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问陶《船山诗草·自叙》说到编选自己的诗,颇带遗憾:“观存者之有不必存,知删者之有不应删矣。惬心之事,难哉!”明白这个心理,《山谷内集》(以下简称《内集》,据说这是黄庭坚亲手编定的诗集)的编订也就不会让我们太疑惑了。何况,《内集》究竟是出自山谷的手定,还是洪驹父辈的删集,也一直是个问题。不过,山谷一些脍炙人口的名作被《内集》排除了,比如,这首见于《山谷外集》(以下简称《外集》)的《登快阁》:
痴儿了却公家事,快阁东西倚晚晴。
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
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
万里归船弄长笛,此心吾与白鸥盟。
这首诗在宋代就是山谷的名作,颔联更是经常被提到的名句。即使选择精严的选本,也没有忽略它,高步瀛的《唐宋诗举要》选了全诗,陈衍的《宋诗精华录》对颔联作了摘句。我们不能想象,《内集》没有收录是出于偶然的“不应删”。而毕竟被删去,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琢磨了。
一
我们先从大环境说起。诗歌到了宋代,“窥陈编以盗窃”(韩愈《进学解》),即因袭前人的成词、故实进行叙写,并将之归纳为便于摹拟的诗法,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这方法大约在唐初(甚至更早)就被意识到了,当时类书编撰的盛行正是一个旁证。这种方法在宋代被确定了下来,在宋代之后仍被变本加厉地贯彻,不管是拥护宋诗的,还是反对宋诗的,莫不如此。无论我们多不情愿,似乎只能承认,这已是无人能够回避的“共法”。这样看来这还不是误入的歧途,反倒是中国旧诗自我完善必要的步骤。
语言文字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代,自然会随时随地变易,有些能够恒久地被使用,大部分却终将湮灭。那恒久被使用的,一似固定的规范,为每个人所遵守,谓之“雅”(“雅言”相对于“方言”来说,“雅”也是这个意思);经历了历史的淘洗,谓之“古”。“古雅”成为特色,那恒久被使用的语言文字就成为“文言”,不用说,旧诗也是这样的“文言”。“古雅”最优越之处,如王国维所说:“古雅之能力能由修养得之,故可为美育普及之津梁。”(《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因此,那“窥陈编以盗窃”的方法,正是旧诗走向完善的有效途径。“陈编”一定是恒久流传的,也就是经典,从中所“盗窃”的词句才能像“电码”一样,在某个群体里被理解而得以通行。无论出于自觉,或是出于提倡,至迟在宋代,基本的经典已经被确定了。虽然范围不可能太窄,但就入门来说,一般通用的也不须很多,比如,五经、四史、诸子,名家别集虽多,萧统的《文选》总是要熟烂的。这些不够用,又不想太花气力,还有类书可查吗!其实门槛也不能算太高。但是,这个方法在走向完善的同时,也走向了封闭。一旦由此形成固定的语汇系统,即使不触及抒写的对象,自身已经足够形成一套美学规范,哪怕言之无物,也能像模像样。这类尤其在明清时期常见的诗文集,我们看得太多了,“古雅”也就从优越走向了平庸。
