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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初期陈元光敕封探究

时间:2023/11/9 作者: 闽台文化研究 热度: 14241
吴宇轩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福建漳州 363000)

  陈元光为唐初将领,生前有平乱建漳之功,死后成神,朝廷屡有敕封。[1]在北宋,累封为“忠应公”,并赐“威惠”庙额,[2]南宋初年又得到多次敕封,累封为“灵著顺应昭烈广济王”。[3]陈元光作为福建地区目前仍有较大影响的民间信仰神灵,其历史发展演变引起了较多学者的关注。目前学界对于宋代陈元光信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由人而神”的发展演变[4],对于朝廷对其敕封所反映的国家与地方关系关注不足。本文拟从南宋初年陈元光受封的历史背景着手,总结其特点,分析其在南宋初期频繁获得敕封的原因,藉此加深神灵敕封在南宋初期国家治理中所发挥作用的认知。

一、南宋初年陈元光受封的历史背景

虽然陈元光对漳州乃至福建的开发具有重要贡献,但其在唐代并非朝廷中的显赫人物,新旧《唐书》及《资治通鉴》均无其传,漳州在南宋也非鼎盛之郡,为何陈元光能在南宋初期得到多次敕封?这首先得考察其于南宋初期频繁受封的历史背景,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第一,南宋初期,朝廷面临严重的治理困境。首先是来自北方金国的威胁。如日本学者寺地遵曾指出,“结束与宋金之间的战争状态,并建立安定的相互关系”是南宋建立后的五大政治课题中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5]一方面,宋高宗自即位起,其法统就面临着威胁。建炎三年(1129)三月发生的苗刘兵变使得高宗一度被迫退位。[6]金国还扶持伪齐政权,对南宋招降纳叛。高宗在建炎三年逃难时丧失了生育能力,其唯一的儿子赵敷也在同年受惊吓而死,[7]因此后继无嗣也极大地威胁着高宗的法统。另一方面,自建炎元年(1127)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高宗退位,金兵曾三次大规模南下。金兵的南下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时人称:“大河之南,连亘数十州之地,城覆民屠,不可胜计。”[8]此外,南宋内部的连续叛乱问题。由于金军南下对各地造成的破坏以及军费膨胀所导致的沉重赋税,南宋初期的内部叛乱频繁。自建炎元年至绍兴三十二(1162)年,全国共发生了叛乱95起,平均每年2.5起。[9]南宋初期面临的国家治理困境,使得宋廷加强地方治理的需求尤为迫切。

  第二,南宋初期福建动乱不断。建炎南渡极大地改变了长江以南地区的地缘政治格局。对于福建来说,由于从东南边陲成为“国家近里”,其在宋王朝内的地位有了很大提升。作为南宋都城的大后方,福建的茶盐市舶之利成为南宋朝廷重要的税收来源;从交通上来说,福建靠海且连接两浙、广东,是交通要道。建炎四年(1130)高宗逃亡海上时曾“奉安祖宗神御于福州”,[10]可见福建在宋朝统治者眼中的重要性。然而,南宋初期福建却动荡不安。南宋初期处在和北方金国的战争中,由于财政支出膨胀、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而财政运转体系不流畅等因素,中央财政面临着较大的困难。[11]因此尽管福建的安稳关乎南宋的生死存亡,但是宋廷对于福建民众的剥削却愈加沉重,正如庄绰所言“四川自供给军,淮南江湖荒残盗贼。朝廷所仰,唯二浙、闽、广、江南,才平时五分之一,兵费反逾前日。”[12]杨时在福建任官时也称:“本路岁额,上供银二十余万两。上供钱物与官兵俸给,皆资于盐息;两年盗贼四起,军需百倍,取于民已多。上四州残破特甚,亦不免科敷,每一钱产,科借三文”,[13]可见福建民众的负担之重。剥削的加重极大的激化了地方社会的矛盾,使得福建尤其是闽、粤、赣交界处的汀、漳二州成为南宋动乱最频繁的区域之一。在高宗时期的95 起叛乱中,与福建直接相关的叛乱就占了22 起,与汀、漳二州直接相关的则有7起。[14]叶梦得任福建安抚使时曾上奏称:“自来盗贼窃发,多在汀、漳,次则南剑、泉四州;上杭、武平、莲城、漳州龙岩、漳浦五县……皆是险阻瘴恶之地,其民凭恃险阻,内外连结,更相往来,无岁不啸聚作过。”[15]绍兴二年(1128),就有陈颙在汀、循、梅三州发动叛乱。[16]绍兴三年(1129)至绍兴五年(1135),有周十隆叛乱。[17]绍兴十三年(1143)就有“杨头陀、刘和、刘小老等贼火不一,于南剑、汀、漳州尤溪、沙县、清流、宁化、莲城、漳岩等三州六县,出没作过。”[18]绍兴十五年(1145),福建路起又兴起了管天下、何白旗等人的叛乱,管天下等人的叛军势力庞大,在福建攻劫县镇,甚至打败了前来围剿的官军并活捉了钤辖李贵。[19]何白旗的叛军在汀、漳、泉三州四处破坏,迫使高宗在绍兴十九年(1149)下诏,“汀、漳、泉三州且据见令,耕种田土纽计顷亩收纳二税,其未耕种田叚,二税权行倚阁。”[20]绍兴二十年(1150)七月,又再次下诏“三州(汀、漳、泉)诸县,不以己未打量,均税一切,权行住罢,俟盗贼宁息日,申取朝旨施行。”[21]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神灵敕封作为缓和激化社会矛盾的手段被朝廷频繁使用,笔者统计了《宋会要辑稿》中84 位被敕封的福建神灵,其中就有59 位在高宗执政时期得到敕封,其中有36位神灵是在高宗执政时期首次获得敕封。[22]

