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普鲁斯特(1871-1922)《追忆似水年华》(1913-1927)的中文全译本(全七卷)开始由译林出版社陆续出版(1989-1991),成为当年国内读书界的一件大事。三十年来,它的不同译本、印本风靡全国,也成了我的案头常备书,通读之余,时时翻阅,偶有所得,随笔札记。这里先抽出几条,以求正于同好方家,兼纪念中文全译本开始出版三十周年(本文引用的《追忆似水年华》中译本,为译林出版社2012年修订再版七卷本,引文后括号里为该版卷数页码,以下简称《追忆》)。
一
在《追忆》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第一部“贡布雷”里,写马塞尔有一次去看望他的外叔公阿道夫,因为不是专门留给别人去看他的日子,所以马赛尔无意中撞见了一位“粉衣女郎”,她是外叔公的“女朋友”之一,也是亲戚们不愿与之照面的那种人。“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驾马车,马的护眼罩上,跟车夫上衣的扣眼上一样,插着一朵红色的康乃馨。我从楼梯上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嬉笑声,等我一拉门铃,里面的声音反而戛然而止,一片寂静之后是连续的关门声。听差终于出来开门,见到是我,显得很尴尬,声称我的外叔公现在正忙着,恐怕抽不出身来见我。”但那个女人坚持要见他,于是马塞尔见到了“一位身穿粉红色丝绸长裙、脖子上掛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的年轻女子”,虽然外叔公并没有把她的名字告诉他,但他知道外叔公的这个“女朋友”其实是个交际花,尽管看上去与平凡规矩的良家妇女并无二致。“我难以相信她竟是交际花,而且如果我没有见到门口停着的那辆双驾轿车,没有见到她那身粉红色的丝裙和那串珍珠项链,没有早就听说我的外叔公尽结识些最高级的交际花,我恐怕更难相信眼前这位风韵不俗的女子就是其中的一位。”外叔公相当尴尬地暗示马塞尔,最好不要把这次来访告诉家里。马塞尔信誓旦旦却转背即忘,两小时后就把事情详详细细地告诉了父母,他父亲和外公向外叔公提出了措辞激烈的质问,外叔公因此对他父母记恨在心,从此不再来往。(第一卷第76-84页)
此事在小说中发生于叙述者马塞尔儿时的巴黎,那时家里每个月派马塞尔去看外叔公一两次。而生活中阿道夫外叔公的原型,就是普鲁斯特的外叔公路易·韦伊,也就是他妈妈的叔叔,住在巴黎西区奥特伊的拉封丹街九十六号,当年为避巴黎公社之乱,他妈妈曾避难于此,普鲁斯特就出生在外叔公家。“路易·韦伊是个独身老人,生活放荡,又不知悔改,使马塞尔(普鲁斯特)循规蹈矩的家庭有点反感。有时,马塞尔(普鲁斯特)在外叔公家里遇到一些漂亮的女子,她们抚摸着他这个孩子,其中有个名叫洛尔·海曼,是个半上流社会的风雅女子,又是英国绘画大师庚斯博罗的后裔,具有奥黛特·德·克雷西的某些细胞。”(莫洛亚《追寻普鲁斯特》,徐和瑾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粉衣女郎”情节盖即据此实际经历演绎。一八九六年路易·韦伊在奥斯曼大街一百零二号去世,普鲁斯特还体贴地通知了洛尔·海曼。《追忆》第一卷出版后,“洛尔·海曼当时年已七十,她读到奥黛特·德·克雷西像她一样有使用英语词语的癖好,像她一样住在拉佩鲁兹街,感到十分不快”。(莫洛亚《追寻普鲁斯特》)
