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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只活在我们的身上

时间:2023/11/9 作者: 书城 热度: 13097
郑远涛

  

  逝者只活在我们的身上。如果我们不再想到亚历山大和恺撒、维吉尔和但丁,他们便形同乌有了。

  ——让·端木松(Jean dOrmesson)《帝国的光荣》



  史学家苏维托尼乌斯担任过哈德良皇帝的侍从秘书,能查阅皇家档案。他的《罗马十二帝王传》里,记载着比哈德良早生一百多年的奥古斯都的生活习惯:“冬季,为了保暖,他穿四件内衣和一件厚托加,此外还穿一件贴身背心、一件羊毛背心,用裹布裹大腿和小腿……即使在冬季,他也忍受不了太阳光;若不戴上宽边的帽子,他从不到外边散步……他乘轿舆旅行通常要在夜间,要走得不快不颠……如果走海路可以抵达目的地,他更乐意乘船。”(张竹明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

  这个孱弱的人一生六次病情垂危,而最终活到七十六岁,开创了帝国时代下的罗马和平(Pax Romana)。从他开始,罗马帝国以二百年的相对平稳与繁荣改变了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历史。

  奥古斯都(公元前63年-公元14年)原名屋大维,是尤利乌斯·恺撒的甥孙。恺撒被刺死后遗嘱启封,指定身在海外的屋大维做养子,继承他的名字和财产,使十八岁的屋大维得到平步青云的际遇。然而当时的罗马共和国已经处于穷途末路。在约翰·威廉斯获得一九七三年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历史小说《奥古斯都》中,晚年屋大维对一位身居大马士革的学者友人如此概括道:

  尤利乌斯·恺撒登上权力之巅的那个世界,其腐败超乎你的理解。不出六个家族统治着它;罗马统治的城镇、地区、行省无不贿赂成风,各人中饱私囊;借着共和国的名义与传统的伪装,在权力、财富与名望之路上前进的习以为常的手段,是谋杀、内战与无情镇压。

  有志结束内讧、一统山河的恺撒,公元前四十四年就任“无冕之王”的终身独裁官一职。早已不满的一些元老院贵族成员集体秘密策动,在议政厅刺杀了恺撒,并以弑暴君者自命,鼓吹恢复共和。屋大维带着数名亲信冒险返国,以恺撒继承人为号召募集军队,几经波折,于次年八月当选执政官,十一月与安东尼、雷必达效法恺撒当年的三雄同盟,组成“后三雄同盟”,用恐怖手段整肃了反对势力。公元前四十二年,屋大维、安东尼联军在腓立比之战中击败刺杀恺撒的主谋布鲁图斯、卡西乌斯。这一胜利,在屋大维临终撰就的自传《神圣奥古斯都功业录》中提到一句:“十九岁时,我用私人财产自行组建军队,用它来使派系之争横行的共和国恢复了自由。”

  腓立比之战后,屋大维与安东尼协议一人统治西方,一人统治东方。公元前三十七年,安东尼与恺撒从前的情妇、埃及女王克莉奥帕特拉结婚。公元前三十一年,矛盾激化的屋大维、安东尼及埃及女王在亚克兴进行海战,安东尼一方战败,次年在埃及自杀。屋大维·恺撒终于成了罗马世界的主宰者,时年三十三岁。

  罗马人古昔的历史使他们怀有厌恶国王的传统心理。所以,盡管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威,屋大维并未因循其舅公恺撒的先例而就任独裁官,却在公元前二十七年宣布恢复共和政体,并接受元老院奉上“奥古斯都”(至尊者)的称号。公元前二十三年他接受保民官职位,总揽民政大权。公元前二年,又得到“祖国之父”(Pater Patriae)的称号。历史上,奥古斯都创立了元首制(principate),依然保留元老院,但自己以“第一公民”(princeps)的地位,在共和国架构上运筹帷幄。元首制一般被认为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制,所以中文将奥古斯都称为罗马帝国的开国皇帝也有道理。

