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散文学会主席、《西部散文家》执行主编、《西部散文选刊》执行主编,这些头衔对于一个散文家来说,不仅是职务,也意味着创作上引人瞩目的成绩,而对于刘志成来说,意味的还要更多些。在全国知名散文家中,刘志成的不寻常首先在于他的出身——也许没有其他散文家像他那样,要过饭、下过井、吃过蛆虫、修过单车、住过楼梯间、当过三轮车夫。这是一位出自最下层、凭勤奋写作成长起来的作家,其创作打有个人经历的鲜明烙印,独树一帜,写有若干名篇,产生重要影响。这种情况引起人们的兴趣是很自然的,对他的研究也有特殊的意义。
一、不折不扣的底层作家
所谓底层作家中,许多只是代言人,但刘志成彻底来自底层。他散文中凡写到自己的地方都是真实的,它们点点滴滴分散在不同作品中,经过拼接,你会发现这些经历许多是令人震惊的,超出我们的想象。事实上,散文家只是人群中数量微乎其微的一部分,历数一下,古往今来的著名散文家多出自中上阶层,即使出身农民,也少有刘志成那样的绝境体验。在中国,底层是最为庞大的人群,最为大量的文学题材,在他们中间每日每时生成,却多不为社会所认知,这正是文学的局限。刘志成长期生活在底层,他的叙事是朴素的、实录的,也尤为可贵。当然,作为作家,体验不等于亲历,不能要求作家经过一切,但作为散文家情况又有不同。散文不是小说,不能虚构,作者的亲身经历如何也就显得格外重要。毫无疑问,刘志成的创作是与众不同的,他对人生经验的另类描述强烈吸引和征服了读者,也为中国当代散文带来新元素。《流失在三轮车上的岁月》是他的一个典型系列,其中塑造了作者的早期形象。在作品中描述的那段岁月里,刘志成靠脚力为生,风里雨里奔走街头,饱尝一个三轮车夫遇到的辛酸苦辣世态炎凉。领教过真正的阶层歧视,受雇跟踪过富婆的丈夫,结交过三教九流,被无端怀疑遭受过监禁,在电棍的殴打下有过昏迷不醒。我相信,击打他的人,是理所当然把他视为下九流的,不会想到打了未来的散文学会主席,也不会想到这个苦力会把这一幕写进自己的作品。刘志成回忆这类事时,语调反倒平常,不事渲染,文字极为简略:被击昏了,躺倒在地,不知过了多久苏醒过来,仅此而已。换了一位作家,遇上这种事,指定会大书特书,写深写透,可是刘志成只是轻描淡写,轻易带过,原因很简单,他是见得多了,也见怪不怪了。读他的作品所引起的惊讶,有时不光在内容,也在于作者的叙事态度,我以为这种态度本身便积淀着长期的底层意识,与文人意识有别,是学不来的。
他的不动声色多表现在描述个人境遇时,写到他人,则充满激情。《陕北歌悠悠》中,他讲述到“文革”中的讨饭经历,语调是波澜不惊的。那时,村里人大都吃不饱,家里总有揭不开锅的时候,每到这时,少年的刘志成就会一声不吭地拿上大黑碗和红柳棍,步行七八里山路到邻村乞讨。他的乞讨方式是庄重的,进了人家院子,先礼貌地打招呼,然后唱几声山曲,等候对方的施舍。以后,他写到堂姐家的遭遇,笔端就难以保持平静了。当时十几岁的堂姐饿得实在受不了,离家出走,接着杳无音信。婶婶疯了,在村里不管遇见什么人,都反复询问是否见到女儿,有时茫然走出几十里地去寻找,村人见了无不掩面。此时,作者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特别写到婶婶如泣如诉、断帛裂金的歌声,以及孩子们受大人之托监护她的经过,寄予了无限同情。但即使如此,他的叙述也依然是克制的,笔墨有限,未及展开,而且,没有做专篇描述。我揣测,他经历过的事情要比他写出来的多得多,他是一个不愿意随意展览苦难的人。
