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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朗特姐妹的书桌

时间:2023/11/9 作者: 书城 热度: 17147
杨靖

  夏洛蒂·勃朗特的膝桌

  在《爱丽丝梦游仙境》(1865)中,爱丽丝曾向疯帽子(Mad hat)发出灵魂之问(riddle):“为什么乌鸦像(like)书桌?”谜底是“因为我喜欢(like)你”。对于如此答非所问,读者自然不能满意。好事者在报刊上悬赏,获奖答案是“乌鸦吱嘎叫声(note)与书桌吱嘎声最为相像”。

  书桌是维多利亚时代中产家庭的标配。一八五五年,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辞世,遗嘱将绝大部分财产赠予丈夫尼科尔斯(Arthur Bell Nicholls)副牧师,其中包括她日常用于写作的书桌(连同文具盒,以及一瓶“印度墨水”)。一八九六年,年迈的尼科尔斯打算向新近成立的“勃朗特学会”(The Bront? Society)捐赠夏洛蒂部分遗物,结果却从书桌底部发现一摞手稿。专家经过现场勘验和比对,证明这是夏洛蒂身后出版的小说《教师》(The Professor,1857)部分初稿:如今在大英博物馆展出的《教师》手稿,有些纸页明显存在对半折叠乃至二次折叠的痕迹,与书桌底部发现的手稿折痕完全吻合。

  在夏洛蒂为数不多的肖像画中,并没有她在书桌前伏案疾书的场景,但通过考察实物,不难发现其设计精巧之处—也难怪它会成为女作家的“心爱之物”。书桌由红木制成,质地坚硬,富有光泽。铰链将桌面和桌柜联结在一起,桌面可以开合—书桌合上就成为长方形的木盒,与小提琴盒差不多大小—利于随身携带,因此别名膝桌(lap desk)。桌面前低后高呈梯形,平时可充当写字板(writing slope);打开之后,桌面与柜身形成一个斜面,便于阅读和绘画。桌面有凹槽,可以放置铅笔、直尺、墨水瓶等用具。为保护书桌整洁,桌面以一层棕色天鹅绒布覆盖(至今仍有残留的墨痕)。

  桌面下方是存放文具及其他用品的桌柜。柜中较为醒目的是摆放笔墨、印章及金属笔尖的文具盒,其材质是新型的制型纸(papier-maché)—一种由纸屑、淀粉、胶水等融合而成的可塑材料。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英国发明家西奥多·詹宁斯(Theodore Jennens)申请专利,经过层压蒸制及饰面打磨上光(或以珍珠贝母衬色),使得这一材料的制成品不仅轻薄便携,而且经久耐用,后广泛应用于建筑及家居装饰。夏洛蒂在早期故事中曾描绘过她的“梦幻书桌”:希望有一只“镶满钻石”的文具盒,以及“金光闪闪”的墨水瓶,然而在现实中,她的文具盒上只有几朵淡雅的石楠花。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读写和绘画,书桌还兼具储物柜功能。夏洛蒂在桌柜角落里收藏了若干零碎物件,其中最顯眼的是安妮的一条发辫:发辫以蓝色丝带包扎,放置在一个小信封内—这是她小妹安妮十三岁生日纪念物。此外,夏洛蒂还在柜中存放了手工绘制的衣领、袖口等服饰图案,说明书桌也能兼顾家务;针线活和信纸、手稿摆放在一起,它们共同构成女作家全部的家居生活。例如,某页稿纸中央是一款流行的钱包样式图案,在空白处,夏洛蒂写下一首爱情小唱,诗题“永志不忘”。

  《贡达尔诗篇》(Gondal Poems)手稿

  也许是为了节约纸张,勃朗特姐妹一致采用小号字体(minuscule)进行创作。这一写作习惯不仅令后世研究者大伤脑筋,就连其同时代人也啧有烦言。小说《谢利》(1849)出版后,夏洛蒂向名作家马蒂诺(Harriet Martineau)题词赠书,以表达敬意。后者在自传中回忆道:“献词密密麻麻,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我猜测写字之人平时可能写了太多东西,或者身体状态不佳,抑或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两位女作家不久分道扬镳,不知是否受此“第一印象”影响?

