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位受人尊敬的好老师,尤其是他苦读奋斗的传奇故事,早为这一路走职业教育体系的学生所羡慕,学生只知道他的苦读,却不懂那十四岁时圣诞火红的倾心仰慕是如何化成近二十年的苦恋,又如何在近乎绝望之中成为他奋斗的希望源头。
初二那年的圣诞前夕,她因获选为模范生上台领奖,而被全校所认识,他成为仰慕者。一天放学,他发现他和她不但同坐一路线,而且还在同一站下车,他家只隔她家一条巷子他用圣诞卡写了一封“希望能和你做朋友”的信,结果被训导主任在司令台拿来念而讥笑一阵的回音,这封信让全校都知道了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放牛班的孩子怎能获得模范生的青睐呢!
他继续写信,写了封起来,直到初三那年的圣诞节一起丢到她家的信箱里,她没有回音,连训导主任也没有回音。高中联考放榜,他俩上的学校依然离得不远,他念化工科,还常和他同乘公交车,却从未交谈。他只能默默地看着绿衣,暗自祝福,并为自己打气。他依然写信,依然在圣诞火红季节整批地寄,她依然不睬。大学,她念师大,他到南部念二专。为了能再常看见她,他在南部苦读了一年,考上了师大工教系,他和她又是同学了。还记得看了榜单,他口中念着她的名字,飞快地骑车到那条巷子,头次按了她家的门铃,在铃声中他满脑子都是她。渴望和她讲一辈子的话。
她还是不睬他 ,她已有男友,但他写了一句话给她:“你选择别人是你的选择,我选择你是我的选择。你会改变你的选择,我却不会。”对于他总是带着恐怖分子色彩的痴恋,她始终置之不理。
他当兵那年的圣诞节,她嫁人了。没多久她去了美国,他也知道她生了个女儿。但他不绝望,他从没想到要去美国,总以为留美是天之娇子的事,轮不到平凡人,他原本认为每学期能读完就很不错了。是她唤起他的美国梦也到了美国读书,才更体会雪地中的圣诞更美,他也坚信自己十四岁时的选择。三十岁那年,他学成回国,在大学教书,他依然只单恋她,他还是继续写信,每逢圣诞节信就特别长只是没有寄出,他打算等她相识二十年再说。
他只是单纯地想把单纯的爱带到中年。三十三岁那年的圣诞节,她回来找他。十九年了!终于有了回应!她已婚,带着女儿回家,一个多月找不到工作,想到他在教育圈有许多好朋友。他当然帮她。她很快就重拾教鞭。他追求她,用十四岁起就炙热的单纯爱情。她依旧抗拒,她觉得自己不配,她早已不是当年的才女,只是一个曾在婚姻中心碎的女人。他带着两大箱的信向她求婚,感谢她给他的一切:
他只是单纯地想把单纯的爱带到中年。三十三岁那年的圣诞节,她回来找他。十九年了!终于有了回应!她已婚,带着女儿回家,一个多月找不到工作,想到他在教育圈有许多好朋友。他当然帮她。她很快就重拾教鞭。他追求她,用十四岁起就炙热的单纯爱情。她依旧抗拒,她觉得自己不配,她早已不是当年的才女,只是一个曾在婚姻中心碎的女人。他带着两大箱的信向她求婚,感谢她给他的一切:
没有她——他大概只读个高职就停止了;
没有她——没有学士、硕士、博士;
没有她——熬不过人生地不熟的岁月;
没有她——人生的道路不知道要怎样混乱;
没有她——他这学理工的是不可能喜爱诗词,诗词伴他成为今日的我。
好不好?让我一生只爱一个人,一生只怀一种情。
你没有欠我的,我以爱你为生命最美的事。
三十四岁那年的圣诞节,他和她走向红地毯的那端,他坚持请她的女儿做花童,他深爱这个小女孩,视同己出。
这个故事还没有完,不过他俩已携手走过十个年头的圣诞,在学校的宿舍中,他们家的圣诞红开得特别艳,特别早,也最晚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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