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福建泉州 362000)
李光地(公元1642~1718 年),字晋卿,号厚庵,福建安溪人,是清初著名的理学大臣,一代名相,对海峡两岸影响巨大。生平著述宏富,主编有《性理精义》《朱子大全》等书,著作有《榕村全集》《榕村语录》等。李光地戎马生涯,勤政一生,学识渊博,著述颇丰,为清王朝前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繁荣与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学界对李光地的理学思想,对他的仕途,对他的执政,对他为古籍所做的梳理,对他作品中的思想都有不少研究,但是极少研究其诗歌作品,仅有的几篇,也是分析他的诗学思想、诗歌创作的,或是从内容方面分析其创作风格的。我们认为,对一个为时代、为历史有过巨大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他的诗歌作品也应是后人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从中我们可以发见作者的思想动态、高尚人格。
纵观李光地的诗歌,都是作者睹物思情,触景生情,感事而作,它所涉及的,主要有风物诗,景点诗,应和诗,时令诗,情感诗几类。本文穷尽式地选取李光地的风物类律诗,以李光地的《榕村全书》(第九册)(陈祖武点校,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年)出发,从格律形式方面来分析、探讨李光地的文学成就。
一、类型
四言、五言、七言和杂言是中国古代近体诗的主要存在形式。李光地的风物类律诗,运用了中国传统诗歌五七言的形式,写的主要是作者在乡间所见到的各种景观,或各地景点。他在诗中写了景物的精致,风景的美丽,心情的舒畅,表达了自己的喜好与爱憎。在李光地31首风物类律诗中,从第一句首二字起头来看,在五言律诗中,以仄起式为多,七言律诗中,以平起式为多。从第一句韵脚来看,五言中首句以仄声收尾为多,七言中首句平声收尾为多。具体的数字类型见表1。
表1:李光地风物类律诗类型
二、格律
近体律诗的格律,主要体现在平仄、押韵、对仗三个方面。在这31首律诗中,从押韵、平仄和对仗角度来看,合律(按照一般诗词韵书规定,有拗救的、出现“一三五字不论”情况而又不会造成失粘、失对、三平尾、三仄尾、孤平、重字也算合律)的有9首,近三分之一。有22首不是完全合律的,其中有三平尾的,有三仄尾的,有犯孤平的,有重字的。下面用表格列出具体的统计数字。表2:李光地风物类律诗合律情况
学术界有观点认为,在近体诗的律诗中,三仄尾和重字可以不是原则性的规定,避免三仄尾和重字不是强制性的要求。如果按照这种观点,那么有31 首近体风物类律诗中,只有14 处是出律的。
三、押韵
在这31 首律诗中,不押韵的有1 首,押仄声韵的为5 首,邻韵通押的有2 首,押平声韵的有23首。不押韵(或部分押韵)及押仄声韵是古体诗区别于近体诗的特征。在唐代近体诗格律规则形成之后,押仄声韵的律诗极为少见,作者是清朝前期人,但他还写了极一部分的古体诗。有23首押的是平声韵,这是近体诗的正体,有2首律诗是平声韵邻韵通押,这表明,作者也不是完全地依照中古韵部来写律诗的,而是在遵循古韵规律的同时,有所变通,有所合并的,这邻韵相押的两类是支微通押和支齐通押。这也是李光地不是完全泥古,顽固不化的文学创作之表现,同时这也是古今汉语发展的规律,反映了“古体诗的用韵,是因时代而不同的。实际语音起了变化,押韵也就不那么严格。中晚唐用韵已经稍宽,到了宋代以后,古风的用韵就更宽了。”
不押韵的1 首是《榕二首之一》,其中二、四、八句韵押平声青韵,六句韵脚“垧”是方言用字,这个字在古代韵书里没有明确的音韵归宿,按照现代读音来反推,它在古代汉语里应是仄声字,是“开口度”较大的阳声韵,而青韵字是“开口度”较小的阳声韵,但它们都是以-? 结尾的阳声韵,这是韵尾一致的开口度不一的阳声韵的通用。具体数字见下表。
表3:李光地风物类律诗押韵统计
在这押平声韵的23 首律诗中,押阴声韵的有11 首,押阳声韵的有12 首,其中押-m 尾阳声韵的有1首(侵韵)。韵脚是阴声韵的字和阳声韵的字大体相当,存在-m尾韵。
在中古16摄中,阴声韵有果、假、遇、蟹、止、流、效7摄,阳声韵有咸、深、山、臻、宕、江、曾、梗、通9摄,两者比例是7:9。李光地的风物类律诗的平声韵韵脚,大致反映了这一比例;-m尾韵是古代汉语的特点,现代汉语普通话已没有,但-m尾韵字在南方方言中还存在。具体的数字见下表
表4:李光地风物类律诗平声韵尾统计
四、平仄
律诗的平仄,历来认为是近体诗核心的精华。从平仄的角度讲,在合律的9首律诗中,有1首五律每一字的平仄都合于格式的,也就是正格的。其它的8首,或者是在诗句可平可仄的地方用了与正格相反的平仄,也就是变格,或是用了拗救。以下是另外的八首律诗的平仄情况统计。表5:李光地风物类平声韵尾变格律诗平仄统计表
32处是第一字不论,或是第三字不论而形成的,有1处是有拗有救的。这里有五律,也有七律,体现了古人所说的近体律诗“一三五不论”的这一规则在律诗中有部分的正确性。
