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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文学的多向度:命名、渊源、遗忘、幸存、狂欢及其他

时间:2023/11/9 作者: 华文文学 热度: 13677
[澳大利亚]欧阳昱

  澳华文学可能从命名之日起,就带有某种尴尬的色彩,某种非此即彼,非此非彼,即此即彼,地位贫寒,遭人白眼,难以立足,容易推翻的特征。这个文学既不是中国文学,也不是澳大利亚文学,它从两个文学中各取一字,俨然兼收并蓄,其实一样没有。它生长在两个文学的夹缝之中,仿佛两个巨大板块之间钻出的一枝野花,不知来自何处,不知去向何方,长得其貌不扬,又颇具特色,偶尔会有惊艳的一闪,但旋即就被人遗忘。爬藤遍地,野花飘香,无人理会,少有欣赏,颇像澳大利亚空旷草坪上繁星点点的小黄花,多得分不清面目,转眼之间就被刈除,很快又露出倔强的头来,便宜得几乎让人瞧不起,却自顾自地在那儿一味狂欢,颇有点自轻自贱,自虐自弃,又自强不息的味道。

  这个文学,需要从命名谈起。

命名

一种文学,一旦成了“什么”华文学,如“美华文学”、“英华文学”、“法华文学”、“德华文学”、“新华文学”、“泰华文学”、“马华文学”、“柬华文学”、“越华文学”、“日华文学”,或“澳华文学”,就明显少了一样东西,它还是汉语文学,华文文学,但它已经不是中国文学了。前面冠以的“澳”字,几乎一劳永逸地去掉了“中国”二字。这个文学的命名之日,就是它去中国化过程开始之时。

  奇怪的是,在澳洲英语界,几乎从来没有听说过“澳越文学”、“澳英文学”、“澳日文学”、“澳希文学”、“澳阿(拉伯)文学”,以及诸如此类冠以“澳”字的国别文学:若按来到澳大利亚的199个国家算,应该有199个“澳+国别文学”了。尽管上述那些国家在澳的移民作家也不少,如越裔的NamLe,Anh Do,Khoa Do,Hoa Pham,Tony Le-Nguyen,等,英裔的Rodney Hall,Alex Miller,Elizabeth Jolley,Kris Hemensley,等,日裔的 Keiko Tamura,阿拉伯裔的Randa Abdel-Fattah,希腊裔的ПO,Dimitris Tsaloumas,Christos Tsiolkas,等等,但只要用英语写作,这些人就不再是族裔作家,而是澳大利亚作家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澳华文学”这个称谓,从去中国化的那一刻起,就陷入了十分尴尬,左右为难,两面不是“文”的地步。说它是澳大利亚文学,它却是用汉语或华文写的。说它是中国文学,它又戴了一顶“澳”帽子(形同绿帽子)。有点二像,又有点二不像。

  钱超英曾把这个文学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美其名曰“澳大利亚新华人文学”。惜乎难以概括全部,因为澳华文学——我们姑且以此名之——实在已经很不新、也很不新鲜了,早已始于1920年代。“华人文学”的涵盖范围就更广,也更不新了,因为有很多华人本来就是用英文写作的,而前述“澳大利亚新华人文学”中,除了一个用英文写作的欧阳昱外,没有包括任何其他用英语写作的华人。这方面的华人其实相当众多,随便甩出来就是一大串:高博文(Brian Castro),陈顺妍(Mabel Lee),廖秀美(Lau Siew Mei),黄贞才(Lilian Ng),洪宜安(Ien Ang),张思敏(Hsu-ming Teo),杨威廉(William Yang),洪振玉(Ang Chin Geok),Tom Cho(中文姓名不肯提供),方佳佳(Alice Pung),罗旭能(Benjamin Law),陈志勇(Shaun Tan),Gabrielle Wang(中文姓名尚未查实),Leanne Hall(中文姓名尚未查实),等,都是“澳华文学”从不提及的名字,仿佛一用英文写作,就再也与“华”不相干,就要把他们从“华人文学”的小圈子里悉数驱逐出去一样。