刘志成对苦难的写作是郑重的,他最感人的一些作品,也大都涉及苦难,这使他的创作从一开始就分外厚重,难以让人忽视。在《殉葬的童婴》和《伤逝的雪祭》里,他记述过两个孩子的夭折。一个是乡亲家刚落生不久的婴儿,因被指为狐仙的孽种,被当众架干柳烧死。当时刘志成就站在观望的人群中,内心的恐惧无从言表。若干年后,他用奇特的语言再现了那一惊人场面,那个浆水干渍裹身的赤体婴儿,“躺在柳上,饥饿已把他锋利的啼哭锈蚀成参差不齐的音符。那哭音宛若胎芽的气息,微微颤动。婴儿的右腿肚已被柳枝划破,有淡水浸出,染出来一片狰狞的仙人掌在干柳上开放”。另一个是他的亲妹妹,两岁时死于疾病,依风俗,要把她扔到野地里去。那天晚上,少年刘志成被指派去做这件事,这对他是残忍的。他抑制着情绪不让自己放声大哭,提着筐子跌跌撞撞地行走,最后在雪地上用雪盖住了妹妹。隔了几天,又忍不住寻去,将她冻得僵硬的尸体掩埋入土。“那是我至今遭受的最为沉痛的心情,很多年来,每当想起那片像妹妹的眼睛一样纯净的雪地,我的心底就有一股积压了多年的泪泉涌淌而出。”这两个孩子若出生在城里,是不至于夭亡的,他们的悲剧是降生在底层。在那个时代的那块土地上,饥饿、困苦、死亡、夭折荆棘一样丛生,构成刘志成人生记忆中最深暗的部分,标志着黑色的刻度。
刘志成是尝过地狱滋味的人,《黑色刻度》里写道,在生活压迫下,他挖过煤也运过煤,为了多拉一车煤,曾孤身被塌方埋在矿道里二十八天,陪他的只有拉车的骡子。起初,他和骡子一起吃树皮和矿渣,靠喝一点骡尿存活,后来骡子无法坚持,翻起白眼,肚胀得只能四脚朝天仰躺,他含泪割开骡皮喝血维持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蛆虫和他争食骡肉,他每天靠吞食大量蛆虫度日,获救时奄奄一息,浑身长满厚厚的白毛。他的获救是侥幸的,没人想到他还活着。那二十八天里,“被黑色包围着,被清冷和寂寞包围着,被饥饿包围着的我在承受一种游离在生和死之间的极限忍耐”,以至多年后,“那场生命意念与死亡及死亡所笼罩的恐惧的挑战,仍然将我的心划得短路”——可以说,他在散文里使用的每个词都是他才有资格使用的,因为他才是过来人。在所有此类亲历者中,他是唯一的作家;在所有作家中,他又是唯一的亲历者。
这就是刘志成。尽管他的创作题材多样,我仍认为他属于底层文学的代表性作家。底层写作多出小说家,缘于小说可以虚构,能做底层散文家的人是很少的,刘志成是一个特例。他体验过的生活不是一般作家能“深入”进去的生活,其中裹挟着切肤的痛感,犀利的质感,真正的绝望与悲凉、茫然与希冀、梦想与挣扎。故此,读他的作品,和读别人的作品感觉不一样,他的作品被称为“用血水写成”,是不为过的。世界上也只有后来成为作家的人,承受过的所有苦难才得到报偿,岁月才不会白白流失。刘志成的出现,是中国散文界的幸事。
二、苦难中的诗意
苦难,是大的哲学命题,也是大的文学命题,它是人类生存境遇中无可规避的本质属性,具有生命质感和特殊的美学价值,因而与文学异质同构。当然,苦难不等于苦难叙事,底层不等于底层写作,刘志成能够成长起来,一步步以创作名世,更与他自身具有的文学品质相关。这里说的文学品质指天然的作家立场、人文情怀和超越苦难的审美意识。他即使被苦难包围,从未丧失过同情心,即使身处物质世界,从未放弃过精神价值,即使书写最现实的题材,从未泯灭过理想的追求,这些素质的综合,使他在散文上异军突起。观察作品的细部,剥离题材和意识,分析客体和主体的对应关系,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在文本中不寻常的存在。在一篇散文的闲笔处,刘志成记述过黄土沙梁上的一窝水洼,毒日头下那水洼已快被晒干,里面竟然还有两条鱼在游,它们濒临死亡,吐着气泡,却还在用嘴巴互相碰着,仿佛在互相打气安慰。看到此景,作者“眼眶潮湿了”,为两个小生命的相濡以沫而感动。可以肯定地说,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感动于此情此景,更不会有多少人为两条鱼的死活含泪,而刘志成是这样的。《祭奠白鸭》是他为纪念两只混进鸭群的白色野鸭而写。两只野鸭患难与共,当小白鸭被歹人偷走时,大白鸭奋起扑救,后又为小白鸭守墓,最后孤单地离开了鸭群。作者那时还是个孩子,他拒绝了弟弟想吃肉的要求,在父亲诧异的目光下掩埋了小白鸭的尸体。作者特别写道,当日,大白鸭在外面哀鸣了一夜,使他难以入睡,被深深震撼。此后长期里,他竟重复梦见过鸭的叫声,萦萦系怀。可见,这个陕西汉子,有着常人未及的丰富的感情世界,有着宽厚而深沉的悲悯情怀,也天生有着诗人的情致。
