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华人作家严歌苓在小说《扶桑》中对女主人公扶桑在创伤性环境中的未创伤化描写以及英译本对扶桑形象的改写操控展示了美国离散族裔后记忆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小说的叙述者对扶桑故事的跨代接受和小说在西方的跨国接受揭示了美国华人移民所经历的从反华骚乱、排华法案等事件创伤到当前通过社会机构和话语霸权延续强化的种族主义与性别歧视的隐性创伤的转变,以及多元文化主义和跨国主义时代背景下的复杂矛盾张力和接受的政治。
关键词:严歌苓;《扶桑》;创伤;后记忆;离散族裔
中国分类号:120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677(2012)1-0055-09
创伤(Trauma)一词追溯至古代医学释义,指的是造成伤害的行为与事件。根据美国精神病学协会在1987年的《诊断和统计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简称DSMⅡ-R)中对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ost-traumaticStress Disorder)的诊断标准,只有当一事件“超出常人经验(human experience)的范畴”时,方能归为创伤。同时,创伤的概念还具有重要的心理学维度。创伤源自希腊语的伤害一词,除病理学上的外部身体伤害外,尤指“关于情感震动的记忆长期受到压抑而从未愈合所造成的心理伤害。”这一心理层面常为创伤的传统语义所忽视。女性主义治疗学家劳拉·布朗(Laura Brown)尖锐地批判了占统治地位的中产阶级自人男子将自身的规范伪装成全人类的经验,倡导我们关注底层妇女日常生活中的创伤,并极力主张在诊断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时将“个人对恐惧、威胁以及身心健康所面临的风险的主观感知”纳入诊断标准。因此,事件的创伤性并非主要由超出常规的特性所决定,即“事件是什么,”而是取决于“人们对其如何反应。”
创伤性事件,无论是异常灾难还是日常生活,即使不是根本原因,也往往被看作造成心理伤害的催化剂。然而,创伤的实际运作并非总是遵循创伤性事件导致创伤性反应这一推论。本文讨论的出发点是美国华人作家严歌苓的长篇小说《扶桑》中的女主人公扶桑对一系列创伤性事件异常平静的接受。扶桑小时候被许配给八岁的阿泰,而阿泰后来随叔伯们到美国旧金山挣钱,一去不归。于是扶桑十四岁时被迫与一只代替新郎的公鸡交拜天地。六年后,扶桑在去市集的路上被一群冒充丈夫朋友的陌生人绑架,卖到旧金山唐人街的妓院。十二岁的白人男孩克里斯被扶桑深深吸引,决心解救她。逐步升级的种族仇恨导致了1870年反华骚乱的爆发。克里斯狂热地参与了大群白人对中国妓女的轮奸,未想扶桑也在其中。扶桑原谅了克里斯。不久,扶桑被唐人街的强盗大勇带走,不经意间发现大勇就是她素未谋面的丈夫阿泰。大勇在戏院里杀死了一名种族主义的牛肉商即将被处死,扶桑拒绝了克里斯前往允许异族通婚的蒙大拿州结婚的请求,嫁给了大勇。令人惊讶的是,尽管扶桑遭遇了诱拐、轮奸等一连串打击,在她身上却很难找到任何心理创伤的痕迹。
我们或许可以将这一矛盾之处归因于生存的需要。和那些诱拐上船后绝望自杀的女孩不同,扶桑是唯一从不抱怨,总是吃净所有食物的人。但为生存而忍耐这一原因尚不能完全解答扶桑何以坦然面对并接受突如其来的灾难和非人道的侵犯。中文的“忍”字“发音如强抑于喉的嗥叫,先绝望下沉,再挑衅上扬,”有痛苦忍辱之意,“咬牙切齿,或口是心非。”创伤叙事中,忍耐大多出自求生本能,强行压抑情感。一旦环境改变,尤其是随着新的道德法则的建立,曾经的忍辱往往构成幸存者创伤的源头。而扶桑的与众不同在于她在经历无数次被贩卖践踏时所表现出的温柔宽厚与心甘情愿:“你笑得那么真心诚意,让人觉得你对这世道满足极了,……”女也在第三次被拍卖时,“脸上无半点担忧和惊恐,那么真心地微笑。……如此的一汪温柔与这伤痕严重地矛盾着。”面对白人强奸者的羞辱,她敞开身体,表现出母性的宽恕。
