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
何葆国作为在闽南这个特殊的地理、文化环境成长起来的作家,写作了一批以当地土楼为核心,风土人情为背景的小说,有中短篇小说集《土楼梦游》,长篇小说《土楼》《山坳上的土楼》等,收获了广泛的赞誉。这本何葆国的长篇小说《东溪谣》就是他土楼系列小说的最新作品。目前,关于何葆国的研究已有不少,其中以广西大学连云城的硕士论文《闽南区域民俗文化与何葆国小说创作研究》最为详尽,这篇文论从何葆国小说的文化语境、人物描写方法、情节与民俗文化的紧密关系、民俗文化与隐喻机制多方面梳理论述了何葆国小说的特点。
另有对何葆国各部作品的评论散见于众刊物,其中孙绍振的评论尤为犀利,他认为:“何葆国的写作是有根的,就像土楼有着强大牢固的根基一样,这根深深地扎入了厚实的土地,根系密布而发达,这样长出的艺术之树必定就是枝繁叶茂,摇曳多姿。”[1]“(何葆国)从漫不经心的细节,揭示出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在当代遭遇的尴尬。他把小说作为一种想象的天地,用来作为灵魂的探险,包括对人物的探险和对自己的才能的探险。”[2]的确,在何葆国的这些小说中,人物的情感、行动无不与闽南这个特殊的地理和文化环境深切地交织在一起,在这些鲜活的人物身上便可窥见闽南文化复杂而深邃的内涵,这部《东溪谣》也正是如此。
爱情是《东溪谣》中人物行为的重要动机,我们不妨以小说中主要的四条爱情线索为基点来观察人物感知的交叉错位和他们复杂精神状态背后的文化根基。这四场爱情分别是:邹德永和苏素月、苏邹德昌和苏素月、邹红米和苏维纳、邹锦洪和苏小果。按金圣叹和毛宗岗的说法,在同一部作品中写相似的事件,就叫“犯”;避免重复雷同,就叫“避”。能够做到同中有异,在“犯”的同时“避”得精彩,就有了“同树异枝、同枝异叶、同叶异花、同花异果”的效果。邹、苏两姓共居于苏洋村,但矛盾积蓄已久,两家世代不准通婚,而这一连四场爱情都发生在这两家之间,有着极为相似的处境,显然是作者有意之“犯”,小说却能写出这四场爱情间微妙的差别和人物独特的情感体验,可以说“避”得相当精彩。
一、邹德永与他人的感知错位
邹德永和苏素月二人相爱的细节并没有被呈现,他们的爱情虽然只作为后几场爱情的背景被提及,但却是最为深刻复杂的。这段爱情的最值得仔细品读的地方在于几十年后二人再有接触时的那种微妙心态,以及邹德永基于自己的爱情经历再去看其他爱情时的感受。他在对待自己的儿子邹锦洪的爱情时,回想起了自己从前的遭遇,他“知道儿子心里不好受,就像当年自己一样”[3],他也曾“听着溪水呜咽,心如刀割。这么多年过去,伤口早已愈合,甚至没有了一丝疤痕,只是最近一些失眠的深夜里,想过余庆楼之后,偶尔也会想起这陈年往事。”[4]他反对儿子的婚事却是建立在感同身受的理解和同情的基础之上,更增添了悲剧之感。他盼望儿子能像他一样用时间来弥合伤口,但失眠之夜涌起的回忆却说明这伤口并没有像他所以为的那样已经弥合。在面对苏邹德昌和苏素月的爱情时,他“觉得太奇怪了,德昌也是上五十的人了,怎么还有这种‘爱’的能力?”“他实在不便强烈反对,好像他一反对就显得度量太小,气度不够,或者干脆就是一种忌妒,虽说他心里确实有点酸酸的。”[5]每次苏邹德昌口出直言,或情感不加掩饰地流露,都会引起邹德永的惊讶,让他手足无措,这也正说明邹德永总是习惯于遵循礼法规范而压抑自己。苏邹德昌从台湾带回了这种属于大海的精神和习性,就像一条凶悍的鲶鱼投入了邹德永心中死气沉沉的沙丁鱼群中,搅动着他的思绪。苏邹德昌的存在不仅勾起了邹德永沉寂已久的爱情和忌妒心,而且不可避免地让他反思自己当年的对爱情的处置。