动物经常出现在刘志成的散文中,比较起来,它们是比人类的弱势群体更为弱势的群体,因此受到刘志成的关注。其实,了解一个作家的人道主义,的确可以简单去看他对待动物的态度,在这一点上刘志成表现出他的卓异。上小学时,他在课文里读到屠格涅夫的《麻雀》,大受感染,“我不禁有眼泪滑落双颊,混着鼻涕一起淌下了嘴角,而其他同学却一脸的轻松”。可见,人和人是不同的,他的一脸轻松的同学们,后来都没有像他那样成为作家。
刘志成最出名的一篇作品是《怀念红狐》,已被选入全国中学语文教材。文章写他家曾与红狐一家发生冲突。母狐狸偷了鸡,人去报复,找到窝,端走了四只小狐狸。母狐狸一路跟着,凄凉地干号。过了些天,一个月光朗朗的半夜里,那只红狐带着泪痕在院里跪下号叫,瘦了很多,关在屋里的小狐也跟着叫,响成一片,母亲再也忍不住,把小狐送出门交给了母狐。作品最后有一个细节,看似不起眼,却使人难忘,那就是母狐狸叼了院子里的一只篮子把四只小狐带走,“我”想阻止它带走篮子,被母亲拦住了。这种细节的真切中,交织着生活中细密的逻辑,耐人寻味,也触动人心。作品感动过无数人,包括教师和学生们,究其原委,不能不与刘志成一家人的善良有关。《祭奠白鸭》里,作者剖白过自己的感情,说长时间里他一直在捕捉着大白鸭那缕缭绕在乡间的哀鸣,想写下来,却一直无法动笔。直到五年后的一天,在乡下的公路上,他看见一个乱发的乡村妇女伏在交通事故中死去的女儿尸身上痛哭,才忽然回想到并读懂了大白鸭的叫声,也忽然打通了人与动物间的隔膜,意识到,他们有着共同的遭际和共同的爱。又说,在少年的乡间,野鸭的叫声向他泄露了苦难的秘密——他思想所及耐人寻味,使人联想颇多。无疑,他对底层写作的认识,已大大超出通常的视野,进入一种更广阔的境界。
他的《待葬的姑娘》,将他对人间苦难的深刻悲悯发挥到极致。这是他的另一篇名作,被各种评论广泛提及,值得每个人一读。读这一篇时,读者会被带入一处常人不可到达的旧窑,那里糜烂的草地上躺着一个病重的瘫女,她是被买来为十六年前死去的光棍汉殉葬的,但养了半年还没死,遭人嫌恶。人们可以随意殴打她,她无法反抗,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作者着重写到,她仍然是有感情的,会为被人踩死的老鼠落泪,原来那些老鼠是她唯一的伴侣。作品基调凄凉,令人读后久久不能释怀。这个女孩肯定早已不在人世,人世间没有几人知道她存在过,唯有偶然路过的刘志成,把她的样子记载了下来,给予她在天的灵魂一丝慰藉。其中,我们再次感到了散文的力量,是散文而不是小说,向我们传达着生活经验所达不到的视界,了解到另外一些人们现实的生存。点亮刘志成作品的,多是弱小生命的或强烈或幽暗的光芒,他的这些创作使人想起高尔基的《在人间》,“人间”在他的散文里也无疑扩展了视域。被称为散文家,是需要拿得出一些确实感人的作品的,刘志成在这方面问心无愧。
我还相信,点亮刘志成创作的人文主义光芒,不仅来自他的个人气质,也来自他的家庭以及他家乡的那片土地。我们还记得,在面对红狐时,是他的母亲最先打开门,把四只小狐送了出去;在婴儿面临焚烧时,是母亲在人群里发出哽咽和恳求的呼喊;母亲的病多年得不到治疗,当她得知南方发洪水时,却把刚到手的医药费捐给了灾民。可以说,刘志成的母亲就是一位不俗的圣洁之人,对他的人格形成产生过重要影响。刘志成的乡亲们也都是充满善意的,在艰难中不会忘记互相给予安慰和温暖。他在作品中记载,小时他去邻村讨饭时,邻村乡亲们也在挨饿,但总是要从牙缝里挤出一些剩饭剩菜或果子枣子等接济他,有了他们的接济,一家人才活了下来。刘志成考取高校时,家里拮据得连母亲的药钱都无处筹措,他只好瞒着家里压下了通知书。这件事被乡亲们知晓后,大家披星戴月制作了三天柳制品,换了些钱供他做了学费。读到这些情节,我们就更容易理解,为什么刘志成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却少有哀怨与阴暗,为什么他的作品里永远流淌着浓得化不开的善意、感恩和博爱之情。
