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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人”沈从文

时间:2023/11/9 作者: 书城 热度: 13086
邓安庆

  二○一四年张新颖的《沈从文的后半生》出版,引发了新一轮的“沈从文热”,此书着墨于沈从文一九四八年到一九八八年四十年的后半生,生动详实地展现了沈从文内心之惶然,之挣扎,之坚韧,读完百味杂陈。二○一八年初,《沈从文的前半生》问世。其实在此之前,市面上已经有了几种沈从文传记,张新颖为何还要写?在本书的《说明》中,他回答了这个问题:“后半生重新‘照见了前半生,对后半生有了相对充分的了解之后,回头再看前半生,会见出新的气象,产生新的理解。我抑制不了冲动,试写《沈从文的前半生》。”而我们也凭借这本书,得以了解沈从文前半生(1902-1948)的生命历程与内心世界。沈从文(1902-1988)

  在此书中,我第一次知道沈从文与胡适有很深的交集。胡适任中国公学校长时,曾聘请沈从文来学校教书。而那个时代文人的脸,我喜欢的两张,恰恰一张是胡适的,另一张是沈从文的。胡适的脸,从小到老,都是好看得很,书生的清俊儒雅,形容他再合适不过;而沈从文的脸,有个蜕变的过程。我记得他年少时的一张照片,短发竖起,颧骨下收,眼神尤其叫人难忘,冷峻突兀,似乎有很重的心思,至少让看的人觉得他是不开心的。再看他结婚后的那些照片,那种来自湘西乡村少年的野性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带着圆框眼镜恬静的微笑,俨然是个清秀的书生了。再到老,白发稀疏,脸型圆圆,笑容带着历经沧桑后的慈祥安静。从少年的冷峻到成年的温润再到晚年的慈祥,脸型的变化上能看出世事留下的痕迹。这是一个逐渐蜕变的过程。从《沈从文的前半生》到《沈从文的后半生》,我们能够比较清晰地看到这个蜕变的轨迹。

  一九三二年,沈从文出版了《从文自传》。在该书中看他写自己在凤凰的那些年少时光,记忆斑驳陆离。他写自己去上学,“到了溪边,有时候溪中涨了小小的水,就把裤管高卷,书篮顶在头上,一只手扶着,一只手照料裤子,在沿了城根流去的溪水中走去,直到水深齐膝处为止”。写他喜欢下雨天,“我最欢喜天上落雨,一落了小雨,若脚下穿的是布鞋,即或天气正当十冬腊月,我也可以用恐怕湿却鞋袜为辞,有理由即刻脱下鞋袜赤脚在街上走路”。写他喜欢蟋蟀,“若在四月落了点小雨,山地里、田膛上各处都是蟋蟀声音,真使人心花怒放。在这些時节,我便觉得学校真没有意思,简直坐不住,总得想方设法逃学上山去捉蟋蟀……”这都是日后回忆起来最天真烂漫的时刻,无忧忧虑,全然不用考虑生活、时代、家庭、战争。

  但自传奇特的地方是,极美丽的事物与极野蛮的混杂在一起。沈从文写到上学路上,“从杀人处走过,昨天杀的人还没有收尸,一定已被野狗把尸首咬碎或拖到小溪中去了,就走过去看看那个糜碎了的尸体,或拾起一块小小石头,在那个污秽的头颅上敲打一下,或用一木棍去戳戳,看看会动不动。若还有野狗在那里争夺,就预先拾了许多石头放在书篮里,随手一一向野狗抛掷,不再过去,只远远地看看,就走开了”。沈从文写起来极其平和,这样的场景在他的童年司空见惯,无人讶异,只当是与己无关的有趣场景罢了。然而我们读到这段时,遥想野狗撕裂尸体这样的场景,不免脊梁骨发凉。他还看杀牛,“在南门河滩方面我还可以看一阵杀牛,机会好时恰好正看到那老实可怜畜牲放倒的情形,因为每天可以看一点点,杀牛的手续同牛内脏的位置,不久也就被我完全弄清楚了”。