  值得一提的是,南宋初年福建乱事多有畲族先民参与。之所以说畲族先民较多参与南宋初年福建叛乱,是因为其时福建地区的大型叛乱,如陈颙、周十隆、管天下、何白旗等,主要活动于漳、汀、潮、梅、赣五州毗邻区,其中,漳州一带山区更是“叛民”的聚集地,故《宋史》有载:“惟漳州之东,去海甚迩,大山深阻,虽有采矾之利,而潮、梅、汀、赣四州之奸民聚焉,其魁杰者号大洞主、小洞主,土著与负贩者,皆盗贼也。”[23]从“大洞主、小洞主”以及“土著”等称谓来看,他们并非朝廷治下的编户齐民;就其主要活动区域来看,正是宋代畲族先民的主要居住地[24],而这些“盗贼”应包括了其时尚未归附的畲族先民。

  第三,南宋初期神灵敕封制度进一步完善。宋代神灵敕封制度的形成与完善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早在熙宁七年(1074)宋神宗就下诏:“应天下祠庙祈祷灵验,未有爵号者,并以名闻,当议特加礼命。内虽有爵号,而褒崇未称者,亦具以闻。”[25]元丰六年(1083),根据太常博士王古的建议,宋廷规定:“无爵号者赐庙额,已赐额者加封爵,初封侯,再封公,次封王,生有爵位者从其本。妇人之神封夫人,再封妃。其封号者初二字,再加四字”的敕封制度。[26]建炎三年(1129),朝廷规定:“神祠遇有灵应,即先赐额,次封侯,每加二字至八字止;次封公,每加二字至八字止;次封王,每加二字至八字止。神仙即初封真人,每加二字至八字止。妇人之神,即初封夫人,(每加)二字至八字止。”[27]至此,宋代神灵敕封制度基本定型。从《宋会要辑稿》的记载来看,南宋陈元光的敕封严格遵循了建炎三年的相关规定。

  神灵敕封的标准也在南宋得到了明确与强化。在北宋,祠神敕封的标准为熙宁七年诏令要求的“祈祷灵验”,但此时所谓“灵验”的定义并不是那么清晰。淳熙三年(1176),宋孝宗下诏:“功迹显著、惠利及民者,非泛常应验”,[28]明确了“灵验”应该是对朝廷或民众有利的事迹。同时南宋也十分注重将主流意识形态融入神灵敕封的标准中。高宗即位之初,就应知饶州董耘上奏致祭张巡、许远,“以旌忠烈”[29]。从高宗朝至孝宗朝,朝廷先后敕封了杨邦乂、李彦仙等一批为国死节的忠臣义士。[30]绍兴二十三年(1153)将作监主簿孙祖寿说:“圣王之制祭祀,非忠劳于国、功德及民者,不与祀典”[31],这更加明确了南宋神灵敕封中“于国有灵验”的实用主义标准。这些规定说明,在南宋一个地方神灵想要获得官方敕封,其生平、灵验事迹就必须服务于宋代的社会治理尤其是地方治理的需要。

