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指由人体各种感觉交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心理现象,表示人类各种器官功能的互相沟通状态,例如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这些器官感觉能够发生转移。它是人们共有的一种生理与心理现象。
通感同样也是一个文学理论术语,在文学创作与鉴赏中,通感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学修辞手段,创作者对它的运用屡见不鲜。在许多文学作品中,颜色仿佛具有了温度,味觉仿佛能唤醒记忆,听觉仿佛能让人感受真实的痛楚。康定斯基在《艺术中的精神》里说:“高度敏感的人与其心灵是如此接近,其心灵自身是如此敏锐,以致任何味觉印象都能立刻传递到心灵,再由心灵传递给其他感官,比如眼睛。”诗人就往往是这样一群敏感的人,而罗广才就是这样的一位诗人。
在罗广才的诗歌中,我们能看到他多次运用通感,让自己的感官相互联结、沟通,这显示出罗广才运用诗人的身心,去看待世界、思考世界乃至构建整个世界的能力。
1.通感的修辞效果
通感首先是一种修辞策略,它对诗歌的直观作用体现在文本的语言效果上。比如这一句,“丝绸的硬度有无声的燃烧”(《献给盛成大先生》)。“硬度”“无声”“燃烧”,诗人通过这些词语的组合,将触觉、听觉与视觉相通,使之共同凝聚在物品“丝绸”之上,用“燃烧”来体现“硬度”,用“无声”来描述“燃烧”,丝绸的全部质地的表现以一种怪异的方式展现出来。罗广才高度运用自己的艺术思维,通过反常的搭配,文本变得新奇,达到了陌生化的效果,使诗歌变得耐读,更富韵味。
又比如《落日》:“浓稠的牧歌飘远如丝如酥。”在这句诗中,“牧歌”化为“丝”与“酥”。牧歌具有绵长而悠扬、袅袅不绝的特点,由此让人联想“丝”与“酥”。听觉的感受呈现为具体的视觉画面,两种感官的相通,使诗歌的情境变得更为具体,所传达出来的牧歌情调展现得更加丰富而强烈。罗广才通过多方面的感觉描写审美对象,克服了单一感官与感觉经验的局限,使文本变得更富感染力。
罗广才生动地运用联想与想象,从自己的身心感受出发,组合诗歌词句,这是他写诗的功力与态度,更是他对待生活与人生的态度。
2.以通感展现人生世界
通感不光是语言修辞层面的策略,它的运用不仅仅使语言变得机敏有生命力。诗人运用通感,更是因为心灵的敏锐而表现出的更细腻的心灵体验。实际上,通感的运用与我们的时代和社会的变迁密切相关,“感官所面临和展示出来的对象是特定的社会情境与文明阶段的产物”。在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与人、人与物的交流越来越多地倾向在了电子产品等媒体上,“虚拟”“电子”成为了21世纪的关键词,人类的交往悬挂在了网络之上。罗广才的诗歌中多次体现了这一点,比如“这样的高清屏保/点燃和熄灭了我们的目光有许多年了”(《落日》),“许多书就像微信群里的小红点/无法一一打开/短暂的停留”(《一座有书的院子》),“我们早已习惯/低下头/看整个世界/一根手指的轻触/都是一样的/越走越远”(《微信》)……时间越来越多地沉溺于手机与电脑之中,我们不断地运用视觉,或者听觉,而忽视了其他更多的感觉。那些触觉、味觉……逐渐受到了冷落,现代人的感觉变得分裂而破碎,也就是说,人类的感觉世界逐渐变得孱弱。我们发现,也许人类正在走向一种视觉中心主义。当感官的敏锐性被削弱,人们变得麻木而冷漠,真实的生活从而受到了忽视。而罗广才所做的,就是和这样一种情景与现象进行对抗。
这首先体现在他诗歌对生活日常与情绪的处理之中。罗广才是一个高度敏感的诗人,他以一颗诗人的心和一个诗人的身体,运用自己的感官,对生活进行细微的体察。
在《哥哥的工厂》中,他写到,“哥哥说/冒出的烟像无言的叹息”,将“烟”喻为“叹息”,是视觉与听觉的互通。“烟”因为它的形状、质地,它转瞬而逝,看得见却摸不着的特点,引起迷惘、痛苦、烦恼等情绪,从而又唤起我们的种种器官感觉,例如听觉,这就很自然地能让我们联想到表示无奈与苦闷的“叹息”。当声音与视觉融合,一种无可奈何的人生情绪浓浓地萦绕在了诗句之间。
在《旅行者》中,罗广才描述自己的旅行经历,“真想多采撷啊/红豆散落在悬崖下/隐约的一簇簇的红,灼热北国的这份相思”。“红”是颜色,是一种视觉体验,“灼热”是温度,是一种触觉感受。看到“红”,我们能联想到“灯光”“火光”,因此“灼热”的产生也是很自然的。对于生活中的情绪,使用单一感觉器官来进行描写,这种体验往往是不完整、不全面的。罗广才将视觉与触觉相结合,使得诗歌的表现更为鲜活,更加富有了生命力。
在罗广才的诗歌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梨木台/看到一朵梨花是缘/看到一树梨花是情/看到一树树梨花是一场相遇/是满故乡的酒香”(《有故乡的梨花》),是视觉与嗅觉渗透;“曾经自由无羁的滦河听从远方的呼唤/带着她金属的颤音流经一望无际的平原”(《我们曾饮用的原来是山泉水》),是听觉与触觉相通;“失落也在山顶的欢呼声中撞痛”(《在唐布拉》),是听觉、触觉与心理感受的全部融合……