  在沈从文日后的作品中,我们时常能感受到“惊人的美丽”与“骇人的蛮荒”融洽地统一在一起。这是他从自身的生活场景中提炼出的美学,人世既有欢乐幸福之时,也有无奈悲哀之时,但人物的场景都在未曾破坏的大美天地之间。喜欢落雨、蟋蟀、赤脚,这些赤子之心未曾有变;然而也有变化的时候,对于那些小时候司空见惯的死人场景,他不再会像孩童之时那样旁观看热闹,而是慢慢能理解那一个个死去的人。有理解,便有深切的痛苦。这些痛苦为此直接地在文字中显现出来,渗透到他的小说之中。我们读着读着,像是有冰凉的雾气一般,慢慢皮肤上感觉到凄冷。小说对于小说家来说,有时候会起到保护的作用。有些经历,直接面对它,与它“肉搏”,会受到伤害。但幸好有文字,像是一层保护层,既可以从动荡不安的生活中吸纳养分转换成小说,又可以从容地沉浸其中而不受损伤。我想沈从文的脸从冷峻到温润,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找到适合他表达的媒介,那种淤积在心中的美丑善恶混杂之事,都可以透过文字释放出来。

  沈从文在自传的后面写到自己想去北京读书,从军需处取了二十七块钱:

  把自己那点简单行李,同一个瘦小的身体,搁到那排车上去,很可笑地让这运货排车把我拖进了北京西河沿一家小客店,在旅客簿上写下—

  沈从文年二十岁学生湖南凤凰县人

  便开始进到一个使我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

  每每读到此,心里都是一阵感慨。这“学不尽的人生”漫长而纠结,而沈从文那张冷峻的少年脸庞历经蜕变,从此隐没在他生命和文字之后。

  可以说去北京,是沈从文从少年跨入青年的关键一步。沈从文当过大兵,跟随陈渠珍走过不同地方。照理说,一个人在军队里会变得刚强勇猛,但沈从文却没有。因为识字且书法好,做的多是文职。他眼见了混乱的时局和各色的人生,社会是他的老师,让他吸取了各种书本之中学不来的“杂学”。他终究没成为大兵,却成了文人,年轻时代发表出版的作品数量蔚为可观,收入却总不足,可以说是窘迫潦倒。在《沈从文的前半生》中,我们可以看见这样一个穷愁不已、满腹牢骚、自伤自怜的青年沈从文。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极为陌生的沈从文。我们所熟悉的是那个写出《湘行散记》《萧萧》《丈夫》《边城》的沈从文,对于自然亲近而热爱,在心境上冲淡而深情。但现实生活中,他年轻时代在北京求学失败,以写稿为生,经常穷得没饭吃,只能去别人那里蹭饭。心情上压抑,生活中憋屈,总是感觉别人瞧不上他,别人对他的好他也不能坦然接受,总是多疑多虑。后去上海,母亲不能去医院看病,妹妹学费也拖欠,“我生了一整天的气。在生自己无用的气中,日子是一天又过去了”。才二十几岁的他,就已经开始感叹自己老了。

  晚年沈从文

  但与此同时,我也不得不感叹青年沈从文的幸运—沈从文能够进入文坛,得到徐志摩、林宰平、杨振声等人的关心和帮助,尤其是徐志摩,不仅鼓励和支持沈从文写作,也为他的工作操心。两者的友谊十分动人,书中提到有一次徐志摩到达园来看沈从文,之后去西山,探访在那里养病的林徽因,路上落雨,雨后彩虹显现。似乎是特别受到虹的触动,沈从文提笔给冒雨上山的诗人写信:“今天真美,因为那么好天气,是我平生少见的,雨后的虹同雨后的雷还不出奇,最值得玩味的,还是一个人坐在洋车上颠颠簸簸,头上淋着雨,心中想着‘诗。你从前做的诗不行了,因为你今天的生活是一首超越一切的好诗。”“我算到天上虹还剩一只脚时,你已爬上山顶了。”“今天倒是顶快乐的日子,因为从没有能安安静静坐到玩四个钟头的。”联系到日后徐志摩因为飞机失事罹难,沈从文匆匆忙忙从青岛赶到济南,看到的却是徐志摩的尸体,再回看如此诗意的描写,不免唏嘘不已。

  书中提到沈从文与鲁迅的关系也颇有意思。沈从文刚到北京时,只是一个正在温饱线上挣扎的文学青年,鲁迅已经是公认的新文学最有成就的作家。鲁迅因为种种誤会,对沈从文的印象并不是很好;而沈从文知道鲁迅对他的恶感后,深感无辜和屈辱。两位后来在文坛上被公认的大师,从此再无交往,虽然彼此对对方的作品都作出过很高的评价。但两人有个共同让人敬重的地方:对青年后辈的大力支持。鲁迅帮助过很多青年,大家熟悉的萧军、萧红就在其中。而沈从文因为自己的青年时代是苦过来的,所以很能体会后一辈年轻人的甘苦。后来他做过多份报纸副刊的负责人,经他手挖掘了很多青年才俊,比如萧乾、卞之琳、穆旦、郑敏、汪曾祺等。袁可嘉后来在《论新诗现代化》中回忆道:“可以不夸张地说,沈老通过刊物和个人交往栽培了四十年代开拓文学一代新风的一批作家群。”

