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迪(哥哥)告诉过她,雌萤火虫会用尾部的闪光,向雄虫发信号,表明她准备交配了。每一种萤火虫都有自己独特的光信号。克雅发现,有些雌虫是点、点、点,然后一横,跳的是之字形的舞步,而另一些则是不同的舞步,一横、一横,再一点。雄虫当然都知道自己物种的信号,会只飞向那些雌虫。然后,正如乔迪所说,他们就会像大多数动物一样,臀部相互蹭蹭,这样才能生孩子。(Where the crawdads sing,作者译,现有中译本《蝲蛄吟唱的地方》)
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海岸边有一大片沼泽地,几百年来一直是沉船的水手、逃亡的奴隶,以及躲避各种各样麻烦的人们的栖身之处。那里天高皇帝远,政府管不着,也宁愿撒手不管。但也有自己的“法律”,弱肉强食、自生自灭的自然选择法。
說到自然选择,这种咸淡水域交界之处,也是大自然中最神秘、最神奇的地方,许多海洋动物都要躲到这里来繁殖下一代;潮热阴暗所在,既是孕育生命的最佳起点,也是死亡善后的理想场所。生与死在这里循环往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克雅就出生在沼泽地里的一个茅棚之中。一九五二年,她六岁多的时候成了孤儿。《蝲蛄吟唱的地方》( [美] 迪莉娅·欧文斯著,王泽林译, 湖南文艺出版社2019年)讲的就是外号“沼泽地女孩”的克雅长大成人的艰辛故事。与之平行的另一个故事,发生在一九六九年的一天,两个小男孩在沼泽地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是镇上最富有家庭的独生子。谁是凶手?动机是什么?是不是“沼泽地女孩”干的?
这种写法,是典型的悬念小说的套路。写得最好的,无非是让读者拿起来就放不下,一口气读下来,直到最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但《蝲蛄吟唱的地方》实在算不上写得最好的悬念小说。事实上,出版社最初对这本书能卖多少,完全没有把握,第一版只印刷了二万八千本。结果自二○一八年夏天发行到二○一九年底的一年半之间,《蝲蛄吟唱的地方》已经卖了四百五十万本,二○一九年在美国的销售量稳居第一。我查了一下,亚马逊上的读者评论竟然有十一万多条(2020年11月)——《哈利·波特》流行了那么多年,最多的一本也“只有”不到四万条而已,一般的畅销书往往也就是几千条。《蝲蛄吟唱的地方》的作者是七十岁的生物学家迪莉娅·欧文斯。她一生致力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研究对象是非洲的大象、狮子和鬣狗,以前出的几本书也都是这方面的内容。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年老了却以一本小说一举成名。
但这本书成功的秘密,恰恰源于她的专业背景。原来,克雅长大成人,不仅经历了难以想象的磨难,更获得了完全出乎意料的成功。他人眼里原始腐朽的沼泽地,是呵护克雅的母亲和教她如何做人的老师,而克雅则变成了沼泽地之美的发现者和守护人。她独自生活,唯一的爱好就是专心致志地观察身边的一草一木,不停地收集各种花草鸟虫的标本。她还自学绘画,以再现每一种生物的准确细节、形态和色彩。在朋友的帮助下,这些画配上优美的文字成书出版,在各个旅游点销售,大受欢迎。克雅因此在经济上自立,并成为首屈一指的研究北卡沼泽地的专家。《蝲蛄吟唱的地方》的主要特色,是把这个不可思议的故事,包装在对具体景致熟悉亲密的描述之中,比如写沼泽地的雾,“沼泽地潮湿的呼吸,使橡树松树挂满雾帘”“迷雾低垂的手指伸向她们的船”“乐声随雾浮动,消失在低地森林的黑暗深处”。
欧文斯本人丰富的野外生活经历,使得克雅这个人物有足够的可信度。谋杀案的悬念,同样跟沼泽地的特色纠缠在一起,“套路”因此变得难以预料,时而曲径通幽,云开雾散,时而一脚踏空,在淤泥里沉没。这些正是《蝲蛄吟唱的地方》吸引人的地方,大致上能够解释读者为什么可以暂缓怀疑,从整体上接受这本小说,对有些明显的漏洞,甚至写得很糟糕的诗句一笑了之。
但就我个人而言,《蝲蛄吟唱的地方》还有一个特别之处,使我对它另眼相待。本文开头引的那几句话,似乎可以算作描述“自然之美”的例子,但那只是半段话,接下来的却是这几句:
克雅突然坐起来,凝神关注:一只雌虫改变了她的信号。她最初闪的是正确的横杠和点,吸引了一只雄虫,他们交配。然后,她又闪出了另一种不同的信号,另一个物种的雄虫飞了过来。第二只雄虫读懂了信号,确信自己找到了愿意交配的雌虫,于是徘徊在她的上方,准备进行交配。但突然,雌虫冲上来,用嘴咬住他,把他吃了下去,六只腿,两个翅膀,嚼得干干净净。(作者译)
作者通过克雅的眼睛,让读者看到了大自然的另一面,残酷无情的那一面。雌雄相交,不仅有求爱的舞步,还有欺骗、强暴,甚至置对方于死地。狐狸妈妈会抛弃自己的孩子;母火鸡会群起而上,把翅膀缠在草丛里的动弹不了的自家姐妹啄死……克雅热爱那一片属于她并养育她的沼泽地,但她从中学到的不仅有爱或美,还有真,包括丑恶黑暗的现实。最终,她从无条件地接受这些自然界的现实出发,发展出了一套自己的价值观,用于理解人类的行为:为什么父母会把自己抛弃?为什么爱情是靠不住的?克雅的价值观,从表面上看,有一点俄裔美国小说家安·兰德(Ayn Rand)的个人主义。但兰德推崇个人主义,是因为她坚信个人为自己的利益而活是正义的;而克雅认识到的,是自然界没有对错可言,残忍自私与美丽共存,因此是“无道德的”(amoral)。这个认知,是对人类社会建立起来的各种价值观的否定和拒绝。克雅的人生成功了,但遵从的仍然是沼泽地的“法”。她最终也没有走出沼泽地。
克雅表达的当然是作者的观点。欧文斯是生物学家。她的这种想法并不新颖,无非就是把“自私的基因”“适者生存”这些生物进化论的概念改头换面,应用于人的行为。这照理应该受到大多数读者的反感和排斥。但欧文斯的写法很隐晦,只是在前面引述的那些小故事里面,偶尔露出蛛丝马迹来。读者忙于“破案”的话,根本就不会注意到书里还隐藏了这么一个秘密,而等到“真相大白”时,却奇怪自己怎么错过了这个其实最明显的线索?!总之,不管作者是有意还是无意,她的生物学专业背景,都从不同的方面增加了这本书的复杂度和可读性。抽丝剥茧,一层层地打开了,里面却是空的,原来秘密是明明白白地写在茧丝上的。可以说这本书并没有深度,却因为这个独特的视角而弥足回味。这大概也是其销售达到天文数字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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