本文分析扶桑坦然心理的切入角度是扶桑对卖身和轮奸的混淆:“你渐渐分不出偶然在你身上发生的这件事和天天发生的那件事有什么区别。你分不出出卖肉体和轮奸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我的重点并不是对扶桑自身如何对待创伤性事件的心理解剖,而是探讨这个未创伤化人物在华人和西方读者中的接受情况。正如阿隆·孔菲诺(Alon Confino)所指出的那样,接受不是记忆演进中可有可无的附属物,而是“记忆演进意义混合并依赖的”核心组成部分。换言之,扶桑在创伤性环境中的未创伤化之所以值得研究,不仅在于它与我们通常的心理预期及离散族群与创伤主体之间的直接等同截然相反,更重要的是它在特定社会背景下的接受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创伤的概念。我对《扶桑》文本的考察从接受的两层含义展开。我首先从后记忆的概念出发分析小说的叙述者对扶桑故事的跨代接受,从而揭示反华骚乱的事件创伤如何转化为新一代华人女性移民在当前日常生活中所面对的种族主义与性别歧视的隐性创伤,然后比较《扶桑》及其英译本对扶桑形象的塑造,考察小说在西方的跨国接受。我希望通过对扶桑创伤悖论式描写的时空纵横分析,展示多元文化主义和跨国主义时代背景下的复杂矛盾张力和接受的政治。
历史学家玛丽安娜·赫希(Marianne Hirsch)在研究没有直接经历犹太人大屠杀的第二代人和大屠杀之间的关系时,提出“后记忆”(postmemory)的概念。根据赫希的定义,后记忆不是一种运动、方法或观点,而是“创伤性知识和经验的家族与非家族跨代(inter-and transgenerational)传递的结构,是创伤性回忆的结果,但(不同于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在代际间进行。”后记忆中的“后”。虽然与其他后学一样有滞后的含义,但这种滞后与其说是时间上的延迟不如说是“位于后果之中。”由于远离无可复制的历史事件,后记忆最显著的特点是对媒介(mediation)的依赖。赫希认为由于完全缺乏创伤的个人体验,后记忆一代必须借助叙事和影像,在更加个人的层面上重新激活再现社会,民族、文化,档案的记忆结构。从美国华人移民充满排华法案和血腥暴力的创伤性历史来看,严歌苓属于后记忆的一代。严歌苓出生于上海,八十年代末移民美国。与她的许多早期创作不同,《扶桑》的灵感来自大量关于旧金山早期华人移民的档案材料,“一百六十部无人问津的圣弗朗西斯科华人的史书。”严歌苓用了近四年时间在中美多个图书馆查阅档案材料,了解对她而言陌生而久远的美国华人史。她阅读这些历史材料时非常感触:“我始终在一种悲愤的情绪中读完这些史书。中国人被凌辱和欺压史实惊心动魄,触动我反思:对东西方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的冲撞和磨砺反思,对中国人伟大的美德和劣处反思。移民,这是个最脆弱、敏感的生命形式,它能对残酷的环境做出最逼真的反应。移民,也就是注定是
充满戏剧性的,最注定的悲剧。”这里,历史和记忆之间并非呈对抗态势。学习历史“是融入集体记忆的鲜活的经验,”历史知识和历史意识是个人生活体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在此必须注意一个重要的区别。赫希认为后记忆一代无法亲身经历创伤,指的是所谓真正的创伤,即事件创伤(event trauma),主要特点包括灾难性的后果、广泛的受害者及确切的起止时间,比如二战结束这一里程碑事件宣告了大屠杀事件无可逆转的终结。而我们在关注事件创伤的同时往往忽略了隐性创伤(insidious trauma)。隐性创伤的概念由临床心理学家玛利亚·鲁特(MariaRoot)提出,布朗加以阐述发展,用来概括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的特性。隐性创伤不是显性的彻底断裂,而是具有私人性、秘密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不一定是在特定时刻对身体施加的公然的暴力和威胁,而是对灵魂和精神的暴力。”安·茨韦特科维奇(Ann Cvetkovich)将这种持久的伤害进一步运用于创伤的酷儿研究,提出“和日常经验特质相联系”的“系统创伤”(systemic trauma)理论。对事件创伤和隐性创伤(或系统创伤)的区分给赫希的后记忆概念增加了新的层面:如果我们将后记忆理解为跨代传递创伤记忆的结构,它向新一代提出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应对昔日创伤在新的伪装形式下的再次发生。本文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如果创伤并非随着事件的结束而终结,而是退隐变形,以隐性创伤的形式重演,隐性创伤如何在令人慰藉地宣告事件创伤终结的同时延续着后者的影响?在何种程度上我们不是生活在媒介化了的后记忆中,而是处在蜕变为日常生活经验的隐性创伤中?