  取得和平后,奥古斯都的治理堪称贤明。他在阿格里帕等亲信副手的辅佐下,裁减军队,普查人口,赈济粮荒,改善法治,改革财税制度,还兴建了神殿、广场、公共浴场等大型建筑(他自豪地说过他将泥土堆起的罗马变为一座大理石之城),其中有不少遗存至今。他素喜文艺,通过另一位生死与共的早年朋友—诗人梅赛纳斯牵线,奥古斯都与文采炳焕的维吉尔、贺拉斯、普罗佩提乌斯、奥维德诸位结下友谊,并予以他们赞助,打造了一个文学盛世,涌现出《埃涅阿斯纪》《农事诗》《爱的艺术》等传世之作。

  对国外,奥古斯都创立常备军,以军事扩张行动抵御“野蛮人”,保卫领土安全。他派继子德鲁苏斯与提比略用多年时间,带兵深入日耳曼边疆地区,从莱茵河推进到易北河。德鲁苏斯死于前哨。公元九年,瓦卢斯率领的三个罗马军团在日耳曼森林遭当地部落伏击,全军覆没,对罗马军力挫伤不小。

  奥古斯都中晚年为继承人问题苦恼。他没有儿子,只有一个他深爱的女儿尤利娅。为了传位,他先将尤利娅许配给他姐姐的儿子马尔凯鲁斯,后者英年早逝。不久,他又令尤利娅嫁给他宠信的阿格里帕,若干年后,阿格里帕也撒手人寰。他打算传位给两位外孙(尤利娅跟阿格里帕所生的孩子),他们亦青年夭折。他比较青睐的继子德鲁苏斯同样如此。他让尤利娅嫁给他深深不喜的继子提比略,可能也带有让外孙继位的用意,但这愿望也落空了。命运接二连三给他打击,尤利娅通奸事发,他只好用亲自制定的法律惩罚女儿,处以流放,并将皇位传给了性格阴郁的提比略。



  近代文学和电影里的奥古斯都形象,深深受到莎士比亚历史剧的影响。在《尤利乌斯·恺撒》和《安东尼与克莉奥帕特拉》中,莎翁把奥古斯都刻画成一个虚弱胆怯却工于心计的人物,以近乎反派的面目,衬托出安东尼的血性冲动、激情洋溢。近至二○○三年罗杰·扬执导的电视电影《奥古斯都》里,罗马帝国的开创者依然不近人情。约翰·威廉斯的《奥古斯都》,大概是这个历史人物迄今色调最丰富、最具心理深度的一幅文学肖像。

  在这部小说的作者按语里,威廉斯区分了小说之真与历史之真。什么是小说之真(truths of fiction),他未作阐述,大约是希望用作品辨明。尤瑟纳尔写过一篇极有见地的随笔《历史小说中的语调和话语》(Ton et langage dans le roman historique),指出我们并不知道古希腊或古罗马的人如何谈话。她以自己作品《哈德良回忆录》写到的一件史实举例:疾病缠身的哈德良皇帝向一个医者索取毒药欲了断自己,医者因无法拒绝而自杀。尤瑟纳尔认为,假如她将这一段的行动与对话直接写出,就会“陷落到虚假之中,陷落到情节剧或单纯的模仿之中”(《尤瑟纳尔研究》,赵坚译,漓江出版社1987年;赵译的标题为《历史小说中的语言与笔调》)。我们知道,她选择了以书面化、端庄雍容的托加体来让哈德良讲述自己:“这并非要模仿恺撒和塞涅卡或者后来的马可·奥勒留,而是为了从他们那里获得一个尺度,一种节奏……”《哈德良回忆录》即是假托为哈德良写给隔代继承人马可·奥勒留的一封长信。

  约翰·威廉斯的《奥古斯都》与尤瑟纳尔的随笔同样发表于一九七二年,所以他大概事先没有读到此文。不过他研究如何以罗马背景写小说,很可能看过《哈德良回忆录》。依古典学家丹尼尔·门德尔松(Daniel Mendelsohn)的看法,《奥古斯都》的书信体形式参考了桑顿·怀尔德(Thornton Wilder)叙述恺撒遇刺前夕种种的历史小说《三月十五》(The Ides of March)。但细究文本,《三月十五》叙事上环环相扣的紧迫感,迥异于《奥古斯都》的时空跳跃,以及常出现的追忆往事的舒缓语调。威廉斯自己是这么说的:“……我不想让这小说的语调历史化。这些人对于我很真实,像同时代人一样。”他表示对好莱坞电影般的历史叙事没有兴趣,而希望获得一种切近感(immediacy)。古罗马注重筑路,邮政发达,受过教育的罗马人都喜欢写信,西塞罗平均一天写的信札更多达十数封。书信的私密性与对象性,使它成为披露内心最方便的工具,于是,威廉斯想到用它作接入点,让我们窃听罗马男女的心声。莱普提斯古城遗迹

