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明威老爹的神话
“如果你年轻时有幸停留巴黎,那么你的余生无论去往哪里,巴黎永远会与你在一起,因为它是一席流动的盛宴。”一九五○年,年过半百的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在他最中意的巴黎丁香园一边喝酒一边跟霍奇纳(A. E.? Hotchner)这样回忆他年轻时待过的地方,那个让他一举成名的地方。几年之后,这句话扩展成为一本虽然不厚但却为海明威“硬汉老爹”神话封笔的小书,《流动的盛宴》(A Movable Feast)。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读书时的大学校园,这书和惠特曼的《草叶集》、 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鲍勃·迪伦的乡村歌曲、凡·高的传记《渴望生活》,成了我们一代人的宝典。对于在那个时代,那样的年龄的我们,海明威老爹不仅是文学偶像,也是不容置疑的人生榜样。
即使几十年后,在巴黎,我还能遇上从那个校园里走出的海明威的信徒。他的微信头像是满脸胡须的海明威。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带着我去丁香园餐馆午饭。他对海明威当年率领一伙人去西班牙钓鱼、看斗牛的路线如数家珍,还计划走上一遍。虽然,他和我一样都早已明白,海明威老爹同样受制于生老病死,事实上他比一般人加倍体验了生命的伤痛与残酷:带着一次大战的伤口,带着打猎受伤两次,带着三次飞机和汽车失事的全身骨折与膝盖伤痛,老年的海明威其实一直用酒精和安眠药轮流维持着生活。当家传的抑郁症和电击治疗让他无法忍受时,他终于扳响了手中的枪。那是一九六一年夏天,离他写完《流动的盛宴》仅仅两年时间。离他父亲克拉伦斯·海明威自杀整整三十三年。一九二八年的冬天,海明威带着五岁的大儿子邦比在纽约,正要坐上去佛罗里达的火车时,收到一封急电。上面说克拉伦斯刚刚用他自己的父亲在美国内战时留下的手枪打死了自己。不久之前,海明威还在信中告诉父亲不要为钱担忧,显然那封信在克拉伦斯去世后才到达。
美国传记作家霍奇纳一生都是海明威的仰慕者。他先后写了好几本关于海明威的传记和回忆录。《海明威老爹》(Papa Hemingway)就是一九六六年出版的记录他与海明威忘年之交的回忆录。自从一九四八年认识了海明威,他们的关系如同父子,亦如师徒。从写作到女人,老爹给了他无数人生忠告,比如:“听着,霍奇纳。不管发生了什么,无论什么情况,女人都应是优秀的,最强壮的。可是有时最强壮的女人也需要帮助。” “硬汉老爹” 因此成为一个男子汉的符号。
不过再仔细想想,我们关于海明威的想象,其实都出自老爹自己。一九二六年,不到三十岁的海明威, 用一本薄薄的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宣告了他作为现代主义小说之父和 “迷惘的一代”代言人的地位。在当年《纽约客》的广告上,在书的名字上面,是一幅年轻的作者画像。出版人很准确地预言:“随着小说的出版,海明威先生的太阳也要升起了!”
