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私人侦探,叫马洛,雷蒙德·钱德勒创造了他。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老钱偏爱马洛,他身上就有老钱的影子,像老钱一样爱喝酒,爱管闲事,为友情着迷,为朋友两肋插刀。在爱情面前,马洛有些优柔寡断,但他知道什么是爱,当爱情来了的时候,也不糊涂。现实生活中,钱德勒就爱上了大他十八岁的女人,并娶回了家。相比老钱,马洛可没这样勇敢。
马洛出现在钱德勒的七部长篇小说和一部分短篇小说中。我更喜欢《漫长的告别》里的马洛。光是这个书名就有一种恒久而普遍的忧伤。从有了文明起,人类对告别这两个字就有着非同寻常的情结。为虚幻的荣誉,为存在过的爱情,为远走高飞的朋友,也为卷入的各种是非。漫长的意义正在于告而不别,因为发生过的事情,变作记忆以后无法被彻底删除,它们总是略隐略显,时常冒头,扰乱人心。还有就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作为侦探,马洛谈不上神机妙算,钱德勒将他看作半个酒鬼。马洛喝过的“螺丝起子”(一种鸡尾酒),比他破过的案子要多。马洛见过的女人,也比他破过的案子要多。马洛交过的朋友,当然同样比他破过的案子要多。就是这样。
一
我第一次看见特里·伦诺克斯时,他喝醉了,坐在舞者酒吧露台外的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上。……我再次见到他,是感恩节的那个礼拜。
这是《漫长的告别》的开头,并不像我们习惯的犯罪小说那样抛出一起凶杀案。钱德勒开篇就写私家侦探马洛,捡了一个醉鬼伦诺克斯,然后成为朋友,一起喝着“螺丝起子”,聊着天。就是这个酒鬼般的家伙,后来利用了马洛,背叛了友情,让朋友间极具意味的告别一词失去了意义。
如果不是基于对硬汉派侦探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的信任,很多人会很诧异,并质疑犯罪小说这样开始的必要性。然而,案件不过是钱德勒的壳子,钱德勒真正要表达的,与那些大作家要表达的处于同一层次。如此缓慢而又有耐心的进入,让故事时间与叙述时间完美地错开,正如钱德勒耐心地展示小说人物的理想生活,会令人不由自主地跌入他的叙述语境,甚至沉迷于案件之外的小说段落而不自知。钱德勒毫不在乎这是不是类型小说的典型写法,他并不急着挑起读者的欲望。对于五十岁才写出第一部长篇小说《长眠不醒》的钱德勒来说,读者在他心中到底有多重要几乎是个谜。
私家侦探马洛,一个四十多岁稍显邋遢的男人,基本上不务正业,见过繁花似锦,也曾潦倒落魄。而今人到中年,对未来的生活,马洛不再抱有多大的希望,也谈不上绝望,渐渐明白自己想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更清楚自己过不了哪一种生活。钱德勒深情地赋予这个小说人物以鲜活的生命和完整的人格。马洛身上,闪耀着钱德勒本人的性情,孤僻又热切的内心。小说中有一段关于马洛的爱好,极具抒情意味。
我喜欢酒吧开门准备做生意的时候。那个时间屋里的空气还凉爽干净,样样东西都亮晶晶的,酒保最后一次照镜子,看领带有没有歪,头发梳得平不平。
