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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书目的文献价值揭示特征

时间:2023/11/9 作者: 图书馆界 热度: 15864


  (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中国古代书目是有目的地揭示古代文献价值的集合。傅荣贤先生说:“中国古代目录学以积极的姿态界定文献的内涵,从而干预文献的现实存在,并努力影响读者对文献的接受和认知。”这一界定体现出中国古代目录学揭示文献价值的职能。本文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与文化的宏大背景中,探讨中国古代书目的揭示文献价值的宏观特征。

  中国古代书目的文献价值揭示特征,来源于中国古人的思维特征和行为方式。中国古代书目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必然与西方书目文化和现代书目文化迥然不同,中国的先贤把文献视为价值论的存在而不是知识论的存在,因而中国古代书目的文献价值揭示特征主要体现在伦理性突出和客观性缺失两个方面。

1 伦理性突出

中国古代书目揭示文献价值为什么更注重其伦理性?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探讨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与西方思维的不同之处。总体而言,中国古代人与西方人在思维方式上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擅长总体性思维,后者擅长分析性思维。这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形成了两种不同的阐释模式。一种以结构主义为代表,以客观性的倾向将文字、语言及文化的各个方面纳入脱离人性及主观想象力的活动而独立存在的结构符号系统的世界;另一种以解构主义为代表,突破主体与客体、现象与本质的二元论,以整体性思维看待世界。

  中国古代的思维模式偏向于整体性思维,当时的中国思想界无解构主义之名,但却有解构主义之实。中国古代哲学并非在二元论的土壤当中滋养出的一股反抗的力量,而是当时主客二分的认识论不够发达,中国古人“还没有明确区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界限,认识的主体与认识的客体还是浑然一体的”。中国古代的整体性思维,孕育了中国古代人思维中天地万物的终极根源——“道”,认为文献产生的意义是“文以载道”,认为圣人存在的意义是“传道”,“道”的追寻是中国古代文化最根本的探索方向。中国古代哲学所谓之“道”,不是某种物质实体,而是价值实体,如《中庸》所说:“天地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事物的“性”呈现给人的过程,是价值呈现的过程。中国古代书目剖析文献之性质,就是呈现文献价值的过程。这种价值论而非知识论的思维模式,使得中国古代目录在揭示文献价值时格外重视文献与“人”的关系,重视文献的价值定位。

  1.1文献与“人”关系

  无论古今中外,文献与作者和读者有着天然的联系是学者们的共识。在中国古代书目的视域中,无论是文献生产意义上的作者、文献标引与组织意义的书目主体,还是文献检索和利用意义上的读者,他们与文献的关系都不是西方主客二分的二元论思维下主体人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这里强调的是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体现为拉康·雅客(Lacan Jacaueo)提出的“主体间性”,意为主体之间能够沟通的固有关联性,比如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等。

  将“主体间性”这一概念引入书目的文献价值揭示研究,并不是抹杀了文献客体的存在,而是突出人在揭示文献价值过程中的意义,人与文献的关系仍然是主客关系,只是在中国古代书目揭示文献价值的整个过程中,这种主客关系弱化了,客体文献在作者与读者之间作为一个媒介,目的是传递主体的心性和志业。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更突出,而且这种传递是主体明确的读书目的。明代胡广在《性理大全·读书法》中强调:“开卷伏读,必起恭敬如对圣贤,掩卷沉思,必根义理以闲邪僻。”在中国古代人的心中,读书即是读作者,比起西方“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思维,中国古代人强化了在文献与“人”的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中国古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独特的民族特征和历史特征。在夏商周特别是西周时期,周人带着氏族血缘关系进入阶级社会,在阶级社会里,这种血缘关系表现为宗族之间的不平等,最终产生宗法制度。宗法制度实行系统严格的分封制,这种政治制度衍生出的文化是严格的伦理文化。尽管战国以降,宗法制解体,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依旧致力于恢复周代的礼制,并以文化的方式传承了周代的宗法制,让有血缘关系的宗族形成隐性的社会结构。在文化中随处可见宗族文化的影子,如宋明理学的“三纲五常”中体现的家国同构的伦理关系。