  当然,论及潦草及私密程度,艾米莉才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根据现存的诗歌手稿推断,她的写作似乎从来不用专门稿纸,倒更像是即兴创作。二十世纪上半叶整理出版的《贡达尔诗篇》(Gondal Poems,1938)绝大部分手稿都写于从报纸、信件或笔记本上任意撕下的各种纸片之上:有的一撕两半,有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小。艾米莉习惯将每一张纸片填满,不留任何空白。据说某一次,一张3×3英寸大小的纸片上记录了整整八首诗—本来她还打算再增加一些词句,只是因为“无处下手”才悻悻然作罢。一八四四年,她为想象中的贡达尔女王创作一首悼亡诗,题为《城堡森林》(Castlewood)。不知有意无意,诗歌写在一张黑框信纸上—是最近去世的布兰韦尔姨妈的悼念卡(mourning card)。

  夏洛蒂·勃朗特

  按照老父亲勃朗特牧师的看法,艾米莉是三姐妹中最富才情的一位。除了作诗、写小说,她也擅长钢琴和绘画。许多时候,她喜欢借助钻石或马蹄铁之类寻常符号(sign),来传达某种隐秘的意义;另外一些时候,她则会采用喷发的火山、类似外星人的毛茸茸生物,以及长翅膀的蛇等意象来诠释她的诗歌—同时也为其诗作平添几多意趣。画作中最著名的是她的一幅自画像:画面中她坐在小卧室的木凳上,便携式膝桌搁在腿上—她似乎在写日记,又像是在涂鸦。在她身旁,忠实的牧羊犬基珀(Keeper)紧盯着窗外的一片荒野,而卷毛狗弗洛茜则慵懒地在地毯上躺平。

  由于性格内向,不愿外出,也不愿与人交往—夏洛蒂称“艾米莉与世界之间需要一个联络人(interpreter)”—因此艾米莉时常将书桌作为情感倾诉的对象,对它呵护有加。一八四一年,她在日记中写道:“这是一个周五的晚上,将近九点,下起倾盆大雨。我坐在起居室,刚刚整理完书桌,开始写日记。”与其他两位姐妹不同,艾米莉给书桌上了锁,钥匙随身携带。有一次,夏洛蒂无意中打开艾米莉的“藏宝盒”,读到其中的诗作“妙不可言”,兴冲冲要拿去出版,不料艾米莉大为生气,很长时间都不肯同她讲话。

  勃朗特姐妹喜爱小字号写就的“微型文本”,很大程度上因为这类文本便于收藏,比如折叠后放置在文具盒中。不同于夏洛蒂的文具盒,艾米莉和安妮选用约两英寸长的金属锡盒收纳物件,之后再把锡盒放进桌柜的某个抽屉里。一八四五年,当这对姐妹结伴在约克郡各处漫游时,她们都带上了配备锡盒的便携书桌—可以随时随地开始创作。据艾米莉的传记作者爱德华·奇塔姆(Edward Chitham)考证,一八四七年,艾米莉又购买一只锡盒,目的是“存放《呼啸山庄》的手稿”。

  这似乎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的共同癖好:他们会将珍爱之物首先装进小盒,然后再把小盒装进大盒,最后再把大盒锁入柜中,如同俄罗斯套娃游戏,乐此不疲。小说家乔治·艾略特也拥有兼具收纳盒和储物柜功能的书桌,柜中的暗(假)抽屉据说只能“以某种秘密方式打开”—正如她在小说《弗洛斯河上的磨坊》(1860)中所描绘的那样,女管家普莱特夫人(Mrs. Pullet)“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选择其中一把打开衣柜的一侧,接着从一层又一层的亚麻布中取出一把门钥匙。她来到另一个房间,打开另一个衣柜……最后,一顶帽子露了出来”。

