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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自远方来

时间:2023/11/9 作者: 散文 热度: 16086
韩浩月

  一

  一个诗人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某个秋天,从他的县城奔赴我的县城,不知道他是坐什么交通工具来的,那时候两个县城之间还没有通公交车,我也不记得他是不是骑着自行车来的。那个时候没有传呼机、手机,家里更没有家庭电话,可能是写信约好了某一天见面,信中我留下了住址,?菖?菖县?菖?菖镇?菖?菖街道?菖?菖?菖?菖号。但我们碰面的地点却是稻田,我正在埋头收割金黄的稻子,他踉跄无声地站在了地头,我舒展腰身的时候,看见他正在向我走来,临近正午的阳光照射在他身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身影。

  那个年代,我们都刚刚是从少年跨入青年,在街上行走的时候,还带有少年的睥睨。在田地里劳动的时候,弯下的腰已经有了父辈的劳累痕迹。因为不停弯腰直腰,身体的疲乏会让内心深处发出悲伤的叹息,但在这声叹息即将吐露出口时,又会本能地选择咽下。诗人默默地走过田垄走进稻田,他右手持镰左手挽稻向前开始了收割,两个第一次见面的朋友,以田间劳动的形式,完成了初次见面的礼仪。

  为了迎接诗人朋友的到来,我进行了颇为隆重的准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收集放在口袋里、箱子中、书页内的零钱,记得凑在一块儿差不多有一百多元人民币,在当年足够招待一位朋友在县城两三天的消费。收割完稻子的当晚,我请他在县工商局旁边的大排档喝酒,一瓶简装的大曲将我们喝得天旋地转。等到两个人抱着电线杆子呕吐的时候,才知道是喝了假酒。年轻时经常喝到假酒,身体消化与处理假酒的能力也强大,一般呕吐完几个小时之后就能清醒过来。

  时间久远,每当想起诗人朋友,总是第一个想到那一瓶假酒。我们还曾有过另外一次酒局,那或是其后的第二个晚上,喝酒的地点转移到了电影院北边的大排档。这个大排档高级了一些,不再是地摊,而有了簡陋的四方桌和凳子。大排档再向北是一个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路北端是县委县政府,之所以对这个方向有点印象,是因为他在喝酒的时候,时不时地会往那个方向看。

  在夜色即将接管暮色的那个瞬间,从红绿灯那里走来一个女子。和我们这些晃荡在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不一样,女子穿着一身职业装,上下身颜色一致,整整齐齐的那种。她行色匆匆,神情中带有一些焦虑,在犹豫要不要在凳子上坐下来,最终还是以随时走开的姿势坐了半张凳子。诗人没有向我介绍她是谁,但我猜得出来。那是他的女朋友——没有见过面的、信中的女朋友,我猜得出来,他们有过密集的信件往来,在文字的暗语中,有过亲密的交流。我猜得出来,他来到我们的县城,有一半的原因是要见这个女子一面。

  我感觉到有一把无形的刀子,在锋利地切割着身边的空气,那些绵软如面包的空气在被切割之后,变成一块块巨大的长方体空心砖,一块接一块地把我们三个人分别砌在三个房间里。一时间,我分不清谁是不速之客。他,她,还是我?我清晰地感知到,有某种东西被打破了——不是现实介入了虚拟,就是虚拟介入了现实,不是热情冲刷了冷漠,就是冷漠淹没了热情。我对朋友的悲伤无动于衷,他带着醉意喊着她的名字。“崔艳艳,艳艳,哦,艳艳”,他并不看着她的脸,也不与她的眼睛相互注视,他盯着自己的酒杯仿佛在向杯底的人呼唤。那一刻我看见时光的漩涡,看见了平行的时空,看见了后来才听说的量子纠缠,然后一切消失。我想我永远不会这么呢喃一个女人的名字,哪怕爱她恨她,也要咬紧牙关。

  二

  时间久远,一个人不可能那么清楚地记得只有一面之缘的人的名字,所以那个女子的“崔艳艳”的名字,是我瞎编的。她是不是叫“李红红”或者“张翠翠”?其实都差不多。但在我的诗人朋友眼里,是不一样的,那是刻在他心头上的三个字,哪怕后来他的心坚如磐石,那三个字也磨灭不掉。对像我这样随意更改他生命中一个特别重要的人的名字的行为,他一定会非常不愉快。

  管他愉快不愉快,反正刚和他认识的时候,我就表现出了自己残忍的一面。我毫不留情地戳穿了真相:那个艳艳,身上穿的是职业装,是制服。忘记了她穿的是邮电局的衣服,还是供电局的衣服,但在那个时代,有这么一身衣服穿在身上,就与无业青年有了无法逾越的壁垒,爱情也没法打破它,诗歌就更不行啦。或许时间再早一些还有可能,但那个时候诗歌已经开始不值钱了,诗人显得更加潦倒,一个年轻的诗人,除了在喝完酒后尽情挥洒自己的痛苦之外,还有什么是他所富有的呢?

