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林去外面谈业务,竟然在一个小镇上碰到了莲的堂弟阿杰—一个记忆中象是小地痞、却又很讲义气的小伙子,故人相见,自是感慨万千,林很热情地邀他到一个川菜馆吃饭。几杯啤酒下肚,阿杰的话闸子就打开了,他告诉林,曾经一直很崇拜他,可是因为堂姐的原因又不好意思和他走得太近。最后还告诉他很多关于莲的消息,莲从广东回老家后嫁给了一个很老实的建筑小包工头,并在市经济开发区造了一幢三层的小洋楼,最值得人羡慕的是,竟然生了一对龙凤胎。龙凤胎?林的神经被深深地刺痛了!他想起那天,在那片挂满荔枝的荔枝树下,莲在他怀中那痴痴的幸福的表情,“林,将来我们生对龙凤胎,男孩象你,女孩象我,好吗?”林觉得很好笑,这龙凤胎岂是想生就能生的?但他把那些话咽了回去,抱紧莲,在她前额轻吻了一下,笑道:“好的,宝贝,我们一起努力吧!”
他们都是彼此的初恋,当初的相识相知相恋是那种很老套的才子佳人式的故事。那一年,林在东莞一家鞋厂做裁断机手,业余时间喜欢在厂刊上发表一些诗歌散文什么的。有一次,在厂里举办以《故乡》为题的征文大赛上,林的散文《故乡、月亮、我》被评上了一等奖。颁奖大会的那一天,林在全厂几千人的目光注视下上台领奖,台下掌声很热烈,热烈得让一向自信开朗的他也腼腆了起来。领完奖返回的时候,匆忙间居然踩到一个人的脚(由于凳子不多,大部分人都是站在那里开会的),抬头的一刹那,林愣住了,好清纯的一个女孩子!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脑中一闪而过。女孩很温柔的对着林笑了笑,并说了声没事,林尴尬得连道歉都忘了,也傻傻地对她报之一笑。
此后的几天,那女孩的影子一直占踞在林的心头,就象着魔一样,挥之不去。那天,和往常一样,他又去阅读厂刊,看到一首写莲的小诗,清新脱俗,让人回味无穷,作者署名也叫莲,林很好奇,这个叫莲的女孩是个什么样的人呢?缘分这东西有时真的很奇怪,要来时挡都挡不住。洗衣服一直是林最头痛的事情,晚上冲完凉已经很晚了,但林还是硬着头皮去楼下的洗衣台洗衣服。清完衣服准备走时,突然听到一个女孩的笑声,林抬起头,竟然是日思夜想的她!“看你的衣服,肥皂还在上面呢,你会不会洗衣服啊?”对方劈里啪拉来了一大堆。“嘿嘿!是否打算帮我重洗啊?”林这次反应很快,马上嘻皮笑脸起来。没想到女孩很大方,还真把桶里的衣服都倒出来重洗。“莲,你在帮谁洗衣服啊?”林抬起头,一个眨着调皮大眼睛,身材矮小的小女孩走了过来。“她叫莲?”林赶紧追问,“是啊!大才子,你可真有福气,居然能请得动我们的莲淑女给你洗衣服。”“兔子,你在那里瞎说什么啊?”莲边叫边笑着把手里的衣服摆向兔子,兔子机灵地躲到了林的身后,林躲闪不及,被衣服上的水珠淋了个落鸡汤。见闯了大祸,莲赶紧过来,边说着对不起,边掏出口袋里的纸巾帮林擦试脸上的水珠。长这么大从没和一个女孩子如此近距离的面对过,闻着莲头发上淡淡的发香,林的心跳加速,突然有一种想拥抱莲的感觉。看着林呆呆的眼神,莲的脸唰的红了,把纸巾塞到林的手中,就又开始清洗起衣服来了。兔子乐得在旁边拍手大笑,“羞啊,莲姐姐。”
爱情就那样幸福地降临了。林再也不用为洗衣服而发愁,莲也不再每天下班后排在那支长龙后面等打饭了,林的部门下班早,和那个打饭的小帅哥关系又搞得不错,总会早早地帮莲和小兔子把饭打好。每次莲都会把那些肉啊蛋一类的往林碗里夹,可林知道,莲更需要营养,就又把菜夹回去。就那样推来送去的,一直到小兔子又笑他们了,林才老老实实的不再坚持了。莲每天晚上都会加班到很晚,甚至有时都会通宵加班,林心痛她吃泡面,每晚到吃夜宵的时间就变着戏法去外面给她买夜宵,而自己从不愿乱花一分钱。
厂里一个月难得放一次假,放假的那天他们就象过节一样,直到把甜蜜带进梦中才肯罢休。天刚放亮,林就会换上自己喜欢的白衬衣早早等在宿舍楼下,他们住在同一幢楼里,林在二楼,莲在五楼,厂里管得很严,男女工是不让互相串门的。莲从不化妆,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高高的鼻梁,清澈无邪的双眼,配上那一头乌黑发亮的披肩长发,每次来到林跟前,总会让他有一种美好的错觉,就好象仙女飘到他身边来了一样。走出厂门,他们尽情地把快乐放飞,山泉边、芭焦林、荔枝树下,那里有他们的欢声笑语,留下了他们最珍贵的初吻。回来的时候,他们就钻进图书馆,把那份浪漫写进共同的日记本当中去,那是一只带锁的笔记本,一直到今天,林还在想着它,想着那里面一首首缠绵的小诗,一篇篇优美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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