二、南宋朝廷敕封陈元光的特点

《宋会要辑稿》对陈元光在宋代的敕封有详细的记载。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封陈元光为忠应侯;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赐“威惠”庙额;宣和四年(1122),晋其为忠泽公;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加封“显佑”,为“忠泽显佑公”;绍兴七年(1137),加封“英烈”,为“英烈忠泽显佑公”;十二年(1142),加“康庇”,为“英烈忠泽显佑康庇公”;十六年(1146),晋陈元光为“灵著王”;二十三年(1153),加“顺应”,为“灵著顺应王”;三十年(1160),加“昭烈”,为“灵著顺应昭烈王”;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加封“广济”,为“灵著顺应昭烈广济王”。与此同时,对陈元光的家人也多有敕封:建炎四年(1130),在册封其妻种氏为“恭懿夫人”,绍兴二十年(1150)、乾道四年(1168)分别加封“肃雍”“善护”,最终封号为“恭懿肃雍善护夫人”;绍兴二十年(1150),其父陈政被封为“胙昌侯”,其母吐万氏为“厚德夫人”;孝宗乾道四年(1168),分别加封为“胙昌开祐侯”与“厚德流庆夫人”。绍兴二十七年(1157),陈元光的儿子陈珦被封为“昭贶侯”,乾道四年(1168)加封为“昭贶通感侯”,其曾孙陈詠封“昭仁侯”,陈谟封“昭义侯”,陈訏封“昭信侯”。[32]

  由《宋会要辑稿》的记载来看,南宋朝廷对陈元光的敕封表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首先,南宋初年陈元光的地位十分显赫。根据南宋制度,敕封神灵最高的封号为“八字王”,[33]陈元光在南宋初年即封为“灵著顺应昭烈广济王”,已经达到了神灵敕封的最高等级。而笔者统计了《宋会要辑稿》中记载的84 位被敕封的福建神灵,仅欧阳佑(唐时邵武太守)、王延禀(闽王审知之子)与陈元光三人被封为“八字王”[34],其地位之显赫由此可见。

  其次,陈元光的受封时间集中于南宋初年,且晋升速度快。从数量上来看,南宋初期对陈元光的敕封共有10 次,约占两宋敕封总数的77%。其中,陈元光本人获得的敕封共有7 次,约占两宋对其个人敕封总数的78%。从敕封速度来说,从建炎四年获赠四字公封号,至乾道四年获八字王封号,仅仅过了38年。

  再次,南宋初期对陈元光的敕封扩展至其家人,初步形成了以陈元光为中心,包含其家人的神灵体系,这在其时的福建并不多见。南宋初期,陈元光的家人开始进入官方的敕封范围,其妻子种氏、父亲陈政、母亲吐万氏以及其子孙先后获得敕封。相比之下,与陈元光大约同期受封为“八字王”的欧阳佑,仅其父母与长、次子受封;而王延禀,则仅其妻受封。[35]

