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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堂风【外一篇】

时间:2023/11/9 作者: 散文 热度: 16092
孟大鸣

  父母都是乡村教师,但不在同一所学校。母亲又给我生了一个妹妹,父亲就把我带到了他身边。父亲教书的学校,是一个南方四合院。南方雨水多,天井就成了四合院的命脉工程,春季排水,夏季通风。入大门就是一长方形天井,四周砌着青砖,天井的底部铺了麻石。往里还有两进院子,第二进也是长方形天井,比第一进小。第三进是一个正方形天井,站在天井边缘往上看,只有桌子大的一块天空。天井壁上的青砖结满青苔,砖缝里长着小草。即便是艳阳高照的中午,第三进小院里整天都像天要黑了似的,一股凉冰冰的风从里面往外吹,由二进吹到一进。我听老师们说,那是“过堂风”。

  那个夏天的印象就在第二进的过道上。严校长的儿子在长沙读大学,放暑假回到他父亲身边。我现在根据回想来复原那个青年的形象,大概是一米七的个子,瓜子脸,天天都是一副沉思的样子。他每天上午坐在第二进的过道上看书,坐一张靠背可升可降的竹躺椅。看书的样子,就是我童年认为的大学问家的样子——他也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大学生。

  只要他坐在第二进的过道上,我就搬一小凳,拿本小人书,坐在他身边。开始他并不理睬我,只顾自己看书,享受过堂风轻抚裸露的手臂和大腿。我记得后来他叫我“小弟弟”,我也叫他哥哥。他给我讲了很多大学里的故事:学生会的春游、团委的篝火晚会、文学社的诗歌朗诵,还有保尔·柯察金四次死里逃生。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保尔是他的同学,直到后来读高中,看到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才恍悟。

  我童年的心灵里就有了一个具体的大学生形象,有了对大学的向往。

  那个夏天的印象就这样被深深地刻下了。虽然自那个夏天后,我再没见过严校长的儿子,但他坐在竹躺椅上看书的样子,变成了一个符号,和我的大学梦捆绑在一起。符号随着年代推移,抽象得只剩下概念,却仍念念不忘。

  十三岁那年,我的大学梦遇到了毁灭性打击,一连两天都是以泪洗面。为了倾诉苦闷和悲伤,我一连写了两封信,一封给舅舅,另一封寄给了叔叔。他们收到信后无法正常阅读,因为信纸被泪水浸泡过,能看清的文字不足四分之一——初中毕业后,我没拿到升高中的推荐表,这意味着我的读书之路走到了尽头。

  我跨入大学的门槛,是三十岁以后,那时我已有五年的新闻工作经验。我在培训新闻从业人员的成人班(也叫成人新闻班)学习了两年,一年在校按课时上课,一年实习。班是由成人学院和中文系合办的,办班的真实动机应分“台上台下”。开学典礼时,来了学校的副校长,致辞时说:从今天起,你们就是大的一分子了。到学校报到办完手续、分好宿舍后,每人发了一块校牌,并交代要随时佩戴,否则出了校门就进不来了。

  虽然胸前佩戴校牌,三百六十多天里除了放假,吃喝拉撒睡都在校园里,还随着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的作息时间上课下课,但我没找到当大学生的感觉,更找不到严校长儿子种在我灵魂深处的大学梦想。错过了最好的年岁,不再有燃烧的激情,长期厮混于职场,沾了一身俗气。

  明知自己永远成不了少年时代向往的大学生,但记忆中那个夏天仍时时伴随着我,仿佛怀着那个梦想,就有了继续往前走的勇气。

  一度,社会上吹来阵阵“商”风,满世界都是赚钱的吆喝声,我禁不住诱惑,下海做了一次卖书的商人。为什么会去卖书呢?还是那个夏天梦想的延续吧——书,和大学有着某种不言而喻的联系。在商时,从南到北,在呼啸的列车上,我仿佛依然能感受到凉凉过堂风,看到半坐半躺的青年大学生,耳畔萦回着琅琅读书声。商海搏击不到两个回合,那个夏天的印象,又在冥冥中指点我说:“那不是你要的。”

  我终于缴械投降,脱离了商海。

  我又回到了书房。

  后来我才明白,那个夏天的梦想,它并不指向某个具体事情。对我而言,它是宗教和信仰,是精神的组成部分,也是灵魂的净化器。它总是让我把灵魂中那些世俗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清理干净。