情窦初开的马塞尔记忆中的这位“粉衣女郎”,在小说的后面部分被落实为奥黛特。外叔公去世后,其贴身男仆老莫雷尔整理其遗物,把他生前认识的那些红得发紫的女伶和赫赫有名的荡妇的照片,托儿子小莫雷尔送给马塞尔,并嘱咐儿子让马塞尔特别注意那张奥黛特的照片。“因为您最后一次见您外叔公的那天,这个声名狼藉的女人正在他家里吃晚饭。我父亲不知道该不该放您进屋去。您似乎很讨这个荡妇的欢心,她希望能再见到您。”(第三卷第256页)马塞尔这才知道,他在外叔公家见到的那个“粉衣女郎”,就是后来的斯万夫人奥黛特,这给了他很大的冲击。“我惊奇地对自己说,尽管在我的记忆中,斯万夫人和那个‘穿粉红衣服的女人是不同的两个人,但从今以后我必须把她们看作同一个人了。”(第三卷第257页)后来,他反复提及“粉衣女郎”即奥黛特之事。
但是问题来了,按小说中的时间设定,奥黛特做交际花,与马塞尔外叔公交际,与斯万恋爱,然后嫁给斯万,这些都发生在马塞尔出生之前(“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发生,但直到我离开贡布雷多年之后才听说的有关斯万的恋爱经历”,第一卷第184-185页),中译者之一徐和瑾推算是在一八八0年前,那么马塞尔怎么可能在外叔公家见到交际花时代的奥黛特呢?徐和瑾又推算,在外叔公家见到“粉衣女郎”,是一八八八年马塞尔八岁时之事,并说“这女人是交际花,后来嫁给斯万先生”(莫洛亚《追寻普鲁斯特》附录二)。但如果“粉衣女郎”就是奥黛特,一八八八年后才嫁给斯万并生了希尔贝特,那么马塞尔十几岁时希尔贝特才几岁,不符合小说对两人年龄的设定(差不多是同龄人),也根本玩不到一块儿去,所以,“粉衣女郎”决不可能是奥黛特。按照小说本身的时间设定,马塞尔每个月定期去看外叔公时(假定是1888年前后,其实可能更晚些),奥黛特早已经成为斯万夫人了,希尔贝特也快跟马塞尔一起玩了,马塞尔也将认识斯万夫人了(他初次见到奥黛特母女是在当松维尔,“一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太太,穿着一身白色的衣裙”,第一卷第143页,时间就在他家与外叔公“断交”后不久)。因此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说,如果“粉衣女郎”就是交际花时代的奥黛特,那么马塞尔不可能在外叔公家撞见她(那时马塞尔尚未出生);如果马塞尔真的在外叔公家撞见了“粉衣女郎”,那么她决不可能是交际花时代的奥黛特(她早已经是斯万夫人了)!
普鲁斯特塑造人物,喜欢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多层次地呈现其不同面貌。“她们每一个人都不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她们每一个人都是我在各个不同时刻多次认识的,在这种时刻,她们对于我已是另一个女人。”(第七卷第284页)一九一八年四月二十日,普鲁斯特在一九一三年版《在斯万家那边》上给雅克·德·拉克勒泰尔(1888-1985)题词道:“这部作品的人物并没有钥匙,或者说一个人物有八把或十把钥匙。”(莫洛亚《追寻普鲁斯特》)所谓“粉衣女郎”即奥黛特的安排,应该也是运用这种手法的一例。奥黛特是絮比安的表妹,儿时曾被卖给英国富翁;嫁过克雷西伯爵,因婚姻失败而离异;做过画家艾尔斯蒂尔的模特,扮作半身男装的萨克里邦小姐;堕落为交际花“粉衣女郎”,出现在马塞尔外叔公的家里,相继有过多个情人;又经夏吕斯男爵牵线,认识并嫁给斯万;斯万死后,嫁为德·福什维尔夫人;又做了德·盖尔芒特公爵的情妇;是希尔贝特的母亲,圣卢小姐的外婆……“就像从穿粉红裙子的妇人算起有好几个斯万夫人一样,岁月惨淡无色的空间把她们一个个分隔开”(第七卷第285页),奥黛特的形象的确是随物赋形、层次丰富的。
