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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力量

时间:2023/11/9 作者: 书城 热度: 18145
王岫庐

  艾萨克·巴什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犹太作家之一,也是意第绪语文学史上的关键人物。他出生于波兰华沙附近一个名叫Leoncin的小村子,父母都是虔诚的犹太人,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一名宗教学者。辛格自幼接受了严格的神学训练,宗教信仰与世俗利益的冲突及其所诱发的怀疑主义倾向,成为他后来的小说中屡屡出现的主题。一九七八年,辛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赞词称辛格“以植根于波兰犹太文化传统的、恳切的叙事艺术,让普世的人类处境跃然纸上”。

  辛格最受欢迎的短篇小说之一《傻瓜吉姆佩尔》(原题为“Gimpl tam”),就是这样一个从犹太文化传统中生根发芽而又指向普遍人性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吉姆佩尔,从小就一直是弗拉姆波尔镇上的笑柄,因为无论别人告诉他的事情多么荒谬,他总是选择相信别人。镇上的人们无情地戏弄他,叫他“低能儿、蠢驴、亚麻头、呆子、苦人儿、笨蛋和傻瓜”。最后一个诨号就是故事标题的来历。

  “傻瓜”其实是一个超越特定文化视角的形象。中国文化一向懂得大智若愚的道理。对此,林语堂曾评论说:“以中国人的立场来说,我认为文化须先由巧辩矫饰进步到天真纯朴,有意识地进步到简朴的思想和生活里去,才可称为完全的文化;我认为人类必须从知识的智慧,进步到无智的智慧,须变成一个欢乐的哲学家;也必须先感到人生的悲哀,然后感到人生的快乐,这样才可以称为有智慧的人类。”(《生活的艺术》,载《林语堂经典文存》,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西方的文学和思想史傳统中,傻瓜同样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从声称“自知其无知”的苏格拉底,到写出《愚人颂》的伊拉斯谟,无知往往被认为与智慧和清醒并存,构成一个强大的悖论。文学作品中“傻瓜”更是不计其数。莎士比亚的戏剧中的“傻瓜”,对国王和权贵开冷嘲热讽的玩笑,无视公认的陈词滥调和常规,以粗鲁、滑稽的言论显示出真正的智慧。很多时候,他们比剧中的任何其他角色都更能看清真相,李尔的傻瓜、费斯特、试金石都是如此。吉姆佩尔也可以被视为“一个聪明的、圣洁的傻瓜”,他用“愚蠢的天真战胜了俗世的智慧”。(Howe, Irving, and Eliezer Greenberg, eds. A Treasury of Yiddish Stories. Penguin, 1990)但和其他文化中的“傻瓜”不同之处在于,吉姆佩尔还是一个“施勒密尔”(schlemiel)。

  “施勒密尔”是愚笨而倒霉的小人物,是犹太文学传统中常常出现的一个典型形象,甚至被不少人视为是“一个关于欧洲犹太人的隐喻”(Wisse, Ruth R. The Schlemiel as Modern Her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1)。几个世纪以来流离失所、朝不保夕、无家可归的犹太历史滋生出的脆弱无助,导致了犹太民族对人类命运和英雄形象的独特态度。因为无能为力,他们深知走向毁灭的命运意味着什么;因为是受害者,他们看得见英雄背后隐藏的那些自负、自恋和残忍。邦妮·里昂(Bonnie Lyons)曾指出:“轻描淡写地说,意第绪语文化和文学弥漫着对传统英雄主义的质疑;而实际上,意第绪语文学中有明显的反英雄主义倾向。”(Bonnie K. Lyons, “American-Jewish Fiction since 1945”, in Handbook of American-Jewish Literature, Greenwood Press, 1988)如果体面的生存,或者仅仅是活下来都已经太难,文学的注意力势必会转向在日常生活中挣扎的普通人。这些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们没有拯救世界的野心。他们只不过接受了生活的艰辛,试图以某种方式生存,坚信、隐忍与自我解嘲便成为他们不可或缺的品质。吉姆佩尔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头脑简单、笨手笨脚,还总是特别倒霉。他的轻信虽有愚蠢的弱点,但也往往拥有坚韧的内在力量。这一点对于理解吉姆佩尔的故事,至关重要。