苏邹德昌为了追求爱情做出了邹德永难以想象的大胆举动:“所有看到这一场面的人无不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他们却是旁若无人,自顾自回头搭腔几句,然后一前一后向土楼外面走去,神态举止显得狎昵。怎么能这样呢?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6]。当苏发扬说邹德永和苏素月更合适时,“‘别笑话我了,我是个常人,常人!我先走了。’邹德永潦草地作了个揖,三步并作两步地往下坂集庆楼走去。”[7]虽然邹德永用二人皆非常人来宽慰自己,但是他内心的动摇却难以掩饰,他肯定会将自己当年与苏素月的爱情与苏邹德昌与苏素月现在的爱情作对比,心绪的翻涌可想而知。苏邹德昌这个人物的功能之一,就是以一种非对立的温和方式插入邹德永和苏素月两人的爱情,让他和邹德永发生感知上的分化和错位,苏邹德昌可以说是夹在两人爱情之间的“中介反照人物”[8]。苏邹德昌和邹德永是互相理解、互相扶持的好兄弟,但在对待爱情、对待苏素月的态度上拉开了心理距离,然而这种心理的相异并不是矛盾的对立(苏邹德昌在追求苏素月前甚至征求过邹德永的同意),而是心理的错位。正如孙绍振所说:“越是处在紧密的情感联系之中,越是拉开了心理距离,就越能提高形象的审美价值。”[9]邹德永与儿子邹锦洪、兄弟苏邹德昌,还有下文将提到的与女儿邹红米的多重情感错位,将他复杂的心态暴露了出来:作为大家长的矜持、对苏素月念念不忘的爱与愧疚、与苏邹德昌的兄弟情谊和忌妒、对儿子邹锦洪爱情的决然反对与理解同情、对女儿邹红米的爱护与牺牲……
二、爱情的异化与对礼俗不自觉的归趋
邹红米和苏维纳的爱情妙在金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人的价值在邹红米的抉择中暴露出的异化。正是因为一开始拒绝了苏维纳的钱,邹红米才有底气和苏维纳畅谈自己的壮志:“‘你说哪里就哪里,出海,过番……’红米轻轻扭动着身子,从苏维纳怀里挣脱了出来……‘嗯,我就想出去看看,’红米偏起头说,‘这土楼外面的海是怎么样的。’”[10]但她刚一回家,私奔的幻想就破灭了。父亲向她开口借钱,她心疼父亲,感激父亲对自己的疼爱,体谅父亲作为族长的辛苦。她最终为了父亲接受了苏维纳的钱,二人的恋情在邹红米眼中瞬间变得“像是一笔买卖”[11]了,正因如此,她马上把身体给了他。邹德永和邹红米父女之间有着多重的错位结构值得仔细分析。首先,帮邹姓建土楼的江师傅曾经想让邹德永将邹红米嫁给他的儿子,来免了建楼的工钱,邹红米也愿意献身,但邹德永一口回绝了,觉得这是在把孩子当作买卖,还好言安慰了邹红米,说建土楼是为了人,要关心人,使她非常感动。而今邹德永有意无意地暗示邹红米向苏维纳借钱,正说明了不论嘴上说得多好听,心里多么纠结,他依旧是将大家族利益、家长的责任和面子凌驾于女儿,也就是他口中的“人”之上。其次,邹德永本有想向苏邹德昌、苏素月乃至苏发扬借钱,但都放不下脸,开不了口。而邹红米决定接受苏维纳的钱时,她也觉得这是很丢人的事情,但为了父亲她还是选择献身。至此她作为女性的独立人格刚出现苗头,便自觉地屈服于父权和亲情。宗法礼俗对人的异化,在这里直观地体现为为了维护父亲,女儿自觉地牺牲自己的人格尊严。旧的伦理传统像土楼一样坚不可摧,礼俗夹杂着亲人之爱,让女性无法反抗,受到道德上和情感上的双重压力。最后,人的价值也在邹红米的抉择中暴露出了异化,不止邹德永在小说中说过关于“人的价值”的发言,当苏小果被劫后归乡时,苏发扬说:“人比什么都重要”[12],苏家最年长的“活祖宗”顺风公也说“人,是最重要的”[13],然而在土楼中人的价值真的如这些大家长所说的那样受重视吗?这些发言中,苏发扬是在宽慰自己,顺风公是在宽慰苏发扬,而邹德永的发言我相信来自他的真情流露,然而当宗族利益和“人”产生不能两全的矛盾时,邹德永放弃了“人”,更可悲的莫过于邹红米对父亲心领神会的服从。人的价值也在邹红米的抉择中暴露出了它的异化,或者说它在土楼中的本来面貌——“红米挺起腰肢,蓦然感觉最值钱的正是自己——是呀,她自己,人是最值钱的”[14]。
