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多次跟同行分享那个“孔雀与作文”的故事——语文老师讲了一则故事让大家找论点:雄孔雀都非常珍爱自己漂亮的尾巴,每日必梳理呵护,生怕有丝毫损伤。一帮无耻猎人知道这一特性就专找雨天捕孔雀,因为下雨会将雄孔雀的大尾巴淋湿,由于有饱满的水分缀着,孔雀生怕起飞会弄伤羽毛,故不管猎人离得多近也绝对一动不动,任人宰割。很快,一位“学霸”发表高论了:“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则孔雀——贪慕虚荣,因小失大,忽略整体,只看部分……二则猎人,善于抓住时机……”老师听后,点头赞许。可怜的师生,陷入了一个“实用即至善”的泥潭。
“美”那么轻,“目的”那么重。对“美”盲视,几乎成了我们的“家族病”,“实用即至善”成了太多人的共识。一看到玫瑰,就恨它不结个南瓜;一看到羊,就指望它多出肉、出好肉;一看到孔雀,就想到活捉……被“目的”劫持的我们,心灵干枯,嘴脸丑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