  《傻瓜吉姆佩尔》这篇故事,读起来像是一篇犹太主题的寓言,写出了一个人如何以童真的接受和完全的信仰来回应一生中的背叛和欺骗。辛格采用了第一人称视角,让吉姆佩尔去讲述自己的故事,也拉近了读者与故事中人物的距离。从这个角度来看,《傻瓜吉姆佩尔》最有特点的叙事技巧,可以说是“没有技巧”。这种不耍花招的“恳切”,恰是“讲故事”这一源远流长的传统之精髓。辛格曾说:“我仍然相信老式的讲故事。作家应该讲一个故事,而论文应由评论家写。”一个老派的说书人,他的叙述就如同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的艺术一样,即便吊诡地杂糅了民间故事的夸张与荒谬,给人的感觉始终是简单朴素、毫无心机,但却意义深远。本雅明也曾说过:“使一个故事能深刻嵌入记忆的,莫过于拒斥心理分析的简洁凝练。讲故事者越是自然地放弃心理层面的幽冥,故事就越能占据听者的记忆,越能充分与听者的经验融为一体。”(《讲故事的人》,载《启迪:本雅明文选》,汉娜·阿伦特编,张旭东、王斑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确实,一个“傻瓜”的内心能有什么幽冥之处呢?正如塔罗牌上的愚人始终沐浴在敞亮的阳光中,吉姆佩尔的讲述质朴、直白,但别有一种单纯而强盛的力量,让读者不由自主地放下固执与先见,愿意将事件的理解变得开放。除了读者以外,没有人—无论是故事中的人物还是作者—能够对发生的一切给出任何判断。

  当然,第一人称视角并不意味着叙述层次的单一。在回顾性叙述中,第一人称有着特殊的双重聚焦,“一为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运用通常体现了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运用”(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从故事的一开头,我们就可以感受到这两重聚焦的并置:

  我是傻瓜吉姆佩尔。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傻瓜。恰恰相反。可是人家叫我傻瓜。我在学校里的时候,他们就给我起了这个绰号。我一共有7个绰号:低能儿、蠢驴、亚麻头、呆子、苦人儿、笨蛋和傻瓜。最后一个绰号就固定了。(《傻瓜吉姆佩尔》,万紫译,载《伤心咖啡馆之歌》,盛宁选编,团结出版社1995年;下同)

  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吉姆佩尔已垂垂老矣。他回忆起儿时的经历,追溯自己“傻瓜”这个身份标签的来历。这是别人给他起的诨名,但叙述者对此的态度却似乎并不明朗。尤其是开头两句话,貌似自相矛盾,叙述者一面承认自己是“傻瓜”,一面又坚称不认为自己是“傻瓜”,这让他叙事的意图变得难以捉摸。其实,如果我们看一看辛格的原作,就发现这里本来并没有什么悖论修辞。《傻瓜吉姆佩尔》是辛格用意第绪语写成的,最初发表于一九四五年《犹太前进日报》(Jewish Daily Forward)。在原作中,吉姆佩尔是这样说的:

  Ich bin Gimpl tam. Ich halt mikh nisht far keyn nar.(强调后加)

  我是tam吉姆佩尔。我不认为自己是个nar。(直译,强调后加)

  一九五三年,这个故事的英译本由享有盛名的美国犹太裔作家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15)完成。贝娄的译笔流畅优美,不但让辛格的作品走进英语读者的视野并备受赞誉,而且还成为后来许多其他语言转译所依据的版本。中文译本很可能也是参照英译本翻译的。我们不妨对照一下英译本和两个不同的中译本开篇的第一句话:

  I am Gimpel the fool. I dont think myself as a fool.(贝娄英译)

  我是傻瓜吉姆佩尔。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傻瓜。(万紫譯本)

  我是傻子金宝。我不认为我自己是傻子。(刘绍铭译本)

  原著和各译本之间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差别。在辛格的原著中,吉姆佩尔承认自己是“tam”,但不是“nar”;而在英译本及中译本里面,这两个词之间的差别消失了,代之以笼而统之的“fool”(傻瓜)。这两个词—“tam”和“nar”—都有傻的意思,想要弄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必须回到意第绪语的脉络中去。意第绪语起源于九世纪中欧,是德系犹太人社区使用的本族语,其基本词汇和语法源自中世纪的西德,但也融合了多种语言元素,其中包括德语、希伯来语、阿拉姆语以及各种斯拉夫语和罗曼语。吉姆佩尔开场所说的这句话中,“tam”源自希伯来语,意为无辜的、诚实的、纯洁的、缺心眼的,或者是“傻瓜”,用来形容拥有简单信仰而不复杂世故的人。“nar”的词源则来自德语,表示彻头彻尾的傻子、低能的人。总体而言,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tam”并不总是贬损性的,它甚至带有微妙的褒义色彩:希伯来语中,它的词根甚至会让人联想到“tamim”(完整)和“tmimut”(简单)。在这一点上,贝娄的英译倒是构成了一个巧合;“fool”(傻瓜)与“full”(完整)的发音相似,或许也会让人产生类似的联想。