诗人多次运用通感,以全部身心认真对待日常、对待生活。他发现人类社会中的爱与恨、痛苦与快乐、忧愁与幸福。诗人诗歌中对于通感的运用,是因为诗人自己的情绪足够饱满,充实。“只有全身心地去感受生活、热爱生命,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捕捉到完满的艺术形象,从而能够达到真、善、美的统一。”
罗广才的诗歌具有及物性,很多都是对生活日常本身的思量。但同时,他的诗歌也具有哲思性,在很多地方流露出智性的光芒。
诗人在诗歌中运用通感,意味着他回到了身体本身的知觉体验。而身体是与世界交流的产物,这意味着诗人在通感的运用中,与世界发生紧密地结合。亚里士多德在《心灵论》中说,每一种感觉都为我们提供了“我”以及我们生活的世界中独特的信息。因此,罗广才的诗歌中同样很多都涉及人与社会和世界的根本关系,涉及到他对一些哲理的思考。罗广才生动地运用感觉,探索自我,观察生活,审视世界。
比如诗歌《轮椅》,在这首诗歌中,诗人通过“轮椅”这个物象展现人的一生的种种体验——童年的欢快温馨、青年的恋爱甜蜜、老年的萎缩苦涩……时光流逝,四季轮转,种种丰富的情感包括了人的一生。而在诗歌的最后,诗人做了一个总结,他写道:“日子像一枚浸在盐水里的花生/脆了/也就渗透了味道。”“脆了”是一种触觉,“味道”是一种“味觉”,而它们共同描绘的,都是对于“日子”的感觉。诗人通过运用多重感觉,以自己的眼观察生活、以自己的口体味生活,感受“日子”本身,对“生活”下属于自己独特的定义,展现出对生命的全部理解。这样的诗句,是创作者以全身心体验感受周身才能结出的果实,而在读者看来,这样的诗句也显得更为丰富、更有深刻性。
在《日出杀虎口》中,诗人写下这样的诗句,“声声高筑的烽台/走西口/走出天边的那一抹蓝”。诗人将“声声”“高筑”“走”“蓝”这几个寻常的词汇进行不寻常的搭配,以声音来筑城烽台,行走的不是道路而是一抹色彩“蓝”。这些反常的组合,不仅使文本变得新奇而美妙,更为读者同时构建起一个壮阔而奇异的视觉世界与听觉世界,杀虎口的世界霎时萦绕读者周身。在这里,以磨刀声来构筑的烽台和人民的走出,象征着某一时期的民族历史,作者旅行至此,对个人命运与民族命运有了深刻体验,人世的血泪与苦痛,民族的悲怆与凄凉,作者急切地想要“清理生命的淤泥”。虽然还是不断深陷其中,但依旧努力跺脚,依旧在这块土地看到了苍茫的日出。
又比如诗歌《纪念》:“今天/我同样无能为力/在我的祖国/更多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双目失明的人/我能捂住吼叫/却不能捂住一声巨响/甚至捂不住所有迟到的倾听”。诗人写自己“双目失明”,也就是说,“我”失去的是视觉,但接下来我捂住或不能捂住的却是“吼叫”“巨响”“倾听”,这又转向对于听觉的书写。这样的写作或许显得怪异而晦涩,却是作者最为沉痛的表达。在这几句诗歌中,诗人将视觉与听觉联合——眼睛已让我看不见,耳朵的存在却依旧将世界的一切与我紧紧联系。我哪怕想要逃避,也依然挣脱不得。诗人在诗歌中说自己只是具体到纪念一个人,在最后还是道出由个人的逝去而引发的对现代社会、对个人与时代的全部深思与担忧。
在罗广才的诗歌中,这样的通感运用还有很多。《白蔹》:“所有的空所有的疼所有的快感/终不过是草本一样的/幻生/何时再遇到自己/红褐色的前世和层层脱落的来生。”在这几句诗行中,通过“疼”“快感”“红褐色”,诗人将触觉、心理感觉与视觉全都连结在了一起,展现明知不可而为之的献身精神;在《写在咖啡厅》中,“隐居在一杯咖啡里/看时间融化/还有多少忧伤被打上追光/就有多少砂糖苦得发亮”,将砂糖的“苦”用“亮”来形容,而砂糖的苦与亮喻指生活的苦与亮,通过味觉与视觉的融合,诗人晦涩地表达自己的人生态度;又比如《许多的人》,“熟悉了地下室失去血色的喘息”,喘息是一种声音,却具有了可视的血色,诗人在远方的路途中回想熟悉却冷漠的生活现实……
在罗广才的诗歌中,他抒写了自己对生活的全部体验。这里有一位生活的在地者对于人生百态、生存痛楚的深刻观察与沉重表达,也有一位历尽世事沧桑,经过生活的洗练,洗尽铅华后的诗人对待人生的平静与淡然;既有一名当代文人对周遭世界所应担当起的怀疑精神,也有一名理想主义者面对苦痛现实却依旧期待着看到日出的英雄主义气魄。
兰波说:“必须使各种感觉经历长期的、广泛的、有意识的错位,这种形式的情爱、痛苦和疯狂,诗人才能成为一个通灵者。”罗广才诗歌中不断运用通感书写,不断地进行错位与反常规的体验与表达。他的细微体察、他的全部身体体验,显示他已经成为了这样一名“通灵”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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