然而,《追忆》这部以“时间”为主题的小说,在时间安排上又恰恰是极为模糊的。“这个主人公到底有多少年纪,我们始终都搞不清楚。”(周克希《与陈村聊普鲁斯特》)甚至普氏本人也是这样:“如同他书中的叙述者那样,他似乎没有确切的年龄。是孩子,还是少年?无人知道。”(莫洛亚《追寻普鲁斯特》)我们有理由怀疑,“粉衣女郎”即奥黛特这一安排,乃是普氏在建造《追忆》这座“大教堂”时阴差阳错地砌错了一块砖,在缝补《追忆》这条“连衣裙”时百密一疏打错了一块补丁,或者在给人物配钥匙时一时疏忽配错了一把钥匙,他在把自己儿时在外叔公家见到洛尔·海曼的实际经历转化为小说中的“粉衣女郎”情节,并把“粉衣女郎”设定为奥黛特,以增加奥黛特形象的丰富性和层次感时,无意中疏忽了其与小说本身的时间设定之间的凿枘。
二
马塞尔(小说叙述者与作者本人)一生都与《一千零一夜》有缘。小时候,在贡布雷莱奥妮姨妈家的餐厅里,就有成套画有《一千零一夜》故事的餐盘。“在贡布雷,我们的点心盘子上就有那样的画,阿里巴巴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第一卷第18页)“只有平底盘上才画有人物,我的姨妈每顿饭都要看着解闷。她戴上眼镜,辨认当天盘子上的人物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她一面看,一面微笑着说:‘很好,很好。”(第一卷第60页)即使马塞尔长大以后,对这些盘子还是念念不忘,很希望能夠再次见到。“(它们)使我忆起上面有《一千零一夜》故事的那些盛小炉点心的盘子。弗朗索瓦丝一天又一天地今天将《阿拉丁和神灯》,明天将《阿里巴巴》《睁眼睡觉的人》和《辛巴达携带全部宝物登上巴士拉船》送给姨母莱奥妮时,这些故事的‘臣民们真叫我的姨母开心透了。我真希望再见见这些碟子。”(第二卷第457页)这些画有《一千零一夜》故事的盘子,成了马塞尔长大后回顾的乡愁,也使他终生对《一千零一夜》爱不释手。“正是为了使自己脑中经常浮现出贡布雷的往事,让自己的身旁置放着美丽的彩绘小碟,我乐意重读《一千零一夜》。”(第四卷第223页)所以他母亲在他有一次过生日时,送了他《一千零一夜》的两种法译本,希望他读“干净的”删节本却又不敢说。
在《追忆》的这里那里,《一千零一夜》经常现身,显示了强大的影响。如另外过着奢华生活、出入于上流社会的斯万,被比作一头钻进藏宝洞的阿里巴巴:“当阿里巴巴一旦发觉周围已无人在场时,他会钻进珠宝辉映的山洞里去,谁也想不到洞里竟有那么多耀眼的宝贝。”(第一卷第18页)在一战期间,“我”感觉自己走在巴黎的街道上,就像置身于巴格达的哈里发:“在我想象中开始萦绕的不是德刚乃至德拉克洛瓦笔下的东方,而是我曾十分喜爱的《一千零一夜》中的古老东方;我渐渐走进这些网状的黑暗街道,不由得想起在巴格达的偏僻街区寻找艳遇的哈里发哈伦·赖世德。”(第七卷第118页)“我”在威尼斯也产生过同样的感觉:“傍晚我独个儿步出旅馆,在这座迷人的城市里徜徉,有时置身于一些我未到过的街区,好像《一千零一夜》中的某个人物。”(第六卷第221页)每当在战报中看到东方(中东)的地名,“我”就会联想到《一千零一夜》里出现的地方(第七卷第277页)。