我喜欢吧台后面整洁的酒瓶、发亮迷人的玻璃杯和那份期待。我喜欢看人黄昏时喝第一杯酒,放在干净的垫子上,还在旁边放一张折好的小餐巾。我喜欢慢慢品尝。
在安静的酒吧喝晚上第一杯安静的酒—妙极了。
是的,喝晚上第一杯安静的酒,真是妙极了。一个如此会体验生活的人,恰恰是洞悉了生活真相的人。钱德勒将自己完全代入到马洛身上。
马洛爱喝酒,不爱吵闹,酒吧刚开始做生意时的黄昏,正是他喜欢的时间,明暗之间的时间。作为一个被自在独立的生活惯坏了的中年人,马洛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且慢,别急着歌颂所谓自知的人,有时候过于自知不见得就好。这样的人多半行事孤僻,也孤独,缺乏足够的热情,随波逐流,甚至对当下的生活感到虚无。孤僻的人不完全排斥热闹,他只是需要恰到好处的热闹。孤僻的人内心是无所求的,却也不拒绝来自外界的问候。中年马洛的心态和状态,切合了许多深尝过生活酸甜苦辣的人,所谓有故事的人就是这个样子。
同样是酒,在马洛的自白中,这是第一杯安静的酒,作为一个文学意象,酒也就变得不同寻常。安静用来形容酒,且是黄昏间的第一杯,酒由此被人格化,喝酒的人比酒本身更加耀眼,在这一刻时间变得缓慢。缓慢,让事物慢下来,是钱德勒惯用的小说手法,在缓慢中呈现出事物本该有的光泽,让人慢慢品尝和感受。酒吧开门前的这段时间,被钱德勒写得如此富有诗意。这是一个有着雄心和骄傲的小说家的写作能力。气氛和节奏都是叙述者马洛的,小说家钱德勒赋予了马洛审美趣味。我喜欢有能力让时间慢下来的小说家,缓慢的时间能照亮周围的事物,细节得以绽放得纤毫毕现。第一杯酒时的黄昏,显然是短暂的,由于被钱德勒捕捉到,被文字描绘,变得独立,也变得不再短暂。
一个爱喝酒的侦探,对喝酒时间还有讲究的侦探,这与破案有什么关系?没有關系,与案件没有关系,只与马洛本人有关系。总有一些小说家会自作聪明地给小说人物增加一点嗜好和特征,譬如有固定的习惯动作,有习惯的生活方式,耸个肩,歪个脖子,或者不爱穿袜子,睡觉不爱用枕头,可以毫不客气地归为毫无意义的嗜好与动作。马洛的爱喝酒是马洛的事,是钱德勒的私心,也是钱德勒小说的一部分。根本上,钱德勒就没想着写一个案件,他只想写一个人,这个人叫马洛,碰巧是一个私家侦探。
或许我们都想拥有一个马洛一样的朋友,可以时不时地喝一杯,譬如大名鼎鼎的“螺丝起子”,可以一起“撸串”,可以一起喝酒,可以倾听我们满腔废话,可以放心地托付,可以不告而别。像马洛这样清醒的人,从来只有自愿地上当受骗,自愿地被当作傻瓜。事实常常是,马洛当他是朋友,对方却未必这样想。所谓朋友,不过是可以随时被忽略、忘记,乃至被利用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假装的朋友大概也不少吧!
他就像你在船上认识的人,彼此很熟,其实一点儿都不了解。他走得也像那种人,在码头道别:“老朋友,我们要常联络啊。”明知你不会他也不会主动联络。
那些看上去豁达的告别,我们都知道是装出来的。哪怕是被欺骗,是被愚弄,是被利用,离别之后,依然念念不忘。不求获得回报,是马洛的内心所想,因此作为补偿,马洛的豁达和伤感如期而至。被辜负的马洛,被辜负的友情,被辜负的善意。我大概永远忘不掉这本书,忘不掉钱德勒的这句话。马洛说:“友谊还在时倒不错。别了,朋友。我不说再见。我在它还有意义的时候说过了。”
在被辜负的友谊中,告别已失去了意义。
那在被辜负的爱情中呢?