  在夏洛蒂最爱读的小说《名利场》(1847)中,出身寒微但工于心计的女家庭教师蓓基小姐(Becky Sharp)书桌里也有一个小盒(即她的“私人博物馆”),盒中装有她通奸的所有证据:珠宝、现金,以及一众情人(包括闺蜜阿梅利亚丈夫)给她的情书。在丈夫强行闯入这座“私人博物馆”后,他们的婚姻也到此结束。据小说家萨克雷交代,这张书桌是阿梅利亚(Amelia Sedley)赠送给蓓基的礼物,阿梅利亚本人也拥有一张同款书桌,她在桌柜的“秘密抽屉”里收藏了心爱之人的“一副手套”。同样,小说中的老姑娘布里格斯(Briggs)小姐,则将二十多年前“得痨病的年轻教员”送给她的“一绺黄头发”和“难以辨认的”书信藏在旧书桌里,作为自己孤寂芳心的安慰。当然,上述文学创作亦不乏生活蓝本。据说即便人在旅途,诗人雪莱之妻玛丽的便携式书桌也须臾不离身畔。

  夏洛蒂在小说中对时人这一癖好也有刻画。比如在《谢利》中,男主莫尔(Louis Moore)来到富家女谢利的宅邸,无意中发现她的书桌抽屉忘了上锁,而钥匙恰好挂在锁上。明知这是“她私人的小宝藏”,他还是忍不住一窥究竟:“一枚漂亮的印章,一支银色的钢笔,一片绿色的叶子,上面还挂着两颗深红色的果实,以及一只精致的手套。”“这些都是她生活的痕迹,”他感慨道,“就连她的脚印都令人陶醉。”

  再比如在《维莱特》(1853)中,女主露西(Lucy Snowe)收到远方爱人保罗的来信,担心校长贝克夫人(Madame Beck)阻挠并破坏他们二人的感情,于是被迫“将情书进行多层封装”:“用纸将这些书信包扎好,放进一个小盒,然后小盒又被放进一个上锁的小箱—最终所有这些物件都被藏进一个抽屉。当这一切仍旧无法挡住贝克夫人窥探的眼光时,她又想出更好的藏匿方法:用涂油的丝绸布将情书捆好,再用瓶塞密封装瓶,最后则将它和石板水泥一同埋入地下。”

  像现实中的艾米莉一样,用上锁的书桌来保护个人的私密空间,本是小说中常见的套路,但也有“弄巧成拙”的反面教材。比如在安妮第二部小说《威尔德菲尔庄园的房客》(1848)中,专横暴虐的丈夫亚瑟(以女作家酗酒成性的兄长布兰维尔·勃朗特为原型)将艺术家妻子海伦囚禁在家;得知她意欲带着儿子出逃,他窃取了妻子书桌的钥匙,从而成功“截获”她的逃亡计划;幸运的是,海伦后来在友人帮助下逃至威尔德菲尔庄园,并最终凭借绘画技艺独立谋生。

  书桌成为勃朗特姐妹笔下的焦点意象,很大程度上与她们担任女家庭教师的经历有关。照伊格尔顿在《权力的神话》(Myths of Power: A Marxist Study of the Bront?s,1975)一書中的看法,这一社会角色本身具有双重性:女家庭教师是一名仆人,社会对她有勤奋、服从和自我奉献的严格要求;但她同时又是一名高级仆人,具有使她能够从事教师职业的想象力和高雅的鉴赏力。因此,她们也“是缺乏社会安全感的女人……是孤立的受教育女性,在社会和地理意义上都与世界远远隔离,然而在智识方面,她们却与这个世界紧密相连,因此最终的结果是她们被迫陷入一种孤独的情感渴望当中”。据统计,在摄政时代(1811-1820),职业市场上女家庭教师尚属稀缺资源;而到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则可谓人满为患。以一八五○年为例,登记在册的女家教数量超过两万人,远过于市场需求,导致该职业薪酬微薄,地位卑下,不要说维持最起码的“斯文体面”,许多时候连仆妇厨娘的地位也比不上—正如奥斯丁在《爱玛》中借费尔法克斯小姐(Jane Fairfax)之口感叹的那样:女家庭教师的命运,“简直不如被贩到美洲去的黑奴”。

