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是没有回到我的故乡/我还走在裸露的平原、山川和盆地/空荡荡的马车,命运之轮,像衰老一样缓慢/我还没有回到苹果园,斯大林街,胜利巷/回到一片草叶上的十二木卡姆/葡萄藤须上的籽实,哈密瓜的瓜秧/我还没有回到一条大河的上游/在那里,一切刚刚开始……”读杨方的诗歌《我还没有回到我的故乡》,短短几行已经将物产丰富、山川辽远的新疆依照记忆勾勒出大致轮廓。再阅读小说集《澳大利亚舅舅》,新疆的一切继续被放大,“故乡”的魔力逐渐凸显。小说集《澳大利亚舅舅》共收录杨方的七个中短篇小说:《天鹅来到英塔木》《断桥》《澳大利亚舅舅》《苏梅的窗子》《黑走马》《城南哀歌》与《不会是世界尽头》,故事里的人或是出走或是归来,总之抹不去的是每个人心头对故乡的记忆,杨方的诗性叙述舒缓展开,舒缓中混合着伤感宁静的情调,舒缓中显示异域民族的粗粝与纯粹,舒缓中更有她对故乡难以割舍的真情。
故乡可以被怎样呈现?在威廉·福克纳笔下,故乡凝结成“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约克纳帕塔法县中的人物和事件作为叙述的重心,美国南方社会在南北战争前后的兴衰中巧妙重现;在莫言笔下,故乡参照山东高密市于自身印象深刻的地方化身为“高密东北乡”,它是莫言小说许多角色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从《白狗秋千架》开始,高密东北乡作为一个独特的文学概念,夹杂着真实与虚构、荒诞与幻想,成为莫言构筑文学世界的重要一环;在刘震云笔下,河南延津的生活经历构筑出他笔下真实的农村社会,《一句顶一万句》中有一条汹涌奔腾的津河从延津穿过,《一日三秋》开篇六叔画的关于延津的画是重要的故事线索……视线回到杨方,她同样依照记忆和理想虚构出“羊毛胡同”,这里既是她承载回忆和想象的地方,更是她抒发情感的地方,同时浙江的记忆和新疆的记忆也隐秘交织,对故乡的思考蕴含着辩证的力量,辩证推动她寻找最深处的意义。
作者杨方对“故乡”的情感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最明显的,也是读者看完后能直观体会到的是作为回忆与想象对象的故乡。她将大多数故事的发生地放在一个名为“羊毛胡同”的地方,那里有连绵起伏的山脉、有整排的银色沙枣树、有种啤酒花的邻居大婶、有薄皮包子南瓜饺子椒蒿鱼,她的回忆与想象也将从这里的点滴日常中铺展开来。
视角是作为读者和作者的“我们”靠近故乡的关键点之一。叙事视角多变,有第一人称“我”,第三人称董怀珠,也有全知全能上帝视角。视角的不同聚焦使得读者既可以带入主角,随着他们的第一视角去感受其所面临的人生苦恼或矛盾,也可以成为掌握一切信息的“上帝”,以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态度冷静观察这里发生的一切。不同的角度会令读者对故事生发不同的感悟,从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方能更深入体会作者对故乡灌注的情感。小说集收录的第二篇故事《澳大利亚舅舅》,人物众多,叙事主要是站在“我们”的第一人称角度进行的,文中说“我们看了八舅舅的信并不怎么替他们发愁,我们按我们的方式去想象澳大利亚,觉得舅舅们在那边生活得应该挺美好”——这是一直感受淳朴人情浸润的人的内心想法。事实与此截然相反,许多故事仍是“我们”的口吻却俨然超出了“我们”了解的范围,全知全能视角此时已经介入,读者突然从当事人的美好想象中被抽离,不得不站在高处重新审视舅舅们的真实生活,事不关己的态度与残酷的现实之间生发出一种无形的张力,纵使不是局中人,也陷入故事无法自拔。站在另一层面,视角的变化或许也是如今离开新疆居于浙江的杨方对新疆的一种探寻——记忆的缺失使她无法轻易获得浓厚的亲历感,因此才利用变幻的视角去寻找那种故乡带给人的熟悉感,频频回望和怀念这座心灵里的故乡。