二、太阳照常升起
准确干净的口语,用对话刻画人物,甚至由短句子主打的干净利落的文体,是当年让《太阳照常升起》一举成功的重要因素。但是它所以成功,并让实验小说和前卫文学跻身文化主流,却有着文学以外的原因。要知道当年最有名的前卫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1874-1946)的书好几年都卖不上一百本,她是海明威出道时的导师。在《太阳照常升起》大获成功之前,海明威自己的两部短篇小说集加起来也才卖了不到五百本。
《太阳照常升起》出版后,在巴黎和纽约的时事和文学报刊上,如《巴黎先驱报》《纽约先驱论坛报》《周六文学评论》等,立即就成了重大新闻和关注热点。这位英俊又有抱负的年轻人此前已经得到圈内大咖的加持,从斯泰因到庞德,从菲茨杰拉德到安德森。人们早就知道他在写“那本书”。《太阳照常升起》几乎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炮制出来的畅销书坯子。
首先它像很多文化史上的杰作,是老天送来的礼物。海明威在巴黎苦思冥想的“那本书”在他带领一群旅居巴黎的英国人、美国人去西班牙的路上從天而降。在从小镇潘普洛纳回来的路上,他每天写一千二百字,二十八天后,这本最初命名为《庆典》(Fiesta)的小书,即一战伤兵杰克带领一批在巴黎买醉的美国人去西班牙看斗牛的故事已经成型。一群在大战后享乐纵欲的乌合之众,在巴黎无所事事,泡酒馆,追女人,争风吃醋,他们颓废纵欲的行为与西班牙淳朴的乡间和斗牛士生命激情相比,一下子被赋予了意义,以及叙述的可能。正如《太阳照常升起》中,比尔对杰克所说:“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正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当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你在各家咖啡馆来回转悠。”(《太阳照常升起》第十三章,赵静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
其次,这是一部只能在蒙帕纳斯或者左岸拉丁区才能产生的小说。像法国的影射小说(索隐小说,roman a clef),海明威有意无意将巴黎的美国文人圈写进小说,在为巴黎的咖啡馆增加了不少八卦谈资之余—不仅是巴黎,还有纽约、芝加哥,同时也为一个侨居的社区和部落命名。因为当时的巴黎,正是美国知识分子和中产阶级大量涌入的地方。在这部书里,几乎可以辨认出巴黎最有趣的地名街道和咖啡店餐馆,生活和小说的人物完全可以对号入座。
我走到外面人行道上,向圣米歇尔大街走去,走过依然高朋满座的洛东达咖啡馆门前的那些桌子,朝马路对面的多姆咖啡馆望去,只见那里的桌子一直排到了人行道边。有人在一张桌边向我挥手,我没看清是谁,顾自往前走去。我想回家去。蒙帕纳斯大街上冷冷清清。拉维涅餐厅已经紧闭店门,人们在丁香园咖啡馆门前把桌子叠起来。我在奈伊的雕像前面走过,它在弧光灯照耀下,耸立在长着新叶的栗子树丛中。靠座基放着一个枯萎的紫红色花圈。我停住脚步,看到上面刻着:波拿巴主义者组织敬建。下署日期已经记不得了。奈伊元帅的雕像看来很威武:脚蹬长靴,在七叶树绿油油的嫩叶丛中举剑示意。我的寓所就在大街对过,沿圣米歇尔大街走过去一点。(《太阳照常升起》第四章)
最重要的,那些本来看上去颓废的、享乐主义的生活在现实中也许是琐屑没有意义的,但被海明威书写后,就不再是巴黎咖啡馆里的闲言碎语,而成了一种姿势、一种态度。战后“迷惘的一代”太需要被赋予意义了,而海明威,带着斗牛士的激情和灵感,成了战后一代的代言人或者说定义者。后来的评论者和读者大多相信海明威通过“迷惘的一代”,即在一战中受到永久性的创伤而颓废、堕落的一代,探索了人性中的爱欲、死亡、重生等主题,还有友谊以及男子汉气概。因此在大众文化和文学史上稳稳地占据了一席之地。
