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
《诗经·鄘风·鹑之奔奔》是一首很短的诗,二章八句: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自从《毛诗序》说“《鹑之奔奔》刺卫宣姜也。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后世人们就多朝着刺卫宣姜淫乱的方向来解读这首诗。可是如此解释,诗本文中就有许多扞格不通之处。如果是刺宣姜,那么“人之无良”应该是指宣姜了。可是,“我以为君,我以为兄”如何解释呢?难道诗人还可以把宣姜称为君、称为兄?于是,《毛传》和《郑笺》增字为训,将“君”与“兄”分指不同的人。《毛传》释“兄”为“君之兄”。郑玄附合说:“人之行,无一善者,我君反以为兄。君谓惠公。”《毛传》释“君”为“国小君”。郑玄则进一步指实:“小君谓宣姜。”清代学者多指出其中谬误。姚际恒《诗经通论》:“‘人之无良’,何以谓一指顽,一指宣姜也?大抵‘人’即一人,‘我’皆自我,而‘为兄’‘为君’乃国君之弟所言耳,盖刺宣公也。”魏源《诗序集义》、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也都以为此诗为右公子职、左公子洩刺宣公之诗。不管是刺宣姜还是刺宣公,大家都认为这首诗跟卫宣公的那一档子的淫乱家事,即宣公强娶宣姜、宣公死后公子顽上烝宣姜有关。
导致人们始终无法跳脱以卫宣公家事来解释此诗有两个关键原因:一是《毛诗序》的导引作用;二是郑玄对“奔奔”“彊彊”的解释。“彊”与“姜”,“奔”与“贲”古通。郑玄笺《诗》时说:“奔奔、彊彊,言其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刺宣姜与顽非匹偶。”可是,同是为这个诗句作注,郑玄在《礼记·表记》注中却是另一种解说。他说:“姜姜、贲贲,争斗恶貌也。……言我以恶人为君,亦使我恶如大鸟‘姜姜’于上,小鸟‘贲贲’于下。”如果采用《毛传》《郑笺》中的解释,把此诗的主题理解为刺卫宣公淫乱,至少在文脉上还说得过去。可是,如果采用郑玄《礼记注》中的解释,刺宣公与刺宣姜两说都难以成立。
当然,也有跳开卫宣公家事来解释这首诗的,如马振理《诗经本事》认为这首诗是周公旦作来反对其兄管叔鲜的;黄典诚认为:“《鹑之奔奔》是鄘尹管叔鲜写来反对他的哥哥摄政王周公旦的流言谤诗。”可是,从卫宣公家事移至周公兄弟阋墙之事,其中臆测的成分太多,缺乏历史依据。
下面从奔、贲、彊、姜的本义,斗鹌鹑习俗,卫国政治以及先秦引诗等方面来探讨此诗的主题,并探索这首诗所反映的更广泛的春秋时期的政治现实。
二
郑玄对“奔奔”“彊彊”的两种解释直接关系到如何理解《鹑之奔奔》的主题。那么到底哪一种才是正解呢?这首先要查看奔、贲、彊、姜四字的本义及其用法。