  不仅如此,“tam”还能牵扯出文化层面的互文指涉。看到这个词,意第绪语使用者很容易联想到犹太逾越节的礼文《哈加达》(Passover Haggadah)中记载的四个儿子的故事。四个儿子各自提出关于逾越节的问题。第一个儿子是Chacham(意为聪明的),他探寻犹太人奉行的逾越节律法和习俗的含义,希望更深入了解自己的传统;第二个儿子是Rasha(意为邪恶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叛逆的),他不愿意参与逾越节传统,并质问为什么犹太人要遵守相关的律法和习俗;第三个儿子Tam就事论事,询问自己在逾越节家宴餐桌上看到的这一切是什么;第四个儿子“Sheaino Yodea Lishol”(意为不懂提问的),年纪太小了,什么都还不懂,连该提出什么问题也不知道,因此沉默不语。其中,第三个儿子Tam既不像他的两个哥哥那样聪明或狡黠,也不像他的弟弟那样完全无知愚蠢。如果人的心灵确实如洛克所言,犹如一块“白板”(tabula rasa),没有先天储存任何天赋,一切知识或观念都源自感觉外界及反省内心所得的经验,那么我们不妨将Tam这个词的含义,理解为一种类同“白板”式的天真。与世故的智慧相比,这种简单而无知的状态是有可取之处的,因为它往往伴随着谦虚、好奇,还有愿意开放与接纳的心态。

  意第绪语的“tam”和“nar”在文本中打开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裂隙。这一裂隙中潜隐并回荡着特定语言变体、民俗与宗教的共鸣,英语或汉语未能充分记录这一语词久远而繁复的回声,译者只能保留词语浅表层的意义。我们并非要苛责译者,毕竟,根植于语言游戏与文化隐喻的表述,本身就预设了翻译的不可能。但是,我们依然有必要意识到,一旦翻译抹去了“tam”和“nar”之间的区别,就免不了拉平了单纯和愚蠢之间的差异;将吉姆佩尔的身份归编在“fool”这一笼统的标签之下,故事讲述者也就失去了意第绪语原文中的那份执拗与坚持。一九六八年,《傻瓜吉姆佩尔》的德语版问世,标题是“Gimpel der Narr”。不难想象,这一标题的翻译招致了更严重的批评,因为和英语单词“fool”相比,德语单词“narr”公然地违背了主人公的身份认同。

  我们不妨将翻译的失败视为是一种提醒,让我们关注原作此处的玄机。看似平淡无奇的第一人称开场白,暗含了叙述者和经验者的两重视角。作为叙述者的“我”历经人世的苦难、恶意、欺骗与背叛,早已经与自己和解,能够平静地说出:“我是傻瓜(tam)吉姆佩尔。”然而作为经验者的那个“我”依然有点愤愤不平,自认并不是镇上人眼中的那个蠢人(nar)。

  开篇第一段中,有两句话遥相呼应。一句是在回忆“傻瓜”这个名字的来历之后,吉姆佩尔自问自答“我究竟傻些什么呢?我容易受骗”;第二句“于是他们就捉弄我”是本段最后一句。受骗之后,吉姆佩尔一度心有不甘,甚至想过用武力维护自己的尊严,但因为自己天性不爱冲突,最终还是作罢,这样一来人们就继续骗他来取乐。这两句话应该都源自故事的叙述者视角,前者是吉姆佩尔在喃喃自语,后一句是他在对读者做解释。而这两句之间,则是以经验者视角讲述的一次当年被众嘲的难堪经历。这一微妙的叙事方式将讲述(telling)与呈现(showing)并置,在读者的视野中同时召唤出当年的小吉姆佩尔和如今的老吉姆佩尔,前者如一块“白板”般天真轻信,而后者则将事件的真相与人性的弱点看得一清二楚。这样一来,读者又怎会不同意他对自己的判断(“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傻瓜”)?

  吉姆佩尔的傻,在于他无条件地相信。无论别人扯了多么荒谬的谎,他都愿意相信。镇子上的居民用五花八门的谎言去捉弄吉姆佩尔:“拉比的老婆养孩子了”“拉比在第七个月养了一只小牛”“一头母牛飞上屋顶,下了许多铜蛋”“救世主来了,死人已经站起来了”“你的父母已经从坟墓里站起来了,他们在找你”,等等。这些故事虽然离奇,但其实都集中在两个最基本的主题上:生与死。吉姆佩尔愿意相信这些听上去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部分是因为犹太经书教导“凡事皆有可能”,同时也是因为生生死死本是这世上会发生的最重大的事件,哪怕只有些微的可能性,他都愿意冒着被愚弄的风险去见证:“也许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去看看会有什么损失呢?”