  看来,与其用“澳大利亚新华人文学”,不如用“澳大利亚新华语文学”更恰当,因为这其中,是不应该含有用外语(如英语)写作的人的。

  以其历史之久,以其范围之广,以其写作者身份、出身、语言之庞杂,无论“澳华文学”,还是“澳大利亚新华人文学”,似乎都难以涵盖“澳”和“华”所代表的内容。正如这一写作群体的大多数人早已转换身份,成为澳大利亚公民,他们手中打造出来的文学也随之带上了这个国家的特征,似乎应该在命名上再来一个飞跃,一举成为澳大利亚华文文学或澳大利亚华人文学,如果我们也把那些用英语写作的作者兼并进来的话。

  也许,还是“澳华文学”来得简单,如果在对该词进一步定义时,说明它的涵盖,是指拥有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者所创作的中英文文学作品的话。

溯源

其实,澳华文学不是从1989年后几万中国留学生横扫澳洲,也不是从越柬华人难民1970年代后期登陆澳洲时开始。这个文学的发端,可能要上溯到1925年。这一年,有一位在澳华文学中不见经传的人写了一本书,名叫《阅历遗训》(英文是My Life and Work)。该作者名叫谭仕沛(Taam Sze Pui),1855年生于广东南海,1877年21岁抵达昆士兰,1925年71岁时用中文写了这本60来页的自传,详细地记述了他从中国到澳洲淘金的经历,其中细节颇为感人。初叙其抵澳之失望:

  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五日由乡祖道,初九日在港扬帆,十二月廿抵埠(时已为1877年)。顿失所望,据悉传闻失实,误听伪言,金既难求,且也水土不合,因而致病者比比然也。沿途所见华人,鹄形菜色,非贫则病,愁叹之声不绝于耳。先进者不歌来暮,反切去思,后进者能不聆心忧。然既已来此,姑往探之。

  继叙其行路之难:

  三年正月初四日,结侣入山,鱼贯而行。比到十六米(即英哩、下同)时,夕阳西下,因而止息。露宿风餐,其苦可知。越二日戒途,凌晨遄征,人步亦步,人趋亦趋。既不敢离群而索居,亦不敢独行踽踽,恐失援而为野人所算,剽食堪虞。所以载驰载驱,汗流气喘而不敢自由止息者,我是之故也。

  后叙其淘金之徒劳:

  及至一百米,已越三月。乃拾淘沙,绝不见金,戚然忧之。适郭良兄道出其间,不吝指教,始晓开采,而所采又属无多,每日不过一二分金,仅足糊口而已。①

  也许有人会说,该文是他个人口述,请人代笔,不算文学。但文学发展到今天,定义已经不再那么狭隘狭窄,足以算作口头文学。

  其实,这个文学的源头,还可再往前推,推到1867-1872年间。据原籍中国武汉的澳洲国立大学博士沈园芳(音)考证,1867年7月16日,一个名叫Jong Ah Sing的澳洲华人因杀人犯罪而坐牢,不久患上精神病,在狱中自杀未遂,割去自己的睾丸,后留下一本短至63页的日记,记述了自己的身世。②

  这本日记用的文字是英语,若按现今“澳华文学”的观点,可能认为不足取,但有意思的是,它用的是中文说法。不知大家是否有这种经验,在初学英语时,常受中文文法和说法的影响,说英语时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如说到“七七八八”时,会来个什么seven seven eight eight。说到“给你点颜色看看”时,就干脆硬着头皮来个give you some colour to see see。你听不听得懂是你的事,跟我没关系。以至到了我手里,索性把这个直译特点当成艺术品,直接交流过去了。On third thoughts(三思),in two minds and three hearts(三心二意)和wind wind fire fire(风风火火)等例即是。

  当年的Jong Ah Sing虽是犯人兼精神病患者,却比现在的人还超前,还后现代,他早已开始了中文英写的后现代实验。现举一例如下:

  My 1 road crawl go up tent my body 1 road stream blood。③

  据沈翻译,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一路爬回帐篷我的身体一路淌血”。好玩的是,他用的这种“1 road”简直后现代得让人毛骨悚然!我2004年出的《限度》诗集中,这种“数夹字”现象比比皆是,如“管它3-7-21”(p.5),“不 1 而足”(p.64),“而不该有个 g8”(p.96),“换成1张写满黑字的纸”(p.118),“我的客户5花8门”(p.162),等,不 1 而足。④

  跟着,他又来了一句:

  my care my brother cursing my[p.22]

  据沈讲,这个意思是“我担心我的兄弟骂我”。这本日记就以这样独特、创新的语言和方式,详细地叙述了杀人事件的起因,以及后来判刑的不公等。据沈认为,Jong Ah Sing的风格与其说是英文,不如说是中文。(p.23)我则觉得,Ah Sing为后世不谙英语或英语程度不够高者树立了一个光辉榜样:写吧,英语是否足够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下笔,就是历史,只要妥善保管,终有一天会得到后世关注。

  还有一位名叫刘自光的华人,所写自传也很值得注意。这篇题为《一个新西兰老华侨的回忆》的自传共26页,叙述了他从1881年15岁抵澳,在澳生活多年后去新西兰,最后于82岁高龄,在1948年返回中国的经历。现在无从知道该文写于何时。推算起来,他若能活到100岁,即1966年的话,此文无论如何也是写于之前而非之后,尽管发表时间是2001年。⑤

  这篇自传中,谈到当年在澳遭受种族歧视,参加华侨自卫团一事时叙述甚详,颇有可读性。澳洲白人文学中,华人形象是不堪一击的胆小鬼,被白人辱骂殴打之后,敢怒而不敢言。漫画中的华人,总是被白人或黑人打得像雁儿飞,四下奔逃。刘自光的回忆录中,情况并非如此。他写道:“有的说,华人出世习惯奴性,无争性质,实难团结。钟强先生说,事在人为,现在华侨肉在砧板上,虽死都要净脚……还有的说,数年受欺受辱,无能复仇。更加祖国败过一条死虫,无能对付交涉,我们实无能解决此大仇,只望两间武馆的英雄出首或者可以收功。”(p.182)

  随后,华人与“排华分子”在墨尔本唐人街交手,打了一场胜仗,有证如下:

  初时排华分子见我们走避不敢再出接战,趾高气扬。我们在街外吹哨一声,棍棒直进打得排华分子七零八落,各个卧地,有气无声。警察巡到方知其事,警察报于十字救伤团,来到将伤者尽数车去医院。后有暗查到华人街,查问华人是否于该夜打架一事,华人说夜深不知。明早报纸报道,有30余排华分子在唐人街被打死三名,全数受伤。(p.183)

  我不知道在刘自光之前,澳洲华人是否有写诗的,我想应该是有,但在纸上留下痕迹的,可能刘自光是第一个。他在新西兰时,为当时咩利笨埠(即墨尔本市)的华人报纸《爱国报》写“论说、小说、诙谐”,等,还在这段叙述文字中,留下了一首诗,全文如下:

  西风美雨扫吾东,

  兴新除旧灭清虫。

  四千年余无更改,

  换过江山万年雄。(p.193)

  不仅如此,他在回忆录中谈到反击排华分子时还引用了一首诗(并未说明是他自己写的,但可以假定是他自己写的)说:“侨胞无故别人磨,弱国无救奈若何。集群尚武强退匪,还望卧龙争山河”。(p.183)

  还有一位留下诗迹的人,是《旅居澳洲四十年》、1941年来澳的作者谢棠(Graham Tsetong)。该书于1978-1980年间开始写作,1983年出版。谢棠是当海员时来的澳洲。当时“为了增加一点收入,答应船上几位乘客给他们洗衣。”(p.11)每洗一条裤子一先令六便士,其他一先令,但因客人投诉价格太贵,船上硬性规定统一价为一先令。谢棠一怒之下,“在柜面上写了一首打油诗以示不平”:

  我想洗番衣,

  人计一先令,

  我计六便士,

  诸君同鉴察,

  仰各宜周知。(p.12)

  愤怒出诗人,谢棠乃为“澳华”文学之先声。

  谭仕沛、Jong Ah Sing、刘自光和谢棠等,堪称“澳华文学”之鼻祖。他们虽然教育水平和文学素养都不高,使用了日记、(口述)自传、回忆录和旧体诗或打油诗这种体裁,但有一点与现在的不少“澳华文学”作品相通,那就是对自身原材料的直接取用,几乎很少加以艺术的发挥和想象。处于发端期和草创期的文学,大抵就是如此。

遗忘

“走过去的不辉煌,留下来的是遗忘”,(我本人的)这两句诗,很能说明“澳华文学”的生态环境。“澳华文学”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有些名字被记住了,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记住、被提起、每次被记住被提起的时候同时又被忘记,这,当然不在我应该记住之列。与此同时,另一些似乎应该记住的人,却蓄意不被提起、蓄意被人搁置、蓄意被人用笔枪毙,仿佛不提起他们,他们真地就会被忘记。这反而从反面证明了什么是文学,就是那种不被提及,发表之后便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但却像黄金一样埋在地下,要到现在那些不再提及它们的人都死光的时候,才有可能重新大放光明的东西。在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转瞬就是垃圾的时代,不被提及,很快就让人遗忘,很可能是一件好事。

  我对逐个评说作家已经很不感兴趣,只想开列一张我看过的几部直到现在还记得的作品的单子:汪红的长篇小说《极乐鹦鹉》,赵川的短篇小说集《鸳鸯蝴蝶》,袁伟的中篇小说《不雪的地方和零零碎碎》,沈志敏的中篇小说《变色湖》。

  汪红比较有意思。来澳后又离澳,2002年发表了《极乐鹦鹉》这部很率性、很诗意的长篇后,就剃度出家,不食人间烟火了。在网上有她出家之后一张照片的下面,摘抄了该小说中的一段文字:

  从春到夏,从秋到冬。别的葡萄园的葡萄已经成干,已酿出新酒,莫纳利最后一季的葡萄还没有摘完。白鹦鹉、水红鹦鹉一群群压过葡萄园的上空,阳光下的巨影,俯冲、突变其方向,高唱着倾斜向上,聚合又分离,忽喇喇覆盖了葡萄园边缘的桉树林,令地面上的狗、袋鼠、撑起腰背的摘葡萄工人、车房窗内的猫仰首眺望,张嘴发不出声音。天空无尽,上千只鹦鹉的翅膀煽动空气,歌声拾级而上,每一个空隙有百十种不同的伴声。它们反反复复唱着一个词:“极乐!”“极乐!”“极乐!”⑥

  赵川没有出家,他只是回家了,从悉尼的新家,回到了上海的老家。一走就是10年,完全没有卷土重来的意思,甚至连开始写得很好的小说也放弃了,正儿八经地搞起了戏剧,把一个完全不以赚钱为目的的草台班办得有声有色,名声远播。他在台湾出的《鸳鸯蝴蝶》,很不错。

  袁伟多年没有听说,但那部中篇中那个老是便秘,坐在厕所一边拉屎,一边观察周围世界的小说人物我直到现在还有印象。

  沈志敏一般提得很多了,再提多了,就容易被忘记,但当年我看《变色湖》,还是觉得很不错,真有一尘不染的感觉,只有性情中人和性格纯朴之人才写得出。我之所以提这个,也是因为这部作品如今也没有多少人提起了。

  除此之外,写短篇的John Sheng,一定是不会有人知道的,但当年他那个短篇《爱之茫》,就是写得很好,直到现在我译成英文,依然觉得很不错,写一个中国男人,夹在一个菲律宾女人和上海女人之间那种复杂的感情,以及对菲律宾农村的观察,来得十分自然和真实。如果和他接触,就会发现他很有思想,也很有口才。一餐饭下来,只有听他说的,几乎没有别人插得上嘴的。他与别人不同之处还在于,尽管他也是澳洲人,尽管他也喜欢澳洲这个地方,但他不写澳洲,只写中国人和中国事。这有点像爱尔兰的James Joyce,出国在外,从来不写外国,只写他的爱尔兰。我喜欢这种废话少说,绝不参与的勇气。