  早在一八三七年致友人书信中,夏洛蒂便描述过艾米莉任教的紧张生活:早晨六点起,晚上十一点睡,中间只有半小时空闲,其余时间都在工作。“这是苦役(servitude)”,夏洛蒂在信中评论道—后来当简·爱离开劳沃德学校寻找女家庭教师的职位时,夏洛蒂也将其称为寻找“一种新的苦役”。

  《简·爱》出版后,报刊有评论推测:“这位作者本人如果不是一位女家庭教师,那他必定是用大量的爱情或金钱贿买了某个女家庭教师,让她把她那座监狱里的秘密透露给他……”因为作者把她那个职务的“细小的折磨和无止尽的繁琐操劳”写得十分令人信服,女主日后的反抗也就顺理成章。评论家汤姆森(Patricia Thompson)由此宣称,《简·爱》就是“女家庭教师的大宪章(Magna Carta)”。

  在一八四六年致伍勒女士(Margaret Wooler)的信中,夏洛蒂曾就新近成立的女家庭教师培训机构(女王学院[Queen’s College])发表过自己的看法。她认为此举有助于全面提升女家庭教师的技能并改善其处境,但同时担心吸引更多女性进入这一领域,结果“事与愿违”。在小说《教师》中,她对这一问题的阐述更为深入全面,正如她在一八四七年致出版商威廉斯(William Smith Williams)书信中所说:“《教师》中对布鲁塞尔学校的描画,是我写得最好的部分;在我看来,它比《简·爱》更具体、更深刻、更真实……它触及一种新的职业和社会阶层。”

  对于女家庭教师这一职业,勃朗特姐妹中任职时间最长的安妮最有发言权。她的首部小说《阿格尼丝·格雷》(1847)—初稿名为“一个人的生活片段”(Passages in the Life of an Individual)—记录了作者担任家教的亲身经历:不仅报酬低—“布鲁姆菲尔德先生是一位退休的商人,他虽然拥有一笔非常丰厚的资产,可是谁也没法劝说他付给他孩子的女教师超过二十五英镑的薪俸”,而且受歧视—“那些小姐和绅士们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他们的谈话越过我的头顶,绕过我的身子,说着说着,眼光偶尔落在我的身上,也像是在看一片空白—就好像根本没有看见我”。

  作为弱势群体的女家庭教师,遭受此类屈辱,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这是维多利亚时代一名合格家教必须具备的品质。正如《简·爱》中洛伍德学校校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所说:“我培养这些姑娘,不是让她们养成奢侈和骄纵的习惯,而是要她们吃苦,忍耐,克己。”

  夏洛蒂·勃朗特的书桌

  和当今社会不同,以勃朗特姐妹为代表的维多利亚女性外出工作未必是为追求独立平等的社会地位,更多是环境所迫—因为在当时,拥有闲暇(leisure)才是社会地位的标志。正如吉尔伯特和古芭(Sandra M. Gilbert & Susan Gubar)所说,像《谢利》中的富家女卡罗琳纯粹为克服自身“令人窒息的惰性”而担任女家教,极为罕见,而且女主本人深知此举“很不得体”。拉斯金曾在《芝麻与百合》(1865)中论证,当时的理想女性是“家中的天使”(the angel in the house),而一名外出打工的女子,则多被视作“异类”。小说家菲尔丁的妹妹莎拉·菲尔丁(Sarah Fielding)在《家庭女教师》(The Governess,1749)一书中贬称其为“女仆的代名词”—而菲尔丁本人在妻子病故后(1743)续娶家中女仆,明显“逾矩越轨”,此事闹得满城风雨,作家文学声誉也大受影响。

