥在冬天一身白衣,扎白腰带,刘凤梅问他原因,他说“我在为自己戴孝”。在那样青春的时期,却为自己戴孝,这是怎样的悲伤和决绝!
三十多年后的《人生》,依然会感动一个比它的作者要年轻一个世代、生活经历也大为不同的读者。虽然,从纯文学的角度看,这也许并不是一篇完美的作品,也不是在艺术上最见新意的作品。甚至它的结构还充满了某些凡俗的老套子——比如可以看出其中“才子佳人”的旧趣味,“始乱终弃”的老模式,还有难免打了折扣的“忏悔录”式的故事,即便是在生活并不如意、物质条件十分微薄的情形下,主人公也毫不遮掩地显露了男权主义的优越感,因为在他的道路上从来就没有缺少过女人,没有缺少过毫无保留地向他奉献的崇拜者,唯一缺少的只是命运的转机……作为一个出自乡村和贫瘠之地的作家,路遥不可能摆脱生活赋予他的这些财富和局限,也不可能一下子站在超乎个人与时代的高度上去思考问题。但此时我清楚地感受到,当我从遥远城市的高楼上俯视类似的问题,与此时此刻靠近着黄土与窑洞,看到土地上佝偻着身子的劳作者时所想到的,是完全不同的立场与答案。
路遥的心性是那样的强,在临别这个世界前,他是那样的不甘心,他的一腔抱负还没有实现,他的才华还没有施展就匆匆地离开了人世,仿佛被命运之神硬生生地拽了去,这样的命运就像是路遥故乡的桃花,刚刚用尽生命的力量绽放,却立刻面临死亡。诗人陈超在《我看见转世的桃花五种》开篇就写:“桃花刚刚整理好衣冠,就面临了死亡。/四月的歌手,血液如此浅淡。/但桃花的骨骸比泥沙高一些,/它死过之后,就不会再死。”四月,看见苍凉而贫瘠的黄土上绽放的桃花,就是看见路遥。他死过之后,就不会再死。
编辑/张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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