  因为中国古代以伦理文化治国的特殊历史境况,中国古代周代以降,可以“士是社会中心”的视角看待中国古代社会,士阶层承担文化与政治的双重使命,正如钱穆所言“士统既道统”,士阶层既需要为统治阶级服务,传符合政治精神的道,也需要坚持自我的人文理想和人类文化理想。在中国古代这一特殊的历史阶段,士阶层的双重使命让他们坚持儒家的伦理文化,一方面伦理文化可以治国,另一方面伦理文化符合中国士人的最高理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士阶层的文化传承通常以师门为单位,儒家学派庞大的师门谱系和分流,体现出伦理文化在历史中是如何生发与发展的。

  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士文化与师门文化对应了中国古代书目中揭示文献价值的不同主体。中国古代书目中揭示文献价值的主体是书目的著者,以中国古代图书馆的分类而言,大致可以分为官府图书馆、私家图书馆、寺院图书馆和书院图书馆,相应的中国古代书目也可以分为官修书目、私人书目、佛教书目和书院书目。据此,书目的著作主体也可以分为四类:朝廷、藏书家、僧人和书院的老师。因为佛教目录有其独特的生发源流,在这里暂且不谈。以朝廷为主体的书目纂修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昭文教之盛,二是行文化控制。私人书目为主体的书目纂修的主要目的也有二:一是探学术之源流,二是传承家学。书院书目为主体的书目纂修主要面对学生,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提供推荐书目。这三类揭示文献价值主体的最终目的,一是通过文献客体传播伦理文化,教化人心、稳定政治,二是通过文献客体传播圣人精神,实现人文理想。文献客体的受众主体同样也在封建政府、士阶层中,作者主体与读者主体有着先见性的文化认同,他们在同一个伦理文化的体系中,所以以读者之意逆作者之志的道路趋于平坦。文献客体中文字符号的表层意义早已在先见的文化认同中被弱化,主体与主体之间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意味变得更加强烈,这体现出中国古代书目的文献价值揭示特征之一是突出的伦理性。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书目价值揭示的目的之一是伦理文化的传承,表现为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弱化客观知识的意义。作者向读者传递的大多是为人处世的观点,这说明文献是关乎社会教化和人伦有序的精神产品,需要为主流文化代言的书目规范文本的伦理思想,泯灭因为个人境遇和学识导致的“离经叛道”之语和文本理解层面上的歧义。所以中国古代书目在揭示文献价值的时候,不是“客观地”组织与整理“客观的”文献,而是要基于社稷实用主义,关注书目对社会的现实效用和教化功能,从而有目的地影响读者的认知和接受文献的取向。

1.2 文献的伦理限制

中国古代文献内容的伦理特征,预设了中国古代书目在揭示文献价值的时候,也只能真实的揭示其伦理内容,这是文献内容的局限性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中国古代文献的具体内容源于中国古代人知识论的形态。英国哲学家吉尔伯特·赖尔(G.Gilbert Ryle)提出,中国知识论的形态属于“知道如何”(knowledge how)的范畴,西方的知识论则属于“知道如是”(knowledge that)的范畴。简而言之,西方的知识论讨论的是“某事为什么这样”,而中国的知识论讨论的是“我们应该如何完成一件事”。陈嘉明先生认为,这种说法虽然不完全贴切,但是如果在这个内涵中加上道德行为的意味,就能够讲得通。儒家学派是中国古代的主流学派,我们在这里只讨论儒家知识论的发展。在儒家学派的思维中,“知识”大致分为两个层面,浅层面上的是“感性之知”,深层面上的是“德性之知”,前者属于认识的感性阶段,后者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的内省阶段。中西知识论的区别主要在于感性认识之上的更高级的阶段,西方从感性迈向理性的道路,继而追求“真”,而中国古人从感性走向深刻的自我反省,将一切认识都人化,继而追求“善”。中国古人关于“善”的认识,带着强烈的伦理观念。孔子在以人类社会为认识对象的时候,他对人与己、人与社会展开全面的论述。孔子对于“人道”的核心和目标是“仁”,他对“仁”的解释中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原则,如子贡问仁,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雍也》)孔子的这种人与人之间信念相通的论述,历来研究者认为是“忠”,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历来研究者认为是“恕”,儒家学派关乎“仁”的观点,主要是讲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别人,属于道德伦理范畴。儒家论人道的价值准则是“礼”,礼也是道德修养的范畴,探讨个体行为的分寸,也属于伦理范畴。王阳明把这种道德伦理的意识发展到了极致,他认为:“良知之外,更无知;致知之外,更无学。外良知以求知者,邪妄之知矣;外致知以为学者,异端之学矣。”王阳明的知识论比孔子的更加狭隘,他摒弃了自然界外在的一切知识形式,认为知识全部存在于本心,将知识限定在伦理范畴之内。从儒家学派的孔子与王阳明的知识意识来看,中国古代的知识主要属于伦理范畴,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在中国古代人的眼中并不重要。因此中国古代文献的内容大多是“坐而论道”,探讨关于人伦彝常的伦理知识,中国古代书目中地位最高的“六经”就体现了这一点。《四库全书总目》易类序言:“《诗》寓于风谣,《礼》寓于节文,《尚书》《春秋》寓于史,而《易》则寓于卜筮。”《易》《诗》《书》《礼》《乐》《春秋》或讲天道、或论人伦,但最终的指向无一不是道德教化。从中国古代文献的数量上来说,解“六经”的文献占一大半,仅仅有一小部分的文献是讲农学、医学等具体知识,因此中国古代文献实际内容也大多是伦理范畴的。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知识论的伦理特征,导致了中国古代文献的伦理特征。中国古代书目作为原始文献的二次文献,也只能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整合,真实地揭示其中的伦理内容,因此中国古代书目揭示文献价值时必然体现为突出的伦理性。