  把诗人朋友送走之后,我坐在镇政府的办公室里,突然想要送他一份礼物。那会儿我在镇政府有一份临时工的工作,认识了同样年轻的一帮人。办公室旁边的打印室里有一位姓房的女孩,她敲起四通打字机来,手速非常快,因此领导交代的任务她总是能很快地完成。剩下的时间无所事事,她便会对我们说,你们有什么东西,让我打印一下吧。于是我把诗人朋友随信寄来的诗,整理了三十来首,请她帮忙打印十份。小房接过诗稿的时候眼睛发光,估计是每天输入领导发言稿太多的缘故,她对这种完全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汉语,表现出十足的新鲜感和兴趣。

  最初始的打印机,打印出的分行文字,还带有些铅字印刷的痕迹。略显粗糙的打印针,用均等的力量,把一行行诗句,戳在顶端带有圆孔的打印纸上,打印机吱吱啦啦地发出工作的声音。等待一卷纸打印完毕,一页页地整整齐齐地撕下来,双手握着一沓纸的两边,在桌面上顺齐,然后用订书机装订好。把同样打印出来的封面,用胶水糊在前面,一本诗集就这样打印出来了。我给诗人朋友寄了八本,剩下的两本,我一本,小房一本。

  有天我在办公室整理邮递员刚送来的报纸与信件,发现有写着我的名字的一封信,打开来看,是艳艳寄来的。不晓得她是如何知道我的工作单位的,也不明白她为何要写这封信来。信的具体内容忘记了,很简单的一页纸,我没读完,就像烫了手一样地丢掉了它。我并没有把这封信寄给诗人朋友,只是在一次通信中,轻描淡写地说了这件事,诗人的敏感,使得他很快明白了我这么做的意思。

  许多年之后,我偶然知道,诗人朋友在过去一二十年间,曾数次来过我的县城,当然那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和他一样在某个大城市过活。他从未说过为何来这个县城,但我知道他是奔着艳艳而来。早期的时候,艳艳拒绝见他,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县城独自待上一个下午,到傍晚的时候,再回到他自己的县城。有时候时间太晚,他会在宾馆住上一晚。后来的时候他开着最新款的宝马来了,也如愿地见到了艳艳,那会儿他已经是自己创办的公司的老总。但这又能改变什么呢?什么也改变不了,曾经年轻的诗人,曾经同样年轻的县城女孩,那时都已经两鬓见白,无论是谈论过去、现在、将来,都没多少可谈的。沉默必然带来尴尬,尴尬的次数多了,也就人远天涯近了。

  三

  诗人有钱了也不会快乐。我的诗人朋友,在一线城市奋斗了十多年后终于出人头地,以前匮乏和缺少的东西,陆陆续续地以倍数的量级弥补了回来。

  但他依然会唉声叹气,常常会在三杯酒后,从肺腑的深处,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来。那口气经过喉咙的时候,被咽下去三分之二,但剩余的部分,仍然会转化成一声叹息。这样的叹息,在当年他帮我收割稻子的时候听到过,虽然声音一样,但包含的情感内容已经不一样。如果说那时的叹息,是一个年轻人在表达与命运抗争的无力的话,那么现在的,则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迷茫,或者说是一种勘破红尘的感慨。

  我比较烦这一点,有时候会忍不住粗鲁地劝阻:要叹气出门左转,到巷子里叹去,你还有什么可叹气的?他不像是装无辜的样子,辩解道:我叹气了吗?没有啊?你哪只耳朵听到我叹气啦?

  有些叹息,自己是听不到的。这些叹息,很多并非与我们的出身、成长或经历有关,它是一种精神的遗传。它来自土地、天气、命运,是上述综合体混合之后形成的锤子,在人们的心里捣来捣去的结果。我们的父辈们习惯在出门劳作前先叹一口气,哪怕那一天晴空万里,是足以让人欢欣的好天气,但不叹一口气的话,要怎么开始这一整天呢?

