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雨廷先生在《诗说》里讲:“《小旻》篇,传道之诗也,惜未知作者之名。当西周沦亡,其道未亡,犹箕子之于殷……盖作诗者即传此《洪范》之道也。”所谓《洪范》之道,是指《尚书·洪范》中托名商代哲人箕子向周武王传授的治国之道,古代学者多认为作于西周末年的《小旻》是继承了《洪范》的思想,但到了现代,疑古思潮兴起,如刘节《〈洪范〉疏证》就认为《洪范》是战国末年的作品,并由此反过来认为是《洪范》袭用了《小旻》,遂引发种种争议。刘起釪先生认为《洪范》当是殷商思想和西周思想的糅合,并经过春秋时期的传写加工,至战国之世遂广泛流行,它的最初成书年代应略早于《小旻》,而《洪范》和《小旻》可能有一个共同的思想来源,未必就一定是谁在袭用谁。这是比较通达的判断。
无论如何,从传道的角度理解无名作者所写的《小雅·小旻》,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诗与哲学之间古老深厚的关系,并将一个已被庸俗化了的“贫困时代诗人何为”的现代个体焦虑,转化成“在每一个时代诗教何为”的积极探索。
旻天疾威,敷于下土。谋犹回遹,何日斯沮?谋臧不从,不臧覆用。我视谋犹,亦孔之邛。
《说文解字》:“旻,秋天也。虞书曰:仁闵覆下则称旻天。”秋天是万物成熟的时节,同时也是万物走向凋落的时节。古人将秋天称作旻天,是在领悟某种对这尘世中的成熟和凋落怀有深深怜悯之情的天意,同时也是对大地上以天命自居的统治者的期许。疾威,迅疾威虐,即所谓的秋气肃杀。宋玉《九辩》:“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敷,传布,施行。通常,“敷”这个字是用在某种美好的东西上面,如《尚书·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又引申为生长、开放之意,如潘岳《秋兴赋》“感冬索而春敷兮”;何劭《赠张华》“仰观嘉木敷”。但在这首诗中,“敷”字却被用在“疾威”上,词语的预设突然落空,而随之产生的惊奇和震肃,正是这首诗的开端。所以清代学者龙起涛《毛诗补正》会说:“敷字是好字面,用在疾威上最苦。”
“谋犹回遹”,这一句是全诗的核心。谋和犹,都有谋略的意思,但又有细微区分,并不像很多論者认为的那样只是没有区别的同义词。何楷《诗经世本古义》:“谋主臣言,犹主王言,各有所属。”谋,是自下向上贡献的计谋,类似今天所谓的议会提案;犹,是自上而下颁布的计划,类似今天所谓的政策方针。这首诗反复在讲的,就是谋和犹的关系。回遹,按林义光《诗经通解》的说法,是古时常用的一个双声字,表示回旋不定之貌。这种说法和“遹”字的本义“回避”也是相通的,我觉得比一般注解中直接将“回遹”解释成“邪僻”要好,更得本源,也和整首诗的意思一致。“邪僻”可能是毛传给出的引申义,更容易看懂,但我们在读诗的时候,更要注意体会诗人原本使用的词语,因为很多的诗意恰恰来自词语在本义和引申义之间所创造出的那个跨度。“谋犹回遹,何日斯沮”,君臣上下的计谋政策都回旋不定,什么时候这种情况才能停止。在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危险关头,负责国家事务的人还总是拿不定主意,这是非常糟糕的局面。
“谋臧不从,不臧覆用。”好的计谋不用,不好的计谋反而要用。上面领导层的政策制定(犹),来自下面官员的献计献策(谋),计谋有好坏,需要领导层的判断和选择,一旦选择错误,能被百姓看见的就只有病象丛生。“我视谋犹,亦孔之邛。”我看今天这些计谋政策,也有很大的弊病。邛,病也;孔,甚也。“亦孔之”这个句式在《诗经》中时常可见,是一个程度副词修饰形容词或动词的结构,比如《小雅·正月》“民之讹言,亦孔之将”。
潝潝訿訿,亦孔之哀。谋之其臧,则具是违。谋之不臧,则具是依。我视谋犹,伊于胡底。