用字之外,还讲究句法。利用“陈编”的语汇来叙写眼前的现实、表达独特的感受,总是会出现困难的,找到合适的用字往往非常艰难。于是出现一些相对宽松的原则。把功夫从用字转移到句法上,那就变得容易多了。陈师道明确讲道:“今人爱杜甫诗,一句之内,至窃取数字以仿像之,非善学者。学诗之要,在乎立格、命意、用字而已。”黄庭坚对此很赞赏,夸奖他“作诗深得老杜之句法,今之诗人不能当也”(张表臣《珊瑚钩诗话》)。句法一般说来易于表现气象。盛唐诗气象开阔,成为后来诗人向往的一种典范。吴沆《环溪诗话》载张右丞论诗语:“常人作詩,但说得眼前,远不过数十里。杜诗一句能说数百里,能说半天下,能说满天下。”正道出了这种向往。陈师道《怀远》诗:“海外三年谪,天南万里行。”任渊征引白居易“云雨三年别,风波万里行”,自非指字句的出处,而是指句法的来源,这句法把气象也表现了出来。只是一旦偷工减料,略过了立格、命意,仅仅在句法里侈写时空的数量,就会照填框格似的摹拟出一种虚假盛唐气象。到了明代七子,这流弊便很明显了,以致七子里的李攀龙都表达了不屑:“百年、万里,何其层见而叠出也。”(《空同集》卷六十一《再与何氏书》)
我们也就不难理解,这样的方法为什么会一直引起强烈的争议,这是文言走向完善的同时也走向僵化的一个历史宿命。同时,也是美学必然的逻辑。艺术归纳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则,便于初学者迅速掌握,这本是走向完善的步骤。然而,艺术依赖的反省判断力,在于敏锐地从特殊中发现普遍。对于反省判断力来说,娴熟技能的失效之处,天赋是唯一的根据。通过法则进行摹拟,这就取消了天赋,而依赖技能的娴熟,艺术必然走向封闭和僵化。
二
宋人一直自觉地避免诗法走向负面。西昆体试图将辞藻进一步精致化,路数未免狭窄,于是王安石、苏轼拼命从才学中找出路,开辟了宋诗的轨途。但只有黄庭坚在他们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建立另一套法则。不过,黄庭坚的努力并非一蹴而就,他在自觉地探索中又不自觉地沿着美学自身的逻辑逐渐展开。他细致琐碎地发展,明显可以区分出两个阶段,初期和成熟期。
初期他仍是沿着“窥陈编以盗窃”的方法,只是走得更远。黄庭坚初期的确跟王安石和苏轼有着相近的目标,这也许只是殊途同归,很难说是有意的效仿,尽管他和苏轼的关系亲密,和王安石较为疏远。坦率说,黄庭坚沿着“窥陈编以盗窃”走得即使再远,也不会超过苏轼和王安石,因为他俩都是以渊博著称的。魏泰说黄庭坚“专求古人未使之事”,这是和王安石与苏轼共有的特点,但黄庭坚确有自己独特的好奇性格,爱好以“一二奇字缀葺而成诗”,还“好用南朝人语”(《临汉隐居诗话》)。“南朝人语”可谓一举两得。一是其中口语很多,却有经典的出处,最著名的当属《世说新语》,很符合黄庭坚以俗为雅的好奇之性。另一是四史用得烂熟了,也就容易俗。适当地用些《晋书》以下的故实,也不违背“专求古人未使之事”的原则。
黄庭坚在成熟期则从“陈编”语汇和现实抒写的歧而能合这一点上有所见,悟出“点铁成金”的独到诗法,并围绕这一方法提出“夺胎换骨”“打诨”等一套完整的诗法系统,成就了他独具特色的江西诗派理论。《寄黄几复》应该算是成熟期里最早的代表作品,之后有特色的名作更多,大多见于《内集》。这套理论需要些笔墨来分析,只是《登快阁》尚未涉及,也就点到为止,不多谈了。
同样,黄庭坚的句法也有初期和成熟期的不同。初期跟陈师道没有很大的区别,但在成熟期,因了他好奇的个性,追求一种拗强的句法。吕本中《童蒙诗训》里记载:“或称鲁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以为极至。鲁直自以此犹砌合,须‘石吾甚爱之,勿使牛砺角。牛砺角尚可,牛斗残我竹,此乃可言至耳。”这没什么道理可讲,两句的高下只是个人的偏好。黄庭坚习惯了诗歌的正常句式,就刻意地来些散文的句式,杜甫的拗体也是他特别喜爱的,这都和他的气质相关。尽管韩愈早就喜欢以文为诗,但韩的句法利于排宕气势,黄则从峭拔见古雅,易于成就特别的规矩,而在他眼里,这规矩显得更高明。