奔字,《说文·夭部》:“奔,走也。从夭,贲省声。与走同意,俱从夭。”段玉裁注:“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此析言之耳,浑言之则奔、走、趋不别也。引申之凡赴急曰奔,凡出亡曰奔。”《尔雅·释宫》:“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郝懿行义疏:“礼唯亲丧言奔,日行百里,见星止舍,明其速疾。”从这些释义可知,奔字的本义为疾速行走,与“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无涉。而且查看《故训汇纂》中所收录的“奔”的2种注音和76个注项,除了《郑笺》或袭用《郑笺》外,其余的注项都与鸟的“常匹”“相随”之貌无关。贲字,《故训汇纂》收录了4种读音83个注项,其中bì音下的注项都与文饰或颜色的本义有关。b n音下的注项与“斑”或“颁”通,也与本义有关。b n音下的注项多为中医学用语,且多与“奔”通。“贲”与“奔”因音同而义通,其义则取“奔”之“疾行”本义。fén音下的注项,除了诸多假借为他字的注项外,最多的解释是与“愤”有关。分析“贲”字四种注音下的各个义项与“常匹”“相随”等释义的关系,结论同“奔”一样,除了袭用郑注外,其余都与鸟之“居则常匹,飞则相随之貌”无涉。
彊字,《说文·弓部》:“彊,弓有力也。从弓,畺声。”段玉裁注:“引申为凡有力之称。”姜字,《说文·女部》:“姜,神农居姜水,以为姓。从女,羊声。”朱骏声《通训定声》:“假借为彊。”《广雅·释诂四》:“姜,强也。”同样,分析《故训汇纂》中“姜”“彊”各字的注项与《郑笺》之间的关系,结论同“奔”“贲”一样,除了《郑笺》或袭用《郑笺》外,其余都与鸟之“常匹”“相随”无关。相反,郑玄《礼记·表记》注中的“姜姜,贲贲,争斗恶貌”的解释倒与“奔”之“疾速行走”的本义、“彊”之“弓有力”的本义及“凡有力之称”的引申义有义同貌合之感。所以,从字义可以初步断定,“争斗恶貌”的解释更贴切一些。
古代的斗鹌鹑习俗也可佐证上述判断。我国古代的斗鹌鹑习俗由来已久,许多生动形象的诗文材料,颇能再现两鹑相斗之“恶貌”。清代程銮《斗鹌鹑》诗:
长安市上多少年,青丝络马披锦鞯。纷纷游侠夸轻趫,花灯纵博酒家眠。
更爱入冬鹑悬市,满城把弄无空拳。锦囊绣袋腰下佩,腥红作褥柳为裷。
缠头堆满不知数,重重环堵观摩肩。对对平分较轻重,出囊振翮先盘旋。
两雄敌面如争詈,击啄猛过乘风鹯。碎颈穴胸惊血溅,谁令斗狠徒堪怜。
负者奋飞胜得食,鸟争粒粟人争钱。……
高继珩《蝶阶外史》卷四:
鸿僧住持蔡村之兴善寺,村隶武清,距京师百余里。僧好蓄鹑,蓄鹑以万计。最后得玉鹑,纯洁如雪,长颈短尾,俨然一小鹤也。玉鹑好搏击,每翔起高三四尺,如俊鹘,击辄中。阅千百鹑,无与敌者。西贾某畜一黑鹑,色纯墨,短小精悍。每与鹑遇,张两翼伏地,如燕掠水,啄利如锥,当者辟易。人谓玉鹑为天龙,墨鹑为地虎云。……见玉鹑怒伏以待,墨鹑张两翼伏地,以喙啄玉鹑膺。玉鹑己受数十创,血殷羽毛,突亦张两翼,效墨鹑状,往来驰骤,无虑四五百度。最后人不见鹑,第见黑白影驰逐如梭。观者千人,皆屏息啧啧叹赏,以为得未曾有也。玉鹑忽跃起高五尺,突下一击,黑鹑目精己为抉出,垂翅逃去。”
两鹑相斗如人“争詈”,能至“碎颈穴胸”“血殷羽毛”“目精抉出”,真可谓“恶斗”。根据字义,再结合斗鹌鹑习俗的实景描述,可以确知郑玄的第二种解释才是正解。
三
根据“奔奔”“彊彊”的“争斗恶貌”的释义,以及不增字为训的“人之无良,我以为君”,“我以为兄”的诗句直释,可以知道这首诗的本义为:就像鹑、鹊等鸟类恶斗一样,那些无良之人在相互争斗残杀;而这样的人我却不得不“以为君”“以为兄”。从措辞和诗义还可知,此诗作者的身份正如姚际恒等所言为国君之弟。那么,卫国发生了哪些事情让作为国君之弟的诗人发出这样的慨叹和恶评呢?