  沈从文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哥伦比亚大学做了一次演讲,回顾自己年轻时在北京用文学打开生路的五年,其中一段看完颇受触动:“我从事这工作是远不如人所想的那么便利的。首先的五年,文学还掌握不住,主要是维持一家三人的生活。为了对付生活,方特别在不断试探中求进展。许多人都比我机会好、条件好,用一种从容玩票方式,一月拿三四百元薪水,一面写点什么,读点什么,到觉得无多意思时,自然就停了笔。当然也有觉得再写下去也解决不了社会问题,终于为革命而牺牲的,二十年代初期我所熟悉的北大、燕大不少朋友,就是这样死于革命变动中的。也有些人特别聪明,把写作当作一个桥梁,不多久就成了大官的。只有我还是一个死心眼笨人,始终相信必需继续学个三五十年,才有可能把文字完全掌握住,才可能慢慢达到一个成熟境地,才可能写出点比较像样的作品。”是的,写作某种意义上是“笨人”才会持续下去的志业。在一个激烈变动的时代,哪怕像沈从文如此多产的作家,都很难养活自己,还伴随着“因言获罪”的风险。但沈从文一直持续写了下来,直到后来因为时代的限制而放弃写作,投入文物研究工作。

  沈从文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人,不论是在年轻时,还是在成熟之后。对于自然,他能比常人更易于感受到它的美;对于人世,他一样能比常人更深切地感受到它的困厄。看他的作品,我们经常能惊叹于他能如此细致地描写他所看到的和所想到的。可以说,这份敏感既是他的天才之处,也是让他饱受精神折磨的根源。从年少时的脆弱自哀到成熟后的坚韧沉实,这份敏感始终都在。哪怕是心情处在糟糕的状态,哪怕身处的现实恐怖混乱,他都能在日常生活中敏锐地捕捉到符合他心性的亮点,并挑选出来,为之“发生兴味”:“这几天我到街上去,常常停顿在那些脏极了的小铜匠铺前面,看黑脸铜匠打水壶,细细的膊子,圆圆的眼珠,望到那些人,总使我忧愁。还有每天可见到的小剃头匠,担了小担子满街走,敲打小锣,常常按了一个大而圆的头颅,用刀沙沙的刮头。太阳照到这些人的背上,一定非常温暖,我就爱这些活人,欢喜他们,理解他们。”

  沈从文性格的另外一个侧面,越到书的后面越显现得突出:他是一个“执拗”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我还是一个死心眼笨人”。他这一生,颠沛流离,各种磨难纷沓而至,而他从事文学创作,到后来的文物研究,始终沉潜其中,便是有这一份“执拗”在。具体到此书,我们可以在书的结尾看到他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有自己的执念,那场运动所提倡的精神,在日后几十年丧失掉了。他独立于不同强大集团之外,坚守己见,紧贴个人的实感经验,不迷惑于那些喧嚣的口号,提出的想法和建议,在时人看来不免迂阔而天真。可他一次又一次在不同的文章中呼吁,也因此遭到各派人士的抨击和扣帽子,这让他痛苦。国家未来的命运走向,单靠他一个无依无靠的书生无力改变,因而这份痛苦更加无奈深沉。友人们都劝他不要写,他依旧忍不住,哪怕一篇又一篇批驳他的雄文出现,他都忍不住,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焦虑。如果接续到《沈从文的后半生》,我们知道他在一九四八年之后一段时间有过精神分裂。这种既敏感又执拗的性情,处在当时那个大时代马上要变化的时刻,沈从文抵挡不住内心的崩溃了。

  全书看下来,跟《沈从文的后半生》一样,张新颖通过大量引用沈从文的文章和与之有关的材料,构建出他的生命现场,笔调很收,隐藏在叙事之后,整体显得既干净又精当。同时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对于沈从文的喜爱,虽然在书中没有直接表露,但他对沈从文有着深切的理解。根据作者自己介绍,他阅读了一九九六年出版的《从文家书》,引发了对沈从文的兴趣,在一九九七年写作了第一篇关于沈从文的论文,成为他研究沈从文的起点。而《沈从文的后半生》和《沈从文的前半生》的出版,可以说凝聚了张新颖二十多年研究的心血。书看完了,最后我又忍不住翻看书前面沈从文的相片,正如杨苡回忆的:“穿着长袍,透过他的眼镜片也能看得出他微笑着的眼睛,一口湖南话,那么轻,那么软软的,好听极了!”我喜爱这样的沈从文,也期待张新颖能继续研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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