此外,诗性叙事是走向故乡的重要一步,为作品增色不少。诗性叙事,即小说写作中的诗化倾向。杨方的诗歌创作常常与故乡这一象征有关,她的“诗意”不仅仅指语言的凝练雕琢,更多呈现的是语言的浑圆、交融和柔和,诗人独有的哲思、想象、跳跃性的述说方式令她的小说充满别致。诗性叙事首先体现在语言,诗歌语句进入小说会产生冲击力,这样的文本是双层意义糅合的产物,贴近生活的真实性语言和片段式、哲思性的诗歌语言,更容易使读者找寻到我们不曾注意的故事深处的存在意义。“那是一种橙色的声音,扩散开来带着柠檬的黄。我霎时感觉自己从身体里飘了出来,飘到一个遥远的,哪里都不是的地方。”(《苏梅的窗子》)刻板淡然的医生、凉薄不耐烦的殡仪馆工作者、心怀鬼胎漠不关心的亲人……与其说“我”不了解别人,倒不如说我们都不曾互相了解,诗性话语冲淡了略显荒诞的情节,悲伤也不再与现实主义紧密相关,与悲伤相关的“散发柚子皮味道的死亡”虽然仍是故事展开的基础,却早已被多元解读冲淡,读者会聚焦于贪婪无尽的人、女性追求爱情的勇敢、生存和死亡的意义。当它能存在立体多元的解读时,它就已经开启更高层面的超越,这或许正是源于诗性语言的巧妙。另外,语言之独特也展现在比喻的运用。阅读过程中有趣且意味深长的比喻随手拈来:写董怀珠为自己的照片举行葬礼,“照片落在这里那里,像一个人灵魂的碎片,飘得到处都是”,“照片最后像一群收押的犯人被一张不少地找了回来”,将董怀珠的不知所往展露得十分透彻;写曹大爷的离世,“那个……雪山一样威严的人,在澳大利亚融化掉了”,给人一种感觉上沉重、读起来又轻飘飘的感觉,曹大爷这样浸透着民族气的不普通的人在新的城市文明中轻如鸿毛,令人心情复杂。故事中的比喻不是为比喻而比喻,小到意象的选取,大到总体感觉的呈现,都承载着生活在“羊毛胡同”的那群普通人身上的力量,这些人同样作为代表,凝聚汇集,让读者看到一个异域民族的魅力——他们坚韧豪迈、柔和细腻,他们丰富多彩。
对时间结构、细节的灵活处理,也是使文章富有诗性魅力的重要原因。作家创意处理时间结构,没有让故事按照惯常的现实主义脉络发展,而是利用闪回、穿插的写作方式增强情节的完整性,于是拼凑故乡这一行为对读者而言也随之具有主动性,而不只是由作家被动输入。这一点和今敏导演在《千年女优》中的巧妙构思不谋而合,完整故事的讲述可以采取现实、回忆和梦境交织的方式,再辅以意想不到的闪回和转场切换方式;也像古诗《十五从军行》——以不同场面表现事件连续性,显示不同场景中的人物行为,在情节拼凑中勾勒战争给人民带来的巨大伤痛。对事物细节的细腻把握主要体现在勾勒人物的方式上,描写身处世俗的人物能脱离固定模式,形而上的诗意使人物仿佛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世俗苦难。《断桥》的故事设定与婺剧相关,许燕君和方卿卿都是与戏台有羁绊的人,描写方卿卿对许燕君的执着,杨方不直接写她的情感波動,而是通过她和姑姑的暗中较劲和她对《断桥》的执着书写。至于故事的结局同样充满戏剧性与宿命感,我们不知道这是孩子的一时失手还是许燕君有意为之,只好似冥冥中对应了许燕君父亲的话:“一个兴趣演员,用最美的姿势倒在台上,如同一只昆虫最高的死,死在了琥珀里。”我们不得而见的死亡场景是对从头至尾沉默的许燕君形象的诗化,作家最大限度消解了瘫痪带给他的尴尬,而是用戏剧和舞台为他保留了最后的光亮。总而言之,“小说是对诗歌的补白、注脚与扩写,并实体化和圆润着那个她心目中叫作故乡的地方”,杨方看到了小说和诗歌不同的优势,并将其在作品中不断熔炼,最终抵达那个名为“故乡”的重点。
再者,是作为抒情对象的故乡。杨方对新疆的感情不可谓不复杂,怀念和爱交织,无奈也无法消解。“羊毛胡同”在多篇小说中都被提到,回到“羊毛胡同”词语本身,“胡同”代表着故事出场者以普通人为主,生活就是关于他们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人们不可能至善至美,但他们身上包含传统生活的诗意和坚韧可爱。“胡同”和生活在其中的人民是一体的,胡同背后就是淳朴的人民和属于他们的一段历史。故乡作为抒情对象之所以能成立,与她本人在新疆与浙江两地的生活经验积累密不可分。儿时在新疆的记忆与宁静柔和的江南水乡拥有截然不同的魅力,对两种地方风土人情的感悟令她在作品素材的储备方面独具特色,辽远阔大的边塞风情与秀丽灵巧的江南风味带来民族文化的交织碰撞,扩大了作品的格局,故事中的普通人由此具有了传奇性,读者在阅读中因触及自己不熟知的民族文化,也会因浓厚的好奇心而增加阅读体验感。