  吉姆佩尔受到的最大愚弄,是大家胁迫他娶一个瘸子妓女埃尔卡做妻子,还骗他说“她是一个纯洁的处女”。一开始吉姆佩尔坚决不同意,但最终还是屈服了。这段婚姻表面上看来荒谬绝伦,但是如果对照旧约先知著作《何西阿书》的经文,就不难看出其中的深意:“耶和华初次与何西阿说话,对他说:‘你去娶淫妇为妻,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可是最终神愿意招聚背道的百姓回头,仍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以及“诚实”去待他们。何西阿的婚姻是一个隐喻,映照出真理的两面,一面是爱,一面是罪。可是,在同时代的人眼中,何西阿的爱和苦难以及他所经历的屈辱是毫无意义的,正如吉姆佩尔不幸的婚姻在周围人的眼中,不过是无足轻重而滑稽的笑料。当然,吉姆佩尔并没有任何要做先知或殉难者的意图,他之所以屈服于众人胁迫而娶妓女为妻,是因为明白现实的残酷:“你不可能毫无损伤地过一生,这种事想也不必想。”

  吉姆佩尔无条件的“信”,让他接受了埃尔卡的虐待和不忠,甚至还爱上了她和孩子们。面对妻子一再背叛自己的明证和周围人的嘲笑,吉姆佩尔还是选择了“信”:“我决心永远相信人家对我说的话。不相信又有什么好处?”直到埃尔卡临终前承认她一直在欺骗他,六个孩子都是和别的男人生的,吉姆佩尔终于崩溃了。在恶灵的挑唆下,他在面包店的面团里撒尿,想要以报复镇上那些曾经羞辱过他的人。埃尔卡在梦中告诫吉姆佩尔不要这样做。吉姆佩尔听从了梦的指示,掩埋了被污染的面团,离开了小镇。从被村里人定义为“傻子”的角色中解放出来后,吉姆佩尔四处游荡,讲述关于魔鬼、魔术师和风车的传说和故事。他看清了这个弥漫着欺骗和幻想的世界,并与之和解:

  我漫游各地,好人没有一个不理我。过了好多年,我老了,白发苍苍;我听到了大量的故事,许多谎话和弄虚作假的事情,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来越懂得实际上是没有谎言的。现实中没有的事情会在梦里遇见。这個人遇到的事,也许另一个人不会遇到;今天不遇到,也许明天遇到;如果来年不遇到,也许过了一世纪会遇到。这有什么区别呢?我常常听到一些故事,我会说:“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然而不到一年,我会听到那种事情竟然在某处发生。

  探究个人在残酷世界中如何寻求信仰和指导,辛格书写的主题相当沉重,但他却始终秉持朴素的叙事原则,几乎从不尝试解释故事的逻辑或人物。故事的结尾,吉姆佩尔的独白再次表现了“信”的力量。正如一个真正的信徒,即便经历了残酷悲惨的历史,见证了一切现实都与正义背道而驰,依然坚信真理的时刻终将到来,吉姆佩尔走过充满纠纷、嘲弄和欺骗的世界,在生命的最后,他平静地等待自己进入真理世界的时刻即将到来:

  时间一到,我就会高高兴兴地动身。这将会变成现实。那儿没有纠纷,没有嘲弄,没有欺骗。

  就这样,吉姆佩尔讲述了他的一生。吉姆佩尔身体无能与孱弱掩盖了其强大的道德力量,愚蠢和天真让他被这个并不良善的世界屡屡伤害,他满身伤痕的同时却也获得了对生活的深刻智慧,并呈现信任和仁慈的伟大美德。在犹太人的文化中,这样一种“失败的胜利者”形象,要比身体强壮,但精神虚弱的个体好得多。吉姆佩尔看起来也许很傻,很容易轻信别人,但与那些自以为是,并利用吉姆佩尔的轻信的村民相比,是非黑白似乎一目了然。

  必须相信“信”的力量,这也许就是“傻瓜”吉姆佩尔对我们的最简单而宝贵的教诲。带着吉姆佩尔式的单纯,我们甚至可以相信,那个“连吉姆佩尔都不会受欺骗”的世界确实已经变成了现实。就在每一个读者开卷之际,吉姆佩尔就又一次从回忆中得到救赎,“让生命之灯芯由他的故事的柔和烛光徐徐燃尽”,而“在讲故事的人形象中,正直的人遇见他自己”(本雅明《讲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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