“我”所亲历的巴黎受虐狂故事,也变成了《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第七卷第140页)。甚至浆硬的餐巾引发的无意识回忆(《追忆》中四大无意识回忆之一),也被“我”比作《一千零一夜》里的神秘仪式:“我用他给我的餐巾擦了擦嘴巴,立即在我眼前呈现出又一个太虚幻境,犹如《一千零一夜》中的那位人物,无意中正好做完那种神秘仪式,于是一名只有他才能够看见的驯顺的精灵显身现形,随使准备把他送往遥远的地方。”(第七卷第173页)“我”还把自己日夜颠倒的作息习惯,挑灯夜战从事小说的写作,比作《一千零一夜》里的晚上讲故事:“白天我最多也只能做到尽量睡个觉。我要干活那也是在晚上。而我需要许许多多个晚上,也许成百,也许上千。我将生活在提心吊胆之中,早晨,当我搁笔中断我的叙述时,我不知道我命运的主宰、比谢里阿苏丹更严酷的主宰是否愿意延缓我的死亡判决,允许我在下一个夜晚继续写下去。”(第七卷第335页)在这些地方,作为小说叙述者的马塞尔,与作者可以看作同一个人。
但这些都还只是浅层次的影响,《一千零一夜》的深层次影响,主要是在文学传统方面。“我”的文学野心之一,是写出一部篇幅浩繁、包罗万象的巨著,就像大教堂或《一千零一夜》一样。“这倒不是因为我希图写出《一千零一夜》那样的书……虽说我不能没有反感地想象它将是一部与它们都不同的作品”(第七卷第335页),这些拗口的话所要表达的真实意思,其实就是“我想写出《一千零一夜》那样的书”,“我很想写得与《一千零一夜》一样”。当然“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主意,模仿在任何时候都是死路一条。“然而,犹如埃尔斯蒂尔·夏尔丹所说,只有抛开我们所爱的东西,才能把它重新做出来。这也许将是一部与《一千零一夜》一样长的书,但内容全然不同。当我们爱一部书爱得手不释卷时,我们无疑会希望写出些完全一样的东西来,然而我们必须牺牲当前的这种爱,不考虑我们的兴味所在,而去揣摩用不着我们的偏好并禁止我们考虑这些偏好的某个真实。我们只有遵循这个真实,才有机会遭遇被我们所抛开的东西,在忘掉它们的同时写下另一时代的《阿拉伯故事》或圣西门的《回忆录》。”(第七卷第335-336页)事实上普鲁斯特也正是这么做的,所以《追忆》成了另一部巨著,看上去与《一千零一夜》完全不同。不过,尽管他反复声明要抛开榜样,但我们仍有理由怀疑,他多多少少总是受过其影响的。那么,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影响?
我曾对《一千零一夜》的“框架结构”,也就是故事套故事的叙事结构,发生过兴趣,发现其叙事层次少则两层,多则四五层,大故事套中故事,中故事又套小故事,一个套一个讲开去,又一个套一个收回来(参见拙文《〈豆棚闲话〉:中国古典小说中的框架结构》,收入《中国古典文学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2019年);在《追忆》里,人物关系、故事情节也只是一个框架,普鲁斯特东搭黄埔西搭海,抓住一切线索和机会,把议论一层层说开去,又一层层收回来,正如《一千零一夜》的“框架结构”。