2 客观性缺失

以诠释学视角来看,中国古代书目的序言和提要都属于文献诠释的范畴。按照中国古代文献内容粗略的划分,中国古代书目诠释包括历史诠释和文学诠释。章学诚曾定论“六经皆史”,而诸子学又属于“六经之流裔”,所以经、史、子部实际上都可以划归为史学诠释范畴,集部属于文学诠释范畴。总体来说,中国古代书目的历史诠释大致遵循“以意逆志”和“知人论世”两个原则,这两种原则是“主观诠释学”方法,而不是“客观诠释学”方法。文学诠释遵循“诗无达诂”和“断章取义”的诠释原则,也体现出读者主观意志的重要性,反对强调文本的客观存在性。因此,中国古代书目揭示文献价值的特征之一是客观性缺失。

2.1 历史诠释:客观性缺失的尺度

以“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角度探讨历史诠释,是历史哲学界的重要命题。如何看待“客观性”“主观性”和“主观主义”,是历史诠释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早在西方的轴心时代,学者们就已经认可客观性缺失是历史诠释不可剥离的特性,判断历史诠释中的客观性缺失的尺度是不是让“人人都是自己的历史学家”走向主观主义无限制的扩张,成为必要探讨的问题。通过中西对比,我们认为,中国古代书目中的历史诠释,虽然客观性缺失的特性非常突出,但依然保持在真理(客观的和实体性的东西)的张力和统一之中。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西方哲学总体保持笛卡尔哲学建构的情形,主观性的怀疑空间在某一个特定的地方被终止了。他在“思维”和“广延”的沟通与协调中,设立了一个权威的实体“上帝”,使主观性无法漫无目的地被每个个体所随意使用,在当时的哲学家们看来,主观性的发育对现代文明来讲固然重要,但基督教的实体教义则同样重要。以一种真理规定限制主观性,能使历史诠释的客观性缺失存在于一个合理的尺度之中。对比西方的历史哲学,中国传统哲学显然走的是不同的路径,中国古代没有使万民臣服的宗教和神权存在,我们是如何把控历史诠释的客观性缺失的尺度的呢?首先,代替基督教教义的是松散的道德规范,在中国古代这种特定的历史范畴内,道德规范的能力似乎可以和宗教教义的能力媲美,在很大程度上将客观性缺失的尺度保留在真理的张力中。中国古代的道德规范是一个完整而严苛的结构,上文中我们在探讨德性之知的时候已经详细论述过。中国古代人共同认同的道德体系,使中国古代书目在诠释历史文献的时候,有着如同西方上帝准绳一样的道德铁律,所以无论在认识历史还是评价历史两个方面,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都有着高度的相似性。以《诗经·周南·关雎》的诠释实践为例,汉唐时有四家诗:齐、鲁、韩、毛,前三家诗属“今文经学”皆列学官,毛诗属“古文经学”,在民间流传。四家诗虽然有今古文经学之分野,但在解《关雎》时的观点却非常相类,如:

  鲁诗曰:“周渐将衰,康王晏起,毕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关雎性不双吕,愿得周公配以窈窕,防微消渐,讽喻君父。”

  韩诗曰:“今时大人内倾于色,贤人见其萌,故咏《关雎》,说淑女,正容仪以刺。”

  毛诗曰:“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近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

  可以看出,无论是哪家诗,对《关雎》的诠释都没有离开宫廷这一特定场所,诠释结论也都是对君王和后妃行为的讽谏。《诗经》在中国古代书目中能被纳入“六经”的范畴,也遵从了这种思维模式,以大家共同认可的道德规范诠释其内容,并让这种道德内容以文化控制的方式,影响一代又一代人。其次,中国古代书目的历史文献价值揭示由中国古代封建政府主导。中国古代政府君权与神权合一,皇帝有着“真龙天子”的称号,因此封建政府具有历史文献价值评判的官方话语权,在某种意义上说,封建政府与西方的基督教义同样有限制历史文献诠释的客观性缺失的尺度。一次文献的内容表面上看是著作者个人思想的凝结,但中国古代严苛的思想控制,使得思想的自由度被大大限制。中国古代思想生发于特定的地域和时域,未曾受异域文化的影响,即使中国古代最出名的“异端”李贽,也没能走得太远。李贽的思想源于王阳明的弟子王艮创立的“泰州学派”,他的思想“异端”化可以置于王学异端化的整体发展和演变中,但又对抗王学异端派对国家和秩序的消解。但仔细研读李贽《童心说》的原文,可以发现,他批判的仅是当时僵化的程朱儒学,他的目的是回归孔孟时期原儒的状态,而非走向近代的自由解放。李贽曰:

  “童心者,心之初也;童子者,人之初也。夫心之初曷可失也!然童心胡然而遽失也?盖方其始也,有道理闻而见入,而以为主于内而童心失……夫道理闻见皆读书识义理而来。

  “古之圣人,曷尝不读书哉!然纵不读书,童心固自在也,纵多读书,亦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焉而。呜呼!吾又安得真正大圣人童心未曾失者而与之一言文哉!”

  李贽认为人的“童心”失却的原因是读书中义理,但后文李贽又讲明圣人读书也没有失去自在童心,说明使人失却“童心”的义理是当时官学化的程朱理学,他批判的不是中国古代整个儒学体系,与崇古的儒生差别不大。因此,李贽的所谓“异端”实际上是对于历史语境而言的,李贽的“普天之下,更无一人不是本”的政治理想,最终的走向也是匡扶社稷的士大夫式的社会责任感,与其他儒士的政治追求并无二致。象征个人思想的一次文献内容尚且牢牢局限于宏大的历史思潮中,具有强烈文化控制意味的二次文献——书目自然具有更严苛的力量,将评价内容控制在“真理”的张力范围之内。史志目录自《隋志》起,就超越了《汉志》纯粹学术源流探究的书目整理而掺杂了政府的文化控制内容,《隋志》总序毫不掩饰地阐明了书目的政治色彩:“夫仁义礼智,所以治国也;方技数术,所以治身也;诸子为经籍之鼓吹;文章乃政化之黼黻,皆为治之具也。”因此,中国古代书目在揭示历史文献价值时,虽然带有明显客观性缺失的特征,但这种客观性缺失的尺度能够限制在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的真理张力的范围之内,历史真实的保存没有流入“人人都是历史学家”的境地。历史评判虽然政治性浓厚,但主要以儒家道德为基准。缺憾在于封建政府以政治原因对文献的选取和部分文献内容的删削直接导致了一些宝贵的历史文献散佚,但总体而言,这种客观性缺失的尺度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没有走向主观主义的扩张之中。

2.2 文学诠释:客观性缺失的必然

中国古代的文学同样有着特定地域与时域的印记,中国古代文学主要生发于政治活动,《汉志》诗赋略序曰:“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春秋外交常常赋诗表意,说明诗赋在春秋时期不是纯文学作品,而是带有强烈的政治意味。虽然在诗赋的发展中,渐渐地有纯粹的文学产生,但诠释诗文含义时依然有着将文学作品与政治联系起来的诠释习惯。“诗无达沽”和“断章取义”两种文学诠释取向使书目诠释文学作品时不重视回归作者与文本有了理论正当性,重视读者视角的解读,使其诠释结果必然具有客观性缺失的特征。