为了解答这些问题,让我们从扶桑平静面对轮奸背后的道义问题着手。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扶桑作为妓女的独特身份:她已经对男性的侵入变得麻木。这样的解释虽不无道理,却无视妓女的受害者角色和卖身本身的合法性问题,把价值判断建立在一个理应从一开始就予以质疑的前提上,使强奸由于被强奸者的妓女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合法化。我们通常认为,强奸和卖身的区别在于女方事前是否同意,强奸违背女性意愿,而妓女自愿出卖身体交换金钱。这种区分掩饰了深层社会结构的决定作用。布朗提醒我们警惕乱伦家庭暴力中“自愿受害者”(willing victim)的神话,告诫倘若“将人为假定的受害者本身的意愿病理学化,那我们永远不必质疑导致其受害的社会结构。”我们必须意识到没有人一开始就自愿选择做一名妓女,更不能以此作为衡量强奸的尺度。理解扶桑这一形象最重要的不是否认她对轮奸的态度和日常卖身之间的联系,而是沿着这一相似性深究产生二者的社会结构。如果按照卡普兰(E.Ann Kaplan)和王斑的观点将现代性解读为历史上创伤和震动的同义词,关键问题在于“一种文化能否将创伤理解为充斥着暴力、苦难和不幸的现代系统在结构变迁长链中的一段,”并且“批判性地利用其‘创伤记忆揭示慢性生发创伤的社会结构,以便下决心去改变。”在这一意义上,扶桑对强奸的态度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模糊事件创伤和隐性创伤边界的个人姿态,更是创伤生发的相似社会机制。
将扶桑对卖身和轮奸的混淆置于更广阔的社会结构文本中的解读揭示了美国华人群体所经历的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排华暴力的事件创伤向当今种族、性别歧视的隐性创伤的转变。扶桑虽以历史记录为基础,却终究是虚构的小说人物,对扶桑的探讨实际是追问她所起到的特定作用。作为移民作家的严歌苓为何要在二十世纪末从档案中找寻并重新创作扶桑的故事?因此,我不想局限于十九世纪晚期导致扶桑创伤的社会结构,而是进一步分析不同历史背景下的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影响和联系。这一点结合小说的先锋叙事结构来看尤为重要。小说的主体通过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我,”一个嫁给美国白人男子的中产阶级第五代华人女性移民的元小说式评述构架。在第一、二、三人称的多重转换游移中,扶桑的经验感受主要通过第一、二人称而非全知视角的第三人称得以展示,对事实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形成挑战,强调叙述者在对扶桑故事的诠释中的主观想象和干预。
轮奸的场景,特别是扶桑对肉体蹂躏的态度,主要通过第二人称直接叙述及叙述者和历史档案中这一沉默人物之间想象的对话展现:
你当时不仅没有叫喊,你柔顺得如同无形无状的雾。你只是迎合上去,迎合在狂野和疼痛上。……
你那时在想与生俱有的所有疼痛都像雾一样裂了又聚,升起又退去。你像雾一样包容着每一个戳向你的人。那戳刺渐渐不再尖利,不再让你碎裂。你一次又一次弥合、完整。
你渐渐分不出偶然在你身上发生的这件事和天天发生的那件事有什么区别。你分不出出卖肉体和轮奸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紧接上述场景,叙述者迫使读者思考“究竟什么是强奸与出卖?”在叙述者眼里,强奸没能对扶桑产生严重影响,以致于她很难对扶桑讲清“可怕的字眼强奸:”“让我告诉你实话:你不怕强奸。……你没有恐惧,对于强奸的恐惧主要来源于它的概念。”为什么需要强奸这一概念?简言之,因为我们需要确认强奸不同于卖身。这种区分在警示强奸这一非正常事件的同时事实上将卖身正常化而为后者提供正当性和合法性。