  根据作者亲身经历(《简·爱》副标题为“一部自传”),相比而言,对家庭教师来说,比劳役更不幸的是遭遇刻意刁难的雇主:有的不允许接待访客,有的规定外出次数,更有甚者,严格要求在职期间不得“谈婚论嫁”,否则随时有被解聘的风险。在物质和精神双重压力之下,女家庭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堪忧—作为一个受过相当教育、具有一定精神追求的特殊知识阶层,现实社会无法提供平台帮助她们实现梦想,致使她们长期处于孤寂无助和痛苦压抑的状态。照伊格尔顿的说法,正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冲突以及家庭与环境的“双重约束”,导致女家教所承受的社会暴力—比如自尊心(amour-proper)受到的伤害—远过于其他阶层。社会改革家马蒂诺曾赴伦敦城郊精神病院实地调查,结果发现女家庭教师患病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职业”。

  在如此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孤身一人的弱女子除了向家人和亲友写信诉说,似乎也没有其他的情感宣泄方法。夏洛蒂后来在信中告诉朋友,她渴望写信,几乎到“发疯的程度”(scribblemania)。据传记作家推断,勃朗特姐妹外出担任女家庭教师时,行囊中便携书桌必不可少。唯其如此,一旦书桌“有恙”,她們必定惊恐万状。这也是安妮在《阿格尼丝·格雷》中描述过的可怕场景:顽童们为了“惩罚”温文尔雅的女家庭教师,私下商量打算将她的书桌“扔到窗外去”;躲在近旁的阿格尼丝满腹悲伤:“我珍贵的书桌,里面装着我的书信、现金、和所有贵重物品—马上就会被从三楼的窗户扔出去。”

  夏洛蒂对此也感同身受。风传即将与罗切斯特先生订婚的英格拉姆小姐曾当着简·爱的面,大谈特谈她从前霸凌女家庭教师的“英勇事迹”,实际是暗中告诫后者对男主不要抱有任何非分之想。简·爱之前遭受的满心屈辱,在小说后半部通过“诗学正义”(poetic justice)实现成功复仇,日后更在女作家的现实生活中得到完美宣泄和“回报”:成名后,夏洛蒂应邀出席名作家萨克雷为她举办的晚宴,其间她与主人及作陪的名媛如卡莱尔夫人并无太多交流,相反,几乎整晚都在与萨克雷府上的女家庭教师闲聊—以示对上流社会的不满(与此同时,坊间盛传她与萨克雷的“绯闻”也不攻自破)。

  十九世纪中期,勃朗特姐妹声誉渐起,稿酬版税不断,经济状况大为改观。夏洛蒂出资修缮老屋,也整修了庭院,但奇怪的是,她并未更换书桌—显然有敝帚自珍的意味。事实上,当时的书桌相比于三四十年代,其功能及外观已不可同日而语。为夏洛蒂作传的盖斯凯尔夫人(Elizabeth Gaskell)便拥有一张时兴的“多功能便携式书桌”:直立的桌柜配有门把手,打开一扇柜门可以取出活动写字板,写字板上配有木制的时钟座架;另一扇柜门内有诸多隔间和小抽屉,可以存放化妆镜、彩色信笺、玫瑰香纸及香氛墨水等各类用品。桌柜中隐藏的弹簧、杠杆和按钮使得这种书桌成为“旅行、工作及生活”必不可少的助手,其设计之复杂精妙,功能之变化多端,堪称威廉·莫里斯“融艺术与工匠为一体”的家居美学(Aesthetic domesticity)之样板,宛如“从童话故事中走出的一样”—难怪卡罗尔在爱丽丝童话中会展开脑洞大开的神奇联想。

  盖斯凯尔夫人去世那年(1865),鉴于报纸猜谜潮经久不息,始作俑者卡罗尔(时任牛津大学数学讲师)不得不现身说法—他在本书再版“序言”中透露:该字谜只是一则双关(pun)文字游戏,并无任何意义;倘若一定要阐明其中关联,只能是“枝头乌鸦叫,书桌笔记本(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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