海明威赌对了。不到两年的时间,美国斯克里布纳之子公司出版的《太阳照常升起》 已经八次印刷!而生活与小说的相似甚至在小说完成之后还在以惊人的方式继续:虽然小说中的杰克在潘普洛纳与阿什利夫人之间似有似无的艳遇最终没有发生,作者把它归为一战给杰克留下的致命的创伤。现实中的海明威却要幸运得多,一九二五年在奥地利滑雪时遇到为美国时尚杂志工作的女记者宝莲·菲佛(Pauline Pfeiffer)。菲佛出身富裕,社交能力和场面功夫都比海明威的太太哈德莉更胜一筹:她最初是以哈德莉闺蜜的身份接近海明威的,但同是新闻记者出身的她很明显与海明威更有共同语言。一九二五年底《太阳照常升起》完成,海明威不顾哈德莉反对,听从菲佛的建议,与自己原来的出版人Boni & Liveright公司毁约,另与斯克里布纳之子公司签订合同。一九二六年初,海明威前往纽约和出版商见面,返程时在巴黎与菲佛上床。哈德莉在发现丈夫的婚外情后,提出分居。海明威从家里搬出来后就与菲佛住在同一区的Férou街上,离他喜爱的卢森堡公园和丁香园不远。他也是在这里开始写《永别了武器》。海明威与哈德莉在一九二七年一月离婚,海明威将这部小说的版税给了她,并将小说题献给妻子和儿子。同年十月小说出版。几个月后,海明威与菲佛结婚。然后在一九二八年三月带着怀孕的菲佛搬回美国佛罗里达州西锁岛(Key West)居住。
“今年秋天他要独享荣华”,小说里那个意识到自己就要被抛弃的弗朗西斯对杰克说,她知道自己已经开始过气,她知道她恋了三年并为之离婚的科恩其实三心二意,被那个波莱特或者阿什利夫人勾引。
“你知道罗伯特要为一部新作搜集素材。没错吧,罗伯特?这就是他要离开我的原因。他断定我上不了镜头。你知道,在我们共同生活的日子里,他总是忙着写他的书,把我们俩的事儿丢在脑后。现在他要去找新的素材了。行,我希望他找到一些一鸣惊人的材料。”(《太阳照常升起》第十章)
反讽的是,小说中弗朗西斯奚落就要背叛她的科恩的话,几乎完全可以照搬到海明威自己身上。
三、谁比谁活得更长久
一九二八年海明威离开巴黎,这座目睹过他与哈德莉相亲相爱,也目睹了他挣扎奋斗、一夜成名的城市,在他心中保留了很重要的位置。他不定期地回归那里。在一九四四年下半年到次年春天,他在进军巴黎的部队中担任记者,经历了战火洗礼,虽然并非传说中投身“解放巴黎”的戰斗。不过,一九四四年八月二十四日盟军宣布胜利之后,海明威的确率众直入旺多姆广场,并在曾为纳粹占领军总部的丽兹酒店(Hotel Ritz)主持了历史上最欢乐的聚会。至今,丽兹酒店每年八月还有一个庆典活动,就是向海明威致敬。
一九五六年,海明威因小说《老人与海》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年十月,他前来欧洲途经巴黎,依然下榻于丽兹酒店。店方荣幸之至,不仅给这位贵宾提供了豪华套间,而且还给了他一个意外的惊喜:奉还海明威一九二八年寄存这里的两个箱子。海明威在箱子里找到了两本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三年在巴黎留下的日记和随笔手稿。他把这些手稿带回到古巴。老年的海明威重读这些青春手迹,感叹时迁境移,人事皆非,手稿中提到的很多人都已经离开人世。他开始孕育以巴黎为背景的另一部杰作,是“关于一九二一到一九二六年的巴黎”。只是这次,他不需要用“小说”来掩盖其人其事。以这些手稿为第一手材料写成的回忆录就是后人皆知的《流动的盛宴》。
年老的海明威满怀深情地回忆他年轻时代的巴黎岁月,在他的笔下巴黎就是一个节日,是一个特别适合写作的地方。一个充满友情的地方,更是见证他和哈德莉爱情的地方。
他写到蒙帕纳斯的中心就是Rasperd 大街和与之相交的十字路口的那几个咖啡馆,“这天傍晚,我满怀着洁身自好的心情走过那群聚集在洛东达咖啡馆的人而不顾,心中嘲笑他们的恶习和共同的本能,跨过林荫大道来到多姆咖啡馆。多姆咖啡馆里也很挤,但是那里有些人是干完了工作才来的”。
他写到塞纳河边的垂钓者:“在我写作余暇或者思考什么问题时,我就会沿着塞纳河边的码头漫步。如果我散着步,有些事干或者看别人在干着一些他们熟悉的事,我思考起来就比较容易。在城中岛的西端,新桥南面,在亨利四世雕像的所在地,岛最终变得像一个尖尖的船头,那儿临水有个小公园,长着一片优美的栗树,树干高大而枝叶纷披。在塞纳河中形成的急流和回水流经之处有不少适宜垂钓的好地方。”
他写到拉丁区那些简单却美味的餐馆,“吃鮈鱼的一个最佳去处是在下默东的一家建筑在河上的露天餐厅,在我们有钱离开我们的拉丁区出游时就上那儿去。那餐厅叫‘神奇渔场’,卖得有一种极好的白葡萄酒,那是麝香葡萄酒的一种。这是莫泊桑的一个短篇小说中出现过的地方,西斯莱曾画过那俯视河上的景色。你不用跑那么远去吃鮈鱼。你在圣路易岛上就能吃到一份很好的油炸鮈鱼”。