王安石《诗经新义》:“潝潝,苟有所合也;訿訿,苟有所毁也。”朱熹《诗集传》:“潝潝,相和也;訿訿,相诋也。”这都是把“潝潝訿訿”解释成小人之间的党同伐异。将国家败亡归诸小人勾结谋求私利,这也是过去学者通行的思路。但陈子展用“唯唯否否”来解释“潝潝訿訿”,却也很有道理,由此出发,这里或可讲出一点前人不曾讲出的意思。上一章讲的是君王“谋臧不从,不臧覆用”,统治者在大的政策走向上判断和选择错误时,正是需要负责谏诤的官员挺身而出予以纠正的关键时机,但群臣各求明哲保身,只会顺从君王的意思。“谋之其臧,则具是违”,“具”通“俱”,好的计策只要君王说不好,就都跟着说不好;“谋之不臧,则具是依”,糟糕的计策只要君王同意就都跟着同意。这种唯唯否否的气氛,才是最令人感到悲哀的地方,“亦孔之哀”。因为,只要出谋划策,总有好有坏;只要统筹决断,也会有得有失,任何付诸实施的行动都有其风险和不确定性,但一个人也好,一个国家也好,并不能因为有风险就放弃行动,所以还需要一个反馈纠错机制来预防危险,这在个人就是三省吾身,在国家就是监察机构。中国古代即便在大一统的王朝中,谏官的力量也还是很大的。但如果连这个监察机制都败坏了,那一个国家的命运就仿佛被绑在一辆脱缰的马车上,不知道会跑到哪里去。“伊于胡底”,(将使国家)走到什么地步。
这一章顺承上章末句而来,于表面的重复中自有内在的推进。
我龟既厌,不我告犹。谋夫孔多,是用不集。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
既然人已无法信任,那么只好将命运交给神,而就连神明也开始厌弃了。《礼记·缁衣》:“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洪范》九事中亦有“明用稽疑”条,即统治者遇到疑难问题需要决断的时候就用占卜的方式向神明请教答案。但这么做是有严格条件的。《洪范》:“汝则在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首先,这要是一个关乎国家命运的重大疑难,而不是个人的一点点小事;其次,在占卜之前,要先自己问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继而再向大臣、向百姓征询建议;这些都做完了,才能占卜。并且,最终也不是光听占卜的结果,而是综合王者自己、大臣、百姓和占卜的多方意见来决定。
如果不管大事小事,自己都没有主见,也不顾各方意见,一味依赖占卜,卜卦次数太多了,那么这个占卜的结果就不会灵验。“我龟既厌,不我告犹”,我们国家负责占卜的龟灵已经厌烦了,不告诉我们这政策的吉凶。龟甲本身不会说话,这里的不告诉,其实就是说占卜的结果已经不灵验了。这种不灵验在诗人看来,是源自龟灵的厌烦,神已经准备抛弃这个国家。
“谋夫孔多,是用不集。”“是用”,“用是”的倒文,因此的意思。“集”,通“就”,成就。参与谋划的人很多,因此难以有什么成就。为什么会这样呢?“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因为虽然满屋子的人都在发言,但其中没有一个人敢承担责任。大家都只是说些空话罢了。姚舜牧《重订诗经疑问》:“酌议必参之众论,主张在决之一人,任德亦我,任怨亦我,而国是定矣。若‘谋夫孔多而无主,便各出议论,互相推诿,未有能善其谋者。”
“如匪行迈谋”,这句历代歧解很多,因为一方面存在多种断句和倒装方式,另一方面也涉及“匪”字的解释。现在常见的注本喜欢将“匪”解释成“彼”,虽然也有文献依据,也能讲得通,即“如同那赶路的人谋于路人”,但这种解释一方面不顾《诗经》中大量的“匪”通“非”的实例,甚至无视同一首诗中“匪”字一会训为“彼”一会训为“非”的怪异,另一方面也不太顾及诗意的精确。早在清代,胡承珙《毛诗后笺》就曾对此驳斥道:“虽字本可通,然以‘行迈谋为谋于路人,只与下章‘于道谋同意,而行路究与筑室不同,问途于道旁,未见其必不得道……详玩二句文义,仍当从郑(笺)以‘非训‘匪为长。”但就算“匪”的纠纷解决了,亦还有断句与倒装的分歧。稍微总结一下前人旧解,约有如下几种倒装法。其一,将“行迈”视为一个词组进行倒装,即“如匪谋行迈”,如同不和行过远路的人商量;其二,将“行”与“迈”分开,即“如匪行谋迈”,如同不行路却谋划远途,或,如同不可行的事却要谋划远景;其三,将“匪行迈”作为一个词组进行倒装,即“如谋匪行迈”,如同和不走路或不走远路的人商量……
这种断句和倒装的歧义,也正是诗歌会遇到的困境,因为诗歌往往不像散文那样有清晰的断句,同时诗歌也确实经常会因为押韵和节奏的关系选择倒装的句法。而在这样歧解丛生的时刻,往往有效的方式,是先回归到最朴素的句法中来。