  书目文学诠释主要体现在六分法的诗赋略和四分法的集部的序言和提要中。我们探究《汉志》诗赋略序,可以得出当时书目的文学诠释情况。首先,春秋的时候诗赋的主要表达方式是“造辞意之端续”,表达内容主要是“言志”“造辞”,如孔颖达所言“赋其形状,铺陈其事势”,指即兴创造新辞。春秋外交赋辞表意,赋者与听者各取所求,不顾其原义,即是我们所谓的“断章取义”。春秋时期随意造辞使诠释主体的主观诠释范围大大扩张,是其客观性缺失的基本原因。《诗大序》言“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反映出西汉时期文学与政治紧密的关系。古人很少探讨纯文学的问题,班固在《两都赋序》中曰:“赋者,古诗之流也。”这里的赋和古诗显然是作文体概念而引述的,但下文的论述中没有论及文体的兴衰流变,而是关注赋体创作“法度”与“经义”糅合的标准,“或以抒下情而通讽喻,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体现出诗词歌赋的意义在于教化人民,维护道德风尚,鲜明的政治指向性使文字的本义在一定程度上隐没,诠释主体以强烈的政治目的揭示诗词歌赋的意义,评判其价值好坏,是其客观性缺失的主要原因。文学的政治意味在中国古代的土壤生根发芽,文化控制在文学的领域同样的严苛,在《四库全书总目》的明代文学观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乾隆谕旨曰:“前因汇集四库全书,谕各省督抚,遍为采访。……第其中有明季诸人书集,词意抵触本朝者,自在销毁之列。”馆臣在执行这一谕旨的时候,为自己的前途考虑,他们心照不宣地扩大了删削的范围。乾隆谕旨将明朝的文集放在了政治敏感的地位,在翁方纲的提要稿中,处处可见对明季文集的着重标记。馆臣大致将明代文学的特征概括为“文格渐弱”“文风渐异”“文义渐逆”“思想渐狂”四点,通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明代文集的评判,认为明代文学几乎没有可取之处。且不说明代文学大部分被《四库全书总目》删去,其所应该具有的历史地位未能体现,单就著录和存目的明人别集来看,馆臣对明人文集的认识和评价是有失偏颇的。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古代书目的文学诠释,也不是绝对的客观缺失,在政治意味不强烈的文学作品中,诠释的客观性缺失在合理的诠释学范畴内,中国古代语境要素的一致和意义方式的一致使这种“相视一笑,莫逆于心”的“以意逆志”有其相对的合理性。正如荀子在《正名》篇中所言:“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通,故比方之疑似而通。”中国古代千年间的文化语境无天翻地覆之差别,千年间文人儒士的思维方式应属同类同情,在互相诠释时自然更容易推之他人之心志。

  综上所述,以诠释学的视角观照中国古代书目的文献价值揭示,具有明显的客观性缺失的特征。中国古代没有孕育出诠释学,但因为文化的特征和政治的需求,却有丰富的诠释实践,因为中国古代追求“具体的形而上学”,古人不以论理认识世界,而以体悟认识世界,每个人认识世界的方式都是不同的,不同的体悟使其观念具有天壤之别,因此观念的内涵也颇具主观性。因为文化与政治在每个朝代的具体需求的不同,在具体的诠释中又具有封建政府所主导的主观“真理”。因此,中国古代书目揭示文献价值时客观性的缺失是一种必然,但又具有其合理的尺度。

3 结 语

宏观看来,中国古代书目的文献价值特征是伦理性突出与客观性缺失两个方面。中国古代的政治与文化背景催生出这样的特征具有必然性,反过来,书目文化也影响了中国古代政治与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书目在中国古代这一特定时域中具有正面的价值。与西方以客观性和逻辑性为特征的书目机械的揭示文献的客观特性相比,中国古代书目揭示文献价值构成了宏大的人文景观,更贴合社会科学应该具有的整体性与关联性,中国古代目录学能够弥补现代目录学的缺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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