比如第七卷《重现的时光》的后半部分,写马塞尔去盖尔芒特亲王府参加一场聚会,外在叙事线索只有“我乘上一辆车,以便前往盖尔芒特亲王府(第162页)……我在离盖尔芒特亲王夫人府不远的地方又下了车(第170页)……我怀着刚才说的绵绵愁思,走近盖尔芒特公馆的大院(第171页)……我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并且下决心今天要弄它个水落石出,一边步入盖尔芒特公馆……但是当我来到二楼的时候,一位膳食总管让我进一个毗邻餐厅的小书房客厅里稍候,要我等到那首正在演奏的乐曲告终(第172页)……此时,总管来对我说,第一个节目已经演完,我可以离开书房到客厅里去了(第218页)……我已从书房下楼,来到楼梯底下,一下子已身临大客厅(第220页)……”这从公馆外到客厅里的短短一段路,就走了近六十页四五万字(中文),其间作者发表了多少议论啊!尤其是等在小书房客厅里的那会儿,简直是在全面阐述自己的艺术主张。而这一切都被恰如其分地纳入一个框架中,也就是去盖尔芒特亲王府参加一场聚会。整部小说的叙事结构皆可作如是观。
所以,从表面上看,《追忆》与《一千零一夜》风马牛不相及,但仔细观察,二者的叙事结构却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这本书,情节有还是有的,就是宕开一笔的地方很多,一下子宕开,写很多很多東西……宕出去而且是在讲自己的想法,看上去游离于情节之外的想法。但这往往是他最出彩的地方。”(周克希《与陈村聊普鲁斯特》)不断宕开去又不断收回来,《追忆》的这种叙事结构,其实就来自《一千零一夜》那故事套故事的“框架结构”。只有《一千零一夜》才有这样的结构,或者说才有这样巨大的包容性,普氏幸运地找到了一个恰当范本。在这一意义上,普氏同时代法国小说家巴雷斯(1862-1923)的说法,即普氏是一个“门房里的阿拉伯故事讲述人”(莫洛亚《追寻普鲁斯特》),倒是一点都没错的。普氏就像一个法兰西的山鲁佐德,隐身于奥斯曼大街一百零二号的藏宝洞里,花了不止一千零一个夜晚,向全世界讲述包罗万象的现代“阿拉伯故事”,那个以“时间”为主题的人类心灵故事。
三
《追忆》的开头别出心裁,结尾或高潮也同样意味深长:它以一场聚会结束,主要角色悉数到场,他们的现状都有了交代。明眼人马上就会联想到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它以彼得堡与莫斯科的两场聚会开头,以此让小说主要角色悉数登场亮相。
“伯爵(或公爵)先生,假使您没有更重要的事情,并且假使赴可怜的病妇的晚会这个期望,不太使您感到怪异,则今晚七时至十时倘蒙您光临舍下,无任欢迎。安娜·涉莱尔”。托尔斯泰的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高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就以一八0五年七月某个晚上彼得堡的一场聚会开场了。小说的大幕在皇后的女官和心腹安娜·涉莱尔家徐徐拉开,小说中的部分主要人物依次出场,客厅里人渐渐多了起来,彼得堡最上流的显贵都来了:发西利·库拉根公爵、他美丽的女儿爱仑、他愚蠢的大儿子依包理特;依包理特介绍来的法国年轻人莫特马尔子爵;莫利奥神父;十岁就被送出国,二十岁刚从国外回来,初次出席国内聚会,魁伟、笨拙而肥胖的年轻人,别素号夫伯爵的私生子彼挨尔(男一号);库图索夫将军的副官、身材不高但极英俊的安德来·保尔康斯基公爵(男二号),他的妻子,年轻、美丽而矮胖的保尔康斯卡雅公爵夫人莉萨;想要向发西利公爵求情,把独生子保理斯调到禁卫军里去的德路别兹卡雅公爵夫人;还有虽未出场,却由出场人物给安排相亲的发西利公爵的小儿子阿那托尔,以及安德来·保尔康斯基公爵的妹妹玛丽亚……