《邶风·柏舟》里有“心之忧矣,如匪浣衣”的句子,是可以直接不借助倒装来解释的,即心里面的忧伤如同没有洗过的衣服。在这里,“匪浣”是对“衣”的修饰。《小旻》中的“如匪行迈谋”,因为多了一个字,所以就生出很多别解,但如果径直用类似“如匪浣衣”的朴素句法去解释,将“匪行迈”视为对“谋”的修饰,即如同没有行过远路之人的谋划,其实反而清通得很。并且,这种解法在前人那里也不鲜见,如朱熹《诗集传》:“犹不行不迈,而坐谋所适,谋之虽审,而亦何得于道路哉?”其实就是不用倒装的解法,只不过他没有逐字逐句地直解罢了。
“是用不得于道”,因此找不到正确的道路。所谓“道行之而成”,道路是在具体的行动中,在不断的实践和纠错中,慢慢形成的,而行动就会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但这也正是行动有别于言谈的地方。而人必须是行动的人,行动,就是“执其咎”,不敢执其咎,就注定沦为空谈家。
哀哉为犹,匪先民是程,匪大犹是经。维迩言是听,维迩言是争。如彼筑室于道谋,是用不溃于成。
这首《小旻》共六章,有一个明显的结构,即每两章构成一个小单元。前两章统观“谋犹”,又略有区分,首章侧重君主之犹,次章侧重群臣之谋;中间两章分观谋和犹,第三章从官员的角度,讲谋之不成,在于不敢将言谈付诸有后果的行动,本章则从王者的角度,讲犹之所以不成的原因。前四章可以说是在“谋犹”的问题上苦口婆心。陈子展《诗三百解题》:“如今所谓政策就是政治策略的省语。今言策略,古言谋犹或犹,正是同义语。好好掌握政策,谈何容易?政策不决定不对,决定而不正确不对,正确而不执行不对,执行而不负责贯彻不对。细读此诗,此理自明。作者自是一个有政治头脑的诗人。”
但这第四章在同第三章勾连对应的同时,又生出一个新变化,就是从此章开始,每章的句子从八句缩减为七句,句法的急促更凸显出局势的严峻。
“匪先民是程,匪大犹是经。维迩言是聽,维迩言是争。”在“哀在为犹”的领句之后,是一组铿锵有力的排比对句。先民,古人,留在历史中的人。程,本义是极精细的度量单位,“十发为程,十程为分,十分为寸”(《说文解字》),引申为度量物品的标准,法式。大犹,通常解释为大道,但略显粗率,何楷《诗经世本古义》释为“谋虑之大者”,似乎更准确一点。《大雅·抑》里有“訏谟定命,远犹辰告”的名言,“有宏大的计划就定为号召,有长远的政策就随时宣告”,恰和《小旻》里的“谋犹回遹”形成对照。此处的“大犹”即可与“远犹”相参,也正和后两句中的“迩言”相对。经,织物中贯通上下的纵向丝线称为经;横向的称为纬。“迩言”,近言。“匪先民是程”与“维迩言是听”相应,不以前人的经验教训作为判断标准,不从历史深处吸取教诲,就注定只能被身边人的浅见谀辞蛊惑。同样,“匪大犹是经”与“维迩言是争”相应,看问题缺乏深谋远虑的整体思路,就只能在眼前的一些细枝末节处纠缠。
“如彼筑室于道谋,是用不溃于成。”第四章结尾处的这个比喻,既呼应第三章末句的比喻,同时又有递进。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但倘若单纯地只是行路,就又成了没有家园的漂泊者,所以还要建造房屋。筑室的比喻正相应于前几句提到的先民与大犹,是扎根,也是深谋远虑。于道谋,向路人请教。造房子应该向工匠请教,有关地基的深度,建筑的结构,材料的选用,等等,都需要工匠的深谋远虑(相应于“大犹”)才能做很好的整体规划;造房子也应该向当地居民(相应于“先民”)请教,有关风俗人情、历史掌故、环境气候等。而路人既不懂建筑技艺,又不清楚当地风土,且各怀其私人目的,如此七嘴八舌,各抒己见,如何能够盖成房子?“溃”,通“遂”,达到;不溃于成,不至于成功。
将前面的四句议论浓缩在一个凝练的让人难以忘怀的形象中,是这个比喻的精彩之处,也是诗意所在。
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膴,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
有关《洪范》和《小旻》的联系,这一章是最确切的证据,因为提到了圣、哲、谋、肃、艾。这五个字同样也出现在《洪范》“五事章”中:“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但在《洪范》中,这五种表现是归诸君王的,而在《小旻》中,则要更宽泛些。