周代最主要的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宗法制。周代大封同姓后形成以小宗从大宗,以大宗从公室,以公室从宗周的政治格局。分封的宗室贵族能以卿士的身份到周王朝做官;同样,公室内部分封的贵族也可以协助国君在其封国内执政。这种制度在春秋时期形成著名的卿族政治,如鲁国三桓、晋国六卿、郑国七穆。孟子称这些人为“贵戚之卿”,郑玄称之为“同姓臣”。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内部有两类主要矛盾,一类是由统继引起的父子、嫡长子与庶子之间的矛盾;一类是由权力争夺引起的“贵戚之卿”或“同姓臣”彼此之间,以及他们与公室国君之间的矛盾。这两类矛盾交互冲突、作用,不断引发流血事件。翻开《左传》和《史记》中的“本纪”“世家”,其中记载的就是一部部贵族成员之间权力争夺、利益重新分配的历史。
卫国作为周王朝较早分封的一个同姓诸侯国,两类矛盾冲突斗争贯穿整个卫国历史。据《史记·卫康叔世家》记载,卫国始君康叔受封之前,这片殷商故土就上演过管、蔡之乱。康叔八世后,著名的卫武公本是釐侯少子,他贿赂众士、袭攻已立为君的太子余,令其自杀,以取得君位。武公二世后,太子完与庶子州吁之间再次上演系列权力争夺战,导致州吁杀桓公完自立为君、州吁又被同姓权臣石碏等所杀的惨剧。州吁死后,桓公弟晋被立为宣公。宣公朝旋即发生太子伋与少子朔之间的权力之争,导致二公子争相赴死、被立为惠公的少子朔又被左右公子所攻、太子伋之弟黔牟被立为君而惠公奔齐。卫惠公在齐国的协助下回国后进行了一系列报复行为,“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宁跪于秦,杀左公子洩,右公子职。”惠公传位至其子懿公,终因百姓大臣不服“懿公父惠公朔之谗杀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败之”而“卒灭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顽之子申为君”。此后卫国历史上不断上演因君位之争而引发的出奔、相杀事件。孔子晚年曾亲闻庄公蒯聩、出公辄父子争位相逐、相杀的悲剧,其弟子子路即死于这场父子争位的战争中。
君位相争更迭事件中,卿族是重要的参与者与利益争夺者。卫国历史上曾出现过石、宁、孙、孔、北宫、齐等世卿家族。州吁之乱中石碏与陈侯谋,杀州吁迎立宣公。惠公朔之乱中宁跪与左右二公子共谋,参与立黔牟、逐惠公之事。献公被逐、再迎事件中,孙、宁两个家族是主要的发起者,并在其中相互倾轧。先是,孙文子攻逐献公,献公奔齐;孙文子、宁喜共立殇公。后是,宁喜伐孙氏、杀孙襄、拭君剽,协助献公复国,导致孙氏奔晋(《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宁喜又因居功自傲而被献公和公孙免余所杀(《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卫灵公时期齐豹、北宫喜、禇师圃、公子朝诸卿作乱杀灵公庶兄公孟絷,导致灵公逃出国都、北宫氏灭齐氏;灵公重返后,公子朝、褚师圃、子玉霄、子高鲂又纷纷出奔(《左传·昭公二十年》)。此后,灵公又驱逐公叔戍及其党羽,导致公叔戍、北宫结奔鲁、赵阳奔宋;驱逐太子蒯聩及其党,令太子奔宋、公孟彄奔郑(《左传·定公十四年》)。庄公、出公父子争位事件中孔悝是庄公的支持者,栾宁是出公的支持者。庄公即位,怨大夫不迎、欲尽诛大臣,导致瞒成、褚师比出奔。孔悝本是迎立庄公的功臣,最终还是被遣而奔宋(《左传·哀公十六年》)。春秋时期,卫国政坛此类事件层出不穷,最后的结局不是国君被杀、出奔,就是卿族被灭、被逐。一桩桩“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流血、奔逃事件,确如“鹊之彊彊,鹑之奔奔”的斗鹌鹑现场。