  由此观之,陈元光无疑是南宋福建最为显赫的地方神灵之一。

三、南宋初年陈元光频繁受封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是陈元光而非其他神灵得到朝廷的极大青睐?这就需要从陈元光信仰本身出发。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宋廷敕封神祇的目的在于控制地方社会。[36]宋廷敕封以陈元光为代表的福建神灵,根本目的在于强化对福建地方的治理,进而稳定南宋整体的统治秩序。笔者以为,陈元光之所以在南宋初年得到频繁敕封,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陈元光生前功绩累累,又特别契合南宋初年朝廷通过加强地方治理以稳固政权的迫切需求。南宋的神灵敕封制度,决定了只有对朝廷统治有利的神灵才能成为官方敕封的正神。关于陈元光生前的主要活动及其功绩,虽然目前学界尚存有争议,[37]但有两点却基本形成共识。其一,陈元光入闽平乱是确凿无疑的。不仅漳州志书中有对其“平广寇开创漳州”[38]的赞颂,宋人文集中也留下左玉钤卫翊府左郎将陈元光平潮州寇的相关记载。[39]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谢重光的研究显示,陈元光所平定的贼寇或是所谓“蛮獠”实际上是居住于此地的畲族先民。[40]陈元光生前平定闽广“蛮獠叛乱”之举,不仅照应了南宋初年的国家治理困境以及福建社会动荡情况,也对应了其时福建地方叛乱中畲族先民参与的状况。同时,陈元光在平乱过程中并非一味的军事镇压,而是采取了镇压与招抚相结合的策略,其对畲族先民招抚感化,安置流亡,推行文治、礼治,甚至有意识地推行民族和解与团结的政策,[41]这些做法无疑与宋廷在福建平乱的做法不谋而合,不仅对于地方官维护地方秩序具有指导作用,也有利于感召参与叛乱的汉族民众与畲族先民。其二,虽然各版本的《漳州府志》对陈元光的官职有不同记载,但是其作为唐代将领开创漳州的建邦启土之功是无可置疑的。朱熹在《漳州守臣提名记》中就载:漳州以下州领军事,唐垂拱二年(686),左玉钤卫翊府左郎将陈元光奏置[42],而历代《漳州府志》也均认同于陈元光开创漳州这一说法。这一出身的神祗,契合宋廷在福建加强治理的需要,对于强调宋廷对福建统治的正统性具有积极的意义。

  第二,陈元光死后不断出现的灵验神迹及其主题,符合南宋朝廷及福建地方稳定的需要。“祈祷灵验”是宋代神灵敕封的基本条件,只有神灵出现了对宋廷有利的事迹,才有可能获得宋廷的敕封。在宋代,陈元光具有许多“于国有灵验”的事迹。如景祐年间漳浦大旱,县令陈坦然前往陈元光庙宇祈雨,最终“果大雨,田收皆倍”[43]。“宋庆历中,有群寇自汀、虔直抵漳浦,民皆逋窜。令吕璹祷于神,俄而空中有金鼓之声,贼徒敛手就缚者三百七十余人,自言四顾皆神兵,无路以逸”[44]。南宋绍定间汀寇再次侵扰,“居民竞奔走,哀告于神。俄而庙有大蜂,千百为群,飞集道路,盗不敢过,邑赖以全。”[45]除此之外,宋人文集中保存了绍兴十二年陈元光获得“康庇”封号的敕文,其文记载:“惟尔神自唐以来庙食一方,捍患御灾,民实赖之,利物之功久而弥著,增崇显号,以昭威灵,惟神尚克享之。”[46]可见,两宋间确实流传有很多陈元光成神后“捍患御灾”的神迹,“御寇”至今仍是开漳圣王陈元光的重要功能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则传说中,其所抵御的贼寇均为“汀寇”,这与南宋初年福建动乱的史实有相合之处。因此,陈元光在南宋获得频繁敕封的一大原因在于其众多的灵验神迹,尤其是其突出的“御寇”职能与相关事迹,而其信仰主要传播区域又位于所谓“盗贼巢穴”的漳州,极大的契合了南宋初年福建治乱的主题,符合南宋稳定福建地方秩序的需要。

  第三,地方士绅对陈元光形象的塑造。宋代陈元光信仰的发展,离不开漳州地方士绅的推动。他们不仅记录并向地方官报告陈元光的各项“灵验”神迹,更重要的,是在王朝的正统话语体系内塑造、强调陈元光的光辉形象与鲜明品质,以契合宋王朝在福建地方的教化需要。其中最鲜明的体现在于漳州地方士绅不仅强调陈元光建邦启土之功,更突出其忠臣义士的属性。目前笔者知见的史料中,宋代最早评价陈元光事迹的是北宋时期的吴舆。吴舆为漳浦人,后迁居龙溪县,元丰五年(1082)进士,曾任潮州通判。[47]吴舆在漳州《图经序》中记载:“皇唐垂拱二年十二月九日,左玉钤卫翊府左郎将陈元光平潮州寇,奏置州、县”;吴舆还在文中称陈元光“忠贞冠代”。[48]另一对陈元光给予高度评价的是南宋理学家、漳州龙溪县人陈淳。陈淳在其著作《北溪字义》中云:“如张巡、许远死于睢阳,立双节庙。苏忠勇公于邕州死节甚伟,合立庙于邕。今贡侯立祠于本州,亦宜如漳州灵著王以死卫邦人而漳人立庙祀之,凡如此忠臣义士之祠皆是正当。”[49]在《上赵寺丞论淫祀》一文中还评价陈元光信仰说:“惟威惠一庙,为死事捍患于此邦,国朝之所封赐,应礼合制,号曰忠臣义士之祠,邦人之所仰。”[50]陈淳对于陈元光的事迹给予了相当高度的评价,尤其是称赞其捍卫一方,死于国事的忠勇形象,这与宋代尤其是南宋倡导的地方教化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值得玩味的是,陈淳在评价陈元光时,将其与安史之乱中死节的忠臣义士张巡、许远相提并列[51],进一步体现了其对于陈元光的高度赞赏。除了吴舆与陈淳外,淳祐年间的知漳州章大任在碑文中,评价陈元光为“至于以死勤事,使圣人复生,亦当亦杀身成仁归之。”[52]章大任虽不是漳州人,但其对陈元光的了解也是来源于漳州地方人士,因此其言论代表其在地方人士影响下所认知的陈元光形象。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宋代,尤其是南宋,以吴舆、陈淳等为代表的漳州地方士绅不遗余力的塑造陈元光“忠臣义士”的形象,以期符合儒家正统思想的话语体系与王朝在地方统治的需要。地方士绅们通过这一方式发挥了陈元光信仰的思想教化作用,契合了宋廷稳定地方的政治需要以及宣扬意识形态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陈元光能从众多祠神中脱颖而出,也就不难理解了。