在苦难叙事中,有关苦难表象的书写是更轻易一些的。出于时尚,一些作家仅仅受到历史理性或批判意念的指引,便在作品里进行了大量关于苦难的想象,但只是构成了一组组冷酷的生存困境表象,未必取得读者的共鸣。他们毕竟缺乏刘志成那样切身切近的底层生活。读刘志成的散文,我们感受的不仅有苦难的艰涩,还有下层的温暖,诗意的关怀,以及生存自身的活力,它们一起构成了色彩繁复的图景,呈现着生活的本相。
三、生命意识的感性张扬
刘志成更重要的成功,是实现了对苦难叙事的超越。他将苦难转化为人生背景,用以展示人类生命力的强盛,将创作引向新的深度。这是他探索的收获,也说明他已具备成为一个重量级作家的某些要素。他的自述表明,他看待苦难的态度,不是凄伤、畏惧、悲怆,而是渴望,希冀去体验更大的苦难,“渴望在孤苦无依的心境下,在人生深层的苦痛中,激发一种深层的使命感,渴望能煽动起我那易于激动的本性的一切苦难”,应该说,具有他这样想法的作家并不多。
最能够反映这种意识的,是他的另一名篇《舞蹈在狂流中的生命》。相信读过此作的人,都会记住陕西窟野河上惊心动魄的捞炭场面。暴雨滂沱的雨季,窟野河汹涌奔腾呼啸而下,下游的农民们则守望已久,他们不论男女,赤着身子,一次次在水中拦截住上游卷带下的炭块、灌木和大树,险象环生。通过这个时刻,刘志成向人们展示了人生的另一种奇观。在一个令人窒息的镜头下,一个青年农民被巨浪吞噬,而人们没有去抢救,木然地望着,其中也包括他的父亲。父亲“眼眶里蓄满了两池昏浊的泪雨,但始终没溢出来,只是默默地站着像雕塑一般”。只隔了一会儿,父亲便又跳下河,重新加入了这场以搏命换取生活资源的奋斗。这是活生生的现实图景,作者借在场人之口说明,这个父亲别无选择,他瞬间失去了儿子,但他必须立刻接受这个事实,把要做的事做下去,否则,以后就没有烧的了。在那一百多里的沿河畔,几乎每家都遇有这样的事情,有民谣为证:“哭了笑了都在庄稼人的脸上,死了活了都在二砍球的河上”。刘志成告诉我们,不仅如蒙田所说,最古老和最熟知的苦难总是比未曾有过的新的苦难更容易忍受,而且,生存的法则是高于苦难的。当普遍的苦难成为一种巨大的平等时,当人们的生存境遇注定要与苦难相对时,人的生命便只有在殊死的搏击中获得重生和强大。这篇作品,完全超越了对底层民众不幸遭遇和磨难的一般同情,进入一种庞大的人生寓言。
研究刘志成关于苦难和生命的观念,也许是了解刘志成及其创作的关键。他同意这样的说法:缺乏苦难,人生将剥离全部光彩,幸福更无从谈起。他“企图让灵魂栖身苦难之地,体验生命中那种最无奈和最深刻的苍凉,注目人类的大苦难”,从而获得更强烈的文学使命感。我认为,形成这种意识,与他的成长环境与文化背景关系重大。他的家乡陕北高原冷荒冷凉、封闭贫穷,“翻了架坷梁拐了一道弯,满眼都是黄土山”,但那里的人民朴实坚韧,热烈达观,创造了丰厚广博的黄土文化,其重要特色便是一种来自生命力的坚韧和高扬的雄浑,它影响刘志成甚深,也成为他散文的基色之一。
在《沙柳,蕤蕤在生命的高地上》里,他盛赞过家乡处处可见的沙柳,它们生长在沙丘上,惯于抗逆,越压越旺,在一片荒漠中郁郁葱葱,带有神秘的凄凉,又“让人备感生命的庄严与神圣”。《行进毛乌素》里,他突出描写过沙漠中的一棵老树,它曾被一座沙丘穿过,树干断折,仍然顽强地从折断处伸出新的树枝,日久变得上粗下细,倒栽一般,使人惊异。多篇作品里,他介绍过故土自然环境的恶劣,但从未流露过一丝一毫的嫌弃,却充满了对家乡的挚爱与自豪,因为那片遍布沙柳的土地生长着西部的文化精神,教他如何面对艰难和苦难,给予他最重要的人生资源。
实际上,刘志成散文的内涵与风格特色,都鲜明地体现在生命意识与生命张力的形成上,这确可归因于陕北文化对他的长期熏陶。他从小喜欢听书、看戏、唱歌,那些饱含西北元素的艺术后来直接浸润了他的创作,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民歌信天游对他的影响十分显著。
