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中午在河边散步,看见前面围了一堆人,指指点点很激动的样子,还在不停地拍照。我赶紧凑了过去。但见数米之遥,一只巨大的红尾鹰(red-tail hawk)站在人行道边很低的台阶上,与行人从容对视。它一爪着地,另一爪却是踩在一只兔子身上。兔子与鹰大小差不多,一动不动,可能刚刚咽了气。我从未跟鹰这么近距离接触过,只觉得它两眼深邃,似乎流露出一种自信和得意。
红尾鹰在美国东北部很常见,开车出城一上高速,不时就能看见一只或两只在高空中盘旋。画布般的蓝天白云,顿时变得生动了。鹰之翱翔,优美轻盈,悠哉高远,完全没有“宿鸟归飞急”、翅膀扇个不停的那种仓促,令人向往,發人遐想。最近,《海伦的苍鹰》一书,经印第安纳大学教授、好友刘建先生翻译,在国内出版。这个书名立即就勾起了我的兴致;打开书前,又得知这是一个驯鹰的故事,联想到小时候读得荡气回肠的《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期盼之情更添一分。
作者海伦·麦克唐纳本是英国剑桥大学文学专业的学者,为了走出突如其来的丧父之痛,领养了一只小苍鹰(goshawk),取名梅贝尔。这本书记载了她把梅贝尔训练成猎鹰的过程、对父亲的追思和对亲情友情的重新认识。以写亚瑟王幻想小说系列成名的英国作家T. H. 怀特也曾是驯鹰人。海伦从这个角度对他的生平和写作进行了分析,所以这本书还是一部独特的怀特传记。《海伦的苍鹰》于二○一四年出版,旋即成为英美两国的畅销书,并于当年获得BBC的塞缪尔·约翰逊奖。
驯鹰这个主题显示了海伦与众不同,甚至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个性。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学者,拳头上站立着一只苍鹰,在剑桥大学城里到处转,本身就是奇景。旁人一眼瞥见,恐怕都有一种穿越的感觉,或说是幻觉,因为时光回溯,携鹰同行的人虽然不稀罕,但百分之百都是男人。海伦当然明白,这样的行径,是把自己彻底“暴露了”,并且边缘化了:
同时我也意识到,这些天来,当我带着梅贝尔外出散步时,走上前来和我们打招呼聊天的人都是局外人。小孩子、十几岁的游手好闲的少年、无家可归的人、外国留学生、游客、醉鬼、度假的人。
但她自小迷恋鹰隼,并热衷于学习驯鹰,时与猛禽近距离相处,而与普通人在心理上渐行渐远。这早就是她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不过因受父亲突然病逝的打击,这个真实的自我浮出了表面。
心理和行为如此与众不同,海伦习惯独处,勤于反思,见解多是“旁观者清”,独辟蹊径而耐人寻味。当一只病怏怏的小兔趴在路边时,旁人虽然关心着急却束手无策。海伦等他们走开后,“伸过手,硬起心肠,结束了它的痛苦”。在海伦眼里,现代人过的是一种人造生活,早已对真实的生与死陌生,只知道“受到保护的、可以远远地欣赏的大自然”。基于此,她我行我素,并不接受后者对她驯鹰行为的质疑和评头论足。
比如我自己。多年来,在潜移默化之中,我对人与野生动物应该如何相处的观念已经完全变化,对驯鹰细节的描述产生了预想不到的强烈抵触情绪。阅读中,我会不时联想到那只不期而遇的红尾鹰,无法也不忍把它“自信得意”的神情与“脚带”“头套”这些驯鹰必不可少的、束缚其身体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但如果读者自己根本没有,或者能够克服这样那样的负面情绪,就能理解海伦眼里的大自然与可“远远地欣赏”的大自然有何不同,前者是多么普通因此也更“自然”。原来,观察苍鹰的最佳去处,并非杳无人烟的仙境,而是仅离繁忙剑桥几十里之远的一个废弃荒地;原来,早已在英国灭种的苍鹰,正是因为多年来驯鹰人有意识地“驯一放一”,才得以“重返家园”;原来,就在美国最东北部的缅因州,当地人仍然驯鹰打猎,甚至就在院落里小镇上。思来想去,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更积极更“入世”的态度:人不仅是旅游观光者,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毁坏了自然,但也在努力修复她……真正的爱鹰之人,绝不会止于遥望它在蓝天上的剪影。