平仄误用,这是指在另外不合韵的23首律诗中,按照格律规则,本来应是平声字的在律诗中用了仄声字,本来应是仄声字的在律诗中用了平声字。由于平仄的错用,也就造成了失粘,失对:同一联的出句和对句没有平仄相对,上一联的对句和下一联的出句没有平仄相粘。
在这31 首律诗中,作者有23 处把仄声字当成了平声字,把20 处平声字当成了仄声字。以下是这些误用字的统计表。关于造成这此误用的原因,我们认为,作者并不以诗人、作家而著称,而是一个政治家,一个朝廷官员,这些诗歌作品都是作者在处理事务的繁忙过程中写就的,作者没有地咬文嚼字,没有字字斟酌,没有细细地理顺每个字的平仄规律。
表6:李光地风物类律诗平仄误用表
这里体现了一个鲜明的特点:误用的字都在每一句的偶数字上,也就是古诗中的节奏点上,这也体现了古人所说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有一定的准确性:律诗每一句的一三五字,大部份时候可平可仄,可以通用,而律诗每一句的二、四、六字,是律诗的节奏点,它的平仄则是明确的,不能变通。
五、对仗
律诗是要求中间两联对仗的。在李光地31首律诗中,全部四联对仗的有1首,前三联对仗的有4 首,只有中间两联对仗的有24 首,所以,总的来说,29 首是中间两联对仗的,而另外2 首是只有中间一联对仗或是没有一联对仗的。一首律诗,中间两联对仗是最基本的原则,多则不限,只有第三联对仗的是学界所说的蜂腰体,一二联对仗的是学界所说的偷春格。我们看到,李光地的风物类律诗中,蜂腰体和偷春格律诗都没有。以下是对仗的具体情况列表。
表7:李光地风物类律诗对仗表
“诗言志,词言情”。通过对李光地的诗词解读,我们能更好地了解李光地的内心思想。李光地是山村出生的孩子,反映在他的诗词中,诗词内容一大部分是山村景色,一部分表现了对家乡的思念。我们看到,天,地,山,月,风,霜,雨,露,树,花,草,鸟,栏,松,竹,梅,兰,枝,叶,石,塘,柳,池等意象总是在李光地的风物诗中出现,这也是与李光地的成长环境密切相关的。在其多年有为官生涯中,他离开了他的老家——安溪湖头小山村,但总是在作品中透露出无尽的思念之情,而且,在公务繁忙之际,这更是他心中的一潭清新,足以慰藉他不时的疲惫和孤寂。
李光地的律诗,五七言都有,各自比重大致相当。五言以仄起式为多,七言以平起式为多。在所有31 首律诗中,合律的有9 首,不合律的有22 首,主要是三平尾,三仄尾,孤平,重字等原因造成的。在31 首中,1 首不押韵,5 首押仄声韵,2 首是邻韵互押,另外23 首押的是平声韵。在押平声韵的23 首中,阴声韵和阳声韵大致相当。从平仄角度讲,本应是仄声字误用为平声字的20 处,本应是平声字而用为仄声字有23 字。从对仗角度讲,1 首律诗是一联对仗的,1 首律诗是完全不对仗的,其它的29首诗歌都是中间两联对仗的。
在这31 首律诗中,有近三分之一是合乎格律的,如果不把“三仄调,重字,邻韵相押”作为出律的严格要求,那么合律的律诗会更多。
虽然李光地在论文论诗上,继承儒家“文以载道”“温柔敦厚”的主张,极力加以阐扬,李光地在其《道南讲授》里说,“方其诗也,未有歌也,及其歌也,未有乐也。以声依永,以乐和声,则乐乃为诗而作,而非诗为乐而作也”,认为诗歌是先有内容而后有音律,音律乃是为诗歌内容服务的,但他创作的律诗中还是有不少合律的。总的来说,他的创作与他的政治作为一样,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这些继承和创新,表现在其创作上,继承的有:在诗体句式的选择和平仄方面,以五七言为主,“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创新的表现:押韵方面,押仄声韵,而不是固守平声韵;格律的判定上,不再单纯地以三平尾、三仄尾、孤平、重字为标准;在对仗上,也不强求近体诗的二三句对仗;在平仄方面,李光地不是完全地按中古的归韵来为诗句中的字定平仄。
注释:
[1]叶茂璋:《简析李光地的诗学思想》,《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2][6]陈石怀:《李光地诗歌创作主张》,杨国桢,李天乙:《李光地研究——纪念李光地诞生三百五十周年学术论文集》,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17~326页。
[3]黄振源、谢中杭:《论李光地现实主义诗歌创作》,杨国桢,李天乙:《李光地研究—纪念李光地诞生三百五十周年学术集》,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06~316页。
[4]王力:《诗词格律》,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76页。
[5]王铁钧《诗词写作入门》,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18年,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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