他还写到与哈德莉在那些饥饿的日子里如饥似渴的爱情:“等我们走进了房间,上了床在黑暗中做了爱,我还是感到饥饿。半夜醒来发现窗子都开着,月光照在高耸的建筑的屋顶上,这饥饿的感觉还在。我把脸从月光下转向暗处,可是睡不着,就躺着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俩在夜里醒了两次,现在月光照在她脸上,她睡得正香。”
“这就是当年巴黎的样子,那时我们很穷, 但是我们很快乐。” 他几乎是以一种赎罪的心情写当年的爱情。他写到他在跟菲佛幽会之后回家,看到火车站站台上来迎接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时的负疚感,“我多希望在还只爱她一个人的时候就死去”。
读到这里,忽然发现,其实海明威并不是在简单地回忆他的纯真年代。年老的海明威依然宝刀未老,他是在修订一份他自己的太阳是如何升起的故事版本,给这个故事最后的说法。
与《太阳照样升起》里那些背叛的、出轨的和烂醉的人物不同,这里的海明威是深情的、忠诚的,顶多是被诱惑后不能自已但立即又为自己的背叛行为痛心,以至于他要把这种行为推给那些诱惑者,包括那个“勾引了他”的菲佛,他称之为 “有钱人”。“在那些有钱人的优雅的魔法下,我觉得自己像一个鸟狗,信任而且愚蠢地跟在任何一个手持猎枪的人后面;也像一只马戏团里经过训练的猪,以为别人爱它喜欢它。”
更多的,他在书中描写了在巴黎遇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人,有他的导师,他喝酒的朋友,和帮助过他的人,还有萍水相逢的人,都那样生动,不管他们是温暖、愚蠢或者丑陋。你不得不佩服老年海明威在经历世事阅人无数后,有种暗藏光泽的智慧,这种智慧,比起他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才华一点不差,而且让他的文笔更准确有力,观察也更独特深刻。比如,写菲茨杰拉德的这一段:“他的才能像一只粉蝶翅膀上的粉末构成的图案那样地自然。有一个时期,他对此并不比粉蝶所知更多,他也不知道这图案是什么时候给擦掉或损坏的。后来他才意识到翅膀受了损伤,并了解它们的构造,于是学会了思索,他再也不会飞了,因为对飞翔的爱好已经消失,他只能回忆往昔毫不费力地飞翔的日子。”几乎有些残忍。这个海明威当年积极交往也给了他很多实际帮助的朋友,也是他最强的对手之一。菲茨杰拉德年纪轻轻就成名了,还拥有一个时尚而漂亮的妻子泽尔达。他们是美国爵士时代的一对金童玉女。海明威未必有多么佩服他的作品,但一定羡慕过菲茨杰拉德的好运气。
但是在老年的海明威那里,菲茨杰拉德已经是一个过气的不再会飞翔的粉蝶了。好像这还不够,海明威用了整整三个篇章,写菲茨杰拉德生活上的种种不堪:不守信义掉链子,被老婆戴绿帽,贵族派头,对下人刻薄势利,想喝酒却又怕死,浇了一点雨就怀疑自己得了肺炎。他怕死,更怕那个“鹰一般的”太太。总之一句话,这是一个无能又自负的文人,最让海明威看不起的那种人。
发现了这种对比模式后,回头再看其他章节,发现海明威除了对莎士比亚书店的女老板西尔维亚比较留情之外,那些在巴黎的美国人,从福特到庞德,再到李维斯,几乎都被他用的这种皮里阳秋的笔法褒贬一通。比如讲到他和斯泰因如何建立友谊,但在解释他们后来又如何不再来往时,海明威用了一个非常私人化的解释:某日去斯泰因住处,在楼下等候的时候,听到斯泰因正在哀求她的恋人—那些带引号的话听上去的确有点肉麻瘆人。所以他决定悄悄走开。后来也觉得难堪而不再愿意面对斯泰因。可是几十年后,海明威还是把这段难堪的隐私有声有色地写了出来。以他当时的名气,以斯泰因在巴黎那段文化史的地位,这段轶事注定是会被广为流传。要知道海明威其实是从斯泰因那里了解到西班牙的斗牛运动及其文化,并且从她那里得到《太阳照常升起》的很多灵感,海明威的这下重击可是真不够男子汉。
这也算是“写作 (回忆/活着)是为了复仇”的一个最好的例子吧。我们无法确认书中这些轶事的真实性,但無疑海明威又一次为他的硬汉老爹形象造神封顶:他忠诚仗义,虽然是他离开了哈德莉;他勇敢有男子汉气概,但从不轻易动手伤人;虽然他是写作者,但他还关心平民和西班牙乡下人,是他们真正的朋友。在《流动的盛宴》最后一章,海明威别有用心地用他和丽兹酒店的酒保一段对话来结束他的巴黎叙事:
“可是人们不断向我打听的那位菲茨杰拉德先生呢?”