驯鹰文化在英国源远流长,曾经是最受推崇的贵族运动之一,海伦自然而然把自己看作历史的传承者,带着苍鹰漫山遍野地追逐飞禽野兔,她当然又对足下的土地森林了如指掌,充满感情。但关于人对故乡的依恋及民族认同感,她的观点是具有警示性的,发人深省:
那种白垩崇拜是建立在一种假设之上的。这种假设认为我们与这片景观有一种天然的本能性的联系,让我们有一种归属感,而这种归属感直接打动我们内心吾土吾民的情怀,通过想象出来的世系渊源获得验证。这些白垩丘陵包含人文、民族和自然的历史。直到再长大一些,我才意识到这些有关白垩崇拜的神话传说是有伤害性的。它们抹杀了其他文化和历史,以及热爱这块土地并在这里生息劳作的人们的真实生活。它们悄无声息地把我们引向黑暗。
驯鹰是海伦一生的激情,是该书的主题;而难以排解的丧父之痛,定下了这部回忆录的感情基调。父亲是一个小有成就的摄影师,海伦心目中的支柱,更是她的知音:一个迷恋苍鹰,一个热爱飞机。父亲走后,海伦陷入严重的抑郁之中,很长时间都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驯养梅贝尔,其实是她自救的办法。她试图把对父亲的思念转化成对幼鹰的爱和依赖,为自己编织一条新的牢固的感情纽带。驯鹰也是海伦成熟起来,甚至可以说是起死回生的转折。她因为极度悲伤,要逃避到大自然中,逃避到鹰的世界里;但最终,又回到人间,并重新拾起友情、亲情,因为她认识到“世上没有大自然不能治愈的忧伤”是一个“令人陶醉但却非常危险的谎言”,因为人的“手是要由其他的手握住的,手不应该是专门为鹰做栖架的。荒野不是治愈人类灵魂的灵丹妙药”。
驯鹰和思父这两个方面,都以海伦自己为中心展开。为怀特立传,使作者逐渐走出自我,把注意力和同情心转移到他人身上。这还是一个驯鹰的故事:怀特如何训练他的第一只苍鹰。通过对这个故事的详细分析,海伦把一个受尽情感煎熬的天才写活了,也为怀特的成名作《永恒之王》提供了一个精彩的注解。怀特版的亚瑟王传奇依然广为流传,我第一次知道这个故事,是在小学生的圣诞演出里,小亚瑟从巨石里拔出长剑时,全场欢声雷动。海伦遇见过一个退役的U2飞行员,他在高空独自执行任务时,往返途中就以一本《永恒之王》为伴。一九三九年出版的该系列第一部《石中剑》,还在二○一四年获得了世界科幻协会授予的雨果回顾奖(75年)。
说起来,驯鹰或驯鹰故事在英国仍然相当流行。二○一四年还出版了另外一本很受欢迎的小书,叫《喜欢伫立在恺撒塑像头上的猫头鹰》。作者马丁·温德罗是一个军事历史学家,在伦敦公寓里养了一只猫头鹰“咕哝”为伴。虽然他也驯鹰,但下决心把咕哝当朋友,不束缚,不驯化,不勉强它做任何事。咕哝是书里独一无二的明星,马丁只是她的忠实跟班。故事温馨、有趣、低调、幽默。读起来轻松愉悦,但没有《海伦的苍鹰》那么复杂、多层次、促人思考。今年年初,《射雕英雄传》英译版也在英国首次发行了,据说一周即告售罄。
此文中引用的段落都来自刘建先生的译本。驯鹰题材偏僻复杂,海伦又是研究文学的,这本书的内容涵盖了历史、文学和动植物学,翻译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没有深厚的人文学识和扎实的英文基础难以胜任。而这本译著不仅内容表达准确,还把海伦略为絮絮叨叨的口吻、喜欢“掉书袋”的叙述风格也传递出来了。
书翻完,我熟悉了鹰的习性,对鹰在感情上尤觉亲近。从此往后,再见飞鹰翱翔时,定会想起海伦的苍鹰来。海伦说,鹰一直未被驯化,因此是不朽的,“我们今天放飞的鹰和五千年前的鹰几乎完全一样。文明社会有兴有亡,鹰却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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