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九年十月,肯尼亚运动员基普乔格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以一小时五十九分四十秒的成绩跑完了全程马拉松,成为第一个全马“破二”的人。他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进行了长时间的高原训练,还引入了激光测速、团队陪跑减少风阻等科技手段,甚至铺设了专用的倾斜转弯跑道……虽然这个纪录没有被国际田联承认,但依然称得上是人类在跑步事业上的一项壮举。
基普乔格让我想起另一个人—阿甘。阿甘为什么要跑步?这恐怕是每个看过电影《阿甘正传》(Forrest Gump,1994年)的人都问过的问题。
记性好的人如果还记得这部电影的情节,可能会说:阿甘智商只有七十五,他在学校里经常被欺负。所以,只要他的朋友珍妮喊“跑,福瑞斯特,跑”,他就开始拼命跑。没想到他因此练就了“飞毛腿”,跑进了橄榄球队,還跑进了大学……这个回答只解释了阿甘为什么会开始跑。
然而,在影片的后半段,当珍妮离开之后,他又开始跑步。一开始他只想跑到路的尽头,跑到镇里。但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他从东海岸跑到了西海岸,累了就睡觉,饿了就吃饭,跑到了蓬头垢面,头发胡子一大把。此时,他为什么跑步?当他第二次穿越密西西比河的时候,有记者拦住阿甘问道:请问你为什么要跑步?是为了世界和平吗?是为了无家可归者吗?是为了妇女权利吗?还是为了保护环境……但是阿甘自己觉得,他们可能不会相信,有人就是什么原因都没有,就去跑步了。他回答说:“我就是喜欢跑步。”
很多人看到新闻,就追随阿甘去跑步。跟着他跑的人越来越多,但他们都很自觉地跟在阿甘身后几十米。跑了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又十六个小时后,阿甘回头看着跟着他跑的人,突然说:“我感觉累了,我要回家。”于是他就回家了,剩下那些“追随者”面面相觑。
阿甘不仅说出发就出发,而且说回家就回家。这大概可以回答阿甘为什么要跑步这个问题了。“为什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手段指向目的;然而在阿甘那里,跑步不是为了出名、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减肥,甚至不是为了位移,跑步就是为了跑步。用哲学术语来讲就是“目的本身”—阿甘的跑步不是达成任何目的的手段,它就是目的。没有计较,毫无功利,这恰是很多人缺少的“全神贯注”于一事的心态。这种心态使得阿甘这样一个大时代里的“龙套”跑成了自己的主角。阿甘喜欢跑步,你喜欢什么呢?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