邹锦洪和苏小果的爱情最为“轰轰烈烈”,二人私定终身,在苏小果出嫁时,邹锦洪竟带着土匪劫走了新娘,二人成了苏邹两家唯一私奔成功的一对。但邹锦洪却对因为自己失职而被劫的一百块银元耿耿于怀,这笔钱本该用于为家族修建土楼。为追回失银他假扮脚夫、被迫落草为寇,直至与苏小果隐居时也以追回银元挽回颜面为优先,这导致了二人最终分道扬镳,邹锦洪投奔土匪黑番,苏小果回到苏洋村家中。这场爱情的重点在于,邹锦洪虽然做了种种出格的举动:和苏家人恋爱结合、落草成了土匪、劫了亲、还杀了人,但内心里还是不自觉地遵循礼俗观念,以宗族利益为先。他虽然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和父亲有矛盾,但却和父亲一样时时刻刻不忘自己的面子和宗族的利益。当苏小果回到苏洋村家中时,邹锦洪已经投奔土匪黑番,他对黑番解释自己为什么不回乡娶苏小果:“‘她头上又顶着被抢过、被退婚的名,我家也不会同意……’”“邹锦洪看到黑番突然变脸了,想不到他为什么动怒,心里暗想,他到底在洞里待太久了,不懂的乡村里的世态人心,现实要比想象的来得复杂,而且,苏、邹已经多少年不通婚了”“‘……真的要回去,我要还那两笼条烟丝,要面对族人的各种笑话……’”[15]。邹锦洪的心态发生了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根本改变,他当初和父亲争辩苏、邹可以通婚时的叛逆,与黑番一起抢亲时的果决,现在已经化为对“世态人心”理所当然的认同与遵守。
以上这四场爱情虽然“避”得各有不同,但仔细阅读就会发现它们内在的联系。邹德永是基于自己青年时的爱情经历来看自己儿子邹锦洪的爱情,来看苏邹德昌的爱情;邹红米察觉到了是邹锦洪劫走了苏小果后私奔,兄长的“壮举”很显然激发了她出走意志的萌芽……这种种联系让这些爱情统一成一个整体,人物的互相影响与感知错位便不止发生在恋人双方之间,而且发生在恋情与恋情之间,使得人物心理的立体纵深结构发生丰富的变化。
三、土楼精神与海洋精神的二元拉扯
提及闽南文化,人们通常的印象是进取、重商、开放包容等,我们认为这种形容是不全面的。在认识闽南文化时必须认识到它是中华农耕文化的一部分,闽南文化中保守的部分也是不能忽视的,甚至可能是闽南文化的主体。马建华认为闽南文化具有“复合型的人文性格。历代中原文化不断南移,使中华主流文化对闽南区域文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由于闽南地处边陲、面对大海而远离中央政权,使得闽南文化不时超越主流文化的规范和约束。”[16]这个形容恰如其分,闽南文化这种复合型的文化在小说人物中则体现为两种精神趋向的矛盾与相反相成。在小说中,人物的主要矛盾基本都发生在对旧的礼俗传统的遵守与逾越之中。诚如孙绍振所言,在何葆国的小说中“土楼已不仅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场所,而是一片精神的家园、一个灵魂的象征和一种文化的代表。”[17]土楼在《东溪谣》中很大程度上就象征着保守的礼俗与思维方式,所以笔者用“土楼精神”来概括这种来自中原儒家宗法文化的精神趋向。土楼固然为人提供了从身体到心灵的庇护,但终究也是关不住人性的,总会有人试图出走。这种出走的精神与保守的土楼精神相对应,洋溢着开拓进取精神和奋发的原始生命活力,可以称之为“海洋精神”。小说中,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精神往往不是独立存在,而是交错在一起构成了苏洋村为代表的闽南人的复杂的精神状态,是闽南文化的一体两面。如苏邹两家的关系一样,相互排斥,却又相互吸引、交错。苏家更多受海洋精神影响,却也不时能见到土楼精神的影响,表现为后生子弟们的不思进取,沾染各种恶习,以及苏家家长对邹家出了进士的艳羡等。而邹家虽然被土楼精神所主导,但也迸发出了海洋精神的花火,比如苏邹德昌的越轨言行及兵灾后大批族人争相报名出海。从《东溪谣》的情节和人物发展来看,似乎是土楼精神最终占了主导地位。
