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柳斗,就是用杞柳枝条编织的一种用于井中汲水的盛器,北方许多地区都有流行,名称不一,古代或称柳罐、柳棬、凉罐,现在有谓“兜子”者。河西汉简中数有关于汲水用具的记载。金塔县尖泉子烽燧曾出土一件用某种蒲草编制的器物,另出土一件用杞柳编织物残件,证之以现当代田野资料和出土明器形状,正是用来汲水的柳斗,说明当时的守边将士也利用当地材料编织柳斗用于井中汲水。除柳斗外,汉简所记汲水用具(包括辅助用具)还有“长枓”、“折橐”、“汲桐”、“桐绳”、辘轳、汲瓨、汲落、汲垂等,构成了汉代河西边塞一整套的汲水方式和汲水用具。
关键词: 汉代;汲水柳斗;其他水具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22.01.08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高启安.汉代河西汲水柳斗琐议[J].克拉玛依学刊,2022(1)56-65.
自从人类发明了井以后,如何从深井中将水提取到地面上,就是同时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不惟如此,即便居住在河岸溪水旁,也需要汲水并用工具盛水运送到使用场合。因此,汲水工具在早期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俗语“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上亡”,就是早先用瓦器在井中汲水的写照。
笔者一直关注汉井及汲水工具,曾撰写《汉魏时期的井及取水方式》一文[1],利用出土汉代明器汲水工具,论述瓦罐、瓶、木桶等井中汲水工具。其实,汉代还有另一种汲水工具:柳斗。
柳斗,就是用杞柳枝条编织的一种用于井中汲水的盛器。北方许多地区都有流行,名称不一,古代或称柳罐、柳棬、凉罐,现在有谓“兜子”者。在《西游记》第五十四回“法性西来逢女国心猿定计脱烟花”中,猪八戒有两句为自己的丑陋形貌辩解的话:“你甚不通變,常言道,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见男儿丑?”显然,这是当时民间的两句俗语,被作者用来刻画猪八戒见色起意、不知廉耻的性格,但也透露出当时用细柳编织柳斗的普遍。
柳斗之所以被用来井中汲水,除了高超的编织技术外,一些特殊植物茎杆遇水膨胀,进一步堵塞编织缝隙,可起到阻滞漏水的作用。这是一项了不起的超出常理的发明!柳斗汲水的发明创造,说明“竹篮打水未必一场空”!
据记载,为防止柳斗因干燥柳条收缩而导致漏水,在井中汲水后,柳斗要悬挂井内,利用井内蒸汽,使其保持湿润,不至干燥收缩而漏水。
“柳斗”用时既悠久,也普遍。孙机先生曾引北京市南郊五环路与六环路之间的工业园79号地块一座汉墓出土的明器陶井,井台上放置一陶柳斗,来说明至少汉代人已经在使用“柳斗”。[2]
明人徐光启《农政全书》卷十七“水利”列有“灌溉图谱”,中有“辘轳”灌溉图(见图一),清楚表明灌溉汲水之器为一柳斗[3]。20世纪60年代前,柳斗还在河西走廊一些地区用于汲水,现在大多都进了民俗博物馆。无独有偶,金塔县博物馆收藏有一枚境内汉代烽燧下出土的柳斗,不仅证明柳斗在汉代的河西就已使用,而且说明河西汉代长城一线,戍边将士在烽燧下也掘井取水,汲水的工具中就有“柳斗”。
汉简中数有关于汲水用具的记载,今依据金塔县博物馆所收藏之汉代柳斗,稍作补缀,兼说河西汉简中另外数种疑似汲水工具,以探索边关将士取水用水生活之一斑。