二
作为一个近乎歇斯底里的细节主义者,我几乎忘却了小说讲了怎样的案件故事,却记住了小说主角马洛遭遇的一段爱情。与其说这本书写了一个谋杀故事,不如说钱德勒写了一段爱情故事。这段爱情自然也有钱德勒自己的影子。
马洛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多金,三十六岁,离过一次婚,正在准备离第二次。一番缠绵之后,对方提出嫁给他。马洛温柔地拒绝了,原因有几个,一是他自己习惯了独立的生活,对两个人一起生活有些惧怕,这多少有点像托辞。第二是他认为于对方而言,这段感情只是一段小插曲。第一次离婚是个艰难的选择,在那之后,离婚就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了。马洛不愿意作为无足轻重的插曲,如果是主题曲,马洛也许就答应了。第三,据他观察,一百对夫妻当中大概能有一对神仙眷侣,剩下的都只是努力在维持婚姻。对长久的婚姻马洛没有信心。
马洛以轻巧又自嘲的方式,结束了这段插曲。不受伤害的方式就是不让它开始。侦探的职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马洛的生活观以及爱情观,见过了劳燕分飞,见多了无爱的婚姻,也见多了有情人的反目成仇,马洛对爱和婚姻缺乏信心。面对这个骄傲的漂亮女人,马洛还说过一番酸溜溜的话:
十年后,你或许会在街上与我擦肩而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在哪里见过我—假使你还能注意到我的话。
这句话无比沮丧,只有深陷恋爱中的人才讲得出这样欲盖弥彰的情话,明明是爱,却又装作无所谓。马洛就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长久以来的自尊和对人性的了解,使得他面对这个已经爱上的女人,不敢靠近,不敢尝试,似乎也难以承受可能的失败,马洛逃避了这段情感。再沉稳的人也控制不住自己不去爱上一个人,然而成熟的人更知道,对于自己得不到的,只能好好说一声再见。告别,不是为了以后想见,真的是知道以后不会再见。
我们道声再见。我目送出租车消失。我回到台阶上,走进浴室,把床铺整个弄乱重新铺。其中一个枕头上有一根浅黑色长发。我的胃里好像沉着一块重重的铅……告别就是死去一点点。
“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这一句实在动人。一直在想该怎么翻译这句话呢?告别就是死去一点点,或者翻译成:每一次道别,就是走近死亡一小步。其实直译本身就很美。有很多告别,就真的成了永别。是不是有时候不告而别更能保持一点完整?对马洛来说,爱过就是爱过,爱是否就要朝夕相处?就要以婚姻的形式加以固定?他的决定没有大到完全改变自己。这是中年人的不幸,年过不惑的男人,要么就炙热如初,要么就灰心淡然。婚姻并不保险,在大多数侦探小说中,婚姻不仅不保险,甚至还很危险。
钱德勒爱上了一个大他十八岁的已婚女人,女方离婚后,两人生活在一起,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看上去美好的爱,延续到了婚姻,激情变成了日常。钱德勒后来经历的婚姻折磨之痛也只有钱德勒知道。两人似乎都没有勇气结束这段婚姻和感情。从马洛的决定来说,他同样没有能力去承受一段感情最终的破碎,唯有在爱情开始盛开时转身。作为读者,我并不喜欢马洛这一点,这个多少有些自负、自恋的中年人,是钱德勒身上的部分影子在表演。但我承认,钱德勒是对的,马洛也是对的,保持爱的方式不是想尽办法保鲜,而后等待爱之花慢慢枯萎,最终凋零,这实在过于残忍。在最美的时间,剪断它也是爱的一种。
钱德勒是有心的,在写这段感情时,小说家几乎忘记了马洛是干什么的,破解案件之谜可以随时被搁置不谈,说到底,被一个多金的、性感的、勇敢的女人爱上,是一种文艺梦想。这样的女人有吗?当然有,只是马洛遇上的概率太低。读者想看到圆满的结局,钱德勒知道没有结局,于是两人相互告了别,各自离去。
三
村上春树是雷蒙德·钱德勒的忠粉。