紧接着是几天后莫斯科(托氏小说中经常上演彼得堡、莫斯科“双城记”,《安娜·卡列尼娜》也是这样)的另一场聚会,罗斯托夫家庆祝两个娜塔丽(母亲和小女儿)的命名日。“从早晨起,六马车载着贺客们到厨子街上全莫斯科闻名的罗斯托娃伯爵夫人的大房子,不断地来去。伯爵夫人和美丽的大女儿陪着前后不断的贺客们坐在客厅里。”小说中最重要的家族就此隆重登场:罗斯托夫伯爵和伯爵夫人、大儿子尼考拉、小儿子彼得、大女儿韦拉、小女儿娜塔莎(女一号)、甥女索尼亚;此外则还有前来祝贺的卡拉基娜及其女儿尤丽,被娜塔莎看作与韦拉一对的别尔格中尉,从彼得堡赶回来的德路别兹卡雅公爵夫人及其儿子保理斯等;因在彼得堡干了荒唐事而被驱逐到莫斯科来的彼挨尔,也出现在了罗斯托夫家的聚会上,并与娜塔莎跳了他俩的第一支舞……至此,小说主要角色悉数登场亮相,一部宏大的史诗开始上演了。
《追忆》第七卷《重现的时光》的结尾部分,写了盖尔芒特亲王家的一场聚会,把《追忆》中的主要角色,除了“来不了”的(已经去世或病入膏肓),都一一交代了其现状,凸显了小说的“时间”主题。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流逝(在小说中是二十年),所有的角色都已面目全非,衰老得仿佛“化了妆”,使马塞尔几乎认不出来,还以为这是一场化妆聚会。盖尔芒特亲王装上了一部白胡子,形容枯槁,只剩一把老骨头,甚至比枯骨还枯,双脚似乎穿着沉重的铅鞋,步履蹒跚;盖尔芒特公爵夫人虽风采依旧,头发染了色,但也已变成了老太婆,说起话来空洞无物;昔日的年轻人,小弗桑萨克脸上堆满了皱纹,老气横秋,夏特勒罗公爵变成了蓄着银白色唇髭的小老头,“小布洛克”变成了“老布洛克”,马塞尔的对头阿让库尔变成了四肢微颤的老叫化子,曾有十年时间几乎天天见面的一个老同学,变成了一个花白头发的胖子;马塞尔以前认识的一个少妇,现在白发苍苍,弓背缩肩,成了个凶狠相的老太婆;原先高个子的交际花德·纳索亲王夫人身形变瘦小了,看上去“一只脚已进了坟墓”;勒格朗丹变成了脸色苍白、神情沮丧、少言寡语的隐士,再也不会思辨敏捷地侃侃而谈了;康布尔梅先生脸上多了个硕大无朋的红色囊肿,使他的嘴巴、眼睛都无法完全睁开;红发的阿格里让特亲王变成了一个白发老翁;圣卢的情妇拉谢尔变成了一个污浊不堪、十分丑陋的陌生老婆子;圣卢夫人希尔贝特变成了越来越像她母亲的胖夫人;只有奥黛特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挑战着时间法则,依然那么美,带着胭脂红和雀斑梅开二度;而最让“我”感到不幸而难以接受的是,“我”也变得让人认不出来了,被别人看作老人,被人叫作“最老的老朋友”“老巴黎”……
不仅人物的外貌变得面目全非,时间也使社交界出现了神秘的变化。原来靠同性恋朋友供养的莫雷尔,现在俨然成了受人尊敬的社会贤达;原来在上流社会里不招人待见的无名小卒布洛克,现在成了才高八斗的才子,十年后还将成为“大师”;原来地位低下的妓女、圣卢的情妇拉谢尔,如今已成了红得发紫的女伶;而原来的名角拉贝玛,却风烛残年,癌症缠身,所有的客人,包括自己的女儿女婿,都跑到盖尔芒特亲王家去听拉谢尔朗诵缪塞、雨果和拉封丹的诗,却没人来光顾她举办的茶会;维尔迪兰夫人死了老公,经过德·杜拉斯公爵夫人的短暂过渡,上位为盖尔芒特亲王夫人,从而在圣日耳曼区地位显赫,使“我”贡布雷的乡亲们大吃一惊;然而同样在圣日耳曼区,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德·夏吕斯男爵貌似攻不破的地位早已失去了它们的不可侵犯性;盖尔芒特公爵夫人仍十分背时不幸,因为公爵虽已不再欺