四、结语

正如韩森及其他学者所指出的,宋代神灵敕封是国家与地方互动的结果,神灵得到敕封,实质上也是国家与地方利益趋于一致的过程。[53]南宋初期朝廷面临着内忧外患,迫切需要来自地方的支持,但已有的政治力量尚无法有效控制地方社会,因此就需要借助信仰的力量,以弥补在地方治理上的不足。在这种背景下,宋廷则通过对地方神灵进行敕封,从而达到加强地方控制的目的。通过敕封陈元光等地方神灵,朝廷将“忠义”等儒家伦理道德以封号的形式赋予神灵,在潜移默化中起到政治教化的作用,从而不断向民间强调其政权的正统性,其本质是国家权力对地方秩序的构建与控制。事实表明,这一手段的推行也取得一定成效。绍兴二十三年(1153)以后,福建路的叛乱,尤其是闽粤赣交界处的叛乱数量大为减少,而且也很少再出现类似绍兴初年至二十年间蔓延全闽的大型叛乱,直至宋末,福建一直是南宋最为稳定的后方之一。[54]

  注释:

  [1]陈元光为唐初将领,随父陈政入闽平定“蛮獠啸乱”,后担任首任漳州刺史,多有善政,对漳州乃至福建的开发做出了卓越贡献。在殉职后亦得到了唐廷的追封。关于唐代追封陈元光的具体称谓,各版府志记载不尽相同。明正德《漳州府志》记载其为“韬卫大将军”,明万历《漳州府志》记载为“豹韬卫镇军大将军,兼光禄大夫,中书左丞”,清康熙《漳州府志》与光绪《漳州府志》均记载为“豹韬卫镇军大将军”。

  [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神祠·陈元光祠》,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063页。

  [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神祠·陈元光祠》,第1063页。

  [4]详见冯大北、张秀春的《唐史无人修列传,漳江有庙祀将军——陈元光开漳与圣王信仰》(《寻根》2006年第6期)、陈思的《论南宋政权对闽南地区的控制——以陈元光的神格化为例》(《闽台文化交流》2011年第3期)、蔡惠茹的《唐宋时期漳州陈元光信仰考述》(《闽台文化研究》2013年第4期)等文章。

  [5][日]寺地遵:《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台北:稻禾出版社,1995年,第23~26页。

  [6](元)脱脱等:《宋史》卷二五《本纪第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62页。

  [7](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五“建炎三年七月丙戌”,第592页。

  [8](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七“建炎三年闰八月庚寅”,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626页。

  [9]蒋竹淇:《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下编)》第一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8页。

  [10](元)脱脱等:《宋史》卷二五《本纪第二十五》,第476页。

  [11]刘云:《南宋高宗时期的财政制度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

  [12](宋)庄绰:《鸡肋篇》卷中,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76页。

  [13](宋)杨时:《杨时集》卷二二《与廖用中》,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38页。