如果读过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就会对村上春树在《刺杀骑士团长》中的枝蔓写法见怪不怪了。村上沉迷于写一个物件,譬如一辆车、一张黑胶唱片,抑或一道菜、一幅画,这些都可以从钱德勒这里找到来处。村上相信文字的魔力,比如用音符可以描绘出一把扫帚的样子。村上习得了钱德勒的方法,但对于为何迷恋细写一件物件,并没有钱德勒那么清晰。
钱德勒的枝蔓和离题别有用心,他并不是无意识地放任笔法。老钱在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枯燥”的描写:我匆匆在浴室洗漱一番,回来的时候计时器的铃声正好响起。我关了火,把咖啡壶放在桌面的一块草垫上。
这段描写太细致,简直到了任性的地步,这似乎并不符合小说该有的简洁,至少小说细节不是这样呈现的。当然,大部分读者对此无所谓,轻轻一扫就过去了。不愿意动脑筋的读者实在太多,在习惯被故事牽着走的今天,哪怕一点点耐心都变得稀有。狡猾的钱德勒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犯忌般地进行了一个小说家本不该有的自我解说,哪怕为此可能遭受指责,但一切都是值得的,他说清楚了一个极重要的小说问题:
我为什么要说得这么详细呢?因为紧张的气氛使得每一件小事都像表演,像一个明显又重要的动作。那是极为敏感的一刻,你所有不自觉的动作无论多么熟悉,多么习惯,都成为意志之下彼此分离的举止。你就像一个患了小儿麻痹之后学走路的人。没有一件事是顺理成章的,绝对没有。
我服膺这样的解读。神一般的叙述者开口在言说。钱德勒几乎在示范一种写作方法,在什么情况下细节允许被无限地重视?只有在紧张的情况下,时间才会变得漫长,细节才会得以充分展现;特别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的动作会变形,原本自觉的动作被赋予了不自觉的动机。以此打量当代小说,你会发现有的小说家根本不知其为何物,以自以为是充满才华实则无知的方式对待细节。看似毫无关联的细节,并不是真的没有关系,否则就变成无意义的堆砌。细节变成意外的紧张,让动作和发出动作的人意识到了时间的存在,分神的同时试图集中精力去表达。
同样地,钱德勒也在示范一种有效的阅读方法,如何去捕捉意志之下分离的表演,看一段描写,观察一个人的表情,乃至看一段现场演出,用钱德勒的方法都可以看出。如何去读懂一个作家埋藏的引线和炸雷,如果他有能力埋雷的话。钱德勒的解读要提醒的,正是被未经训练的读者所错过的风景。如果没有意识到这种紧张的境况,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滑过这段话,被情节携带着朝前奔走。当阅读的愉悦被情节所左右时,钱德勒看不过去了。
这就是钱德勒,他知道很多人不会注意到这些,于是他自己索性说了出来。他真正迷恋的正是这些充满张力的瞬间,不是短暂的瞬间,而是漫长的瞬间。钱德勒将叙述者停了下来,变作解说员,重新解释刚才的动作所包含的意义。额外的收获在于,我们在回过头去重读刚才的段落时,得到的不止是认可和醒悟,而是在钱德勒的提醒中感受到了其他的内容,可能是与上一段无关的信息,即以往的习惯在意志之下变得分離后,即便像往常一样行事,也变得不太自然。这就是表演的秘密。
真的喝一杯水,和表演喝一杯水,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区别在哪里?喝一杯水不见得有额外的信息,喝就是了。表演喝一杯水则有附着的信息,譬如为什么会在此时喝一杯水,以及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该怎样去喝一杯水。如果说没有一件事是顺理成章的话,那意味着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如何去分辨表演和真实的界限。这才是文学的事情。表演的意义正在于将无意识的日常变成有意识的日常,有意识地去生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是自信的钱德勒,对文字所能达到的效应边界颇为自信。