在后记《蓝色的呼愁》中,杨方点明,“我把分散于伊宁的果树,葡萄架,杏花,常木卡姆的老者,藤蔓上悬挂的柄很长的维吾尔葫芦,散发着玫瑰花香的黄昏,全都集中到了羊毛胡同”,结合她在创作谈中的自述也可知,“羊毛胡同”不是真实存在的地点,而是多数意向凝聚而成的她心目中的故乡的缩影,据此她又将众多人物的命运、几十年的光影、不同地域的羁绊细密地掺杂进去,看似构思脉络庞杂,但正如葛亮在创作《朱雀》时所言:“我希望《朱雀》里的城,是一个完整的城。我之前也强调过,如果让我讲《朱雀》里谁是主角——城市才是,而所有人都是建筑这座城市的砖瓦。因此,人物命运的循环最终是为城市的完整而服务,在南京城市的链条中,每个人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共同构成南京城独特的精神气质。”杨方亦是如此,“羊毛胡同”是小说的中心,故事中的人物、细节、转折都殊途同归指向它,这就是每个短篇故事看似毫无瓜葛却好似被一条线牵引着的原因,最后熟识新疆的人阅读此书,必能在其中找到契合回忆之处,而对新疆陌生的阅读者,在杨方的描摹中,也会对新疆有自己的想象。而以“故乡—羊毛胡同”作为中心,就不得不提到故事庞杂的构思脉络与情节皈依。对于一般的中短篇小说而言,人物都不应该太多,否则会使得小说脉络太过庞杂而打乱叙事主线,主次颠倒。显然,杨方在《澳大利亚舅舅》一书中反其道而行之,文本中出现的人物众多且都有自己的人生体验,换言之,她并非要集中叙述某个人,而是以“我”为叙述者,借助八舅舅、苏梅等人的故事串联起“出走—回归”这条主线,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每一处细节和描述都会沿着不同的路径指向这个主线,那些珍贵的影像片段逐渐铺展开“羊毛胡同”的全景,主线要突出的也正是作为故乡的“羊毛胡同”,即现实中的六星街。情节的皈依又是什么呢?根据后记《蓝色的呼愁》,皈依似乎与文本的格调相关——奥尔罕·帕慕克作品中的“呼愁”,是土耳其语的“忧伤”,是笼罩在伊斯坦布尔城市上空的情绪。对杨方而言,伊宁也有类似“呼愁”的东西,她记忆下的六星街还符合她最初的想象吗?在江南和边疆文化的碰撞中她找到归属了吗?品尝酸甜苦辣的伊宁人民是否满足于生活现状?我们该用何种感情看待故乡?疑问繁杂,每个人都无法找寻“呼愁”的来路和归处,只知晓生活在六星街或虚构的“羊毛胡同”里的人在熟悉的日常生活节奏中,“有看得见的快乐与烦恼,以及看不见的时光流逝之哀伤,它们构成了伊宁独有的‘呼愁,构成了我小说的格调”。
杨方在后记中对“羊毛胡同”的描述其实还有最后一句——“还有居民的蓝”。提到“蓝”,难忘的大概就是八舅舅那句话:“我住的地方叫蓝。”科幻小说《齐马蓝》中一块微小的蓝色瓷砖让齐马找回最初的“心灵悸动”,成为诱发他觉醒探索其存在意义的钥匙。因此不妨将“蓝”也看作一种隐喻,从这个字本身看,纯澈和宁静是它给人的初印象,故而“蓝”可以是对清朗美好的故乡的回忆,是对淳朴豪放边疆民风的热爱。但以《澳大利亚舅舅》为例,几个舅舅在离乡与归乡的过程中,信念不断重建又崩塌,最后大舅舅在养老院死去,二舅舅回乡后忍不住用从前的习惯交谈,八舅舅怀着对胡桃的想念草草死在街头……他们的结局与叙述者幻想中的美好人生形成强烈反差,去哪里生活都不能一劳永逸,自我选择和自我锻造才是明路。这种强烈的讽刺和意义指向迫使我們在辩证中寻找意义根源,这是否现代文明对原始乡土文化的冲击?二者不可调和的矛盾驱使作家不断反思现代文明的意义,其笔下人物令人惋惜的结局便可看作是作家反抗现代文明对原有文化侵蚀的策略。在此意义上,或许杨方笔下那片微小的蓝色瓷砖指引读者注意“羊毛胡同”及其系列人物命运的虚构,“蓝”也是杨方想找寻的通往现实故乡演变的一个“缺口”。
直视现实和真实并不容易,而将生活太过于“戏剧化”也往往难以建立真实的代入感,因此“诗性叙事”赋予杨方的作品不容忽视的张力。开始建构一个共有的场景,融入某个只是与虚构交织的角色,再用诗化语言增添人物的魅力。这是一条认识现实、回归现实之路,也是一条通往故乡之路。法国哲学家、诗人加斯东·巴什拉在《空间的诗学》中说:“出生的家宅不只是一个居住的地方,还是一个幻想的地方。”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刘震云笔下的延津都让读者看到不同故乡文化及背后的张力,杨方笔下虚拟又真实的羊毛胡同和形形色色的人民,有快乐有忧愁,有柔和有豪迈,在缓慢的日常生活中,构成了记忆、想象、抒情变奏下的故乡,也构成了她作品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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