正如书中所言:“走出土楼的人,尽管在大海里走得再远,最终还是要回到土楼的。”[18]在礼俗的压力下,有为了爱情私奔的邹锦洪和苏小果,也有被岁月折磨的苏素月,然而作者都没有将他们推向极端,去渲染痛苦,而是非常收敛、节制,甚至淡化表面的痛苦(如邹德永的痛苦)。这些人物即使是最出格的邹锦洪,他的私奔壮举很大程度上也带着偶然性,他是为追回族里的失银而抛下苏小果去假扮脚夫调查,落草皇帝洞后才知苏小果要嫁人,在黑番的帮助下才去抢亲。打从一开始邹锦洪就从未将爱情作为最优先的动机。他身体走出土楼,与苏小果结合打破了两姓不准通婚的禁忌,但精神却依旧被束缚在土楼中。《东溪谣》中伦理的压制与人的反抗并不像《白鹿原》那样以肉体上的酷刑、暴力等极端的形式呈现,而是以一种更为深刻复杂的方式:即使肉体上反抗礼俗,却逃不开心底对它最刻骨的认同和不自觉的归趋。这让小说的表现出一种内敛而深邃悲剧效果。
小说里还有一条着墨不多的爱情线,就是苏姓族长苏发扬的儿子苏维修与苏邹德昌的女儿查某在台湾的结合。值得注意的是,只有这场发生在大海对岸的恋情是从性爱开始的。小说中非常直接明确地说查某是喜欢苏维修的,而苏维修呢?他只是在一次酒后和查某发生了关系,之后才认真看待查某,评判起她的样貌,“维修心里确认这不是一个圈套……他心里想,为什么不呢?在苏洋村娶一个老婆多难,要花多少彩礼啊……再说,那活也让人很舒服的。”[19]苏维修渡海来到台湾,自然也多少沾染了出走的大海精神,这也是他的姻缘从人性本能的性行为开始的原因,然而“走出土楼的人,尽管在大海里走得再远,最终还是要回到土楼的”[20],或者说,“土楼的人”出格只是一时,想回到土楼和其代表的保守传统的冲动,才是一世的,是他们文化灵魂里抹不去的烙印。同样地,当黑番说邹锦洪应该携新娘继续出走,甚至到海外时,邹锦洪自轻自贱道:“‘大哥,我就是一个土楼人,土楼的土鳖,我们苏洋村有两姓,另一姓早年出海,我们这一姓一直缩在土楼里,唉,天生就是没出息……’”“‘我沦落到今天,只求苟且偷生……’”[21]。
苏维修和邹锦洪一样,虽然身体已经走出了土楼,但是内心还是向土楼所象征着的传统礼俗与思维方式不自觉地遵循,而不似拥有原生的海洋精神的“熟番”之女查某这样有“爱”的能力。“番”在小说中有着特殊的意味。苏邹德昌的妻子,是汉人化的台湾原住民,被称为“熟番”,苏邹德昌几次向邹德永抱怨他管不住自己的妻子,反而受她欺负;苏邹德昌在苏洋村与苏素月相爱做出种种不拘礼俗的行为,则被村人称为“番子疯”;皇帝洞里重情重义的土匪头子唤作“黑番”;与守成的其他苏姓家长不同,一直坚持烧窑贩卖瓷器的苏发志也有番人的面部特征,被笑话作“脱子种”。“番”本是汉族对其他民族多少带有点蔑视的称呼,上述这些人物也多多少少被土楼社会所鄙夷,然而这种“番”,却与出走的大海精神联系在一起,有着未被礼俗压抑过的原始的生命活力。
“大海里归来的人,从此在土楼里怀想大海。”[22]
虽然土楼精神最终是在苏洋村人的精神世界里占了上风,对大海精神的怀想,对人类本性和生命活力的向往往往会被压制,但却是永远无法被抹去的。正是闽南这片特殊土地上的人们被土楼和海洋两种精神互相拉扯所形成的矛盾的精神世界,让我们看到了人物悲剧最深层的文化根源。
四、结语