“他是在弗兰克当领班时来的。”
“是啊。那时我还是名chasseur。你知道chasseur是干什么的(按,在酒店行话中chasseur指跑腿的侍者)。”
“我准备在我想写的一本关于在巴黎早年生活的书里写一些有关他的事。我指望我会把它写出来。”
“好啊,”乔治说,“……可是你说他当初常来这儿?”
“(别人记住他)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你就照你记忆所及写他,这样要是他上这儿来过我会记起他的。”
“我们走着瞧吧。”我说。(《流动的盛宴》,汤永宽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
海明威在生前一直拖着没有出版《流动的盛宴》,二○○九年这本书再版时他的儿子杰克(就是书中称为邦比的那位),在序言中提及,海明威在临终之年曾经说过:“这本书来自记忆和心,一个被岁月磨损,另一个并不存在。”
四、每个人都在兴妖作怪
“海明威是在进行着一场(文学)革命,而革命,总是会有许多人头落地。”美国文化史作家布鲁姆(Lesley Blume)语带双关地说。
《太阳照常升起》出版九十周年,布鲁姆根据多年的研究写的非虚构作品登上了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书名《每个人都在兴妖作怪》(Everybody Behaves Badly,中文版译作《整个巴黎属于我》),这句话来自《太阳照常升起》第十六章,杰克和勃莱特西班牙小镇潘普洛纳为他们的同伴打架斗殴争风吃醋的表现感到难堪,这使杰克在潘普洛纳的西班牙人中刚刚建立起来的美国人的声誉尽丧。
“这一阵发生的事使迈克太难堪了。”
“是的。但是也用不着表现得那么恶劣啊。”
“人人都会兴妖作怪,”我说,“只要一有适当的机会。”
“你就不会。”勃莱特望着我说。
“我要是科恩,也会像他那样,是头大蠢驴。”
当然, 现实中的杰克也就是海明威本尊不会像科恩一样,他不屑于打架斗殴或者争风吃醋,他会在其他的美国人忙于喝酒或无聊的时候,把这些时刻记录下来,变成他征服巴黎的资本。
《纽约时报》报道《太阳照常升起》自一九二六年初版以来接连重印,而且很可能是世界上被翻译最多的文学作品。海明威研究者瓦格纳-马丁(Linda Wagner-Martin)认为,这本书虽然表面上是一部讲述厌倦生活的英美侨民的颓废故事,但海明威希望这部小说能揭示更多道德方面的问题,因此他将小说题目从《庆典》改为《太阳照常升起》也可以当作小说的道德寓意,即在不道德的世界里坚持自身的道德,寻找生命的动力、源泉。她认为这本书并不是一个空虚或辛酸的讽刺,而是一个永远不为谁停留的大地的悲剧。
不过巴黎和纽约的文学圈对《太阳照常升起》的反应不一而足,比如海明威的第二个出版商麦克阿蒙(Robert McAlmon)就说:“从他的《太阳照常升起》开始,我发现他的作品开始耍滑头,造作扭曲的人物塑造,他自己总是主人公/英雄。”还有关于这部小说的真实性问题—不是不真实,而是太真实了。以至于故事里的人物之一比尔的原型,电影编剧、喜剧作家斯图尔特(Donald Ogden Stewart)拒绝称之为小说:“里面的事件如此精准,只能是一部旅行日记。”《周六文学评论》也认为里面没有一个人物是海明威想象的产物。这是一部“尖锐的报道而不是虚构的作品”。《太阳照常升起》出版后的几年里,巴黎和纽约的文人相聚的各个咖啡馆里散布着各种各样关于海明威和书中四五个主人公轶事的八卦和谣言,也自然带来大批“看热闹”的读者。