一、金塔县尖泉子烽燧出土“柳斗”
金塔县博物馆收藏的这件“柳斗”,采集于尖泉子烽燧遗址,其主体用料并非人们普遍应用的“毛柳”,而是某种蒲草,或即禾本目禾本科的“蒲苇”(Cortaderia Selloana)。选料精细,编织经纬密致紧凑(见图二)。
其斗体纬线用植物叶子经软化搓捻后编织,其经线似用细麻绳。经线选用麻绳,是为了增加盛水时的抗拉强度;斗沿用稍粗的木棍(肉眼看不出是用何种植物的枝杆)用来作承重的骨干。其提梁更粗,弯曲略呈“八”字弓型,状如驴脊,中间脊上有刻痕以便汲水时绳索固定不致滑动造成不平衡使斗子偏颇,与后世柳斗提梁形状相同。肉眼观察,似为榆木。斗体底部有破损,用布帛缝补。
其纬线用草,细密柔软,多半为某种莆草,或民间称之为“龙须草”者。还需要进一步辨识。
斗子直径34厘米(目前形态),高33.5厘米,编织厚度2厘米。经计算,装满水可达约0.15立方米,约7.5千克。显然,不是畜力在深井中汲水,只能如高台魏晋墓汲水砖画那样,由人力汲水。
尖泉子烽燧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双新村东北6.10千米处,东经099°09′24.40″,北纬40°17′35.80″,海拔1 207米,地处讨赖河下游。该烽燧处同时出土有两件捕鱼的筌和一件柳条编织的柳斗残件。
由于种种原因,早先特别是汉代普遍使用的柳斗实物,很难遗存到今天,见证人类聪明智慧的2 000多年前的柳斗更是少见。而金塔这件出土于汉塞、保存相对完整的柳斗实物之珍贵,自不待言。说明当时的守边将士,也利用当地材料,编织柳斗用于井中汲水。
更珍贵且与出土明器所显示编织材料不同的是,这件“柳斗”,其斗体的编织材料并非当时或后世普遍运用的柳条,而是某种细柔的草叶。
人类很早就掌握了高超的植物茎杆叶子编织技术,用以盛容液体,其中就有草编者。
中原,以植物茎杆叶子编织盛容器的工匠,叫篾匠。据考证技术精湛的篾匠,制作出的竹器,完全可以装水不漏。看来,此项技术并未完全消失。惟汲水(打水)用的柳斗,民间已不用,遗存者进入了民俗博物馆。
其实,在金塔县尖泉子烽燧还出土了一件柳斗残件,虽不完整,但可以明显看出,其编织材料为杞柳,编织方式正与今日柳斗相同,经线也用麻绳(见图三)。
欣喜的是,在高台县骆驼城苦水一号魏晋墓葬的砖画上,我们也发现了柳斗在井中汲水的画面(见图四、图五)。
细审汲水工具,形似斗,与金塔出土之“柳斗”相似,周身有编织经纬线痕迹,有弯曲弓形提梁,井绳正在提梁中间,为柳斗无疑。
初世宾先生早年就列出了当年居延都尉管辖防线上许多带有“井”字的烽燧名,计有“井东燧”(459·2)、“渠井燧”(3·14)、“当井燧”(83·6)、“望泉燧”(505·5)等,言“渠道穿行之地,为居延都尉、居延县及屯田中心区域,现存城障、烽燧、屋堡及渠洫遗迹,鳞次栉比。”[5]因此,烽燧一线出现汲水的柳斗,正常不过。简牍中也有“蒲复席”(居延汉简267·7)、“蒲席”(居延汉简EPT5:28)及采伐“蒲”束的记载①,汉代烽燧遗址也出土有一些草编的鞋子(金塔博物馆收藏有出土于汉代烽燧用蒲草编织的草鞋),敦煌汉简也记载有“草履”一物②。可见,当时边塞一带以蒲草编织的器具不止“柳斗”一种。
酒泉市肃州区博物馆收藏有一件出土于城区的汉代明器陶井,配置有一件汲水器。从其形状看,似为柳斗。只是没有编织纹(见图六)。
上述图像,不仅说明魏晋时期的河西一线已经普遍使用柳斗汲水,而且也成为金塔县博物馆这件柳斗的佐证。
二、“柳斗”材料及使用场合
以柳斗汲水,长期在中国北方使用,直至20世纪60年代前(史料间有记载)。
“柳斗”不单用来汲水,作为盛器,亦可用来装盛干物,甚至用为量器,亦称为“柳斗”。