  说是书信体,其实小说中除了信件还包括回忆录残片、政令军令、日记、手谕和传单、匿名打油诗等。前述尤瑟纳尔的文章认为,传世的“亚文学资料……没有经过文学不可缺少的过滤和剪接”,是“来自历史的声音”,因而珍稀,效果难忘。威廉斯那些亚文学资料大多出于杜撰,但他写得最好的地方都如同口技模仿一般,栩栩如真。叙述的声音既有奥古斯都早年的几位亲信,也有其政治对手西塞罗、安东尼、埃及女王,更有奥古斯都的妻子、情妇、女儿、幼年保姆,乃至文学名士维吉尔、贺拉斯、奥维德,等等,各人语气大致互不相同。深得皇帝倚重的将军阿格里帕也许文才有限,开场白的笔调略带浮夸拖沓,但他将历次重大战役娓娓道来,依旧动人;雄辩家西塞罗贵为一代高士,谈及房产时还是不禁露出市侩嘴脸;贺拉斯做了战场逃兵,写给父亲的家书诚挚而沉痛,一如他哀悼早逝的维吉尔之时。威廉斯的文字向来明晰实在、不枝不蔓,本已上承古典作家的风格,这次写罗马,有时用上模仿拉丁文的对偶、排比修辞,或从句套从句兼有倒装的句法(可惜某些地方经过翻译已看不出原本特色),更添逼真之感。

  结构最能证明一部长篇小说的功力。《奥古斯都》前承序幕,后接终章,主体分三部,三部都用数页一篇的小片段连缀,主题上处处此呼彼应,如同精巧的罗马镶嵌画。第一部写主人公由十八岁无知少年演变为三十三岁世界之主,属于公共生活,大体是成就史。第二部触及他夫妇关系的疏离冷漠、女儿的沉沦、挚友和拟定继位人的纷纷谢世,属于私人生活,大体是失败史。威廉斯借鉴《三月十五》的多声部书信体(polylogic epistolary)拼贴手法构成了这两部。



  然而《奥古斯都》卓尔不群的地方,主要在于四十页(中译本页数)篇幅的第三部。据苏维托尼乌斯记载,临终前不久,奥古斯都乘船沿海岸航行,去了他位于卡普里的别墅和那不勒斯。威廉斯利用这段旅程,在第三部让皇帝给远在大马士革的学者友人写一封信,吐露他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心声,也道出他对人类本性与罗马命运的沉思。如果我们将这部小说视为主人公的成长故事,则作者的大胆是不言而喻的。因为第一、第二部始终以旁人的角度谈论奥古斯都,最多偶尔有封信是写给他的而已,屋大维在权力之路上前行的每一步抉择究竟如何,我们只见表面的言行、旁人的判断,常难以窥知主人公内心,况且作者片断式的叙事也有意对一些历史疑团留白。读者的求知欲助长悬念,对第三部的期待会越来越大。换言之,奥古斯都本人姗姗来迟的“现声”要求作者拿出极高水准的表现,方不负第一、第二部的苦心铺排。这四十页的人生回顾与哲理思索深沉耐读,值得与《哈德良回忆录》并观。

  这封书信开头很平淡,起于家常的闲话。皇帝感谢尼古拉乌斯寄给他椰枣(奥古斯都喜食椰枣属于纪实):“你这么好,一送就送了多年。”他谈起他应付预备接掌权力的妻子和继子而做的安排,谈起四份归档封存的文件—遗嘱、葬礼的程序、帝国的现况,以及他预备刊布天下的、毫无个性的自传。这位年逾古稀、面前只剩死亡一件大事的老皇帝,终于有了“一个无牵无挂的假期,不会感到尚有事情未办”,轻松地说出“我其实已经放弃了我的权力与我的世界”。自此他卸下政治家的伪装向朋友剖白,方显真实可信。