想起当年钱德勒在好莱坞写电影剧本时,给他打下手的是日后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福克纳。现在难以理解,桀骜不驯的福克纳当年怎么肯给别人当助手。没什么复杂的,电影是对白的艺术,谁会写对白谁就是电影的宠儿。钱德勒在写人物对白以及呈现某一刻并照亮这一刻方面很有一套,相对而言福克纳并不善此道。钱德勒的人物对白,常以答非所问却又意在其中的方式推进,在错位中生成对话的纵深感,置换为电影语言,具有相当的表演空间,对电影演员和导演来说有发挥的空间。钱德勒就是大手笔,有随手点石成金的本事。给钱德勒当助手,福克纳一点儿都不跌份。
钱德勒在从事写作之前,在一家石油企业做事,工作稳定,收入不菲,就是爱喝酒。加上感情上的动荡,钱德勒终于喝多了,误了事情,把工作也喝没了。为了生存,他才开始写侦探小说,一开始写的多是短篇小说。一个人生活状态不好时,创造出来的小说人物自然沾满小说家的习性,譬如总是爱喝上两杯。钱德勒本质上就是一个酒鬼。第一部长篇小说《长眠不醒》出版时,钱德勒已经五十岁了。这个年纪的小说家,即便为了赚钱,也不肯完全写与自己无关的东西。马洛形象的动人,在于他就是钱德勒本身形象的折射。于是在钱德勒的小说中,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捕捉到许多闪闪发光的洞见,譬如关于报纸这个行当,借着媒体大亨的嘴巴,钱德勒告诉我们,所有的新闻媒体本质上都是生意,新闻理想也是生意的一部分。金钱的腐蚀性并不仅仅体现在钱能买到人们所需要的大部分东西,而在于钱自身会有回环的逻辑,在品质和工业化的进程中,钱让人们的审美开始趋同,本来参差不齐的生活正在变得一样。还有就是关于友情和爱情的言论,比如“说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这都是小说家自己的觉悟,在小说中得以释放,也得以妥帖地安放。关于个人洞见和私人阅历如何在小说中完美地插入,钱德勒展示了很好的夹带私货的本事。
必须说到尊严,就像钱德勒在小说中强调的,大部分人的一生得用一半的精力,去保护不存在的尊严。这多少显得有些虚无的言论,并不是钱德勒的虚张声势。从小说家的自身生活来说,尊严的获得和流失一样容易。未写小说之前,钱德勒是一个受人尊敬的人物。酗酒之后,钱德勒一文不值。即便他的小说获得了很多文学大咖的推崇,那也是年过半百之后的事情。在《漫长的告别》中,普通人的尊严几乎像虚构的意义一样令人察觉不到。马洛就是如此。面对爱情时的柔弱,并不完全是因为马洛举棋不定,而是由于马洛内心深层次的自卑,只不过马洛成功地用自嘲进行了掩盖。一个私家侦探,孤独的,没什么进账的侦探,在尊严面前失守许久了。有趣的事情在于,尊严的重要性似乎也是虚假的一种。世间真有尊严这回事吗?毕生忙碌,努力遮掩,终归于一场虚空。钱德勒的虚无来源于他自身生活的不平静。
当马洛对人侃侃而谈时,我几乎不能辨别马洛所言是真的,还是一种表演。我知道马洛的经验足够支撑他的自负,钱德勒也是。这个活在酒精和传奇中的男人,晚期作品颇为单调,那不是技术的老旧和陨落,而是激情的消退。钱德勒没有私房话要说了,该说的都说完了,再说就是重复啰嗦了。还能再说什么?如果故事本身已经不能刺激钱德勒多说几句,那马洛也就蔫了。小说家的观念都在那多余的闲话中,一个不再爱说闲话的小说人物,或许是一个合格的角色,但不会是一个可爱的形象。小说家创作力的衰退,就是从不再爱说闲话开始。生命激情的消退就是这样,依然如此,没什么好多说的。所以当我读到钱德勒亲自示范为什么要那样写一段“枯燥”的描述时,我难掩激动,那证明小说家的活力还在,激情还在,生活的热情还在,面对世界发言的冲动还在。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
当一个人终于知道所谓尊严这回事也是自我虚构的或者被社会所虚构的时候,他就会活得越来越随性。钱德勒和马洛走过的路,是大多数人终将走过的路,普遍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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