骗她,却迷恋上了德·福什维尔夫人,亦即斯万夫人奥黛特,这就降低了公爵夫人经常出入的社交圈的等级,也使得公爵的火气被奥黛特转移到了她身上;盖尔芒特公爵在最后一次恋情中重蹈覆辙,把他的情妇奥黛特软禁起来,这让“我”联想到自己对阿尔贝蒂娜的(变态的)爱,而“我”则不过是带着巨大的变异重复了斯万对奥黛特的(变态的)爱;不过老公爵其实早已雄风不再,反被昔日的交际花占去了上风,奥黛特在迟暮之年重又得到了一个不可一世的要人的供养,开始不顾自己在上流社会已经获得的地位,恢复了早先的“粉衣女郎”交际花的面貌,部分也是因为赌气要跟公爵夫人比个高低;马塞尔则已经写了一些文章,发表了一些论著,被奥黛特看成了著名作家,要向他倾吐斯万如果活着定将怒火万丈的风流艳史……唯一的例外可能是圣卢小姐,她不属于过去,而是属于未来,但仍担负了结束过去的使命,即让《追忆》这座大教堂的拱顶合拢。
就像这样,时间的流逝改变了一切,令所有的人物改头换面,戴上了一张张沟壑纵横的面孔,也让社交界的各种社会关系重新洗牌。而这一切,都是通过小说结尾的一場聚会呈现的。“在一片欢庆中,我很快感到这次聚会与我从前参加过的大不相同,它将对我带上特殊的色调,具有崭新的含义。”(第七卷第220页)托氏的聚会开始了小说与人生,普氏的聚会则结束了小说与人生。
可能是受了母亲的影响,普鲁斯特还是中学生时,就熟悉并欣赏托氏的小说(莫洛亚《追寻普鲁斯特》)。小说中在给阿尔贝蒂娜上文学课时,“我”以《战争与和平》为例,说明“两部小说会出现同一种场景”(第五卷第360页);此外,“我”还内行地谈到了托氏对陀思妥耶夫斯基有很多模仿(第五卷第363页)。通过将其小说开头的场景用于自己小说的结尾,普氏似乎在向托氏致敬。
四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写了一帮真假名士和诗人,到小说结束时,都已风流云散,渐渐消磨尽了。后生们谈起往事,难免隔靴搔痒,张冠李戴,以讹传讹;更有假冒内行的,还要自作聪明,聒聒而谈,振振有词。即如第五十四回“病佳人青楼算命? 呆名士妓馆献诗”中,丁言志乱话莺脰湖大会,便是一例:
那一日,(陈和尚)正拿着一本书在那里看,遇着他一个同伙的测字丁言志来看他。见他看这本书,因问道:“你这书是几时买的?”陈和尚道:“我才买来三四天。”丁言志道:“这是莺脰湖唱和的诗。当年胡三公子约了赵雪斋、景兰江、杨执中先生,匡超人、马纯上一班大名士,大会莺脰湖,分韵做诗。我还切记得赵雪斋先生是分的‘八齐。你看这起句‘湖如莺脰夕阳低,只消这一句,便将题目点出,以下就句句贴切,移不到别处宴会的题目上去了。”
其实莺脰湖大会乃娄家公子发起,胡三公子操办的则是西湖诗会;莺脰湖大会与会者为娄三公子、娄四公子、蘧公孙、牛布衣、杨执中父子、权勿用、张铁臂、陈和甫等九人,根本没有赵雪斋、景兰江、匡超人、马纯上什么事,后者参与的其实是西湖诗会(也是九人,实到八人),但杨执中、马纯上又不在其中;莺脰湖大会根本就没有分韵赋诗:“当下牛布衣吟诗,张铁臂击剑,陈和甫打哄说笑,伴着两公子的雍容尔雅,蘧公孙的俊俏风流,杨执中古貌古心,权勿用怪模怪样:真乃一时胜会。”(第十二回“名士大宴莺脰湖? 侠客虚设人头会”)西湖诗会才是分韵赋诗的,不过赵雪斋拈的是“四支”,卫体善拈的才是“八齐”(第十八回“约诗会名士携匡二? 访朋友书店会潘三”)。
陈和尚是陈和甫之子,从父亲那里听说过此事,便纠正丁言志之误。丁言志却不服,仍是强词夺理:
丁言志道:“依你这话,难道赵雪斋先生、景兰江先生的诗,都是别人假做的了?你想想,你可做得来?”陈和尚道:“你这话尤其不通!他们赵雪斋这些诗,是在西湖上做的,并不是莺脰湖那一会。”丁言志道:“他分明是说‘湖如莺脰,怎么说不是莺脰湖大会?”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所谓“笑谈”,其实多半是“乱弹”。作者在小说最后设此情节,与其说是为了刻画人物的可笑,毋宁说是为了表现物是人非,“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表现了一种世事沧桑之感。
在《追忆》结尾盖尔芒特亲王府的那场聚会上,人们回顾社交界往事,也开始瞎七搭八起来:
有人问一位望族出身的年轻人,关于希尔贝特的母亲她是不是知道些什么情况,这位少爷回答说,其实,她在人生的第一阶段曾经嫁给一个名字叫斯万的冒险家,不过,后来她又嫁给了社交界最知名的人物之一,福什维尔伯爵。(第七卷第255页)
这位社交界新人信口雌黄,满嘴胡言,如此否定斯万的风雅使“我”觉得实在骇人听闻,连“我”贡布雷的姑祖母都认为斯万堪与“公主们”来往,而福什维尔在当年的社交界是根本得不到接待的!
属于那个遥远年代的现实,再说也是毫无意义的现实已丢失殆尽,以致当有人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问起,希尔贝特在当松维尔的那块地产是不是她父亲德·福什维尔先生传给她的时候,有人回答说:“不是!那是她婆家给的。这一切全都是盖尔芒特家那边的事。当松维尔就在盖尔芒特附近。它原来归德·马桑特夫人、德·圣卢侯爵的母亲所有。只是它久已被抵押出去,所以它是赠予未婚新郎的财产,由德·福什维尔小姐把它赎了回来。”又有一次,为了向某人说明那个时代的才子是怎么一回事,我向他提起斯万,他却对我说:“噢,对了,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对我说起过几句关于他的话,他是您在公爵夫人家里认识的一位老先生,是不是?”(第七卷第303页)
实则当松维尔那块地产原本属于斯万家,与德·福什维尔或盖尔芒特家毫不相干,也没有抵押出去又赎回来之事;德·福什维尔也不是希尔贝特的父亲(尽管爱慕虚荣的希尔贝特竭力给人以这样的印象);而斯万原是“我”家的乡邻和世交,“我”从小就在贡布雷常常见到他,而并非在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家里结识的。
普鲁斯特感慨“时间的作用”让一切都面目全非,“人们随心所欲处理不再有人了解的过去的故事,就像讲述在谁都没有到过的地方所作的旅行”(第七卷第280页)。时间已经丢失殆尽,只有艺术才能把它找回。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中外两部文学名著在结尾处相似的“时间”意识和表现手法,令人兴味津津。
普鲁斯特生前曾每天给伽利玛写信,抱怨《追忆》某卷的发行量太少,巴黎的书店里都难觅踪影,然后作为对比,说“这本书被放在中国和日本的所有桌子上”,并谦虚地说“这却是部分的事实”(莫洛亚《追寻普鲁斯特》)。此时此刻,我很想告诉他,百年以后的今天,他的说法已得到证实,而且完全是事实。
谨以此文纪念《追忆似水年华》第二卷《在少女们身旁》出版一百周年暨中文全译本开始出版三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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