轮奸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臭名昭著的历史事件,而对华人妓女的日常侵犯行为远比轮奸开始更早,甚至时至今日也未完全终结。据统计,在十九世纪晚期的旧金山,卖身是一项主要生存手段,妓女人数占到当地华人总数的24%。卖身的伤害是致命的。从小说中可以看到,在中国来的三千名妓女中,扶桑是极少数奇迹般活过二十岁的幸存者。大多数妓女在十八九岁时便开始脱发掉牙“自然”死去,或是大量被人杀死。华人妓女的高死亡率几乎堪比种族灭绝,然而“我们并不认为我们面临任何紧急危机。”将隐性创伤正常化的危险在于其所造成的心理麻木和无意识,隐性创伤或是被忽视,或是“被过度心理学化,掩盖了权力结构关系的运作。”强奸由于其事件性吸引了大部分批评注意力,从而使卖身和男权统治的核心问题免于问责。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卖身和强奸可视作性别歧视硬币的正反面。区分它们的必要性其实正证实了内在的相似性,关键之处不在于妓女习惯于男性的侵入,而是维护男权。正如德沃金(Andrea Dworkin)尖锐地指出:“男人在嫖娼和轮奸时利用女人的身体相互交流,以表达彼此的共同之处。他们的共同之处便是他们跟她不同。她成为他男性气概和同性性欲的传播工具……”
沿此思路,我们不难理解扶桑的卖身和当代女性自愿出卖之间的联系。描述轮奸事件之后,叙述者把目光投射到她自己这一代:
出卖是一个弹性很大的概念。人们认为你在出卖,而并不认为我周围这些女人在出卖。我的时代和你的不同了,你看,这么多的女人暗暗为自己定了价格:车子、房产、多少万的年收入。好了,成交。这种
出卖的概念被成功偷换了,变成婚嫁。这些女人每个晚上出卖给一个男人,她们的肉体像货物一样聋哑,无动于哀。这份出卖为她换来无忧虑的三餐、几柜子衣服和首饰。不止这一种出卖,有人卖自己给权势,有人卖给名望。有人可以卖自己给一个城市户口或美国绿卡。有多少女人不在出卖?
难道我没有出卖?多少次的不甘愿中,我在男性的身体下躺得像一堆货?
扶桑的出卖明码标价。她最初被绑架到唐人街时像牲口一样按重量估价:“女仔,六元一磅。”之后又多次被拍卖,在妓院里以身体交换生存所需。值得思考的是,许多现代女性和妓女的出卖并无本质不同,不过以婚嫁偷换了出卖的概念,方式更加冠冕堂皇而已。商品交换在爱情的名义下被崇高化,而爱情的真实性同样受到叙述者的质疑,因为爱情这个词像强奸一样是“文明人们”塑造的一个现代的概念。正如叙述者所说的那样,是克里斯对扶桑的爱让她决心写下扶桑的故事,这种爱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已经很难看到了:“这情份在我的时代早已不存在。我们讲到爱情时脑子里是一大堆别的东西,比如:绿卡,就业,白领蓝领,Honda或是BMW。”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我们沉浸在言说浪漫爱情之时,恰恰是距离真正爱情极其遥远的时候,所以需要制造爱情的理想将现代的钱情交易与卑贱的妓女卖身区分开来,便可以安心待在舒适地带,在爱情、婚姻以及其他诸如民主、知识一类高尚概念的名义下进行交易。
以上关于强奸、卖身和出卖的分析有助于揭示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种族歧视。扶桑和叙述者迥异经历之下的共通性不仅在于表面的与白人男子的异族关系,而是她们共同的移民身份。小说中,种族歧视通过无情折磨、蓄意伤害的残酷事例呈现:缄默的捉蟹老人被吊在树上,割裂了耳鼻舌;为了防止整群人被搜查地下女奴拍卖点的警察发现,大勇杀死了哭泣的幼婴;中国苦力与白人工人隔离开来,有的在铁路工地上被活活打死,等等。如今这些血腥事件和排华法案一起业已废止。许多新一代华人移民受过良好教育,有体面的工作,不仅英语流利,而且适应了西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然而,在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表象背后,他们“仍是孤独,像第一个踏上美国海岸的中国人一样孤独。”叙述者哀叹新一代移民比前辈更加恶劣的处境,因为他们在美国这个大熔炉中失去了目标和方向:
我们没有了你们这些前辈的目的性和方向性。连反对种族歧视也不能成为我们的目的和方向。种族歧视已被太多的形态掩饰,已变得太世故和微妙了。它形色如幻,一时无所不在,一时一无所在,不像你的时代,种族歧视就是一个追打中国人的恶棍形态,大勇这类人一抬眼便找到了他.几下便除掉了他。
我们不知该去除掉谁。我们没有愤怒和仇恨的发泄渠道。我们没有具体的敌对面。周围的白面孔千篇一律在微笑,那笑怎么都比追打进化许多。于是我们如此迷失。
当前在标榜多元文化主义的美国社会中,种族歧视不再盛行其道,很少公然露骨表述,而是以更复杂微妙的形式继续对中国移民产生着深刻影响。底层海外华人被福柯式的霸权话语剥夺了声音。正如小说中描述的那样,无数的华人劳工在美国中央太平洋铁路的建设中充当苦力,铁路老板却将铁路的成功归因于“德国人的严谨,英国人的持恒,爱尔兰人的乐天精神,从来不提一个字的中国苦力,从来就把中国人当驴。”不幸的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69年中央太平洋铁路建成一百周年的纪念仪式上。华工开创性的历史贡献在美国交通部长的讲话中完全忽略不提:“我们今天在这里重温人类伟大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一百年前在这里完成的艰巨工程,是美国最优良传统的表现,除了美国之外,谁能在三十英尺雪覆盖下凿通十一条总长二十英里的隧道呢?谁能凿通一英里长的花岗岩呢?谁能在十二小时之内铺上十英里长的隧道,而在六年之内总共铺了二千英里长的铁路呢?”@他从未追问过:如果没有华工的牺牲,所有这一切如何能实现?
因此,严歌苓不断质疑所引用的官方历史记录的真实性:“你看,这书上写的,你能相信吗?‘仅仅是少数无业人士和青少年对唐人区破坏性的骚扰……我想不那么简单,一定有庄严的政治色彩。”她在竭力通过记忆和小说叙述建构新的历史时,敏锐地意识到塑造扶桑时应警惕的陷阱。在《庶民可以发言吗?》一文中,斯皮瓦克(Gayatri c.Spivak)严肃反省自己作为研究者的立场性。她质疑知识分子的透明性及其充当的表面上客观公正的知识传递者角色,赞同德里达对作为主体的批评家和批评客体之间形成合谋的自我反省,主张解构她自身作为一个后殖民知识分子固有的意识形态结构。同样,严歌苓作为创作主体也没有假装超脱权力欲望之外。通过叙述者的声音,严歌苓承认她对扶桑及其拍卖的讲述可能与东方主义的异域唐人街展示形成合谋:“你知道我也在拍卖你。”当人口拍卖被彻底取缔,话语的拍卖仍以多种形式强有力地存在流通。
话语的政治在小说的英文翻译过程中更加突出地表现出来。在前面的讨论中,以下两段文字对理解扶桑被轮奸时出乎寻常的平静十分关键,我却并未分析,因为他们在英译本中被全部删除。
甚至,你从来不觉得自己在出卖,因为你只是接受男人们,那样平等地在被糟蹋的同时享受,在给予的同时索取。你本能地把这个买卖过程变成了肉体自行沟通。你肉体的友善使你从来没有领悟到你需要兜售它。肉体间的相互交流是生命自身的发言与切磋。
这就再次使我置疑:扶桑你或许是从很远古的年代来的。
除上述场景外,原文中通过克里斯和叙述者的视角展开的对扶桑开放不羁的性行为的描写也被大量删除或缩减。下文将对小说及其英译本进行比较研究,考察英译本中对扶桑对卖身和轮奸的态度变得难以理解背后的政治,展示跨国力量对严歌苓后记忆书写的影响。美国华人(chinese-Americans)的身份不是两个国家的简单组合,中间的连字符是一个充满矛盾斗争的场域,右边的美国霸权竭力利用遏制连字符的左边,后者则不断挑战颠覆前者。