但《太阳照常升起》中的人物从科恩到比尔再到阿什利夫人,因为他们在小说中的“兴妖作怪”太鲜明太生动了,以致原型在现实生活中大受其扰。科恩的原型哈罗德(Harold Loeb),弗朗西斯的原型恺蒂(Kitty Cannell),还有阿什利夫人或者达芙(Duff Twysden),他们事前没半点知晓,然后从朋友那里才知道自己在海明威新书中的“不光彩”的形象。达芙前夫的英国贵族家庭甚至以此来限制她探望孩子的权利。关于这三个人自己或是派人动手“收拾”海明威的传言,坊间流出不止一种版本。当然,这些人在海明威那里都不够“硬汉”,没有真的动手,但他们也都因此与海明威绝交或者当面提出抗议,认为海明威是一个任意发挥、背后动刀的自恋狂。
书里书外最有争议的当然就是那个把男人们搞得神魂颠倒争风吃醋的阿什利夫人, 这其实是个二十世纪初在世界大都市里出现的“新女性”,准确地说是二十年代的摩登女郎(Flapper)。她们梳着短短的男孩头,穿短裙,抽烟喝酒,藐视一切约束女性的社会成规,很多人还离开家庭和丈夫。而像海明威那样的“男子汉”,他对二十年代这些新女性的态度注定是含混两难的。他似乎心生羡慕和欣赏,却又对她们“无能为力”,雾里看花一般。海明威把她描绘成一个对异性来者不拒的坏女人,甚至引诱“腐蚀”了罗梅罗—那个代表了力量和希望的西班牙斗牛士。虽然达芙在生活中与那个斗牛士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达芙也并没有跟海明威发生什么风流韵事(她喜欢哈德莉,不想伤害她)。反讽的是,是海明威背叛了哈德莉,跟他自己所说的糟糕的“有钱人”私奔了。
布鲁姆的作家传记所讲述的“太阳如何升起”的故事无疑把海明威逐下了神坛。不过关于老爹的神话其实早就开始撬动了。比如二○一一年有一本以海明威和哈德莉早年在巴黎的岁月为题的小说《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Paris Wife),就是从女性的、“糟糠之妻”的视角描述巴黎岁月。虽然作者麦克莱恩(Paula McLain)很多素材和资料都源于海明威自己的写作,但是书中的那个哈德莉自述的声音已经在海明威绝对权威的男子汉神话上撕开了一道裂痕—
我们说巴黎是个了不起的好地方,它的确是。毕竟,是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巴黎。我们以我们的渴望、香烟、圣詹姆斯朗姆酒打造了它,以香烟、聪慧、张狂的对话创造了它,看准没人胆敢说它不是我们的。我们共同成就了一切,但又将它打碎。
有些人说我应该更奋力地捍卫我的婚姻,坚持久一些,但我认为,捍卫逝去的爱情无异于居住于颓落城市的废墟中。我无法忍受,所以我让步。而我之所以能做到,能如此坚强,下定决心,是因为一路走来欧内斯特改变了我。他帮助我看清真正的自己,以及我所能成就的事。既然我知道自己可以承受,我就必须承受失去他。(《我是海明威的巴黎妻子》)
一九五九年秋天,海明威在私人助理瓦莱里(Valerie Danby-Smith)的陪伴下重訪巴黎,故地重游是为了给正在写作的回忆录作事实核查。他们去了丁香园,去了多姆,去了雅仕。他们还去了拉丁区Cardinal Lemoine街七十四号, 三楼有一间曾经没有卫生间也没有热水的小公寓,是一九二一年九月年轻的海明威带着新婚妻子哈德莉在巴黎最初落脚的地方。“那也是我们最快乐的时期……但是巴黎是一座非常古老的城市,而我们却很年轻,这里什么都不简单,甚至贫穷、意外所得的钱财、月光、是与非以及那在月光下睡在你身边的人的呼吸,都不简单。”(《流动的盛宴》)
那里是一切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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