卫国的这些卿族绝大多数为姬姓。石氏出自卫靖伯;宁氏、孙氏出自卫武公;北宫氏出自卫成公。国君与这些公卿之间,就政治秩序来说为君、臣;就血缘亲情来说为同姓叔、伯或兄、弟。因为有这样的血缘关系,所以司马迁以“父子相杀,兄弟相灭”八字来概括卫国历史。为什么会同室操戈、骨肉相残?因为一旦成为公室的继承者,就是大宗,就是“君”,拥有令人艳羡的权力和地位;否则就为小宗,为“臣”。即使同为“臣”,也会因道义、血缘远近与利益冲突等等原因;而选择辅佐不同的国君,或选择不同的人做国君。正因为有这样的政治与血缘关系,所以诗人以“鹑之奔奔,鹊之彊彊”的诗句形象描述卫国公室相互残杀的画面之后,会继之以“人之不良”“我以为兄,我以为君”的谴责与伤痛。
当然,卫国历史上并不尽都是鹑、鹊之辈,也有厌恶“人之不良”而全身远害者。全力协助献公回国的其同母弟子鲜目睹“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君失其信”的政局,出奔晋国,终身不仕;流亡期间甚至“不乡卫国而坐”。《史记·卫康叔世家》还记载卫灵公少子郢目睹君位激烈争夺之惨状,一再请辞立储之命。
综上所论,《鹑之奔奔》一诗反映的是卫国公室中因君位之争、利益之夺而“父子相杀、兄弟相灭”的社会现实。至于作者是谁,任何一个参与或目睹其中任何一次骨肉相残事件的同姓卿族都有可能。如果硬要指实的话,从为人处事来看,子鲜、子郢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四
史籍记载先秦人士曾两次引用此诗,一是《礼记·表记》中孔子引诗证言,二是《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中伯有赋诗言志。根据引用语境也可以判断此诗与政事有关而与宣姜等淫乱家事无关。《礼记·表记》:
子曰:“唯天子受命于天,士受命于君。故君命顺则臣有顺命;君命逆则臣有逆命。诗曰:‘鹊之姜姜,鹑之贲贲。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孔子在论君臣受命的顺、逆问题时引用此诗。郑玄正是在注此处引诗时说“姜姜、奔奔,争斗恶貌”的。结合孔子引诗的语境和卫国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孔子眼中《鹑之奔奔》这首诗就是在讲卫国君、臣逆天命而行,即破坏父死子及、兄死弟及的嫡长子继承制所导致的鹊、鹑相斗的社会现实,所以才引此诗来证明他的受命顺逆的历史判断。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郑伯享赵孟于垂陇,晋国的赵孟请郑国的七子赋诗观志的时候伯有赋此诗: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之言不踰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
对于伯有赋诗,赵孟有两段评论。当众评论时,赵孟只说伯有不应该在这种场合赋此诗。“床笫之言不踰阈,况在野乎”意为:夫妻在床上说的话,出门就不可以说了,何况在野外宣扬呢?私下里,赵孟跟叔向再次嘀咕伯有赋此诗的恶劣性质和严重后果。他说:伯有活不长,总有一天会被杀死;因为他诬蔑君上,公开地抱怨,并以此博得宾客赞誉。如果《鹑之奔奔》一诗事关宣公淫乱家事,郑国的伯有在这里无非是翻翻百年以前卫国的花边旧闻,或者借此影射郑国、晋国类似的艳闻,让人觉得情趣不高而已。可是,赵孟却说他“诬其上”,而且会招来杀身之祸。很明显,赵孟深知伯有是利用此诗来影射郑国政治。那么,郑国政坛上发生了什么事导致伯有触景生情,不顾后果地冲口而出呢?