  诗人的叹气,在开始时还是有意控制、小心翼翼的,酒再喝多一些后,就长吁短叹起来,酒再多,叹息便成了落泪、哭泣。在被我讽刺打击久了之后,流泪的现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愣成一尊雕像,任凭烟灰烧到手指,也不觉得疼的那种。这种发愣让人觉得心慌:一个活生生的人,为什么会在偶尔的一个片刻,活成雕像的姿态呢?我揣摩着这种状态,结果发现,自己也有变成雕像的嫌疑,于是赶紧放弃,换上一种天下无大事、太阳明天照常升起的淡然样子。

  我的诗人朋友经常在过节或放假的时候,驱车独自一人前往我的县城。当然,他从来没有知会过我,要是我知道的话,肯定会告诉老家的朋友,招待他吃一顿饭。我猜他会开着车,在我们曾经喝酒的街头,一遍一遍地闲逛。县城里的大排档早已没有了,他去哪儿一醉方休?去哪儿买一瓶假酒,去喝出青春的味道?有没有一个女子,在红绿灯的远处犹豫着要不要走过来?

  在诗人酒醉后断断续续的叙述中,隐约可以描摹出他在那个县城的样子:起初的时候,艳艳勉勉强强地来见他,遮遮掩掩地来见他,他们不是恋人,不是情人,不是同学,不是好友。这是一种特别奇怪的关系,没法再走近一步,理不顺,也斩不断。在尚且还算年轻的时候,他依然会念叨那个名字,“艳艳,哦,艳艳”,像是诗人在写诗之前的酝酿。但没有一次例外,他接不出后边的词来。我想,艳艳除了沉默不语,能够对他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走吧。”但这于事无补,他终归要离开,但是还会再来。唯有时间这把剪刀,在他们中间裁裁剪剪。

  诗人的精神,部分活在兵荒马乱的时代:匪徒袭来,满目疮痍,满城老幼,携手出逃,那个时候,她藏在地窖中,他从远方赶来,要把她带走……在这样一个想象出来的情境里,寻找是情,乱是诗,逃离是浪漫,但包括诗人在内,恐怕没有人再能被这样的乱世情结纠缠了。因为不必等到这样的情景复现,人的心境就已然遭遇了过多的兵荒马乱,早已厌恶了虚假的想象与空无的浪漫。

  四

  现在,我与诗人好像在价值观方面产生了严重的冲突。我们在少年时代互相写信、寄诗、每年相聚一两次所积累下来的友情,逐渐地产生了裂痕。中年之后,我们常在喝酒的时候吵起来,因为一些细小或宏大的事。当然,更多时候,我用一个“评论家”的逻辑与言辞,把他驳得体无完肤,诗人是无法参与辩论的,但诗人总是倔强而固执,永远无法被说服。

  这种冲突的根源,我后来想清楚了:与我一再告诉他的那样,人需要向前看,要遗忘,要从困扰的漩涡里走出来,别停在某处,把体会痛苦当成一个乐子,做人没必要需要通过体验痛苦来证实自己的存在。而他像村頭古老的槐树一样,虽然也开花、落叶,但除此之外,姿态古老又迂腐。他不管这个世界变了没有,变化多大,都依然坚持着以前的那套理论。在讽刺他的时候,有时候我难免也会想,也许他是对的,可能是我不对。

  今年夏天的时候,在故乡,他知道我回乡之后,非常委婉地告诉我,他也在他老家的村庄。有关故乡,我们也曾有过很多讨论。在他的父亲过世之后,有长达四五年的时间他不曾踏上故土,并且觉得自己永远不会回去。而我恰恰相反,不但每个季节都会返乡,而且回归之意比过去任何一个阶段都更强烈。这导致了一个局面:经常在联系我的时候,他在一线城市,而我在故乡县城,上千里的距离,使见面的机会变得少之又少。

  一切像流水一样缓缓而去,当我们意识到友情需要来特意维护的时候,我选择了沉默。今年夏天,本来我们有可能在故乡见面,但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回避。人在孤独的时候会寻找亲人、朋友、故土,我想,要不是孤独到了极致,他应该是不愿意再次踏上他誓言不会再回的故乡的。那里曾给他留下太多不好的回忆,但人在到了某个年龄段的时候,除了故乡,竟然找不到更合适的地方安放自己。

  这个诗人许久没有把他写的诗发过来了。他那些用苦心写出来的诗,我读过之后,有时候会回复几个字,有时候就不回复了。诗人坚持认为诗是不需要太多读者的,有几个人看过,无论喜不喜欢,就都值得了。

  又一年就要过去了,他还是一个诗人。

  责任编辑: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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