斯皮瓦克在《翻译的政治》一文中提出翻译即贴服(surrender)的观点。贴服和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的“入侵”(aggression)直接相对,入侵将翻译视作利用性插入,是译者侵入并榨取原文的过程。此外,贴服也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贬义的臣服,译者必须臣服于作者和原文高高在上的父权。根据斯皮瓦克的理论,这两种情形的判断标准是伦理道德。当译者攫取原文并通过翻译变形否定他者,译者“把她看作‘她和我一样,”削弱他者的独特性和不可通约性,因此,“作为伦理的能动主体,我们是不能倾尽全力去想象他异性的。”。在臣服中,原文扮演了父亲和菲勒斯笔(phallus-pen)的角色。对父亲的任何不敬及越界行为都被视为不道德的乱伦,使译者招致严厉惩罚。斯皮瓦克
通过贴服描绘了一个与这两种观点对立的译者形象。她认为翻译是爱欲(erotic)行为,是建立在爱意基础上的自愿贴服。爱必不可少,因为爱的双方不相互对立,而是身心从封闭走向开放。为了“促进原文及其影子之间的爱,让散轶发生,免受译者的能动机制和她想像的或真实的读者对她的要求的牵制,”译者必须首先贴服于原文。这一举措绝非易事,译者必须首先和他者建立亲密关系,赢得贴服的权利。贴服更多的是爱欲而不是伦理的关系,因为“对他者的不可简约性需给予更多尊重。”爱欲关系的双方同时分饰两角,既是“主动的、表现的”的主体,也是“被动的、接受的”客体。二者理想的关系是彼此受益的。
斯皮瓦克把翻译理解为基于贴服的爱欲行为的观点对解读扶桑的态度以及英译本的改写很有启发。首先,翻译中平等的爱欲关系很大程度上回应了前面删除段落中传达的信息,扶桑对被迫交媾的坦然接纳体现了取消伦理判断后身体之间、身体与灵魂的平等,挑战处于统治地位的施害者和弱势的受害者之间通常意义上的权力关系。克里斯第一次看到扶桑和他人交媾时极度震惊:“你以为海以它的汹涌在主宰流沙,那是错的。沙是主体,它盛着无论多无垠、暴虐的海。尽管它无形,它被淹没。”海和沙的隐喻反转了二者的权力关系。流沙不再消极地等待被海洋吞噬,反而胜于无所不能的海洋。扶桑不是被动的弱者,而是占据主动地位,完全掌控了自己的身体,潮汐随着扶桑的高潮而涨落。
除身体的平等之外,扶桑的平静和宽容源自身体和灵魂的平等。超越肉体束缚的身体和灵魂的平等使扶桑下跪的意象摆脱了顺从投降的消极意味,表现了弱者对强者主动的宽恕:“在跪作为一个纯生物姿态形成概念之前,在它有一切卑屈、恭顺的奴性意味之前,它有着与其他所有姿态的平等。它有着自由的属性。它可以意味着慷慨地布施。宽容和悲悯。”不受灵魂奴役,扶桑最卑贱的身体成为最自由的身体,因为“灵魂和肉体的平等使许多概念,比如羞侮和受难,失去了恒古的定义。”十九世纪晚期,华人妓女是恐华暴力包括轮奸事件的主要目标。按照贞洁体面的标准,妓女淫荡放纵且道德败坏,使强奸她们具有一定程度的正当性。被强暴的妓女再一次丧失贞洁和尊严。蒙受耻辱。女性主义文本反驳关于被强暴妇女流行叙述的方法之一,如拉杰斯瓦里·拉詹(Rajeswari s.Rajan)指出,是“‘再现被强奸的妇女经历强奸后成为主体而不是屈从的对象。”严歌苓拒绝把扶桑的苦难和屈辱过度简化为占优势地位的西方白人男性所倡导的主流道德标准下的意义。她笔下的扶桑如凤凰一般具有超越和重生的能力,从灾难困苦中崛起,不是用暴力对抗的方式来反抗,而是“抵制强奸者要让她认为自己病态、道德败坏、自甘堕落的企图。”
然而,前面两段中引用的文字在英译本中全部删除。这便引出我要说明的第二点:《扶桑》的译者和编辑未能执行斯皮瓦克所提出的译者贴服原文的任务。就像扶桑的施暴者一样,他们按自己的意愿野蛮地侵入操控原文。根据金雯对译者卡西·希尔伯(cathv Silber)的电话采访,希尔伯大胆删除上述内容是由于它们过度感伤、过度陈述的风格。这些文字告诉读者而不是向读者展示扶桑的心理状态,泄露了小说的寓意。严歌苓作品的另一译者劳伦斯·沃克(Lawrence A.Walker)则与希尔伯迥异。在严歌苓短篇小说集《白蛇》的译序中,沃克解释了他对原文的部分改动:“文中许多地方,作者没有精确地说明时间、地点和人物活动,把细节留给读者去想象,这在中国散文文体中很常见。这种间接写法的弊端在编辑过程中越发明显,有时容易使西方读者困惑分神。和作者讨论后,我在尊重作者本来意图的原则下增补了许多细节。”两位译者都采用了异化翻译法使小说读起来更像英文小说。