  约翰·济慈在书信中谈诗艺,提出negative capability这一内涵复杂而难以翻译的概念,其要义之一接近佛家的“无我”,也就是一种消释自我、化己身于众人的能力,济慈认为,莎士比亚作品包含各种个性,却不泄露作者个性,其秘诀就在于莎翁具有这样的才能。《哈德良回忆录》写主人公的权力之路那一章“Varius multiplex multiformis”,洪藤月译为“千变万化,多面玄机”。世事多變,世相无常,在约翰·威廉斯笔下,屋大维必须抓住偶然出现的种种机会,以灵活善变的身段来赢取优势。回顾一生,他自嘲地说:“像一副总在演戏的可怜皮囊,他领会到自己演过的角色太多,以至于不再有本人可言。”

  分析这封长信,不难发现威廉斯建构皇帝思路的手段是不断地否定与联想,常以否定前一个结论的做法,来让思维得到扩展与延伸,从而消解二元对立、执于一端的偏见,以此抵达更深刻而普遍性的思想,对人类命运的悖论发生惊奇。威廉斯小说中的奥古斯都流露着当时哲学盛行的怀疑主义思想:

  少年不认识自己的无知,这是幸运的;因为如果他认识,就不会有勇气去养成隐忍的习惯。也许是血肉之躯的某种本能预防了这样的认识,才让男孩可以变成男人,用一生来看见自己生存的荒诞。

  屋大维回忆自己接到尤利乌斯死讯的那天下午,他在野地上独行、思索,忽然精神大振,明白命运给他的是一个改变世界的机遇。他的性格变得内敛而隐秘,与朋友疏远,因为“如果一个人的命运是改变世界,他首先得改变自己。如果他要服从命运,他就必须在内心找到或开创一块坚硬而秘密的地方,这里无论对他自己、对别人,甚至对命运要他重塑的世界都漠不关心—重塑的依据并不是他的个人愿望,而是他在重塑过程中将会发现的一种本质”。

  屋大维封闭了内心深处,拥抱了他认定命运指给他的权力之路。他生前已被敬拜为神,但他始终知道“我是人,和多数人一样愚蠢荏弱”,他自知如此,所以也知道别人的弱点,这种知晓是他“权力的源泉之一”。他惋惜诸位朋友的早逝,又觉得他们死得正当其时,而自己二十年来的人生是枉费的。他开疆守土,身为世界的辖治者,却认为自己备受辖治。

  写小说也写诗的威廉斯,在第二部虚构了贺拉斯对作诗的看法:

  我受到某种强烈感情驱使的时候,就决定作诗—但我会等,等到这感情强化为一个决心;然后我会构思一个终点,尽可能简单,让感情可以向着它演进,虽然我经常不知道它会如何演进。然后我写起诗来,用上我能使唤的不拘什么手段。得向别家借的,我尽管借。得凭空虚构的,我尽管虚构。我运用我了解的语言,不逾其规矩。但关键在于:我最后发现的终点,不是我起先构思的终点。因为每一个解决都会引起新的选择,每做一个选择又会造成新的问题,得为它们找到解决,如此往复不已。诗人在内心深处,对自己的诗走到的地方永远感到惊讶。

  这里描述的诗之形成,隐喻着政治生涯乃至整个人生道路的不可预知性。恺撒遇刺后群情激昂之时,屋大维和伙伴们将“复仇”构思为终点,向着它行动,然而在曲折的历程中一步步发现了少年心懵懂未知的真实世界,对自己抵达的地方感到惊讶。现在,人生终点将近,奥古斯都蓦然回首,醒悟到治国的成就转瞬即逝,唯有艺术能够长存。他认为“世界是我的诗……一首很快会过时的诗”。他没有信守对维吉尔的承诺,出版了诗人未及完成的《埃涅阿斯纪》(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歌功颂德之作),因为他深信,这部诗篇会在“时间毁掉罗马”之后保有生命。