《元史·多尔济巴勒传》记载:“出为辽阳行省平章政事,阶荣禄大夫,至官,询民所疾苦,知米粟羊豕薪炭诸货皆藉乡民贩负入城,而贵室僮奴、公府隶卒争强买之,仅酬其半直。又其俗编柳为斗,大小不一,豪贾猾侩,得以高下其手,民咸病之。即饬有司厉防禁,齐称量,诸物乃毕集而价自平。”[6]
《钦定八旗通志》记载祭天时所备器具中就有“柳斗”和“柳罐”。“盛麫大箥箩四,柳斗四,大小柳条筐七,簸箕八,瓢四,打餻石一,大小柳罐八,连绳,笤箒六,蒸稷米饭广锅一,炒豆广锅一。”[7]盖此时在东北,“柳斗”与“柳罐”已有区别,“柳斗”用来盛面粉,“柳罐”因标明附有“连绳”,应该是用来汲水。
编织柳斗所用原料,多为杞柳(Salix Integra),但用其他柳条编织的盛器,亦称为“柳斗”。
“杞柳、柜柳一物也。有蒲柳,有杨柳,有梅柳……今北方柳斗之类,则用柳条编成。”[8]
明人方以智认为:“榉柳即杞柳。《尔雅注》作柜,与榉同。杜诗‘榉柳枝枝弱’即杞柳也……杞榉为二泥,其名异耳,杞作切版让刀不烂,北人屈为柳斗,则楛与蒲柳枝皆可用。”[9]
《齐民要术》记载了掘井浇地时要用到“柳罐”,只不过写作“鑵”。“井,别作桔槔、辘轳,井深用辘轳,井浅用桔槔。柳鑵令受一石,鑵小,用则功费。”[10]
“柳斗”至迟在唐代,已为军中配置器械。《太白阴经·军装篇》中记载一军中要配置柳斗,唐代称作“柳罐”,“柳鑵、栲栳各三分,五千口,皮囊袋亦得,锹、镢、锤、斧、锯、凿各二分,一万二千五百事。”[11]
《武经总要》引用“李靖法”的这条材料,明确说明“柳罐”可由“皮囊”代替。“柳罐、栲栳各二分,共五千口,有皮囊可代柳罐。锹、锤、斧、锯、凿各二分,都共一万二千五百事。”[12]皮囊也是用来汲水、储水的,所以,这里的“柳罐”就是柳斗。
《武经总要》还记载了柳罐在城防时的用途,主要用来防止敌人火攻。“托叉、火钩、火鎌、铁猫、毡、瓮、柳罐、柳水洒,右常置城上。托叉、火钩、火鎌、铁猫、濡毡以救焚,瓮、柳罐以贮水,唧筒以使水。”[12]
由于“柳斗”是一种非常流行的盛器和汲水器,其编织技术代代相传,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目前,在河西一些民俗博物馆,仍然能看到使用过的汲水柳斗,当然,所用材料都是杞柳,只有非汲水用的器皿,才用蒲草编织。
笔者收藏有一枚金塔县西部民俗博物馆所赠送的柳斗,可证20世纪80年代以前,当地仍然在使用以杞柳编织的柳斗,该馆收藏有十几件这样的柳斗,其编织方式与尖泉子烽燧出土的那个残件相同(见图七)。
甚至有烧制的模仿柳斗的器皿出现:
据明人高廉《遵生八笺·论定窑》记载:“其水注,用蟾蜍、用瓜茄、用鸟兽,种种入神,若巨觥、承盘、巵匜、盂斝、柳斗、柳升、柳巴,其编条穿线模塑,毫丝不断,又如菖蒲盆底,大小水底,尽有可观。”[13]
《国朝宫史》中记载“琼沼仙鳞白磁木鱼壶一件,碧落璇杓定窑柳斗一件,银塘风盖均釉荷叶洗一件……”[14]
党郁在《柳斗纹器小议》一文中罗列了出土于不同时代的柳斗纹饰的器物几十种,质料有银、陶、瓷等;也罗列了出土的汉代及辽金时期不同形制的陶质柳斗明器[15]。可见柳斗一物作为常用物件影响巨大。
三、其他汲水工具
金塔境内尖泉子烽燧出土的这件柳斗,见证了汉代边塞戍守士兵的汲水用具。是否就只有柳斗呢?答案是还有其他的汲水工具。
我们在河西汉简中,检索到了其它的汲水用具。
其一是“长枓”。
E.P.T44:18A:
*□……
□五斤? ? ?长枓廿? ?储水□桶一容十石
□□二石? ?连棓廿? ?灭火斧二有忍④
EJT37.1550:长枡二 枪卌 狗笼二[16]
601·1:
长椎四 茹十斤 瓦箕、枡各二,斗少一……