作为后起的姬姓封国,郑国同其他诸侯国一样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并进而发展出卿族政治。“父子相杀、兄弟相灭”的惨剧同样在郑国的历史中上演。《史记·郑世家》记载:郑国始君桓公之后是武公、庄公。庄公与太叔段之间即有争位之事;虽被冷静的庄公化解,无大的流血事件,但太叔段最后还是出鄢、奔共。庄公之后,太子忽与少子突争位不止,导致二十年间郑国六易其君,昭公忽、公子亶、公子婴相继被立又相继被杀;厉公突复入后责怪其伯父原不迎立,至其自杀,怀疑迎其复入的甫假事君有二心而诛之。厉公之后文公时期,父子相仇,宠子五人皆以罪死、群公子被逐。子兰在晋国的扶助下被立为穆公。穆公之后,郑国历史上的“七穆”政治拉开序幕。晁福林先生曾梳理此后郑国政史:
郑穆公之子,除子夷、子坚先后继位为灵公、襄公以外,子罕、子驷、子国、子良、子游、子丰、子印从襄公时代起即逐渐操持国柄,繁衍为大族,被称为‘七穆’。郑僖公与诸穆素有罅隙,前566年郑僖公朝晋,子驷使贼夜弑僖公,立僖公五岁的儿子嘉为简公。郑群公子谋杀子驷,但却被子驷先下手杀掉。子驷遂为正卿,专权内外。前563年,尉氏、司氏等五族联合被子驷诛杀的群公的族众作乱,攻入西宫之朝,杀掉当国的子驷以及司马子国、司空子耳,劫持郑简公赴北宫。子产以私族之兵平定祸乱,乱党多逃奔于宋。前558年郑纳赂于宋,将乱党抓回醢杀。继子驷当国的子孔曾想借助楚的力量除掉七穆,但由于七穆与晋关系密切并对子孔有所戒备,所以未能如愿。前554年,诸穆的子展、子西攻杀专权的子孔而分其家资。此后,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立子产为卿以主持政事。
伯有赋诗的鲁襄公二十七年即是郑简公二十年、公元前546年。至此,郑国如卫国一样已经多次上演了“鹑之奔奔、鹊之彊彊”的惨剧。上述五族作乱中被杀死的司空子耳即是伯有之父。这次“享赵孟”的郑伯即是郑简公。跟从郑简公的七子中,“子展公孙舍之为罕氏,子西公孙夏为驷氏,子产公孙侨为国氏,伯有良霄为良氏,子大叔游吉为游氏,伯石公孙段为丰氏,子石印段为印氏”。从血缘关系来看,他们互为叔、伯或兄、弟。从政治关系来看:郑简公为君,但大权旁落只为傀儡;卿族中子展、子西、子产当国听政,而子西与伯有素有矛盾。三年后子产曾表示过对子西与伯有二人关系的担忧:
子产相郑伯以如晋,叔向问郑国之政焉。对曰:“吾得见与否,在此岁也。驷、良方争,未知所成。若有所成,吾得见,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既和矣乎?”对曰:“伯有侈而愎,子皙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虽其和也,犹相积恶也,恶至无日矣。”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的往事、不良的君、仇视的兄,此情此景,怎能叫刚愎自用的卿族之一的伯有不冲口而出,用一首卫国卿族的歌来发泄他心中的不满和愤恨呢?
当然,伯有自己也非什么良人。他痛恨“鹑之奔奔、鹊之彊彊”的社会现实,自己却又参与其中,最终与驷氏相斗惨死羊肆。主政的良人子产面对“兄弟而及此”的现状,无奈选择了“吾从天所与”的旁观态度。伯有死后,他“襚之,枕之股而哭之,敛而殡诸伯有之臣在市侧者”,算是恪尽其兄弟之情。
总之,《鹑之奔奔》不是一首艳情诗,而是一首悲情歌,反映了卫国卿族在面对“父子相杀、兄弟相灭”的社会现实面前的愤恨与苦闷心情。它唱出了春秋时期各国卿族的共同心声。所以,郑国的伯有借它来发泄不满;晋国的赵孟听到伯有赋诗时也心领神会;篡、乱看够的孔子也用它来评论春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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