毛传:“靡止,言小也。”后来注家往往据此将“止”训为“大”,国虽靡止,国家虽然不大。但这在训诂学上是非常牵强的。在《小雅》的编次里,《小旻》紧随《雨无正》之后,而《雨无正》中有一句“周宗既灭,靡所止戾”,没有见过哪个注家将“靡所止戾”的“止”训作“大”的,而“国虽靡止”显然就是“周宗既灭,靡所止戾”的简略版。朱熹《诗集传》将“止”训为“定”,大抵是对的。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将这两处的“止”都解释成“止息”,相对更为准确。如此,国虽靡止,就是国家虽然动荡不安的意思。或圣或否,有的通达睿智,有的则不太行。这一句所指“或圣或否”之人,和后面的“民”相对应,当指这个国家的贵族阶层,也就是孟子所谓的“世臣”和“贵戚之卿”。《孟子·万章下》:“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诗人的意思大概是说,一个国家再怎么败坏、动荡,其统治阶层中总会有一些智慧贤良的人才,他们完全可以站出来废掉不称职的君主,取而代之以通达智慧之人。
膴,在这里通常被解释成两个意思,盛多或美好。细究诗意,当以后者的意思更深一些。“民虽靡膴,或哲或谋,或肃或艾。”民间从来不是世外桃源。和国家上层的昏庸败坏相应的,是民间的普遍堕落,是社会风气的日渐沦丧。但再怎么堕落,沦丧,在民间依旧还是会有一些人才,他们或是有清醒的认识(哲),或是有聪颖的判断(谋),或是有严肃的态度(肃),或是有处理具体事务的才干(艾,通乂)。他们是这个国家挽狂澜于既倒的希望。
“如彼泉流”,这里关于泉流的比喻,也一直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取喻法。一种取流水滔滔不复返之意,以泉流比喻国运无可挽回,贤愚共丧;一种取流水不腐之意,以泉流之清浊比喻人所拥有的可能性。现在流行的解释多以第一种为主,但结合随后的“无沦胥以败”,其中的“无”,通“毋”,似有劝勉之意,所以窃以为还是第二种取喻更得诗人之精神。如同那泉水,任何时刻只要流动起来就能够有自我清理的能力,千万不要自暴自弃,不要自甘堕落陷溺,因为那种堕落陷溺会相互影响,就像一片静止的水域会快速被周边的污浊吞噬,以至于一起走向污浊败坏。
不敢暴虎,不敢冯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上一章提到《洪范》五事,暗示了一种危机中振拔有为的可能性,但这末章却以两个“不敢”开始,恰与《洪范》“敬用五事”的“敬”字相应,这是古典诗人和哲人相通之处。
暴虎,空手打虎。冯河,徒步渡河。两件事都是显而易见极危险之事。“人知其一,莫知其他。”這两句诗最为微妙。《论语·述而》:“子谓颜回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军则谁与。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普通人都知道暴虎冯河之危险,所以不敢;但对哲人而言,不去做暴虎冯河之事,不是因为怕死,而是怕死得没有价值,不得其所。孟子区分北宫黝和孟施舍之小勇与孔子之大勇,后者“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公孙丑上》)。豪侠之徒凭借血气之勇轻掷生死,圣人君子则以道义之勇为重。《论语》讲“杀身成仁”,孟子讲“舍生取义”,先秦儒家绝非胆小怕事之徒,暴虎冯河之所以为先秦儒家所不取,是因为和仁义道德无关,和国族命运无关。前人解此章,多以不敢轻犯小人为义,以明哲保身为诫,似乎又在走向另一个极端,是另一种“人知其一,莫知其他”。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果说前五章谈论的都是国家政治层面之谋,那么到了末章,诗人要处理的就是在这样看似无可挽回的艰难时局中,个体对于自身之谋。这深渊,这薄冰,诗人并不是要逃避,也无可逃避,“战战兢兢”只是孔子所说的“临事而惧”,而最终要达到的,是“好谋而成”。
而下一个太平盛世,就潜藏在这样的临渊履冰者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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