  《奥古斯都》之前,威廉斯是个写本土题材的美国小说家,之后,他一度倾力于未竟之作《理性的沉睡》(The Sleep of Reason),那也是美国题材。罗马于他本属偶然。二十世纪年代初,作家同行莫顿·亨特将其著作《爱情的博物志》清样呈给威廉斯阅览,两人闲谈时,亨特不经意提及书里的一段掌故:奥古斯都向来宠爱他的独女尤利娅,无奈尤利娅触犯了通奸惩处法,奥古斯都只好将她流放到孤岛上,至死未再相见。这个父女恩怨的故事,吸引了无意写历史小说的威廉斯开始查考百科全书。随着资料越搜寻越多,他卷入了罗马的世界。父女关系是威廉斯的出发点,也是作品最终感人至深的一点。

  作者简约的文笔并没有着力描绘罗马风情,他写得最翔实的场地(locales)并不是国都里朴素的皇帝私宅、奢华的浴场、众声喧哗的元老院,却是尤利娅打发残生的海边和皇帝作最后航行的海上。尤利娅与皇帝在盛年都无权“退隐”(本书关键词之一),各自都逃不出对罗马的责任。(第三度被安排嫁人之际,尤利娅辛辣地对父亲说:“所以我为了罗马的快乐,要再做一次生崽的母猪。”)最后,威廉斯让两人超脱于罗马之外来鸟瞰罗马。在临终的长信中,奥古斯都承认了自己对权力的爱;在荒凉的流放地,尤利娅同样说自己作为阿格里帕之妻,学会了寄情权力的快乐,哲学家说权力虚无,她认为那是因为他们像阉人不懂女性一样不懂权力。但是掌权的女性“不能如同男子那样公然以它为荣……她只能集多人于一身,来掩蔽她的攫取和荣耀”。尤利娅列举她一生向世界散布过的诸般形象,遥遥呼应着她父亲那种“一生演过许多角色”的自觉。父亲早已不认女儿,但血脉相传中分明有性格的延续。

  《奥古斯都》显示出作者对史料编纂学的兴趣。晚年梅赛纳斯与《罗马史》作者李维通信,梅赛纳斯一边捕捞微茫的记忆,对某些问题却不欲多谈,且有一次责备李维提问时流露的道德化倾向;尤利娅写着无人会读到的手记时,意识到她的历史形象将会是通奸者,背负种种被夸大的罪名,“但是历史将不会知悉真相,就算历史有过能知悉真相的时候”。小说对历史记载的完整、客观、真实,多有反讽的质疑。

  据威廉斯写来,尤利娅的情人尤卢斯·安东尼(奥古斯都从前的对手马克·安东尼之子)密谋政变事败,尤利娅涉嫌其中,本应以叛国罪被处死,奥古斯都动用通奸法来处理,已经网开一面替她掩盖了更为重大的罪名,至少保全了女儿的性命。在最后的航行途中,他牵念尤利娅,想到女儿曾被软禁的岛屿就在附近海上,一个他也许能眺望到的地方。而在手记的省思中,尤利娅认为奥古斯都的情妇—那个当年被她轻视过的特伦提娅,也许是唯一在离丧之时安慰过她父亲的人。這些份属隐私的细节当然不见于史籍,威廉斯熔虚构于事实之内,用“可能发生的事”补缀了语焉不详的、为尊者避讳的史料,写出父女之间互有眷念和负疚的感情。正是这女儿,令一生极其内敛隐忍的奥古斯都尽露脆弱,可亲可悯。

  苏维托尼乌斯说奥古斯都:“女儿的堕落使他无颜出席元老院会议,他写了一封信把这事书面通知元老院,由一名财务官宣读。”到了威廉斯笔下,奥古斯都却是亲自前往元老院致辞,要求惩处他女儿的。这里作者偏离历史,可能是为了插入一篇屋大维童年保姆的口述,这老妪在参观罗马城时路遇奥古斯都并且和他相认,奥古斯都坚持要保姆用她当年给自己起的小名喊他“大维”(Tavius),使我想起《红楼梦》中元春省亲时怎样对待弟弟宝玉:“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近前,携手揽于怀内……又抚其头颈”,一书以身体之接触、一书以呼名来白描,而同样表达出纯真的感情如何突破礼法。这么一写,给奥古斯都平添了人性温度,因此他出于情势采取的杀戮和放逐才更加教人唏嘘。老保姆口述是小说第二部的首篇,交谈中,屋大维无端发出感慨:“我给了罗马一种自由,只有我享受不到它。”感到困惑的读者,要等到百余页之后才会从奥古斯都本人笔下得知,那天他是要走进元老院去公布女儿的淫行,要求会众判处尤利娅流放。口述一节的预叙构成尤利娅命运的伏线,见出小说笔法之细。