然而,和沃克增补文字使作品清晰易懂完全相反,在和对翻译决策起重要作用的亥伯龙(Hyperion)出版社编辑威尔·斯瓦尔贝(Will Schwalbe)的合作中,希尔伯删去了原文的大量细节。因此,中国批评家普遍认为扶桑是“近乎透明的能指,”小说《扶桑》是一部关于中国人在面对殖民和种族暴力时坚韧不屈、顽强生存的寓言,而英译本却把她简化为一个难解的人物,“空洞的能指。”正如一篇英文评论所说,“尽管扶桑是真性情之人,但从未被读者当作真实人物。虽然读者跟随克里斯目睹了扶桑四十年的生活,却仍然永远无法理解她的动机。……严歌苓在描述那一时代时才华出众,却无力让读者对扶桑心生感觉,使得故事情节有些过短,令人失望。”
值得注意的悖论是,扶桑的不可解读性(inscrutability)从另一角度看又是极易解读的。美国华人学者周蕾尖锐地批判了德里达利用汉字书写的图像性(graphicity)解构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周蕾洞察到德里达笔下汉字的不可解读性其实与一种新的可解读性并存:“虽然像德里达这样的西方读者无法解读汉字,他们却用另一套理论(主观推断)来解读,赋予一种新的可读性。”德里达坚持汉语的绝对他者性。挑战对东方的刻板陈规式描写,值得赞赏。然而,这种颠覆将客体隔离为不可觊越的地盘,延续并强化了东西方界线,事实上成为另一种刻板陈规。汉字的不可解读性在这里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理论代理,使德里达将东方他者置于安全的指定区域,在全球的幌子下陈述西方理论。类似地,既然英语批评家无法理解小说译本中这个东方人物形象,扶桑这一空洞的能指便“使所有的投射和主观解读合理化。”扶桑不同寻常的反应很难像原文那样构成对现存权力关系的有力挑战,反而使其成为神秘的东方他者,从而强化了东西方之间互斥的界线,使西方读者可以进行各种投射和阐释。
本文从跨代视角探讨了扶桑的故事,强调美国华人移民两个多世纪以来所经历的从事件创伤到隐性创伤的转换,同时从跨国视角比较分析了英译本对扶桑形象的改写操控,从而考察了美国离散族裔后记忆的时间和空间维度。概括来说,我并非主张抹杀卖身和强奸之间的差异,而是认为很多时候区分的必要性除了说明区分对象的不同之处外,从另一角度看恰恰暴露了其相似性,而这些相似性正是在强调相异的过程中被规避。扶桑对卖身和强奸的混淆与其像对妓女的鄙视偏见所主张的那样表现了二者的共同点,毋宁说证实了不同时期以不同形式呈现的性交易背后相似的深层社会结构。如果我们把严歌苓看作美国早期华人移民创伤的后记忆一代,她所面对的或许不是因创伤终结而导致的进入创伤通道的缺失,而是历史创伤在日常生活中从事件创伤转化为隐性创伤,并通过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机构和话语霸权得以不断延续和强化。
最后我想以小说的中文名“扶桑”作结。扶桑是一家湖南茶农的第四个女儿,名字由一个茶庄老夫子所取。在编辑施瓦尔贝的建议下,小说标题被译为“The Lost Daughter of Happiness。”尽管这一翻译突出了小说的中心人物,却严重削弱了扶桑一词的意义。斯坦·斯坦纳在1979年所著的《扶桑:开发美国的中国人》一书中将“扶桑”追溯至公元499年一位佛教僧人在中国东部发现的天堂般的传奇王国,斯坦纳用它来指那些不屈不挠、意志坚定、付出巨大牺牲的开发美国西部的中国人,颠覆了华人移民的少数族裔地位,宣称“它不是一本关于‘少数或‘族裔的书,也不是描写华人对美国‘主流社会生活的‘贡献。一是因为在最初的西方,‘少数族裔曾是多数,二是因为华人曾经是美国社会生活的‘主流。”严歌苓把主角命名为“扶桑,”颠覆了美国华人一贯被描绘成受压迫的边缘少数族裔的主从关系式叙述。扶桑在创伤性事件中的未创伤化姿态反转了受害者与施害者之间的权力关系,通过沉默坦然的接受来言说底层女性的抵抗。
(责任编辑: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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