  [14]蒋竹淇:《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下编)》第一分册,第1~8页。

  [15]蒋竹淇:《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下编)》第一分册,第296页。

  [16](元)脱脱等:《宋史》卷二七《本纪第二十七》,第501页。

  [17](元)脱脱等:《宋史》卷二七《本纪第二十七》,第503~522页。

  [18]蒋竹淇:《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下编)》第一分册,第289页。

  [19](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四“绍兴十五年七月”,第2911页。

  [20](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绍兴十九年四月”,第3018页。

  [21](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一“绍兴二十年六月乙丑日”,第3053页。

  [2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第995~1057页。

  [23](元)脱脱等:《宋史》卷一八五《志第一百三十八》,第4537页。

  [24]谢重光根据刘克庄《漳州谕畲》的记载指出,宋代畲族先民广泛分布在湘赣、闽、粤之交的广袤山区,漳、汀、潮、梅、赣五州毗邻区域是畲族的基本住地。详见谢重光:《宋代畲族史的几个关键问题》,《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2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录》,第988页。

  [2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录》,第990页。

  [27](清)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一七《渠渡庙赐灵济额牒》,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435页。

  [28](清)杨浚:《清水岩志略》卷二《敕赐昭应慈济大师牒》,扬州:广陵书社2004 年,第35页。

  [2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录》,第989页。

  [30](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录》,第989页。

  [31](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录》,第994页。

  [3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神祠·陈元光祠》,第1063页。

  [33](清)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百一十七《渠渡庙赐灵济额牒》,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435页。

  [3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第995~1057页。

  [3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第995~1057页。

  [36][美]韩森:《变迁之神》,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101页。

  [37]详见谢重光著作《陈元光与漳州早期开发史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相关内容。

  [38](明)陈洪谟纂:《大明正德漳州府志》卷二〇《庙祀·陈将军庙》,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687页。

  [39](明)陈洪谟纂:《大明正德漳州府志》卷二一《艺文志·图经序》,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77页。

  [40]谢重光:《陈元光与漳州早期开发史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第103页。

  [41]谢重光:《陈元光与漳州早期开发史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第114页。

  [42](宋)朱熹:《朱熹集》卷八十《漳州守臣题名记》,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131页。

  [43](宋)余靖撰、余仲荀编:《武溪集》卷二〇《墓志下·宋故殿中丞知梅州陈公墓碣》,《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89册,集部第2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97 页下。

  [44](明)黄仲昭:《八闽通志(下)》卷五十九《祠庙·漳州府·漳浦县》,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3页。

  [45](明)黄仲昭:《八闽通志(下)》卷五十九《祠庙·漳州府·漳浦县》,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3页。

  [46](宋)张扩:《东窻集》卷九《制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95页下。

  [47](明)陈洪谟纂:《大明正德漳州府志》卷二一《艺文志·图经序》,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77页。

  [48](明)陈洪谟纂:《大明正德漳州府志》卷二〇《庙祀·唐将军庙》,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687页。

  [49](宋)陈淳:《北溪字义》卷下《鬼神》,北京:中华书局,1983,第62页。

  [50](宋)陈淳:《北溪先生大全文集》卷四三《上赵寺丞论淫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8册,集部第10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852页上。

  [51]张巡、许远二人唐代已有官方祭祀,宋代被提到了更加崇高的地位。据载,宋真宗冬巡时曾路过双节庙,给予二人高度赞扬:“章圣皇帝东巡,过其庙,留驾裴回,咨巡等雄挺,尽节异代,著金石刻,赞明厥忠,与夷、齐饿踣西山,孔子称仁,何以议云?”(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卷一九二《列传第一百一十七》,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407 页);宋高宗建炎元年就曾致祭张巡、许远,称其“以旌忠烈”(徐松:《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诸神祠·杂录》,第989页)。

  [52]郑振满、[美]丁荷生:《威惠庙祀田记》,选自《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7页。

  [53]详见韩森的《变迁之神》(上海:中西书局,2016)、沈从宪《国家祀典与左道妖异——宋代信仰与政治关系之研究》(台湾师范大学2000年博士学位论文)、冯大北的《宋代封神制度考述》(《世界宗教研究》2011年第5期)等。

  [54]根据《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下编)》第二分册的数据,自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继位至恭帝德祐元年(1275)期间,发生在闽粤交界的变乱约为7次左右,与高宗执政时期仅三十六年就发生7次的数量相比频率大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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