在《东溪谣》中,邹德永对身边人的情感错位展现出了他的多重心理矛盾;邹锦洪与苏维修,即使身体上背离礼俗,却逃不开心底对它最刻骨的认同和不自觉地归趋;而从邹红米那被金钱所玷污的爱情中,则可窥见旧的伦理传统使得女性受到道德上和情感上的双重压力,自觉屈从于父权而物化。这些人物心理立体纵深结构的多重变化不仅仅是闽南文化的精彩印证,而且大大地丰富了其内涵。孙绍振曾经评价何葆国《山坳上的土楼》说:“何葆国这部写土楼的长篇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把土楼的人文内涵、文化价值大大提升了。”[23]何葆国确实有这种本领。在《东溪谣》里,土楼作为一种意象被化作了保守的土楼精神,另一方面,冒险精神与进取的心态在《东溪谣》中只是闽南人的海洋精神的表征,作者揭示出了其更深层次的意涵——一种原始生命活力。土楼和海洋,两个意象所象征的两种精神辩证存在,相反相成,在共同构成了人物复杂精神状态的文化根基的同时,也开拓了闽南文化的丰富内涵。注释:
[1][17][23]孙绍振:《从厚土里生长出来的小说——何葆国长篇小说<山坳上的土楼>读后》,《福建文学》2009年第9期。
[2]孙绍振:《动荡的中年世界和多元的精神光谱——读何葆国的长篇小说<同学聚会>》,《闽台文化交流》2007年第3期。
[3]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27页。
[4]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28页。
[5]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314页。
[6]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315页。
[7]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317页。
[8]孙绍振:《文学文本解读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18页。
[9]孙绍振:《文学文本解读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9页。
[10]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504页。
[11][14]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515页。
[12]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270页。
[13]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322页。
[15]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265页。
[16]马建华:《闽南文化述略》,《艺苑》2012年第2期。
[18][20][22]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58页。
[19]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254页。
[21]何葆国:《东溪谣》,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0年,第2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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