长杆二? ?皮窅、草萆各一……
深目四? 戶关二? 储水罂二
布烽三,一不具? 椄楪四 汲落二[17]
(经仔细辨认,“长杆二”,应为“长枡二”)
89·21:木枓二,不事用[17](经仔细辨认图版,“木枓”应为“木枡”。)
E.P.T44:18A中,“长枡”与储水桶列在一起;601·1既列有“枡”,又列有“长枡”,显然,“长枡”不仅是汲水具,而且与普通的枓有柄之长短的区别。
关于“枡”,或录作“枓”。“枡,误。枓,正音斗,柱上方木也。二□”。[18]《居延新简释萃》释“枡”谓“长方木”[19]。《说文解字》谓“枓”谓“勺”也。徐曰:有柄,形如北斗,用以斟酌也。段玉裁注“枓”:勺也。勺下曰:所以挹取也。与此义相足。凡升字作斗,枓勺字作枓,本不相谋。而古音同,当口切,故枓多以斗为之。《小雅》中有“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维北有斗,西柄之揭。”《大雅》中有“酌以大斗”。皆以斗为枓也。《考工记》注曰:勺,尊斗也。尊斗者,谓挹取于尊之勺。《士冠礼》注亦曰:“勺,尊斗也。所以?酒也。”
《仪礼·少牢·馈食礼》记载“司宫设罍水于洗东,有枓。”郑玄注:枓,?,水器也。凡设水用罍,沃盥用枓。[20]
《礼记·丧大记》记载“浴水用盆,沃水用枓。” 郑玄注:以枓酌盆水沃尸也。[20]
《史记·赵世家》记载“使厨人操铜枓以食代王及从者,行斟,阴令宰人各以枓击杀代王及从官,遂兴兵平代地。”张守节《史记正义》谓“枓”为“其形方,有柄,取斟水器。”[21]
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谓:“凡方者为斗,若安长柄,则名为枓。音主。尾即斗之柄,其形若刀也。”[22]
以上所言,均为柄较短的枓,而上揭E.P.T44:18A简中的20个“长枓”,是一种长柄的枓,与“储水□桶”记在一起,可证这里的“长枓”是一种柄较长、可从河中或浅井中挹水的枓状工具。如同今日南方一些地区用于为蔬菜浇肥的那种长柄工具。虽然,“长枓”列在“守御器”下,作为防守城堡的器具使用⑤,但无疑,也应是当时汲水的工具之一(见图八、图九)。
此枚简出土于破城子。黑河从破城子附近流过,河水平缓,河道不深,完全可用这种长枓挹水浇地或取生活用水。
其二,“折橐”、“汲桐”、“桐绳”
326·6A:
汲桐二直卅? ?檠弩绳卌二丈直五十
……
桐绳二困折橐二直百五十 ……[17]
橐,《说文解字》:槖,囊也。按,小而有底曰橐,大而无底曰囊。
《诗经·大雅·公刘》:乃裹糇粮,于橐于囊。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宁子职纳槖饘焉。”⑥
《淮南子·本经训》:“鼓橐吹埵,以消铜铁。”[23]
852B:“出十七斛 出卅二□出十橐 十 出十三□? 责”[24]
283·13:圈橐
毋忘当用
R□下马矢塗[17]
E.P.T10-38:革橐一[25]
1147:
□□卅 葛囊大小十 勾刀三 □
□十 韦橐大小十 斤斧锥鑿各一[24]
74.E.P.T68:21-23:
……持大□革橐一,盛糒三斗 米五斗……[25]
沈刚解“橐”为“盛东西的袋子。”[26]“圈橐”,应该是橐口缝制在圆形木条上的“橐”,如此猜测不错,正与后世井中汲水的皮囊相同。“葛囊”应该就是以蒲草编制的兜子;“韦橐”“革槖”应是一种皮囊。虽然不一定是用来汲水的皮囊。但既然能制作其他皮囊,应当也能制作汲水的皮囊。
“折橐”虽不明“折”之含义,但“折橐”与“汲桐”“桐绳”并列,则其为后世汲水之皮囊明矣。