  诗人,是所谓的“澳华文学”中最不被人提起,也最容易被忘记的。我以为,当年最好的几个都在墨尔本,如施小军、张又公、马世聚等。尽管他们最后集体罢诗,他们留下的诗行,正因为被忘记,反而具有了价值。他们曾集体(包括我)出现在大陆的诗刊上,施和张又通过我的英译,在墨尔本的The Age报上发表,我英译的施诗还在ABC电台的诗歌节目上播出。小军的诗大胆幽默,至今读来仍然有味、仍然好玩,如这首:《Melbourne Cup》⑦

  在Melbourne Cup期间

  这里正在进行着一场有关马的辩论

  一种说,黄马是好马

  虽然几巴小了点 但毕竟跑了几千年

  并且仍不停蹄

  另一种说,白马是好马

  不仅几巴大 而且搞起来花样多

  一匹白马 能抵好几匹黄马

  但真正大几巴的黑马却站在一边

  踢着石子 把身边的草啃烂

  Simon say

  其实,它们都是bloody animal!

  还有一个诗人,叫陈乐陵,来澳后写了一首长诗,题为《闯荡澳洲》。关于这个诗人,网上只能找到零星点滴的信息,如四川诗人何小竹的文章中提到了他。⑧何小竹关于陈,有一段这样的文字:

  陈乐陵在教育局工作,自身的专业是绘画,却热衷于写诗。朱亚宁看见我书柜里的那些藏书,挑出一大半,阴沉着脸说,这些垃圾,可以烧了。我就问,那我该读什么?他看见了我摆在桌上的《外国现代派作品选》,就拿起来翻了一下,说,就按上面选的这些作家读,并特别提到了卡夫卡。他说到卡夫卡的时候,那语气,不像是在说自己的偶像,轻描淡写的,就像说的是身边的某个熟人。而陈乐陵,又是另一种风格。他毫不掩饰自己对卡夫卡的崇拜,不仅嘴上滔滔不绝,还利用自己的绘画才能,临摹了一幅卡夫卡的肖像,挂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也将自己写卡夫卡的一首诗念给我听。诗的标题就叫《卡夫卡像》(“我见过潦倒在烟囱下的/濒于死亡的陌生人,/我见过石头垒成的村舍旁/腹部急剧抽搐的老马……”)。对于老乐(朋友们对陈乐陵的昵称)溢于言表的卡夫卡情结,朱亚宁总是表现得不以为然。但我是以为然的。⑨

  陈乐陵的长诗写得大气汤汤,淋漓酣畅,网上的介绍称:“长诗《闯荡澳洲》含括了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赴澳留学生的艰难困境和心路历程,作者陈乐陵(居墨尔本)就是当时四万多留学生中的一名,当年他的诗发表于《时代报》,在华人尤其是中国留学生圈中引起极大的反响和震动。”特摘首段如下:

  我们是各色各样的人

  是知识分子、是工农商学兵、是十八极以下的干部、是无业者

  我们是自己的监护人,却看不住自己

  我们好高鹜远、浮想连翩、夜不能眠

  我们不安分,我们冒险、也危险

  我们易燃、易爆、易碎

  却要倒置自己、挤压自己

  总之,我们不召而至、殊途同归,向这块新大陆冲刺了

  我们没用锦帛烟酒请土族做向导

  我们独立登陆,然后搁浅,盲目地流很多血

  我们像干鱼那样张开腮吸氧、振作精神

  我们穿越丛林、进入城市

  我们要读书、要淘金、要实现五光十色的梦想

  其实,我们首先要还债

  我们把自己送进学校注册、把自己押进教室、展开书本

  我们把书本竖成掩体,躲在后面打瞌睡,储蓄精力

  太阳淹进海里了,我们就从掩体里爬出来

  冲向这天堂的每一个角落⑩

  注意,当年的华人话语中,颇爱称澳大利亚为“天堂”,如丁小琦的话剧《天堂之门》和陈的这首诗等。这种不假思索,仅以物质作对比,就得出的肤浅结论多么可怕,想必新一代的80后和90后来澳者,可能不会做如是观。本人就没有,曾一度称其为“hell”(地狱)。已经扯得很远了,但像陈乐陵这样的诗人,可能早已被人遗忘,不知飘落到这个“天堂”的哪一个角落。

幸存

在华人已经有了大房、二房、三房乃至多房的时代,澳洲的这个“华人文学”却在迅速地沉沦、迅速地贫穷下去,其状态已经不是生活,而是生存、幸存。没有思想、少有思想、甚至连钱都没有或很少有。一个文人写东西,既无人看,也无钱付(指稿费),更无人买,那这个文人还写东西干嘛?纯粹写给自己看?为了崇高的文学事业?!好了吧,你。

  我们都生活在澳洲,不是已经入了澳洲国籍,就是至少拿到了PR(永久居留身份)。应该大致知道一下,澳洲文学刊物和报纸的付酬状况。一般的杂志,如悉尼的《南风》(Southerly),稿费诗歌是 100元(注:一澳元目前相当于7元人民币),小说150元到200元不等。其他稍差的也至少是60元一首。悉尼的Quadrant杂志一个英文短篇是300元,另加10%的GST,即330澳元。当年鄙人翻译一个华人作家的短篇,收进一部澳洲短篇小说集中,作者和译者各各领到了500澳元的稿费。现在网上杂志多起来了,虽然稿酬不丰,但明码实价,照样付钱,如《炸药》(Cordite)杂志,就开列了一张稿费清单,网上一目了然(其网站在此:http://www.cordite.org.au/submissions鼓励大家去投稿):

  POETRY(诗歌):$60

  REVIEWS(书评):$50

  FEATURES(特写):$50-$100

  AUDIO(音频材料):$50

  IMAGES(图片):$20

  墨尔本的The Age报,发表一首小诗,稿酬100澳元,另加10%的GST。如果发表的是译诗,稿酬则是200元,另加20元的GST,意思是翻译和原作者各得一半。这个还不算高。《澳大利亚人报》每首诗歌125澳币(加GST)。

  诗歌稿酬最高的是布里斯班的《格里菲斯评论》(Griffith Review),一首诗200元。鄙人曾发诗四首,另加GST,即880澳元。

  文章方面稿酬最高的是《澳大利亚人报》(The Australian)的一个副刊,叫 The Australian Review of Books,曾经高到一字一澳元的地步。鄙人曾受该报约稿,写一篇3000字的文章,多写了500字,并非有意,却照样一字一元地付了3500澳币。这是当年,现在不知道是否还付这么多钱,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付这个钱,你肯定得尽心尽力,这是自不待言的。

  文学要想幸存下来,首先人得活下来。有一个澳洲作家说得好:不给钱,我绝对不给他写!给低了还不行!想一想吧,一个画画的人价值何在?画了半天,一粒米没换来,或者不过换来了几粒米,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都期望画家像梵高那样把耳朵割了,等到下一个世纪把画拍卖出几千万来吗?一个写作的人是同样的。不仅要给钱,而且要给得像样,否则,那是看不起人,也连带着看不起文!

  不说澳洲,就是中国大陆,也早就不是对文人说大话使小钱了。记得2002年前后,我曾为广州某家报纸副刊写专栏,每期800字,稿费在300~500元内。按大陆的标准,这虽然不是最高,但应该还是不错的。不能折算成澳币算,因为从购买力的角度讲,在大陆花300元买东西,和在澳洲花300澳元买东西是差不多的。至于台湾,就更不用说了。很早就是一首诗歌60美金。

  时至今日,“澳华文学”只能说还处在苦打苦熬的状态之中。在大量的空间中撒出等量的文字,最后收回的是一点微薄的稿酬。这种状况不仅愧对后人,就是对洋人,与我们为邻的白人,也是难于启齿,无法下笔的。你怎么好意思告诉人家实情?你又怎敢对公众开出一张菲薄的稿酬单?!