  “鉴古而知今”,这话有点一厢情愿的成分。历史进程中相同的主题是会反复演出,周而复始的,但由于人类文明从相对简单越来越趋向复杂微妙,借古人的铜镜并不能完全认清我们这个世界。希尔茨(Charles J. Shields)在《洛杉矶书评》访谈中认为威廉斯所写的罗马隐喻着美利坚帝国;用罗马比况美国其实是出于美国人的惯性想象,因为美国传承欧洲文明而开创“世界主义”的新局,略似罗马之传承希腊,连美国国会参议院(Senate)也沿袭了元老院的名称。去年《华盛顿邮报》仍有文章把当今美国与罗马共和国末年相比较。但不该忘了,威廉斯在写作过程中提醒自己“不要身披托加袍的亨利·基辛格”。克罗齐的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常遭误解,甚至被庸俗地解释为“历史好比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仿佛历史理应根据当前的主观需要而被涂抹或歪曲。值得注意,“contemporary”(当代的)一词源于拉丁文,以con(一起、共同)与temporārius(时间的)合成,本来指“共属一个时间的”。由此,柯林伍德(R. G. Collingwood)在其经典著作《历史的观念》中写过这样一段(笔者自译):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共时史(contemporary history):这话并非落在词语通常的意义上,即当代史意味着离当代人最近的往昔的历史,而是落在严格的意义上,即一个人实际处事行动的时候,对事情具有的自觉意识。历史因此是活生生的心灵的自我觉知。盖即便史学家研究的事件早已发生于遥远的往昔,也唯有它们在史学家的心灵中发生震颤的情况下,它们才作为历史得到理解(historically known)。

  然而心灵为何震颤、如何震颤,又多么因人而异!时代、际遇、性情,都给历史往事在每个人心里种下了各个不同的因缘。态度严肃的历史小说作者,对待史料的慎重程度并不亚于专业史学家,而约翰·威廉斯着重奥古斯都和女儿的故事,不正好体现出心灵震颤的私人性?作者青年从军,在亚洲体验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来在美国校园里经历了冷战时代的种种社会政治危机,他笔下的奥古斯都念及“野蛮人在等待,而我们在温柔乡中日益虚弱”,既是入情入理的写实,同时不难令读者感到二十世纪中叶西方知识分子的忧世之叹。威廉斯一生四次婚姻,有多个子女和继子女,出版《奥古斯都》前一年,他和从前的学生南希结缡,两人相伴终老,这小说便是献给南希的。在终章,弥留之际的奥古斯都对李维娅说道:“我们不必原谅我们自己。这是一场婚姻。它比大多数婚姻都好。”我感到(尽管属于臆测)这几句总结有点平反的意思—他前一本书《斯通纳》中的妻子形象贫乏可厌,令读者的同情倒向丈夫一方;而到了年近半百创作《奥古斯都》时,可能因为个人的幸福促使作家的视野趋于全面,他對两性关系的描写也更接近男女平等。

  年迈的皇帝最后一次海上航行结束前,威廉斯插入一件苏维托尼乌斯记载的史事:从埃及亚历山大港行驶来的一艘船上的“乘客和船员全都身着白衣,头戴花环,焚着香”,向带来和平的奥古斯都致敬。皇帝深感安慰。因此,在致友人书信的结尾,他一改先前越来越绝望的思路,重新肯定了自己的一生:

  罗马不是永恒的,这无妨。罗马将会沦陷,这无妨。野蛮人会来征服,这无妨。曾经有过罗马的一瞬,它将来不会完全死灭;野蛮人将会变成他征服的罗马;那语言将会驯服他粗野的土话;他毁掉的景象将会在他血里流淌。盐海不舍昼夜载着我这孤舟浮沉,在和它一样不知止息的时间里,那代价是无有的,小于无有。

  曾经出现的事物将来就不会完全死灭—当野蛮进逼时,这不失为一条希望之路。

  二○一八年春节写于美国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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