《武经总要》防守器械中罗列有水袋、水囊,以防敌方火攻。“水袋,以马牛杂畜皮浑脱为袋,贮水三四石。以大竹一丈,去节,缚于袋口。若火焚楼棚,则以壮士三五人持袋口向火蹙水注之,每门置两具。水囊,以猪牛胞盛水。敌若积薪城下,顺风发火,则以囊掷火中。古军法作油囊亦便。”[12]
酒泉西沟魏晋墓葬一块砖画和嘉峪关魏晋墓一块砖画“汲水图”中,用于井中汲水的工具,中间有褶皱纹,颇疑即“皮囊”(如图十、图十一)。“皮囊”用于井中汲水,在河西走廊东部一带非常流行。笔者早年在生产队劳动时,曾有在深井中以皮囊取水的经历。皮囊一般为羯山羊的皮,完整剥下来经过去毛鞣制后,将四肢和脖颈部分扎缚,尾部开口,缝制在铁环上,制提梁,便可使用。皮囊取水容积比水桶等器皿大,可使用在群饮牲畜的场合。
汉简这些材料,说明当时的守边将士,已经在使用皮囊汲水了。
264·32:诸水婴少二□……汲桐少一……[17]
282·19:汲水桐若甀? 二? 二 二[17]
305·19A:汲桐一[17]
陈直认为“汲桐”即“汲桶之别写”[29],的是。“汲桶”即“打水桶”,出土明器井配置颇多,笔者在前揭文中举例甚多,不再赘述。
“桐绳”即“绠”,亦即拴在汲水桶等汲器上的绳索。
其三,辘轳、汲瓨
辘轳,即用于升降桔槔或井中汲水的转轮。
8·1:第七隧长尊? 檠绳廿四不事用? 禄卢一不调利[17]
227.31:鹿卢
EPF22:238:鹿卢索。沈刚解释为“升举烽号的橹鹿绳索”[30]。的是。
136·7:第卅四燧地蓬鹿卢不调[17]。陈直认为“为鹿庐之假借,鹿庐为绞蓬之用。”[29]
E.P.F22:238:省蓬干鹿卢索完坚调利候卒有席薦不[24]
“虏柅椟五十绳十丈癸未□行”[23]。“柅”,《集韻》:丑利切,音呬。篗柄也。段玉裁注:“今時篗車之柄。”正是摇辘轳的把柄⑦。
有关烽燧桔槔信号系统称谓、工作原理,前辈学者黄文弼先生、陈喜霖先生等已有充分论述。⑧
根据诸家论述,示意图如次(见图十二)。
虽然上述关于辘轳的资料,部分可能是为了烽燧上用于升降桔槔所用的绞轮,但不排除有用于井中汲水的辘轳。
甘肃省酒泉下河清农场汉墓中,曾经出土过铜质的井筒、汲水桶和滑轮(见图十三、图十四)。
ESC:29:此东燧汲瓨一[30]
“瓨”即“缸”,敦煌文献中“缸”多写作“<C:\Users\ps\Desktop\2022-1\Image\image15.gif>”字。“汲瓨”应为带系的可用于汲水的小型陶质缸。
其四,汲落、汲垂
506·1:守御器簿:瓦箕枓各二斗少一……汲落二[17]
有關“汲落”,学界讨论较多。
沈刚认为“汲,提水;汲落,提水用物。”[25]
陶曲勇在否定初世宾、李天虹关于“汉简之汲器、汲落、汲水桶,即木桶、瓦瓶、水斗之类取水之器”及马怡关于“落”即“漏”的观点⑩后,认为“汲落”并非用于汲水的取水器,而是形似桔槔、用于举烽的竹笼[31]。并举边塞“举烽”之器亦用竹笼例。《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与魏王博,而北境举烽,言赵寇至,且入界。”《集解》:“文颖曰:作高木橹,橹上作桔槔,桔槔头兜零,以薪置其中,谓之烽。常低之,有寇即火然举之以相告。”《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广雅》曰:“兜零,笼也。”
于淼则认为“落”为“chui”,“chui”即“垂”“甀”,“汲落”即“汲甀”。[32]
陶说过于笼统。桔槔其形若为杠杆,由直竖的支撑木(木橹或烽竿)和杠杆木(杆臂)等组成。根据上述资料,“兜零”置于桔槔烽竿头上,以备不时之用。这种桔槔并非井中取水之桔槔,而是设置在高处的桔槔,甚至可能就置于烽燧之上,一旦有警,则燃而高扬以相告。水井都在低洼平缓之处,如在打水桔槔头上举烽,一笼萤火之光,能否起到举烽警示的作用?因此,此“桔槔”与井中取水无关,而可能为举烽之桔槔。但陶说给我们以启发。就是“落”或者为“笼”。