  不能说金钱就是一切,但又想鬻文为生,又想不为五斗米折腰,幸存中的这个风雨飘摇的文学要想不先贫穷下去,又后富不起来,看来是很有可能的了。

狂欢及其他

“澳华文学”没有狂欢,只有狂骂(顺便建议,今后要狂骂的可以,但不能给以稿费支持,哪怕稿费很小也不给,同时在狂骂专栏处登上一个永久提示:各位尽可畅所欲言,但一旦触犯法律,文责须由自负)。它既没有小(精微之作),也没有大(长篇巨制),它没有引领潮流的先锋之作,却遍地都是难以卒读的蚂蚁文字。

  关于“狂欢及其他”,因为没有,提它做甚?倒是想从最近刚刚译完的罗伯特·休斯的《澳大利亚流犯流放史》一书中,引用一段关于澳洲早期文艺发展窘境的描述,作为本文的结语:?

  殖民时期早期的悉尼不是一个很有文化的城镇。甚至就连穷诗人迈克尔·马西·罗宾逊在对这个城市进行沉思时,都迫不得已使用婴儿期和初生太阳这种隐喻。悉尼社会高层阶级的文化生活处于一种幼虫状态,偶尔举办一次诗歌朗诵会或水彩画展览。来访者和居民大多感到,这个城市枯燥乏味,土里土气。巴伦·菲尔德法官“英文是Barron Field,很接近 barren field(贫瘠的土地),故有此说-译注。”这个名字起得不错,他1816年来到澳大利亚,接替杰弗里·本特的工作。他抱怨说:这是一块“没有古迹的土地”。对菲尔德来说,这地方实在过于原始,除了袋鼠之类的几种怪物之外,没有明显可见的文化痕迹:

  ……在这儿,大自然平淡乏味,

  风景不如画,声音无乐感,在这儿

  反映艺术的大自然尚未诞生;

  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有企望,

  这(我承认)也比完全自私要好。

  但却又过于自负——过于美国化。

  这儿没有过去时,当前的一切都是无知。

  他觉得,悉尼是一个“亵渎神灵、没有脊梁骨的城市”。眼前唯一能让人产生联想的是一条船:

  ……那对我来说就像是诗,

  我衷心相信,不要多久,

  它的翅膀就会载着我离开这片平淡无奇的土地。

  当今的悉尼早已不是那样,但此刻的“澳华文学”,说它是一块“平淡无奇的土地”,是丝毫也不为过的。

  ①参见: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3427908。

  ② 参见 Shen Yuanfang:Dragon Seeds in the Antipodes,2001,21 页。

  ③ 参见 Shen Yuanfang:Dragon Seeds in the Antipodes,2001,22 页。

  ④欧阳昱:《限度》,2004。

  ⑤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研究委员会编《新西兰华侨史》。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0-206页。

  ⑥ 参见:http://tanksolo.blogbus.com/logs/81478251.html。

  ⑦ 参见:夏阳,《Melbourne Cup》,原载《原乡》,1999年第 5期,14页。

  ⑧何小竹:《听他们说:重温八十年代的阅读》:http://msn.china.ynet.com/view.jsp?oid=45774826&pageno=2

  ⑨何小竹:《影响我人生和写作的阅读》: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f6598701008cgu.html

  ⑩陈乐陵:《闯荡澳洲》:http://www.aobo.com.au/thread-103287-1-1.html

  ?参见:巴伦·菲尔德,《论读到拜伦先生和博尔斯先生之间论争的感想》,原载布莱恩·伊利奥特和埃德里安·米切尔(编著),《荒野里的吟游诗人:截至1920年的澳大利亚殖民时期诗歌》,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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