  我是个俗人,名和利这对世间俗物,哪怕只有小小的一个缝隙,它就能冒出来打扰我,指挥我。而那个夏天的梦想,就像忠于职守的卫士,守护着我的灵魂,不让那对俗物来打扰。我每天要用吃喝拉撒来维持这具肉身的存在,这具肉身里藏着无法消灭的七情六欲,而老天为我设计这样一副皮囊,一个“俗”字就无可回避了。

  幸亏有了那个夏天的梦想,我虽俗,但也不至于俗得不可耐,总还有一些梦想,它们始终忠实地为我把守灵魂的大门。

榜样

四十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诗人。他姓氏拼音的头一个字母是L,我就用L称呼他吧。我是如何认识L的,这问题的答案,我找不到了。有可能是我请与他相识的某个朋友介绍,也可能某个朋友主动介绍我们认识,以L当年在大厂的名气,他是不会主动来认识我的。

  那时候,除在新华书店见过满屋子的书外,我从没在某个私人空间见过百册以上的图书。走进L的房间,我的脑壳里突然冒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愚蠢念头:这不是他家吧,也许是厂里的图书馆?一个人的家里,怎么会有这么多书?

  四面墙壁,三面半是书柜,整板整板的码满了书。书假如有知觉,肯定都挤得腰酸背痛。不是L拥有这间房子,而是L的几千册图书占有了这间房子。这间房子的真正主人,只在书桌旁占了一个能容下屁股的位置,再就是床上一个长度约一米六的长方块,其余空间,都属于书。在这间房子里,书和L各自拥有的空间比例是西瓜和芝麻。L请我坐,唯一一张凳子,上面还堆了大小十来本书。我看了一眼凳子,没坐,因为无法落座。L不好意思地笑笑,将书搬到床上。我的目光随书走,看到床上一件女生的衣服。L也看到了,眨眼工夫,他把它塞进被窝里,动作比小偷的手指功夫还利索。

  因为他家中书多,又会写诗,自然被一双双眼睛包围,被一张张嘴巴赞誉。和爱好文学的同事们聊天,十之八九不是从L聊到文学,就是从文学聊到L。在我们那个小世界里,L就是文学的象征。尽管大家背地里都说看不懂L的诗,但没人敢说他的诗写得不好。当年位于东洞庭湖畔的大厂有三千多职工,三千多人里仅凭姓名就能找到本人,除了厂长之类的公众人物之外几乎没有可能,但L是倒班工人中的例外,向大厂三千多人中任何一个人打听L,人们就会告诉你在某某车间。我在《认识一个电工》的文字里说过,大厂有一个文学爱好小组,开始叫爱好小组,后来就不是小组了,是一个大组,能时常吆喝在一起的就有几十上百号人之多,用今天的话说是一个相当规模的文学社团了。至于那些没有进入这个小组的散兵游勇,谁也说不清还有多少。

  L的绝活是背诵诗歌。他脑壳里仿佛有个诗库,要什么诗不须思索,信手拈来。我随手从书柜里拿出一本诗集,问到哪里他背到哪里。我翻开莱蒙托夫诗选,找到《伊斯梅尔——贝》,数数,两千四百九十六行。这是我看到的最长的诗,至今为止,我的诗歌阅读经验,还从未超过这个长度。我有意为难他,说,能一字不漏把《伊斯梅尔——贝》背下来?L张口就来:“灵感如今又重新来寻访/我的寂寞而阴沉的心房/而把忧伤和热情的残骸/都化为这些美妙的诗章……”背诵时,他双眼紧闭,像做爱一样投入、陶醉。我对着书本,一字一行跟随他的速度,果真一字不落。若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这情形我绝不会相信。

  不佩服他,我还能叫文学青年吗?

  我心中搁放偶像的位置,毫无商量地被L占据了。

  我以他为榜样,也开始背诵诗词和短小散文。但我不背外国诗,也许是对外国诗水土不服,怎么下功夫都记不住。国内诗歌好记,也好背,如舒婷的《致橡树》、北岛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还有唐诗宋词和八大家的散文等等。化工操作工的特点是,机器不会出故障,人也如机器一样,八小时不动窝。我买了五百多张卡片,每张卡片抄一首诗或一篇短文。上班前放一张到工作服的口袋里,不时拿出来,边看边默记。八小时下来,卡片上的诗文背得烂熟。

  我记忆里的诗文,大部分都是那时装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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