“汲落”或与“汲垂”相关。
73JT23:305:汲垂二[16]
73EJT23:765:
胡执隧长田囗二月乙丑病:卒王临二月壬寅病 居延蓬卑一尺户更西乡 汲垂少一
卒囗恽炅 蘭入表卑小 弩皆不囗持
赋药各五齋 亡人赤垣不齋壶
狗少一 园韭五畦[16]
此简有种韭等内容,“汲垂”确与汲水有关。
“汲垂”或认为即“汲甀”。[32]
关于“甀”,《正韵》:小口罂也。《淮南子·泛论训》:抱甀而汲。注:今兖州曰小武为甀,幽州曰瓦。[23]
《广雅·释器》:“甀:甒,瓶也。”
扬雄《方言》:“自关而西,晋之旧都河汾之间,其大者谓之甀,其中者谓之缻甊;自关而东赵魏之郊谓之瓮,或谓之甖;东齐海岱之间谓之?。甖,其通语也。”[33]
《博雅》:甀,甁也。
《墨子校注·备城门》:“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各一垂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杂。”毕云:“垂,"chui"字省文。”[34]则“垂”正是一种容器。
酒泉下河清农场东汉时期的一座墓曾经出土一件汲水铜罐明器,其提梁上有两个铜环,显然,这是为了增加在井中汲水罐倾倒的重力而设置(见图十五)。“汲垂”即“汲落”,亦即“垂落”,互文,正表达了汲水器具垂落至水面的表意。聊备一说。
《方言》记有“桮”一物,解为“盛桮器笼也。陈楚宋卫之间谓之桮落,谓之豆筥,自关东西谓之桮落。”,《说文》作“笿,桮笿也”,郭璞注“盛桮器笼”。徐锴《传》云:“笿,亦笼也。笿者,络也,犹今人言籮。”[33]如此,则“汲落”或者是笼络了柳条或蒲草编织的用于防止磕碰、可起到缓冲作用的汲水瓦器。民间常可见此类加了保护的汲水器。亦可聊备一说。出土的明器陶质打水桶外壁多有乳钉状用以减缓冲击磕碰的设计,说明古人早就注意到了这点(见图十六)。
结? 语
用水是西部边塞戍守士兵最重要的问题之一。综上,当时居延一线的边防士兵,所用汲水工具有木桶、长枓、皮囊、柳斗,或者还有所谓“笼落”,即周边加上编织藤条的瓦器。其中的一件柳斗殊为特别:是用蒲草编织,而非如后世的毛柳条原料。
取水(汲水)工具的多样化几乎和后世相当,说明汉代西部戍守边塞的士兵,使用不同的汲水工具在河、井中汲水,也凸显了水在当地的重要作用。
注释:
①居延汉简161·11(甲960):廿三日戊申,卒三人,伐蒲廿四束,大二韦,率人伐八束,与此三百五十一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汉简甲乙编》(下册),中华书局,1980,第295页。)居延汉简EPT59·95:□□侯长张恽,伐蒲三十束。(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文物出版社,1990,第365页。)敦煌汉简1812:□□□□戊戌,令积蒲八人完为城旦。(吴礽骧、李永良、马建华《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90页。)居延新简E.T.P5-28:“□苇席五枚广七尺长九□……□省能作苇席及蒲席□”(《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第20页)。
②“履二两,草履三两,苇履二两,绵被一”(甘肃省文物考古所编《敦煌汉简》,中华书局,1991年,第259页,第1043条。)