了解了这些曲折,我们再看《登快阁》。这实在不是一首很难理解的诗。诗见于《外集》卷十,编年在元丰五年(1082),黄庭坚三十八岁。当时他已经受到苏轼“乌台诗案”的牵连,在吉州太和县作了两年知县,郁郁不得志总会有一些,诗抒发的就是这样的情怀。这时黄庭坚还比较年轻,写诗虽有天赋,能够意识到拓宽才学对诗歌的意义,但他独特的东西都还没有表现。快阁临江而建,是太和县的名胜,适于对景遣怀。这是某一天临近傍晚,他独自登阁,仕宦中的不得意,厌倦后的怀乡恋井,自然地涌上心来。
诗抒写的事件很平凡,叙写的方式也很普通,换成通俗的话,头两句只是说:我办完公事,到快阁靠着栏杆赏玩晚上晴和的风光。我们讲过,旧诗的程式需要一种“电码”式的语言,它来自“陈编”,却为一般读者所理解。黄庭坚开始拓宽“陈编”的范围,但这时还没有走向“专求古人未使之事”的极端,相对来说,仍是习见的故实,不过走出四史进入《晋书》。《傅咸传》:“生子痴,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了事正作痴,复为快耳。”“痴儿了却公家事”借用这个典故的字面,表达办完公事的意思,但稍稍强调了一下“痴儿”,以见典故本身所说“官事未易了”“了事正作痴”的意思,带些无奈,带些自嘲。下一句“快阁东西倚晚晴”,“倚”字用得特别点儿,史容注引了唐人李涉的《感兴》诗头两句:“隋氏造宫阙,峨峨倚云煙。”不过,我认为李涉是说宫阙倚着云烟,黄庭坚说的是自己倚阁欣赏快阁东西的晚晴风光,并非同样的用法。
颔联正面写风光:“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这是黄庭坚的名句,史容注里所引的唐人诗句并不能说明这里的语言来自“陈编”,实际上只是以“句法”造成开阔的气象。倒是吴曾看得明白,他在说到“东莱先生吕居仁爱豫章少年时作太和县楼诗”时,指出沿袭了白居易《江楼夕望》的一联:“灯火万家城四畔,星河一道水中央。”(《能改斋漫录》)相近的句法和气象,已俨然具有典范的意义,为后人不断摹拟。不过,黄庭坚有立格、有命意,把自己高旷的情怀寄托在阔远的景色里,就和明人的假盛唐诗有了区别。在抒发情怀的同时,也很自然地转到颈联,感慨自己当时的处境:缺少知音,只能借酒遣怀。但颈联的对仗感觉是勉强凑成的。他一定是先有“青眼聊因美酒横”这句,把阮籍的典故用到酒上,很新颖,而且表达得很有潇洒的风度。为了对上这句,“用钟期、伯牙事”(史容注),可“朱弦”和“佳人”都非钟期、伯牙故事里的词汇,用在这里终归显得别扭。
尾联写要归家退隐,以表达对出仕的厌倦,但一点儿不衰飒,接着“青眼聊因美酒横”的潇洒,写出“万里归船弄长笛,此心吾与白鸥盟”,归家仿佛回归本心,光风霁月,和眼前的风景保持着一致的格调,做到一气呼应。方东树说:“起四句,且叙且写,一往浩然。五六句对意流行。收尤豪放,此所谓寓单行之气于排偶之中者。”(《昭昧詹言》)实在把握准了全诗潜在的气脉。
从全诗看,立格、命意、用字都很讲究,黄庭坚人品之超卓自然流露,成为脍炙人口的佳作自无疑义。只是就诗法来说,无论是用字,还是句法,却仍然停留在黄庭坚的初期,丝毫没有成熟期的特色。同时,也没有避免小的瑕疵。我们可以猜想,黄庭坚自己不会十分满意,没有收入《内集》,自在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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