陕北是民歌的海洋,从刘志成记事起,信天游的歌声就从未间断地环绕着他。“无论是站在高山头,还是走在弯弯曲曲的山道里……到处都可以听到顺风飘来的悠扬歌声”,而刘志成自己也是一个痴迷的歌手,在《陕北歌悠悠》和《一条歌的河流》两文中,他深情地追溯了自己与民歌的不解之缘。他是那样热恋着民歌,认为自己血管里流有民歌的血浆,他曾长期坚持收集民间散落歌目,不顾拮据自费出版民歌集;也曾在一个酒摊场上,以粗犷的歌喉打动了一个女子的心,这个女子后来成为他的妻子。
歌声带给他什么?这是只有他才能说清的。信天游的传唱之境,是广漠无垠的黄色高原,它千沟万壑,连绵起伏,而苍凉、宏壮又沉郁的信天游,正是陕北人民面对黄色高原的感性抒发。许多年来,刘志成在信天游里穿行,“揣摩着它在壮美或悲怆里所引燃的浩瀚与纯净的艺术之光,它被高山和历史孤立的生命诗性,它在现实泪影里燃烧的理想欲望和永恒的精神意念”,他把那片土地上人们的生命喻为燃烧的大火,把他们的歌声喻为供这大火熊熊燃烧的木柴和河炭。此时,歌声是乡人们的血气和魂魄、尊严和奋斗。一句话,信天游的歌声正是底层人们生命力感性张扬的表征。
由此我们便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刘志成的散文中,永远具有“苦难的味道、欢腾的味道、挣扎的味道、奋争的味道、黄河的味道、黄土的味道”,因为它们本身便具有信天游的魂魄。刘志成一半是作家,一半是歌手,你分不清他到底是为歌而作,还是为作而歌,唯有一点是肯定的,正像他的歌唱一样,他的写作也是“俯瞰大地、仰望苍天,唱给世间万物,唱给自己的心灵”,他从事写作,不是出自名利的需要,而是出自感性生命自由呼吸的需要,这样的作家是可为的。
所以,他的作品里,经常出现信天游粗犷、辽远、悠扬的曲调,不少使人神往的歌词由他亲自采撷和披露。他许多作品的文体中,也分明可以辨出信天游的韵味。和通常散文体不同,它们的词句往往富于动感,色彩鲜艳浓烈,来得突兀而醒目,具有“迸发”的力量,这正是信天游式的表达。他的写作永远是饱蘸深情而不是为文造情,永远是厚积薄发而不是随意而至。他的写作是北方的,也是民间的,既无“小女人”的矫揉,也无“大文化”的迂阔,淋漓发挥了西部散文的雄风。
刘志成就是一曲信天游,他性格朴实、豪爽、仗义、善良,喜欢脱得大大咧咧地睡觉,喜欢叫几个朋友炒一碗咸菜买一瓶劣质酒喝到天明,喜欢沙哑着嗓子吼唱酒曲。他穷困时期,曾连续欠过四个月房租,被迫当过一次“枪手”,事后却后悔不已。他住大通铺、吃方便面,五分一角地节省,却敢倾囊而出购买诺贝尔获奖作品集。写作曾使他养活不了家,终使妻子带孩子含泪离开了他。以后,他去做苦力打拼,才将妻儿接回身边。他具有传奇色彩,更是一个具有酒神精神的作家。
酒神精神是尼采所倡,刚好也是刘志成创作个性所在。尼采认为,人生虽有其悲痛的方面,而且这悲痛是深沉的,但是欢乐比悲痛更深沉,一个人倘若有健全旺盛的内在生命力,他是不会屈服于悲观主义的,他召唤艺术进入生命的冲动,把艺术视为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身形而上的活动。刘志成处理底层和苦难题材的立场也是如此,这使他的创作如呼啸的山风,骤起的雷鸣,不同凡响。
当然,他的作品并不是每篇都成熟,也存在粗糙、肤浅之作,可是他若干好作品,是真正有血有肉、感人肺腑的,成为新生代底层散文的代表作。往往,底层被认为是“沉默的大多数”,没有话语能力,难以进行自我表述,只能通过知识分子叙事完成,成为“被言说的他者”,而刘志成打破了这一格局,他是“言说的主体”,进行着“大多数”的表达,而且赢得了成就。他崛起的意义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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