③1959年酒泉城区东关外墓群出土,东汉。藏酒泉市博物馆。
④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1-132页。)
⑤程喜霖先生谓“长枓是防守用为浥洒沸汤或救火的工具”。(程喜霖《汉唐烽堠制度研究》,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第88页。)
⑥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第472-473页。杨伯峻先生谓:“囊与橐皆古代盛物之具,橐两端有底,旁边开口,物件盛满以后,在中间举起,所盛物便至两端,可以担,大者可垂之于车,然不能盛粥。”杨伯峻先生所谓“橐”,乃后世所谓“褡裢”是也。其实,这里的“橐”乃皮质囊,应该可以盛粥,因此被特意提出。笔者曾见民间有以皮制作盆状盛物器者,干燥后用作食器。
⑦柅:1.《说文》作杘,《广雅》:“杘,柄也。”《说文》段玉裁注曰“《中山经》注曰‘檷音落柅之柅’,《易》姤初六,‘系于金你’。《释文》曰‘柅,说文作檷’。今按,柅者即绞盘,以受烽盘者,放绳则烽下,绞绳则烽起矣。(劳干,1959年,第395页)2.可以固定转栌的配件。”(《集成》六,第257頁)。参见:沈刚《居延汉简语词汇释》,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71页。
⑧黄文弼《罗布淖尔考古记》,北京大学,1948年,第106页:“在南有长方形土台,高八英尺许,长十九英尺,宽五英尺五寸。上竖立木竿五,南北直列,高十二英尺弱,每竿相距约十二英尺许。木竿上端凿一方孔,疑为穿桔槔之用。尚有若干废弃木料横陈其旁,木上均有斧凿痕迹,或中凿一圆孔,或方木而中凿一槽,均长不及丈,疑皆为支持烽竿之用,类今之取水井架也。在竿之四周,尚有许多四方井穴,用柳条渗以木屑,编织为褡,覆于井口,约四尺见方彼此相通为甬道。就其构造方面言,显然为古时烽火台遗迹。”程喜霖《汉唐烽堠制度研究》,三秦出版社,1990,第57页。
⑨酒泉下河清农场出土的铜质井、滑轮、铜瓶。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酒泉下河清第1号墓和第18号墓发掘简报》图版,《文物》1959年第10期。分别为第11、12、15图。
⑩参见初世宾所著《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58页。)李天虹同意初世宾说法:“汲落、汲器、汲水桶是取水工具”。(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科学出版社,2003年。)马怡认为“‘汲’,取水。”“‘落’字有‘漏’的含义。《慧琳音义》卷六十六‘漏泄’条注引《考声》云‘漏,落也。’《希麟音义》卷三‘渗漏’条注引《字书》亦云‘漏,落也。’故‘汲落’颇像是水钟所用水器的名称。”(马怡《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3期。)
?参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著《甘肃酒泉西沟村魏晋墓发掘报告》一文(见《文物》1996年第7期,第4-38页,图四一-5。)
参考文献:
[1]高启安.汉魏时期的井及取水方式——以河西画像砖内容为主[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20(2):13-21.
[2]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增)[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5.
[3][明]徐光启著,陈焕良、罗文华校注.农政全书[M].湖南:岳麓书社,2002:277.
[4]政协高台县委员会编.高台文物精品鉴赏[M].(内部资料),2018:113.
[5]初世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A].论文集著者名.汉简研究文集[C].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142-222.
[6][明]宋濂.元史(卷一百三十九)[M].北京:中华书局,1976:3358.
[7][清]李洵等修,赵德贵等点校.钦定八旗通志(卷九十三)[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1525.
[8][明]蔡清.四书蒙引(卷十四)[M].台湾省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2:206、632.
[9][明]方以智.通雅(卷四十三)[M].中国书店影印,1990:519.
[10][北魏]贾思勰箸,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卷三)[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2:127.
[11][唐]李筌.太白阴经(卷四)[A].程素红主编.中国历代兵书集成[C].北京:团结出版社,1999:476.
[12][宋]曾公亮,丁度等撰.武经总要(前集卷六)[A].程素红主编.中国历代兵书集成[C].北京:团结出版社,1999:942、1070、1045.
[13][明]高濂.遵生八牋[M].成都:巴蜀书社,1992:533.
[14][清]鄂尔泰、张廷玉等编纂.国朝宫史(卷十八)[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417.
[15]党郁.柳斗纹器小议[J].草原文物,2020(2):99-109.
[16]甘肃省简牍博物馆等编.肩水金关汉简(肆)(下册)[M].上海:中西书局,2015:121、75、110.
[17]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607、157、518、474、441、473、501、144、225、607-608.
[18][辽]释行均.龙龛手镜[M].中文出版社据高丽本影印,1980:379.
[19]薛英群,何双全,李永良注.居延新简释萃[M].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书籍名称[C].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75.
[20][清]阮元辑.十三经注疏[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1198、1576.
[21][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1793.
[22][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卷十八)[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287-288.
[23]何宁.淮南子集释(卷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1998:596、915.
[24]甘肃省文物考古所编著.敦煌汉简[M].北京:中华书局,1991:252、263.
[25]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57、457、493.
[26]沈刚.居延汉简语词汇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284.
[27]马建华.甘肃酒泉西沟墓彩绘砖[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0:36.
[28]张宝玺摄影,胡之编选.甘肃嘉峪关魏晋一号墓彩绘砖[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0:20.
[29]陈直.居延汉简研究[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303、317.
[30]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简牍集成(十二册)·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卷[M].甘肃: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81、225.
[31]陶曲勇.说“汲落”[J].古汉语研究,2009(2):83-84.
[32]于淼.说汲甀[J].古文字研究,2009(2):404.
[33]华学诚.扬雄方言校释汇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6:349、345.
[34]吴毓江撰,孙启治点校.墨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3:77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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